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煤炭企业新形势下的劳动用工管理建设与实践论文_郑伟

国有煤炭企业新形势下的劳动用工管理建设与实践论文_郑伟

河北省唐山市古冶区唐山开滦林西矿业有限公司 河北 063000

摘要:劳动者是企业发展的基础,为企业创造利润,劳动者的管理确保了劳动者的权利得以实现。当前形势下,劳动就业管理仍存在诸多问题,只有国家、企业和个人能够主动提高用人单位和员工的法律意识,才能确保企业合理用工。

关键词:新形势;国有煤炭企业;劳动用工管理

前言

《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元月贯彻实施以来,随着企业竞争形势的日趋激烈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和深入,在企业发展和竞争中,职工作为重要的生产要素起着无与伦比的主导作用。如何挖掘广大职工的潜力,提升职工的积极性,促进人力资源配置的再优化和发挥更大效益,进一步深化企业劳动用工的管理和创新,已成为国有煤炭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重要研究课题。

1国有煤炭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存在的不足

多年以来,由于原计划经济时代的子女顶替,造成煤炭企业劳动用工的一部分只在系统内循环,用工制度也相对封闭单一,导致煤炭企业的整体劳动用工管理相对滞后于当前社会人力资源管理的发展步伐,制约了煤炭企业人力资源的发展,劳动用工问题日益显著,严重影响企业的生产效率及制约企业的快速发展。

国有煤炭企业劳动合同制度虽已实行多年,但职工对劳动合同制的认识还停留在计划经济时代,部分职工仍停留在过去的“国有企业”的理念上,劳动合同到期时,职工对于续订考核或终止其劳动合同的事实很难接受,因此,职工一旦进入企业后,在没有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或因个人违反法律或企业规章制度等特殊情况下,企业不能与职工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还存在着进入国企就意味着终生无忧的思想。由于大量新设备、新技术的大面积使用,煤炭企业生产效率的持续提高,

部分煤炭企业逐渐发生了闲置人员的存在。职工总量过剩与技术人员短缺的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由于部分职工思想还停留在计划经济,对劳动合同制度认识比较模糊等问题的存在,造成了企业对于效率低下的职工不能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而企业所急需的专业技术人员或技术工人由于人员管控因素不能引进,因此逐渐形成了煤炭企业在职工总量与急需专业技术人员或技术工人更大的结构性短缺的矛盾,制约了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职工队伍素质参差不齐问题严重,原有职工受传统的工作方式方法影响,对新设备、新方法使用的接受上存在能力欠缺直接影响了工作效率的提升;同时,新接收的高校毕业生,在正式进入工作岗位之前,需要经过见习期来熟悉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生产经营情况,这部分人员虽具备一定的理论水平,但动手能力相对不足,一般需经过数年的学习和锻炼后才能适应岗位的需要;而录用的技工学校毕业生,虽具备一定的技术理论,动手能力相对较强,且经过培训后适应岗位能力较快,但整体理论相对欠缺。因此,如何从整体上提高职工素质,增强职工工作本领,企业只能通过边工作边学习、边培训边讲解的方式,不断整合基层单位业务,循序渐进地提高职工整体素质。

劳动者法律意识淡薄。当前企业劳务人员有一部分来自于农村,即我们所称为的农民工。我国拥有大支力量型的农民劳动队伍,很多企业劳动用工都依靠农民,但是很多农民的文化程度低下,素质高低不平,造成企业在用工管理的规范上手足无措。在这种背景之下,员工与管理人员之间法律意识淡薄,存在以下几个现象:首先,有些企业不顾劳动者利益,从自身利益最大化出发,制定有悖于《劳动法》相关条例的企业员工管理制度。其次在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缺乏一定的自愿性以及公平性,这是造成以后不必要的合同纠纷的最大隐患。再者,有些企业员工素质低下,缺乏必要的法律常识,在跳槽以及违约心理条件的作用下,不愿意受到劳动合同的约束,从而省略了签订劳动合同这一步骤,给企业造成了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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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国有煤炭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建设与实践

