中国外汇市场39/95国际研讨会综述_外汇论文

中国外汇市场39/95国际研讨会综述_外汇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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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11月6—8日,中国人民银行和IMF 货币汇兑部在广州主办了’95中国外汇市场国际研讨会。中方主持人有国家外汇管理局许斌副局长、人民银行行政研究室副主任景学成研究员和上海外汇交易中心庞继英副总裁等,IMF主持人是货币汇兑部顾问诺德曼先生(Mr.Tom Nordm-an)。中方代表的单位有国家计委、国家体改委、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中国工商银行、交通银行、中国外汇交易中心和一些高等院校等。外方代表的单位有IMF、基金组织驻华代表处、英格兰银行、日本银行、泰国银行、俄联邦中央银行、纽约联邦储备银行、花旗银行(香港)、米特兰银行(香港、伦敦)等。会议的主要议题是探讨有关中国外汇市场发展的各种问题,并对中国外汇市场的发展提出了一些建议。

一、中国外汇市场的现状

许斌副局长把’94外汇体制改革归纳为三个突破性进展和两项重要标志。三个突破性进展:实行了汇率并轨,形成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实现了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有条件可兑换;建立了全国统一的银行间外汇市场。 现在的外汇市场的新特点是:(1)统一的市场。体现为计算机联网,打破了地区分割,交易规则统一,汇率一致;(2)分为两个层次组成。一是银行间市场一批发市场, 二是零售市场。外汇改革成功的两个重要标志:外汇供大于求,国家外汇储备大幅度增加。汇率稳定,人民币略有升值,由汇率并轨前的1 美元=8.7元人民币,现在稳定在8.31元。

上海外汇交易中心庞继英副总裁认为,1994年4月4日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正式联网运作,标志着中国外汇市场进入了一个以单一汇率和市场配置制度为特征的新的发展时期。新时期的外汇市场无论在市场结构、组织形式、交易方式上,还是在汇率形成机制和管理调控方式上,都朝着统一、规范的市场化方向迈进了一大步。他把中国外汇市场建设的特点概括为渐近性、统一性、可控性和有效性。在中国外汇市场建设中渐近性是其基本方式,统一性是前提,可控性是保证措施,有效性是目的,四者构成互相联系的整体。景学成研究员介绍了欧洲现存的货币交易所,认为在向人民币完全可兑换前进的时期中,我国外汇市场的组织形式仍会是以有形市场为主、有形市场与无形的场外交易相结合、逐渐向无形市场过渡,这比较适合我国的国情。

二、关于汇率的形成机制

国家计委包克辛副司长认为,选择什么样的汇率机制,并不完全说明该国的经济实力,也不完全说明该国的市场发育程度和对外开放程度,关键要看机制的选择和设计是否符合国情,实际运作是否遵循客观规律。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比较符合中国现阶段的国情。主张管理浮动制,目的不是为了扭曲汇率,管理浮动的真正意义和它的操作原则,应该是参照相对购买力和相对国际收支的中长期走势,尽可能削平短期因素导致的汇率大起大落,使价格的运行轨迹尽可能接近于它的价值。但现行人民币汇率体制,约束着中央银行必须在市场上进行较为频繁的被动操作,在出现趋势性的外汇供过于求或供不应求时,中央银行被动地连续买入卖出,对货币政策的执行势必产生较大的压力。解决这一矛盾,出路不在改变汇率机制。作为短期应对措施,中央银行可采取调整基础货币构成、调整商业银行准备金比例,直至收缩贷款规模,最大限度消弥其对货币发行造成的压力;作为根本性的措施,国家应该及时运用多种经济手段,调节外汇供求的失衡。

人民银行公开市场操作室副主任吕世蕴认为,汇率政策已成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的一个有机组成部分,汇率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协调密切关系着宏观经济的运行状况。目前相对于外汇市场来看,最主要的问题是中央银行尚缺乏能与外汇市场运作相匹配的灵活有效的微调工具。只有利率走向市场化,中央银行才有可能走出只用外汇市场“一条腿走路”的局面,汇率才有可能形成真正的市场均衡利率。

