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行业农民工维权困境及其破解论文_许友松

建筑行业农民工维权困境及其破解论文_许友松

长丰县委党校 安徽长丰 231199

摘要:改革开放以来,随着我国建筑业快速发展,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吸纳了大量农村转移劳动力,对城乡建设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但是,受到多重因素影响,建筑行业农民工权益未得到很好维护。通过探析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困境及其原因,提出相应的破解困境之道。

关键词:建筑业;农民工维权;困境;对策

农民工是我国特有的城乡二元体制的产物,是我国在特殊的历史时期出现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建筑工人是农民工中的重要组成部分,面临着方方面面的问题,特别是因工资问题易发群体性事件,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引起党和政府的高度重视。本文以C县建筑行业农民工为调查对象,通过走访主管部门、建筑工地和农民工,邀请相关人员座谈等形式收集资料,主要探讨建筑行业农民工维权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一、个案简介

C县地处安徽省中部,总人口78万人,全县劳动力约40%人外出务工,其中在建筑领域的占有相当数量,据统计,截至2016年6月C县共有监督建筑工程793个单体,总建筑面积435.53万平方米,高峰期在岗农民工达1.5万人。调研中,大多数对政府和相关部门维护建设行业职工合法权益工作予以充分肯定,认为C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总体要求,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维护建筑行业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健全发展和谐劳动关系的长效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一是强化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对职能部门实行绩效考核体系;二是建立完善建筑行业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让农民工工资的发放得到可靠的保证;三是正常开展劳动执法检查,加大了劳动监察和追缴欠薪的工作力度,同时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四是高效处置农民工投诉案件,把可能因欠薪导致的恶性案件消灭在萌芽状态。

二、建筑行业农民工维权困境及其原因

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建筑业快速发展,建造能力不断增强,产业规模不断扩大,吸纳了大量农村转移劳动力,带动了大量关联产业,对经济社会发展、城乡建设和民生改善作出了重要贡献。但也要看到,建筑业农民工权益遭到侵害的案例也屡见不鲜,农民工维权艰难。具体体现在如下方面:

(一)因拖欠工程款引发建工企业拖欠工资。其中涉及工程进度款拖欠、工程款决算纠纷、劳务工程款纠纷、工程款尾款拖欠等,涉及人数多、金额大,处理过程复杂、时间长。突出的问题就是工程结算不及时和施工企业在工资发放方面管理不规范;还有少数招商引资企业投资不到位,依靠施工企业垫资,而施工企业经济实力不强无法支付工资,这些存在严重资金问题的项目容易诱发矛盾纠纷,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集体上访、投诉事件的发生。

(二)建筑企业管理水平低。违法发包、违法分包、层层转包现象较多,项目实施过程中,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的行为经常发生,尤其是劳务企业的各项管理工作不到位。

(三)契约意识差。有的工程分包没有合同,不签劳动合同,为了逃避或拖延支付工资,有的项目部不与班组或工人结账,公司也不予督促,造成久拖不决。或者合同主体责任不明,导致纠纷难以解决。

(四)农民工缺乏维权意识。工地考勤不完善,不能做到工程每个环节算账、打条子,发生拖欠无法拿出有力证据;有的农民工法律意识淡漠,被别人操纵上访,帮助包工头或班组长讨要承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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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建筑行业农民工维权路径建议

为了遏制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现象的发生,加强日常监管,处理拖欠工资和工程款投诉,切实维护了农民工和相关企业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维权维稳纳入常规工作。政府要充分认识维护农民工人才合法权益是涉及到本地区和谐稳定和大事,要定期研究农民工维权工作,解决具体问题。制定建设领域农民工维权的工作目标;健全农民工维权组织,加强农民工维权机构建设,配齐维权工作人员,添置办公设备,做到有固定场所、有投诉电话、有规章制度、有工作职责、有经费保障。维权机构人员加强对业务的学习,不断提高依法为农民工维权的能力。

(二)狠抓基础工作,不断创新工作机制。一要完善各项制度。参照上级关于农民工维权工作的规定,制定《 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实施办法》、《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问题应急预案》等规定。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金制度,以施工许可证发放作为前置条件,对拖欠农民工工资实行由总承包企业从保障金中先予垫付制度;建立健全项目招投标、施工许可证发放、竣工验收备案结算等关口前移把关制度;开展网上工程款监控,督促施工企业及时申报工程款和工资支付信息,对存在拖欠情况的及时协调解决。二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各种途径开展维权宣传工作。维权工作人员深入到各建筑企业、建设单位及农民工中间,宣传政策,悬挂投诉公示牌,利用农民工业余学校开展维权教育,充分利用网络大力宣传维权工作,提高农民工自我维权意识,强化企业守法观念。三要对有拖欠隐患的企业告知和约谈。为防止因欠资导致突发事件的发生,对存在或可能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预先告知其认真做好工资发放的基础工作并妥善处理工资纠纷,否则将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严肃处理。对支付工程款态度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项目业主,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存在严重隐患的施工企业,约谈其主要负责人,要求其限期整改。增强他们履行合同和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意识。四要开展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活动。对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情况进行全面而详实的调查摸底,并对存在拖欠款的工程项目或有漏报、误报的项目认真进行了核查和认定,做到了家底清、情况明;加强工程款和工资支付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避免矛盾累积和突发。五要探索农民工维权长效机制。坚持清理与防范并重,标本兼治,综合治理,从源头上防止在建和新建项目发生新的拖欠。一是推行劳动合同。在日常工作中对不签订承包合同和用工合同或不规范的合同予以纠正,推行采取工资卡发放工资。二是坚持“优先偿付民工工资”的原则。要求建筑单位在支付工程款时要充分考虑民工工资的支付,施工企业对已获得的工程款必须优先偿付民工工资。三是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发挥信用约束机制的作用。对因拖欠工程款,影响施工企业发放民工工资的建设单位,责令其限期改正;对建筑单位恶意拖欠工程款,施工企业恶意拖欠和克扣民工工资或管理不到位造成恶劣影响的,作为不良行为记入信用档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曝光,并追究其责任,建议有关职能机构对欠资企业在验收、发证、补证等方面予以制约。企业在资质年检时定为不合格 ,问题严重的,降低其资质等级,直至吊销资质证书。

(三)抓好投诉案件的处理,着力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农民工维权办公室常年开展工作,本着“接到一个、处理一个、不拖拉、不积压”的原则,不间断地做好工程款和工资投诉的接待和处理工作。特别是节假日、学生开学期间,做好每个投诉的处理工作,尽力让每个投诉人满意而归。对存在争议的投诉,帮助双方当事人算账,化解矛盾,即时兑现工资和工程款;对于没有合同的争议,本着实事求是和诚信的原则,妥善解决纠纷。对于群体性、重大复杂和涉及政府付款的项目,及时告知有关单位,协同配合解决。一是积极协调工程款纠纷,确保不因工程款不能及时到位而影响农民工工资发放。二是全力处置复杂的群体性投诉案件。迫使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即时安排资金支付农民工工资,避免集体上访事件的发生。三是兼顾农民工和施工企业双方利益。正确区分讨要正当工资和恶意讨薪行为,妥善处理包工头恶意讨薪案件。通过对这个事件的果断处理,维护施工企业的合法权益,打击了包工头利用农民工为其讨要非法钱财的行为。

作者简介:许友松(1962—),男,长丰人,长丰县委党校行政科副科长。

论文作者:许友松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33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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