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焦点敏感的结构和焦点的语义解释(一)_语义分析论文

对焦点敏感的结构及焦点的语义解释(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焦点论文,语义论文,敏感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引言

焦点(focus)(注:focus一词源自Halliday(1967)有关theme-rheme(主题-述题)的研究,他以焦点一词指称述题内“信息部分”的集合。)是当代语言学的热门课题之一。“焦点”一词在语音学、语义学和句法学等各个语言学分支中都广泛使用,而各学科定义不同,以至于其意义至今仍未能统一。有关焦点的文献,英语的较多(Jackendoff 1972;Rooth 1985,1992,1995;von Stechow 1990;Jacobs 1991;Krifka 1991;Kratzer 1988;Gundel 1999等),而汉语的则较少(沈开木1984;钱敏汝1990;徐杰、李英哲1993;刘丹青、徐烈炯1998;李宝伦、潘海华1999;Lee and Pan 2001等)。本文的目的是归纳以往焦点研究的文献,进行比较,以便日后更深入地研究。我们先介绍各种对焦点敏感的结构,研究这些结构与语义真值条件的关系。然后讨论焦点的语义解释,重点介绍几个语义解释框架,指出它们各自的特点及不同之处。这些理论都是当前研究中极有影响的,对我国学者研究汉语焦点会有帮助。

2.焦点关联现象(association with focus)

Gundel(1999)在分析语言中的三类焦点(注:Gundel(1999)认为焦点至少可以划分为三类,分别为心理焦点(psychological focus),语义焦点和对比焦点(contrastive focus),而只有语义焦点会影响句子的真值条件。)时指出只有“语义焦点”(semantic focus)会影响句子的真值条件。这类焦点一般都会与焦点敏感算子(focus-sensitive operator)或焦点副词(focusing adverbs)相关联。这一现象称做“焦点关联现象”(association with focus)(Jackendoff 1972;Rooth 1985,1992等)。所以焦点位置的不同会影响句子的真值。试看下面例句(Rooth 1985)(注:在本文中,除非特别指出,否则例句中所有焦点成分均以黑体[][,f]表示。)。

(1)(a)Carl likes[Herring][,f].(Carl喜欢[Herring][,f]。)

(b)[Carl][,f] likes Herring·([Carl][,f]喜欢Herring。)

(2)(a)I only claimed that Carl likes[Herring][,f].(我只说过Carl喜欢[Herring][,f]。)

(b)I only claimed that[Carl][,f] likes Herring.(我只说过[Carl][,f]喜欢Herring。)

(1a)及(1b)在真值条件上没有区别,因为不论事实是什么,这两句只能同时为真或同时为假,它们的区别只是在于说话人所要强调的信息不同。在(1a)中,说话人要强调的是Herring这个牌子的啤酒,目的可能是想更正他人说Carl什么啤酒他都喜欢的说法;而在(1b)中,说话人要强调的是Carl,目的可能是想更正他人说没有人会喜欢Herring牌啤酒的说法。相反,(2a)及(2b)的真值条件却不同。假设说话人在话语中曾表示自己像Carl一样,也喜欢Herring啤酒,那么在这两句中,(2b)为假,而(2a)则可以为真。Jackendoff把像句子(2)这样的焦点现象称之为“焦点关联”,所指的就是焦点对句子语义的真值条件所产生的影响。在(2)中,(a)和(b)的区别只是在于焦点位置的不同,但两个句子与焦点敏感算子“只/只有”(only)共现时,其相应的语义真值条件也就不同。由于(a)的焦点Herring与“只”关联,所以其为真的条件是:Carl喜欢的只是Herring;而(b)与“只”关联的是焦点Carl,这样其为真的条件是:只有Carl喜欢Herring。事实上,这种“焦点关联”现象在汉语中也很常见,如下所示。

(3)(a)小明只给[他妈妈][,f]做饭。

(小明会为他妈妈做饭,而不会为其他人做饭。)

(b)小明只给他妈妈[做饭][,f]。

(小明会为他妈妈做饭,而不会为她做其他的事。)

(4)(a)他不[吃][,f]饭,他[做][,f]饭。(引自李宝伦和潘海华(1999))

(在所有他对饭所做的事中,并不包括“吃饭”。)

(b)他不吃[饭][,f],他吃[面包][,f]。

(在所有他吃的食物中,并不包括“饭”。)

