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经济与人道主义_经济论文

商品经济与人道主义_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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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认为,商品经济和人道主义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商品经济是人道主义的经济基础,人道主义是商品经济的思想旗帜。但实际上,两者既有一致性又有矛盾性。商品经济一方面提高了人的主体地位、主体意识、主体价值、主体能力,另一方面也带来人的物化、异化及一系列深刻的社会矛盾和人性扭曲。面对这种矛盾,以往的研究或是完全以经济要求湮没人道要求的相对特殊性和独立性,以自然主义态度对待人类在这一历史时期所遭受的痛苦和磨难;或是以脱离历史的一般、抽象的人道要求去看待这些矛盾,以理想主义、泛道德主义态度去评判历史。这两种不同的立场和观点,引发了历史进步评价尺度等问题上长期的激烈争论。

这是一个深刻的时代性矛盾,是商品经济本身固有的。揭示这个矛盾,将包含着对商品经济时代社会发展与人的发展之谜的合理解答。

一、人道主义主题的转变:从论证“人的解放”到批判“人的异化”

在商品经济发展的初期,商品经济要求同人道主义主张尚未显出明显的矛盾。商品经济需要的自由、平等就是人道主义的要求,人道主义提出的“天赋人权”口号也是为发展商品经济作论证的。17、18世纪的启蒙学者真诚地相信,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发展将为人类建立一个“自由、平等、博爱”的理想王国。然而,商品经济发展的实际结果却与人道主义的初衷大相径庭:它没有实现一般“人”的解放,而只是少数资产者的解放;不是实现人作为人的完整价值,而只是注重人的商品效用价值,甚至把人的尊严和人格也变成交换价值;生存竞争、弱肉强食代替了人类之间的友爱和互助;贫富悬殊、两极分化导致了社会的极端不平等……。面对这样巨大的矛盾和反差,19世纪的进步思想家在批判社会现实的同时,也把矛头指向它的理论辩护——人道主义,揭露其欺骗性和虚伪性。我们从《德意志意识形态》、《共产党宣言》、《法兰西阶级斗争》等著作中不难看出,马克思对于那些不顾社会现实,仍然大讲抽象人道主义的人,是何等地愤怒和厌恶。

然而,这并不意味着马克思想从根本上否定或取消人道主义。就其抓住了近代以来历史发展的主题来说,人道主义是有深厚根基、合理内容和长远生命力的。面对19世纪上半期的社会矛盾,它所需要的不是变更人这个主题,而是变更关于人的理论内容和表达形式。如果它不能克服传统理论的矛盾和弊病,不仅不能发展,反而会成为进一步观察社会问题的障碍。从这个意义上说,马克思批判人道主义,实际上是拯救了人道主义。主要是经过马克思,人道主义发生了一个重大的转折,即从以“人的发展和解放”为主题论证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的合理性,转向以“人的异化和非人化”为主题对资本主义商品经济进行社会文化批判。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社会及为之辩护的资产阶级政治经济学之最不人道处,就在于把劳动者即商品的创造者本身变成一种商品。它们不把劳动者当作人来考察,而仅仅是当作工人来考察。“工人完全和一匹马一样,只应得到维护劳动所必须的东西。国民经济学不考察不劳动时的工人,不把工人当作人来考察;它把这种考察交给刑事司法、医生、宗教、统计表、政治和乞丐管理人去做。”(《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56页)这就暴露了资本主义社会在人的问题上的悖论:它一方面宣扬人的利益,却又不关心劳动者的利益,它所关心的只是财富的增长,而不是人本身。

