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皇制诰”条款顺序考证_史记论文

《周诰》诸篇次序考订,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次序论文,周诰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今存的《尚书》二十八篇中,竟有十二篇与周公有直接的关系,这便是《周书》部分的《金縢》和诸篇《周诰》。然而,由于《尚书》本身诘屈聱牙,汉代人们对周公事迹又不甚明了,他们对《周诰》诸篇叙事时间的认识十分模糊,故而整理《尚书》时造成了《周诰》次序上的混乱。

笔者认为,《今本竹书纪年》对理解《周诰》篇第次序极有帮助。但自清代以来很少有人认真研究《今本纪年》,利用它考证史事者更少,至为可惜!笔者经过初步研究,深信《今本纪年》绝非后人的赝品。(注:详请看拙文:《〈今本竹书纪年〉并非伪书说》,《齐鲁学刊》1997年第6期。)因此,本文订正《周诰》之序便给予该书以足够的重视。只是《今本纪年》久被视为伪撰,难免会有“以伪证伪”之讥。为此,我们利用《今本纪年》的同时,还有必要进行一些相应的求证。

(一)《书序》所说的《周诰》篇次不可信

今本的《尚书》次序,无论今文、古文,都与《书序》大致相同。《书序》有百篇《尚书》的篇题,并托名孔子,说明了各篇的写作缘由。《书序》出现于西汉中叶,它到底出自谁手不得而知。朱熹和蔡沈等反对孔子作《书序》的说法,康有为、崔适等人认为《书序》乃刘歆伪作。顾颉刚先生将这些辨伪资料搜集起来,辑录而成《书序辨》,颇便参考。该书卷首有赵贞信所作的《序》,对《书序》的真伪进行了详细考辨。

《书序》是否孔子亲作当然存在着一个真伪问题,而《书序》所说各篇的写成缘由和各篇的次序是否可靠又是另外一个问题。《书序》作者尽力搜采了相关材料加以分辨,故其所言各篇的写成缘由不少都与《史记》的夏、商、周三《本纪》和有关《世家》相同。就《周诰》各篇而言,《书序》、《史记》所述的写成缘由是基本相同的。《书序》所述的《周诰》篇次是:

1.金縢,2.大诰,(微子之命),(归禾),(嘉禾),3.康诰,4.酒诰,5.梓材,6.召诰、7.浩诰,8.多士,9.无逸,10.君奭,(成王政),(将蒲姑),11.多方,(周官),12.立政。(注:加括号者今已不存)

但是,《书序》所说篇次是靠不住的。例如,如依《书序》,《多士》在《多方》之前,但这是不正确的,顾炎武说:“《多方》之诰曰:‘惟五月丁亥,王来自奄。’是《多方》应在《多士》之前,后人到其篇第耳。”实际上,《周诰》中次序有误者还有不少。在此,我们不妨以其中对《归禾》、《嘉禾》排列的位置不当为例进行说明。

《书序》将《归禾》、《嘉禾》置于《康诰》、《酒诰》、《梓材》之前,是其以唐叔归禾之事发生在封卫之前。《书序》曰:

唐叔得禾,异亩同颖,献诸天子;王命唐叔归周公于东,作《归禾》。周公既得命禾,旅天子之命,作《嘉禾》。

《史记》的说法与之相近,《鲁周公世家》曰:

天降祉福,唐叔得禾,异亩同颖,献之成王。成王命唐叔以馈周公于东土,作《馈禾》。周公既受命禾,嘉天子命,作《嘉禾》。

《周本纪》则说:

初,管、蔡畔周,周公讨之,……故初作《大诘》,次作《微子之命》,次《归禾》,次《嘉禾》,次《康诰》、《酒诰》、《梓材》,其事在《周公》之篇。

周公行政七年,成王长,周公反政成王,北面就群臣之位。

显然,司马迁认为唐叔献禾事在周公摄政、东征时期,亦在封卫之前。

唐叔得禾的年份正是《归禾》(或《馈禾》)、《嘉禾》的撰作之年,从《书序》和《史记》的叙述看,唐叔得禾时当已受封,得禾之地应是他个人的封土。《史记·周本纪》中言“晋唐叔得嘉谷,献之成王,成王以归周公”。这里的“晋唐叔”之称,似也透露了唐叔此时已经受封。

