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安全概念及相关概念分析_金融安全论文

金融安全概念及相关概念分析_金融安全论文

金融安全观及相关概念辨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概念论文,金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经济全球化、金融一体化的大背景下,金融安全问题日益成为困扰各国、尤其是发展中国家政府的重大问题。没有金融安全,就没有金融的可持续发展,也就没有金融对经济增长、国民福利水平提高的支撑与促进,因而一国的经济安全、国家安全与主权完整就无从保障。因此,各国政府将其置于国家安全战略的高度予以关注。同时,它也成为金融理论界研究的热点问题。

一、国内外金融安全简况

国外学者通常将金融安全置于国家安全战略和国家经济安全的系统中予以探讨。而对国家经济安全的关注始于20世纪60年代后期和70年代,90年代后,“国家经济安全”概念频繁出现在一些国家的宏观政策中。1999年12月,美国白宫新闻出版署在《新世纪的国家安全战略》报告中,将美国的国家利益分为三类,在第一类“关系国家生死存亡的利益”中赫然将“银行和金融系统的安全”列入其中。并且认为保障美国经济繁荣的三大措施之首就是加强金融合作,具体包括加强工业国家的金融立法、强化新兴市场的宏观经济政策和金融体系、防范危机等措施。

国内学者对金融安全及其相关问题的研究则始于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目前尚处于初级阶段。主要围绕金融安全概念的界定,影响金融安全的国内外因素,金融安全预警指标与体系,金融风险与金融危机的防范与化解等问题展开较深入、系统的研究。本文拟就金融安全观进行系统梳理,在此基础上提出金融安全系统观,并进一步辨析与金融安全相关、相近概念,以求全面把握金融安全观。

二、三种金融安全观

国内学者对金融安全的界定,可归纳为金融实质观与国际关系观两大类。

1.金融实质观

以王元龙博士为代表的金融实质观认为,所谓金融安全就是货币资金融通的安全。凡是与货币流通以及信用直接相关的经济活动、一国国际收支和资本流动的各个方面均属于金融安全范畴。其状况直接影响和决定经济安全的状况。

该观点根据金融的实质内容对金融安全进行界定。全面理解金融实质观,须把握以下四个特征:第一,广泛性。健全的金融体系由金融制度、金融机构、金融工具、金融市场以及金融调控机制五部分组成。因此,它涉及的是整个金融体系和金融运行的安全。第二,开放性。该观点特别强调了金融全球化背景下一国对外的金融安全,认为一国国际收支和资本流动的各个方面,无论是对外贸易,还是利用外商直接投资、借用外债等均纳于该范畴。第三,内外均衡。他进一步强调对外金融安全并不意味着忽略内部金融安全,过分强调外部均衡能力和状态而忽略内部均衡状态都可能有失偏颇。其概念本身实际上已包含内外部金融安全,因为货币资金融通既可以在国内金融市场进行,也可以在国际金融市场进行。第四,强调金融安全在安全系统中举足轻重的地位。指出金融安全状况直接影响和决定经济安全的状况。

刘锡良、戴小平等学者也基本从这一角度给出类似定义。刘锡良从金融功能的正常履行予以界定。他根据金融功能运转的层次性将金融安全划分为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层面。运用列举法将金融安全的各方面的表现一一列举出来。他认为,若经济体能独立地制定执行货币金融政策,国内金融体系能保持稳定、健康,经济正常运转,金融体系国家影响力在稳定中不断提高,世界大多数国家对该国的金融实力预期良好,愿意接受该国金融企业的信用,那么该国金融就是安全的。

戴小平从经济体内部出发,认为金融安全是相对金融风险而言。金融风险源于金融自身的脆弱性,金融安全则指某一区域某一时期没有出现金融危险并引致金融经济的紊乱。该概念似有“泛化”之嫌。金融风险存在于一切金融活动中,是常态,若控制得好,就能实现金融安全。可见,金融风险并不一定导致金融不安全。

2.国际关系观

国际关系观以梁勇博士(1999)为典型代表。因安全是来自国际关系学的概念。故他从国际关系学视角,同时结合经济学的思维方式给出金融安全定义。他认为,金融安全是对“核心金融价值”的维护,包括维护核心价值的实际能力与对此能力的信心。“核心金融价值”包括三层次内容:一是“金融核心价值”,主要表现为金融财富安全、金融制度的维持和金融体系的稳定、正常运行与发展;二是“国家核心价值”,表现为国家经济、政治和军事等领域的安全受金融因素的影响程度;三是国际金融运行中本国的“国际核心价值”,其内容除了避免金融财富外流、外来冲击危及国内金融制度与体系进而危及经济、政治和军事安全外,主要是“金融主权”。这一主权是控制国内金融体系、金融运行与金融发展的力量。

