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进步的多元互动结构及其评价标准--兼论社会进步的本质与标准_社会进步论文

社会进步的多元互动结构及其评价尺度——也谈社会进步的实质与标准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社会进步论文,互动论文,尺度论文,实质论文,也谈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马克思主义强调在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基础上,实现人之全面发展的社会进步理想。有些人把社会进步单纯等同于经济的发展或GNP指标的提高,带来许多社会问题。 单纯从物的积累或经济发展的角度,不能全面科学地说明社会进步与发展。实际上存在着多元互动的动力结构和制约因素:所谓社会进步,是经济、科技、社会和人的发展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综合与协调发展的过程。其中,人本身的发展进步是整个社会进步的核心与目的。

【关键词】 社会进步 人的发展 社会价值评价 价值评价标准

社会进步问题历来是社会历史观的重要内容之一。我国理论界曾对这一问题作过不少探讨。但由于社会历史在不断向前发展,原有的一些理论认识必须不断补充、修正和发展。特别是在当前全球进入和平与发展的新时期,中国以经济发展为主的社会改革全面展开的新的历史条件下,正确理解和把握这个问题,意义尤其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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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社会进步,一般说来,是一种与社会发展密切联系在一起的社会历史现象,即一种正向的、积极的社会发展。它是人类社会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运动发展的一种最基本的趋向和形式。社会进步作为反映人类社会演变过程或走向的历史观念,对社会生活起指导、肯定和激励的作用。人不会始终满足于现存的现实,他要使已经获得的文明朝向一个令他满意的方向发展。这样,他在行动之前就要综合过去的事实以构想未来,形成一种关于进步的预言的理论。这种社会进步的观念,就其涉及对过去的事实的综合和历史的未来演变来说,属于认识,是经验所能证实的。另一方面,就其体现对人的需要的满足来说,与价值相关。进步作为一种价值理论,是人的一种信念,而信念不属于经验所能证实或证伪的东西。

从哲学上来看,社会进步是一个社会价值评价问题。即作为社会价值评判主体的人,依据一定的价值标准,对作为社会价值评判客体的整个社会或特定国家及地区的社会发展状况,所做出的理论形态、观念形态的价值判断。它反映评价主体的主观价值标准与对象客体客观发展状况之间的契合关系。因此,主体依据何种价值标准考察评判对象客体,就成为判断社会进步的一个至关重要的因素。

