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货币化与货币信用本质_弗里德曼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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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传统货币定义理论对货币本质的错误解释

马克思引用19世纪英国政治家格莱斯顿的名言:“受恋爱愚弄的人,甚至还没有因钻研货币本质而受愚弄的人多”。然而,货币本质问题是货币经济学中最基本、最不容忽视的问题,哈里·约翰逊有言(Johnson,1967):“如果不能定义我们的理论对象,则货币经济学显然纯属无稽之谈”。若干年来,围绕货币本质问题,形成了货币经济学中历史最悠久的一个分支:货币定义理论。时下惯于将它分为两个流派,一是所谓演绎的货币定义(The a priori definition of money),另一称为经验的货币定义(The empirical definition of money)。

演绎的货币定义侧重于从货币职能入手探讨货币本质,沃尔克(F.Walker)曾断言:“货币就是货币的职能”(Money is what money does)。然而,货币职能是多侧面的,在不同的时期、不同的地区,货币的职能并不完全相同。到底哪一种职能最根本?经济学家们歧见叠出:凯恩斯认为是“流动性”,伊格尔认为是“普遍接受性”,弗里德曼则强调“购买力的暂栖所”。不同于寓言故事里盲人摸象的口舌之争,货币学家们往往要以自己的货币定义为出发点,推导出一整套包括政策主张在内的理论体系,不同程度地影响当局的决策行为。差之毫厘,失之千里。正是出于对货币本质的不同理解,凯恩斯得出了降低利率的“廉价货币”主张,伊格尔则推崇取消货币的“新货币经济学”,弗里德曼则树起“货币重要”旗帜。货币定义的纷争演化为货币理论论争的渊薮。演绎的货币定义实际上没有能穿透货币现象的表象层次,没有触及货币所体现的社会的、制度的、技术的因素,因此也就不能揭示出货币的本质属性。马克思是第一个从生产关系着手探讨货币本质的经济学家,他已经看出“货币不是物,它体现了人与人之间的相互关系”。然而,由于受到所处时代的限制,马克思不可能预见到未来货币制度的演进,他多次强调他的研究对象仅限于黄金,信用货币不属其讨论范围。马克思将货币定义为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的特殊商品,或“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的统一”。今天我们知道,这个定义仅仅适用于商品货币(commodity money)。遗憾的是,今天国内的货币银行学及政治经济学教科书大多忽略了马克思的理论前提,不加区别地将上述论断作为货币的一般定义。

经验的货币定义的始作俑者为米尔顿·弗里德曼。作为实证经济学先驱,弗里德曼推崇“理论以计量为依据而不是计量以理论为依据”(马克·布劳格语)。反映在货币定义问题上,弗里德曼采取了彻底的工具主义态度,他声称“要寻求货币的定义,就不要从原理出发,而要以是否有益于组织我们对经济关系的知识为依据。”(Friedman and Schwartz 1970)。在他看来,货币量与GNP之间存在稳定的关系,于是,凡是通过计量验证与GNP之间保持稳定关系的金融资产便是货币。此后,其他一些经济学家又相继从“具有稳定的需求函数”、“利率弹性一致”、“相互具有高替代性”等要求出发,从计量角度定义货币。由于不同经济学家的计量方法不同,他们所作的经验定义也不一样,这导致了后来的货币层次划分纠纷。经验的货币定义的方法论错误非常明显,陈观烈教授(1991)曾经指出,它实际上是一种循环论证,仅仅对那些似是而非的“定义性衡等式”(如传统的交易方程式MV=PT)有意义。还有人提出,经验的货币定义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定义,而只是对货币外延的界定。1979-1982年美联储“货币主义试验”的失败对经验的货币定义是一次沉重的打击,人们在事后的反思中发现,原来稳定的一些相关关系(如货币—收入,货币需求—利率,货币增长—通胀变动率)都变得不稳定了,得到了一条令人沮丧的“古德哈特法则”——观察到经验规律一旦用于控制目的,这关系马上就失效。

