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小安全标准理论及其在我国的应用研究进展_边际收益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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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图分类号:F20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6511(2016)04-0015-08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的进步,人们在利用自然资源为自己创造利益的同时,也给自然资源和环境带来了一些巨大的危害,濒危物种灭绝、物种栖息地受损、地表水污染、矿产资源枯竭、天然湿地大面积萎缩等影响人类长久生存发展的资源危机和环境问题随之产生,不仅给当代人造成了极大的困扰,更给子孙后代的生存带来巨大的威胁。在诸多问题产生后,可持续发展、生态补偿等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问题逐渐引起学术界和政府的普遍关注。中国政府高度重视环境问题,并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放在同一战略高度,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和“建设美丽中国”等重要发展理念。

      近年来,针对我国生态、环境和资源利用的基本国情,政府制定了各种最严格的生态管控措施,如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规划、生态红线、耕地红线、林地红线、水资源红线和能源消费红线等。这些政策的实施就是要在生态脆弱区严格限制或禁止一切大规模的项目开发,遏制生态系统的不断退化,防止对耕地、草原、湿地、水资源等产生不可逆转的损害。但我国对于相关政策制定和实施标准的理论研究远远落后于实践,理论研究方面存在明显的空白。本文认为国际通用的最小安全标准(The Safe Minimum Standard,SMS)与我国禁限开发区规划和各种红线政策异曲同工,虽然叫法可能有所变化,但是它们的含义、目的以及特点完全相同。这些政策的实质就是最小安全标准(SMS)理论在我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应用和延伸。

      近些年,随着最小安全标准(SMS)内涵的不断丰富和演进,这一概念已经从学术层面上升到了政策层面,但国内对该理论的研究还较为缺乏。因此,本文在总结前人对最小安全标准(SMS)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追本逐源,通过对最小安全标准(SMS)概念和理论的深入探讨,构建一个完整的研究框架,弥补我国禁限开发区规划和红线政策实施背后的理论空缺。

      二、最小安全标准的内涵演变和理论基础

      (一)最小安全标准的内涵演变

      最小安全标准(SMS)的思想起源于资源和生态经济学,但是此术语的提出和发展主要集中在近半个多世纪。美国经济学家Ciriacy-Wantrup(1963)[1]在《资源保护:经济学与政策》一书中明确提出,在保护濒危物种时,应规定物种栖息面积不得少于某一个标准或者限制居住地区人类的活动范围不得超出某一个临界值,这样濒危物种就不会遭到猎杀或者盗伐的威胁。在该书中,最小安全标准被视为资源保护政策的经济基础,它不仅是通常意义上的一个政策术语,而且起到了在任何条件下避免经济的不可逆转消耗以及社会隐性无节制损失的作用。Bishop(1978)[2]在Ciriacy-Wantrup的研究基础上,利用博弈论中的最小最大原理给最小安全标准(SMS)设定理论基础,他强调当物种的破坏具有不确定性并且可能受到不可逆转的威胁时,除非保护所带来的社会成本大得无法承受,否则就应该采用最小安全标准(SMS)。这一解释为最小安全标准(SMS)的应用提供了一个明确的准则,在生态学家和经济学家之间架起了一座桥梁。他还指出经济问题的解决方案具有生态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不可逆性。之后的学者对最小安全标准(SMS)的研究基本上都是以Bishop的结论为基础的。

      Daly(1994)[3]将最小安全标准(SMS)具体定义为:“可再生资源的消耗速度不得超过可再生资源的更新速度;非再生资源的消耗速度,不得超过替代品的生成速度;社会排放污染物的速度不得超过环境对污染物的吸收能力。”这三条标准基本上可保持资源的“功能现存量”,当私人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人们应该从可持续发展角度出发,用最小安全标准(SMS)来约束自己的行为。韩洪云(2012)[4]在分析可再生资源的利用问题时指出,虽然可再生资源的存量并不等于零,但是可再生资源的枯竭仍然可能由于资源的过度使用和生态环境的恶化而发生,此时应采用最小安全标准(SMS)准则来强制限制资源利用的所有行为,消除可再生资源枯竭的各种威胁;此外,他还认为所有人类活动都会形成一些对物种生存的威胁,因此最小安全标准(SMS)应限制事实上的所有经济活动。

