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现状及对策-以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为例论文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现状及对策-以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为例论文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现状及对策
——以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为例

卢勤娣

(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经管站,福建 龙岩 364102)

[摘 要] 本文基于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践,深入分析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提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质量的若干建议。

[关键词] 村级组织;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

近年来,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通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进展有序,在加强业务知识宣传、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建立项目档案制度、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赞助等方面积累了一些经验,取得了比较明显的效果,但在实施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随着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一环,对完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提出了新的要求[1]。现根据永定区坎市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实践,坚持问题导向,突出补齐短板,提出提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质量的若干建议,以供其他地区借鉴。

1 龙岩市永定区坎市镇概况

坎市镇,隶属福建省龙岩市永定区下辖镇,是省级商业重镇、工业卫星镇、科技示范镇、全国小城镇建设试点镇。坎市镇总面积67 km2,耕地626.67 hm2,辖1个居委会和6个村委会。2018年年末,坎市镇总户数7286户、总人口26295人(为公安年末数据)。2018年,坎市镇全年实现社会总产值29.80亿元,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7.88亿元,完成固定资产投资6.16亿元,财税总收入4.88亿元,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8072元。

2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主要成效和做法

2.1 主要成效

近年来,坎市镇把开展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抓手,重点围绕优化乡村公益设施布局,强化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推进新农村建设、美丽乡村建设上水平、上规模、上档次。据统计,2012—2018年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3个,总投资821.02万元,其中村民筹资筹劳309.986万元、社会捐资赞助180.500万元、村集体投入6.800万元、区财政奖补81.965万元以及省财政奖补241.769万元,涉及道路建设与硬化、人饮工程、骨灰堂建设、排污沟、农民公园、文化广场、篮球场和亮化工程等“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3个,目前所有项目均已完成。通过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调动了广大村民民主议事、办事、管事的积极性,推进了农村民主理财、民主理事进程,构建了农户间、干群间新的互动平台,办成了一批想村民所想、急村民所急的实事,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促进了农村社会和谐,改善了农村居住环境,带动了坎市镇各村基础设施建设,让村民感受到了真正的实惠。

所有A股上市公司数据来源于国泰安数据库,对外直接投资企业数据来源于商务部 《中国境外投资企业 (机构)名录》。由于工业企业数据库更新相对迟滞,加之样本局限于国企和规模以上民企,从而导致估计是有偏的。因此本文选择2012~2017年A股上市公司数据进行实证研究。

2.2 主要做法

2.2.1 加强业务知识宣传,激发村民筹资筹劳积极性。为了积极营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的浓厚氛围,激发广大干群投身农村公益事业建设的积极性,坎市镇多措并举,广泛宣传,通过镇村干部大会、村民小组会议、悬挂过街横幅、印制政策宣传单、张贴宣传标语、组织宣传车巡回宣传以及村民之间口口相传等方式,宣传“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如《福建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福建省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理实施办法》等,确保村民享有真正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激发村民参与“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热情,引导和鼓励村民出资出劳,调动村民参与公益事业建设的主动性。

福建省“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主要是以村民“一事一议”为基础的“村内户外”公益事业建设项目,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按照“一事一议”政策和程序开展项目具体实施工作。跨村以及村以上范围的公益事业建设项目继续通过现有专项资金渠道解决,不得列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范围。而现实情况是一个项目往往涉及2个及以上相邻村,因不符合政策而搁置。

“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实行村级申报、乡镇初审、县级审批的管理制度,以县、乡财政部门为主。虽然文件有要求县级财政部门会同农民负担监管部门对“一事一议”项目进行审核批复,但在具体操作过程中往往流于形式,没有形成制度化。乡镇经管站负责或委托镇村帐代管中心代记账,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的镇村管站、国土资源所、水利站、文化站和民政办等部门主动参与热情不高、配合不密切,尚未形成镇财政所发挥牵头和统筹协调作用,其他相关部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

1.一般资料:收集1991年至2010年间聊城市人民医院收治的AP患者的临床资料,按照2013年中国胰腺炎诊治指南制定的AP诊断标准[1]重新核实,经过筛选共1 133例进入本研究。以5年为时间段将患者分为4组。

凡竣工验收交付管理使用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其后期的工程更新、维修等费用由项目所在村或村民小组或承包、租赁单位(个人)自筹解决。据调查,2012—2018年坎市镇共实施“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23个,真正有管理维护制度的仅8个,有管护资金来源的仅5个,绝大部分项目由于没有管护资金,处于失管状态。

3 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存在的问题

3.1 建后管护不到位

2.2.4 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赞助,实现资金筹措多元化。坎市镇在筹补结合、以奖代补的基础上,积极鼓励社会力量捐资赞助。有些村委会在中秋、国庆、春节等重大节假日期间邀请热心公益事业的村民和外出乡贤开座谈会,商讨村级公益事业建设,打好亲情牌,加大宣传力度,并以立石碑、挂铜匾、入光荣册等形式鼓励本村村民和外出乡贤捐资赞助。据统计,2012—2018年坎市镇“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共投资821.02万元,其中社会捐资赞助180.50万元,占总投资的22.0%,逐步形成了政府奖补引导、村民自愿出资出劳、村级经济积极投入、社会力量捐资赞助相结合的村级公益事业建设多元化投入机制。

