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若干特征与问题研究

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若干特征与问题研究

张立勇[1]2004年在《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MBO)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论文以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MBO)为研究对象,综合运用事件研究法、实证研究法、比较研究法、案例研究法、历史分析、逻辑归纳结合的方法,构建了关于MBO在我国是否适用的理论分析框架,比较了中外MBO差异,特别是通过大量的实证和案例,着重分析了中国上市公司近年来仓促实施MBO的基本情况、异常的行为特征;通过财务分析与财富绩效的分析,进一步剖析了中国上市公司MBO存在的问题以及研判了今后的演变态势。 中国国有企业改革多年来一直是社会的热点与难点。经过不懈的探索,党中央、国务院提出了触及产权变革的“国退民进”、建立现代产权制度、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改革。在此大背景下,近年来管理层收购(MBO)在国企改制和上市公司中不断发生。MBO作为西方发达国家成熟市场的一种有效的企业并购行为,是有它相当的合理性和生命力的。但是在中国的改革中,它被直接移植,实际被赋予过多功能,如希冀用MBO来明晰产权关系、解决国企所有者缺位以及用于企业管理层激励等。实际上,中国的MBO涉及转轨经济中产权变革引起的利益分配格局的调整、社会的公平、效率与正义问题,甚至直接影响到了社会的稳定。这几年管理层收购(MBO)成为了社会的热点,争论之激烈,观点对立之尖锐,实属罕见,说明MBO在中国是否普遍适用是存在着问题的,有很多理论和实践问题有待探讨。 1.论文对发达国家实施MBO的一般理论依据进行反思,在肯定这些理论依据一定合理性的同时,指出了其存在的局限性。通过对实施MBO的理论依据的分析与实施MBO的后果是造就“两权合一”的古典式企业的局限性分析,以认清MBO的本质及其作用、价值、理论与实践的局限性。 2.论文试图构建关于MBO在我国是否适用的理论分析框架。 通过研究现代企业组织制度演进的一般逻辑、“两权分离”的现代股份制公司的代理成本与代理收益比较,论证管理层收购(MBO)无法动摇现代股份公司制度。 从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路径演进入手,分析了不触及国有产权变革的“国有资产股份化”两权分离改革不同于发达国家的现代股份公司的“两权分离”。不能像有些学者认为的那样,由于国有资产股份化“两权分离”改革在中国的遇到了严重阻力、存在着困境和问题,就认为中国国企改革应进行“两权合一”的改革,实际上这是两种不同性质的“两权分离”。而将两种不同性质的“两权分离”混为一谈的学者的观点,正是那些主张在中国应该使MBO成为中国企业产权改革的主流形式的逻辑起点。 通过对中国国有、乡镇集体中小企业股份合作制的建立到经营者持大股的“二次改制”的制度变迁的路径自然推演的分析,利用对国有、集体中小企业改制社会调查与国资委的最新统计数据,阐明经营者持大股和管理层收购(MBO)对国有、乡镇集

蔡雷[2]2003年在《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若干特征与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s(简称MBO,下同)是二十世纪一项重要的金融创新,在美英等发达国家和东欧、前苏联等经济转型国家获得了广泛的应用,并逐步作为我国国有资本战略性退出、产权制度改革和企业制度创新的一项重要选择。 由于立法监管严重滞后等诸多原因,MBO在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很多问题,引发了极大的争议,成为经济生活中的一个热点。 本文以实施了MBO的上市公司作为研究对象,在大量数据资料基础上,结合中国特殊的经济环境对上市公司MBO应用情况进行了多方面的实证检验。在论文主体部分,作者从MBO目标公司、MBO运作、实施MBO后上市公司行为模式变化情况、MBO信息披露状况等角度对现阶段国内上市公司实施MBO的若干现象进行了研究。在论文结论部分总结了现阶段我国上市公司MBO的总体特征、主要动因和存在的缺陷,认为在当前缺乏相应规范的条件下上市公司不宜大规模推行MBO。论文最后部分提出了一些操作层面上的建议。论文目的在于通过上述研究推动监管部门对MBO的立法与规范,帮助上市公司MBO的参与各方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在MBO过程中做出合理的行为选择,促进MBO在国内健康发展。 论文的选题和所做的研究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并在若干内容上有所创新,如上市公司的MBO融资、MBO后公司行为特征、MBO信息披露、MBO动因等多方面都进行了一些开拓性的研究与探索。

