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发展观与中国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发展——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构想,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科学发展观论文,中国论文,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论文,马克思主义哲学论文,哲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1747(2008)11-0016-04
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它宣示了一种什么是发展和社会怎样发展的哲学。科学发展观是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关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思想的继承和发展。科学发展观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性质和意义。在充分发掘这一意义的基础上,应该明确提出和实际构建一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提出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要求
“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①马克思的这句名言说明了他的哲学的本质,即实践。马克思哲学和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哲学。这个哲学不仅反映无产阶级的实践,用于指导无产阶级实践,而且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而发展。
无产阶级实践分为两个部分或两个阶段:革命和建设。相应地,作为它的哲学,就有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哲学和建设哲学。这是根据马克思主义哲学面临的任务、实践的主题提出的。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主题决定了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建设主题决定了马克思主义的建设哲学。这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基于无产阶级实践主题的变化而发生的形态变化,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根本性质的变化。在通常意义上,我们把马克思主义哲学理解为革命的哲学,或者社会革命的理论。这是就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性质而言的,马克思主义及其哲学就其整体的性质和特点来说,是革命的。“革命”的含义有两个方面:一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实践的,它的使命在于推翻旧世界、建设新世界,也就是推翻资本主义、建设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二是说马克思主义哲学是代表世界上最先进的革命阶级即无产阶级的利益的。与无产阶级实践主题相适应的马克思主义的革命哲学和建设哲学,是由马克思主义哲学的革命性质决定的它的两门具体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作为革命的哲学在内容上既包括无产阶级的革命哲学,又包括无产阶级的社会主义建设哲学。它作为一般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对革命实践和建设实践,以及对作为其反映的革命哲学和建设哲学,具有同等的指导意义。马克思主义哲学有它的具体形式或形态,有对革命具有专门指导意义的理论内容,也有对建设具有专门指导意义的理论内容。而由于马克思主义哲学形成的历史的原因,马克思主义一般哲学的阐释是同它的作为具体哲学形态的革命哲学的阐释联系在一起的,形式上这一革命哲学并没有从马克思主义一般哲学中剥离出来。所以,我们至今还没有一个独立形态的马克思主义革命哲学,特别是从它的文本形式来看。不能否认,马克思主义一般理论体系和哲学体系中是包含了社会主义建设思想的,但是建设的实践需要在成为现实并且在经历了一定时期的发展的时候,它的存在才可能被明确地提出来。建设哲学的建构是马克思主义哲学面临的新任务。
就世界无产阶级总体实践来说,俄国“十月革命”胜利后无产阶级实践的主题就发生了转换,即由社会主义革命转到了社会主义建设。由此,在可能性上,一个关于建构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任务也就随之提出了。但是,这个任务在世界马克思主义哲学界实际并没有被明确提出。在我国,1956年以“三大改造”的完成为标志的社会主义革命时期结束,我国从此进入社会主义建设时期。这一历史形势和实践主题的根本性转变,要求反映和适应这一转变需要的哲学也要随之发生变化,从而提出建构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要求。然而,半个世纪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前,我国哲学界对于哲学主题的转换是缺乏自觉的和明确的意识的,因而也就未能实现这个转换,所以那一时期指导我们的实践的哲学还停留在革命时期的哲学,即“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斗争哲学”。改革开放以后,我们抛弃了“斗争哲学”,同时意味着一种发展适应新的生活和新的实践要求的新的哲学的任务提出了。但在实际上,关于发展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任务仍然没有被明确地提出来,所以也就很少或几乎没有哲学家去有意识地探索和建构这种哲学。时至今日,一种系统的并以文本形态存在的与改革开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相适应的哲学还没有呈现。在反思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的时候,我们不得不承认这一现实,并有明确提出构建这样一种哲学的必要。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与规律的学说
