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元培的伦理思想研究论文

蔡元培的伦理思想研究论文

蔡元培的伦理思想研究

杨柳青

(安徽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安徽 芜湖 241000)

摘 要: 蔡元培先生作为我国著名的哲学家、教育学家,在20世纪提出了一系列伦理思想,对旧中国封建思想道德建设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且其伦理思想中的一些内容对当前中国社会道德建设也具有深远的影响和借鉴意义。由此,本文主要分析、研究蔡元培伦理思想中具有时代意义的部分,并结合当下中国思想道德体系建设形势,赋予其伦理思想以新的含义,从而更好地指导人们的生活实践。

关键词: 蔡元培;伦理思想;道德建设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深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的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引导人们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1](P42)蔡元培作为中国近代伦理学的先行者之一,其著作《中国伦理学史》《中学修身教科书》中都蕴含着大量宝贵的思想道德建设方面的理论和经验,对当下进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具有指导作用,尤其是对伦理学理论的建构,对研究特定历史时期的伦理思想发展有着重大意义。接下来,笔者将从三方面探析蔡元培的伦理思想,尝试将其伦理思想的发展、形成过程展现出来。

一、蔡元培对中国伦理思想史的概述

蔡元培生于清末,自幼便目睹了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状态,力图通过改革实现国家民族的兴盛。然而,戊戌变法的失败,使他下定决心辞官,出国学习西方先进的科学理念。在对西方哲学和社会思潮进行系统学习后,他着手编写《中国伦理思想史》,试图在西方哲学方法的指导下从中国古代经典学说中找出一条可以破除封建旧道德思想之路,以解放中国人的思想,走向民族复兴。蔡元培指出:“我国以儒家为伦理学之大宗。而儒家,则一切精神界科学,悉以伦理为范围。……我国伦理学之范围,其广如此,则伦理学宜若为我国惟一发达之学术矣。然以范围太广,而我国伦理学者之著述,多杂糅他科学说。其尤甚者为哲学及政治学。欲得以纯粹伦理学之著作,殆不可得。”[2](P6)这段话有两层含义:其一,中国的伦理学研究历史可以追溯至先秦诸子,

尤其以儒家学派为代表;其二,中国的伦理学研究不像国外那样有专门的理论体系,而是与多学科交叉综合。这一论断对中国伦理学体系的构建有着重大而深远的意义。蔡元培对中国伦理学思想史的阐述分为以下三个部分。第一部分先秦创始时代,这部分主要论述了伦理学的理论起源,即“其时理想,吾人得于《易》、《书》、《诗》三经求之。《书》为政事史,由意志方面,陈述道德之理想者也;《易》为宇宙论,由知识方面,本天道以定人事之范围;《诗》为抒情体,由感情方面,揭教训之趣旨者也。三者皆考察伦理之资也”[2](P8)。先秦诸家学派的伦理学思想,以儒家、道家为例,对于儒家伦理学说,蔡元培评价为“子思以诚为宇宙之本,而人性亦不外乎此;孟子承孔子、子思之学说而推阐之,其精深虽不及子思,而博大翔实则过之,惟既立性善说,而又立欲以对待之,于无意识之间,由一元论而嬗变为二元论,致无以确立其论旨之基础;荀子学说,虽不免有矛盾之迹,然其思想多得之于经验,故其说较为切实。重形式之教育,揭法律之效力,超越三代以来德政主义,而近接于法治主义之范围”[2](P17-25);而对道家伦理思想的评价则是,“老子之学说,多偏激,故能刺冲思想界,而开后世思想家之先导。然其说与进化之理相背驰,故不能久行于普通健全之社会”[2](P29)。在该部分论述中,蔡元培采取西体中用的方式,通过借用西方伦理学研究范式,将中国古代各学派思想纳入其中进行对比分析,得出中国伦理学理论的思想基础。虽然蔡元培在对某些学派代表人物的思想进行评述时受历史条件限制,不能全面、深入分析,但他的这种研究范式开创了中国伦理学的研究体系,为现代进行的中国古代伦理思想研究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在第二部分汉唐继承时代,蔡元培谈到:“自汉至唐,于伦理学界,卓然成一家言者,寥寥可数。……大抵汉之学者,为先秦诸子之余波。唐之学者,为有宋理学之椎轮而已。魏晋之间,佛说输入,本有激冲思想界之势力,徒以其出世之见,……于社会间增一穷而无告者之籧庐;于平民心理增一来世应报之观念。”[2](P77)对这一时期伦理学发展的评析不可不谓之精辟。诚如蔡元培所言,该时期的伦理思想主要来源于以下两部分:一是对先秦诸子学说伦理思想的继承和发展,包括吸收其他学说而产生的宋明理学的雏形;二是宗教思想,主要为佛家思想对中国民众思想的影响。第三部分为宋明理学时代,蔡元培对这一时期伦理学发展的评价是:“自宋及明,名儒辈出,以学说理之,朱、陆两派之舞台而已。……朱学近于经验论,而其所谓经验者,不在事实,而在古书,故其末流,不免依傍圣贤而流于独断。陆学近乎师心,而以其不胶成见,又常持物我同体知行合一之义,乃转有以通情而达理,故常足以救朱学末流之弊也。……其他若黄梨洲,若俞理初,则于实践伦理一方面,亦有取薶蕴已久之古义而发明之者,故叙其概于下。”[2](P108)由此可见,他对这一阶段伦理学思想的发展进行了较为严苛的区分,结合西方伦理学分类,对宋明理学与经验论进行了区分。对于这一阶段伦理学的发展,蔡元培不仅剖析了元伦理学理论的内容,还关注了实践伦理学在中国的启蒙发展。综合蔡元培对三个阶段中国古代伦理思想的阐述可以发现,在中西伦理思想研究中,其伦理思想已初具雏形。蔡元培利用西方思维范式搭建中国伦理学体系,为其伦理学思想形成奠定了深厚的理论基础,而这种研究范式更推动了中国伦理学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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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蔡元培的修身教育思想

