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英语教学中应该提升哪些语法意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语法论文,意识论文,中学英语论文,教学中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80年代,交际法开始传入我国。2001年,教育部颁布的《全日制义务教育普通高级中学英语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课程标准》)提倡交际教学法,把培养学生交际能力作为重要教学目标。然而,一些教师在教学实践中过分注重教学过程的交际化,强调语言意义而不是形式,忽视语法规则的教学,漠视交际中的语法错误,结果学生在英语口头、书面表达中没有语法概念,语法错误普遍。事实上,经过多年的实践与研究,国内外专家学者已经意识到削弱语法教学的弊端,并重新认识语法在英语教学中的地位和作用。
当然,语法教学的回归并不是要倒退到传统语法教学模式中去,而是要在更高层次上强调首先培养学习者的语法意识和语法敏感性。根据第二语言习得研究的成果,Rod Ellis认为,向学习者教授语法的最佳途径并不是语法实践,而是对学习者语法意识的培养。第二外语习得如此,我国中学生学习外语更是如此。
那么我国中学英语教学中究竟需要提升学习者哪些语法意识,这个问题值得专家学者和中学教师高度重视,笔者在此抛砖引玉,盼方家指正。
一、综合—分析语意识
综合型语言是指语法关系要靠词本身形态变化(屈折变化)来表现,分析型语言是指语法关系通过词序和功能词等手段来表现。古英语是典型的综合型语言,汉语是分析型语言。现代英语则属于综合—分析型语言,它仍然保留着综合语的某些特征,但也吸收了分析语的特点:①屈折变化出现蜕化萎缩,不像古英语或其他典型综合语那么复杂;②词序既灵活又固定;③功能词数量较多,且运用起来复杂多变。
英语单词通过形态变化表达词性、性、数、格、时、体、语态、语气、人称、比较级、非限定性动词等语法意义,单词的形态变化虽不复杂,但规则严明,且频繁出现。由于汉语中没有形态变化,初中学生开始学习英语时,常对单词细微形态变化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因而口头、笔头表达会出现错误。中学英语教师要自始至终强化形态变化的普遍性和强制性意识,这是学习英语这门精微语言的前提条件。
像汉语一样,英语句子基本排列顺序是主-谓-宾(表),词序相对比较稳定。但英语充分运用形态变化和功能词表达时间和逻辑顺序,这样词序又相对灵活。英语主谓倒装现象比较明显,分为全部倒装和部分倒装,可归纳为10种以上句法倒装和修辞倒装句式。句法倒装是强制性的,包括疑问句、虚拟条件句、让步句、附和句和存现句句式,目的是用特定句式表达特定语义;修辞倒装是非强制性的,包括强调句、描写句、平衡句、衔接句和对比句等句式,目的是通过调整语序表达不同修辞效果。汉语也有句法倒装和修辞倒装,但远不如英语普遍,所以我国学生英语倒装句意识不强,表达频率较低。再说英语中定语位置也灵活多变,定语可以置于中心词前后,后置短语或从句作定语可以很长,有时定语远离中心词,成为分隔式定语。汉语定语位置前置,英语教师要帮助学生构建何时定语后置的意识。
英语功能词包括介词、冠词、助动词、连词,功能词数量大,运用广,功能强,给学习者带来一定困难。许孟雄认为“英语是介词的语言”,[1]介词的使用是否得当在很大程度上影响语言的运用。冠词被称为英语中的魔鬼,是难治词类。两个冠词用法似乎变化多端。由于汉语中没有冠词,英语名词前面何时使用冠词,运用定冠词还是不定冠词,甚至连学习英语多年的人有时也难以断定。初学者常常疏忽介词和冠词的作用和意义,造成介词和冠词错误频出。所以说,对介词、冠词深度关注应贯穿英语学习始终。
二、形合法意识
英语注重语言结构形式及其内部关系,其句子是通过连接词、关系词、介词等显性衔接手段来表示词、词组、分句之间关系,这种构句方式称为形合法。汉语注重语言结构功能、意义,句子时空及逻辑关系、词语及小句之间语法关系通常不是通过连接词,而是凭借隐性连贯及上下文等非语言形式手段来表示,汉语构句方式称为意合法。