上述的“只”及否定词“不”,李宝伦和潘海华(1999)及Lee和Pan(2001)认为都是焦点敏感算子,通过与焦点的关联作用,影响句子语义的真值条件。先谈“只”。在(3a)和(3b)中,“只”分别与焦点“他妈妈”和“做饭”关联,情况和(2)中的“只”一样,“只”对焦点敏感,它在语义上的排它性(exclusiveness)只表现在焦点成分上,而不表现在其他非焦点成分上。同样,否定算子“不”也是焦点敏感算子,根据李宝伦和潘海华(1999)及Lee和Pan(2001)对“不”所提出的“释义条件”,句子存在焦点时,“不”所否定的是该焦点成分;否则,“不”会否定其邻接成分。由于在(4a)及(4b)中分别存在焦点成分“吃”和“饭”,所以“不”分别否定这两个焦点成分,而非整个句子。由于焦点敏感算子会引发一个包括算子“不”、焦点及背景(预设部分)的三分结构(tripartite structure)(Heim 1982;Roberts 1985;Partee 1991),因此,(4a)包含了“他x饭”这个预设。同样,(4b)中焦点敏感算子所引出的三分结构包括了“他吃y”这个预没。有关三分结构对句子真值的影响,我们稍后作更详细的探讨。

3.对焦点敏感的结构

语义学家对焦点的研究一直都集中在焦点如何影响句子真值这个问题上,并列举出一系列对焦点敏感的结构(Partee 1991;,Partee and Sgall 1998;Rooth 1995),概述如下。

3.1 问句与答句

试比较下列答话。

(5)小明是否[在家中][,f]看书?

(6)(a)不,他[在学校][,f]看书。

(b)[#]不,[小明][,f]在家中看电视。

(6)中的两个答句,只有(6a)能作为是非问句(5)的答句。为了解释这个语言事实,Chomsky(1971)和Jaeckendoff(1972)根据信息结构(information structure)提出了“焦点-预设”的概念。他们把焦点定义为新信息,即该成分并不存在于说话人和听话人的共享知识中;句子的其余部分为预设部分,属于旧信息,存在于说话人和听话人的共享知识中。在是非问句中,答句必须为问话人提供新信息,而且问话人和答话人必须有同样的预设。我们可以应用这个概念,解释为何(6b)是不自然的答句。在(5)中,问话人把问题焦点放在“在家中”这个成分上,他预设了小明应该在某个地方看书,但不知道是否“在家中”,并且认为可以从答话人口中得知这个新信息。(6a)的预设成分与(5)相同,也是“小明在某个地方看书”,该答句把焦点放在新信息“在学校”这个成分上,亦即问话人想要得到的新信息。(6b)的预设是“有人在家中看电视”,焦点则在“小明”上,这与问话人的预设有出入,并非问话人所要知道的新信息。

基于Chomsky(1971)的分析,Jackendoff(1972)及Culicover和Rochemont(1983)均认为这类是非问句的分析可以延伸到特指问句(wh-question)上。我们用下面的(7)和(9)来加以说明。

(7)小张请[谁][,f]吃晚饭?

(8)(a)小张请[小李][,f]吃晚饭。

(b)[#]小张请[小李][,f]吃[早饭][,f]。

(9)[谁][,f]请[谁][,f]吃晚饭?

(10)(a)[小张][,f]请[小李][,f]吃晚饭。

(b)[#][小张][,f]请[-小李][,f]吃[午饭][,f]。

在所有的特指问句中,其相应答句的焦点必须放在相应的疑问词成分上,即问话人所要求的新信息上。(8)中的两个句子,只有(a)可作为(7)的答句,原因是(b)的预设是“小张请某个人吃某顿饭”,与问话人所预设的“小张请某人吃晚饭”不同,同时,答句所提供的新信息“早饭”与问话人所要求的信息也有冲突。同样,(10)中只有(a)可作为(9)的答句,原因是在(10b)中,虽然焦点成分“小张”和“小李”是相应问句中的疑问词,但(10b)中却多出了一个焦点成分“午饭”。“午饭”这个焦点成分所带出的新信息与问话人的预设,即“有人请某人吃晚饭”不符,使答句(10b)不能成为(9)的合适答句。

Rooth(1995)认为这类由问句决定的答句焦点跟句法有关:答句的焦点位置必须对应于问句中疑问成分的位置,否则,答句会显得不自然。由此可见,在是非问和特指问中,焦点与预设所带的不同信息会影响句子的可接受程度。

3.2 量化状语(adverbs of quantification)

我们从(11)(Rooth 1995)可以看出焦点与量化状语的相互作用。

(11)(a)In Saint Petersburg,[officers][,f]always escorted ballerinas.