如果只是一般地揭露资本主义社会的非人性和反人道性,那还没有超出道德批判的水准。马克思的贡献在于深入揭示了产生这种状况的根源,即异化劳动。劳动是人的本质,是人的自我确证。然而,正如马克思批评黑格尔对劳动的理解时所指出的,不能“只看到劳动的积极的方面”,而不关注“它的消极的方面。”(《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3 页)提出异化劳动概念的深刻涵义在于:它揭示了人的本质的外化,从而揭露了资本主义商品经济社会中人的存在的矛盾,这个社会在对待人、使用劳动的消极方面和严重后果,它既发展人的力量又使人成为畸形的两重性矛盾状态。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主要探讨异化问题,到50—60年代,又进一步探讨了更为广泛的物化问题。物化是指,人类劳动的产物与人和人的劳动相分离,对人来说表现为外在的东西,它们的总和形成了另一个与“人的世界”并列的世界,表现为第二个社会的世界。在这里,主体人的联系变换为物本身之间的联系,这种联系作为外在(经济)必然性支配着人的活动。在这个基础上,发生了两种相互联系的过程和变化:物的主体化,主体的物化。一方面是人的非人格化的过程。商品社会中的人在某种程度上大大地消耗他们主体性的属性,如劳动、才能、名誉、良心、爱情等等,或者变成商品,或者被商品所排挤和压抑。甚至人本身也成为物的因素的人格化,如工人和资本家,就不是从人本身的属性,而是从物的因素(是否占有资本)方面去规定的。另一方面,又发生着赋予对象以主体性的过程。商品社会把主体性的属性从人转移到社会的物,用物的性质代替主体性,社会不是被人所支配,而是受假主体的形成物所支配,人的行为的社会标准,愈加表现为外部的物的尺度。

马克思把这些科学分析概括为人的独立性与物的依赖性的矛盾,确实是抓住了商品经济时代人的存在和发展的根本矛盾。这个时代性的矛盾及马克思的科学理论,深刻影响了20世纪西方现代思潮的发展,它已被普遍认同并扩展为世界性的发展主题。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两大思潮的分离与对立,都同这个根本矛盾有关。西方马克思主义更是直接继承了马克思的这些思想,强调马克思主义关于资本主义制度下人的异化理论,关心马克思主义对这种异化的揭露和批判,并形成了具有鲜明社会批判特色的人道主义理论。

那么,现代人道主义是怎样批判商品经济社会的?人道主义要求与商品经济要求存在什么样的矛盾?人道主义批判的合理性及其界限何在?这里,主要阐述人道主义对商品经济所代表和要求的平等观、人性观、价值观的批判。

二、何种意义的公平社会:机会均等与人的平等

平等历来是人类最关心、最敏感的社会问题。它关系到人的生存和发展,也关系到人的尊严和权利,特别是当人类个体有了自我主体意识之后,更要对人世间的不平等进行不断的发问和挑战。人们常说商品社会是一个公平社会,那么它所确立的是一种什么样的公平?

商品社会平等观的核心,是“权利平等”和“机会均等”。前者是就起点而言,后者是就过程而言。即是说,人人都从平等的起点出发,经过公平的竞争,那么,最后获得的结果也必定是公平的。但实际上,商品社会平等观得以确立的关键性前提条件,在逻辑上和事实上都包含着自我否定的矛盾。首先,权利平等或起点平等的基础是“人生而平等”的自然法理论。这种理论主张把人格权普遍地赋予自然人,即每一个人都应享有作为人所应得到的权利。这较之以前当然是一个重大进步。例如在奴隶社会中,并不是所有的自然人都有人格权,奴隶就被看作是物而不是人,不具备人格,奴隶以外的自然人中也只有罗马市民才具有人格权。商品社会承认人生而具有的平等权,为每个人的发展和社会竞争设定了一个平等的起点。但这条平等的起跑线只是理论上的、形式上的、抽象的。实际社会活动(包括商品经济活动)中的个人,由于其出身、遗产、教育、体能等状况不同,会有不同的能力和素质。他们不可能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或者让他们站在同一条起跑线上本身就是不公平的(好比体育竞赛中让男女运动员一起比赛和竞争),因而必然产生形式上平等而事实上不平等的矛盾。其次,机会均等或过程平等的基础是“等价交换”的价值规律。它意味着人在规律面前是平等的,规律给予每一个人以同样的机会。然而,商品经济的等价交换规律并不是以简单的因果必然性形式表现的,而是通过大量的偶然性、随机性体现的,是一种概率论的规律。如马克思所说,“在商品交换中,等价物的交换只存在于平均数中,并不是存在于每个个别场合。”因而,价值规律虽然从形式上说对每个人都是平等的,但每个人的劳动价值并不能保证得到相应的体现和回报,在市场因素的作用影响下,劳动成果的非劳动转移现象是大量存在的。这样,经过若干年代的积累,商品经济初始阶段所主张的起点平等、机会均等,势必转化为结果的不平等,形成贫富悬殊的两极分化现象。由此,丹尼尔·贝尔在《后工业社会的来临》中,对“机会均等”这一传统的商品社会平等观进行尖锐的批判,而更多的学者则转而重新探讨社会“公平”问题,表明平等观点的转换与更新已是大势所趋。