连淑能指出:“英语注重句子结构完整,注重结构形式规范,句子尽管繁简交替、长短交错,但形式仍不致流散,其主要原因是英语有许多聚集句子的手段”。[2]英语依靠显性衔接,以形显义,句中的连接手段丰富多彩,频繁出现。连接词数量和种类繁多,连接词和关系词、介词使用频率极高,造句几乎离不开他们。此外,英语还可利用协调一致(语法一致、意义一致、临近一致)原则和词的形态变化等连接手段,表达一定语法和逻辑关系。通过种种连接手段,英语句子成分有长短不一的短语和从句,短语和从句还可以包孕短语和从句,再添加各种不同修饰成分、并列成分和附加成分,形成树状结构。聚集式从属结构是英语句子的主要特点,其句子平均长度比汉语句子长很多。但中学生英语写作中多出现儿化简短句,难寻“繁简交替、长短交错”句式,这说明他们对英语形合法缺少一定的理性认识。
英语源于演绎思维,依据分析原则造句,主谓语协调控制全句结构,谓语动词是句子核心(焦点),并控制句内各种其他主要成分,由主到次,递相叠加,形成“由一到多”空间架构,这种句法被称为“空间型造句法”。汉语源于归纳式思维,注重内在意念,而不求外在形式,句子以时间、逻辑事理为顺序,横向铺叙,形成“由多归一”流水式“时间型造句法”。故汉语句子理解需依靠个人感知、推理、判断。
王力认为:“就句子的结构而论,西洋语言是法治的,中国语言是人治的”。[3]所谓“法治”,即句子形式严格受到语法制约,一些成分“不管用得着用不着,总要呆板地求句子形式的一律”;所谓“人治”,即句子不受到语法形式的制约,词语“用得着就用,用不着就不用”。[2]
汉语很少使用连接词,构句自由灵活,句子结构关系隐蔽难辨,受母语副迁移的影响,我国中学生英语表达缺少理性的“法治”意识,而多了感性的“人治”意识,常常“跟着感觉走”,这是学习英语的致命弱点。因此,教师要帮助学生体会英语形合法的阳刚之美:逻辑性、组织性、理性,牢固树立英语表达“法治”意识,从而克服随意性,增强逻辑严密性。
三、句型意识
句子是语言交际的最小单位,选用准确句式,是学习者输出语言信息、实现交际活动的重要前提。毫无疑问,在外语教学中利用课堂活动习得句式至关重要。《课程标准》注重语法知识结构系统性和连贯性特点,要求学生在初中和高中阶段分别掌握3-5级和6-8级所有语法项目。句子结构和动词用法是中学生语法学习的重点和难点。根据《课程标准》达标要求,学生应该重点学习英语结构语法,牢固掌握句子结构,才能做到准确造句。
英语句子无穷无尽,但可以归结为5个结构固定的句型:SV、SVC、SVO、SVoO、SVOC。它们是句子结构的基本“格局”,具有强制性,即每个句型的每个成分都是必需的,缺少任何一个成分,句子语义和结构就不完整。正是这有限的句子结构雏形,构成了句子转换与扩大的基础,它们的变式(疑问、否定、被动等)、扩展(增加修饰语、运用从句及词组而不是单词充当句子成分)、组合(单句组合成复合句)、倒装和省略,构筑着千变万化的句子世界。英语句子的不二法则是包含主谓语,而且主语和谓语动词在人称和数上须保持一致,硬性的主谓协调一致、结构完整及形式衔接是句子核心所在。在英语学习中,许多学生习惯于背单词、记词组,却很少把重点放到句型上,缺乏应有的句型意识,结果说出的话支离破碎,写出的句子生搬硬套。因此,教师在初一就应强化句型意识,对基本句型进行分析总结,帮助学生理解英语句子基本结构特点和造句规律,明白任何分句都应符合这五种基本句型之一。
根据人类思维活动特点,在任何语言中,中心词往往都是名词和动词,两类词中动词在句中作用相对更为重要,它不仅是句子信息中心,而且还决定着句型类别和变化。实际上,一个动词在不同的句子中意义不同,也可能使用的句型不同,因此,中学生在学习每一个动词不同意义时都要注意它的句型,同时也要比较同义、近义动词句型的异同。另外,教师还要重视那些常用的其他典型句型,如学生掌握Would sooner(rather)…than和so far as…is concerned这类句型越多,他们的表达就越富有变化。
四、搭配意识
词的搭配是指词的横组合关系,即个别词项和其他词项组成更大的语言单位,习惯上连在一起使用。广义上说,语言中每个词都有其搭配范围,这些搭配范围限制它的意义和用法。英语中主要搭配是名词搭配、动词搭配、形容词搭配和介词搭配,在所有的搭配中,动词搭配和介词搭配尤其重要。动词属何种类型,后接何种宾语或补足成分等都决定着动词使用是否得当。介词搭配范围较广,涉及名词、动词、形容词、副词,是英语学习的重点和难点。中学生学习英语尤其要注意词语的搭配,因为英语很多搭配和汉语不同,而搭配失当可导致理解困难甚至歪曲原意。一方面,搭配受语法规则支配,如“Yao Ming rises our interest in America's NBA.”中,rise和interest搭配不当,rise是不及物动词,此时应该使用arouse/stimulate/awake这样的及物动词,句子才能成立。另一方面,搭配也受到词的语义条件限制,如“He struck a fresh idea.”这个句子也不正确,strike的主语要用抽象名词idea,而人物名词或代词须作为strike的宾语才是。由此可见,中学生学习动词不仅需记住其汉语释义,而且还要注意该词的语法意义及其前后词的搭配关系,否则一用就错。