牛敏[3]2006年在《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财富效应与财富转移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 MBO),是指公司管理层通过购买该公司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来获得公司控制权的行为。MBO是杠杆收购的一种,起源于20世纪七八十年代,作为一种重要的重组方式,在欧美等国得到了广泛的应用。20世纪90年代,MBO出现于中国国有中小企业、乡镇企业的改制过程中,并得到了一定程度的发展。2000年以后,MBO同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公司治理机制的建立和完善、有效的约束激励机制的建立等经济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关键性问题联系起来,受到了来自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管理层收购在国有大中型企业开始展开,并同时在上市公司出现,管理层收购逐渐走到了的聚光灯下。至2004年底,已有35家公司公开披露了MBO的情况,还有为数众多的上市公司在为MBO的实施做积极的筹备。2004年下半年有学者公开批评有关企业实施MBO,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大规模流失。这引发了一场国企产权改革的大讨论。理论界的争论也引起了政府的重视,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对MBO进行规范,并叫停了上市公司的MBO。中西方MBO发展的起因和历程各不相同,但在有关MBO的理论争论上却有相似之处。国外关于MBO的争论可以分为价值创造论和财富转移论两派,国外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各自的理论进行了论证。在中国,MBO的赞成者用现代公司治理理论、代理成本理论、利益相关者理论等理论来分析解释在目前中国实施MBO可以提高企业经营管理的效率,进而提高公司绩效,创造更多的财富;MBO的反对者从操作层面的条件、法律的阻滞、资本市场不成熟的角度出发,认为在目前的中国实施MBO会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相关利益人利益受损害的局面。争论都围绕着MBO的财富效应和财富转移效应进行。那么,中国上市公司的MBO实际效应如何?实施MBO后,是

周洁莹[4]2005年在《我国管理层收购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表明现代企业的两权分离产生了代理问题和经营者的激励问题, MBO(Management Buy-out,管理层收购)使经营者成为所有者,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现代企业制度下所有者、经营者目标利益不一致所造成的弊端。MBO 是指公司的管理者利用借贷所融资本购买本公司的股份,从而改变公司的所有者结构、控制权结构和资产结构,使企业的原经营者变成企业的所有者的一种收购行为。管理层收购开始于 20 世纪 70 年代的美国,现已成为成熟市场经济国家公司并购的重要方式之一。而在中国,管理层收购是近几年才开始发展起来的,随着国有股的减持及国有企业的“抓大放小”政策的出台,大量处于竞争性行业中的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要进行转让,MBO 就应运而生了。它被认为是明晰产权,激励管理者的有效途径。研究目的: 管理层收购涉及到政治、经济和法律的诸多方面,在我国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市场经济中已变得愈加复杂和敏感。因为在实践中存在着不透明、不规范的现象,MBO 在中国处境尴尬。为了使管理层收购得到有效地运行,我们必须对其进行立法规制。本文在考察西方发达国家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充分考虑我国的一些特殊情况,分析在我国现有的制度环境下实施管理层收购所存在的诸多法律障碍,并对规范管理层收购提出相应的法律对策,以期抛砖引玉,使管理层收购能在我国得到健康发展。研究方法: 本文在总结现有研究成果的基础上,围绕管理层收购中的收购主体、融资渠道、转让定价相关法律问题,采用实证研究、历史考察、比较法学、法经济学等研究方法,通过对 MBO 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进行分析,对我国的 MBO 法律制度的完善提出初步构想。1.实证研究的方法:具体采用了归纳法,介绍了我国特有的制度环境下实施管理层收购的具体方式,归纳总结现行案例的操作特点,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管理层收购方式。2.历史考察方法:本文通过对国内外管理层收购的产生背景,尤其是对我国管理层收购的产生背景、发展历程进行历史考察,充分展示了在管理层收购的动机上、操作方式上,我国与外国所存在的巨大差异,反映了管理层收购在我国特殊