容易看出,流行的两类货币定义理论都是于证伪的,然而它们并没有因此便退出理论舞台。如方法论大家拉卡托斯所言,任何研究“纲领”都由“硬核”和“保护带”构成,“硬核”并不会因为出现几个反例而被打倒。当弗里德曼用于定义货币的经验法则受到挑战时,他马上声明,不是经验关系不存在,而是金融创新增扩了M[,1]内容,只要按新的统计口径测定货币量,则传统的货币—产出关系仍是稳定的。作者以为,不打破货币定义的硬核,则货币理论将无法摆脱山重水复疑无路的绝境。

二、从货币史中研究货币本质

货币史与货币理论之间是“皮”与“毛”的关系。希克斯(Hicks,1967)断言:“经济理论并不总是附属于经济史,货币理论则不可避免地要跟实际相联系,它是从属于货币史的”。然而当下的现实似乎是货币史与货币理论史成了分道扬镳的两条河,经济学家在前人开创的道路上致力于完善货币分析框架,但当他们不假思索地沿用前人的概念时,往往不曾意识到,这些概念在现实中已经具有了完全不同的含义。这是学术传统制约学术进步的一个例证,它使后来者的工作带有刻舟求剑的悲剧色彩。

希克斯强调要通过货币史研究培养货币理论家,在货币理论史上确实有这样的例子。50年代,美国国民经济研究局组织弗里德曼、施瓦兹、卡甘等人开展了货币的历史统计研究工作,经过20多年的努力,相继出版了《美国货币史:1867-1960》、《1875-1960年货币存量变化的决定性因素及影响》、《美国货币统计》和《美国和英国的货币趋势》四部货币实证研究的巨著。上述著作均涉及到货币定义问题,尤其是在《美国的货币统计》一书中,弗里德曼和施瓦兹花了上百页的篇幅阐述他们对货币定义的主张。80年代以来,以尼尔·华勒士(Wallace,N.)为代表的明尼苏达“法律限制学派”(LRT)和以劳伦斯·怀特(White,L.)为代表的“现代自由银行学派”(MFB)是擅长货币历史研究的另一例子。他们沿用了孟德尔、米塞斯等奥国学派先驱所开创的“演进的货币制度研究方法”(Evolutionary approach to the development of monetaryinstitutions),分析了自金本位至现代银行货币的货币演进进程,不约而同地得出货币制度为法律限制之结果的命题。

弗里德曼等人的货币定义(与GNP有稳定关系的金融变量)与华勒士、怀特等人的货币定义(法律安排的产物)都没有抓住若干货币形式共同的最根本的东西,并不断受到挑战。卢卡斯(Lucas,1995)就曾在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的讲演中回顾了货币量与GNP之间的关系,结果发现,在长期中,二者关系并不稳定。而华勒士、怀特等的理论也受到了法意“流通学派”的抨击。然而,问题不是出在历史分析本身,而是因为他们在历史分析中所采用的时间段太短。研究货币本质这样的课题,仅仅截取一百年历史(弗里德曼)或几百年历史(华勒士、怀特)是远远不够的。我们必须从货币产生、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作全景式的分析和评判,从商品货币—可兑换货币—法令货币—银行货币—电子货币这样一整条演进链条中抽象出货币的本质属性。只有这样,才是符合历史唯物主义的研究方法,才是真正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理论。

三、交易货币化过程及信用因素的决定作用

商品交易由直接物物交换发展为以货币为媒介的间接交换的过程被称为交易货币化过程。自亚当·斯密以来,交易货币化就一直是经济学家研究货币问题时最自然的切入口,它是货币史的源头和最重要的环节。曾任美国《货币经济学杂志》特约审稿人的格罗斯曼甚至将货币经济学定义为“研究交易货币化之原因及其经济后果的学科”(Grossman,1991)。

斯密(1776)以屠户、酿洒师、面包师之间直接交换的困难为例为货币产生提供了理论背景。杰逢士(Jevons,1911)将斯密的表述术语化为“需求的双重巧合”(Double Coincidence of demand)矛盾,但200多年来,交易货币化理论并未取得更进一步的突破性进展,斯密和杰逢士等人的说法至今仍然是大多数教材对货币起源问题的标准解释。

罗伯特·金(King,R.G.1983)曾将杰逢士以来的研究成果概括为下面三点:1.生产专业化与个体需要多样化之间的矛盾导致交易产生;2.间接交易比直接物物交易效率高;3.为保证间接交易中个体之间激励相容,必须为财富转移提供某种约束机制,货币就是最普遍的一种。