      Toman(1994)[5]认为随着资源损耗不可逆性的增大,最小安全标准(SMS)应取代经济学家在进行资源配置时用来衡量利弊得失的成本效益分析法,因为最小安全标准(SMS)更强调人的道德判断和社会价值的形成,它在法律强制性保护和道义上的资源自由行动之间,划出了一条由人类道德和社会决定的分界线,平衡了新古典经济学的市场效率与生态有机体之间的矛盾,使自然资源的自由交换与强行保护之间保持平衡。随后Barbier等(2006)[6]在研究可持续发展问题时对最小安全标准(SMS)做了诠释,他们认为生态资源利用的不可逆转性使得后代人资源利用的可选路径变窄,剥夺了后代人追求自身目标的权利和能力,为实现代际公平,必须在当代人和后代人之间签订一个资源使用合约,而最小安全标准(SMS)原则的设立就是为了解决该合约签订时缺乏后代人参与的尴尬局面。车卉淳(2002)[7]也认为最小安全标准(SMS)是可持续发展战略精神的一个行为规范,但是它在实际应用上略显不足,仅是一个理论上的探讨,缺乏必要的定量分析。

      Farmer和Randall(1998)[8]认为最小安全标准(SMS)最应该被定义为一个大的政策背景下的战略工具,因为它能在特定条件下调用防御措施,通过制度安排和暂停措施,使得资源和社会有一定空间的喘息机会,有效防止一些突发性并且损失无法弥补的事件发生,从而使资源可以恢复到安全状态,使社会可以返回到其“业务照常”运作的程度。王万山(2006)[9]指出由于生态伦理和单纯的市场机制的约束力有限,不能完全避免可再生资源的过度开发,因此在Farmer和Randall研究的基础上,他认为最小安全标准(SMS)应该由社会和政府共同决定,政府通过将最小安全标准(SMS)设立到资源开采和利用的各个环节,并结合行政法规和行政规制手段,有效解决当代人过度使用资源的问题。

      (二)最小安全标准的理论基础

      Bishop(1978)[2]最初试图通过博弈论中的最小最大原理来奠定最小安全标准(SMS)的理论基础,但是结果证明通过博弈论来支持最小安全标准(SMS)的尝试是不成功的。Ready和Bishop(1991)[10]通过举例论证也认为基于不同目的进行的博弈不能得到合乎逻辑的理性结果。Palmini(1999)[11]肯定了最小安全标准(SMS)的博弈论理论基础,但他认为Bishop和Ready使用的极小化极大损失的决策规则是不恰当的,因为它忽略了错误的选择所产生的社会成本,相反他主张运用极小化极大遗憾决策规则,并且指出根据此规则两种博弈会产生相同的结果。

      但是极小化极大遗憾决策的规则仍未能消除不可逆转的结果,同时在现实中,由于有限理性和知识的缺乏,对于不确定性的备选方案完全知晓的这一假设也不成立,并且这一规则可能会因为个人对于不确定性的承受力以及社会目标的不同而使个体行为选择与社会生态保护目标产生冲突。因此,在具有不确定性的情况下,博弈论无法对是否要选择资源开发或保护给出明确的答案,不能解决决策问题,因而需要一个标准规范或规定和公认的做法(规范)来确保人类活动保持在安全限度内。规范性标准和规则的要求得到了Ulrich(1986)[12]的支持,他认为逻辑上的不确定情况不能通过诸如优化或博弈论的逻辑合理性来解决,而必须通过深入的探讨和社会(或个人)的发展来决定。因此,社会制度框架和决策过程的合理设计,有利于社会化的理性决定的产生。然而,社会理性在何种程度上是可能的,仍是一个未决问题,在决策制定的社会规则上它不容易获得共识。为了解决这个问题,Bishop(1978)[2]提出的“安全的最低标准应当被接受除非这样做的社会代价是不可接受的”这一决策规则被广泛应用。