什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具体化、中国化,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具体化、中国化,它是从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出发,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特点的并适应这一建设实践要求的马克思主义哲学。
我们先谈社会主义建设哲学。
社会主义建设哲学是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和规律的学说。
要理解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首先要理解建设的本质和社会主义的本质。建设是相对于破坏而言,建设一千新世界,是相对于破坏一个旧世界而言。建设是从无到有,破坏是有到无。建设的意义是单一的,即积极的向前的。而破坏的意义则是双重的,积极的破坏是推倒、打破旧事物,为新事物的产生扫清道路,用一个哲学概念来表示就是“扬弃”;消极的破坏是使有价值的积极的存在成为无,它的作用是消极的落后的。建设与积极的破坏是同一的,积极的破坏是为了建设,是建设的基础,属于总体的建设过程。消极的破坏当然也不是绝对的消极,它也为后来的建设奠定基础,但这是在建设者取得了实现自己的目标和价值因而赢得了主动以后。主体性和进步性是建设的基本规定。建设是主体的积极的能动的行为,是主体性的发挥;进步性在于主体行为及其后果的性质,在于新事物的产生,在于对人类进步事业的推动。建设作为人的积极的活动,其过程的形成和运动不仅在于主体与客体的矛盾,还在于构成这一活动的各个要素之间的矛盾。它的内容是广泛的,建设主体之间的矛盾、产业之间的矛盾、地域之间和部门(单位)之间的矛盾、城乡之间和军地之间的矛盾、科学教育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人口环境与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制度体制与效益之间的矛盾,社会建设(广义)与人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等,构成建设的矛盾体系。按照社会结构分类,它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间的矛盾。建设哲学是在建设与破坏的矛盾中对建设的本质的把握,在建设活动的矛盾体系中对它的运动规律的认识。
社会主义建设是关于建设的社会性质的规定。我们谈的建设不是一般建设,而是社会主义建设,是社会主义制度条件下的人们的总体的实践。所以,它的性质不同于其他一切社会形态下的实践行为。我们谈的建设就是社会主义建设。因为只有在社会主义这一特定条件下的实践才具有历史的进步的意义,才称得上建设。当然,建设是一个历史范畴,它的性质取决于它发生时所处的社会条件、社会性质。当资本主义处于上升时期的时候,它的社会的实践行为就具有历史的进步的意义,因而人们的这种总体的实践就具有建设的意义。我们在一般意义上谈论建设行为的意义或价值,不能离开这一行为发生的一般社会条件,特别是它的社会制度条件。社会主义的本质决定了社会主义建设的意义。社会主义建设的目标根本说来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资本主义建设,如果它也谈得上建设的话,则是为极少数人服务的。当然,这是在极其一般的意义上谈的,而在具体性上,不能否认在人们的一般社会生活中,一些具体的实践行为可能具有积极的进步的意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与规律的学说。它在与中国社会主义革命的关系中、在社会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各种矛盾的关系中,特别是在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矛盾、主要矛盾与社会主义建设的矛盾的关系中,揭示社会主义建设的本质与规律。②它在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联系与关系中,在“四位一体”建设与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的关系中,探索社会主义建设的正确道路。它包括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体、任务、动力和阶段的学说。它特别要说明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主体的(包括其自觉的能动性、政治的、思想的和文化的素质等要求在内)社会主义新人的性质,阐释正确处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个人主体之间、个人与集体、社会之间的关系、矛盾的一般原则,等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就是从哲学的高度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的各种矛盾、关系、规律、道路作出回答的科学理论体系。
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建设哲学意义
应该说,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我国社会主义建设的一定时期的上述方面是作了科学的探索和回答的,这种探索和回答并具有一定的哲学高度。但是,由于我们的社会主义建设的时间还比较短,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尚未充分暴露出来和尚未被我们充分认识,这种探索和回答不可能是彻底完成了的,因而是需要继续推进的。特别是关于我国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认识、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念和选择、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制度的建立,还都是改革开放以来实现的,所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还处在形成后的完善和发展中。在此基础上,不但一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现成形态不存在,就是一种对此进行哲学概括和理论提升的自觉意识还没有形成。