《史记·晋世家》曰:“武王崩,成王立,唐有乱,周公诛灭唐”,成王“封叔虞于唐”。关于灭唐、封叔虞的时间都语焉不详。《今本竹书纪年》却明确记载了相关事件发生的具体时间,成王纪谱下曰:

八年……冬十月,王师灭唐,迁其民于杜。……十年,王命唐叔虞为侯。……周文公出居于丰。十一年春正月,王如丰。唐叔献嘉禾,王命唐叔归禾于周文公。

这里的记载与《书序》和《史记》是有矛盾的。首先,《今本纪年》的唐叔献禾事在封卫之后,亦在周公致政之后;第二,《书序》、《史记》言唐叔归周公禾于“东”,而《今本纪年》,则“东”作“丰”。实际上,《今本竹书纪年》除了成王十年记“周文公出居于丰”之外,于成王元年还记“周文公出居于东”,这与《尚书·金縢》所说“周公居东”为一事。而“居东”与“居丰”却并非一事,《书序》作者和司马迁未见《纪年》,不详当时之事,遂将两者混为一谈。

《今本纪年》记唐叔献禾事合情合理,其叙灭唐、封叔虞也与《史记·晋世家》暗合。此外,说明唐叔封于成王十年的还有《国语》的记载,《晋语四》曰:“晋之始封也,岁在大火”;又曰:“岁在大火,……唐叔以封。”《周语下》则曰:“昔武王伐殷,岁在鹑火。”《今本纪年》记武王克殷后第5年去世,第6年为成王元年,唐叔虞被封在成王十年,也就是说“王命唐叔为侯”在武王灭殷后第15年。按照岁星的十二星次,武王克殷岁在鹑火,以后第15年恰好岁在大火。是则《今本纪年》与《国语》正相吻合。

今之学者已经论定:《国语》所载的岁星所次“不合天象”,“它是战国初期晋、魏史官根据历史年数,依岁星十二年一周天逆溯来的”,“《国语》的岁次,以夏历为准,这是根据秦纳重耳岁在大梁、晋取五鹿岁在鹑尾确定的”。(注:白光琦:《西周的年代与历法》,载陕西历史博物馆编:《西周史论文集》上册,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有的学者论证认为《国语》天象是后人伪造的。《今本竹书纪年》的原本亦出于先秦时的晋、魏史官之手,美国学者夏含夷发现了《今本竹书纪年》中西周初期部分的一处错简(注:《也谈武王的卒年》(兼论《今本竹书纪年》的真伪),载《文史》第二十九辑。)。其论证细致精到,足能服人。只是他说这处错简是西晋学者在整理竹简时误排,其实,可能汲冢原简就是如此。因为《国语》、《今本纪年》都有此错,二者的年历同出于晋、魏史官,故有这种相同的错误。

此外还需要说明,如果以武王克商之年岁在鹑火,则此后第三年亦岁在大火,《书序》作者、司马迁可能都认为唐叔之封即在此年,今之学者也有人这样认为。古文献中有关武王之死年有克商后一年、二年、三年、六年和七年等不同说法,有人分析认为,这些异说可以归纳为两类,即克商后二年崩和克商后六年崩。克商后二年崩的说法原载于《尚书·金縢》篇,后被采入《史记》里,为较多史学家所接受,有学者称这一说法几乎可以视为定论。这是对的。武王克商后的第三年便是武王去世的次年,即成王初立之年,就是说成王元年岁在大火。如果唐叔虞受封于此年,显与事理乖杵太多,所以,还是应以《今本竹书纪年》所载唐叔受封于成王十年较为符合事实。

既然唐叔受封于成王十年,那么《今本纪年》所载唐叔献嘉禾在成王十一年也是合理的。由此我们可以认为,《书序》、《史记》将《归禾》、《嘉禾》置于《大诰》和《微子之命》后、《康诰》和《酒诰》等之前便不妥当。进而,我们又可断定,《书序》所说《周诰》诸篇的次序是靠不住的。

