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中山与中国发展之路_孙中山论文

孙中山与中国发展之路_孙中山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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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问题是鸦片战争后一个半世纪以来中国经济思想史的一个贯彻始终的主题。孙中山先生的发展思想,在中国近代的经济发展思想遗产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他对中国经济发展问题的探讨,广泛涉及到中国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意义、中国经济发展的模式与发展的战略、中国农业的发展和改造以及中国经济发展的社会历史前提等问题,已形成相当完整的设计方案和初具体系的经济学说。当前,重新研究孙中山先生的发展思想意义重大,在许多方面都能提供宝贵的借鉴和教益。

赵靖,1922年生,北京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一、经济发展问题是中国近、现代的根本经济问题

自鸦片战争失败以来,发展问题始终是中国经济学研究的中心问题。鸦片战争的失败使中国人痛苦地认识到,中国在各方面都已落后于西方国家:军事落后、科学技术落后、经济落后、政治落后、文化落后,而这一切落后的基础是经济落后。因此,只有在迅速发展经济的基础上摆脱各方面落后的局面,才能改变中国贫困、愚昧、衰弱的处境,才能自立于世界先进民族之林,而不致在列强的侵略、掠夺下陷于灭亡。1842年,魏源写出了《海国图志》,要求以引进西方的军事工业为开端,逐步通过军转民建立起中国自己的新式工业,并且认为这样就会使中国“风气日开,智慧日出,方见东海之民,犹西海之民。”①魏源的这些认识,是中国近代发展思想的滥觞。自此以后,中国一代代关心祖国兴亡的志士仁人前仆后继,企图寻找中国的发展之路。发展问题成了鸦片战争后一个半世纪以来中国经济思想史的一个贯彻始终的主题。

中国的发展问题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发展途径问题:中国土地广大、人口之多居世界之最,人均资源并不丰富,各地区情况千差万别,而中国的发展状况又远远落于西方国家之后。在这样的条件下,采用什么办法,通过什么途径能使中国迅速发展起来,在不太长的历史时期中赶上发达的国家。二是发展的社会历史前提问题:中国是在同欧美国家很不相同的历史环境下面对发展问题的:中国在小农经济下生活了几千年,苛重的地租、高利贷、残暴的封建专制政治统治,严重窒塞着中国经济的活力;鸦片战争后又日益陷入殖民地、半殖民地的地位,国家不能独立,主权受到任意侵犯。在这种情况下,中国是不能得到发展的;即使能找到适合于中国国情的发展途径,也无从加以实践。这迫使中国在寻求发展途径的同时,又不得不历尽艰辛为排除发展的障碍、创立发展的必要社会历史前提而努力。

在孙中山走上历史舞台前,中国人已经为解决发展的这两大难题奋斗了半个多世纪。但在中国近代史上,明确提出中国发展问题的这两个方面,为解决这两个方面制订了较为完整的方案并进行了多方面理论论证的第一人是孙中山。他主张用民主革命推翻清朝,消灭北洋军阀腐败、卖国政权,摆脱帝国主义殖民统治,使中国成为一个独立、自主、自由、平等的新国家,在此新国家的主持,推动下,实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计划,使中国迅速发展起来。

孙中山对中国经济发展问题的探讨,广泛涉及到中国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意义、中国经济发展的模式、中国经济发展的战略、中国农业的发展和改造以及中国经济发展的社会历史前提等各方面的问题。如果说,孙中山以前的中国经济发展思想,主要表现为一些具体的主张和若干零散的理论观点;在孙中山的手中,则已形成为相当完整的设计方案和已经初步具有自己体系的经济学说。

二、经济发展的目标和意义

孙中山为中国经济发展规定了两项目标: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和救贫防不均。

早在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前,孙中山就认为中国只要实行正确的发展政策,“不过二十年”必能“驾欧洲而上之”。②在走上革命道路后,他更经常以这种赶超世界先进水平的发展目标鼓舞人们的斗志,一再宣扬:中国努力发展,“十年二十年之后,不难举西人之文明而尽有之”③,“十年之内……必能并驾欧美”④,甚至认为“只须三、五年,即可与外国并驾齐驱”。⑤

