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宁社会主义道路探索的历史轨迹与理论价值新探_新经济政策论文

列宁社会主义道路探索的历史轨迹与理论价值新探_新经济政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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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A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7278(2005)02-0021-09

从“计划经济”构想到“新经济政策”构想的转变,再现了列宁探索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历史轨迹。基于新经济政策实践基础上的建设社会主义之列宁构想,既不同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关于社会主义经济实践的理论设想,也不同于传统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实践模式,体现了列宁的生动的理论创造;但是,西方学者如西方“列宁学”的一些专家们,往往囿于唯心史观的狭隘视野和政治偏见,把列宁的探索视为向资本主义投降的“路线改变”,制造列宁主义理论的内部分裂和对立(注:西方学者如贝特兰·D·沃尔夫和莱塞克·科拉科夫斯基都把列宁的新经济政策看成是补资本主义的课,是向列宁早年批判的合法的马克思主义和孟什维克的理论路线的投降。另一位著名的西方“列宁学”专家,哈丁·尼尔虽然对列宁一生的政治理论活动进行过辩护,但也对新经济政策持否定态度,认为这是列宁违背了他自己关于帝国主义的理论分析和认识。),因而不可能认识到列宁最后探索的理论价值和意义。由于受“左”的指导思想的影响,国内理论界在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对列宁晚年关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理论重视不够。邓小平理论的成功重新引发了对列宁晚年思想进行研究的热情和兴趣,因为人们发现列宁晚年的思想与邓小平理论有很多契合之处。但是国内学界对列宁晚年思想的研究相对来说依然薄弱,还存在着理解深度不够、理论定位不准等问题(注:例如一些学者认为在列宁那里就已经突破了马克思的计划经济的思想,提出了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的原则。这实际上又过高地估计了列宁新经济政策的理论价值和意义。)。因此,本文以《列宁全集》第二版的文本为依托,重新审视列宁晚年思想,深入发掘其理论价值,以期对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建设和实践探索有所裨益。

一、列宁的“计划经济”构想及其实践探索

如果说,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所具有的独特的历史使命和抽象方法,决定了马克思把商品经济(市场经济)归结为资本主义,并由此展开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尖锐批判的话,那么,由于缺乏社会主义实践,现实社会主义制度的缔造者们,只能从革命导师的构想中去探索社会主义经济实践模式。列宁根据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主义经济特征的描述,第一次使用“计划经济”的概念来描述社会主义经济实践,他认为,社会主义就是要消灭商品生产、消灭货币,实行计划经济。早在1906年6月1日发表的《土地问题和争取自由的斗争》一文中,列宁就写道:“只要还存在着市场经济,只要还保持着货币权力和资本力量,世界上任何法律都无法消灭不平等和剥削。只有建立起大规模的社会化的计划经济,一切土地、工厂、工具都转归工人阶级所有,才可能消灭一切剥削。”[1](p.124)因此,列宁把“消灭商品经济”作为无产阶级革命理所应当要达到的基本目标,并把计划经济作为社会主义的显著特征。在十月革命前夕写成的《国家与革命》、《大难临头,出路何在》以及《布尔什维克能保持国家政权吗?》等一系列著作中,列宁根据资本主义发展到帝国主义阶段以后出现的许多新的情况指出,垄断资本主义造成的生产的高度社会化、垄断组织和金融资本的巨大增长是社会主义必然到来的物质基础。“社会主义现在已经在现代资本主义的一切窗口中出现,在这个最新资本主义的基础上前进一步的每项重大措施中,社会主义已经直接地、实际地显现出来了。”[2](p.219)按照列宁这一时期的构想,社会主义要在生产资料公有制的基础上,把整个社会组成一个全民的、国家的“辛迪加”或“托拉斯”,成为一个管理中心,成为一个劳动平等和报酬平等的工厂。由此列宁提出了银行和垄断组织国有化、把全部土地收归国有、强制中小企业辛迪加化等一系列措施,认为这些是适合俄国走向社会主义的过渡措施。