(二)《金縢》、《大诰》

《金縢》与《周诰》各篇不同,它以叙事为主。笔者认为,该篇叙事跨三年(即从武王病重去世之年到成王二年),记述了成王对周公由疑而信的全过程。同时,从《金縢》篇中,我们也看到武王刚刚去世,形势就变得危急起来。成王年幼,殷遗势力蠢蠢欲动,在这种情况下周公摄政,却遭致了各方面的疑忌,成王对周公有所顾虑,周公的同胞兄弟也生流言,欲联纣子武庚叛周,甚至召公、太公也疑周公。于是,为了周室的大局,周公不得不安抚各方,即《逸周书·作雒》所谓“内弭父兄,外抚诸侯”,做了东征之前的各种准备。

《金縢》篇的记载为了解《大诰》提供了方便。笔者以为,周公居东为成王元年事,则《大诰》亦为成王元年事。然而,对《大诰》为何年事,历来也异说甚多,如郑玄以《金縢》所说“周公居东”为避流言而居东,认为成王迎归,乃伐管、蔡。他在《诗·东山》笺中云:“成王既得金縢之书,亲迎周公。周公归,摄政。三监及淮夷畔,周公乃东伐之,三年而后归耳。”是郑玄亦认为《大诰》之作至少在成王二年后。

实际上,周公安抚诸侯,为东征作准备应在成王即位之初,这在史料记载中是很明确的。除《金縢》外,如:

《今本竹书纪年》:“成王元年……秋,王加元服。武庚以殷叛,周文公出居于东。”

《尚书大传》:“周公摄政,一年救乱。”

周公作《大诰》在武王崩后不久。《书序》述《大诰》之作正是这样:

武王崩,三监及淮夷叛。周公相成王,将黜殷,作《大诰》。

《史记》的记载也大致如此,《周本纪》曰:

成王少,周初定天下,周公恐诸侯畔,周公乃摄行政,当国。管叔、蔡叔群弟疑周公,与武庚作乱,叛周。周公奉成王命,伐诛武庚、管叔、蔡叔。……初,管、蔡畔周,周公讨之,三年而毕定,故初作《大诰》。

《鲁周公世家》又曰:

管、蔡、武庚等果率淮夷而反。周公乃奉成王命,兴师东伐,作《大诰》。

其实,《大诰》篇本文中已隐含着问题的答案。《大诰》开头曰:

王若曰:“猷,大诰尔多邦,越尔御事。弗吊!天降割于我家,不少延。洪惟我幼冲人。嗣无疆大历服。”

这是周公权代成王大告众国之君与治事大臣的诰语。《大诰》多主卜言,至于终篇。周公以讨叛卜吉之义,谓天命不可违,故而反复告谕。《大诰》篇首即曰“天降割于我家,不少延”。“割”,害也;“不少延”即不稍待之意。此谓祸乱频仍相连,武王刚刚去世而葬,又有武庚继而叛乱。下言“洪惟我幼冲人,嗣无疆大历服”,此是成王语气,乃周公代成王所言。其中似也隐隐含有“我年幼的成王刚刚继此无疆的大业”之义。

朱熹曾疑该篇词缓不切,对此,王夫之《尚书稗疏》卷四所言极是:“《大诰》之作,盖周师未出,而邦君庶士有疑于行,因作此以诰用兵之期。故不扬文、武之德,不数武庚之罪,不悬赏罚,不戒进止。”

《大诰》为成王元年事,恰在《金縢》篇所叙事三年的中间,故两篇的次序《书序》以《金縢》在前,《尚书大传》则以《大诰》在前。应该说两种排序均无不可。既然《金縢》记有武王生前事,而《大诰》为成王元年事,则今之通行的众多《尚书》注、译本多以《金縢》在《大诰》之前亦有道理。

(三)《康诰》、《酒诰》、《梓材》

《康诰》等三篇为康叔封于卫时周公以成王的名义所作。因为文内有以“弟”相称处,有人认为《康诰》是武王所作。其实,康叔之封在武王去世后应该是没问题的,周公命诰仅是权代成王,故《诰》文中周公仍以“兄”的身份,且直呼康叔之名。除此之外,《康诰》等三篇人们俱认为作于周公东征伐灭武庚、管、蔡之后。