中国比欧美落后二、三百年,孙中山认为“不过二十年”、“十年之内”以至“三、五年”即可赶上,要求中国有这样高的发展速度,未免太超越现实;但是,后进国家要追赶先进,比先进国家更高的发展速度却是必不可少的。中国能不能有这样的发展速度呢?孙中山认为是有可能的,因为:第一,中国自身有巨大的发展潜力,中国“以四百兆苍生之众,数万里土地之饶,固可发奋为雄,无敌于天下。”⑥第二,后进国家可以接受先进国家的经验教训,避免他们所走过的弯路,采用他们最新的、最先进的方法来发展自己,就可做到“事半功倍”,迎头赶上,而不需要再用先进国家发展中所用的那样多的时间。⑦第三,后进国家在发展中可以利用先进国家的资本、技术以及人才的帮助,从而能在发展速度方面大大超过先进国家。“凡是我们应兴事业,我们无资本,即借外国资本,我们无人才,即用外国人才,我们的方法不好,即用外国方法。物质上文明,外国费二、三百年功夫,始有今日结果,我们采来就用,诸君看看,便宜不便宜”?⑧

在孙中山看来,中国要有更高的发展速度,最关键的条件是利用世界最新、最先进的技术、方法和经验,拥有充足的资本和人才,为此必须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他一再批判清王朝的闭关政策造成了中国的长期落后,认为在闭关自守的情况下,对什么是世界先进水平茫然无知,自然就谈不上赶超世界先进水平。这样的目标,对一个实行闭关政策的国家来说,是“不能知,不能行,且为梦想所不能及也。”⑨一个经济发展落后的国家,如果不在对外开放中求发展,而仅企图从本国内部求解决,那就“本无其法,更无迅速之法。”⑩唯一的正确办法,就是“用此开放主义”(11)。

至于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同欧美的差距以及赶上欧美的标志按什么标准算?为了实现赶超,中国每年的发展速度应是多少?可能达到多少?孙中山未论及。当时的中国人士、包括孙中山在内,显然都还只能粗略地,而不能准确地考虑这类问题。

赶超发达国家的水平,只是孙中山为中国所规定的发展目标的一个方面,而不是全部。在他看来,西方国家虽然富有,但社会并不理想,人民并不幸福。因为,它们的财富集中于少数大资本家之手,而广大人民则处于十分贫穷、艰难的状况:“欧美强矣,其民实困。”(12)文明发达了,文明“善果被富人享尽,贫民反食恶果”。(13)贫富分化如此悬殊,“自然不能相安无事”(14),因此,在欧美国家,一场解决贫富不均问题的“社会革命,……是决不能免的。”(15)从欧洲国家吸取前车之鉴,中国就需要在致力于发展经济,以求富强的过程中,重视“均”的问题。换言之,孙中山的发展思想,不是以“富”为唯一目标,而是以富和均相结合为目标。

不过,孙中山并不是把富和均二者等量齐观。他认为贫是中国最迫切的现实问题,一再强调:“我们现在是患贫,贫穷就是我们的痛苦”(16),中国成了“民穷财尽的世界,人民日日有患贫之忧,受贫穷的痛苦。”(17)至于均的问题,他认为中国还远未出现欧美那样的大资本家、大富豪,同欧美富人相比,中国的一般百姓自然是“大贫”,中国的富人也只能算是“小贫”,而够不上富有。因此,中国的贫富差别、贫富分化并不严重;只有在将来经济发展了,才有可能出现严重的贫富分化问题。基于这样的认识,他认为在现阶段对均的问题还不应采取直接的措施来把贫富拉平,更反对用强制办法“夺富予贫”;但是,也不能听之任之,坐等将来经济发展了,贫富分化严重了再谋解决。于是,他又为中国的发展制订了救贫防不均的目标:首先大力发展经济以救贫,而在发展经济的同时,注意采取措施改善贫民的生活,并且防止垄断的出现,以免财富过度集中于少数人之手。