在三层次论的基础上,国际关系学观认为,金融安全是指一国能够抵御内外冲击保持金融制度和金融体系正常运行与发展,即使受到冲击也能保持本国金融及经济不受重大损害。如金融财富没有大量流失、金融制度与金融体系基本保持正常运行与发展的状态,维护这种状态的能力及对此的信心,以及从中获得的政治、军事与经济安全。

实际上,第一层次是金融本身的稳定和金融发展的安全,这是对金融安全最普遍的理解。第二层次是金融领域对国家经济、政治和军事等领域安全的维护,即将金融安全置于更大系统中,把金融的正常运行和发展看成是对国家安全的支撑。第三层次是前两个层次的自然延伸,既包括金融本身的安全,也包括金融对其他领域安全的影响。之所以在前两个层次之外强调第三层次,是因为在金融日益全球化的今天,外部因素对国内金融体系所造成的冲击日益紧迫。

郑汉通和雷家骕等也从国际关系学角度对金融安全概念作了类似界定。如郑汉通认为,金融安全是指一国金融利益不受侵犯,能够抵御各种金融危机对其侵害,金融体系正常运转不受破坏和威胁。反之,则不安全。

实际上,理论界还存在第三种观点。该观点将金融实质观与国际关系观结合起来考察金融安全的内涵。如刘沛和卢文刚认为,金融安全是指一国经济独立发展道路上金融运行的动态稳定状况。金融安全的核心属于金融学范畴,但对金融安全的维护涉及国际政治学和国际关系学内容,因而是多学科的综合。

3.我们的观点:金融安全系统观

系统梳理学者们的诸多解释,我们本着“金融、经济、社会”相互依存的理念,提出“金融安全系统观”。该观点认为,金融安全是一国在经济全球化进程中,面临国内外各种因素的侵袭和威胁,尚且能够凭借各种手段将金融风险控制在引致金融危机的临界状态之下,保持金融系统履行正常金融功能和维持有序金融秩序的态势、能力和信心,并由此而获得经济、政治与军事安全的保障。

金融安全概念包括广义和狭义两个层次:狭义仅涉及金融业本身,包括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的安全;广义则包含国家经济安全,这主要由金融在现代经济社会中所处地位决定。要准确理解这一概念还须把握以下四方面:

(1)金融安全提出的背景

国外对作为经济安全、国家安全战略内容之一的金融安全研究,始于冷战结束后。而国内对金融安全的探讨是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之后。它的提出与国际经济环境,特别是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有密切关系。经济全球化是一把双刃剑,在提高世界资金配置效率的同时,亦加大了国际资本的无序流动及风险。而风险累积到一定程度,便会产生局部危机或全球动荡。“金融安全”正是在此背景下作为各国应对经济全球化而提出的重要战略。

(2)金融安全的内容

金融是涉及货币与信用在内的所有经济关系和交易行为的集合。金融安全具体包括:金融机构的安全,即有充分理由相信金融机构能够持续经营并清偿其债务,保证金融功能的正常发挥;金融市场的安全,即交易双方踊跃成交,交易价格能够反映基本经济因素变化,且当这些因素未发生明显变化时,交易价格不出现剧烈波动;金融体系的安全,即个别金融机构或市场的问题不至于演变为系统性金融风险;金融管理部门能有效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安全,并有能力保护投资者与存款人利益;金融调控部门能保持币值稳定,维护公众信心,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3)金融安全的属性

金融安全就其属性而言,是公共产品而非私人产品。政府是提供公共产品的制度组织。虽然金融安全带有一定的局部性,但它和国家以及国际社会整体联系在一起。只有当局部利益并不妨碍另一局部利益时,才可以说该体系是安全的。金融安全就是在存在利益冲突的金融单元之间通过互动、博弈形成的。在互动和博弈中,各金融单元之间逐渐形成了使各方利益达到均衡的规则、制度和规范,它们被视为金融安全的边界。每个金融单元都平等地接受这些规则和制度的约束,从而避免对其他金融单元的损害、维护整体金融的安全。而政府对安全的维护就具体体现在对这些规则、制度的维护上。

(4)金融安全的种类

按业务性质划分,金融安全可分为银行安全、货币安全、债务安全、股市安全等;按空间范围划分,可分为国际金融安全、国家金融安全、区域金融安全等;从时间上来划分,可分为短期金融安全、中期金融安全、长期金融安全等;从安全的程度来划分,可分为安全、较安全、轻度不安全、不安全、危机等;从安全的影响因素划分,可分为内生金融安全、外生金融安全等;从安全的形态来划分,可分为隐性金融安全和显性金融安全等。