正是基于对社会主义的这种认识,在十月革命取得胜利后的一段时期内,列宁领导苏维埃政权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实行经济改造,逐步取消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苏维埃政权按照列宁的设想,首先通过对土地、银行、大工业实行国有化,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夺取了主要的经济阵地;又经过三个月的和平谈判,终于在1818年3月同德国签订了《布列斯特和约》,赢得了宝贵的时间,从而有可能把工作中心转移到社会主义的改造和建设上来。但是由于俄国社会生产力相对落后、经济成分复杂而且又处于资本主义的封锁和包围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发展社会生产力,创造社会主义的经济条件,就是一项十分艰巨的任务。1918年春,列宁受中央委托拟定俄国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计划,他明确地把“组织对俄国的管理”作为中心任务:“(1)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以各种形式实行最广泛的、遍及各地的和包罗万象的计算和监督;(2)提高劳动生产率。”[3](p.123)针对“左派共产主义者”只抓住书本上的只语片言而忽视现实,把国家资本主义同理想的社会主义对立起来,用资本主义来吓唬人的错误主张,列宁反复强调学习资本主义国家组织大生产的经验和利用资产阶级专家的必要性。列宁认为国家资本主义是走向社会主义的可靠道路。因为国家资本主义在经济上大大高于俄国当时的经济,工人阶级一旦学会了怎样根据国家资本主义的原则来整顿好全国性的大生产组织,那时社会主义的巩固就有了保障。在列宁看来,如果“没有建筑在现代科学最新成就基础上的大资本主义技术,没有一个使千百万人在产品的生产和分配中严格遵守统一标准的有计划的国家组织,社会主义就无从设想”。[3](p.279)

应该指出的是,尽管列宁在这一时期深刻地认识到利用资本主义来建设社会主义的重要性并提出了国家资本主义的新理论,但是列宁仍然没有完全摆脱社会主义排斥商品货币关系的基本观点。在列宁的思想逻辑中,市场经济关系就是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只能是计划经济。基于这种认识,列宁把实行国家垄断制度看作是理想的经济模式,他把集中的、能够监督的、社会化程度较高的国家资本主义看作是向社会主义过渡的中间环节,“社会主义无非是从国家资本主义垄断再向前跨进一步。换句话说,社会主义无非是变得有利于全体人民的国家资本主义垄断,就这一点来说,国家资本主义垄断也就不再是资本主义垄断了”[2](p.217)。实行国家资本主义,向托拉斯学习,其主要目的就是要学会“对产品的生产和分配实行全民的计算和监督”,这是社会主义实行计划经济所必须具备的一个环节和步骤。列宁认为在这方面布尔什维克的历史是没有什么可以炫耀的。所以列宁在《苏维埃政权的当前任务》一文的几个提纲中,提出一个著名的公式,这就是:“苏维埃政权+普鲁士的铁路秩序+美国的技术和托拉斯组织+美国的国民教育等等等等++=总和=社会主义。”[3](p.520)在列宁看来,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具有某种共同的东西,这就是两者都有集中的、有计划、有监督的和社会化的经济成分,具有社会化大生产的优点,它们同小商品生产的自发性、盲目性和分散性相比无疑是一个巨大的历史进步。因此,列宁把占国民经济生产总值半数以上的小商品生产看作是俄国内部的主要敌人,“在这里不是国家资本主义同社会主义作斗争,而是小资产阶级和私人资本主义合在一起,既同国家资本主义又同社会主义作斗争”[3](p.276),他们“抗拒任何的国家干涉、计算与监督”。因此列宁提出社会主义经济成分和国家资本主义结成联盟,来反对小商品生产者的自发势力,试图借助国家资本主义来限制小农的买卖自由,强化国家垄断制度。依据列宁的思路,俄国如果有国家资本主义占统治地位的经济制度,那么俄国实现社会主义就会更快一些。从根本上说,这个思路没有突破商品经济(市场经济)等于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必然实行计划经济的传统理论框架。