孙中山说的“均”,不是要在财富的分配方面实现完全的、绝对的均平,而是主张在共同富裕的基础上,容许不同的个人之间在拥有的财富数量方面有所差别;不仅在消费财方面,在生产财方面亦复如是。他把自己的理想社会“大同”说成就是社会主义,但他认为在社会主义下一般的生产资料(非垄断性的)仍应允许私有,并且可以永远私有。在他看来,当前这些拥有非垄断性企业的资本家不过是小贫,其存在自然无妨;到将来经济高度发展起来,国家掌握土地和大实业,同时,广大人民都处于生活比较宽裕的状况,这些非垄断性的资本家也只能算是“小富”或至多是“中富”,他们的继续存在,也无碍于均的大局。所以他说:“至经济极高之时代,我国资本家其至富者,亦不过中人产耳,又奚必其退让哉?”(18)

孙中山把当时中国同西方发达国家相比,认为中国的贫富差别还不严重。这种分析问题的方法是没有实际意义的。人们总是在自己观察所及的范围内比较贫富,当时吃糠咽菜的中国农民,是绝不会因为大洋彼岸有摩根、洛克斐勒,而把自己附近的田连阡陌的财主看作是“小贫”的。他的平均地权,在辛亥革命时期所以在中国农民中得不到热烈的反应(19),正是因此。但是,孙中山认为在贫和不均二者之中,应把救贫放在首位,认为只能在经济发展的情况下才能真正解决均的问题,而不赞成离开发展,单纯从分配角度考虑均的问题,这却无疑是一种正确的、合乎科学的认识。

孙中山认为:中国的发展不仅是关乎中华民族自身兴衰存亡的大事,而且具有重大、深远的世界历史意义。(20)

孙中山一再宣扬:振兴实业、发展经济是中国的“兴国之要图”、“救亡之急务”、“存亡之关键”(21)。同时,他又始终认为:象中国这样一个大国发展起来,必然会对世界经济和国际形势有无可估量的积极影响。中国的发展虽然是中国自己的事情,但中国要为发展而从外部世界吸收巨量的资本、技术、设备和人才,这对世界各国尤其是经济发达国家,将是一个无比广阔的市场,而中国的资源开发出来,经济发展起来,又会对世界的发展和进步有极大的推动作用。环绕中国的发展而日益扩大起来的世界经济合作,则是促进世界和平的强大力量。

早在二十世纪初期,孙中山就驳斥了某些殖民主义分子所宣扬的“黄祸”论,指出中国的发展“不但对中国人而且对全世界都有好处。全国即可开放对外贸易,铁路即可修建,天然资源即可开发,人民即可日渐富裕,他们的生活水平即可逐步提高,对外国的货物的需求即可增多,而国际商务即可较现在增加百倍。”(22)针对“黄祸”的论调,孙中山断言:中国的发展对世界而言,非但不会是什么“黄祸”,而恰恰是“黄福”!(23)

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孙中山写了《国际共同开发中国实业计划》,更明确地指出“中国富源之发展,已成为今日世界人类之至大问题”,(24)“此四万万人之中国,一旦发达工商,以经济的眼光视之,何啻新辟一世界?而参与此开发之役者,亦必获超越寻常之利益,……且此种国际协助,可使人类博爱之情,更加巩固”,因而,“将来战争之最大原因,庶可从根本绝去矣。”(25)

认为中国的发展可以成为根绝世界战争、实现人类持久和平的契机,可能是言之过当。但中国之发展,可为世界贸易及投资提供极大的市场,为国际经济合作提供极多的机会,这将会对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世界各国的共同进步起很大积极作用,则是确定无疑的。

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而世界也需要中国的发展——这就是孙中山对中国发展中的内外关系的总看法。

三、中国经济发展的模式

从赶超世界先进水平和救贫防不均的目标出发,孙中山为中国的经济发展制订了民生主义的模式。他把“民生”解释为:“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群众的生命。”(26)按照这一定义,民生主义也就是一种旨在改善广大人民生活的政治纲领和思想学说,正如他所说的:“民生主义是以养民为目的。”(27)“养民”是中国历史上早已存在的一个概念,意思是使黎民百姓的基本生活需要能够得到满足,能够丰衣足食。孙中山使用这一概念则不限于其传统的涵义,而是为其注入了发展的内容。

