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社会主义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是一个论文,社会形态论文,试论论文,独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人类社会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究竟有几个社会形态?迄今为止,人们的认识基本上还是以一百多年前恩格斯概括的“五大社会形态理论”为依据的。这个传统的五种社会形态学说认为:“各个国家和民族的历史在没有外来干涉的条件下,按照自然历史过程,一般都应从低级到高级依次经历原始氏族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共产主义社会(社会主义社会是它的低级阶段)五种社会形态。”(注:李淮春等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辅导》,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10月版第530页。 )即使是由于外来干涉条件或其他因素所导致的“例外”,也不能否定这五种社会形态的依次更替!认为“这是世界历史发展的一般规律”(注:李淮春等主编:《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辅导》,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1年 10 月版第530页。)。现在看来,这一论断很值得商榷。 遵循邓小平同志关于“我们坚持的和要当作行动指南的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基本原理,或者说是由这些基本原理构成的科学体系。至于个别的论断,那么,无论马克思、列宁和毛泽东同志,都不免有这样那样的失误”(注:邓小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邓小平文选》第2卷第171页。)的教导,结合社会主义在发展中的实际,在深入学习邓小平理论关于社会主义发展阶段以后,我对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具体形态问题,偶得了一个新的认识,即社会主义应该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提出这一新的观点,根本用意就在于“马克思主义必定随着时代、实践和科学的发展而不断发展,不可能一成不变”(注:江泽民:《党的十五大报告》单行本第12页。)。我想,“离开本国实际和时代发展来谈马克思主义,没有意义”(注:江泽民:《党的十五大报告》单行本第13页。)。江泽民总书记的这一教导是很中肯、很现实的。
众所周知,社会形态理论是马克思创立的。如果说“马克思的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思想中的最大成果”(注:列宁:《马克思主义三个来源和三个组成部分》,《列宁选集》第2卷第443页。)的话,那么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就是“这个划时代的历史观”(注:恩格斯:《卡尔·马克思“政治经济学批判”》,《马恩选集》第2卷第12页。 )的根基。马克思主义认为,所谓社会形态,它是以物质的经济关系为基础多层次的社会关系的统一体,建立在一定生产力之上的经济基础(即生产关系),是划分不同社会形态的客观标准。所谓社会形态理论,指的是关于社会形态是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统一的原理。这一崭新的科学理论认为,人类社会形态的发展是一个自然的历史过程,即是说,任何一个社会形态都是具体的、历史的、合乎规律的发展过程,每一社会形态总是具有自己独特的性质,处于一定历史阶段上的社会制度。绝没有什么抽象的、永恒不变的社会形态。可见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理论,由于它揭示了社会生活的客观性、具体历史性和合乎规律性,使人们能对错综复杂的社会历史现象作出精确的科学说明;由于它揭示了任何社会都有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过程,从而彻底否定了所谓的“永恒不变”社会的错误观点。所以它为我们认识社会历史的内在本质,为人们把握社会发展的大方向大趋势,从而科学地论证社会主义必然代替资本主义,坚信人类社会发展最终必将走向共产主义,都提供了科学的理论基础和科学的方法论指导。
马克思主义有一条著名的警句:“我们的学说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告诫它的信仰者们不得“把它当作现成的公式,按照它来裁剪各种历史事实”,不该是“背得烂熟并机械地加以重复的教条”(注:恩格斯:《致保·恩斯特:1890年6月5日》,《马恩选集》第4 卷第472页。)。为此,恩格斯有一段教导讲得很是体贴入微的, 他说:“我们的历史观首先是进行研究工作的指南,……必须重新研究全部历史,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条件。……这个领域无限广阔,谁肯认真地工作,谁就能做出许多成绩,谁就能超群出众。”(注:恩格斯:《致康·施米特:1890年8月5日》,《马恩选集》第4卷第475页。)我想我们必须坚持用马克思主义的宽广眼界观察世界历史的变化,重新认识人类社会发展的形态问题,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进行新思维,得出新结论。
认定社会主义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我们可以从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和社会主义的实际这样两个方面来加以分析说明:
第一个方面,从马克思主义理论来说,认定社会主义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理论根据就是社会形态理论,关键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形态理论中关于建立在一定生产力之上的经济基础(即生产关系)是划分不同社会形态的客观标准的科学论断。人们根据生产资料所有制的不同性质区分了两种不同类型的生产关系,即公有制类型的生产关系和私有制类型的生产关系。属于前者的社会形态有原始氏族社会、社会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三种社会形态;属于后者的社会形态有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三种社会形态。诚然,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生产关系同类型的社会形态,这是毋庸置疑的;但它们之间的区别确是如此的明显,这点也是人们不至于会否认的。以往人们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关系问题的理解,基本上都是以“这是同一社会形态的两个成熟不同发展阶段”来说明的,且偏重于讲它们之间的联系多,而对它们之间的很大不同则有所忽视,或是讲的很不够。特别是在“穷过渡论”的喧嚣下, 似乎办食堂、 吃大锅饭、 搞平均主义就是什么共产主义了。 记得1958年大跃进时代,我市的原永叔路(现为沿江路)与中山路交口处有一座水泥碑,上有标准钟,在碑上曾贴过大红标语:“热烈欢呼共产主义的到来!”似如此幼稚的过激心理和贫乏的知识水平,不能不反映出我们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相互区别的宣传是何等的薄弱。似这样对共产主义标准的降低——与社会主义是同一社会形态,肯定会动摇人们对共产主义的信仰与追求,挫伤人们的积极性和进取心的。人们会说:原来共产主义这么容易,这么快就来到了!这样的共产主义没什么意思!
我们说科学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这两个概念从思想体系、意识形态上说是同一个意思,指的都是马克思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科学方法论,是指导全世界无产阶级和劳动人们正确地认识世界和革命地改造世界的思想武器。但若是从社会形态上看,就不能说是同一的了,社会主义就是社会主义,它决不是共产主义。因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无论是从社会发展水平还是文明进步标志,也无论从生产力发展状况还是生产关系成熟程度,或是经济基础性质还是上层建筑构成,显而易见,这是两种很不相同的社会形态。马克思的社会形态理论其科学性就在于它揭示了任何社会形态都是它的经济形态、政治形态、意识形态的统一体,都有它具体的经济结构、政治结构和意识结构,都有其产生、发展和灭亡的社会历史条件。这一科学的的理论要求我们“必须详细研究各种社会形态存在的条件”(注:恩格斯:《致康·施米特:1890年8月5日》,《马恩选集》第4卷第475页。)。“条件”就是同某一事物存在和发展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诸要素的总和。条件不相同,事物的存在和发展就会不一样;一切以条件为转移,即是一切从实际出发;只有一切以时间、地点和条件为转移,方能真正做到实事求是。1875年4月, 马克思写的《哥达纲领批判》中有一段关于共产主义社会必备条件的精彩论述——三大差别消失;劳动意义质变;人的全面发展;集体财富涌流;“各尽所能,按需分配”(注:马克思:《哥达纲领批判》,《马恩选集》第3卷第12页。)。(这是我们所熟知的,故不引全文), 我以为这不仅是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制度的描画,它更是对我们目前社会主义的激励,科学地说明了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这两种社会形态,不仅有量的不同,更有质的差别;它们不光是同一类型的生产关系,更应该是两种不同的社会形态。
第二个方面,从社会主义的现实来看,认定社会主义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事实依据就是“多元化并存”,关键是社会主义社会纯度不高、复杂易变,它属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的过渡时期,“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兼有这两种社会经济结构的特点或特征。这个过渡时期不能不是衰亡着的资本主义与生长着的共产主义彼此斗争的时期”(注:列宁:《无产阶级专政时代的经济和政治》,《列宁选集》第4卷第84页。 )。我在1986年11月写了一篇题为(论“多元化并存”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关于社会主义特征问题再认识的哲学思考》的文章,发表在《吉安师专学报》(哲社版)1987年第2期上, 该文被中国人民大学报刊复印资料(科学社会主义)1987年第10期全文复印。那时我就通过对社会主义实践的现状进行了简要的分析,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长期并存是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形态上的一个明显的基本特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多样思想意识的并存是我国社会主义意识形态上的一个明显的基本特征;以中国共产党为领导核心的多个党派集团的并存是我国社会主义政治形态上的一个明显的基本特征。”现在看来,我在十多年前提出的这些观点基本符合我国社会主义的现实,也与党的十五大精神基本吻合。在此我进一步认为:“多元化并存”不仅是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特征,“多元化并存”的事实将存在于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所不同的是,随着社会主义事业的发展和提高,在“多元化并存”的主次关系中,主体方面会逐步扩大,次要方面会逐步缩小以至最终消失。
