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专业批发市场的理论与实践基础_激励模式论文

我国专业批发市场的理论与实践基础_激励模式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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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批发市场是以某一类专门产品为对象,以从事批发业务为主的交易市场。它全方位开放、规模庞大、交易方式灵活、市场机制起调节作用,十分适合方兴未艾的城乡商品生产与商品流通。它的产生对促进地方经济发展起到非常积极的推动作用。“建一处市场,兴一片产业、活一处经济,富一方群众”成为形容专业批发市场效应的广为流传的佳话。

专业批发市场生成和发展具有深刻的内在动力和外在条件。虽然我国专业批发市场具有浓郁的中国特色,但它的基础,仍然主要是市场内在机制及其强大的生命力,即专业批发市场顺应了我国商品经济发展的特点和市场机制作用方向。

专业批发市场基础之一:市场主体独立的权益和行为

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应存在三个基本的标志。第一,企业是经济独立、自主经营、具有独立权益的市场主体;第二,社会再生产的全过程与市场有着密切的联系,市场主体之间的联系是通过商品货币关系进行的;第三,市场机制是调节资源配置和社会经济运行的基础。可见,市场经济的运行首先以市场主体独立为条件。专业批发市场作为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重要产物,成为我国市场体系的组成部分。我国专业批发市场发端于农贸市场并不是偶然的,有其内在必然性。一方面,传统流通体制束缚了农村商品经济的发展,国营商业控制的渠道不可能演变成为以农村商品经济为依托的市场形态,农村商品生产者只能依仗自己传统上依靠的农副产品集贸市场;另一方面,农民作为独立的商品生产者和经营者,人格独立,权益独立,行为独立,可见,专业批发市场的发育、发展必须以市场主体的形成、有效行为为核心,否则,就没有专业批发市场的生命力。

市场主体是运行于市场,具有自我组织、自我调节、自我约束的从事商品交易的当事人。作为监护商品进入市场的当事人,一般说来对商品具有四种基本权利: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和处置权。一个充分的市场主体一般情况下是这四种权利的统一体,但现代市场运行中更多的情况则表现为四种权利的分离,尤其是所有权和使用权的分离更是构成市场主体关系的最经常的表现形态。市场的基本活动就是其经济权利的相互让渡,这种让渡的权利是归属于市场主体的,即市场主体存在独立的行为方式。因此,市场主体权力体系的归属性和独立的处置能力构成市场主体行为独立方式的基础,也构成市场正常运行的基础。专业批发市场的发展历程就充分体现权力体系对市场主体的重要性。

市场主体独立可以保证市场决策机制正常、高效运行,即决策机制以市场主体具有独立的人格和行为为条件。核心是市场行为人具有独立的产权或划分明晰的产权关系。以乡镇企业和农村家庭手工业为靠山的日用工业品批发市场以个体经营为主,市场主体拥有单一的身份或充当单一的角色,市场行为人在单一的自身利益的驱动下,焕发出强烈的经营热情。早些年,一些国营商业在不改变经营机制的情况下试图举办专业批发市场以寻找经营出路,但往往因其双重身份、责任不明、权利不符而使批发市场流于形式。办好专业批发市场的关键并不在于有无市场外在形式,而在于有无市场存在与发展的基础,其中,市场主体独立就是极为重要的。市场主体只有在独立的权益刺激下才会产生强烈的竞争欲望和风险意识,国有企业要想在专业批发市场上施展才能,必须适应市场导向的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并在自身经营机制改革方面寻找出路。

发展专业批发市场要求寻找市场主体与市场客体最佳或合理的配合形式。从短时期段落上看,市场的供给能力和需求能力都是市场主体作用的结果,而不是市场客体(商品)自发产生的结果。但是从长期趋势上分析,市场客体的辐射距离和流通量就成为专业批发市场发展的主要制约因素。因此选择市场主体与市场客体的最佳或合理的配合形式既是市场发展的要求,又是市场发展的条件。当然市场主体独立性是其基础,离开市场主体独立的决策行为,市场需求和供给行为都将是盲目的,不可能预示专业批发市场正确的发展方向。

专业批发市场基础之二:效率原则

市场的基本法则是价值规律,价值规律的要义是市场效率。所谓市场效率就是在既定的资源供给总量前提下,资源通过市场合理配置和单位资源的有效作用。机会均等条件下的市场竞争将带来较高的市场效率。我国专业批发市场发展速度之所以如此之快,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市场竞争机制激励经营者甘冒风险争取市场收益最大化。市场机会均等为市场主体公平竞争提供了前提。