其一,孙中山主张用新式的生产方法解决全国数亿人民的衣、食、往、行所需要的生活资料问题。他认为,在现有的落后的生产力条件下,“养民”,满足几亿人衣、食、往、行需要的问题是无法解决的,必须“发达资本,振兴实业”(28),对各种民生产业的投入产出方法进行根本的变革。在他写的《民生主义》中,对怎样改善衣、食、住、行各种有关行业的方法,实现这些行业的现代化逐一加以研究。中国古人谈“养民”,都是在传统生产方法,特别是在传统农业的基础上考虑问题;而孙中山则是要在改革传统生产方法、采用现代生产方法的基础上解决“养民”问题。这使孙中山所论述的“养民”问题有了明显的发展内容。

其二,孙中山说的“养民”,不仅要求增加全国人民衣、食、住、行各项消费品的数量和提高其质量,还要求大大缩减劳动者为解决自己的生活需要而从事劳动的时间。他曾谈到,当时有些人认为中国是“生活最廉”之国,劳动者可以靠极低的货币收入维持生活。其实,如果不用货币而用劳动来衡量人们的生活费用,中国却是世界上“生活最贵之国”(29)。中国工人每天劳动14至16小时甚至更长时间,所得工资才勉强糊口。这说明中国劳动者为了维护最起码的生活所费的劳动代价,实际上是世界上最贵的。因此,孙中山提出:要解决中国的民生问题或养民问题,必须“用机器以辅助中国巨大之人工,以发达中国无限之富源”(30),使中国人能以更少的劳动时间换取更多的生活资料。

“用机器以辅助巨大之人工,以发达中国无限之富源”,这种说法本身就包含着发展的要求;而缩短获得生活资料所需的劳动时间,则是任何发展所必需的基础和前提。只有把解决自己生存问题所需时间缩短了,才有可能接受教育、从事科学、文化、艺术、政治各种活动。这种时间越缩短,人们用以发展自己的时间就越多,发展的可能性就越大。

孙中山的民生主义包含着两个方面的内容: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这两者既是孙中山民主革命的两项经济纲领,也是他的发展学说的中心内容。

平均地权是为了解决发展中的土地问题。孙中山认为:在以民主革命(即他说的政治革命)消除了殖民主义和封建专制政权的统治后,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需要大量土地进行工矿业的开发和城市、交通的建设,这将使地租和地价急剧上涨,土地所有者就会趁机攫取暴利,成为社会上的大富豪;而农、矿、工、商、交通各业则会因越来越沉重的地租、地价负担而使发展受阻,广大人民也会因发展受阻而陷入贫困、失业。为此,孙中山提出平均地权的纲领,主张在革命胜利后,立即由革命所建立起来的民国政府颁法令,规定全国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对原来的土地所有者,既不没收其土地,也不立即收买其土地,而是允许其继续保有、使用或出售。不过,国家要求其向国家申报其所占有土地之价格,每年照报价征收1~2%的地价税,并保留在国家需要时照报价收买的权利。原土地所有者如果把土地售给国家以外的买者,只能得到土地的原价(申报价),超出原价的部分,亦即在经济发展中所发生的土地增值,则全部归于国家。

土地国有及地价税、土地增值归公等项措施,从消极方面说是为消除土地私有制对经济发展的阻碍:在积极方面,还被看作是国家筹措发展资金的一个重要手段。孙中山设想,由于在革命后的经济发展中地租及地价上涨极其迅猛,国家从征收地价税及土地增值所得的财政收入,将成为发展资金的一个取之不尽的财源。孙中山称民生主义为“社会革命”,并极言其对中国经济发展的积极意义说:“中国行了社会革命之后,私人永远不用纳税,但收地租一项,已成地球上最富的国。”(31)

由于孙中山主要是从发展的角度考虑土地问题,他的平均地权,最初并未明确规定“耕者有其田”的措施。他在同某些人(如梁启超、章炳麟等)的谈话中,多次提出耕者有其田的主张,但在正式的纲领、文件及公开的演说中,则都未涉及此问题。直到他的晚年,才越来越强调耕者有其田问题,把它正式列入革命纲领中,宣布:对“农民之缺乏土地沦为佃户者,国家当给以土地,资其耕作。”(32)他还把耕者有其用的实现称作“民生主义真是达到目的”(33)。不过,即使在这时,他对实现平均地权的具体措施,也仍然是只提申报地价、征收地价税及土地增值归公,而未提及怎样实现耕者有其田的问题。