那么,现代人道主义平等观与传统商品经济平等观的分歧何在?重读马克思的这一段话可能有所启发:“权利,就它的本性来讲,只在于使用同一的尺度;但是不同等的个人(……)要用同一的尺度去计量,就只有从同一个角度去看待他们,从一个特定的方面去对待他们,例如在现在所讲的这个场合(指按劳分配——引者注),把他们只当做劳动者;再不把他们看做别的什么,把其他一切都撇开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2页)这是针对按劳分配所体现的平等权利说的。而商品经济的价值观,也是从一个特定的角度和方面去看待人,即把人抽象为同样的商品生产者和交换者,他们在商品交换活动中是具有平等人格的独立主体,他们的关系是商品货币交换关系,他们作为人的价值通过劳动产品的物化价值和交换价值来体现。在这个视野、这种尺度中,人的其它特性都被撇开了,剩下的只是“具有自我意识和自我活动的商品”的属性;人类之间强者和弱者的区别不见了,他们将在竞争、淘汰这同一法则面前被决定优劣和取舍。显然,商品经济的不平等之处,就在于用同一的尺度去衡量本来是不同等的个人,换句话说,它只是一般地承认人的平等权利,而并不关心和落实到每一个体是否真正获得这些权利。早期人道主义也存在这种一般化、抽象化的弊病,但面对现实生活中日益尖锐的社会矛盾,现代人道主义则转向特别关注个体的存在,关心个人的生存状态;人们对平等的要求也越过起点平等和机会均等,而在更大程度上涉及到结果平等问题。贝尔在1978年写道,过去25年间,人们对社会寄予的期望越来越高,出现了一个“争取应享权利的革命”。佩鲁的《新发展观》也把“为一切人的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视为当今社会发展的突出内容。

商品经济平等观与人道主义平等观的分歧,集中表现为功利观念和人道观念的矛盾。前者所看重的是人的效用价值,即人作为客体满足他人和社会需要的商品性合作价值,这种价值有高低大小之分,其价值等级是由能力、金钱、财富等物化的尺度来确定的。后者所看重的是人本身的价值,即人作为主体所应享有的生命、尊严、自由、幸福等权利,这种权利对每个个体来说都是平等的,没有高低大小之分。当然,权利永远不可能超出社会经济发展的制约和局限。“为一切人的发展和一切人的全面发展”,只有在生产力高度发展和公平的社会制度下才能真正实现。因此,只要商品经济时代没有成为历史,以效率、竞争、优胜劣汰为核心的平等观在各种平等观的矛盾冲突中仍将占有主导和优先的地位。然而,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类的进步,以人的生命本体价值为基础的人道主义平等观,必然对商品经济平等观发起一浪高过一浪的冲击,以避免和制约由商品经济平等观所导致的社会矛盾冲突走向极端和畴形,以保持社会的稳定和生态平衡。例如,在解决公平与效率的关系问题上,一些西方学者虽然认为贡献大的人有正当的理由比贡献较少的人获得更多的财富,但又认为这个原则不是无限制的,而是必须附加两个限定条件,即:“第一,所有的人在经济基础线上无论如何必须是平等的,这个经济基础线是由足够满足人类经济需要所要求的最低限度的财富决定的,每一个人都有天生自然权利要求这么多的财富。第二,由于可用于分配的财富的数量是有限的,因此没有一个人应该获得与他在生产中的贡献相等数量的财富。他不应该赚取(不是偷窃或抢劫)这么多的财富,以至于剩下部分不够分配给所有的人或家庭来使他们能够维持在经济足够的基础线上。”(阿德勒:《六大观念》,第185—186页)这显然是从维护绝大多数人基本生存需要的人道主义观念出发,为解决平等和效率的关系设定了不该逾越的“底线”。

三、人性的分裂:商品经济倡导何种人性?