      Margolis和

(2008)[13]利用风险临界线的静态模型和动态模型解释了在环境法令中将最小安全标准(SMS)作为最优政策的可能性。模型推导结果显示,当且仅当风险函数在临界线上的一阶导数严格为正时,最小安全标准(SMS)的使用才使得资源管理达到最优。

      最小安全标准(SMS)经过多年的发展,它的理论框架涵盖了环境经济学、生态经济学、资源经济学、循环经济学以及可持续发展经济学、法理学等多个学科。从资源环境经济学的视角看,最小安全标准(SMS)的根本目的就是要解决自然资源最优利用问题。继马尔萨斯的资源绝对稀缺论以及李嘉图的资源相对稀缺论后,约翰·穆勒提出了稳态经济的概念。穆勒继承了前两位学者的观点,认为有限的土地数量和土地生产力构成了真实的生产极限,但是在该极限来临之前,资源绝对稀缺的效应便会显现,因此,环境、人口和财富应保持在一个静止稳定的水平,而这一水平要远离自然资源的极限水平,以防止出现食物缺乏和自然美的大量消失。可持续发展理论作为最小安全标准(SMS)的另一个理论基础,强调代际公平,即当代人的福利不能以牺牲后代人的福利来实现。可持续经济发展又分为弱可持续发展和强可持续发展。弱可持续发展的衡量标准为资源总量,当代人只要在资源总量上不过量使用即可;强可持续发展不但要求资源总量不过度使用,而且要求资源种类的价值也不能降低。对于最小安全标准(SMS),现代观点更倾向于强可持续发展标准(高辉清,2008)[14];与此同时,基于法学的角度,最小安全标准(SMS)注重公平与效率的均衡,在对自然资源进行使用和开发时,当代人一方面应坚持“效率”标准以实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财富的不断增加,另一方面应考虑代内公平和代际公平问题。只有通过法律和道德的双重约束,兼顾公平与效率,维持两者的平衡,才能实现人类自然的可持续发展。

      综上,最小安全标准(SMS)涉及多个交叉学科,博弈论、稳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理论以及公平和效率均衡理论等构成了最小安全标准(SMS)的理论基础。可以看出,最小安全标准(SMS)在我国的生态资源保护中得到了充分的运用,虽然其形式和内涵不断丰富和发展,但其核心是不变的。最小安全标准(SMS)所提到的“安全”是指使生态资源可以再生或不会对社会与经济发展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最小”是指保护生态资源的机会成本最小,或者保护的机会成本不会大到不可接受的程度。最小安全标准(SMS)由社会伦理、个人道德以及政府决策共同决定,它对宏观层面上的生态治理和保护具有重大作用。

      三、最小安全标准的核心内容

      最小安全标准(SMS)主要通过对可耗竭性资源如物种、风景资源、土地、地下水盆地的存储容量等进行分析,以确定资源利用的临界值。它的核心内容主要包括不可逆性、不确定性以及阈值或临界区三个方面。

      (一)不确定性

      Knight(1921)[15]对不确定性进行了开创性的研究,他认为不确定性产生的原因在于人的有限理性或认识能力不足。由于自然和社会系统具有复杂性、事件的突发性、时间的滞后性、过程的非重复性和反应系统的不可预见性,生态破坏或者资源过度利用将产生两种不确定性后果:一是不确定后果是否会带来经济上不可逆转的枯竭,这也是最小安全标准(SMS)主要关注的不确定性;二是不确定后果是否会带来生物不可逆转的枯竭。

