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论文_王海燕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论文_王海燕

广元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四川广元 628000

摘要: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管理是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的一项重要措施,施工合同备案时,对违反招标文件等规定的条文予以更正,对表达含糊,易引起争议的条款提出修改意见,防患于未然,减少合同纠纷的诱因,提高施工合同的履约率,切实保护了各方主体的合法权益,本人从事了十多年的施工合同备案,就近年来对施工合同备案及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在施工合同中常见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建议。

关键词:施工合同备案;量清单计价

一.当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备案面临的几个主要问题

1.拟定的专用条款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不一致,出现标书前后不一致,约定不清晰,表达含糊的地方,在签订合同时必须明确,还有招标文件遗漏部分,在合同中予以明确,但也有随心所欲,随意改变工程规模,在主合同中按照招标文件签订,但在补充协议,则对工程范围进行变更,如以设计变更为由,延长工期等情况。还有一些发包人为了节约资金,减少麻烦,不按规范要求和政策规定执行。如:“措施费包干使用,无论发生任何变更均不作调整”,”材料因价格波动引起的涨价不作任何调整”“各项综合单价在施工过程中及结算时可以按实调整”,“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结算时按投标报价金额计算”等,这些条款都违反了《建设工程清单计价规范》及其相关文件规定,引起合同签订和履行过程中的纠纷。

2.价款结算条款的变动是常见的一种,对措施费的调整最为常见。合同分为单价合同,固定总价合同,成本加酬金合同。采用工程量计价方式的工程项目为固定单价合同。有很多的合同签订为固定价款合同或可调价款合同。一般工程在招标文件中均约定“按投标文件包干”,在投标文件中也有此项,但在合同中又额外约定条件,这是投标人为提高中标率,将一些预算包干费等项目忽略不计,但在中标签合同时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未列明措施项目详细清单为由增加费用。

3.工程支付担保约定不明,招标文件中写明“招标人将提交与承包人履约保证金等金额的支付担保”,但最终的施工合同中很多都省略了这一点,特别是政府性资金建设项目工程。

4.合同签订时,发包人不按规范,政策规定进行约定。如:“措施费包干使用,无论发生任何变更均不作调整”,“材料因价格波动引起的涨价不作任何调整”等,还有一些承包人为了满足业主要求签订合同,结果开工后,合同无法履行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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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合同签订时对施工期间建筑材料因市场价格变化引起的价款调整不明确,信息不完善,个别还有违反政策规定,如“按投标价作为基准价”,“材料价格按时调整”等,在合同履行时就容易产生纠纷。

6.对争议处理约定不明确,有的约定仲裁又约定向法院起诉,有的约定仲裁却未约定仲裁机构等。

7.文字表达不严谨。施工合同是具有法定的文本,它讲究咬文嚼字,但有的合同条款语言表达混乱,条款内容不完善,错漏多。

二.问题分析和建议

1. 究其原因,建设各方对合同管理重视不够,协调不足,个别单位在工程结算时,仅按送交备案的合同为依据,有点问题就找备案机构和主管部门解决,吃等要的思想严重。

2. 合同经办人员素质不高,责任心不强,有些个别抽调人员业务不熟,没有工程造价方面的专业知识,认为合同仅仅是个格式,抱着与己无关的心态,认为只要是发承包方和备案机关签字认可了事,存在错误不重要,个别条款,文字模糊,所以在签订合同时对哪些是属于承包人应承担和考虑的风险范围或幅度,哪些是风险范围外应调整的工程价款因素,范围或幅度以及调整办法,一概不知或模糊不清。一些编写招标文件的代理机构人员业务素质有待提高,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及其相关政策规定学习不够,缺乏相应的专业知识。

3. 要加强对招标文件备案审查合同条款的审查力度,严格审查合同条款中有没有违反计价规定,政策,法规的条款,对引起工程价款的变更,调整部分要认真审核,要求条款清楚,完整,条款公平公正,符合相关政策文件法律法规要求,对违反计价规范及相关文件政策规定的,不予受理。

4. 加强对施工合同标准文本的统一管理。建议采用标准文件格式,对风险内容,合同条款的调整,变更价款的确定方法等,按规范要求标准化,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只填写调整范围,调整幅度及调整方法等,既规避了风险又简化了程序,一目了然。

5. 施工企业要加强建立对签订施工合同审查,复核制度,要有专业性强的工程造价人员对相关价款的合同条款进行复核,修改,完善。施工合同是一个从洽谈,草拟,签订,履行,变更,终止或解除的全过程,就要提高施工企业合同管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定期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学习。

6. 加大协调力度,对发包主体资格和履约能力的审查力度:加大信息沟通,及时了解新的动态和新的政策规定。

三.结束语

施工合同不仅是合同当事人进行工程施工管理的依据,同时也是有关国家机关及金融机构对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依据。在实际工作中,我深刻感受,施工合同签订初期存在问题之多,随着市场的变化又产生不少新的问题,这就必须要求我们不断学习,不断完善原有合同制度,牢固树立合同法制观念,建立完善规范的建筑市场体系,适应树立市场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

论文作者:王海燕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7年第20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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