人性之善恶,并非是就人类作为“类”的整体而言,而是就人类个体的关系而言。人类作为整体的本性,同自然界的关系,同其它动物族类的关系,不存在善、恶的问题。人捕捉屠杀自然界动物作食物,很难说人性究竟是善的,还是恶的。善恶观念起源于人类的个体性,表现在个体的相互关系上。按康德所说,人先验地具有联合在一起的社会性,同时又有追求个体欲求以致违背普遍立法的非社会性即个体性,恶就是从这种个体性追求中产生的。但恶又推动着历史发展和人类进步,使人的聪明才智和各种能力在与他人竞争、对抗和冲突中不断发展起来。好比树木,只有在茂密森林中,各为争取阳光而竞相生长,才能长得高大笔直;如果孤立地生在空旷的土地上,让它任意伸展,反而长得低矮曲弯。恩格斯在解释黑格尔所说“恶是历史发展的动力借以表现出来的形式”时,也把恶同“人的恶劣的情欲——贪欲和权势欲”联系在一起。所以,善、恶的矛盾,随着人类走向文明,个体走向独立,也变得日益尖锐并形成人性的分裂与对立。康德说:自由的历史从恶开始,正是表达了这样的发展观念。

人类发展到商品经济时期,人性之恶的方面及其推动社会发展的历史作用可说表现得淋漓尽致。从人的发展角度看,商品经济的本质在于以社会化的形式培育个人主体。它的经济机制、生活方式、价值取向,都着眼于塑造一个个体的自我。它所倡导的基本观念,都贯穿渗透着一个自我意识。例如,商品经济所激励的利益意识,是个人利益意识;竞争,是个体之间的竞争;平等,是对个体之间平等的社会地位和权利的要求;价值,是个体的自我价值等。当然,商品生产和交换具有满足他人和社会需要的功能和属性,个体利益只有在满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前提下才能实现,因而从发展的结果看,商品经济的繁荣将推进社会的普遍繁荣。但个体主体的主观行为与客观效果并不是一回事,没有必要把商品生产者为满足他人和社会需要的生产,把商业为顾客提供的周到服务,不加分析地提高到类似于“为人民服务”的价值境界。比较合理的解释应是如有的西方学者所说,在商品经济中,人人都直接追逐自己的利益,不自觉地为一切人的利益服务,结果促进了普遍的社会利益。这样,以提倡个体本位的特征的商品经济,便从这一方面为人性之恶的发展与释放提供了条件和导向。

由商品经济所激发的个体利益,是以占有财富、追逐财富为目的、为标志的。人不仅满足基本的生活需要,而是要占有和积累更多的财产。基本生活需要的满足和基本生活资料的占有,只是一种消费利益,它是转瞬即逝的,生活资料一经消耗,消费利益也就消失了。而占有财产则是一种更为根本的利益,人可以从运用财产的过程中不断获取更多的消费利益,并把占有财产的多寡当作自己社会地位高低的主要标志。所以,追求财富成了人们活动的更高的欲望和动机。这一方面刺激了人的需要,激发了个体的主体能动性,使人从停滞、满足、无所作为、凭天由命的状态中解脱出来,鼓励人去争取、去斗争、去冒险、去开拓新大陆,从而为人类活动和历史发展灌注了活力;另一方面,也诱发了人的无休止的贪欲和罪恶的欲望,把人类投入到动物般的生存竞争中去,以一部分人的痛苦换来另一部分人的幸福,甚至不惜以暴力和战争手段野蛮地掠夺和占有财富。