三、与相关概念的联系和区别

金融风险、金融危机和金融稳定,都是与金融安全相关、相近的概念。它们与金融安全之间既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又有着一定的区别。深刻理解这些概念的内涵以及与金融安全的联系和区别,有利于进一步理解和把握金融安全观。

1.金融安全与金融风险

一些学者认为金融安全就是没有金融风险的状态,而金融不安全就是存在金融风险的状态。金融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进行金融交易的过程中,金融行为的结果偏离预期结果的可能性,也即是金融资产损失和盈利的不确定性。金融风险通常包括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国家风险等形式。只要存在银行业的资金交易活动、存在证券市场的融资和资产价格的变动、存在保险业务,或者说只要有金融活动,就必然存在金融风险。因此,若对金融风险控制得好,在广泛的金融风险中能够实现金融安全,金融风险不一定会导致金融的不安全。

尽管如此,金融风险与金融安全是密切相关的,金融风险的产生构成对金融安全的威胁,金融风险的积累和爆发造成对金融安全的损害,对金融风险的防范就是对金融安全的维护。只不过对金融风险的防范主要从金融结果的不确定性角度予以探讨,而金融安全的维护则主要从保持金融体系正常运行与发展角度来研究威胁的来源及其防范和控制。

对于金融风险,人们进一步将其细分为系统性与非系统性金融风险。系统的特征在于,各个子系统的简单相加之和,可能大于也可能小于系统的整体特征。系统性风险是指通过单个金融机构风险的传染和蔓延而形成的整个金融系统的风险,在规模和性质上,均大于单个金融机构风险的简单相加。确切地说,它是指多家金融机构负债超过其资产的市场价值,导致挤兑和资产构成的其他转换,一些金融机构倒闭、政府干预的可能性。非系统性风险则是指微观的金融机构或组织所面临的风险,如信贷风险、操作风险等。尽管系统性风险与非系统性风险有着不同的性质,但二者又是相互联系的。非系统性风险是产生系统性风险的微观基础,而系统性风险则是非系统性风险的“升级”和恶化。系统性风险往往意味着金融不安全,而非系统性风险若控制得好,可以实现金融安全。

2.金融安全与金融危机

金融危机即发生在货币与信用领域的危机。《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辞典》中对金融危机的定义为:“全部或大部分金融指标——短期利率、资产(证券、房地产、土地)价格、商业破产数和金融机构倒闭数——的急剧、短暂和超周期的恶化。”金融危机的特征是基于预期资产价格下降而大量抛出不动产或长期金融资产,将其换成货币。这与金融繁荣或景气时的特征——基于预期资产价格上涨而大量抛出货币,购置不动产或长期金融资产——正好相反。

金融安全与金融危机是紧密相连的。金融安全的反面就是金融危机。当金融不安全因素累积越过临界点后,就会爆发金融危机。金融危机的爆发必然破坏金融安全,它是对金融不安全状态的一种强制性调整过程。在危机的爆发过程中,大量积累的风险得以释放,使得金融向其实质价值回归。因此,危机是造成安全问题总根源,是金融不安全的最终表现和集中体现。金融危机的严重程度与金融不安全的严重程度成正比。

3.金融安全与金融稳定

金融稳定是指金融体系能够有效地发挥其诸如资源配置、风险分散和支付清算等关键作用,而且在出现冲击、遭遇压力和发生严重的结构变化时仍然能够实现这一点。换言之,可以认为具备如下能力的金融体系才是稳定的:(1)能够促进经济资源在空间和时间上的有效分配,并保持经济活动的有效性;(2)能够恰当地评估、定价、分配和管理金融风险;(3)能够通过自我纠正机制保障以上作用的正常发挥,即使受到外部冲击或失衡不断累积时也不例外。按照宏观领域的周期观点,典型的金融不稳定有两种状态:一是金融膨胀或曰金融繁荣,指金融体系各部门的服务或交易都出现超越常态的、过于快速的数量增长和价格上升的状态;二是金融紧缩或称金融衰退,指金融体系各部门的服务或交易都出现严重的数量缩水和价格下跌的状态,其极端情况就是金融危机。

金融安全是特定意义上的金融稳定。由于金融安全是一种动态均衡状态,而这种状态往往表现为金融稳定发展。但金融稳定与金融安全在内容上仍有不同:金融稳定侧重于金融的稳定发展,不发生较大的金融动荡,强调的是静态概念;而金融安全侧重于强调一种动态的金融发展态势,包括对宏观经济体制、经济结构调整变化的动态适应。国外的学者在研究有关金融危机的问题时,更多地运用金融稳定的概念而较少使用金融安全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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