但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现成形态不存在,绝不意味着作为思想内容的这种哲学不存在。毛泽东思想中关于社会主义建设的思想,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组成部分的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关于社会主义建设问题的论述,包含着社会主义建设哲学。所需要的是通过我们的深入研究把这种哲学展现出来。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是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经典文本,包含着活的建设哲学思想。邓小平理论就是以邓小平为核心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在这个理论的文献中,“充满哲学的语言和哲人的智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一般哲学基础和抓住“事物的根本”的彻底的唯物主义,坚持“重点论”与“两点论”相统一的辩证法和与时俱进、不断开拓创新的辩证发展观。“‘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是完全地和牢固地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方法论基础上的,是彻底贯彻了马克思主义的哲学精神和具有马克思主义的哲学意义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不是对马克思主义哲学基本原理直接的和系统的阐述,但它又确实包含了丰富而深刻的马克思主义的哲学道理。我们应该而且能够从中学到马克思主义的活的哲学。”③
四、科学发展观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要求和规律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发展观就是哲学,是社会发展的哲学,也是建设的哲学。科学发展观以它特有的理论内容表明了一种科学的发展哲学、建设哲学的具体社会意义,即它的社会主义建设哲学、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性质和意义。
科学发展观,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意义。人、自然、社会,实践、发展、建设,是同等程度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基本范畴。
以人为本,构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科学的人学基础,表明社会主义建设的主体是人民,建设与发展的目的是为了人民。科学发展观对于传统发展观的超越,不仅在于把以人为本确立为自己哲学的本质和核心,还在于它不像传统发展观那样满足于关于人的抽象议论,而是直截了当地表明“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全面协调可持续构成科学发展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规定。全面性的要求在于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即在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前提下,实现经济与社会共同发展。协调性,是比全面性内涵更为深刻的发展要求。所谓协调,就是对构成发展的各个要素、环节在发展的速度、比例、顺序上有一个合理安排,做到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对于发展的要求在于全面,更在于协调。可持续,作为一种新发展观,是全面发展和协调发展理念的深化。可持续发展观,直接地说,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是对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关系的追求,但其意义又不限于人与自然的关系,它还是一种人与人的关系,既是当代人与后代人之间的关系,又是当代人之间的关系。由于无论是人与自然的关系,还是人与人的关系,本质上都是一种利益关系,因而人类是否能够可持续发展,必然与人类或人们关于社会制度的选择相联系,进步社会制度才是可持续发展的根本保证。所以可持续发展观不仅是一种科学发展观,实质说来还是一种进步发展观。全面、协调、可持续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基本范畴。
“五个统筹”是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具体形式,是关于怎样发展问题的深入发挥,也是科学发展观作为发展的辩证法的生动体现。 “五个统筹”在深层次上,即在城乡发展、区域发展、经济社会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具体方面展示了科学发展观的现实性特征和辩证性质。
我们党根据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目标提出的社会主义社会建设理论,同样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意义。社会主义社会建设概念的提出,意味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总体布局由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的“三位一体”,发展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四位一体”。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之间的关系,以及从“三位一体”到“四位一体”的转化,都具有辩证的意义,都是一个哲学问题,表明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认识的深化。
总之,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发展理论第一次集中的、简明的和内容相对完整的科学阐述,表明建构一种独立形态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哲学的理论条件趋于成熟。
注释:
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1995年版,第61页。
②社会主义建设的矛盾不同于社会主义社会的矛盾。关于这两种矛盾的关系的具体阐述,请参见作者“和谐思维与社会主义建设实践和建设哲学”一文,《北京社会科学》2006年增刊。
③梁树发:“‘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哲学基础”,《中国人民大学学报》2003年第4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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