高岩松[5]2006年在《管理层收购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管理层收购(management buy-out,简称MBO)始于英美,是发达国家市场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一种通过借贷融资由企业的管理层收购本企业,从而达到所有权和经营权相结合,是对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的公司治理的一种背叛,英国MBO是随着国有企业私有化的产物,美国MBO是为了降低代理成本,实施对管理层的激励,预防敌意收购的并购手段。而东欧和俄罗斯借鉴了这一并购形式,进行私有化,但是由于市场不发达,法规不健全,出现了大量的国有资产流失的现象。我国实施管理层收购的标志是1999年四通集团率先引入MBO方式进行的产权改革。多年来,我国在理论与实践中对MBO争议不断,特别是郎顾(郎咸平和顾雏军)之争后,甚嚣尘上,其实质也是围绕着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因国有企业产权所有者缺位,法律规制存在的缺陷和障碍,特别是交易主体,融资问题及定价问题。有些企业管理层钻法律空子和规避法律障碍,从而造成了大量的法律风险。MBO为我国的产权重组,企业内部激励,以及公司的治理结构问题确实提供了一定的思路,但是因为相关法规没有健全,以及管理层的违反规定的操作,造成了国有资产的巨大流失,所以国人对其持置疑的态度。我国管理层收购尚处于初级阶段,而造成这种结果的主要原因是资本市场和法律环境等外部环境不够成熟。管理层收购亦是利益分配的过程,作为并购的一种工具,如果没有系统的法律去规制,没有一个严格程序去规范的话,再好的工具也只能使人们南辕北辙。管理层收购是使国有资产形成良好流通的形式,在流通中实现国有资产的增值。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治社会,而不要碰到敏感的问题,就要用政策去解决。既然国有资产改制势在必行,我们应该完善法律和法律的程序,实现借助MBO解决国企改革中产权清晰问题和改善股份公司治理结构问题的最终目的。第一章包括管理层收购概述和对我国管理层收购发展现状进行了分析。概述部分介绍了管理层收购的概念和其与其他概念的联系,阐述了管理层收购的经济学基础理论,并分析了管理层收购的起因和国外管理层收购的概况,对国内外管理层收购的法律特征进行了比较研究。之后,分析了管理层收购在我国的历史演进,阐述了我国实施MBO的特殊意义以及存在的问题和负效应。第二章论述我国管理层收购主体的法律困境,实践中管理层对法律的规避和风险,以及立法建议。强调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设,就不能对交易主体进行限制,谁都可以作为交易的买方。提出信托制度引入管理层收购的合理性。第叁章论述我国管理层收购存在的融资法律障碍,实施管理层收购采取的融资方法以及带来的法律上的不确定性,建议通过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建立宽松的金融环境,减少法律对公司融资的过多法律限制,以信托融资为主要方式改善我国管理层收购的融资环境。第四章论述我国管理层收购定价中出现的问题和对策。探讨了MBO过程中国有企业资产和股权定价科学性的问题,提出切实进行定价的市场化和平等公开定价原则。建议加快《国有资产管理法》的立法工作,制定统一可操作的资产评估定价标准,成立直接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负责的国有资产转让机构,明确政府在MBO中的责任。并希望充实股权分置改革后时代的协议收购的定价法规。

赛艳[6]2011年在《我国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若干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管理层收购在国外作为激励管理层和减少公司代理成本的有效手段,同时也是一种成熟的企业所有权变更方式,伴随着国有企业的产权改革开始被引进中国并迅速发展起来。由于其操作过程的不规范和我国相关法律制度的缺失,金融制度以及产权交易市场发展的滞后,导致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出现了不少问题,引起了社会、政府以及众多学者的关注。本文主要运用了比较研究法、案例分析法、逻辑归纳法等对我国管理层收购进行了深入分析,从我国现有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入手,找出当前法律法规及政策的不足的同时,针对时下普遍争议的法律漏洞或空白、国有资产流失、融资困境等,逐一进行分析,力求从法律设计的角度进行规制和完善,逐步构建起我国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特有的立法体系,以期能对我国国企管理层收购法律制度的完善有所助益。首先介绍了管理层收购的渊源、发展概况等,然后介绍了西方的主流基础理论并进行了评价,对我国学界在管理层收购的基础理论方面的研究不足提出了建议。其次介绍了国内管理层收购的实施概况,对国内和国外管理层收购进行了比较,从国企管理层收购的几个案例入手,在介绍了相关管理层收购的过程之后,对我国管理层收购的实践和发展进行了详细评述。再次针对前述案例表现的几个核心问题进行了剖析,特别是当前法律法规的缺陷和漏洞,国有资产流失与管理层收购的关系,引发国有资产流失法律原因和其他原因,当前国企管理层收购融资途径的法律障碍和其他障碍等等进行了详细分析。最后对我国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的叁大主要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在借鉴和学习西方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立足于本国国情,提出从制定专门法律规制、完善现有法律法规政策、建立定价机制,健全金融体制,加强监管和惩处力度等一系列的法律对策,以期能进一步完善我国当前的法律制度和立法体系。