金的这个似乎很严密的逻辑链条实际上存在两个致命的缺陷。首先,不能绝对地说间接交易就一定比直接两两交换效率高。传说在神农氏时“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聚天下之货,交易而退,各得其所”(《易·系辞下传》)。这说明,在需求相对简单的条件下,采取集中化交易策略(Centralized Trading Strategy)可以保证直接物物交易具有高效率。法马(Fama,E.1980)也预言,在未来信息技术高度发达之后,人们完全可以进行“复杂的物物交换”而绝无“需求双重巧合困难”之虞。金的第二个也是更为严重的缺陷是未能解释货币的约束力从何而来。这样,三条理由实际上只剩下第一条,而它却并没有超越斯密与杰逢士的藩蓠。其实,所谓“需求双重巧合的矛盾”不过是货币起源的必要条件,而我们想要得到其充分条件。

1971年,内汉斯(Niehans,1971)、布伦纳和梅泽尔(Brunner and Meltzer,1971)在《美国经济评论》同一期上发表文章,分别从交易成本、信息与不确定性着手,把交易货币化过程解释为人们探求具有最低信息成本的交易媒介的过程。布伦纳和梅泽尔还提出了产生交易媒介的充分必要条件:1.对交易者而言,获取不同的商品(或服务)所花的边际信息成本不同;2.在一个社会群体中,个体之间获取某种商品的边际信息成本不会随机变动,并且随该群体对特定商品使用的增加,边际信息成本相应下降。

前一条件保证商品之间在交易特性上存在差异,为货币的“脱颖而出”作了铺设。后一条件则保证社会对一般等价物的选择具有收敛性。布伦纳和梅泽尔设想,当商品所有者用初始禀赋直接交换最终意愿消费束遇到信息成本过大问题时,会倾向于先将初始禀赋换为信息成本较小的过渡商品组合,然后再将其换取最终消费束。这样,直接物物交换就会扩展成为一条具有(多个)过渡商品组合的间接交易链。当社会对过渡商品的选择收敛到某一种特殊商品时,间接交易链达到最短,交易成本最小,该商品便成为货币。

罗伯特·琼斯(Jones,R.A.1976)为布伦纳和梅泽尔的假设作了精致的证明。他用为达成交易而作的试探次数代表交易成本。设P[,i]为交易者经过一次试探就能卖出(或买入)商品i的概率,且买卖相互独立,则P[,i]P[,j]即交易者一次试探就能成功地用商品i换取商品j的概率。如不作间接交易,则该交易者为达成交易的期望试探次数为1/P[,i]P[,j]。如采用间接交易(商品i—商品k—商品j),则同理可得期望试探次数为(1/P[,i]P[,k])+(1/P[,k]P[,j])。易知,欲使间接交易比直接交易成本低,必须满足:

而只须有P[,k]>P[,i]+P[,j],则上式成立。也就是说,只要存在某种商品k,它具有较大成交概率,则以k为媒介作间接交易,效率更高。琼斯认为,货币商品(如金、银)因为具有最大的成交概率,被社会一致地选为一般交换媒介,它具有普遍接受性(General Acceptance)。

欧(Oh.S.1989)改进了琼斯的模型。他承认,在货币产生之前,并不存在具有所谓普遍接受性的商品,但可能存在一些具有“相对普遍性”(RelativeCommoness)商品。它们被选入人们的间接交易链的概率相对较大,而这种特性又具有“自我肯定”(Self-Confirm)的性质,即,如我知道其他人会选A商品作交易媒介,则我也会选中它。因此,随交易活动的日益发达,相对普遍性累积成为普遍接受性,货币就固定在某种一般交易媒介上了。

从交易费用角度研究货币固然是一种进步(至少解决了一般均衡体系中货币的地位问题)但单靠它解释货币的产生与演进是不够的。人类社会制度的演进不同于纯粹达尔文主义的自然进化过程,除了物质因素外,社会关系或者说人的因素具有更重要的意义。布伦纳、梅泽尔直到欧的分析,缺陷就在于只重视了物的特性。