实际上,列宁当时希望在十月革命激起人民群众的政治热情和军事热情的情况下,在比较短的时期内通过用国家法令来消灭商品、货币和市场,实行全国统一的计划经济,直接过渡到社会主义。这种设想在1918年夏到1920年底实行的“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中得到加速实施。“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是在14个帝国主义国家武装干涉和国内战争的特定历史条件下所采取的政策措施。但是作为一种社会主义的构想,它把向社会主义“直接过渡”的思想变成了直接的行动,即凭借国家政权的力量,用迅速和直接的办法摧毁旧的社会经济结构——商业、小经济、小企业和资本主义,实行共产主义的生产和分配原则。列宁在1919年受中央委托起草的《俄共(布)纲领草案》中就明确提出在革命胜利后,在分配方面苏维埃政权的主要任务就是“坚定不移地继续在全国范围内用有计划有组织的产品分配来代替贸易”,而合作社是达到这一目的的过渡手段,因此要“力争使全体居民都加入合作社,并使这些合作社合并为一个自上而下全国统一的合作社”,把整个生产和分配严格地集中起来,只在各个合作社之间进行有计划的产品交换,从而代替商品交换和商品流通这个中间环节。只有这样才能“最迅速、最有计划、最节省、用最少的劳动来分配一切必需品”[4](p.90)。列宁认为,尽管在从资本主义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初期,立即消灭货币是不可能的,但是由于货币是“使剥削者有权得到社会财富的凭证”,可以用来“投机、发财和掠夺劳动者”,所以“俄共将力求尽量迅速地实行最激进的措施,为消灭货币作好准备,首先是以存折、支票和短期领物证等等来代替货币,规定货币必须存入银行等等”[4](p.91)。在此基础上,苏维埃政权采取了后来被称为“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一系列非常措施:由国家按严格的集中制管理一切工业生产,不仅把大工业,而且把中型企业和部分小企业都收归国有;实行余粮收集制,要求农民把全部剩余产品上缴给国家;禁止私人买卖粮食和工业品,实行产品和日用必需品的统一分配制度;取消货币流通而代之以实物交换;实行普遍劳动义务制,使劳动军事化等等。

“战时共产主义”政策集中体现了以列宁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者对于社会主义的认识。不可否认,“战时共产主义”的统制经济政策的出台受到当时苏维埃政权所面临的特殊条件的制约,是形势所迫;但是同样不可否认的是,这种政策也是出于对社会主义无商品无货币原则的考虑,不承认这一点就是不实事求是,不是唯物主义地看待问题。综观列宁这一时期的思想逻辑,尽管列宁对于俄国落后的经济状况有着深刻的认识,也认为俄国在实现社会主义以前还有一个“过渡时期”;但是作为一个马克思主义者,他必然要受到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设想的影响,把过渡时期看作就是要采取措施来消灭市场经济关系。列宁同样也认为只有消灭了商品货币和市场,才能实现社会主义。不仅如此,在列宁看来,社会主义这个阶段不会太长,他很乐观地估计只要一二十年的时间俄国就可以进入共产主义社会。1920年10月2日,列宁在俄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题为《青年团的任务》的演讲中说道:“现在50岁左右的这一代人,是不能指望看到共产主义社会了,那时候他们都死了。至于现在15岁的这一代人,就能够看到共产主义社会,也要亲手建设这个社会。”“我们应该估计到,要全国实现电气化,使我国贫瘠化了的土地能采用最新的技术来经营,至少要花10年工夫。因此,现在是15岁、再过10-20年就会生活在共产主义社会里的这一代人,应当这样安排自己的全部学习任务:在每个乡村和城市里,青年每天都能实际完成共同劳动中的某种任务,哪怕是最微小、最平常的任务。”[5](p.311)在这样短暂的社会主义阶段,毫无疑问应该尽快采取措施来消灭商品货币,取消市场和自由贸易。在列宁看来,在人类经济发展史上,由于贸易的发展,由于商品交换的发展,结果发展出了一个新的阶级——资本家阶级。而当时的俄国“农民经济仍然是小商品生产。这是一个非常广阔和极其深厚的资本主义基础。在这个基础上,资本主义得以保留和重新复活起来,同共产主义进行着极其残酷的斗争”[6](p.269)。只要人们还生活在一个小农国家里,资本主义在俄国就有比共产主义更牢固的经济基础。因此,我们说“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既是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产物,也是对实现社会主义这一人类历史上最宏伟目标的一次“试验”。作为社会主义经济模式在实践基础上的第一次尝试,“战时共产主义”政策无疑是失败的。因为“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破坏了工农业之间和城乡之间的经济结合,挫伤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严重地影响了国家生产力的提高。列宁后来回顾这段经历时也指出,用“强攻”办法即用简单、迅速和直接的办法来实行社会主义的生产和分配原则的尝试已告失败,在俄国经济成分复杂、小资产阶级成分占多数的情况下,向纯社会主义形式直接过渡,是不现实的。