但康叔之封具体在何年,史籍所载并不明确。因为《尚书大传》有周公摄政“四年建侯卫”的说法,故一般认为卫国之封亦在此年。其实《尚书大传》铺陈周公德业仅是一个笼统的说法,依笔者看,康叔之封在成王三年的可能性似乎更大。

让我们试来比较《今本竹书纪年》和《尚书大传》的记载:

从以上的比较看,《尚书大传》的说法基本上是符合实际的,只是其中“四年建侯卫”之说无具体的落实。“侯卫”之“卫”当然与康叔所封的卫国之“卫”是两码事。周室封建,目的是“为周室辅”,“以藩屏周”,“建侯卫”也就是建立侯国以为周室藩屏之意,《尚书大传》说“四年建侯卫”并不一定意味着卫国之封在成王四年。

从《今本纪年》看,成王三年既有“迁殷民于卫”事,又有“伐奄,灭蒲姑”之事,这应该都是事实。毫无疑问,周初的主要任务是稳定和巩固统治,而稳定则是当务之急。武王虽然灭商,但殷商势力的残余尚盛,周公摄政之初的三年东征对周朝的稳定,意义十分重大。细绎之,周公三年东征又以救乱、克殷、践奄三项为主要任务。管、蔡反对周公乃依托武庚,而武庚叛周则凭借管、蔡。奄人、徐人及淮夷也是殷遗中的顽固势力,成王二年他们亦“入于邶以叛”。要稳定东方,奄人也是必须平定翦灭的大敌,因而成王三年去除了管、蔡、武庚之后,周公又继续向东方进军,这便是伐奄的开始。

奄在殷都旧地以东。伐奄之前,殷都王畿旧地已被平定,宋、卫之封很可能即在此时。《书序》曰:“成王既黜殷命,杀武庚,命微子启代殷后,作《微子之命》。”《史记·宋微子世家》云:“周公既承成王命诛武庚,杀管叔,放蔡叔,乃命微子开代殷后,奉先祀,作《微子之命》以申之,国于宋。”按照《书序》所述《周诰》篇次,除去《归禾》、《嘉禾》的误排,《康诰》等紧接《微子之命》,《书序》且曰:“成王既伐管叔、蔡叔,以殷余民封康叔,作《康诰》、《酒诰》、《梓材》。”从这些看,宋、卫之封即使不是大致同时,也不至于相距较远。

按《书序》注引郑玄曰:“言伐管、蔡者,为因其国也。不言霍叔者,盖赦之也。康为号谥,初封于卫,至子孙而并邶、鄘也。”郑玄《诗·邶鄘卫谱》云:“邶、鄘、卫者,商纣畿内方千里之地。武王伐纣,以其京师封纣子武庚为殷后,乃三分其地置三监。自纣城而北谓之邶,南谓之鄘,东谓之卫。”《逸周书·作雒》曰“临卫征殷”,可能东征之师到了纣城之东卫地。郑氏《诗谱》又曰:“成王既黜殷命,杀武庚,复伐三监,更于此三国建诸侯,以殷余民封康叔于卫,使为之长。后世子孙稍并彼二国,混而名之是也。”《今本纪年》记成王三年“迁殷民于卫”,而迁卫之殷民乃是封于康叔的,那么,成王三年康叔已封,当是没大问题的。又,《左传》定公四年记鲁国伯禽受封时,分之以殷民六族;卫国康叔受封时,分之以殷民七族。《今本竹书纪年》于成王八年纪谱下曰:“命鲁侯禽父……迁庶殷于鲁。”是鲁侯受封后便迁殷民六族至鲁。以此例彼,成王三年既然迁殷民于卫,则康叔此时当已经受封。自然,《康诰》等亦可能成在是年。

成王三年封卫,但也开始了伐奄。征服奄国是一个长期的过程,前后历时三年,《今本竹书纪年》对此有明确记载,即三年初伐奄,四年王师入奄,五年迁奄君于蒲姑,所以《孟子·滕文公下》曰:“伐奄,三年讨其君。”奄国征服之后,周朝也就初步控制了东方局势,这对周的稳固有至关重要的意义。既然如此,《尚书大传》排列周公德业时,也就于成王三年言其“践奄”,而“建侯卫”(当然也包括宋、卫之封)则被列于封建的次年。也是由于征奄、灭奄十分重要,《尚书》中原来还有《成王政》、《将蒲姑》两篇,依《书序》,前者应作于成王四年,后者应作于成王五年正月以前。