个人利益的追逐必然导致个体之间的矛盾冲突。商品经济的竞争以社会法则的形式确认了个体行为利己性、排他性的合理存在。竞争是个体生存和发展的必要手段,也是商品经济充满活力和效率的秘密所在。人作为社会存在物,既是个体性存在,又是结成和依赖于社会关系的社会性存在,因而在人性中,应包含着自保性和社会性两方面内容。自保性反映着个体之间的离散性、排他性,社会性则表现着个体之间的凝聚性、互助性。所以,竞争和互助,在人类社会的生存发展中是互相矛盾又相互依赖的两个方面。但商品经济却把人类之间的竞争提到首要和支配地位,甚至推向极端,把人类的一切活动、一切关系都卷到无情的竞争中去,从而把人类投入到动物界般的生存状态中去。恩格斯曾说过:“我认为:对现代资产阶级的发展来说,最可耻的是它还没有超出动物界的经济形式。”(《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1卷,第469页)

从马克思到现代西方人道主义,把人性的这些变化概括为“人的异化和非人化”。这不应理解为本来存在一个先验的、完满的人性,后来人失去它而变为“非人”。合理的解释是,人类脱离动物界以后获得、形成的人性,在后来进入以私有制为基础的文明时代发生了不同程度的相对分裂,人性的某些部分得以弘扬和伸张,而另一些部分则受到削弱和压抑,从而使人性呈现出扭曲发展的状态。人类的历史,以人的对立,人性分裂的形式发展,是私有制时期的发展特点,特别是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阶段达到了顶点。它在某些方面扭曲了人性,使人看起来好似又回到了动物界的生存状态。但这仍是一个历史的进步。因为,如果说原始时代人性的弱点在于没有完全脱离自然界状态的动物性,那么,进入商品经济阶段以后,随着个人主体和自我意识的确立,人已经完成了从自然界动物的提升;商品经济时期人所表现出来的某些动物性特点,是进一步发生在社会活动、社会关系之中,恩格斯所说人还没有最终脱离动物界,也是就社会领域而言。现代人道主义以“人的异化和非人化”为主题对商品经济进行社会批判,其合理性也正在于此,它并不是主张退回到原始时代的人性状态,而是试图在现代人性的矛盾冲突中探索人性发展的道路。

四、两种尺度的对立:物的尺度和人的尺度

商品经济与人道主义的矛盾,还突出地表现在对社会发展进步的评价尺度上。商品经济价值观的突出特点,是把经济原则提升为整个社会生活的最高尺度,是经济必然性支配人类主体活动的时期。它把经济利益作为主体价值需求的首要目标,把人的关系简化还原为商品货币交换关系,把占有财富和金钱当作人的社会价值的主要标志,把效率看作社会进步的主要手段。简言之,它所确立的经济尺度即是物的尺度,是可以用商品、货币、财富加以确定和衡量的尺度。而人道主义价值观,则是以“人的本性为基础”提出的。在它看来,人是社会发展的根本目标、基本动力和终极尺度,发展是以人为中心的发展,如果脱离了人,不是为了人,那就失去了发展的价值和意义。

应当说,这两种尺度的对立只具有相对性。因为,人的发展只能以经济的发展为基础,人的需要的满足首先是物质利益的满足。人道主义尽管带有理想主义和浪漫主义色彩,大概还不至于愚蠢和浪漫到反对讲物质利益、不食人间烟火、一边喝西北风一边大谈“人”的问题。它与经济尺度的矛盾,与其说是具有鱼与熊掌不可兼得的二律背反性,不如说是具有互补性,即:一是表现为对经济领域给人带来的问题和矛盾的披露,二是对经济领域之外的人生意义世界的追求。而从总体上看,则涉及到对人的存在方式的不同理解。在一定意义上说,人道主义确实是一种对人的反省的哲学,它总是对人的存在的困惑进行不断的反省。或许,它的主要价值不在于提供解决人的问题的具体方案(这要由经济学、政治学、社会学等来论证和求解),而在于从人的本性要求出发对人的存在状态和矛盾进行批判和超越的精神。