在历史发展过程中,曾出现过几种主要的价值评价标准。一些封建阶级和资产阶级的进步思想家曾经把社会进步的实质归结为“物竞天择”的自然价值法则或“优胜劣汰”的自然过程。有的则试图用资产阶级人道主义解释社会的进步与发展,把理性、民主、自由、博爱等道德价值当做社会进步的根本标志和评判准则。马克思恩格斯批判继承了人类以往的思想成果,把社会物质生产的发展看作人类社会进步的主要基础,把社会进步看作是一系列社会经济形态依次更替的充满矛盾和斗争的合理的前进运动,指出必须从把社会关系归结为生产关系,把生产关系归结为生产力的角度来理解和判断社会进步,把生产力作为判断社会进步的根本标准。马克思本人力图在发展社会生产力的实践的基础之上,实现他的人的全面发展的价值理想。早在一百多年前他就明确指出:“自由王国只是在由必需的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终止的地方才开始;因而按照事物的本性来说,它存在于真正的物质生产的彼岸。象野蛮人为了满足自己的需要,为了维持和再生产自己的生命,必须与自然进行斗争……在这个必然王国的彼岸,作为目的本身的人类能力的发展,真正的自由王国,就开始了”。〔1〕在马恩看来, 从事历史活动的人有受不同动机支配的两种活动,一种是满足人的物质生存所必需的那些物质生活资料的生产活动;另一种是以发展人的个性为内在目的的自由活动。马克思把从事前一种活动的时间叫作“必要劳动时间”。当人类还处于生产力相对低下的“人类前史”时期,他就不得不把生命活动的绝大部分时间投入到这里来。这种劳动是保证人的生存的,所以它是“必需的和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但正因为如此,这时候的人就没有多余的时间去发展自己的自由个性。马克思的价值理想——“自由王国”正是为了要消除这种把人的几乎绝大部分时间都耗费在这种“外在目的规定要做的劳动”(必要劳动)之上的状况而提出来的。“自由王国”是在“必然王国”的彼岸——“人类能力的发展”即每个人的个性的自由和全面发展是人类的真正目的(不是被迫的“外在目的”,而是体现人类本性的内在目的),人类崇高的价值理想只有在保证谋生的劳动结束之后,还有更多的余暇时间(自由时间),才能开始去实现。在这里,关键在于作为第一生产力的科学技术的高度发展,把“工作时间”极大缩短,而余暇的可用于发展每个人个性的自由时间极大增加。这样,马恩就在关于社会进步的理想目标及其实现过程的论述中,把消灭阶级、消灭剥削,消灭旧式分工,实现“自由个性”的价值理想,同大力发展和解放社会生产力结合为一个统一的社会发展过程。在社会进步及其评价问题上,马克思主义哲学高于其他哲学学派的地方,就在于它把作为历史过程理论的进步观念的本体论研究和价值论研究统一起来了。可以经由经验证实的事实与难以为经验证实的价值信念在马克思主义哲学那里由于引进实践观念而得到了统一。马克思主义把社会进步观奠定在唯物主义历史观和历史辩证法的科学基础之上,为我们深入认识社会进步问题达到客观真理,提供了正确的方法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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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在对马克思主义社会进步观的理解和运用方面,却一直存在着一些实际问题。在现实中,由于种种原因,坚持以生产力为尺度与坚持以人为尺度,难免会出现某种不和谐的状态。

改革开放之前,我国由于长期受苏联模式和“左”的思想影响,曾一度把社会进步等同于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形式,把“一大二公”的实施程度看作是判断社会进步的标准。结果造成了思想上的片面认识,影响了社会的进步与发展。近十几年来,随着党的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重新确立,人们对社会进步问题的认识有了较大发展,普遍接受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应把生产力的发展作为社会进步的实质和标准的思想。这是认识上的一大进步。但是,与此同时,却产生出另一种思想倾向:把生产力标准单纯理解为一种“物的标准”,认为社会进步归根结底是经济的发展,是物质财富的积累,是国民生产总值(GNP指标)的提高。 一些单位和地区单纯追求经济效益,不顾社会效益,只抓物质文明不抓精神文明,经济有所发展,道德却出现滑坡,拜金主义横行,个人主义泛滥,引起了人们的普遍担忧。不仅如此,单纯追求GNP指标的提高, 还导致了对人文价值的相对忽视,助长了社会生活中的某些急功近利的行为和对物欲的贪婪追求。这种情况的发生,在客观上反应出人们对社会进步及其评价标准的认识仍有偏颇。

事实上,社会进步作为社会的系统质变过程,是社会构成要素相互作用而导致的一种整体性的变化。经济发展只是社会构成中的局部变化。这种变化虽然在社会变革中处于基础地位,影响并决定社会诸多构成的变化及其性质,但却并不具有社会进步的整体性质。因为,系统的特性不能还原为要素的特性,要素(即使是系统中最重要的要素)的特性,也不能等同于系统的整体性特性。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一些国家和地区把社会进步单纯等同于经济的发展,等同于GNP指标的提高, 片面追求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目标的社会进步与发展,已经带来许多社会问题:首先,单纯追求GNP 指标的提高,造成了人与自然关系的极不和谐。片面追求经济增长,已经造成人类对资源的掠夺性开采和浪费,使生态平衡遭到破坏,造成环境污染及其它社会问题,并将最终影响人类生存。其次,单纯追求GNP 指标的提高,造成了人与人关系的极不和谐。GNP的增长并没真正消除贫困, 在某些发达国家中,尽管GNP值连年增长,但大多数人的生活水平毫无改善,两极分化仍然十分严重。反之,在发展中国家,纯经济的增长又往往伴随着低保健水平、高文盲率、营养不良、失业和财富分配极为不均等现象的增加。最后,单纯追求GNP指标的提高, 还造成了人的价值观念严重落后于现实并对社会存在和发展产生不利影响的状况。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人们把社会发展进步仅仅理解为经济的增长,并把国民生产总值理解为衡量社会进步发展的最终尺度,把人的基本需求仅仅理解为同衣、食、住、行有关的物质需求,忽视了人的精神文化需求,造成了人在生产、生活方面的非理性的近视短期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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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单纯从物的积累或经济发展的角度,不能较为全面科学地解释和说明社会历史的进步与发展,因此,必须承认在社会进步问题上存在着多元互动的动力结构和制约因素。所谓社会进步,决不仅仅是物质财富的积累或经济的增长,而是经济、科技、社会和人的发展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综合与协调发展的过程。