节制资本的涵义是:对资本的发展,不能采取自由放任的态度,而要由国家实行一定的政策措施加以节制,“使私有资本制度不能操纵国民生计。”(34)节制资本和平均地权一样,也是从发展问题着眼的。孙中山曾说:“提倡民生主义,讲到归宿,不得不解决土地和资本两个问题。”(35)对中国的发展而言,严重的问题是缺乏资本。孙中山是从发展的角度谈资本问题,为什么他不提发达资本的口号,而提节制资本呢?这需要从他的发展目标来理解。

为了发展中国经济,从根本上解决救贫的问题,孙中山是热望发达资本的。他说的“发达资本,振兴实业”一语,已经把这种要求表达得很明白。但是,他看到西方发达的国家垄断资本控制经济命脉、贫富严重分化、社会矛盾极其尖锐的情况,又深怕中国将来经济发展了,也会出现同样的局面。于是,从救贫防不均的目标出发,他一方面希望发达资本主义,解决中国贫穷的问题,另一方面则主张在发展的过程中及时采取措施,预防大不均的出现。在这种认识下,他不把自己解决资本问题的纲领称作“发达资本”而称作“节制资本”。节制资本不是发达资本,而是有节制地发达资本。

节制资本包括两方面:发达国家资本和节制私人资本。发达国家资本的主要内容是:“凡本国人及外国人之企业,或有独占的性质,或规模过大为私人之力所不能办者,如银行、铁道、航路之属,由国家经营管理之。”(36)发达国家资本是以“发达”二字提出问题的。孙中山认为中国经济落后,私人资本力量薄弱,尤其是一些关系发展全局的重要实业私人资本力不能办,只有以国家资本来经营才能使这些实业迅速建立,并且带动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因而,对国家资本主要是发达的问题,并且通过发达国家资本来节制私人资本,使其不致发展到能够操纵国民生计的程度。

节制私人资本是要用累进税率征收所得税、遗产税等,以及制订保护劳动者利益的各种法令,以削弱贫富差距,缓和社会矛盾。这里是以“节制”二字提出问题的,但节制也并不是不让私人资本发达。孙中山主张:对实业的经营和开发,采用个人企业和国家经济两种形式,划分二者的经营范围,“凡夫事物之可以委诸个人,或其较国家经营为宜者,应任个人为之,由国家奖励,而以法律保护之。”(37)私人资本活动范围是极其广大的,又受到国家的奖励和法律保护,其发展条件是十分有利的。

孙中山关于节制私人资本的各种措施,如累进税、工厂法等,都是西方国家早已实行的。西方国家不提节制资本,但对这类措施实行得相当广泛,制度相当完密。历史事实证明:这一类措施对私人资本的发展是起不到多少节制作用的,对垄断资本控制国民经济命脉是不能有预防或阻抑作用的。孙中山自己也不认为他的节制私人资本的各项措施能够起到预防私人资本制度操纵国民生计的作用,因而他在节制资本的做法中更强调的是发达国家资本,认为只要把有垄断性的和规模过大的实业由国家经营,私人资本就无从“操纵国民之生计”。

孙中山民生主义的发展模式尚有一个重要特点,即强调以国家的积极干预来加速中国经济的发展。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都要由国家来实行:平均地权的实施要通过土地国有,节制资本的主要内容是发达国家资本。离开了国家的活动,平均地权和节制资本都是无从谈起的。

孙中山强调国家干预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使他在理论上也倾向于国家干预主义,而反对放任主义。他对亚当·斯密的经济自由主义深不以为然,认为没有国家的积极干预,必然会导致贫富严重分化和垄断资本操纵国民生计。他把西方国家在大机器工业出现后的垄断压迫和阶级斗争激化,看作是奉行斯密学说的结果:“实业未革命以前,人皆奉斯密·亚丹之说为圭臬,一致主张自由竞争,其结果卒酿成社会上贫富激战之害。”(38)

孙中山把国家对经济发展的干预,尤其是国有和国营,看作是社会主义的特点,而他的民生主义的发展模式,是以土地国有和大实业国有、国营为主要内容的,因此,他又经常把自己的民生主义说成“就是社会主义”。(39)由于孙中山主张在对外开放中尽量利用西方国家的资本、技术和人才来发展中国,他又把自己的发展计划说成是“欲使外国之资本主义,以造成中国之社会主义。”(40)