胡杰武[7]2011年在《中国管理层收购市场及其环境研究》文中指出自20世纪70年代美国上市公司私有化和杠杆收购相结合而产生了特殊的管理层收购方式以来,管理层收购已经走过了30余年的发展历程。由于它在激励内部人积极性、降低代理成本、改善企业经营状况方面具有积极作用,因而目前它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经济现象,从早期的边缘性收购方式成为当今西方国家主流的收购方式之一,为这些国家改善企业经营管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增加全民福利发挥了重要作用。我国目前还有叁十七万多亿的国有资产,这些国有资产无论是从经济效益与效率,还是从社会效益来看,都仍然不如民营企业。大量的国有企业的存在,造成了整个经济的体制性无效率。因此将绝大多数国有企业改造成为一般竞争性企业应是我国市场化导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长期目标和战略任务。目前所倡导的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经济绩效并没有显着改善。根源在于国有企业的改革不彻底,国家继续在股份公司中占有大股份,对企业的生产和经营进行干预和控制。因此从长期来看,非关系国计民生的国有企业的最终改革方向应是国家退出大股东地位,尤其是处在竞争领域的国有企业。而管理层收购,无论是从西方的理论和实证研究来看,都是国有企业深化改革的较好方式。本文收集整理了1997-2008年10余年来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全部案例,并在这些案例的基础上,对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财富效应进行了实证研究。相比于同类研究,本文通过增加样本容量、扩大样本期间、拓宽业绩指标的覆盖面等途径,采用因子分析法与方差检验法,对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的财富效应进行了全面的分析,包括股权出让方的财富效应,流通股股东的短期和长期财富效应等。本文的实证研究结果表明,已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每股收购价格并不显着低于每股净资产。因而如果说国有企业在管理层收购过程中存在国有资产流失,那么流失并不发生在定价过程中,而是发生在价款支付过程中以及地方政府为了防止失业而给予管理层收购价格折扣方面,该结论显着不同于以往国有资产定价过低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流行结论。本文的实证研究还表明,我国已有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没有产生财富效应。根本原因在于我国管理层收购的市场环境不成熟,使得管理层收购财富效应的两个重要来源:降低代理成本和产生节税效应都不能发挥作用。但鉴于管理层收购在明晰国有企业产权、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我国应努力加强管理层收购的市场环境建设,目前因噎废食的做法是错误的。自2005年全面停止大型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和上市公司的管理层收购后,经过6年的发展,我国管理层收购的市场环境日趋成熟,影响管理层收购效益发挥的因素日渐消除,尤其是在管理层收购的法律规范和并购融资制度建设方面取得许多重大突破,因而我国应逐步放开国有大型企业和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禁止向管理层转让的暂行规定,尤其是处于竞争领域的,非关系国计民生行业的国有企业,让各类主体在国有股权转让中平等竞买,使管理层收购这种西方主流的收购方式在我国国有企业的深化改革中发挥积极作用,为我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钱玲[8]2005年在《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MBO)转让定价问题研究》文中指出管理层收购有利于实现产权结构的调整,对于急需明确产权与减持国有股的国内上市公司,无疑具有重大理论和实践意义。但是在我国上市公司实施管理层收购过程中,定价问题成了矛盾的焦点。本文通过总结国外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目标企业转让定价的实践经验,具体分析我国上市公司的特殊情况,提出我国管理层收购的定价模型和定价程序。1、我国管理层收购定价模型必须以企业的内在价值为基础,并且要结合我国特定的背景,考虑管理层的历史贡献和上市公司的壳资源价值。2、对于管理层收购的定价模式,必须改变目前这种政府主导,在中介机构评估出的企业净资产价值的基础上,由政府与管理层的单边博弈产生最后价格的定价模式。而应该让管理层收购定价市场化,构建一个由政府、产权交易市场、资产评估机构、监督机构、买方五方组成的,由政府宏观调控,资产评估机构独立估价、监督机构尽责监督、多个买方博弈的市场定价模式。