事实上,社会进步作为社会历史的演变过程,本身就是一个价值与事实的相互转化过程,在其中所谓“生产力标准”与“人的标准”是内在统一的。一方面,人是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规划者、决策者和实践者。没有新价值需要和实现这一需要的价值追求,就没有人和社会的发展进步。另一方面,人类自身的发展进步归根到底必须以社会生产力发展作为物质基础和前提。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必然会促进整个社会在经济、政治、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住房、医疗、卫生、通讯与交通、社会安全与保障、闲暇与娱乐、社会民主与参与、环境保护、社会福利设施与社会保障等方面取得不断发展与进步,为人的发展进步提供必备的物质前提和基础,并最终促进人的发展与进步。

在社会进步的“球形结构”体系当中,人本身的发展与进步是这一体系的核心。人是社会历史活动的主体,是发展和解放社会生产力,推动社会进步的主要承担者和体现者。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实质和目的,说到底,就是在社会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基础上的人的发展与进步。即“通过社会生产,不仅可能保证一切社会成员有富足的和一天比一天充裕的物质生活,而且还可能保证他们的体力和智力获得充分的自由的发展和运用。”〔2〕人的发展进步又具体表现为三个相互渗透、 紧密联系的最基本的方面:(1)人类自身生存状态的进化, 即人的物质生产和物质生活活动的质与量的提高。它反映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状态,是人的发展进步的基础和最重要的表现。(2 )人的社会生活活动状态的进化,即人与人之间所结成的各种社会关系以及人所参与的各种社会活动的质与量的提高。它反映人与人之间的和谐发展的状态,是人的发展进步的又一基本条件和基本表现。(3)人的个性发展状态的进化, 即人自主地控制、调节、发掘、改善自身各种素质的能力的质与量的提高,它反映人不断超越自身而合理发展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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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承认社会进步的实质就是人的发展进步,是对生产力标准的进一步发展与超越。

首先,人的发展进步是一个比生产力的发展进步更加深刻,同时又更能体现历史发展的辩证过程的概念。就社会进步的发展趋势而言,生产力水平不断提高,必然不断促进人的解放和发展;人的全面而健康的发展,也必然包含着生产力的进步,要求生产力的进步为其提供物质手段和条件。在社会历史发展的长过程中,二者的发展方向是完全一致的。但就其具体过程而言,生产力的发展决定社会制度的变革,是一个极其复杂的历史过程。在现实生活中,生产力的发展并不一定会立即带来人的全面发展,更不能等同或代替人的全面发展与进步。

其次,人的发展进步是一个比生产力的发展进步更加全面而又更能突出重点的概念。以人为中心的社会进步,包括人自身的发展进步和为人的发展进步提供保证条件的社会各方面的发展进步这两个方面。其中,人的发展进步是社会发展进步的中心,是社会进步的最高目标。为人的发展进步提供各种保证条件的社会各方面的发展进步主要包括:社会在经济、政治、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以及人们生活的其它领域,如住房、医疗、卫生、通讯与交通、社会安全与保障、闲暇与娱乐、社会民主和社会参与以及环境保护等社会生活的其它福利设施方面的发展与进步。人的发展与进步是社会进步的最高目标和中心环节。同时,人的需要的满足、素质的提高和潜力的发挥,又离不开社会发展为其提供必要的保证条件。人在认识社会、建设社会、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也使自身素质不断提高,使其对利益的追求不断完善。因此,社会各方面的发展进步,本身就是人的发展进步的组成部分和具体体现。