(四)《召诰》、《洛诰》、《多士》

应该说,《召诰》、《洛诰》、《多士》的年代是比较明确的,只是由于人们对周公摄政的问题理解不当,甚至有的认为周公摄政时自纪其元,周公归政后成王才即位改元,这使得本来并不复杂的问题反而被复杂化了。

《洛诰》最后一段曰:“戊辰,王在新邑。……王命周公后,作册逸诰,在十有二月。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汉儒以及唐代经师俱以此段最后一句为周公摄政七年之证。关于“惟七年”的意思,王国维以周代彝铭相对照进行解释说:“惟周公诞保文武受命惟七年者,上纪事,下纪年。”(注:王国维:《〈洛诰〉解》,《观堂集林》卷一,中华书局,1959年。)这非常正确。“七年”虽然不是说周公摄政七年,而是指周公摄政的第七年,但这并不妨碍周公摄政七年说的成立。周公摄政的七年中,他“勤劳王家”,到第七年,东土已安,周朝的统治已经基本稳固起来,故《洛诰》言“周公诞保文武受命”,这与前文中成王所谓“诞保文武受民”及周公所谓“承保乃文祖受命民”意义相同。王国维说此句前面纪事,此事正指周公摄政,辅佐成王。

“七年”指周公摄政的第七年是没问题的,然而,人们对《洛诰》中的“七年”也有许多不同理解,如王国维《周开国年表》说:“成王即位、周公摄政之初亦未尝改元。《洛诰》曰‘惟七年’,是岁为文王受命之十八祀,武王克商后之七年,成王嗣位于兹五岁,始祀于新邑。”王国维不知道成王嗣位是确实改元的,故解《洛诰》之“七年”为武王克商后七年(注:王国维:《周开国年表》,《观堂集林》附《观堂别集》卷一。),即武王去世前两年加上周公摄政五年。杨向奎先生同意王国维的这个看法,故而不得不认为《洛诰》中“有关‘七年’这几个字不是《洛诰》原文,这是后来删《书》人的注解”(注: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第154页,人民出版社,1992年。)。实际情况可能未必如此。

王国维、杨向奎先生以《洛诰》作于周公摄政的第五年,很可能与《尚书大传》“五年营成周”的影响不无关系。1963年,陕西宝鸡又出土了一件西周前期的重要青铜器何尊,其器铭之首有“惟王初□,宅于成周”,篇末纪年曰:“惟王五祀”。于是,不少学者以此与《洛诰》为同时,“王五祀”即成王五年,即周公摄政的第五年。实际上,不仅《洛诰》不是此年事,何尊之五年也不指此年。周公摄政的第五年(即成王五年),洛邑刚刚开始营建,此时成王怎么“宅于成周”呢?成周既作为周的东方陪都,它的营建怎么能在短时间内即可完工?况且,据《今本纪年》,成王“五年春正月,王在奄,迁其君于蒲姑。夏五月,王至自奄”。也就是说,成王五年的一至五月,成王一直在东方未回。而何尊铭文中记“王五祀”的“四月丙戌,王诰宗小子于京室”,因此可以肯定,何尊中的“五祀”不会是成王五年,何尊不会是成王时器。(注:李学勤先生《何尊新释》(原载《中原文物》1981年第1期,收入先生论文集《出土青铜器研究》,文物出版社,1990年)认为“何尊应作于周康王五年”,笔者以为极是!)

