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财务审计的主要问题及审计方法_农业税论文

基层财务审计的主要问题及审计方法_农业税论文

基层财政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审计方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基层论文,财政论文,发现论文,方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财政部门未将行政性收费和政府基金纳入预算

在一些经济非发达地区,财政部门只重视对收款单位收费、基金的财政管理,忽视了自身的预算管理,其通常采取挂账、纳入预算外或转作其他财政收入的方式将上述资金入账,而非纳入预算管理。分其原因,主要是按照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规定,未纳入预算的行政性收费、政府基金多数是属于地方政府和上级政府共享的财政收入,财政部门在当年任务数额完成的情况下留存一些,以解地方政府的不时之需。

财政部门挂账和转作其他财政收入的上述资金金额相对较大,在银行进账单上一般未注明行政性收费或政府基金,转账原因称为“上交财政款项”,单单从银行结算中是看不出端倪的,应根据收费单位职能、性质,主要从票据领、用、销入手,核查开票金额与入库金额的相关性,以财政资金重要性为原则进行审计分析和调查。

二、财政部门违规返还执法部门罚没款项

一些经济欠发达和经济不发达地区,财政资金周转十分困难、入不敷出,地方政府为保证执法机构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出台一些财政返还政策(主要为公、检、法部门)。正常财政资金支出必须编制预算(包括执法部门的人员工资和正常办公经费),返还执法部门罚没款项等财政支出是非正常的,存在很大的偶然性,不进行预算编制,而在其返还罚没款资金的同时,往往伴随相关执法部门罚没款项收入。

三、财税部门虚增地方财政收入

1、虚增农业税收。财政部门主要采取以拨付有关单位专项资金的名义,列财政资金支出后,又以“农业税”等入库;甚至将纳入财政部门管理的教委和学校收取的学杂费和代办费垫付入库“农业税”。而征收的农业税作挂账处理或直接用于其他项目开支。

2、虚增地方税收。财政部门主要采取以扶持企业发展和奖励等为名从预算内、外拨给地方政府所属的企业,然后由这些企业以“税款”的形式缴纳入库;或在财政部门账上以虚假列支工程款套取现金,再作为税款入库。主要表现在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营业税上。产生的原因主要有①地方农业税征收任务是按序时入库进度考核的,在农村只有到了收获季节农民相对富裕,缴税有积极性的时候开展征收工作比较顺利,因此农业税征收也有季节性,通常集中在夏、秋两季特别是每年7月、11月份进行,但为了完成上级下达的序时进度目标,在没有征收农业税的情况下,用其他资金垫付入库。②税收任务大幅度增长,地方税源没有较大增加,为了获取上级嘉奖、骗取荣誉,帮助地税部门虚假入库,增加地方财政收入。这样做的最终结果,地方政府的可用财力非但不能增加,因地税部门提各种手续费,反而更少了。③目前我国的政治体制和经济体制处于日臻完善和发展的过程,这个过程中由于经济和政治体制的不完善而衍生出来的弊陋是问题产生的内因,这种弊陋也是造成财政审计查出的问题屡查屡犯、延绵不绝的主要原因。

财政资金的收支是以国库业务为载体进行的,因此,以国库资金收付划分为财政拨款审查法和国库资金审查法。财政拨款审查法是审计财政部门的财政拨款,查看是否无预算拨付关系的单位(企业),财政部门却拨付了财政资金;或虽有预算拨付关系但拨付金额突然增大,结合地税部门税收征管台账及金库报表,检查税款入库的金额、时间,确定与其拨付财政资金的相关性,延伸核实这些财政资金的去向,核查这些单位(企业)入库税款金额是否与其纳税申报表上应纳税款金额一致,财政拨款审查法适用于垫付入库资金为财政资金,其前提是账务意义上的支付即是银行存款和现金的转移。国库资金审查法是虚增地方财政收入的资金入库,通过国库支付过程重点追踪财政资金的去向,审查资金最终到位的合法性,即遵循“单位(企业)→财政收入征收机关→国库(财政资金)→财政部门拨付→单位(企业)”资金复位规律,国库资金审查法适用于垫付入库资金为借款,其依据是银行存款和现金的转移而不是账务意义上的支付。

四、财政部门虚列财政支出

1、虚列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支出。财政部门采用将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支出冲销以前年度挂账的行政经费支出,或转给所属水利部门、农技部门等有关单位,然后由这些单位以“上缴财政”的形式全额缴纳到同级财政。