英语词汇中最活跃、最富有生命力的部分是小词,即那些单音节和部分双音节词。这些小词使用广泛,主要是因为一词多义,搭配能力强,可以用于各种不同语境,取代其他同义词或近义词。能灵活运用do,have,give,make,take等高频小动词的丰富搭配,对英语表达大有裨益,这应是学习者追求的目标。
词语搭配还要考虑语言使用习惯,不能依据汉语思维方式来臆想英语的搭配。如汉语可以说“牢牢记住”,但英语中firmly却不能和remember搭配,常和remember搭配的副词是clearly/perfectly/thorughly/vividly等。汉语中表示具体活动的动词往往只能与表示具体事物的名词搭配(如“扫地”“洗碗”“修剪草坪”),而在英语中,泛指一般动作的动词通常能与表示具体事物的名词搭配(如do the floor/dishes/lawn)。可见,语言是约定俗成的产物。这就需要教师有意识地收集整理这方面的搭配知识,帮助学生总结其中的规律,并能灵活运用。
五、惯用法意识
惯用法是语言群体普遍接受并有牢固基础的行文说话习惯,是沿用已久、约定俗成的语言表达方法,是如何使用语言的惯例、常规。我们发现有些惯用法自有其道理,而有些和语法规则不一致。通常,人们用语法作为标准来判断惯用法是否正确,然而惯用法是语言“特殊性”的反映,也是民族思维“随意性”的表现,一般不受语法和逻辑的约束。例如,一般过去时多表示过去发生的行为,但它表示现在和将来的情况也屡见不鲜,现略举两例:在“It's high time that we started.”句中,that从句的过去时表示现在情况;在“I hoped you would do me a favour.”句中,动词hope(包括wonder,think等)的过去时可以表示现在时间,目的是使语气婉转客气。
一些表达法不符合语法规则,但符合惯用法。因为生活中语言包罗万象,语法书无论写得怎样详细,也不可能把所有习惯用法囊括殆尽。如在“He was fool enough to do so.”句中,fool等同foolish,名词当作形容词使用。而“He sure can play football.”和“Speak clear.”中,sure和clear两个形容词又充当副词使用。另外,语言不断发展变化,新的惯用法也可能与原有语法规则发生矛盾。在“She can't walk like she used to.”和“He treats me like I was his brother.”两例中,like又用作连词,相当于as和as if。
总之,惯用法不断发展、变化,是语法的基础,语法在某一段时间内相对稳定。有时我们必须遵守英语惯用法,而忽视那些不符合语言实际的语法规则,这时惯用法有很大权威,甚至超过语法约束,是第一性的。这要求中学生学习英语时既要遵从语法规则,又要更多地掌握习惯用法,使用习惯用法,这样“习惯成自然”就为期不远。
六、词性意识
词是句子基本结构单位,“词是语音、意义和语法特点三者统一的整体”。[4]汉语词类划分众说纷纭,莫衷一是,在学者们看来也是个难题,因此,我们学习汉语不强调词性意识。相对而言,英语词类划分比较明确,英语教材词汇表和词典词条都提供词类信息。受母语副迁移影响,有的中学教师教授单词只顾及读音和词汇意义,却忽视词类等语法信息。虽说英语根据词形变化判断词性比较方便,但它只能解决一部分词类划分,而不是词类划分的主要手段。语言学家们认为,在许多语言甚至一切语言中,词的句法功能是划分词类的唯一标准,也就是说,语法意义对词类划分具有主导、决定作用,句法功能是词性本质。反过来说,在英语中可以根据词性判断词的句法功能。
英语中一个词语可兼作几个词类,词类之间转换时词形常常不变。一些动词和名词之间可以互相转换,某些形容词和副词能充当名词和动词。中学生学习单词注意词性,能有助于理解该词或该词构成的词组在特定句子中发挥什么语法功能,从而正确表达自己的句子。如back可作副词、名词、形容词和动词,充当副词时有一释义是“返回原处或原先状态”,学生学习该词时如只记住了词义,可能就把该词当作动词使用,因而这样造句:I don't know when she back from France。这里从句缺少谓语动词,必须添加is结构才完整。