蔡元培的修身思想作为其伦理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我国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他在论述这部分内容时,从个人、家庭、社会、国家和职业五部分阐释伦理思想。在第一部分个人修养章节,蔡元培提出:“修己之道不一,而以康强其身为第一义。身不康强,虽有美意,无自而达也。康矣强矣,而不能启其知识,练其技能,则奚择于牛马,故又不可以不求知能。知识富矣,技能精矣,而不率之以德性,则适以长恶而遂非,故又不可以不养德性。是故修己之道,体育、知育、德育三者,不可以偏废也。”[3](P5)这与时下强调的全民健身理念和素质教育理念不谋而合,国家之发展,道德之建设的前提是个体的人,人只有自身强,才能自立,才能为社会和国家的发展贡献力量。第二部分中关于家庭的部分,蔡元培认为:“家族者,社会、国家之基本也。无家族,则无社会,无国家。故家族者,道德之门径也。于家族之道德,苟有缺陷,则于社会、国家之道德,亦必无纯全之望,所谓忠臣,必于孝子之门者此。”[3](P41)家庭伦理作为中国传统伦理最基本的范畴,在古代儒家思想中就多有体现。他在这部分论述中,结合儒家理论和西方先进的伦理思想,通过对子女、父母、夫妻、兄弟姐妹之间关系的定义,为当下社会频频出现的家庭伦理道德事件提供了解决思路和方式,尤其是对父母和夫妻关系的阐述,为解决现实道德问题提供了理论依据。第三部分关于社会道德的论述,蔡元培认为:“夫人既不侵他人权利,又能见他人之穷困而救之,举社会之公益而行之,则人生对于社会之本务,始可谓之完成矣。……盖道德者,本以补法律之力所不及;而法律者,亦以辅道德之功之所未至,二者相须为用。”[3](P66-67)其中对公民权利、义务的论述,对时下的社会公益建设有着深刻的启发。同时,对法律与社会道德关系的表述,适用于法治社会建设中法治与德治的关系处理。第四部分,对于国家道德层面,蔡元培认为:“国家既以权力而成立,则欲安全其国家者,不可不巩固其国家之权力,而慎勿毁损之,此即人民对于国家之本务也。”[3](P93)该部分内容可以对当前社会上出现的历史虚无主义、道德虚无主义给予有力回击。爱国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其义务,因此,公民应树立正确的爱国观,遵循国家法律制度。第五部分论及的职业道德,作为当前社会道德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发展关乎国家和社会道德建设的成败。蔡元培对职业道德内容的诠释为科学构建职业道德、发展职业道德提供了理论支撑和思想启迪。综合来说,蔡元培在《中学修身教课书》中提及的道德建设的部分内容,通过科学的论证,形成了独特的实践伦理学体系,这一体系的建立,为新时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供了理论参考和思想来源。