2、虚开发票用于其他支出。地方政府采用虚假列支“修路、修下水道”、“湖田开发工程款”等套取现金,用于协调关系、看病人、外出参观考察及经贸洽谈费用等。其主要原因是:①地方政府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是用农业特产税和耕地占用税的地方留成部分安排的,当年必须完成一定的支出进度,否则就要扣减相应指标。在些地方政府财力吃紧,各项消费性支出不断增长的情况下,无力安排农业资金支出。②为达到掩盖其不正当财务支出的目的。

审查财政部门资金拨款,是否存有短期内大量拨付给地方政府所属单位的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等专项资金,延伸核查资金支出去向,即审核所属单位支出的大额发票项目、连续号码发票的开票时间、内容等逻辑对应关系,并结合工程预决算和其他情况,查看发票上的领款、审批和稽核手续,通常情况下还要注意进行相关线索的收集。

针对虚假支出发票,应建立发票录入数据库,用来鉴别发票的真伪。具体做法:首先审计部门的各职能科室在被审计单位审计时,对被审计单位支出的发票作出分类:财政类如结算凭证、收费收据等;税务类如服务业发票、餐饮业发票、特种业发票和建筑业发票等。然后按发票种类在计算机上逐一录入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填写内容、收款单位等等内容,形成一个发票支出的数据库。使用时将被审计单位新的发票支出录入计算机,并与发票支出数据库核对,充分利用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填写内容和收款单位的逻辑关系,鉴别发票的真伪。例如发票号码连续而开票日期提前或滞后违反逻辑关系;开票日期时的季节与填写内容的事件违反常理等。这样,有问题的发票暴露无遗,继续审查往往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这样,审计的单位愈多、审计的行业愈多,发票支出数据库的种类和项目愈全面,最终会在审计区域内形成一个鉴别发票支出真伪的“库”。

五、财政部门收入、支出挂账

1、农业税社减款和灾减款未发放。农业税灾减款未能及时减免,而是将其列入“预算外暂存”长期挂账;而社减款则是挂账反映欠发、或重新入库。

2、隐留财政收入任务超额部分。财政部门主要采取将超任务的部分记入农税或其他账中挂“暂存”,待下年进度不足,再转作收入。

其原因:一是往来账上虽挂有欠发专项资金,但实际专款已被挪用,致使无法拨付到位。二是为了缓解次年财政收入任务的压力。如果核对财政部门支出和往来账,结合农税税票等资料,以上问题是容易被发现的。

六、财政部门挤占挪用专项资金

1.欠拨村级转移支付。地方财政部门没有及时把省、市下达的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补助拨付下去;财政部门按入库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等一定比例提取相配套的村级转移支付没有提取列支。

2.挪用专项经费用于基金会兑付。地方政府为兑付由于以往年度农村基金会经营不善,而承担的历史负债,主要挤占教育费附加、抚恤和社会福利救济费等。

其产生的原因一是有些地方政府目前仅维持在“吃饭”财政的边缘,其财力仅能保证人员工资发放和正常办公经费。二是上级政府对涉及到广大农民利益的基金会给予了足够重视,要求下级政府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决。

应审阅上级下达的村级转移支付补助结算单和金库报表反映农业税、农业特产税入库金额,计算出村级转移支付补助数额,结合财政部门财政资金支出,查看资金是否拨付到所属单位,追踪用款单位是否将专项资金发放下去。

七、地方政府财政虚假平衡的问题

1、加大预算外赤字。由于只考核财政部门预算内收、支、结余,地方政府通常采用加大预算外赤字来平衡预算。

2、将上级下达的专项指标不拨付、不结转的办法来平衡预算。

3、支出挂账用来平衡预算。预算内拨付的经费,不列预算内支出,而作为挂账处理。

由于上级财政部门下达“预算内收支平衡,且略有节余”的目标任务,并对完成较好下级政府给予一定程度的财力补贴,因此下级政府有可能为获取该项资金而搞财政虚假平衡。

解决方法(1)财政预算内资金收入和预算外资金收入是有严格界限的,如果通过调入预算外资金来平衡预算,在财政决算报表和预算外总账是能够反映出来的,其关键在于预算外资金调出后的结余,如果结余出现赤字,说明预算外资金已无资金可调出,其调出资金平衡预算是虚假的。(2)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是在财政部门往来款项中与下级财政部门结算的,审查上级财政部门下达的专项资金支出指标单,如果专项资金没有拨付到位可以结转下年使用,没有结转下年使用则可能被挤占和平衡预算;(3)财政部门支出结合财政往来账,支出挂账用来平衡预算的情况通常在年底出现。