最后,人的发展进步是一个比生产力的发展进步更具有时代更新精神,更易于在国际范围内进行协调与交流的概念。70年代以来,在国际范围内,人们已越来越意识到以经济增长为核心目标的传统发展模式是一种“只见物不见人”的单纯发展模式。社会进步决不仅仅是单一的经济现象,而是社会的经济、政治、科技、文化等因素与人的全面、综合、协调发展过程。社会发展进步的目标,也不应仅是经济方面的单项突破,而应是人的全面发展。基于此种认识,形成了各种“变通发展战略(Alternative Development Strategies)。其中具有代表性的,是联合国的第二个十年发展计划(1970—1980)、国际劳工组织在1976年召开的世界就业大会上提出的“基本需求战略”(1976)、日本著名学者驹井津提出的“人的发展第一”的观点、 以及法国著名经济学家佩鲁1983年受联合国科教文组织委托撰写的《新发展观》等。这些文献、学说的共同特点有三:(1)强调经济发展与整个社会发展的均衡, 认为二者应是同一发展过程的两个方面,不能顾此失彼。(2 )强调社会进步的整体性、综合性、内生性,认为社会进步是由人口、环境、政治、经济、科学技术以及它相关系统组成的有机整体,其发展应最终求得整体的最佳效益。某一部分的发展不应以牺牲另一部分的发展为代价,不应妨碍系统的协调运行,要以服从整体的发展为前提。各国都应合理开发利用自己的人力物力资源,在不破坏自己通常习惯的基础上,学习他国经验,求得社会进步,而不应当重复西方工业化国家发展的老路。(3)强调社会发展进步,首先应是人的发展进步。 认为人是社会发展的主体,是社会发展进步的规划者和决策者,同时又是参与者和实践者。因此,社会发展进步必须以人为中心,人是一切发展进步的最终目标。总而言之,当今社会“发展”、“进步”的概念已经完全更新,不仅在范围、外延上大大扩展,而且在内容、侧重点上已经完全不同于几十年前,基本实现了从以发展进步的客体为中心到以发展进步的主体为中心的历史性转变。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再囿于“生产力标准”的提法而不变,只讲生产力标准,完全忽视人的发展,不仅在理论上容易引起误解或歧义,而且,从某种意义上讲已经落后于时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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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人的发展进步作为社会发展进步的中心和实质,要求有与之相适应的价值评判标准。这种评判标准,既应能够体现主体在社会发展进步方面的主观需要和利益,充当主体进行社会价值评判的主观尺度,又应能够客观、公正、全面地反映社会历史发展的必然的合理的进程,能够充当反映社会进步辩证过程的客观尺度。但它又不是纯粹主观或纯粹客观的尺度,而是基于社会实践发展基础上的主观与客观的具体的历史契合。在现实生活中,这种主客观相统一的价值评价标准,往往表现为一系列具体的、具有可操作性、可通约性的社会指标体系。

战后,特别是7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和各国政府都在积极探索建立一套科学、完整的评价社会进步的指标体系,力求使这些指标能体现以人的发展进步作为评价社会进步的最高标准的指导思想,并更能适应发展中国家。比如:联合国社会发展研究所建立的社会指标数据库,采用的主要指标有:婴儿死亡率、预期寿命、每千个居民中医务人员和医院床位数、每人每天蛋白质消耗量、成人识字率、报纸消费量、收音机拥有量、 化肥使用量、 电力消耗量等。 美国社会保健协会(AmericanSocial Health Association )的“经济发展学者”提出了衡量社会发展进步的所谓的ASHA综合指标,并提出建立这一指标值的公式是:

我国自改革开放以来,在积极吸取国际先进经验的基础上,也逐渐摸索建立了一套能较为全面反应社会发展状况的指标体系。80年代中期,国家统计局拟定的社会指标统计体系(草案),具体明确了社会发展进步的范围为13大类,73个分类,共1100多个指标。除传统的国民生产总值、工农业生产总值外,还设立了国民收入总额、人均国民收入、平均每百元生产性积累、平均每人每年能源消费、平均每人每天摄取热量、城镇就业率、成人识字率、平均每百万人口专业人才数、平均寿命、零售物价指数等一系列指标。这不仅能反映国家在经济方面的发展进步与效益,而且也能反映出国家在科学技术、环境保护、人民生活等其他方面的发展进步的水平与效益。

从理论原则上看,评价社会进步不应当在尺度上有所偏废,不能只追求效率,不顾人的发展;也不能只讲人的发展,不顾客观物质条件。但通常在一个国家处于经济恢复或经济“起飞”时,在评价尺度上,往往有必要侧重于强调生产力的发展。而在经济高度发达的社会里,人们往往更多地倾向于强调社会的公平,向人的发展方面倾斜。从实践发展来看,70年代以来,尽管在社会进步的本质问题上国际社会已经逐步达成共识,社会发展进步的重心正在从以客体为中心向以主体为中心发生转移,但在衡量社会进步的标准问题上,各国却风格迥异,难以统一。许多事实表明,社会进步问题在国与国之间既有共性普遍性特征,又有个性特殊性的方面。因此,各国在具体认识处理这一问题时,既要考虑到国际社会和其他国家的具体作法,善于学习借鉴别人的先进经验,同时又必须坚持独立自主、自力更生的原则,根据自己的国情,确定并不断调整适合自己国家的衡量社会进步的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而不必追求与别国或国际社会评价标准和指标体系的完全苟同。

综上所述,无论是从自然法则、道德观念或理性发展的角度,还是从单纯经济发展的角度,来衡量评价社会进步的传统作法,都已经或正在被时代所超越,代之而起的是一种新的综合价值评判标准。尽管由于各国具体国情不同,作为社会进步评价标准的具体指标体系在不同情形下不可能完全一致,在具体理解执行上也往往有所差异,但是,在构建这种综合价值评价体系及其具体社会指标体系时,某些体现了时代精神的方法论原则却是共通的。这些原则主要是:(1)综合原则。 即必须坚持社会评价及其标准的多层次、多视角的全面性和整体性,坚持社会多维评价角度和多维需要的统一和平衡,反对评价标准问题上的片面性和绝对化。做到对社会发展的重点与非重点、短期效益与长远效益的科学辩证综合。(2)主体原则。 即必须根据价值和价值关系的主体性特点,把主体本身的需要及其发展作为进行社会价值评判的中心内容。不仅要注意考察主体自身生存状态的进化,而且还要注意考察人与人、人与自然关系的和谐程度的提高。(3)实效原则。 即必须在一定的价值关系中,以对主体的全面长远发展具有肯定性质的、现实的客观结果,作为进行社会评价的客观依据,以社会实践的发展作为评价的最高标准形式。不仅注意考察发展进步的实际速度,更要注意考察发展进步的实际效益。(4)发展原则。 即进行社会评价应保持评价及其标准对价值生活运动的跟踪和预测功能,侧重主体的全面长远发展,并根据社会实践的发展不断调整评价标准和评价观念,使其不断趋向全面、合理和完善。

The Multiple Mutual Conducting Construction of Society Progress and its Evaluation Criterion

Fan Yanning

Abstract:Marxism emphasizes the society progress ideal ofrealizing human being's comprehensive development on thebasis of developing social productive forces. Someone takessociety progress as economy development or enhancement of GNPindices. One can not explain the society progress anddevelopment scientifically if he does so only from the pointof view of property accumulation or economy development.As amatter of fact,society progress is a process of economy,science and technology,society and human being's developmentmutually conducting,mutually affecting, comprehensively andcoordinately developing. Among

those,human

being'sdevelopment and progress is the kernal and goal of societyprogress.

Key words:society progress,human being's development,evaluation of social value,criterion of value evaluation.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6~927页。

〔2〕恩格斯:《反杜林论》第279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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