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义训”的质疑--兼论训导方法与训导形式_训诂学论文

“义训”质疑——兼论训诂方法和训诂形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形式论文,方法论文,义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义训”是非常古老而且经常使用的训诂术语,但是,“义训”的定义和内容究竟是什么,历来众说纷纭,含糊不清,缺乏科学而统一的界定和说明。这不仅使得训诂方法和训诂形式陷于分歧混乱,自相矛盾,而且直接影响到整个训诂学理论体系的科学建立,给训诂学的教与学、普及与提高带来很大困难。因此,有必要进行深入地探讨和研究。

一、“义训”诸说简介

“义训”这个训诂学术语,各家训诂学专著中,或经常用到但内容分歧;或有意回避而只字不提,情况颇为复杂,现仅就手边存书所及,稍作归纳介绍。

(一)“义训”的归属:

齐佩瑢《训诂学概论》、周大璞《训诂学要略》、吴孟复《训诂通论》、杨端志《训诂学》、张永言《训诂学简论》、郭在贻《训诂学》、周大璞主编的《训诂学初稿》、周复纲等编著的《训诂学基础教程》等都将“义训”列入“训诂方法”,只是个别名目取舍稍有不同,比如齐著在“训诂的施用方术”中只列“音训”和“义训”两种,没有“形训”;张著在“训诂方式和训诂用语综述”中,将“形训”、“声训”、“义训”归入“训诂方式”;郭著则将“形训”、“声训”、“义训”归入“训诂条例”;周主编《初稿》将“声训”、“形训”、“义训”、“观境为训”列为“释义的方法”。而陆宗达、王宁《训诂方法论》、黄大荣《训诂学基础》、陈绂《训诂学基础》未将“义训”列入“训诂方法”,也没有论述有关“义训”的问题。在“训诂方法”中,陆、王著列出“以形索义”、“因声求义”、“比较互证”三条,黄著列出“以形索义”、“因声求义”、“据文定义”三条,陈著列出“以形说义”、“因声求义”、“据文证义”三条。

(二)“义训”的定义:

训诂大师黄季刚先生指出:“义训者,观念相同,界说相同,特不说两字之制造及其发音有何关系者也。”①凡将“义训”列入“训诂方法”者,多宗此说,如周著《要略》:“义训就是直陈词义,而不借助于音和形。”张著《简论》:“形训、声训以外的训释字(词)义的方法都属于义训。”陆、王著《方法论》虽不论及“义训”,但在“训诂学名词简释”中说:“在训释词语时,仅从现有意义的角度来选择训释词或作出义界,而不考虑词义来源和形义关系,这种训释叫义训。义训有随文释义与综合释义两种。”而有的专著则对“义训”的义界稍加限定,比如郭著认为:“以通行词训释古语词或方言词的意义,谓之义训。”较有针对性。

(三)“义训”的内容:

周著《要略》列出“同义相训”、“反义相训”、“以狭义释广义”、“以共名释别名”、“设立义界”、“描写形象”、“比拟事物”等七条。

吴著《通论》认为:“要准确地表达词义,必须从词义之古今、雅俗各方面,从本义与引申、假借各方面,探究其源流嬗变,融会贯通。”并列出“以古语与今语相训释”、“以通语、凡语与方言相训释”、“以本字与借字相训释”、“以借字释借字”四条。

杨著《训诂学》列出“同义词训释法”、“义界”、“说明描写法”、“推因”四条。

张著《简论》列出“义训的体例”有“从词义的广狭来看”、“从同义、反义、多义的角度来看”、“从时地关系来看”、“从表达方式来看”四条。

周等编著《教程》列出“义训的方法”有“同(近)义词训释法”、“共名别名相训”、“界说训释法”、“展转训释法”、“类别训释法”、“比况训释法”、“本借字训释法”七条。

由此可见其中的差异。

(四)“义训”的根据:

“义训”既然与“形训”、“声训”并列,应该具备自己特有的理论根据,以显示其独立存在的价值。

“形训”建立在汉字形义统一的基础之上,这是由汉字的表意性所决定的,因此,根据字形分析可以推求和说明字(词)义,即“据形说义”。

“声训”建立在同根词音近义通的基础之上,因为词义的发展变化在本质上是依靠声音的,所以,可以通过分析古音以求得词义,即“因声求义”。

那么“义训”呢?“直陈词义”的根据何在?似乎缺乏理论上准确而充分地阐述。

以上专著都是出自方家之手,见仁见智,各有创获,条分缕析,自成体系,堪称为当代训诂学研究的宝贵成果。然而,我们如果从训诂学这门学科本身来考查,这种术语混乱现象则不能令人满意,也不可等闲视之。因为,正如陆宗达、王宁先生所说:“科学的概念需要明确的术语来表达。术语是科学理论形成的基础,又是发展理论的必要条件。术语不仅是消极地记载概念,而且反过来也影响概念,使它明确,并把它从邻近的概念中区别出来。因此,术语必须有明确的定义来确定它的内涵、外延,术语还应当是统一的、固定的、意义单一的。但是,总的说,旧的训诂之学具有明确界说的术语是不多的,而且,已有的术语中也有一些不够恰当。这说明许多词义现象还没有经过归纳综合而从本质上加以说明。这一点也正是训诂学理论不够成熟的表现。”②而“义训”正是其中典型的一例。

二、缘词辨义

“义训”这个术语之所以如此混乱,究其原因,关键问题在于定义太宽泛了,内容太庞杂了!它将不同类别的问题混淆在一起,表面上是包揽一切的“训诂之常法”(甚至连“形训”、“声训”也可包括在“义训”之内),实际上没有明确的内涵和外延,缺乏科学的理论和方法,以至让人无从分析概括,无法认识把握。所以,有的训诂学家干脆弃而不用,另立名目,这是完全可以理解的。

词,作为语言结构中的基本单位,并不是孤立存在的,必须要与其内在和外在的诸多方面因素发生联系,构成某种特定的关系,用来表情达意。训释词义,从根本上来说,就是要分析这种联系,利用这种关系,以求索辨正词义。从这个观点出发,“据形说义”就是分析字(词)义与书面形式的联系,利用汉字形义统一的关系来训释词义的;“因声求义”就是分析词义与语音形式的联系,利用同根词音近义通的关系来训释词义的。词除了意义与词形(字形、语音)相联系之外,在词义与词义之间还存在着十分广泛的联系,这主要包括词义引申、古义今义、方言雅言、词义聚合(同义、反义)等诸方面。

词义引申是词义运动的基本形式。“引申是一种有规律的词义运动。词义从一点(本义)出发,沿着它的特点所决定的方向,按照各民族的习惯,不断产生新义或派生新词,从而构成有系统的义列,这就是词义引申的基本表现。”③因此,一般说来,在词的众多义项中总可以找出本义与引申义、直接引申义与间接引申义之间的联系,从而构成词义的系统性。这是词义间最重要、最普遍的联系,训诂学家经常利用词义引申关系来训释词义,所谓“本义明而后余义明,引申之义亦明,假借之义亦明”(江沅《说文解字注后叙》)。因此,黄季刚先生说:“诂者,故也,即本来之谓;训者,顺也,即引申之谓。训诂者,用语言解释语言之谓。”④

随着时间的推移,社会在进步,认识在深化,词汇不断发生变化是很自然的,有的旧词消亡了,有的新词产生了,更多的是词的古今意义发生了演变,古义与今义之间既有联系又有区别,在义项多少、词义轻重、褒贬色彩、名物制度等各方面有所不同,造成阅读理解的障碍,因此,以今语释古语,沟通古今词义,历来是训诂的一个重要任务。许慎《说文》:“诂,训故言也。”段注:“训故言者,说释故言以教人,是之谓诂。”孔颖达《毛诗正义·周南·关睢》:“诂者,古也,古今异言,通之使人知也;训者,道也,道物之形貌以告人也。”《尔雅》、《说文》中的训释,历代典籍的注疏,很多都是为了说解古今词义的差异,以贯通文意的。

方言雅言(通语)的差别是由于地域不同而造成的,这是古今常见的语言现象。同一个概念在不同的地域会用不同的词来表达,这就造成了方言与雅言(通语)的不同,从而对交际造成诸多的困难,文献语言尤其如此,所以,以雅言(通语)释方言,便是历代训诂学家关注的一个问题,西汉杨雄的《方言》就是这方面的开山之作。正如郭璞《方言注序》所说:“考九服之逸言,标六代之绝语;类离词之指韵,明乘途之同致;辨章风谣而区分,曲通万殊而不杂。”因此,“通方俗之殊语”,自然是训诂学家的份内之事。

词义聚合现象,古人早已非常重视,古代第一部训诂专著《尔雅》从训释内容到训释形式大多都是围绕着同义关系而进行的,所以,郭璞在《尔雅序》中说:“夫《尔雅》者,所以通训诂之指归,叙诗人之兴咏,总绝代之离词,辨同实而殊号者也。”词与词的同义关系和反义关系,不仅涉及到词与词意义的发展变化(如同步引申),而且影响到词与词的组合运用(如连用、对用)。利用这种关系进行训释,既是有效的训诂方法,也是常见的训诂形式。

