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经营旅游景点的权利是一种灾难还是一种祝福_黄龙洞论文

出售经营旅游景点的权利是一种灾难还是一种祝福_黄龙洞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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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四川省旅游部门向海内外宣布出让包括九寨沟、三星堆遗址、四姑娘山、稻城亚丁、青城山磁悬浮旅游列车工程等在内的十大景区经营权。如此大规模出让名胜风景区的经营权,在我国尚属首次,引起了社会普遍关注。同时,环保、文物等方面的专家也对风景名胜景区经营权该不该出让的问题产生了争议。

众多业内专家对景区资源如何有效保护表示出极大的担忧,特别是对有不可再生性资源、文化遗产性质景区的环境保护提出了置疑。据了解,几天前,四姑娘山的经营权已经签约。对此,记者采访了有关单位。

四川不是第一个吃螃蟹的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四川此次出让景区经营权,在全国并不是首次。早在1997年,湖南省就分别以委托经营和租赁经营的方式出让了张家界黄龙洞和宝峰湖的经营权。签定委托经营合约的北京某公司获得了黄龙洞50年的经营权,签定租赁合约的马来西亚某公司获得了宝峰湖60年的经营权。

湖南省旅游管理部门为防止获得经营权的公司为了经济效益最大化而产生的短期行为,如超负荷接待游客,人为地在风景点增加许多设施等,作出了一系列的规定。当获得经营权的企业违反这些规定后,将被收回经营权,同时给予相应的处罚。

此后,北京公司对景区进行了大规模投资,其中包括对黄龙洞的“定海神针”钟乳石(不可再生资源)投保1亿元。另一公司获得宝峰湖经营权后,当年投入1800万元更新设施,使景区的面貌发生了很大的变化。以往宝峰湖中的游艇都使用汽油、柴油,造成湖水污染;现在,所有的船都更换成气瓶船,湖水也得到净化。还有一些公司对张家界景区内的公路进行投资,既改善了道路质量又获得了收益。

这两个景区的经营权出让以后,资源并没有因过度开发而遭破坏。在没有出让经营权以前,宝峰湖景区严重亏损,40多位工作人员的工资都发不出。经营权出让后,景区每年向区政府上交100多万;三年后,每年将递增8%。由于景区经营权出让取得了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湖南省旅游局决定还将继续推广这种形式,并且按照市场需要,以拍卖的形式确定其经营权。

据悉,去年安徽省旅游局也出让了部分景区的经营权。安徽黄山金马集团以1800万元买断了歙县牌坊30年的经营权。南京九鼎网络公司以3000万元买断了安徽雄村30年的经营权。为维护景区的自然资源,他们对景区的环境进行整治。据两家公司的负责人介绍,他们这样做,一方面是因为他们要遵守对政府的承诺,要对景区的环境负责;另一方面,对于有远见的市场投资者来说,只有把景区管理好、建设好,才能得到更好的收益。

保护与开发并非完全对立

我国许多著名景区在环境资源保护上有沉痛的教训。敦煌莫高窟珍贵的壁画斑驳脱落,损失惨重且无法挽回。青海湖鸟岛大片丰美的草原开始退化,岛上鸟群数量也呈下降趋势。这两个景区并没有出让经营权,同样也出现了景区资源被破坏的情况,关键问题在哪儿呢?

中国社会科学院旅游研究中心张广瑞教授认为,景区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本身并不一定会带来景区环境破坏。景区经营权所有权不分离和出让经营权只是经营方式的转变,是由谁经营的问题,而不是经营得好不好的问题。景区资源遭到破坏往往是由于管理过程中出现了问题。随着旅游需求的增长,景区旅游人数的增加,如果景区的资源管理不善,即使经营权不出让,照样会破坏环境资源。

张教授指出,景区资源的保护和开发本来是一对矛盾,旅游业的发展或多或少会对环境造成影响,不管是谁经营都面临着这个矛盾。但是,完全地保护景区资源,就像把文物藏进地窖一样,是毫无意义的;对景区资源的破坏性开发,则必定是短命的。因此,任何一个有远见的经营者都不会对景区进行掠夺性的开发。环境资源保护还有保护能力的问题。如果经营不善,连员工的工资都发不出,也就更谈不上环境资源保护了。因此,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的前提下开发,这样才能做到景区资源的可持续发展。

对于诸如莫高窟这样的珍贵文化遗产,张教授说,他们已经做了很好的尝试,采取了在现场建一个博物馆的做法,一般游客可在博物馆中看到仿制品。而有特殊需求的旅游者或专家,可以付高门票,看原物或原址。这样既满足了旅游需求,又不会破坏文物。

出让经营权可盘活旅游资源

有关权威人士认为,由于旅游景区的投资大、回收慢,目前我国许多景区因资金缺乏而无力开发。景区设施落后,对环境的维护、文物的修缮显得力不从心。一些经济比较落后的地方政府无力拨款,有的风景区甚至长期以来杂草丛生,一片荒凉,旅游资源被白白浪费。这些旅游资源虽然没有因开发而破坏,却也无力得到保护。

从管理体制上看,我国许多地方的旅游景区都是由管委会来经营和管理。管委会是行政单位,在经营管理的过程中无偿使用资源,没有任何风险,缺乏相应的责任感和压力。在这种经营体制下,有关部门没有把景区真正作为资源来盘活,景区建设和管理落后,以致于出现亏损情况。

业界人士指出,从发展的趋势来看,风景区经营权应该适当放开。景区经营权出让不仅可以解决政府在旅游开发过程中资金欠缺问题,减轻政府负担,调动企业和政府的积极性;同时还可引进先进的管理理念,使知名旅游景区与知名企业的品牌产生共振效应。

张广瑞教授同时认为,由于目前法制不健全,经营者良莠不齐,在出让经营权时对经营者的选择要科学,例如用招标的方法进行。同时,政府应该制定相关的政策、法规,对经营者的责任和义务有明确细致的规定,依此约束和规范经营者行为,加强对景区的管理。值得注意的是,目前有些地方政府,在没有做好认真准备的情况下,却要赶潮流,急于搞景区两权分离,其结果是令人担心的。

由于景区经营权出让在我国还是试用阶段,一些专家指出,对于有世界文化遗产性质的景区,不应急于出让经营权;当对经营权出让管理有一定的经验后,可以再考虑出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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