      Hohl和Tisdell(1993)[16]指出生物的不可逆转涉及数量、遗传、环境、资源等多个方面,根据物种的不同,需要特殊的可行性分析来消除不确定性。Gollier等(2000)[17]通过温室效应、疯牛病、艾滋病等例子指出,人类对社会认识的不确定性主要源于对自然生物本身的不完全了解,并且这些现象的不确定性可能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显现。如果用全球生态系统的变化来反映不确定事件的增长程度,经济压力(如化学品的排放、栖息地的占用)使得生态系统被削弱,复原能力降低,从而放大了不确定性(Solbrig等,1994)[18]。因此,重视和接受自然系统中的不确定性是毋庸置疑的,承认这种不确定性并将其与社会机构和经济系统中的不确定性相联系,在不忽视生态事实的前提下,从制度和社会层面上能更好地理解最小安全标准(SMS)。裴辉儒(2012)[19]认为资源环境的不确定性表现在环境经济价值、环境演化、改善环境的技术条件以及资源的控制机制四个方面,正是诸多的不确定性导致环境资源保护的目标存在不确定性。

      (二)不可逆性

      不可逆性包括经济的不可逆性和生物的不可逆性。经济的不可逆性取决于技术、需求和社会制度等方面,可以认为是一个规范性的决策,它意味着在扭转资源枯竭问题上的行为是不合算的;相比之下,生物的不可逆性取决于其本身特性。Holling(1973)[20]认为不论是什么原因,资源从一个域转移到另一个更高(低)的域,将不能恢复到它的初始状态。

      如图1所示,相比于生物的不可逆性,经济的不可逆性可以发生在资源利用的程度较低时,由于价值观的变化、技术的发展以及制度变迁或其他社会因素的影响,经济的不可逆性将逐渐接近于生物的不可逆性。

      

      图1 经济的不可逆性与生物的不可逆性

      Ciriacy-Wantrup(1963)[1]将不可逆性归属于一个经济学的范畴,认为不可逆性的结果依赖于制度、规范和社会价值以及环境。Perman等(1998)[21]认为由于信息的不完全以及生态本身和政策制定效果的不确定性,资源利用决策会产生不可逆转的后果。刘志秀(2010)[22]认为资产专用性以及资源利用所产生的各种损失具有不可恢复性。裴辉儒(2012)[19]指出环境经济领域的不可逆性包括三个方面:生态系统的破坏不可逆性、控制污染和防护生态系统投资专有的不可逆性以及部分技术进步引起物种灭绝、环境污染、生态系统破坏等后果的不可逆性。

      (三)阈值或临界区

      在生态系统中阈值是常见的,它描述生态系统在某一点上的一个突然改变。在未到达这一点之前,自然系统因具有较高的适应变化(自然或者人类引起的)的能力而不会明显改变(有弹性),然而当超出了弹性极限,系统可迅速并且不可逆地改变到另一种状态,而它的逆转是不经济的、高成本的或技术上是不可能实现的。为了达到最低安全标准,人们对可再生资源的利用应以不超过生态供给阈值为行为和道德准则(舒基元、姜学民,1990)[23]。生态系统超越阈值之前的一段范围被标记为临界区。Bennett和Radford(2003)[24]提出的生态阈值的定义被学者普遍接受,他们认为生态阈值是生态系统从一种状态快速转变为另一种状态的某个点或一段区间,推动这种转变的动力来自某个或多个关键生态因子微弱的附加改变。李和平等(2005)[25]认为生态阈值是一个生态系统与环境相对应的一系列质变点和由此发生的质变轨迹。高辉清(2008)[14]指出在一个复杂的系统中每一个子系统以及每一个衡量标准都有一个对应的阈值,阈值并非唯一的,而是一个多层次、多维度的体系;他还提出了环境经济阈值、生态经济阈值和循环经济阈值三个概念,其中前两个概念强调生态环境不被破坏,后者则强调代际之间的公平,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的视角下,循环经济阈值更符合现代观点的最小安全标准(SMS)假设。