(在圣彼德堡,[警员][,f]总是护送女芭蕾舞演员。)

(b)In Saint Petersburg,officers always escorted[ballerinas][,f].

(在圣彼德堡,警员总是护送[女芭蕾舞演员][,f]。)

假设在圣彼德堡这个地方,有某个银行职员护送女芭蕾舞演员,则在(11a)和(11b)这两个句子中,只有(11b)为真,原因是(11a)把焦点放在“警员”上,当它与量化状语“总是”相互作用时,意思是“在圣彼德堡,护送女芭蕾舞演员的都是警员”,这与上述有某个银行职员护送女芭蕾舞演员的情况相冲突。相反,若焦点放在“女芭蕾舞演员”上的话,则“总是”就与它相互作用,意思是“在圣彼德堡,警员护送的都是女芭蕾舞演员”,这个说法与上述有某个银行职员护送女芭蕾舞演员的情况并不矛盾。

3.3 能愿动词(modals)

另外一种对焦点敏感的结构是能愿动词。试看以下例句(Rooth 1995)。

(12)(a)[Officers][,f]must escort ballerinas.([警员][,f]必须护送女芭蕾舞演员。)

(b)Officers must escort [ballerinas][,f].(警员必须护送[女芭蕾舞演员][,f]。)

若把由银行职员护送女芭蕾舞演员这种情况应用到(12)上,则只有(12b)为真。原因是(12a)把焦点放在“警员”上,当它与能愿动词“必须”相互作用时,意思变成“所有护送女芭蕾舞演员的都必须是警员”,因此,若有银行职员护送女芭蕾舞演员,便不是这意思了。相反,如有警员护送记者的话,则只有(12b)为真。原因是(12b)的意思是“警员所护送的必须是女芭蕾舞演员”。

3.4 反实推理(counterfactual reasoning)

根据Dretske(1972),我们假没以下情况:Clyde和Bertha一向有来往,Clyde发现如果他在三十岁或三十岁以前结婚的话,就可以继承一笔可观的遗产,因此,他决定与Bertha结婚。在此语境下,我们现在考虑(13a)和(13b)(Dretske 1972)的语义真值条件。

(13)(a)The reason Clyde[married][,f] Bertha was to qualify for the inheritance.

(Clyde与Bertha[结婚][,f]的原因是想取得继承遗产的资格。)

(b)The reason Clyde married [Bertha][,f] was to qualify for the inheritance.

(Clyde与[Bertha][,f]结婚的原因是想取得继承遗产的资格。)

在(13a)和(13b)中,(13a)会取真值,而(13b)则取假值,原因是焦点的位置不同。(13a)强调的是焦点“结婚”,其意思为“Clyde结婚的原因是想取得继承遗产的资格”,因此,与上述假设的情况相符。相反,(13b)强调的是焦点Bertha,意思变成Clyde选择与Bertha而不是其他人结婚,这并不是上述语境所要表达的,因为遗嘱内并没有规定他必须与Bertha结婚,他娶的可以是任何一个女子。

3.5 频率副词(frequency adverbs)

试看以下句子的对比(Sgall, and Panevova 1986)。

(14)(a)[Londoners][,f] most often go to Brighton.([伦敦人][,f]最常去布赖顿。)

(b)Londoners most often go to[Brighton][,f].(伦敦人最常去[布赖顿][,f]。)

(14a)和(14b)会因焦点位置的不同,而有不同的解释。(14a)的焦点放在“伦敦人”上,因此,频率副词“最常”会与伦敦人关联。这样,(14a)的意思是“最常去布赖顿的是伦敦人”。相反,(14b)中的“最常”会与布赖顿关联,因此,句子的意思是“伦敦人最常去的地方是布赖顿”。

3.6 泛算子(generic operators)

试对比以下句子。

(15)(a)One [smokes][,f] in the hallway.(人们在门厅里[吸烟][,f]。)