曾芝红[9]2004年在《有关我国管理层收购若干问题研究》文中提出并购这一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资本经营的核心手段,是成为企业发展的一种重要方式。全球企业并购已发生了五次并购浪潮,我国企业并购已掀起了二次高潮,第二次高潮从90年代延续至今,并已成为当前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现代经济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于我国资本市场及证券市场起步较晚,市场机制尚不健全,目前的体制环境、金融环境、法律环境和我国的国情给企业并购造成许多障碍,因此,现阶段我国企业并购模式和方法上存在很大的局限性。 管理层收购在西方国家已是很成熟的做法,但在我国只是近年来才出现了管理层收购,它最显着的特点就在于其明晰的产权关系和有效提高员工积极性的激励机制,这也正好适合我国的现状,因此,管理层收购正逐渐成为我国新型的并购方式。但是由于我国特殊的历史背景,在实施管理层收购中涉及许多问题。本文探讨了管理层收购的理论和对我国的意义,并结合具体案例分析了我国企业实施管理层收购存在的问题,就定价和融资这两个关键问题进行详细的研究,提出自己的观点和解决方法。 全文分为六个部分:第一部分是引言部分。这部分指出了本文研究背景目的、国内外发展状况、研究的目的。第二部分是管理层收购的概述。介绍了管理层收购的基本内容,分析了实施管理层收购对我国的意义。第叁部分是关于我国实施管理层收购企业案例研究。通过这些案例分析,证实了管理层收购对我国的意义,发现了实施管理层收购中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探讨了我国管理层收购中存在的定价问题及其对策。我国管理层收购企业定价过低,国有资产大量流失,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本部分提出一些建设性意见,并将现金流量贴现法、经济增长模型、市盈率乘数法、重置成本法结合起来,探讨出适合我国管理层收购价值评估的方法和量化创业者对企业贡献的方法。第五部分探讨了我国管理层收购中存在的融资问题及其对策。通过我国实施管理层收购案例分析和国内外管理层收购融资方式的比较,我国管理层收购融资存在严重融资障碍,本文结合我国的具体情况,寻求融资突破口,探索出适合我国MBO融资模式。在内部融资方面,实行员工参与,国有股转债;同时开创新的外部融资方式——引入投资者,建立MBO私募基金,通过信托的方式实现MBO融资。最后,对全文的主要方面进行了总结,并提出了有待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蒲自立[10]2004年在《公司控制权与公司绩效研究——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分析》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中国资本市场的发展和上市公司质量的逐步改善,公司控制权的作用逐渐凸现,通过合理配置控制权并促进控制权的流动,以提升公司绩效,正在成为理论界和公司实践中关注的中心问题。本文从公司控制的若干基本问题入手,研究了公司控制权的相关理论问题,并且从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叁个层面实证分析了公司控制权和公司绩效之间的关系。 本文首先探讨了公司控制理论的发展和演进,对公司控制权的内涵、控制权的实现方式和加强方式等进行了论述,并针对现有绝大部分文献中对控股的主观定义,重新界定了控股的概念,构建了公司控股权的定量分析方法,计算了中国上市公司的控股权比例。根据这种方法,如果其它股东的持股比例足够分散,则拥有较小股份的股东也可能获得较高程度的控制。 由于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所有权和控制权也存在不对称性,本文计算了通过金字塔型结构进行控制的公司的所有权和控制权。 鉴于公司控制权私有收益存在的普遍性,而现有文献对其研究较少的现状,本文对现有的控制权私有收益的度量方法进行了比较分析,指出了现有研究的不足,并以中国上市公司中发生过控制权转移的公司为样本,构建了较为符合中国市场发展的数据库,计算了中国上市公司的控制权私有收益,本文的研究表明,中国上市公司控制权的私有收益较高,与一些新兴市场国家相似。除了国家政策等宏观因素之外,公司规模、交易价格、公司资产负债率、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净资产都会影响控制权的私有收益,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与公司控制权私有收益之间显示出了显着的负相关关系。 控制权配置是公司控制的核心内容,本文从控制链的角度分析了公司外部控制机制和内部控制机制的相互作用。在公司的内部控制机制中,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管理层和中层经理以及一般员工既是参与者又是制衡者;在公司的外部控制中,投资者、审计机构、政府监管机构和法律分别起到了不同的作用。