二、新经济政策:建设社会主义道路的新构想

作为一个伟大的马克思主义者,列宁不仅具有非凡的革命激情与气魄,而且具有一切从实际出发、尊重实践而又不断地超越实践的精神和革命的创造性。在像俄国这样一个小农经济占优势的国家里,无论是进行革命,还是进行建设,它所遇到的问题都是崭新的。无产阶级夺取政权以后,在没有任何历史经验可以借鉴的情况下,如何建设社会主义?列宁和他领导的布尔什维克党在实践的基础上进行探索的过程中,非常清醒地认识到不能简单地、教条式地从马克思恩格斯的本本中寻找现实社会主义的建设方案,必须依靠千百万群众的首创精神和实践经验,在实践中不断地进行探索和创造。列宁反复强调:“社会主义的导师们之所以说从资本主义到社会主义要有一整个过渡时期并不是没有原因的,他们强调新社会诞生时的那种‘长久的阵痛’并不是没有缘故的,并且这种新社会还是一种抽象的东西,它只有经过一系列建立这个或那个社会主义国家的各种各样的、不尽完善的具体尝试才会成为现实。”[3](p.281)在列宁看来,理论必须由实践赋予活力,生活的公式高于书本的公式。在十月革命前,列宁就明确指出:“马克思主义者必须考虑生动的实际生活,必须考虑现实的确切事实,而不应当抱住昨天的理论不放,因为这种理论和任何理论一样,至多只能指出基本的、一般的东西,只能大体上概括实际生活中的复杂情况。”[7](p.139)因此,列宁并没有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未来社会的设想当作僵化的教条,而是自始至终致力于把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同俄国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实践结合起来。建设社会主义,直到实现共产主义,是人类历史上空前伟大的事业,它不仅需要一个很长时期,经过许多代人的艰苦奋斗才能完成,而且需要从实际出发,按照客观规律办事。否则,“欲速则不达”,甚至遭到灾难性的后果。国内战争给国民经济造成了严重的灾难,特别是由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在实践中出现了很多的问题,使得国民经济遭受严重破坏,燃料和原料极端缺乏,工厂无法开工,粮食和食品严重缺乏。更为重要的是农民对余粮收集制强烈不满,引发了工农之间的尖锐矛盾,甚至还发生了水兵暴动。经过二年多的实践的检验,证明了战时共产主义政策不是建设社会主义经济的正确道路。在这种情况下,列宁很快认识到战时共产主义政策的问题之所在,他说:“现实生活说明我们错了。为了作好向共产主义过渡的准备(通过多年的工作来准备),需要经过国家资本主义和社会主义这些过渡阶段。不能直接凭热情,而要借助于伟大革命所产生的热情,靠个人利益、靠同个人利益的结合,靠经济核算,在这个小农国家里先建立起牢固的桥梁,通过国家资本主义走向社会主义;否则你们就不能到达共产主义,否则你们就不能把千百万人引导到共产主义。”[8](p.176)一旦认识到像俄国这样落后的国家不可能在全国范围内统一组织生产、统一分配个人消费品,认识到向纯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行不通,列宁不是把自己的思想禁锢起来,而是根据实践的需要毫不犹豫地对理论或原理加以扬弃或修正。他非常果断地抛弃了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旧途径和旧方法,作出了停止实行战时共产主义政策、转而实行新经济政策的重大决策,开始从理论上和实践上解决社会主义建设的许多复杂问题。