货币化交易是一种间接交易,而间接交易区别于直接物物交换的特征就在于其断裂性。直接物物交易是在同一时间、同一地点的交换,商品一旦换手交易便告完成。直接交易中,买同时也就是卖,而货币化交易则从时间、空间上将卖与买相分离。然而,通过货币的媒介作用,甲地的商品可以跟乙地的商品相交换,今天的商品可以和明天的商品相交换,这一代人甚至可以与未出生的下一代人做交易……这样,货币的出现在导致交换断裂的同时又牢固地维系了交易,两者互为因果。货币的特别之处就在于它使交易既断裂又不断裂,使货币具有这种神奇特性的是社会人群中的信用关系,或者说是一种信任结构。

信任与信用是人类最古老的情感形式之一。在制度化、正规化的交易活动出现之前,它就广泛地存在于人类社会中并通过它部分地满足了专业化生产的个体对消费多样化的需要。费孝通(《乡土中国》P76)指出:“在亲密的血缘社会中商业是不能存在的。这并不是说这种社会不发生交易,而是说他们的交易是以人情来维持的,是相互馈赠的方式。”在社会学、人类学文献中,馈赠与回报是紧密联系的一对概念,如果不是对“回报”具有信心,则经常化的“馈赠”决不可能维持。随着生产的扩大和分工的细化,客观上要求交易制度发生相应的进步,这样就产生了原始但却不失正规性的直接物物交易。起初,直接物物交易尚局限于较小的圈子,交易者多为熟人朋友,交换不公的差额可以成为“感情储蓄”,留待日后补偿。显然,这时的社会信任结构已经明显有别于“馈赠——回报”模式了。当交换规模进一步扩大时,买卖双方由朋友熟人变为生人过客,要解决直接交换中需求“双重巧合”的矛盾,靠“感情储蓄”式的依赖于个体之间了解基础之上的简单的信任结构不现实了,维系交易的信用结构必须具有更大的普遍性,这就为货币产生提供了社会人类学基础。既然直接交易行不通,当然就会寻求间接交易——为了换取A,先得换取B——问题是,如何保证交换媒介能收敛到一种或少数几种商品上?马克思认为:“它(指一般等价物,引者注)究竟固定在哪一种商品上,最初是偶然的。但总的说来,有两种情况起着决定的作用,货币形式或者固定在最重要的外来物品上,……或者固定在本地可让渡的财产的主要部分如牲畜这种使用物品上”(《资本论》第一卷上册页107)。就第一种情况而言,《管子·轻重》中写到:“玉起于禺氏,金起于汝汉,珠起于赤野,东西南北距周七千八百里,水绝壤断,舟车不能通。先王为其途之远,其至之难,故托用于其重,以珠玉为上币,以黄金为中币,以刀布为下币。”摒去文中的想象与夸张,大概“最重要的外来物品”成为货币这一点不会弄错。但这里要追问一句,对谁“最重要”?当然,正如琼斯假设存在具有最大成交概率的特殊商品那样,我们也可以假设金银珠玉对先民们具有普遍的吸引力。马克思有言:“银反射出一切光线的自然的混和,金则专门反射出最强的色彩红色。而色彩的感觉是一般美感中最大众化的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卷13,P146)单从审美角度讲,金银珠玉或许对所有人都重要,但笔者认为,对多数人而言它是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重要”,不能成为“有效需求*

的对象,不可能自然地成为普遍接受的交易媒介。倒是《管子》文中的“先王”一词提示人们,金银成为货币的重要原因一定是因为它对强权者(君王、奴隶主、氏族首领)“最重要”,一般民众则因纳贡的义务将强权者的需要化为自己的需要。商品出售者在接受金银时,他必须相信其他人在愿意接受金银,而这种信心背后实际上体现了强权者的信用。换言之,货币商品在一般民众中流通是由强权为担保的,当强权者的信用强大到一定程度时,则完全无价值的纸片也可以成为货币。