不错,人首先是一种生产方式中的存在,但对这种存在方式抱什么态度却反映出不同的哲学人生观。费尔巴哈有一种“存在即本质”的观点,认为“某物或某人的存在同时也就是某物或某人的本质;一个动物或一个人的一定生存条件、生活方式和活动,就是使这个动物或人的‘本质’感到满足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3卷,第47—48页)这是一种以消极、顺应的方式去理解人与世界的统一,消解“存在”与“本质”的矛盾的观点。当然,费尔巴哈讲的是自然性“存在”,那么社会性存在(如生产方式)就是“使人的‘本质’感到满足的东西”而没有矛盾吗?如果这样,既然奴隶制的生产方式具有历史必然性,那么奴隶就应该甘当“会说话的工具”;既然封建生产方式必然产生等级制,农民就不该发出“帝王将相,宁有种乎?”的质问并把“平等”作为历次农民起义的核心要求;既然资本的存在具有“伟大的文明作用”,工作就应当满足于被雇佣的地位和异化的后果,等等。然而,列宁却这样评价奴隶对自己社会地位的自我意识的不同状态:意识到自己的奴隶地位而与之斗争的奴隶是革命家;不意识自己的奴隶地位而过着默默无言、浑浑噩噩的奴隶生活的奴隶是十足的奴隶;津津乐道地赞赏美妙的奴隶生活并对和善的主人感激不尽的奴隶是无耻之徒,是奴才。这说明,在实际历史活动中存在着两种尺度,一种是人的外在尺度(人的活动、本质外化为社会存在、生产方式等),一种是人的内在尺度(人的本性要求等)。如果说,经济尺度对人的存在、价值等等,只是从外在经济必然性的角度加以确证,人道主义作为一种历史评价尺度的提出,实际上是意识到了人同自己所创造的对象世界的矛盾,反映出人对自身价值的不断追求,它不断推动人们去思考人的活动及其结果对人自身的关系应当是怎样的。

当然,在资本主义商品经济之前,人道主义还不能作为一种普遍的尺度从社会要求中提升出来;商品经济确立之后,当人们对物化的矛盾和局限缺乏认识时,人道主义也只是一种依附的尺度(依附于经济要求);只有对商品经济的内在本质和矛盾有了深刻的科学认识时,人道主义才作为一种独立的尺度提升出来。《新发展观》指出,“发展越来越被看作是社会灵魂的一种觉醒”。正是在“社会灵魂觉醒”即人提高了主体自我意识之后,人道主义才真正作为一种核心尺度纳入到社会发展的要求和评价之中。

那么,人道主义在现代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何在?至少是:第一,明确社会发展的目标,由传统的以经济增长为中心转到以人为中心的社会全面发展。第二,唤醒人超越物质利益的狭隘要求和束缚,追求更广阔的人生价值和意义世界。第三,寻求发展的合理性,减少和克服人类为发展所付出的牺牲和代价。在人类社会发展过程中,付出一定的代价是不可避免的。但在不同时代、不同发展尺度中,代价的含义及付出有很大的相对性。在剥削阶级统治的时代,以多数人利益的牺牲换取少数人的发展被看作是合理的;在以物为中心的评价尺度中,人是增进物质财富的手段,为增加生产、提高效率,人的肉体和精神受到极大的伤害,都被看成是值得的。而从当代人道的观点看,“必须着眼于把尊重人的生命放在首位的价值观,并把地球上的人类作为一个整体去看待。把人的生命尊严作为价值基准的基础,才可能获得根本解决经济体制的线索,开拓新的视野。”(汤因比、池田大作:《展望21世纪》,第111 页)因此,我们不能把人道主义要求当作是一种可有可无的道德议论,也不能消极等待社会经济发展之后才有资格谈“人”的问题,而应当把它作为一种强烈的时代精神灌输到社会发展观念中去,推动社会主义商品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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