1921年3月召开的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标志着苏维埃政权从战时共产主义政策向新经济政策过渡的历史转折。新经济政策的指导思想是“间接过渡”而不是“直接过渡”。实践证明了“直接过渡”是行不通的,如果一意孤行,“就有灭亡的危险”,之所以行不通,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俄国经济文化落后,小农经济占支配地位。在无产阶级居于少数的国家里,社会主义事业中最危险的敌人主要是小资产阶级的自发势力,但是,对于农民小商品生产者既不能进行驱逐,也不能进行剥夺,“因为改造小农,改造他们的整个心理和习惯,这件事需要花几代人的时间”[9](p.53)。列宁认为,在一个小农生产者占人口大多数的国家里,实行社会主义革命必须通过一系列特殊的过渡办法,才能取得斗争的胜利。关键在于找到各种措施,使恢复国民经济、奠定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的任务同建立工农之间正常的关系结合起来。为此,列宁认为必须通过一系列“中间的途径、方法、手段和补助的办法”,“逐渐的、审慎迂回”地过渡到社会主义。列宁在认真考察了农民的经济要求以后,认为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给小农恢复贸易自由,因为“小农只要还是小农,他们就必须有同他们的经济基础即个体小经济相适应的刺激、动力和动因”[9](p.55)。他强调为了发展农业,调动农民的积极性,必须改变党的经济政策,废除余粮收集制,实行粮食税,即苏维埃政府以粮食税的形式从农民那里取得一部分粮食,剩下的则由农民自己支配,可以在市场上自由买卖。他在《关于以实物税代替余粮收集制》的报告中把实物税问题当作一个政治问题来看待,认为它的实质是工人阶级对农民的态度问题,而这两个阶级的关系问题决定着俄国社会主义的命运。列宁在回顾历史经验时指出,苏维埃国家在商业国有化和工业国有化方面、在禁止地方流转方面超过了理论上和政治上所需要的限度,允许一定程度的地方自由流转不仅不会破坏反而还会巩固无产阶级政权。