(b)One smokes in the [hallway][,f].(人们在[门厅][,f]里吸烟。)

(15a)及(15b)中的“人们”泛指任何人,语义学家一般把它称做“泛算子”,而这种算子一般具有对焦点敏感的特性。因此,(15a)及(15b)的焦点位置不同,也会得出不同的句子意义。在(15a)中,“人们”与焦点成分“吸烟”关联,句子的意思是“人们在门厅里吸烟,而不是做其他的事情”。而在(15b)中,“人们”与焦点成分“门厅”关联,得出的句子意思是“人们吸烟的地方是在门厅里,而不是任何其他地方”。

3.7 情感事实语及态度动词(emotive factives and attitude verbs)

Dretske(1975)还举出以下例句以说明情感事实语及态度动词均会对焦点敏感。

(16)(a)I found out that [Otto][,f] shot Lefty.(我发现[Otto][,f]枪杀了Lefty。)

(b)I found that Otto shot [Lefty][,f].(我发现Otto枪杀了[Lefty][,f]。)

(17)(a)It's odd that Clyde married [Bertha][,f].(很奇怪,Clyde竟然娶了[Bertha][,f]。)

(b)It's odd that Clyde [married][,f] Bertha.(很奇怪,Clyde竟然[娶][,f]了Bertha。)

(16)的“发现”及(17)的“很奇怪”分别代表情感事实语及态度动词。因为焦点位置不同导致其中的(a)和(b)句的意思也不同。(16a)的意思为说话人发现枪杀Lefty的人竟然是Otto,而非他/她所预料的人,(16b)的意思则为说话人发现Otto枪杀的竟然是Lefty,而非其他的人。(17a)的意思是说话人对于Clyde娶的人竟然是Bertha,而非其他人,感到奇怪,相反,在(17b)中,令说话人感到奇怪的是Clyde对Bertha所做的事情竟是娶她,而非其他的事。

3.8 否定(negation)

否定是另一个受焦点影响的现象。除了否定全句外,我们也可以只否定句中某个成分,而被否定的成分一般都是焦点成分。所以,焦点位置不同,被否定的成分不同,句子的解释也自然不一样。试比较下列句子( 1984)。

(18)(a)This time our defeat wasn't caused by [Harry][,f].(这一次,[Harry][,f]没令我们失败。)

(b)This time Harry didn't cause our [defeat][,f].(这一次,Harry没令我们[失败][,f]。)

(18a)所否定的成分是Harry,其意思是“这一次,令我们失败的人并不是Harry,而是其他的人”。(18b)所否定的成分是“失败”,句子的意义是“这一次Harry给我们带来的并不是失败,而是其他的结果”。所以,否定词所否定的成分不同,给出的预设也会相应改变。有关汉语中否定对焦点敏感的分析和语义解释,请看李宝伦和潘海华(1999),Lee和Pan(2001)的研究。

3.9 最高级形容词(superlatives)

试比较以下两个句子。

(19)(a)The largest demonstrations took place in [Prague][,f] in November.

(十一月[布拉格][,f]发生了最大规模的示威。)

(b)The largest demonstrations took place in Prague in [November][,f].

([十一月][,f]布拉格发生了最大规模的示威。)

(19a)及(19b)是两个相同的句子,但由于焦点位置不同,句子的真值就出现了差别。(19a)的焦点在“布拉格”上,因此,只要十一月全球最大规模的示威发生在布拉格,(19a)便会为真。(19b)的焦点在“十一月”上,因此,只要布拉格发生最大规模的示威是在十一月,则(19b)为真。如果布拉格发生的示威并不是世界上最大规模的示威,(19b)还是可以为真,但是(19a)则不再为真。

在这些对焦点敏感的结构中,我们都可以给出一个三分结构的语义表达式,它会决定有关句子的真值条件和语义解释。三分结构由算子(operator),核心范围(nuclear scope)和限定部分(restrictor)组成。提出三分结构主要是为了解决限定词量化(determiner quantification)及修饰语量化(adverbial quantification)这两个量化现象的语义解释问题。限定词量化的三分结构由各成分的句法位置决定,即限定词是算子,其所修饰的名词短语是限定部分,而动词词组则是核心范围,因此,整个三分结构的划分是不受语义因素决定的,完全是句法问题。然而,修饰语量化所引发的三分结构并不是由句法位置所决定的,因此,只有修饰语量化,而非限定词量化,会受焦点的影响。试比较以下句子,(20)是限定词量化,“大部分”是限定词,而(21)则是修饰语量化,“总是”是修饰语。