      如图2所示,T点代表(经济)阈值。T和V之间的区域就是临界区,ABDEF表示生态逆转的成本变化趋势。在此,T点的定义基于逆转的经济成本,它具有不确定性。并且(经济)阈值和逆转成本可能会随逆转的速度和程度的需要而变化。在T点,生物可逆性被认为是可能的,否则再多的资金投入也不能实现生物可逆转变,此外,生态资源在OT之间(T的左侧)逆转是不经济的。临界区TV在(经济)阈值的右侧,临界区TV依赖于(经济)阈值T,也具有不确定性。因此,为了安全起见,资源保护的安全最低标准应避开临界区,即生态资源的存量不得低于V点。

      

      图2 阈值或临界区图示

      综上,通过对最小安全标准(SMS)内涵、概念以及核心问题的研究,可对其构建一个较为完整的框架体系,具体如表1所示。

      

      四、最小安全标准在我国的应用

      (一)最小安全标准约束下成本效益分析法的应用

      最小安全标准(SMS)具有直观的吸引力,但是也有批评者指出,最小安全标准(SMS)只是解决突发的不可逆转威胁事件时的一个例外政策规定,它是不完备和不一致的(Hohl,Tisdell,1993;Norton,1997)[26-27]。忠实于成本效益分析的功利主义经济学家们虽然没有完全否定最小安全标准(SMS)的实用性,但也仅是把它当做一个简单的防护措施。更多的经济学家认为二者是相互联系、相互制约的,成本效益分析法对受威胁的资源提供的保护太少,而最小安全标准(SMS)又似乎提供了过多的保护,因此两者的结合能够使资源保护的结果达到最优。Rolfe(1995)[28]认为在面对非对称的不确定性时,生态资源利用者对现存资源价值需持谨慎态度,应尽量避免过度使用成本效益分析法,他指出最小安全标准(SMS)对成本效益分析法(CBA)起到了制约作用,同时将最小安全标准(SMS)纳入成本效益分析法(CBA)还可以消除其不一致和不完备的缺陷。Toman(1994)[5]认为最小安全标准(SMS)和成本效益分析方法(CBA)是建立自然保护标准的两个方法,它们之间的界限不唯一,具体由社会和个人道德标准来评判。唐小平(1995)[29]指出最小安全标准(SMS)分析是一种可将以前很少关注的环境问题引入成本效益分析的决策方法,在对某一生态资源开发项目进行评估时,最小安全标准(SMS)通过制定项目必须满足的一些如环境、社会等非经济标准对经济性的成本效益分析(CBA)进行约束。

      尽管成本效益分析法(CBA)在环境价值评估中有一些缺陷,但到目前为止它仍然是价值评估的最有效方式,在找到更成功的评估方法之前只能在它的基础上做出某种修正,而最小安全标准(SMS)考核的引入就是一种有效的改进(刘伟,李东,2005)[30]。因此,在对生态资源开发项目的评估中,首先需要经过最小安全标准(SMS)的考核。如果项目需要改进以满足最小安全标准(SMS),则相应的改造费用在成本效益分析中都将自动地转为项目成本;如果项目经改造还不能满足最小安全标准(SMS),该项目就应放弃。因此与最小安全标准(SMS)分析相结合的成本效益分析是一种更具约束性的价值评估方法。

      李国平等(2013)[31]在研究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标准时,建立了满足最小安全标准(SMS)要求的生态资源保护与生态补偿模型,将最小安全标准(SMS)和成本效益分析法相结合,对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内资源所有者的保护行为的边际私人收益和边际社会效益、边际私人成本和边际社会成本进行分析,得出了资源保护生态补偿的理论标准,如图3所示。

      