西南财经大学何泽荣教授运用经济计量模型对人民币汇率所作的实证分析表明,购买力平价理论对人民币汇率行为缺少足够的解释能力的原因:一是中国政府在一定程度上保持对汇率、物价的控制力;二是中美两国居民的消费模式大不一样,现实汇率与购买力平价的偏离是多种因素造成的,不能因这一偏离而否定购买力平价原理的正确性。相反,这一偏离为政府干预外汇市场政策的制定提供了一个标准。

三、关于外汇市场的运作方式

IMF的经济学家介绍了国际汇率机制、 外汇市场的演变概况以及各种汇率体制下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上的干预手段。在不同的汇率条件下中央银行的干预手段是不同的,但一些基本原则无论何种汇率体制下都是成立的。中央银行进行外汇市场干预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改变当时的外汇的供求状况,同时还可能为了影响市场参与者的心理和预期。中央银行应该避免成为外汇市场价格的制定者,而是应该按照市场标价进行外汇买卖。中央银行应该与金融机构之间展开业务竞争,而且应该完全基于市场因素来选择干预的对手。

外国中央银行和商业银行家分别介绍了各自国家的外汇市场发展情况,包括国际外汇市场上出现的一些新工具,并强调了电子经纪交易在未来外汇市场发展中的重要地位。泰国银行家介绍了泰国外汇市场演变和汇率确定方面的历史经验,其中包括汇率不能钉住一种货币,而应该钉住主要贸易伙伴国家加权的一篮子货币;改变汇率以贸易作为权重的钉住,而改为采用以支付作为权重的钉住做法;当外资进入时,采取中和措施,成本太高;仅用财政政策不足以灵活地处理国际资本流动的短期波动;实行广泛的贸易和支付自由化规划,以促进资源的有效分配,增强竞争能力并缓解汇率升值的压力。

外国银行家还介绍了各国外汇市场的行为准则,也称行为规范,主要记载有外汇市场交易的精神、惯例和礼节等。通过交易当事者服从于统一或标准化的规范,来防止外汇市场纠纷和事故的发生,现在经常引用的是英格兰银行制定的行为准则和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支持的外汇惯例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总部设在巴黎的世界外汇俱乐部(CIA )在参考各国的行为准则后于1991年重新制定的行为准则则非常引人注目。日本市场惯例委员会1992年也制定了行为准则。日本银行中国总代表大久保先生认为,今后中国在充分研究本国情况后,制定一个作为市场参加者通用的行动规范的必要性将越来越重要。

四、关于外汇市场的风险管理

诺德曼先生对中国当局以及各市场参与者面临的各种外汇市场风险及有关问题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主要论述了中国外汇市场在向国际外汇市场通行做法过渡中可能会出现的一些主要问题。

1.中国外汇市场区别于国际外汇市场的特点。(1 )中国的外汇市场是一家银行控制的外汇市场,而且主要参与者均为国家所有。中国银行是最大的卖汇者,而中央银行是最大的买汇者,这可能造成外汇市场和汇率的扭曲。(2)对市场参与者的管理和限制性规定不统一, 本国银行与外国银行待遇有别。(3 )中国的银行在现有的法律框架下很难把外汇业务纳入银行总体风险的管理范围内。在法律上,外汇业务几乎完全作为一个独立的银行看待,拥有自己独立的资本和资产负债表。外汇风险用外币、通常是美元而不是人民币衡量。实现的或未实现的巨大外汇风险有被忽视的可能。(4 )对银行谨慎管理分为国家外汇管理局对国内银行外汇业务的监管、中国人民银行对同一银行在国外的外汇业务的监管以及中国人民银行与外国银行管理当局对外国银行在华业务活动的联合监管。(5)银行之间不直接进行外汇交易, 而需要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进行交易。中国外汇交易中心承担了所有外汇交易的信用风险。因此,对银行来说,没有对其他市场参与者资信状况进行评估的必要。由于市场参与者不直接进行交易,市场参与者之间关于市场发展信息和技巧的交流比较弱。(6 )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与银行之间进行的各项交易在下一个营业日进行交割,而在另一方面,银行和客户之间所进行的交易则需在当天进行交割,这样外汇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结算存在的时差,使银行在批发市场交易的外汇头寸不能补平在零售市场交易的外汇头寸,增加了银行管理自己敞口头寸的难度。外汇交易交割上的国际标准,不管是批发市场还是零售市场,一般都是两个营业日,批发市场交割时间等于或大于零售市场交割。