2.1培养企业和劳动者遵规守法的意识

国家应该发挥自身在引导人民思想上的积极作用,利用各种宣传载体,展开对就业观念和法制观念的教学,让人民群众的思维得到提升。国家应该保证企业和劳动者对于关乎自身权利的法律法规都有所了解,在双方的努力之下,企业按照法律法规和员工签订合规的劳动合同,劳动者自觉履行劳动义务,学会利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身的权益。国家需要加强对劳动者的宣传,保证劳动者不因纠纷采用极端行为,比如集体上访,或者是一度出现的农民工跳楼讨薪等活动。国家还应该积极主动对违法企业和具有典型教育意义的案件进行曝光,保证国家的威信力,同时也是保证劳动者不再受害,引起相关部门的重视,引导劳资双方都遵守相关的法律。

2.2指导用人单位依法制定规章制度

企业规章决定了一个用人单位如何组织员工工作,是劳动法规定的企业必须完善的规章制度之一。由于劳动者既是权利的持有者又是义务的承担者,一个良好的规章制度可以同时保证这两个方面。一个良好的规章制度,可以提高生产的效率,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企业在制定规章制度的时候,需要结合实际,在依照法律规定的范围之内制定,在制定完成之后进行讨论并公示。

2.3加强用人单位工会组织建设

由于工会对于劳动者的权益有相当强的保障作用,为了保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以促进工会的组织建设,扩大工会的智能范围。由于工会可以集合多个劳动者的力量,使得劳动者在和企业的交流过程之中更加具有话语权,劳动者应该主动加入工会组织成为会员并参与工会活动,企业对于工会,应该抱有乐见其成的态度,因为工会对于劳动者的情绪掌握幅度比较好,可以在劳动者对立情绪比较严重的时候对劳动者进行安抚,有利于劳资双方和平谈判。企业应该经常组织工会成员进行培训,通过工会成员提高劳动者的思想素质,形成和谐互利的劳动关系。工会代表也应该以劳动者的利益为先,组织劳动者和单位进行集体谈判,最大化保证劳动者的利益。

2.4引导用人单位建立企业民主管理制度

企业可以鼓励劳动者对企业进行管理,因为劳动者不仅仅可以带来经济效益,劳动者素质的提升也能保证企业整体素质的提升。劳动者参与到企业的日常管理工作之中后,可以让劳动者意识到管理工作的艰难,可以让劳动者对企业具有一种归属感,让劳动者有一种主人公意识,让劳动者更加愿意参与企业的各项活动。企业进行民主管理,符合企业发展的长远需求,可以让劳动者和企业之间保持良好的用工关系。企业应当积极鼓励劳动者进行企业管理活动。

2.5加强行政管理监督

行政部门应该加强对于企业的监督,由于政府部门具有对企业的指导作用,对于企业的违法行为有规范的责任。政府部门应该对恶意违背合同内容的企业进行严惩,维护劳动者的群益。政府部门应该努力完善自己的执政手段,用多种手段维护企业和员工之间的关系,调解劳资纠纷,协调仲裁劳资问题。政府应该建立劳动争议预警机制,预防劳资冲突的产生。

结束语

通过对以上劳动用工管理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和总结,可以得出国有煤炭企业只有严格落实《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规定,不断增强劳动用工管理,搞活劳动用工制度,构建和谐的劳动用工关系,积极解决企业管理中存在的劳动用工管理问题,应对行业经济下行压力,减少用工成本,才能不断提高企业生产效率,实现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使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参考文献

[1]赵小燕.对深化国有煤炭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的思考[J].中国管理信息化,2015,15(24):68-69.

[2]王二霞.新形势下国有煤炭企业劳动用工管理研究[J].中外企业家,2016(04):181-182.

论文作者:郑伟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32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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