      图3 最小安全标准约束下的成本效益分析

      图中,LL'、NN'、MM'分别表示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内资源所有者提高一单位的资源保护努力而增加的边际社会效益、边际私人效益及增加的边际社会成本(与边际私人成本相等)。按照供求理论,LL'即整个社会对于资源保护努力的需求曲线,其与资源保护努力(横轴)之间的面积表示社会对于资源保护努力变化的最大意愿支付;MM'即资源保护努力的供给曲线,因此保护者边际私人成本与资源保护的边际社会成本相等,其与资源保护努力(横轴)之间的面积表示保护主体变动资源保护能力所遭受的净损失,也是保护主体提供资源保护的机会成本。图中,MM'与NN'的交点O是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内资源所有者在没有管制并且不考虑边际社会效益时的资源保护努力决策,此时,边际私人效益等于边际私人成本,资源所有者私人效益最大化;LL'与MM'的交点O[*]表示要求实现社会最优的资源保护努力程度,是政策决定者实现社会效益最大化的目标。

      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补偿实施的目标就是使资源所有者的资源保护努力由O点到达最佳效率点O[*],此时既考虑了生态资源最小安全标准(SMS)的阈值,又满足了边际社会成本等于边际社会效益的帕累托最优。按此要求,政府一方面要对资源所有者提供外部效益的直接成本A进行补偿,另一方面还要对资源所有者的净损失也就是机会成本B进行补偿。因此,对资源所有者提供的补偿,一方面要补偿其生态保护努力所导致的直接成本支出,另一方面还要补偿其因生态保护行为造成的由于发展权受限导致的净损失。

      (二)最小安全标准在我国水资源管理制度制定中的应用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近些年我国政府针对现实制定的水资源综合管理制度。2009年全国水利工作会议最早提出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此后,我国政府各类重点工作会议报告,均把此制度放在了重要位置上,明确指出“三条红线”和“四项制度”。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构建最终是要实现我国的水生态文明建设目标。生态文明是社会经济以及人类思想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水生态文明是生态文明的重要内容和基础保障,它与最严格水资源制度相辅相成,更是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终极目标。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是根据我国基本国情和水情提出的,它以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出发点,努力实现我国从传统水利建设向现代化、新型化水利建设的过渡,从而达到水生态文明以及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理想目标。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包括流域各区域分水限制、各用水单位用水限制、各工厂企业排水限制的各个环节,它以“三条红线”为准绳,以“四项制度”为支撑,从而形成一套完整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方案。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三条红线”为准绳和量化标准。“三条红线”分别指“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水资源利用效率红线”以及“排污总量红线”。“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主要针对的是水资源过度使用、无序开发问题。现今我国多处流域都出现了断流甚至枯竭现象,造成不可逆转的损失,因此亟须以水资源开发利用红线维护流域水资源总量,限制全社会水资源开发耗损。“水资源利用效率红线”主要针对的是我国水资源开发效率低下、水资源管理模式粗放、用水户用水效率低的问题,结合我国实际国情和水情,制定水资源效率利用边界。“排污总量红线”主要针对的是我国水资源污染严重的问题。水资源作为一种商品,包括“量”和“质”两种属性,因此在控制水资源使用量的同时,更应注重水资源质的达标,通过提前制定预防措施减少水资源污染问题。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三条红线“各尽其职”且相互作用,共同致力于水循环体系的完善以及水资源的综合化管理。

      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以“四项制度”为依托。它的特点是在保障“三条红线”有据可依的基础上增添了水资源管理责任和考核制度。各项制度包含的具体内容如图4所示,其中前三个制度分别对应“三条红线”,责任和考核制度用来保障三大制度的实施,通过科学严格的考核标准,明晰各管理部门的责任,加强各部门的水资源保护意识,从而实现高效管理。

      