一般教材词汇表和词典词条对常用名词、动词、形容词均加注语法标记,表示该词语法特性、形态变化等信息。物质名词和抽象名词一般不可数,但如果物质名词表示种类、制成品、事件时,抽象名词表达一种、部分、结果、实例时,则失去物质名词和抽象名词特性,变成可数的普通名词,那么他们前面就能加上冠词,或词尾改成复数。教师应该告诉学生,名词可数和不可数形式不是一成不变的,学习物质名词和抽象名词,要留意他们的词义变化和[C]与[U]标记,以便减少名词单复数方面错误。
按照动词是否后接补足成分和何种补足成分的标准,动词划分为连系动词、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连系动词具有自己的使用句型,后面可接名词(词组)、形容词(词组)、介词短语、不定式短语、分词短语、that或as if引导的从句等。教师要随时提醒并适时总结连系动词用法。对于及物动词和不及物动词用法也要区分清楚,不及物动词不能用作被动语态,而且使用的句型有限,及物动词在主动和被动语态中使用的句型则更加丰富和复杂。
七、交际语法意识
语法能力是学习者语言能力的一部分,但不是全部,甚至不是决定性的,决定性能力最终是语用能力。如果学习者只习惯于学习语言形式,仅在单句层面上学习语法项目,而不是把语法项目放在话语篇章中,探索语法项目在语言交流中的实际作用,语法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运用语法能力也就无法提高,更不用说提高实际语用能力。
通常,中学语法教学以形式/结构和语意为中心,很少注意语用功能。然而,语法教学内容应该包括这三个方面,语意指语言形式结构的内容意义和语法意义,语用功能则指语言在特定语篇中的表意功能。语法教学不仅要使学生掌握语言形式和意义,更要使学生学会正确运用语言形式,赋予语法形式交际意义,如果只重视形式而离开其表意功能,就不能真正达到交际目的。
一般说来,某种言语行为或功能意念与一定句型相关联,例如叙述、说明情况时常使用陈述句,然而,有时表达某种言语行为,却使用与此行为没有直接关联的句型,也就是说,语言形式表面是一个意思,但实际是另外一个意思。如问句在理论上是用来询问某一事件,但在实际运用中,它还有其他用途:①主动提供某物(Would you like some coffee?);②提出建议(Why don't you go home with me?);③表达强烈感情(Wasn't it a marvelous film?)。英语中一些表示请求、邀请、命令、建议的间接表达法,可使说话的口吻更具试探性,言语更得体礼貌;而用间接方式提出观点、批评,表达态度、情感,则具有暗示含蓄作用。可以说,不了解掌握间接表达法,就等于无视英语口头交际精髓。所以,中学生用英语口头交际时,要学会运用更委婉礼貌的间接方式表达法。
美国文化人类学家Dell Hymes把语言“交际能力”归结为四个方面:①能够辨别和构成合乎语法的句子;②能够判断哪些形式在心理上是可以接受的,哪些是不可以接受的;③能够选用适合于某一语言环境的语言形式;④能够知道一种语言形式出现的频率,是常用的习语还是罕见的个人用语。[5]这种语言“交际能力”的诠释,对语言研究和语言教学研究都产生了重大影响。中学英语教师如能指导学生带着“我怎样运用语法进行交际?”这个问题学习语法,这样的语法教学和学习才有意义。
综上所述,根据我国中学生英语学习目标、英语基础和汉语水平,笔者提出了七个重要语法意识。语法意识提升能引导学习者把注意力集中到语言形式上,进而深刻理解、准确使用语言形式。语法意识提升强调学习者自己分析、理解和发现语言使用规则,因此,它有助于提高他们的认知能力,培养良好学习习惯,开发智力。
笔者认为,增强学生语法意识,教师首先要明确指导思想。在中学英语教学中,亟需教师更新语法观念,提升语法意识,充实更重要更合适的语法内容。当前,交际教学法在我国中学英语教学中仍然盛行,我们有必要让中学英语教师认识到交际教学法的弊端,将语法教学重新定位为教学的一个主要目标,实现交际教学法到交际—语法教学法的转变。其次,教师要重视学生的认知特点和认知过程,建立以学生为中心的观念,鼓励他们成为学习的研究者和管理者,帮助他们成为学习主体。教师应该自觉接受培训或进行自我提高,以便掌握必要教学技能,帮助学生把注意力集中到语言形式上来。至于在中学语法教学实践中依据怎样的原则和方法提升学生的语法意识,由于篇幅所限,笔者将另文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