提高市场效率就要降低交易成本,交易成本是获得准确的市场信息所需要付出的成本,以及谈判和经营性契约的成本。不同的市场体制、不同的市场等级和决定市场形态的外部环境会产生不同的交易成本。与市场决策机制相联系,一般来讲,产权明确的市场体制下的交易成本较小。

与交易成本的内容相联系,专业批发市场组织、管理制度完善与否也与市场效益或交易成本具有密切的关系。高效、合理地组织商品流通,缩短流通路线,减少环节,形成商品流通辐射、扩散、集聚状态,节约流通时间,并使市场行为人之间的关系固定化为市场契约关系。要实现这一目标,必须建立和完善我国专业批发市场制度和交易规则并使之法律化。与此同时,疏通市场信息渠道是节约交易成本的重要内容。在沟通不同梯级专业批发市场商品流向联系的同时,需要开通市场之间的信息联系。完善的市场应该是全方位开放的高透明度的市场,市场主体优势与劣势主要通过价格或非价格竞争来体现。

市场信息机制是市场主体经济利益机制的外在表现或具体形态,它反映市场行为人之间的经济联系和经济关系。信息机制就并不仅限于市场信息收集、加工、传递、存贮、输出这一系列环节的工作过程,而是与市场组织结构建立一种固定、内在的关系。可以利用信息传导强化市场的组织功能,使市场朝有序化、规范化、合理化方向发展。我们说目前我国大部分专业批发市场层次还不够高,组织不够规范,其中就有市场信息不够真实、渠道不够流畅等原因。提高专业批发市场流通效率就是要完善市场信息传导机制,特别是提高价格信息传导效率,降低交易成本,建立市场信息网络体系。

专业批发市场基础之三:激励与约束

激励、约束机制反映市场动力作用程度以及市场行为人之间、经营者与政府之间复杂的关系。保证激励、约束机制运行正常的条件是建立完备的市场规则,以保证交易契约的兑现。

市场主体没有独立的经济利益,就不可能产生市场活力和市场效率,经济利益是激励、约束机制作用的核心。因此,激励、约束机制由下列内容构成:一是市场经营者经营权益最大化目标,即市场经营者寻求与自身经营权对等或相适应的经济权益最大化;二是市场竞争压力激励,在优胜劣汰的市场法则作用下,市场经营者产生扩张冲动,寻找生存和发展空间;三是市场规则约束,规范市场主体市场行为,是保证市场平等竞争的主要内容。由此可见,激励、约束机制来源于三种不同的力量。市场主体动力机制是第一推动力;市场竞争压力是市场机制作用的结果,也是激励、约束机制的表现形式;市场规则是由市场外在体制因素决定的,其中政府在市场规则的制定过程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

市场机制作用是一种自然力量,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只要建立市场,市场机制就必然发挥中心作用。但市场本身并非都是“自然”生成的,也存在“人工培育”的市场。从我国专业批发市场启动和发展的情况来看,有两种基本类型:一类是在农贸集市市场基础上自发生成的专业批发市场;另一类是人为“组织”的专业批发市场。前一类市场的产生和发展完全体现市场自发生成的自然规律,在经济利益原则作用下,市场行为者聚集在同一空间进行同一类商品及其序列的交易,市场机制决定人们的命运,价格竞争是其最重要的竞争手段。自发性市场由于缺乏充分的信息交流,商品交易往往带有一定的盲目性,市场波动较大,国家经济收益流失也比较严重。组织、培育的专业批发市场具有人造性质,但市场机制的作用却是充分的。自发生成的市场需要一定的时间,但是通过人工培育,可以在较短的时间内,塑造一个功能齐全、辐射面广、独具特色的专业批发市场。更重要的是自发性市场中的行为规则是经过千万次交易而加以确立的,可能要付出较大的经济损失的代价,市场秩序和行为规范的建立有时还必须人为植入;组织、培育的专业批发市场从建立之日起就规定市场交易规则,约束市场主体行为,保证市场正常秩序,维护国家经济利益。从我国实际情况来看,培育市场的任务还十分繁重,但作为流通形式和组织创新的产物,专业批发市场并不能仅局限于硬件构造,也要注意软件建立和完善,有场还要有市,有激励还要有约束,使市场主体有权益还要承担相应的义务。

从某种意义上讲,激励、约束机制运行效果可作为市场功能的评价内容或标准。(1)市场主体在利益动力约束条件下进行自我平衡,协调生产与流通、投资与消费的关系,最终导致资源配置结构的优化;(2)竞争机制作用强化市场主体市场意识和承受风险的能力,消解市场振荡所引起的社会问题;(3)专业批发市场组织化形式在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市场主体之间的摩擦、冲突而造成的资源浪费;(4)市场成熟程度主要通过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的规范性、合理化和标准化来衡量以及通过市场外部环境完善化、程序化和条理化来评价,因此市场规则的建立是必不可少的。