《洛诰》为成王七年《即周公摄政第七年》事,还可由《今本竹书纪年》得到佐证。不仅如此,《今本纪年》成王七年纪谱也与《召诰》、《多士》有相合处,《洛诰》、《召诰》、《多士》同记成王七年事亦得到较好的说明。

表中所列《洛诰》中的“惟三月哉生魄,周公初基,作新大邑于东国洛。四方民大和会,侯甸男邦采卫,百工播,民和,见士于周。周公咸勤,乃洪大诰治”,今被置于《康诰》篇,自宋代以来有人认为是《洛诰》篇首的脱简,笔者以为很有道理。#

从列表对比看,《召诰》、《洛诰》、《多士》都为成王七年事是显而易见的。除此之外,还可有其它的不少证据可以说明。如《今本竹书纪年》记成王五年“夏五月,王至自奄”,成王在奄实为一大事,不仅伐奄十分重要,而且成王自四年入奄,直到次年五月返回,在东方留住时日很久。《多士》中有成王之言曰:“昔朕来自奄,予大降尔四国民命。”所以,顾颉刚先生说此时距离自奄归来“在时间上很清楚地有着一段距离”(注:顾颉刚:《周公执政称王》(周公东征史事考证之二),载《文史》第二十三辑。),所以《多士》为成王七年事正与之相合。

(五)《无逸》

《无逸》又作《毋佚》、《无佚》、《毋逸》、《亡逸》等等,段玉裁、皮锡瑞等认为当以《毋佚》为是。

《无逸》作于何时?司马迁以为与《多士》同时,故《史记·周本纪》曰:“成王既迁殷遗民,周公以王命诰,作《多士》、《无逸》。”《鲁世家》曰:“周公归,恐成王壮,治有所淫佚,乃作《多士》,作《毋逸》。”成王七年,洛邑既成,天下已安,此时对迁洛的殷民进行告诫,使之顺从周治;又劝成王不可逸豫而荒废政事。故《史记》中《周本纪》言作《多士》而兼举《无逸》,《世家》言作《无逸》而兼举《多士》。此外,《书序》也在叙《多士》之作后接着说“周公作《无逸》”,可能《多士》和《无逸》之作是大致相同时的。

(六)《君奭》

关于《君奭》,有作于周公摄政之时和还政之后的不同看法。笔者认为该篇应作于周公摄政时,而且所作很早,甚至应在《大诰》之前。

司马迁认为《君奭》作在周公摄政时。《史记·燕世家》曰:“其在成王时,召公为三公。自陕以西,召公主之;自陕以东,周公主之。成王既幼,周公摄政,当国践阼,召公疑之,作《君奭》。”孙星衍的看法则不同,他说:“史公以召公说在周公践阼之时,太子贤以为在还政之后,或今古文异说也。编篇在《多士》之后,疑非践阼时矣。”(注: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卷二十一,第446页,中华书局,1986年。)皮锡瑞对孙说进行了分析批驳,认为其说非是。首先,《列子·杨朱篇》曰:“武王既终,成王幼弱,周公摄天子之政,召公不说,四国流言。”列子为六国时人,与史公说正同,是其说远有所本。接着,皮锡瑞又引据《汉书》之《王莽传》、《孙宝传》、《后汉书·申屠刚》等的有关说法,证明“西汉今文家皆以周公作《君奭》在摄政当国时,与《史记》合。”汉人时代稍后,其说可供参考。而将该说法与当时的可靠记载进行比照,则更具有说服力。皮锡瑞说:

史公云“召公疑周公”者,……观《金縢》篇公告二公以弗避义,则二公亦未尽知其心,盖以公处嫌疑之地,欲其远避。召公不说之意,当是如此。公作《君奭》,即在此时。盖公既以弗避之义兼告二公,又作此篇专告君奭。《大传》云:“周公盛齐成王,使召公奭为傅。”然则当时太公为傅,较太公之任更重,故公专告召公也。(注:皮锡瑞:《今文尚书考证》卷二十一,第381页。)

皮氏以《金縢》之“辟”为避位,我认为不妥,除此之外,其说很是允当。周公之被疑,本在摄政之初。当时,不仅二公,连成王也对周公有了疑虑。成王二年秋,“天大雷电以风”,成王与二公发金縢之书,成王便彻底解除了对周公的怀疑。而召公、太公之疑,脱释可能更早。《金縢》记“周公乃告二公曰:‘我之弗辟,我无以告我先王’”,是周公在做召公、太公的工作,《君奭》极可能作于此时。《逸周书·作雒》说,周公东征前,“周公、召公内弭父兄,外抚诸侯”,是召公已相信周公,并帮助周公做了东征前的准备工作。