(20)(a)Most logicians like linguistics.(大部分逻辑学家都喜欢语言学。)

(b)Most [nice][,f] logicians like linguistics.(大部分[友善][,f]的逻辑学家都喜欢语言学。)

(21)(a)Mary always took [John][,f] to the movies.(Mary总是带[John][,f]去看电影。)

(b)Mary always took John to the [movies][,f].(Mary总是带John去[看电影][,f]。)

上述句子的三分结构,分别如(22)和(23)所示。

(22)(a)MOST(logicians)(like linguistics)

(b)MOST(nice logicians)(like linguistics)

(23)(a)ALWAYS(Mary took x to the movies)(x=John)

(b)ALWAYS(Mary took John to x)(x=the movies)

从以上两个句子的语义解释可以看出,只有修饰语量化(见(23)),而非限定词量化(见(22)),会受焦点位置的影响。

Partee(1991)把这个限定词/修饰语量化理念应用到焦点话题上,认为话题(或背景)会被映射到限定部分,而焦点则映像到核心范围上。如果句内存在上述的焦点敏感算子,该句子便会被划分成焦点敏感算子、焦点和背景三个部分。因此,焦点的位置是决定这个三分结构的一个重要因素,焦点的位置不同,会影响这个三分结构的组成,并形成不同的语义解释。

4.焦点的语义解释

综合以往研究焦点的文献,我们可总结出四个有关处理焦点语义的主要理论框架。根据Krifka(1997),这四个框架的差别在于它们如何在焦点的语义表达式中处理焦点及背景成分。这四个框架分别是双重表现理论(double access theory),代换法(replacive theory),选项语义学(alternative semantics)和原位约束语义学(in-situ binding semantics)。它们的不同之处是,在双重表现理论中,焦点和背景均独立出现在语义表达式中;在选项语义学中,焦点和背景部分均没有被独立抽出;在代换法中,其语义表达式中只抽出焦点;而在原位约束语义学中,则只抽出背景部分。

4.1 双重表现理论

双重表现理论的最大特点是焦点敏感算子同时对焦点及背景这两个部分进行运算。焦点及背景在语义表达式中均独立出现,把焦点从句子中抽出,余下的便是背景部分。双重表现理论可以以不同形式的语义框架出现,其中包括焦点逻辑形式移位理论和结构化意义论。

4.1.1 焦点逻辑形式移位理论(focus LF movement)

焦点逻辑形式移位理论和句法理论中的其他移位现象一样,把焦点移到焦点敏感算子的附近,我们若在焦点的位置引入一个变量并对整个句子进行λ抽象,就可以得到句子的预设,即背景部分,然后与相关的算子和焦点部分结合起来就可以得出有关焦点句的语义表达式。焦点成分移位之说最早见于Chomsky(1977),他认为所有焦点都带焦点特征(focusfeature)。根据Kratzer(1991)对焦点敏感算子必须靠近其关联焦点成分的说法,带焦点特征的词组会被吸引到紧靠算子的位置上。这类移位属隐性移位,只发生在逻辑形式层面上。Chomsky的焦点移位说可以用弱跨越现象(weak crossover effect)印证。弱跨越现象主要出现在含有逻辑量词(logical quantifiers)和wh-短语(wh-phrase)的句子中。试看以下例句。

(24)(a)[*]His[,i] dog likes everyone[,i].([*]他的[,i]狗喜欢每个人[,i]。)

逻辑式:everyone[,i][his[,i] dog likes t[,i]]

(b)[*]Who[,i] does the man that she[,i] met like t[,i]?(她[,i]遇到的男人喜欢谁[,i]?)

逻辑式:who[,i] does the man[that[she[,i] met like t[,i]]]?