俄共(布)第十次代表大会以后,列宁继续在理论上阐述实行新经济政策的必要性。列宁指出:要恢复国民经济,应该从农民开始,立即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列宁主张利用一切办法来发展工农业间的流转,包括使用私人资本主义的办法。这里所谓的“流转”,就是自由贸易,就是资本主义。在列宁看来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的发展对于工农国家有利,不能简单地来谈论什么“资本主义是祸害,社会主义是幸福”,只能从实际出发,根据现存的各种社会经济结构的总和来加以说明,必须从唯物辩证法的角度出发来观察和分析问题。列宁认为,资本主义同社会主义比较是祸害,但是同宗法式经济、小生产经济比较则是幸福;既然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那么,作为小生产和交换自发产物的资本主义在一定程度上的发展就不可避免,所以应该利用资本主义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发展生产力的手段。不能只从抽象的脱离实际的“一般原理”出发,一概排斥资本主义,而是要善于利用它。所谓利用就是既发挥它的作用,又要对它加以限制,就是要把它纳入到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上来。国家资本主义就是由苏维埃国家监督、计划控制的资本主义,也就是苏维埃政权在经济问题上与资本主义的结合。这种结合相对于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来说,是一种退却,但是其目的在于更好地向社会主义过渡。形而上学者不懂得这一点,他们只是抽象地谈论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好坏问题,完全不顾客观实际。因此列宁指出,对于经济发展十分落后、小农占优势的国家来说,“全部问题,无论是理论上的还是实践上的问题,在于找出正确的方法,即应当怎样把不可避免的(在一定程度上和在一定期限内不可避免的)资本主义的发展纳入国家资本主义的轨道,靠什么条件来做成这件事,怎样保证在不久的将来把国家资本主义变成社会主义。”[9](p.211)列宁认为,即使没有把这种资本主义直接变为国家资本主义,它对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益处也比那种只关怀共产主义的纯洁性而在实践上却不能推动流转的做法大得多。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列宁把粮食税看作是最终必然导致社会主义经济结构在城乡获得胜利的一种过渡措施。但是,在实行新经济政策的初期,列宁设想的在工业品与农业产品之间进行的有计划的“商品交换”,实际上是一种产品交换模式,因为这种“商品交换”并没有同商业的作用联系起来,正如列宁所指出的那样,这种“商品交换”实际上是“要求(尽管没有说出来,但还是要求)不通过商业而直接向社会主义的产品交换过渡,向社会主义的产品交换迈步。”[8](p.506)因此,实际上在新经济政策的初期并没有越出直接过渡的框框。但是,这种“商品交换”在实际的发展过程中变成了自由买卖和现金交易,也就是说,实践证明产品交换的政策没有取得成功。在这种情况下,列宁认识到在俄国当时的经济条件下,恢复和发展经济,还必须再后退,他说:“我们还退得不够,必须再退,再后退,从国家资本主义转到国家调节买卖和货币流通。”[8](p.228)只是在这时,市场、商业的问题才从理论上和实践上突出地提了出来。1921年10月,列宁非常尖锐地指出:“现实生活使商品交换(即没有同商业相联系的商品交换——引者注)失败了,以买卖取代了它”,在这种情况下,“是以市场、商业为基础还是反对这个基础?”[8](p.506)列宁认为应当承认商业的作用,他把商业看作是俄国“经济生活的试金石”,看作是千百万小农与大工业之间惟一可能的经济联系。只有重视商业的作用,才能建立巩固的工农联盟,才能为将来建设社会主义经济关系奠定基础。因此,“我们决不会受本能地轻视商业的‘感情社会主义’或旧俄半贵族半农民的宗法情绪的支配”[8](p.250)。根据列宁的指示,俄共(布)第十一次党代会作出了相应的决议:“目前俄共在经济上的基本任务,就是领导苏维埃政权的经济工作,必须从市场的存在出发并掌握市场的规律,掌握市场,通过有系统的、深思熟虑的、建立在对市场过程的精确估计之上的经济措施,来调节市场和货币流通。”[10](p.137)基于这样一种认识,列宁要求社会主义企业要“按商业化原则办事”,实行经济核算。他号召共产党员“学会经商”,学习由国家来调节商业关系,学会做经济工作,“必须向这门科学进军,向这门艰难、严峻、有时甚至是残酷无情的科学进军,否则就没有出路”[8](p.193)。在《论合作制》这篇文章中,列宁更加明确地指出,在建设社会主义的过程中,不但不能够取消商品货币关系的发展,相反,还必须使广大农民学会从“按亚洲方式作买卖”转变到“按欧洲方式作买卖”,“要做到这一点,还需要整整一个时代”[11](p.364)。

三、列宁“新经济政策”构想的实践意义和理论价值

新经济政策的实行不仅是一个极其重要的转折点,而且也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提供了一个新的逻辑起点。它不仅把马克思主义者们带入到一个理论思维上的全新境界,而且还给马克思主义者留下了一个深入思考社会主义建设实践的广阔空间。因为新经济政策突破了马克思恩格斯的经典社会主义理论构架,把社会主义与商品、市场关系等这样一些重大的理论问题,提到了非常突出的位置上来,这些对于科学社会主义理论和实践都具有不可估量的意义。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对于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具有开创性的意义,但是,列宁对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具有理论上的二重性特征,主要表现在,一方面列宁在某种程度上还拘守于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根据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所提出的科学社会主义的传统理论模式,试图通过高度集中的国家垄断制,直接走上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另一方面,列宁又立足于落后俄国的特殊国情,借助一系列中间环节、特别是市场关系来迂回地走上社会主义建设道路。如果说在十月革命后不久,第一条理论逻辑占据主导和显性的地位,第二条理论逻辑处于次要和隐性的地位的话,那么,新经济政策的提出使得原来处于隐性地位的思想线索清晰起来,取代了原本起主导作用的社会主义建设思路。