四、经济发展战略

中国经济的落后是全面的落后,因此,中国的发展也必须是全面的发展。“欲谋实业之发达者,非谋其一端之可以成效也。必也万端齐发,始可收效。”(41)孙中山说的“万端齐发”,是说中国的经济各方面都需要发展,决不是主张不分主次先后,平均使用力量。

中国国大人众,而国力有限,经济发展不可能齐头并进。同时,在一定历史时期,经济发展中有着特定的起主导作用的部门,首先加强这类部门,就可带动经济发展的全局。在孙中山以前,人们已不同程度地认识到这一问题。魏源主张以军事工业带动民用工业的改造和发展,郑观应等认为商“握四民之纲领”(42),主张以“通商”即对外贸易来带动农、矿、工交通各业,都已多少具有了这方面的认识。比孙中山稍前,张謇提出了称为“棉铁主义”的工业化方案,主张以棉纺织业和钢铁工业为投资重点,带动农、矿、交通各业的发展,实现国家工业化。他解释自己这种主张的理由说:中国经济力量薄弱,“政府与人民财力均困,”如果想各行各业齐头并进,就会“备多而力分”、“地广而势涣”,因此,要发展实业必须有个“的”,“无的则趋不一,无的则势不及”,(43)而棉、铁工业就是他认为应该把握住的“的”。张謇所说的“的”,实际上就是能够带动实业发展全局的主导部门。张謇的棉铁主义,可以说已是一个粗具规模的经济发展战略。

孙中山的经济发展战略,概括地说,就是以交通、原材料、港口、城市建设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的开发、建设来带动整个国民经济;以沿海,尤其是一些优良港口和重要城市的开发、建设来带动广大内地。对这一战略,他说得十分明确:“予之计划,首先注重于铁路、道路之建筑,运河、水道之修治,商港、市街之建设,盖此皆实业之利器,非先有此种交通、运输、屯集之利器,则虽全具发展实业之要素,而亦无由发展也。其次则注重于移民垦荒、冶铁炼纲,盖农矿工业实为其他工业之母也。……且钢铁者,为一切实业之体质也。”(44)

他为中国经济发展所制订的宏伟计划——《实业计划》,主张在中国沿海建立三个世界第一流的港口——北方大港、东方大港和南方大港,以此为枢纽通过密布全国的铁路网、公路网和纵横交叉的河道、运河,通向全国各地;把发展所需的资本、技术、人才,由沿海源源引入内地,开发内地的丰富资源,把内地同国际经济和世界市场连结起来,以沿海带动内地,改变全国各地区经济发展严重不平衡的状况,实现沿海、内地经济的共同振兴。

西欧国家,尤其是英国的发展,是由棉纺织工业开始进步,逐步带动整个国民经济起飞的。张謇提倡棉铁主义,而且在棉、铁之中更强调棉,主张“棉尤宜先”(45),仍有步武这条老式发展道路的意图。但是,到了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世界工业结构和发展水平,已远非工业革命初起时的情况,如果仍是首先发展那些投资少、周转快、容易得利的轻纺工业,而不优先建立比较强大的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是不可能得到迅速发展,不可能迎头赶上发达国家的;而且,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走这种老式发展道路,必然成为发达国家的经济附庸,在政治上也难以保持真正的独立。张謇所以不仅强调棉,还加上一个铁,说明他对经济发展战略问题也已有了一些新的认识。

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多是有垄断性质的和规模过大的,按照孙中山救贫防不均的思想和划分国家、个人经营范围的原则,它们是不宜由私人经营的。同时,这些实业投资数量大,周转时间长,短期内不容易获利,在私人资本还未发展成巨大集团之前,是不能也不愿意经营的。孙中山主张由国家经营、开发这些实业,是希望借此解决这些实业必须重点发展,而私人资本又难于在这方面致力的矛盾,以实现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要求。

从“养民”的目的出发,孙中山特别重视生产日用消费品的实业,认为要解决民生问题,就必须能为几亿中国人民提供衣、食、住、行所需的物资。但是,孙中山认为,这些实业多半规模小,投资少,周转快,利润率高,私人不但有能力经营,也有很大的经营积极性。因此,他把这些实业主要划入“个人经营”的范围,认为允许私人经营这类民生日用实业,并由国家给予奖励和法律保护;同时,国家大力兴办交通、原材料、港口、城市建设等基础产业和基础设施,以支持和带动民生日用实业的发展,就能使各种实业广泛地、协调地得到发展,形成“万端齐发”之势。