接下来分析马克思所说的第二种情况,即“本地可让渡的财产的主要部分”成为货币。希克斯(Hicks,1967)曾经有过类似的看法,他认为,在简单物物交换与间接物物交换之间存在一段过渡时期。这期间,某些交易者开始充当专业化的中间人,其他交易者通过与他们交换而达成交易。起初,一个市场上存在多个中间人,他们“收购”的商品种类很多。在比较利益原理的作用下,中间人在“收购”上逐渐形成了专业化,主要收购当地特产用于向其他地区的中间人相交换。这样,一旦该地区的人发现可以用某种商品从中间人那里换回自己所需的各种物品时,该商品就成为该地区的一般媒介物。人们开始相互接受这种商品作为买卖的支付手段,而该商品的信用归根结底是由中间人的信用维系的。

如果说马克思所指出的第一种情况是国家信用与法令货币之雏形,则后一种情况是商业信用货币之滥觞。但无论如何,货币具有信用本质是毫不含糊的。如果缺少了信用因素,则货币在断裂的交易中所起的维系作用便无从说起,货币也就绝不可能成为“物的神经”和“社会抵押品”(马克思语)。

四、货币的信用本质观的经济学意义

确立货币的信用本质观,首先解决了长期以来纠缠不清的货币定义纷争,货币实质上是普遍为人接受的信用工具。除此之外,其他货币定义都会为当前的货币现象所证伪。例如,现代社会流通的货币均失去了商品性,因此也就谈不上是“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特的特殊商品”;而货币职能相互分离的现象又使得“价值尺度与流通手段的统一”成为空谈;至于说“购买力的暂栖所”,则任何有形资产都具有价值贮藏能力,货币并不具有特别的优势;最后剩下“流动性”,但它本身就是一个极其模糊、没有人能说得清的概念……

确立货币的信用本质观,还不仅仅是概念上的标新立异,它实际上是一套新理论,或者拉卡托斯所谓“科学研究纲领”的核心。如果说货币只是信用形式中的一种,那么过去围绕着“货币”概念生发出的全部理论都不能算是“一般理论”或“通论”,从凯恩斯到弗里德曼的主流货币理论都将面临重新评价。具体地说,可能在下列几个方面取得突破。

第一,货币演进的实质是新的信用形式取代老的信用形式的地位的过程。正如银行放款时对于不熟悉且资质较差的客户只提供抵押贷款,而对熟悉的客户、资信较好的客户提供信用贷款一样,社会磨合程度较低时,货币必须以商品本位的形式提供看得见的抵押,而随着国家、大银行的信用提高,它们发行的货币就可以采取非商品形式。

第二,货币竞争(如商品货币时代的劣币驱逐良币与及信用货币时代的强势货币驱逐弱势货币)与货币流通区域(Currency Area)问题可以从信用的消长及信用的覆盖区域等方面着手分析。

第三,货币层次划分、货币与“准货币”的区别、“货币性”(Moneyness)、货币谱系等问题可由信用的强弱来解释。

第四,货币的内生性与外生性、货币的可控性、货币供给基数—乘数分析的合理性、货币需求及货币流通速度的稳定性等问题最终归结为货币信用与其他信用形式之间的替代性问题。

第五,货币“中性”与“非中性”的是非之争转化为回答在何种情况下货币为中性,何种情况下又为非中性。如果说信用体系中存在所谓“等级结构”(hierarchy),并且货币处于“等级结构”中起决定作用的一级,它的量可以主宰整个信用总量的话,那么货币是“非中性”的,否则,它就是中性的。但无论如何,说信用总量非中性是不会错的。

除上述几点外,还可以以信用角度探讨利率水平及其结构、通货膨胀、货币垄断发行还是货币的非国家化、货币是否会消失等一系列货币经济学长期未决的问题,可望形成一门与货币经济学相竞争的新学科——信用经济学。实际上,近年来已经有人提出改造IS-LM分析,用信用取代货币,建立宏观经济学新的分析框架(Bernanke and Blinder,1988)。而美联储自1983年以后,已经将广义的信用总量目标纳入了调控体系,由传统的货币控制向信用总量控制迈出了重要的一步。目前,我国金融体制改革正迅速展开,新的金融部门、金融工具层出不穷,随着电子技术与信息技术的发展,支付体系也起着日新月异的变化。在短短的10余年中,已经由计划经济步入商品、货币经济并且与世界各国一道,向着未来的发达信用经济迅速前进。此时提出货币的信用本质问题,也许对更好地控制金融总量、调节宏观经济的运行不无裨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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