      图4 水资源管理“四项制度”内容图解

      (三)最小安全标准在其他方面的应用

      Berrens等(1998)[32]将最小安全标准(SMS)运用到了两个实例中,通过研究科罗拉多和处女河系中濒危鱼类的保护规则和物种恢复措施,证明美国拯救濒危物种行动(ESA)的法律框架与最小安全标准(SMS)的思想具有一致性。Drucker(2006)[33]在研究农场动物基因多样性保护时使用了最小安全标准(SMS)方法,他通过数字以及情景模拟,认为在农场动物基因多样性保护上运用最小安全标准(SMS)的成本是可以接受的,该最小安全标准(SMS)具有可行性。唐和章(2002)[34]在研究土地可持续利用时提出土地利用的最小安全标准(SMS),指出土地使用的最小安全标准(SMS)要考虑社会成本和社会效益、生态成本和生态效益之间的关系,建议用最小安全标准(SMS)来保护子孙后代的利益,但他也指出最小安全标准(SMS)还未能与实际模型相结合,其科学性有待考察。蔡林梅(2006)[35]根据可持续发展理论原则指出每年耕地数量的减少指标不得超过增加指标。耕地资源的最小安全标准(SMS)可以依据我国人口总量及增长趋势、人均最低食物需求水平、粮食单位产量等综合因素及其发展变化来确定。金承志(2008)[36]指出在处理文化生态保护区中的开发与保护问题时,可以借鉴最小安全标准(SMS)来解决开发与保护的利益冲突问题,政府依据最小安全标准(SMS)原则采取宏观调控手段进行文化资源配置,有效地避免资源严重浪费甚至文化遗产遭到破坏现象的发生。

      近年来世界银行也正极力尝试将环境和社会的最小安全标准(SMS)应用于项目开发评价,而评价的准则主要包括七个方面:(1)开采可再生资源时应遵守永续收获原则;(2)开发案不得在没有补偿措施的前提下,将重要生态保护区用地转作其他使用;(3)开发案若会造成濒危物种的灭绝,则不宜执行,除非通过适当的方式将该物种迁移;(4)本国开发案未获得他国同意,不得影响他国环境和自然资源;(5)开发案不得违反任何国际环境公约;(6)开发案若会对当地居民造成损失,则需对其进行补偿,补偿程度至少要使居民维持无开发案时的生活水平;(7)开发案不得危及大众健康与安全。经验显示,大部分项目用来满足最小安全标准(SMS)的成本往往只占整个项目成本很小的一部分。

      最小安全标准(SMS)是在日益突出的环境和资源问题下提出并且逐步受到专家学者以及环保机构的重视的。随着内涵的不断丰富,它在理论和政府层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指导性作用。最小安全标准(SMS)的核心内容包括不确定性、不可逆性以及阈值或临界区三个方面,它的理论框架涉及可持续发展经济学、环境资源经济学、法学和伦理学等学科,稳态经济、可持续发展理论和公平与效率均衡的价值理论为最小安全标准(SMS)奠定了理论基础。虽然最后证明博弈论在最小安全标准(SMS)使用中具有缺陷,但是它在推动该标准的发展上作出了很大的贡献。最小安全标准(SMS)将伦理道德、经济分析和生态分析紧密结合起来,作为环境决策的一个有效工具被广泛运用到生物多样性、土地规划、旅游文化开发等各个方面。但是最小安全标准(SMS)需要根据各个地区不同时期的具体情况分类讨论和应用,而最小安全标准(SMS)约束下的成本效益分析(CBA)在目前看来是最有效的政策分析工具之一。

      目前,我国政府借鉴最小安全标准(SMS)的思想和理念,提出了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耕地红线、生态红线等概念,通过严格限制人类社会活动,对我国生态资源保护起到了非常大的作用,它们与最小安全标准(SMS)异曲同工。本文对最小安全标准(SMS)进行了完整的理论架构分析,也从侧面弥补了我国生态保护政策缺乏理论基础的缺陷。未来,就实践方面来看,政府以及社会应该就生态保护的最小安全标准(SMS)达成一致,并给出具体量化指标、操作方案和规范预防措施,这也是本文作者下一阶段的研究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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