需要注意的是,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思路转换并没有使列宁完全抛弃原来的理论思路,而是新旧观念相互交织在一起,这突出地表现在列宁不可能把新经济政策所体现的商品经济原则上升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基本原则,因而更不可能系统地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论。这是因为:

第一,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只是一个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战略政策,并不是作为社会主义的一种经济模式提出来的。新经济政策的主要目的在于巩固工农联盟,在于对小农进行社会主义改造,通过国家资本主义把小商品生产纳入到社会主义经济体系中去。以前采取的是“强攻”的办法,实践证明这种直接过渡的道路是行不通的,列宁实事求是地承认其失败,并立即组织退却,转而采取迂回曲折的间接过渡的道路。然而当人们任意解释新经济政策并任意扩大新经济政策的内涵时,列宁又在俄共(布)十一次代表大会上宣布“停止退却”,为新经济政策确定了一个准确的界限。

第二,即使在实行新经济政策的过程中,列宁也没有抛弃计划经济的思想。相反,正是在新经济政策时期,在列宁的领导下制定了俄国电气化计划,对经济计划作了深入的科学分析。实际上,列宁十分重视经济的计划性,在他看来,经济计划不仅是必要的,而且是一种“总布局”、总的战略体系。新经济政策只不过是列宁一个庞大的战略和策略计划的组成部分,它是受社会主义经济计划的规定、指导和调节的,而不是自发地、无政府状态地运行。1921年11月16日,列宁在致格·马·克尔日扎诺夫斯基的信中说道:“我觉得,关于新经济政策有必要加以补充。我认为,最好把应作的补充(从各个不同的角度来阐明新经济政策在总的范围内的地位、意义和作用)插到某些章节里去。几乎每一章都可以(而且我认为应该)增加一两页,说明新经济政策不是要改变统一的国家经济计划,不是要超出这个计划的范围,而是要改变实现这个计划的办法。”[12](p.40)所谓“改变实现这个计划的办法”,也就是说在实行新经济政策条件下,要把经济计划与商品、市场结合为起来。正是因为经济计划关系到社会主义经济发展的全局,所以列宁十分关心经济计划的制定,一再告诫不能把经济计划变为“官僚主义化”的计划,“社会主义经济计划是不能用臆断的、用理论的或官僚主义的方法拟定的”[10](p.259)。他说:“最大的危险就是把国家经济计划工作官僚主义化。这是莫大的危险……完整的、完善的、真正的计划,目前对我们来说=‘官僚主义的空想’,不要追求这种空想。”[13](p.130)虽然列宁在这里把计划和市场之间的协调看作是经济计划科学制定和得以实现的前提,但是列宁并没有把计划与市场都看作是手段,它只是体现了列宁尊重实践,体现了列宁理论上的创造性和具体政策上的现实可行性。