专业批发市场的内在规定性为宏观、微观主体行为规范;外在规定性为商品经营专业化体系化性能。培育专业批发市场的核心问题是保证市场主体的市场行为规范化,既保证激励、约束机制正常运行。

经营者市场行为规范化包括相互关联的两个方面:经营行为规范和竞争行为规范。经营行为合理约束的结果即形成市场规范。(1)经营商品范围规范,在社会商品比价不合理的条件下,经营者在利益的驱使下,采取短期经营策略,经营商品往往与“专业”商品市场内容不符,影响市场声誉,要保持专业批发市场特色,首先要保持所经营商品的特色;(2)经营方式规范,专业批发市场应根据商品特性实行现货与远期交易相结合的经营方式,以现货交易为主,与此同时建立经营者信用约束机制;(3)经营规则规范,目标是塑造契约市场,随着市场波动特征的显现,市场契约化是弱化经营者经营风险的一种重要的市场制度,经营者不仅依据价格机制调整市场行为,而且越来越多地依赖信用、合同及相应的法律法规保护制度,大宗批量交易由政府机构组织契约的签订和执行,以票据交易为主要形式的远期合同交易方式更加需要政府机构以有形控制方式监督票据契约交易;(4)经营边界规范,专业批发市场包括有形市场和无形市场两种形态,经营边界规范指的是对有形市场边界规范,规定专项商品及其系列限定场内交易,取缔场外交易行为,并相应地在管理、运输、服务等方面实行配套监督;(5)竞争行为规范,全方位开放市场,不论经营者所有制身份,一视同仁,消除市场封锁,歧视现象,并制定防止不正当竞争规则。

专业批发市场基础之四:适度调控

政府及其职能机构组织专业批发市场的目标之一是以市场为中介,将宏观活动与微观活动联结起来,通过市场调控手段引导市场经营者的市场行为,防止经济流失。政府及其职能机构市场组织行为集中表现为市场调控手段的运用及由此产生的效应。市场调控的手段是多方面的,如税收调控、金融调控、综合调控等。

市场调控机制反映市场组织者或管理者自觉运用各种有效手段对市场变向发挥调控作用的行为特征及其效应。市场调控方向及预期效应是由市场组织者或管理者调控目标决定的。在调控目标合理或适度的前提下,以市场调控结果与市场调控目标差距作为检验市场调控效应的衡量标准。市场调控目标,一方面反映市场组织者或管理者(多为中央政府或地方政府的职能机构)的偏好;另一方面,调控目标值的制定又是组织者或管理者市场管理权收益与市场经营者市场经营权收益双向权益协调的结果。市场组织者或管理者正是在期望目标的鼓舞下,采用各种手段影响市场变动态势的。市场组织者或管理者对专业批发市场调控的有效性、合理性可表述为适度调控行为及其效应。

适度调控即在市场条件、特别是在市场组织者或管理者与市场经营者权益平衡条件约束下,市场组织者或管理者采用各种手段调控市场总量与结构,以实现市场调控结果与调控目标的重合。适度调控包含内容为评价市场运行状态和市场主体行为提供了一种尺度,把握这样的尺度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即适度调控本身就是一种具有弹性的行为规范,亦即难以取得一个统一的标准。(1)适度调控是相对特定的专业批发市场而言的,因此存在区域性价值判断上的差异;(2)适度调控即便对同一市场也有强烈的时变差异;(3)不排除市场调控结果超越市场调控目标的现象,其起因可能在于市场自动创新、目标偏差、偶然因素干扰或目标值确定与调控结果时滞差异,即产生错位效应;(4)市场组织者或管理者与市场经营者权益平衡的动态性决定市场调控目标具有一定的弹性。

市场调控目标可看作市场组织者或管理者对市场组织权或管理权收益的一种预期。它可具体化为多重指标,如专业批发市场发展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社会分配均等化程度;市场运行效率、专业批发市场变量与经济稳定的关联度等。其中,经济增长包括总产出增长、财政收入增长和居民收入增长。经济稳定包括价格、就业稳定。为实现市场调控目标,市场组织者或管理者依据调控信号,运用各种手段作用于市场。这里一方面要求在经济体制全面改革的支持下,强化经济杠杆的调控功能;另一方面是有效地协调各种调控杠杆,保证调控杠杆联动运行。适度调控概念为我们建立专业批发市场目标模式提供了一种评价或衡量准则和规范,为各级政府及相关机构因地、因时、因条件调控专业批发市场确立了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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