八、税收征管出现的问题

1、协税买税,将上级等税款入库下级金库。

上、下级地税征收部门伙同级财政部门,相互串通,将上级所属企业的税款及其他税款入库下级,致使其获取大量税款提成,用此手法 变相补充税务办公经费。主要手法:①纳税人付税票上的全额税款,地税部门抽取部分税款,差额部分由财政部门通过虚假发票套取现金的方式贴补;②下级所属地税征收部门盖“X分局征收专章”的税票,交给上级所属企业税款征收的地税部门,由其代为征收;③通过税款的分解,有些地方不是按行政区域设置地税部门,而是一个地税部门负责几个行政区域的税款征收,由于人为因素造成税款入库的随意性。

这种协税风险较大,所以成本也比较高,比例高的达71.87%,低的通常为40%。

2、地税征收部门随意调换税种。主要将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调为个人所得税,其手法有:一是在汇总入库时更换税种;二是税票收据联不填税种,存根联根据需要填写税种;三是税票收据联填开真实税种,存根联填开需要的税种,甚至有的收据联与存根联的填开时间也不 一致。

3、地税部门多报代征代扣税款。审计调查发现地税部门普遍存在多报代征代扣税款的情况,以此进行多提退代征代扣手续费(主要是营业税、个人所得税)。

究其原因:①上级地税机关对下级地税部门下达的税收任务目标是汇总考核,致使上、下级地税部门缺乏预算资金级次的理念,导致一些地税部门,对所属税款把关不严、 责任心不强;②局部利益作祟,多提业务费和手续费,为单位和个人谋取一些私利;③地税部门内部稽查制度不健全,对自身业务建设要求不高,缺乏以法治税意识;④为了完成上级税务部门的单项税收考核任务。

跨越所属税务征收区域外进行协税的现象在税收制度不健全的地区是大量存在的,因此很有必要审查地税部门税款入库、纳税申报表、会计凭证,审阅纳税人名称,查看是否有纳税人是上级地税机关征收范围内企业名称的税票,统计纳税申报表上所列已缴税款总额与金库报表入库税款是否一致;核对汇总缴款书,查看代征代扣税款报表、完税证及收据联、存根联,是否存有“阴阳联”,汇总缴款书和完税证税种的一致性;代征代扣税款的征收需要查看完税证和税收缴款书中的税款缴纳是企业自己直接缴纳还是确属代征代扣税款。

以上核对工作可以使用计算机技术,用Sybase应用程序将地税MicrosoftSQLServer数据库与审计人员计算机进行对接,完成地税数据库的转换,在完成数据导入后,通过MicrosoftAccess文件中的编辑功能“查找”进行;还可利用MicrosoftExcel的数据筛选功能。

九、地方政府擅自出台税收分成政策

地方政府为鼓励地税部门多征,年初与其机构签订目标考核责任状,地税机构完成任务后,由地方政府给予分成;对完成任务分成多少,超任务完成的部分分成多少,都有明确规定,少则2.5%,多的高达40%的分成比例。

由于地税部门不直属于地方政府,而税款却属地方收入,地方政府对其既无人权,又无财权,便错误的认为地税部门若完不成任务,无权对其惩罚,从而忽略了地税机关的税收征收责任,故采用重奖政策,鼓励其多收。

税收分成在当地政府一般都有明文规定,可到地方政府收发文件部门查看收发文登记簿或政府会议纪要,同时审阅财政部门支出,查看拨付地税部门的财政资金,结合入库税款,便可计算出税收征收成本。

十、地方政府负债现象较为普遍

前几年,为发展地方经济,地方政府以财政部门的名义进行担保,替所属企业借入银行贷款,上一些工业项目,后因没有达到预期效益,无力偿还,而使同级财政部门背上了“包袱”;还有一些近几年地方财力“吃紧”,拖欠工资形成的负债。

针对这种情况由于借款担保和会计收付实现制的局限,上述负债没能在财政部门账中反映出来,需要找有关会计人员和一些职工座谈,了解银行借款和工资发放情况,并向银行金融等相关部门查询,计算出负债金额,必要时要进行发函求证。

十一、招待费开支过大

地方政府招待费普遍超支,且数额巨大。调查中发现,有的地方政府招待费支出占当年公务费支出的47.31%。

审阅财政部门预算内、外支出明细账的“业务招待费”支出科目,并结合地方政府食堂支出,统计招待费数额,查看其有无未在“业务招待费”科目中核算的招待费。

十二、财政部门借出款项未及时清理

地方政府财政部门“暂付款”,未及时清理,且多为个人名义借款,个别已挂数年。

地方政府对借出款项未制定相应的追讨措施,却又不愿意放弃债权,因此大部分借出款项都能在账面反映出来,因此翻阅财政部门账务即可,必要的追溯以前年度,审阅其形成过程。

标签:;  ;  ;  ;  ;  ;  ;  ;  ;  ;  ;  ;  ;  ;  ;  

基层财务审计的主要问题及审计方法_农业税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