尽管由于各国经济发展水平、文化环境以及法律监管的程度存在差异,控制权配置的模式也因此有所不同,但都有其合理性。 控制权配置的核心内容是如何实现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均衡发展,为此,本文根据中国的现有法律体系构建了公司控制权配置的基本模型。在此模型中,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成为公司控制权配置的叁个基本层面。在股东会层面,针对现有研究对控股权的主观定义,本文构建了股东投票权的闭值,并对股东在股东会层面的控股进行了界定。在董事会层面,鉴于现有信息的不完全,本文采用董事长和总经理两职合一的状态来表明公司加强控制的问题。在管理层层面,因为管理层的委派属性较为重要,因此将管理层的领导选择作为公司控制权在管理层的体现。 公司控制权配置的不同形式体现了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之间的制衡和控制,但其作用的结果都表现在企业绩效上,这也是本文研究的中心问题。为此,本论文首先探讨了公司绩效的度量,由于公司绩效的复杂性,本文在使用传统指标的基础上又引入了两个重要的、反映企业价值的指标:EVA和托宾Q。其中,对EVA的计算给出了其推导过程,而对托宾Q,本文针对现有的计算方式,提出了较为符合中国市场特色的处理方式,并分别进行了计算。 在上述分析的基础上,本文从实证的角度研究了公司控制权配置中的叁个层面(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对公司绩效的影响。针对已有研究在样本量上的不足,本文利用1998年到2002年的所有上市公司为基本样本,以每股净资产、净资产收益率、每股创值、资本创值率和托宾Q为绩效指标进行研究。 在股东会层面,本文先对上市公司的股东背景进行了研究,确定公司的终极所有人,得出了国家控股的公司在上市公司中所占的比例较大,并与现有文献差异较大的结论。同时,本文对中国上市公司的控股权阐值的计算结果表明,中国上市公司的控股权闭值较高,公司获得控股地位需要较高的代价。本文的研究结果还表明,获得公司的控股权会对公司的绩效产生积极的影响。 在董事会层面,由于董事会决议是通过董事会中的董事形成的,因此董事会中各个股东的代表人数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同时,董事会的一些其它因素对董事会的职能发挥也起到了一定的作用。董事会的规模、独立董事的数量、董事的持股数量和董事长的两职合一现象对公司绩效都可能有一定的影响,但由于研究的对象和样本的不同,目前国内外的研究尚无统一的结论。为此,本文对中国上市公司的独立董事、董事会规模和董事持股比例进行了分析,并对董事长和总经理的两职情况进行了统计。实证表明,董事会的规模与公司绩效呈正相关,两职合一对公司绩效有负影响。本文认为,由于独立董事的作用机制及其激励机制一直存在内在的矛盾,他们无法做到真正独立。 在管理层层面,由于管理层拥有对公司信息的优先知晓权和对公司的直接决策权,更容易对公司实施实际的控制。而且,由于管理层和董事会以及股东会的利益取向不同,使得管理层对公司的控制权的争夺更加迫切。考虑到目前绝大多数的学者以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国家的公司为?

参考文献:

[1]. 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MBO)研究[D]. 张立勇. 复旦大学. 2004

[2]. 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若干特征与问题研究[D]. 蔡雷. 四川大学. 2003

[3]. 中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财富效应与财富转移效应研究[D]. 牛敏. 西南财经大学. 2006

[4]. 我国管理层收购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 周洁莹. 中国政法大学. 2005

[5]. 管理层收购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 高岩松. 东北财经大学. 2006

[6]. 我国国有企业管理层收购若干法律问题研究[D]. 赛艳. 贵州民族学院. 2011

[7]. 中国管理层收购市场及其环境研究[D]. 胡杰武. 北京交通大学. 2011

[8]. 我国上市公司管理层收购(MBO)转让定价问题研究[D]. 钱玲. 苏州大学. 2005

[9]. 有关我国管理层收购若干问题研究[D]. 曾芝红. 武汉理工大学. 2004

[10]. 公司控制权与公司绩效研究——基于中国上市公司的分析[D]. 蒲自立. 四川大学. 2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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