三、蔡元培伦理思想体系的元伦理基础

蔡元培伦理学思想的建立,离不开其对元伦理学基础理论的构建。因此,对蔡元培元伦理学的基础理论进行研究,对全面把握其伦理思想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蔡元培对元伦理学理论的论述,可在著作《中学修身教科书》下篇中窥得一二。他在绪论部分对元伦理学的论述是:“理论伦理学之性质,与理化博物等自然科学颇有同异,以其人心之成迹或现象为对象,而阐明其因果关系之理,与自然科学同。”由此可看出蔡元培对元伦理学的重视。元伦理学作为中国伦理学体系的重要理论根基,对其进行探究是十分必要的。蔡元培通过对良心、快乐主义、本务论和德性论的阐述,为中国近代元伦理学的构建作出了重要贡献。首先,通过对良心的考证来切入对元伦理学的探索。在这一章节,蔡元培从行为、动机、良心之体用、良心之起源四个部分进行论证,通过对人行为动机的考量,得出动机的善恶决定行为的善恶的结论,并将动机与意识相结合,论证意识的善恶源于良心,而良心则可以通过教化加以启发,进而通过良心的认知趋善避恶,这与现代西方伦理学的自由意志有着相似之处,但西方关于自由意志的论证多集中于对自由意志存在性的论证,而蔡元培更注重良心对行为的影响。其次,在第二章节快乐说部分,蔡元培转入对情感意识等抽象元伦理学概念的研究。在这部分理论研究中,蔡元培深受西方伦理学家伊壁鸠鲁提出的快乐主义伦理学思想的影响,试图通过对快乐说的研究寻求伦理学的终极目的。第三部分本务论的研究,蔡元培通过引入实践伦理学中本务的内涵,结合西方哲学范式和中国古代哲学义务观的论证,得出本务的定义,为实践伦理学提供科学理据。第四部分对德性的思考,主要是通过西方德性伦理学的范式,考量中国古代哲学中的美德伦理学,力求为中国古代伦理学寻求立本之基。其中,蔡元培对中国美德伦理的定义和划分推动了美德伦理学的发展。同时,他还谈到了修德,通过对修德下定义,明确了修德的内容及必要性。综合来说,蔡元培对元伦理学的探究是在西方哲学范式下对中国传统道德理论的重新构建,其目的是打破旧有的封建社会道德思想,通过对新道德理论的建立,提倡新道德,使民众从思想上率先解放出来。

目前,我国企业培训总体上处于起步阶段,表现为培训层次不够清晰,大多停留在较低培训层次上;培训内容较为单一,多侧重于业务技能培训,对领导力、管理策略等内容涉及较少;培训老师实战经验不足,纸上谈兵的较多;企业培训尚未成为人员选拔和激励的基础环节等等。

[1]党的十九大报告辅导读本[M].北京:人民出版社,2017.

注释

综上所述,对蔡元培先生的伦理思想进行研究,不仅可以清楚地了解中国近现代伦理思想史,还能加深对中国传统伦理思想的认识。利用其对中国伦理思想的研究范式,可以进一步探寻中国经典伦理思想的内容,并结合时代进行新的价值判断,推进当下中国伦理思想的建设,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德建设提供理论依据。

[2]蔡元培.中国伦理学史[M].北京:商务印书馆,2010.

选用多项式与三角函数相结合的插值拟合方式,是因为nfal(e,α,δ)函数中的参数δ一般是小于1的,在这个区间内sine比e呈现出更好的平稳性而tane比e3呈现出更好的收敛性,并且这样的插值方式保证了函数在原点处连续且可导。

[3]蔡元培.中学修身教科书[M].南京:译林出版社,2013.

中图分类号: B82-09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9640(2019)09-0024-03

doi: 10.3969/j.issn.1008-9640.2019.09.009

收稿日期: 2019-09-05

作者简介: 杨柳青(1993—),女,河南平顶山人,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伦理学专业2017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伦理思想史。

(责任编辑:张红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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