按规定,凡“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形成的资产归项目议事主体所有。在实际操作过程中,镇村帐代管中心只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资金进行账务处理,实行分村入账核算、专账管理,没有专门进行资产登记,如果时间长再遇村级换届时没有办理移交手续,势必造成资产归属不明晰。

3.2 资产归属不明晰

1.4 统计学处理 使用SPSS 20.0统计学软件对观察指标进行分析处理,使用χ2检验治疗配对资料中的 RBC、HGb、WBC、MCV、PLT 等指标, 若 P<0.05则可视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在20世纪70年代的转折时期,一批出色的华裔作家涌现出了文坛。其中,华裔女作家汤亭亭(Maxine Hong Kingston)发表了美国华裔文学史上里程碑式的作品——《女勇士》(The Woman Warrior:Memoirs of a Girlhood Among Ghosts),将美国华裔文学推上了一个高峰。

3.3 部门配合不密切

2.2.3 建立项目档案制度,实行规范化管理。项目验收合格后,“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的申报资料、批复文件、会议记录、公示资料、项目合同、工程预决算、验收报告、结算凭证和有关图片等原始资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共装订4册,其中区财政局、镇财政所、村委会各存一册,另一册交镇经管站(镇村帐代管中心)入账,做到原始凭证齐全、合法合规,易于查验,实行规范化管理。

3.4 跨村项目不奖补

2.2.2 实行公开公示制度,全面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一是政务公开。坎市镇按照政府信息公开的要求,全面公开“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的政策标准、实施办法、办事程序和服务承诺等。二是项目公示。坎市镇认真指导督促各相关村委会依据村务公开的有关规定做好项目资金公示工作。要求对拟规划、申报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申报前在村务公开公示栏进行公示,内容包括议事主体、项目内容、工程概算、施工期限、村民筹资筹劳数额、社会捐助、村集体投入和拟申请各级财政奖补资金等。对验收合格并结算后的项目,村委会将工程主要内容及项目资金收支情况向全体村民进行张榜公示,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4 提升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质量的建议

4.1 科学界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产权归属

要以当前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为契机,对以往实施的“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进行一次全面清产核资,查实项目使用情况和价值,检查账证和账实是否相符,区分资源性资产、经营性资产、非经营性资产等,在清产核资基础上进行确权登记,科学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明晰产权归属,因地制宜有序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管好用好集体资产,促进村级公益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4.2 科学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制度

2019年7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会议强调:农村公共基础设施是促进农村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支撑,是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物质基础。要以推进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管护为方向,坚持政府主导、市场运作,鼓励社会各类主体参与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按产权归属落实管护责任,科学制定管护标准和规范,合理选择管护模式。建议村委会对已建成项目现有管理维护制度进行总结完善,并结合《关于深化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文件精神,坚持问题导向、先行先试、由点及面、先易后难,科学制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管护制度,落实管护主体,明确管护责任,安排必要管护资金,保证“一事一议”项目工程建好一处、管好一处、用好一处,长期发挥效益[2]

4.3 加快建立涉农项目和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明确提出“推广一事一议、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农民对直接受益的乡村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让农民更多参与建设管护”。建议今后县乡两级党委政府把开展“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抓手,以“一事一议”为基础,以财政奖补机制为平台,按照“渠道不乱、权限不变、优势互补、各记其功”的原则,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将“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和其他财政专项资金统筹整合使用,努力发挥财政奖补的“乘数效应”,集中力量发展农民急盼解决、直接受益的村级公益事业。财政部门要与时俱进,调整相关政策,适时扩大政府奖补范围,将相邻村共同直接受益的用于改善生产生活条件的建设项目纳入财政奖补范围。有条件的地方可依靠乡村振兴办发挥牵头和统筹协调作用,建立涉农项目和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整合部门、相邻村之间的项目和资金,形成相关部门各尽其职、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共同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高质量开展。

4.4 积极引导“新乡贤”在“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发挥作用

“新乡贤”这一概念是在2017年第十三届中国农村发展论坛上定义的。“新乡贤文化”被写进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和2017年中央一号文件。“新乡贤”是心系乡土、有公益心的社会贤达,一般包括乡籍的经济能人、社会名流和文化名人。在新时代背景下,大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新乡贤”群体是一支重要的社会力量,他们可以利用亲情、乡情和自身的声誉威望,在项目申报、筹资筹劳、捐资赞助、工程建设、乡村产业发展、乡风涵养、矛盾化解及提升治理水平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通过多种方式引导“新乡贤”在乡村振兴战略特别是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工作中发挥作用。

参考文献

[1]危朝安.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问答50题[M].北京:中国农业科学技术出版社,2007.

[中图分类号] F812.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4-7909(2019)24-48-3

作者简介: 卢勤娣(1971—),女,本科,农业经济师,研究方向:农村财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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