从《君奭》篇本文也能看出其作于周公摄政之初。《君奭》篇开头记周公曰:“我有周既受。我不敢知曰:厥基永孚于怀,若无棐忱。我亦不敢知曰:其终出于不祥。呜呼,君已曰时我,我亦不敢宁于上帝命。”意思是说我们周朝虽然已受天命,但还不知道周的前景会怎样。这正是成王即位、周公摄政之初的实际情况。因此,周公直接向召公叹道“君已曰时我”,对这句话,《伪孔传》的解释是:“叹而言曰:君也,当是我之留。”此言的背景正是召公对周公摄政之不悦。于是周公又以殷商以及周文王、武王为例论证有良臣作为辅佐的必要性和重要性,从而说服召公,以继续辅佐朝政。

《君奭》有“在今予小子旦,非克有正,迪惟前人光,施于我冲子”,此言似乎是周公解释自己无意正式当政,而是要将前人的光美延及幼君成王。清人陈乔枞于此也发现了问题,他说:“周公以成王为冲子,自是幼少之时,若在复辟之后,则成王年逾二十,早有成人之道,岂得称为冲子哉!《尚书》篇次或亦不无错出,故《成王政》、《将蒲姑》二篇事本在前而编于后,未可以《君奭》编次在《洛浩》、《多士》后,而遂以为作于致政之后也。”(注:陈乔枞:《今文尚书经说考》,转引自前揭皮锡瑞《今文尚书考证》卷二十一。)陈说是。

(七)《多方》

一般认为,《多方》在《无逸》乃至《召诰》、《洛诰》、《多士》之后,时间在周公归政的次年。清人孙星衍发现了这种说法有问题,他认为《书序》把《多方》篇列在《无逸》、《君奭》之后,前尚有《成王政》、《将蒲姑》二佚篇;《史记·周本纪》将《召诰》、《洛诰》、《多士》、《无逸》及《多方》俱列在周公行政七年成王长、周公反政之后,与伐诛管、蔡非一时事,而《尚书大传》曰“三年伐奄”,按照这个说法,《多方》应是摄政三年事,当在《召诰》、《洛诰》诸篇之前。(注: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卷二十三,第459页。)顾颉刚先生也看到了这里编次上的不当。《多方》云:“惟五月丁亥,王来自奄,至于宗周。周公曰:‘王若曰:猷告尔四国多方……。’”《多士》则云:“惟三月,周公初于新邑洛用告商王士。……王曰:‘多士,昔朕来自奄’。”可见,《多方》是刚从奄回镐京时讲的,《多士》是践奄之后,筑成东都,迁殷民于洛邑时讲的。所以顾颉刚先生说“两文在时间上很清楚地有着一段距离;《多方》应在前,《多士》应在后,本无疑义”(注:顾颉刚:《周公执政称王》(周公东征史实考证之二),载《文史》第二十三辑。)这是没问题的。只是顾先生误认为周公在摄政时期称王,《尚书》中的“王”亦指周公,这影响了顾先生对《尚书》中《周诰》诸篇相关问题的看法。

孙星衍以为《多方》是周公摄政三年事,《书序》疏引郑玄注亦认为“伐淮夷与践奄是摄政三年事”,从而认为《多方》之作也应在成王三年。其实,这是因为其不了解伐奄前后经历了三个年头。将《今本竹书纪年》与《多方》本文稍事比较,便可发现《多方》乃是成王五年之事:

《今本纪年》:“成王……五年……夏五月,王至自奄。”

《多方》:“惟五月丁亥,王来自奄,至于宗周。”

又,《多方》本文中还有下列两句已明确交待了该篇为周公摄政五年(即成王五年)之事:

天惟五年须暇之子孙。

今尔奔走臣我监五祀。

这两句中的“五年”、“五祀”都是指成王即位五年,因为此两句是成王对“多方士”亲言或周公代成王言。《多方》是记成王对众方国邦君的告词,此时,奄国彻底平定,东方尽皆归周,周朝的安定已经取得。《多方》先言成王自奄归,然后宣诰诸侯,前后实有内在的联系。杨向奎先生以为《多方》的开头“惟五月丁亥,王来自奄,至于宗周”可能不是《多方》的开头,而是错简,又说《多方》中的“五年”、“五祀”乃是从周公摄政之四年以后五年,即成王八年,因为《尚书大传》言“四年建侯卫”,到此时,殷侯殷士已臣服于周五年了。(注:杨向奎:《宗周社会与礼乐文明》第150—152页。)笔者不同意杨先生的这个看法。