2.在目前中国外汇市场构架下银行面临的问题。(1 )即使法律制度还不允许把外汇业务和本币业务纳入统一的会计核算体系中,银行也应制定相应平行的做法,以便监督和衡量货币风险及其损益。这一点,在人民币远期业务市场和国内货币市场发展起来时尤为重要。(2 )在总行和分行的关系上,风险管理和决策权应实行集中化的原则。(3 )如果银行之间不再通过中国外汇交易中心,而是直接进行交易时,银行将面临评价信用风险的问题。国有银行由于国家担保,可以认为是不存在任何风险。但对其他商业银行,必须在现有信息的基础上,对其资信状况进行评估。那些不能向市场提供令人满意信息的银行则可能被排斥在市场之外。(4 )银行之间直接进行交易需要一个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管理当局在行为准则的制定中可以发挥作用,但银行对制定工作的积极参与非常重要,这有助于维持市场稳定,促进市场竞争。(5 )应消除批发市场和零售市场的结算时差,这符合银行的利益。

3.在目前中国外汇市场构架下金融管理当局面临的问题。(1 )制定行为准则。当局应与市场各参与者研究和讨论所有市场规章条例,以促进良性竞争。(2)加强谨慎管理。 外汇业务的有关法律规定需要修订,以便使外汇交易成为银行业务的一部分,而不是独立经营的实体。(3)强化集中监管。 外汇业务一旦归入国内业务资产负债表和活动之后,对外汇市场分开的谨慎管理规定不应继续存在。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应统一对这方面业务的管理。(4)减少系统信用风险。随着外汇市场的发展和外汇交易量的不断增加,中国外汇交易中心不应再无限度地继续承担外汇市场的全部信用结算风险。除非市场参与者具有良好的资产负债状况,并使其他市场参与者能够了解有关自己的信息,否则银行很难承受正常的交易对手的信用风险。

五、中国外汇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景学成认为目前的外汇市场需进一步完善和发展。(1 )中国外汇交易系统尚不是一个发育成熟的银行间市场。从市场形式上说,它是一个有形市场,与现代无形市场距离尚远;从交易内容上看,只开办了人民币对美元、日元、港元的即期交易,业务品种单调;从交易数量上看,每个交易日平均两三亿美元的交易额;从交易性质上看,它也只是与我国现行外贸、外汇体制相适应的本、外币头寸转换市场,并不是一个金融性外汇交易市场。(2)由历史形成的市场力量对比是不平衡的。 中央银行是外汇市场的主要买方,中国银行则常常是外汇市场的主要卖方。1994年4—12月,中国银行占银行自营交易卖方的77%, 占联网系统卖方的64%;中央银行占联网系统买方的76%。1995年的情况也是基本如此。(3)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尚未完全市场化。 为保证结售汇头寸全额平盘,中央银行在外汇市场上处于被动操作地位。

许斌副局长认为,中国银行间市场应进一步完善,具体包括适当扩大交易主体,允许部分中介服务机构入市,以使市场平稳运转;在适当时机增加新的市场工具,目前正在研究远程交易和远期交易等问题;以无形化为方向,稳步前进,在计算机联网的基础上考虑向银行拉终端;实行运作体系(外汇交易系统)、调控体系(中央银行)与管理体系(外汇管理部门)三权分离;加强市场交易法规建设。

许多与会代表提出中国外汇市场应开展外汇远期业务。诺德曼先生以芬兰为例,指出发展远期交易的两个前提条件:一是能够进入国际市场,二是国内金融市场发展。何泽荣指出,远期交易的一个前提条件是利率自由化。交通银行乔伟副行长认为,对于缺乏保值业务所带来的风险与开展远期交易可能造成的投机活动要进行全面的利弊权衡,开办此业务宜早不宜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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