(24a)中的逻辑量词“每个人”在逻辑表达式中同时约束“他的”和“每个人”的语迹t[,i],而(24b)中的疑问词“谁”则约束“她”和“谁”的语迹t[,i]。这两个逻辑表达式都违反了双向映像原理(Bijection Principle)的要求,即一个量词不能同时约束两个变量,而一个变量也不能被两个量词约束。因此,(24a)和(24b)均为非法句。

Chomsky把上述弱跨越现象引申到焦点移位上,认为焦点移位也出现弱跨越现象。Chomsky列举以下例子进行说明。

(24)(c)[*]His[,i] dog likes [John][,f,i].([*]他的[,i]狗喜欢[John][,f,i]。)

逻辑式:John[,i][his[,i] dog likes t[,i]]

(24c)属焦点句,句中的John是该句的焦点成分。Chomsky假设焦点成分John与逻辑量词和wh-短语同样出现逻辑形式移位现象。在逻辑形式层面上,John会移到句首位置,并在原位留下语迹t[,i],得出(24c)中的逻辑式。注意,John与“他的”和t[,i]同指是造成(24c)不合法的原因,这是因为焦点成分John同时约束“他的”和它自己的语迹t[,i]会违反双向映像原理。既然弱跨越现象可合理解释为什么(24c)不合法,Chomsky认为焦点成分在逻辑形式会出现移位这个假设是可以成立的。把Chomsky的逻辑形式焦点移位应用在合法的焦点句(25)上,得出如下结果。

(25)(a)Sue only introduced [Bill][,f] to John.(Sue只介绍[Bill][,f]给John。)

(b)[only [Bill[,f] [Sue introduced t[,i] to John]]

(c)[only [Bill[,1] λ t[,1] [Sue introduced t[,1] to John]]]

从(25b)可见,焦点成分Bill经移位后在其原位上留下一个语迹,这样,该句的剩余部分就是Sue introduce t[,i] to John。由于(25b)中的语迹t[,i]是一个自由变量,经λ抽象后,变成一个受λ算子所制约的受约变量,就得出语义表达式(25c)中的背景部分。(25c)的算子为“只”,焦点为Bill,而抽象式λt[,i][Sue introduced t[,1] to John]则为背景。

然而,焦点移位说存在着一定的问题。首先,焦点移位属算子移位,算子移位一般都受句法孤岛条件(syntactic island)的限制,如句(26)(Krifka 1997)。

(26)Sam saw a man who was wearing most hats.

(Sam看见一个戴着大部分帽子的男人。)

[*][most hats][,1] Sam saw[[,NP] a man[[,CP] who was wearing t[,1]]]

在(26)中,关系子句“戴着大部分帽子的”的修饰对象是名词短语“一个男人”,这个关系子句形成了一个句法孤岛。移位只可在岛内进行,任何成分均不得移出岛外。因此,把子句内成分“大部分帽子”移出该关系子句之外,是有违句法孤岛条件的。这就解释了为何(26)会不合法。既然焦点移位属算子移位,它也应受句法孤岛条件所限制。不过,令人感到意外的是焦点关联是不受句法孤岛条件所限制的,如句(27)(Krifka 1997)所示。(27b)是(27a)的逻辑式。

(27)(a)Sam only saw[[,NP] a man[[,CP] who was wearing a [red][,f] hat]].

(Sam只看见一个戴着一顶[红][,f]帽子的男人。)

(b)逻辑式:[only [red[,i][[,IP] Sam saw[[,NP] a man[[,CP] who was wearing a t[,i] hat]]]]]

(26)与(27a)在形式上非常类似,只是把(26)中的量词宾语“大部分帽子”改成(27)中的无定名词词组“一顶红帽子”,但(27a)却是合法的。Chomsky的焦点逻辑形式移位理论的基点是焦点移位与量词移位和wh-移位相似。既然量词移位和wh-移位均受句法孤岛条件所限,焦点移位也应受此限制,因此,他的分析是会把(27a)的逻辑式(27b)判断为非法。(27a)的合法性证明了焦点移位并不受句法孤岛条件所限制,这也是焦点逻辑形式移位理论的最大问题。

除了上述例子外,Wold(1996)也提出了以下两个例句,说明焦点移位有别于一般算子移位。

(28)(a)Mary only[,1] asked Bill which boy[,2] will bring[his[,2] mother][,f1].

(Mary只[,1]问Bill哪个男孩[,2]会带[他的[,2]母亲][,f1]。)

(b)Mary only[,1][his[,2] mother][,f1] λt[,1][[,VP] asked Bill which boy λ will bring t[,1]]

(29)(a)Mary only[,1] thought that every boy would bring[a teddy bear][,f1].