1981年6 月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明确提出了“我们的社会主义制度还是处于初级的阶段”(注:见《邓小平经济理论学习纲要》第14页。)。这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含义就是指:“我国在生产力落后,商品经济不发达条件下建设社会主义必然要经历的特定阶段,即从我国进入社会主义到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整个历史阶段。”(注:见《邓小平经济理论学习纲要》第15页。)党的十五大报告江泽民总书记又进一步强调这个问题,并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样的历史进程,至少需要一百年时间。至于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制度,那还需要更长得多的时间,需要几代人,十几代人,甚至几十代人坚持不懈地努力奋斗。”(注:江泽民:《党的十五大报告》单行本第15页。)这里不只是指时间的长短的问题,更主要的是告诫人们科学认识社会主义制度和努力建设好社会主义事业的问题。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是社会主义,就是百年后社会义初级阶段任务基本完成、社会主义制度得到了巩固和发展时,仍然还是社会主义,还不可能是共产主义,只是为向共产主义的过渡创造了必备的条件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这里我们没有必要去探究百年以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结束时,将会是社会主义的什么阶段,比如说什么中级阶段或高级阶段之类的。可以肯定的是往后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发展将会快得多、好得多。这里马克思主义的不断革命论和革命发展阶段论是我们认识社会主义发展阶段的理论基础和思想武器。
任何事物的发展都是有过程、分阶段的,在过程与过程、阶段与阶段之间,尽管事物发展状况的表现是会不一样的,但总是要遵循着由低级到高级的发展规律的。事物的发展总是前进、总是上升的,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总是文明、总是进步的,这正是唯物辩证法革命的、批判的本质体现。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发展与它以后的社会主义更高阶段的发展是不一样的,整个社会主义历史时期的发展与社会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后的发展也是不相同的。比如,我国现阶段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开始承包期是15年,现在第二次承包期为30年,如果以后还有第三次、第四次……,并且也每次同样规定期限,它毕竟还是属于社会主义制度下的承包制。承包制、股份制等都是为了发展我国的商品经济,都是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所必需。从最终的发展结果来看,你总不能带着私有制的尾巴进入共产主义!总没有那个人会说什么“共产主义的市场经济”吧!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共识毕竟是:共产主义社会所有制关系是单一的全民所有制!共产主义社会人们经济活动的方式是产品经济!共产主义社会实行的是“各尽所能,按需分配”!
以上我们从理论与实际的结合上,简要地论述了社会主义应该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人类社会历史发展中两个不同的发展阶段。这一新的认识与革命导师们、与我们党的领导人的教导“社会主义是共产主义的初级阶段”并不矛盾,因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是同一种生产关系类型的两种社会制度。自有人类社会以来,人类经过了漫长的原始氏族社会以后,相继出现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这三个属生产资料私有制的生产关系类型的剥削社会形态,长期处于受压迫、受剥削的不平等的社会地位中。是伟大的十月社会主义革命及其胜利,建立了有史以来的第一个社会主义国家,从此开辟了人类历史的新纪元。在以后的社会主义制度的巩固和发展过程中,充分显示了只有社会主义制度才能拯救人类的无比优越性。社会主义是在用革命暴力彻底摧毁资本主义国家机器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资本主义是马克思主义的摇篮,也是社会主义的摇篮;而共产主义制度则是在社会主义充分发展的基础上实现的。只有发展社会主义才能实现向共产主义的过渡,共产主义社会只能建立在社会主义的基础上。
总而言之,认定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属于同一类型的社会形态,只是从生产关系类型的角度说是可以的,此外从其他方面看,它们之间如此明显的差别,应该把它们当做两种不同的社会形态来看待。这样认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区别,对于我们立足现实努力建设好社会主义,想往未来积极创造条件实现向共产主义的过渡,以防止对社会主义过高的期望和对共产主义标准的降低,从而更为科学地认识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之间的关系将会是大有好处的。
收稿日期:1998.1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