第三,列宁仍然把新经济政策中的商品、市场因素看作是资本主义的东西。他在《劳动国防委员会给各地苏维埃机关的指令》中明确指出:“商品交换和贸易自由意味着资本家和资本主义关系必然出现。”[9](p.269)列宁在1921年写给布哈林的一个便条,被学术界认为是对社会主义条件下商品经济的系统表达:“无产阶级国家政权掌握着物质基础(工厂、铁路和对外贸易),结果:它手中掌握着商品储备和商品的成批运送(铁路运送)。无产阶级国家政权怎样处理这些商品储备?把它们卖给(a)工人和职员以换取货币,或者不是货币而是换取他们的劳动。(b)农民以换取粮食。怎么卖?通过谁?通过代销人(=商人),付给他佣金。尤其要重视合作社(努力使每一个居民都加入合作社)。为什么这不可能?而这就是资本主义+社会主义。”[13](p.205)然而,恰恰在这里,列宁把新经济政策归结为“资本主义+社会主义”,他认为国营企业改为实行所谓的经济核算,实质上就是国营企业在“相当程度上改行商业的即资本主义的原则”。[8](p.367)很显然,列宁是把新经济政策中的商品经济因素作为资本主义来看待的,而实行新经济政策的目的就是要利用资本主义来促进社会主义。列宁认为新经济政策包含着两种对立制度的某种联合和斗争,存在着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谁战胜谁”的问题,“我们党的任务就是要大家都认识到,存在于我们中间的敌人就是无政府状态的资本主义和无政府状态的商品交换。必须清楚地了解斗争的这个实质,并且使广大工农群众清楚地了解斗争的这个实质:谁战胜谁?谁将取得胜利?”[8](p.188)所以列宁认为,要对资本主义因素加以控制和监督,使他们遵守苏维埃政权的法律,使之成为“训练有素的”、“循规蹈矩的”资本主义。因此,他要求全党要清醒地看到经济建设中资本主义的恢复和发展,必须迅速地掌握新的经营方法,学会做经济工作,学会在经济领域中战胜资本主义。

尽管列宁最终并没有完全突破社会主义计划经济的大思路,但是这丝毫不影响新经济政策对于落后国家建设社会主义所具有的巨大的理论指导意义。列宁的探索突破了马克思恩格斯关于社会主义社会没有商品、货币和市场的观点,把市场经济关系提到十分突出的地位上来,不仅给我们留下了丰富的实践经验,更为重要的是,列宁的探索还给我们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列宁的探索表明,社会主义建设道路不是现成的,而是千百万人民群众在实践中创造出来的。社会主义建设不能靠一般公式、一般的纲领上的原理和一般的共产主义原则,因为“根据书本争论社会主义纲领的时代已经过去了,我深信已经一去不复返了。今天只能根据经验来谈论社会主义”[3](p.466),“只有集体的经验,只有千百万人的经验,才能在这方面给我们以决定性的指示”[3](p.355)。列宁从计划经济的构想向新经济政策构想的转变生动体现了尊重实践的思想。列宁的探索历程就是抛弃那种脱离俄国实际的空想道路,走上一条适合俄国国情的现实道路的过程。因此,建设社会主义也是一个不断实践的过程,是一个不断从错误中学习的过程。社会主义事业是新的事业,没有任何现成的经验可供借鉴,只有大胆实践,只能通过大量的试验性实践来为自己开辟道路。社会主义建设的创造性、探索性和复杂性也决定了错误和失败的不可避免性,关键在于要善于从错误中学习,敢于面对错误,承认错误,并在实践中修正错误。学会运用市场法则,从而使无产阶级国家成为一个谨慎、勤勉、能干的“业主”,成为一个精明的批发商,只有这样才能把落后的俄国引领到社会主义的发展道路上来。列宁领导俄国社会主义建设的时间虽然短暂,但正如他自己曾经预言的那样:我国革命的某些基本特点所具有的意义,不是地方性的、一国特殊的、单单俄国的意义,而是国际的意义,在“我国所发生过的事情……在国际范围内”将重新展示它的“历史必然性”。随着岁月的流逝,社会主义国家不断走上市场经济道路,这充分表明列宁的新经济政策,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上,都是列宁主义在当代最具活力的生长点。列宁的探索为社会主义者提供了创造性地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典范,即以唯物辩证法为准则,实事求是地解决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所面临的问题,它一方面慎重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以此来承接历史,为社会主义的发展奠定理论基础,另一方面又大胆地采取富有成效的政治经济措施,由此开辟未来,为社会主义的发展增添新的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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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宁社会主义道路探索的历史轨迹与理论价值新探_新经济政策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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