(Mary只[,1]认为每个男孩都会带[一只玩具熊][,f1]。)

(b)Mary only[,1][a teddy bear][,f1] λt[,1][[,VP] thought that every boy would bring t[,1]]

根据焦点移位理论,(28a)及(29a)的逻辑式分别为(28b)及(29b)。但问题是,在(28b)中,“他的”根本不受“哪个男孩”约束,这是因为“哪个男孩”并不c-统领“他的”,而制约条件要求制约者c-统领受约者。再来看(29),句中的“每个男孩”及“一只玩具熊”均是量化名词词组,“每个男孩”包括一个全称算子(universal operator),而“一只玩具熊”则包括一个存在算子(existential operator)。如果没有焦点敏感算子,这两个算子没有辖域上的差别,两者都取小句辖域,应该都可以有以下两种可能的辖域关系:一个是“每个男孩”取较“一只玩具熊”广的辖域,而另一个则是“每个男孩”取较“一只玩具熊”窄的辖域。在加进“只”和焦点后,根据焦点逻辑移位说,我们应该可以得到:“一只玩具熊”取比“每个男孩”广的辖域,如(29b)所示。然而,事实是我们只能得到“一只玩具熊”取窄域的释义,不可能得到“每个男孩”取窄域的释义,可见焦点移位说是有问题的。基于上述原因,Wold认为焦点移位有违一般算子的移位原则,须重新进行研究。

4.1.2 结构化意义论(structured meanings semantics)

焦点理论发展到八十年代就开始从语义角度出发来研究问题了,而以往只考虑句法。从语义的角度研究出现了两个理论框架:结构化意义论和选项语义学。结构化意义论和以它为基础发展出来的框架,虽然已渗入了语义方面的因素,但所采取的手段依然着重于结构及句法。而由Rooth(1985,1992)所提出的选项语义学则明显有所不同,其分析较着重于语用方面的因素。现在让我们来先谈谈结构化意义论的基本运算过程,然后再看看它是如何运用于焦点解释中的。

根据Krifka(1997),结构化意义的理论框架属双重表现理论的一种表现形式,因为与焦点逻辑形式移位理论一样,把含焦点成分的句子命题划分成<背景,焦点>,语义算子可以对背景和焦点这两个部分进行运算。如一个单句只含有一个焦点,句子的语义值分别由焦点及背景两个部分的语义值组合而成。焦点的语义值是焦点短语的语义,而背景的语义值则是用如下方式得到:在抽出焦点成分后,以变量,比方说x,取代焦点原来的位置,再以λ抽象把这个自由变量x变成受约变量。因此,利用这个框架去解释(30a)(即例(25))和(30b),可分别得出(31a)和(31b)的语义值。

(30)(a)Sue only introduced [Bill][,f] to John.(Sue只介绍[Bill][,f]给John。)

(b)Sue only introduced Bill to [John][,f].(Sue只介绍Bill给[John][,f]。)

(31)(a)<λx[introduce(s,x,j)],b>

(b)<λx[introduce(s,b,x)],j>

从(31a)和(31b)的表达式中可以看出,焦点把句子分成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是算子λ所制约的背景部分,即(31a)和(31b)中的抽象式,λx[introduce(s,x,j)]及λx[introduce(s,b,x)],抽象式中以变量x分别代替焦点Bill和John,而第二部分则是表达式中的粗体部分,所代表的是焦点成分的解释,即(30a)中代表Bill的b和(30b)中代表John的j。结构化意义论给出的语义表达式把焦点及背景成分分开,所以是体现双重表现理论的一个语义框架。

Jackendoff(1972)提出的预设架构(presupposition skeletons)实际上是从结构化意义论而来的。他算得上是最早一位从纯语义学角度来解释焦点句的语言学家。Jackendoff用标准意义(standard meaning)、预设架构及预设集合(presupposition set)这三项来表达焦点句的意义。他认为所有句子在加进焦点后,都会得出两个解释项:标准意义及预设架构(分别见(32bi)及(32bii))。我们把标准意义(见(32bi))中的焦点常量Bill以自由变量x代替,便可得出预设架构(见(32bii)),即Sue向John介绍了某个人。预设架构中的自由变量x在经λ抽象后会给出预设集合(见(32c)),即“Sue向John介绍的所有的人”组成的集合,其表达形式如下。

(32)(a)Sue only introduced [Bill][,f] to John.