以上四个方面,虽然各自的特点不同,规律不同,但是都反映了词义间的内在联系。从训诂学的角度来说,充分研究和利用这些词义间的联系来辨析词义,不仅完全可能,而且非常有效,对于这种训诂方法不妨称之为“缘词辨义”。

前面列举的《训诂方法论》中的“比较互证”,《训诂通论》中的“义训”,与这里所说的“缘词辨义”在内容上有共同之处,不过涉及的范围和使用的名称稍有差异罢了。

三、以文定义

运用“据形说义”、“因声求义”、“缘词辩义”的方法,可以训释出词的各种意义,组成词义系统,但是,如果研究“训诂方法”到此为止,将是不全面、不科学的。因为,运用上述方法训释出的词义只是词的静态贮存义,还没有进入使用状态,发挥交际作用;词只有在进入文句,与周围语境结合在一起表情达意,显示它的动态使用义,才能体现出独一无二的价值。也就是说,词进入文句之后,将与语境的诸多因素发生联系,建立种种特定的关系,词的诸多意义在文句究竟使用哪一个,最终要受到语境的选择和限定。从训诂的功能和作用着眼,只有根据文句分析语境,判定出词在特定场合中的动态使用义,训诂实践才能有真正的结果,才会发挥应有的作用。因此,如果在“训诂方法”中不包括这方面的内容,不仅是理论上的缺陷,而且在实践上也是行不通的。事实上,人们所称道的清代训诂大师们的著作,诸如王念孙的《读书杂志》、王引之的《经义述闻》、《经传释词》、俞樾的《古书疑义举例》等等,其中不少精彩的结论都是依靠考查语境、剖析文句而取得的,这是“训诂方法”中不可缺少的一种。

所谓“语言环境”,主要指“语法环境”、“表达环境”、“人事环境”、“文化环境”等等。“语法环境”包括构词方式、词性虚实、结构成分、句法特点等;“表达环境”包括行文方式、修辞特点、文词异例、文体风格等;“人事环境”指文章所涉及的人事关系、历史背景和活动场所等;“文化环境”指文章所记述的文化现象和名物制度等。黄著《训诂学基础》、周主编《训诂学初稿》、陈著《训诂学基础》都曾提到这些相关的问题。

以上语言环境各有不同,但都能从不同方面影响和限定词义。既然如此,根据词在文句所处的语言环境来判定词义,便是言之成理而行之有效的方法,可以称之为“以文定义”。

综上所述,可以把“训诂方法”总结如下:

四、训诂形式

为了阐明这个问题,先要辨正“方法”、“方式”、“形式”这几个术语。按《现代汉语词典》的解释:

方法——指关于解决思想、说话、行动等问题的门路、程序等。

方式——说话做事所采用的方法和形式。

形式——事物的形状、结构等。

显然,“方式”包含着方法和形式两个方面,但是,人们在实际使用时,又往往将“方法”和“方式”并列对举,似乎“方式”的意义偏重于“形式”,从而造成理解和表述的分歧。

黄季刚先生说:“训诂者,以语言解释语言之谓。论其方式有三:一曰互训,二曰义界,三曰推因。”⑤这里的“方式”含有“方法”和“形式”两个方面的意思。可是,在训诂著作中,有的将“互训”、“义界”归于“义训”,“推因”归于“声训”,或者将“互训”、“义界”、“推因”全部归于“义训”,属于“训诂方法”,取消了“训诂方式”;有的则将“互训”、“义界”、“推因”列为“训诂方式”,与“训诂方法”并列对举,从而使得概念交叉,相互混淆。为了澄清这个问题,不妨将“训诂形式”与“训诂方法”并列对举,不用“训诂方式”来表述,以免界限不清。

所谓“训诂形式”,这里着眼于训释词义的表述形式,主要包括“单词相释”、“设立义界”、“描述性状”、“排比集释”、“翻译文句”等等。“单词相释”就是用同义的单词来训释,揭示被训释词与训释词之间的相应关系;“设立义界”就是用下定义的形式,说明被训释词的事理或类属;“描述性状”就是描述名物的性状特点;“排比集释”就是将同类的词排列在一起,集中加以解释,以显示各自的特点和差别;“翻译文句”就是用今语翻译古语,显示文句中相应的语法关系、词汇意义和文句含义。

一孔之见,姑妄言之,祈请方家教正。

注释:

①④⑤黄侃述、黄焯编《文字声韵训诂笔记》190,181,186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4月版。

②③陆宗达、王宁《训诂方法论》14页,140页。中国社科出版社1983年12月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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