(八)《立政》

人们言《立政》篇第时往往与《周官》一起论说,皮锡瑞即根据《史记》以《周官》和《立政》二篇相接,连文为义,认为二篇为一时所作。笔者亦持这种看法。《史记》的记载是:

《周本纪》:“既绌殷命,袭淮夷,归在丰,作《周官》。”

《鲁世家》:“成王在丰,天下已安,周之官政未次序,于是周公作《周官》,官别其宜。作《立政》,以便百姓。百姓说。”

《书序》的说法与《史记》相合:

周公作《立政》。

成王既黜殷命,灭淮夷,还归在丰,作《周官》。

《周官》一篇已佚,今只有《立政》尚存。仅从《立政》篇中看不出其作于“成王在丰,天下已安”之时,但《史记》、《书序》并以作于“成王在丰”,已黜殷命之时,必有所据。皮锡瑞分析说:

《鲁世家》云“成王在丰”,与《周本纪》云“在丰”相合。《本纪》云“既绌殷命,袭淮夷”,亦与古文《书序》同者。盖《周官》篇中必有绌殷命之语,故《序》追溯前事言之,如《多士》、《多方》皆去克殷已久,而皆追述克殷之事。今《周官》篇亡,无以考见其文,而据《史记》所列次序与古文《书序》不异,必不以绌殷命为此时事也。(注:皮锡瑞:《今文尚书考证》卷三十,第529页。)

这一分析极有道理。如此,我们依据《史记》、《书序》所说推定《立政》之作的大致时间是可行的。

《史记》、《书序》中言“绌殷命”之后何年并不具体,而成王“在丰”倒是一个确定时间。《立政》经文中周公两次说“孺子王矣”,又说“嗣天子王矣”、“今文子文孙孺子王矣”,《立政》作在周公致政成王后当无问题。按成王的重要行踪,《今本竹书纪年》都有记载,周公摄政期间,《今本纪年》无成王在丰的记载。而周公致政之后,成王曾两次至丰。《今本纪年》记曰:

七年,周公复政于王。春二月,王如丰。

十一年春正月,王如丰。

《史记·鲁世家》在叙周公作《立政》后,接着说“周公在丰,病,将没”,好像《立政》应作于成王十一年。笔者认为这种可能很小,首先,《立政》中一再言“孺子王矣”,似周公刚刚致政成王,这颇合于成王七年二月“王如丰”之时。第二,据考,周公在成王十一年逝世(注:(美)夏含夷:《周公居东说》(兼论《召诰》《君奭》著作背景和意旨),载前揭《西周史论文集》下册。)周公摄政七年归政,《通鉴外纪》曰:“周公归政,三年之后老于丰。”这与《今本纪年》所记成王十年“周文公出居于丰”正合。成王十年便是周公养老之始年。《今本纪年》在记周公居丰后接着记成王如丰,又记唐叔献嘉禾,成王命唐叔归于周公事。成王如丰很可能是看望已经年在晚暮的周公,周公于此时作《立政》、《周官》似于情理不合。第三,《立政》、《周官》之作,据《史记》乃是由于周之官政未次序。《尚书大传》称周公摄政六年制礼作乐,次年又次序官政亦符合逻辑。总之,《立政》和《周官》作于成王七年可能是近真的。

(九)结语

以上我们逐次考察了《尚书·周书》中有关周公事迹的诸篇《周诰》,并连带对这一时期的《尚书》佚篇也有涉及。其中,多数篇章的写作年代得到了落实。笔者自以为这种考察是切实的,它可作为今后论说周公事迹等的依据。

这样,我们考订之后的《周诰》篇第次序应该是:

1、金縢,2、君奭,3、大诰,(微子之命),4、康诰,5、酒诰,6、梓材,(成王政),(将蒲姑),7、多方,8、立政,(周官),9、召诰,10、洛诰,11、多士,12无逸,(归禾),(嘉禾)。

标签:;  ;  ;  ;  ;  

“英皇制诰”条款顺序考证_史记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