(b)(i)标准意义:INTROD(BILL)(JOHN)(SUE)

(ii)预设架构:INTROD(x)(JOHN)(SUE)

(c)预设集合:λx[INTROD(x)(JOHN)(SUE)]

Jackendoff的预设架构比Chomsky的焦点移位说优越之处在于它无须假设任何句法移位,所以避免了句法孤岛问题。根据Jackendoff的预设架构,Jacobs(1983)和von Stechow(1990)作了更详细的阐述。为了解释他们如何表述焦点,我们仍用上文句子来说明。

(33)Sue only introduced[Bill][,f] to John.

(34)(a)<λ(x[introduce(s,x,j)],b>

(b)

(c)introduce(s,x,j)

(33)的意思是:Sue除了介绍Bill给John外,并没有介绍其他任何人给John认识,其中也预设了Sue介绍某人给John认识。(34a)是(33)的结构表达式,即把命题划分成焦点及背景两个部分,其中λ抽象式是背景部分,b是焦点。(34b)是(33)的语义表达,而(34c)则是预设。(33)只有一个焦点成分Bill,因此,(34a)中的背景部分,即抽象式λx[introduce(s,x,j)],是一个一元关系(one-place relation)。Rooth(1995)认为这种焦点理论容许一个焦点副词与多个焦点成分关联,原因是除了论元Bill的语义类别外,有关的结构表达式并没有对背景部分进行任何限制。在这样的情况下,像(35)那样只有一个算子但又多于一个焦点的句子,会得出如(36)的表达式。

(35)Sue only introduced[Bill][,f] to [John][,f].

(36)(a)<λxλy[introduce(s,x,y)],b,j>

(b)

(36a)是(35)的结构表达式,它把命题整齐划分成背景和焦点两个部分。(36b)是从这个语义框架下可得出的语义表达,它显示焦点副词“只”同时与Bill和John关联。

4.2 代换法

另一个来自结构语义框架的焦点语义分析方法是代换法。根据Krifka(1997),它与双重表现理论最大不同之处在于,语义算子只对焦点进行运算,在句子的表达式里,只有焦点部分,而没有背景部分。另外,代换法是从语义的角度出发,而有关运算也没有涉及到句法结构,所以它也不受句法孤岛条件所制约。为了说明代换法的运算方法,试看以下表达式(Krifka 1997)。

(37)Sue only introduced[Bill][,f] to John.

(a)=ONLY(BILL,INTRO(BILL)(JOHN))

(b)=[INTRO(BILL)(JOHN)(SUE)

在(37a)中,焦点敏感算子“只”把其辖域中的焦点成分Bill抽出。然后,根据代换法,我们得到(37b)。在(37b)中,合取运算(conjunction)把表达式分为两个部分:前一部分INTRO(BILL)(JOHN)(SUE)是句子的基本义;后一部分是用变量x代替所有Bill的结果。其中,[INTRO(BILL)(JOHN)][BILL/x](SUE)表示我们用变量x代替所有Bill,给出的结果会是[INTRO(x)(JOHN)(SUE)]。这里变量x被定义为是可以替代Bill的集合(ALT(BILL))中的一员,而“只”赋予的意思是在所有选择项中只有Bill能使有关命题为真。

不过,这个处理方法也是有问题的,试看以下例句。

(38)(a)Mary only compared[John][,f] with John's mother.

(Mary只拿[John][,f]与John的母亲比较。)

(b)"The only y such that Mary compared y with John's mother is y=John"

(y是惟一一个Mary把他与John的母亲相比较的人,且y等于John。)

在(38a)中,焦点是名词John,而不是John's,因此,正确的语义表达应是(38b)。可是,代换法会把所有的John换成y,因此,它会把(38a)看成是有两个焦点的句子而得出以下不正确的语义解释:y是惟一一个Mary把他与y的母亲比较的人,且y等于John。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必须要正确辩认哪一个才是焦点,即必须同时限定焦点及背景部分,把John's中的John列入背景部分,这样就回到了前面讨论过的双重表现理论的语义规则,即同时对焦点和背景部分进行运算。可是这样有违代换法的基本精神,可见代换法是有问题的。

(未完待续)

本刊网址:http://www.cass.net.cn/chinese/s18.yys/dangdai/index.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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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焦点敏感的结构和焦点的语义解释(一)_语义分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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