五、农业发展之路

在一个经济落后,农民占全国人口多数的国家中,农业的发展对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来说,既是基础性的问题,又是最困难的问题。

中国有数亿农民,而且农民被束缚于传统的农业生产方法和经营方法为时最久,农业发展问题不解决,工业化所需要的劳动力、商品粮食、原料以及市场等问题就都不能解决。由于农业中产生的收益大部为地租、高利贷所攫走,经济发展所需要的资本也难于积累起来。正因如此,关心中国发展的思想家大多重视农业的发展问题。十九世纪六十年代初,冯桂芳就开始提出了改革某些出口农产品(如丝、茶等)的生产以适应国际市场的需要,还主张采用西方的“农具”(农业机器)以“治生”的主张(46)。七、八十年代,王韬、郑观应等都积极宣扬采用西法“劝农”。这种主张不仅包含技术方面的内容,也有经营方式的内容。“劝农”已不是历史上各王朝下诏、派官劝民农桑那样的对传统农业耕作的督促,而是要根据“通商”即市场的需要改造中国农业,把自给自足的传统农业转变为由市场导向的、生产商品农作物的新式农业。九十年代初,陈炽开始提出了采用西方农业生产制度的主张,主张中国的“拥田数千亩,数万亩”的“富人”(大地主)应仿效英国,经营大农场;只有“数亩数十亩之田”的“农民”(小地主及富裕农民)则应仿效法国组建专业化的小农场。(47)虽然陈炽对农场内部的组织和运作方式未作具体论述,但从他听说的英、法两国的榜样,已可断定这已是一种要求在中国移植西方资本主义农业生产制度的主张。稍后,梁启超提出了一个由“老农”出资本,向“田主”租种土地,雇工生产商品农作物,并将产品全部投入市场的农场经营模式(48)。这已经是一个十分典型的资本主义农场了。这些农业发展思想有一共同点,即都是要用西方农业的生产方法和经营方法来改造中国的农业。如果能够实现,中国维持了几千年的传统农业将发生根本改变,农业发展问题可以得到解决。

但是,这些方案都未提到而且是不愿触及农民土地问题。在当时的中国,土地高度集中,大多数农民没有耕地或耕地不足,被迫租种地主的土地,为苛重的地租和高利贷所困。要采取西方的农业生产方法和经营方法,农民无此能力;地主可凭借土地所有权坐收厚利,也不愿意甚至强烈反对实行农业生产、经营方法的变革。因此,这些方案注定了只能是纸上谈兵,而无补中国农业状况的大局。

孙中山比他的前人和同时人都更重视农业发展问题。他早年的著作,已把“兴农桑”看作当时“有关于天下国家甚大”(49)的三件大事之一。在《上李鸿章书》中,更把“地尽其利”作为自己的四项改革纲领之一,提出了依据西方的农学、使用西方的“农器”,以改革中国传统农业的主张。这和王韬、郑观应等人的劝农、兴农主张是大致相近的。后来,孙中山不断谈论农业的发展问题,所谈的问题也更广泛,更完备。他关于中国农业发展的思想,总的说包括两个方面:农业生产方法的改进和农民的解放。

关于农业生产方法的改进,孙中山认为,中国农民勤劳,但广大人民吃饭问题迄今不能解决,最大的原因是中国“农业不进步”(50)。为了使中国农业进步,他提出要解决七个方面的问题:机器问题、肥料问题、换种问题、除害问题、制造问题、运送问题和防灾问题。而解决这些问题,要在“农学”即现代农业科学的基础上,用新的农业生产方法来增加农业生产。他几十年中念念不忘地关心农业生产方法和经营方法的变革,说明他对中国农业发展的要求是强烈的,说明他对于以新式的生产社会化的农业取代传统的农业的主张是始终如一的。

孙中山的农业发展思想远胜过前人及同时人之处,是他把农民解放作为中国农业发展问题的一个重要方面提了出来。

孙中山走上革命道路之后,很快就提出了土地问题。前面说过,孙中山前期的土地思想主要是从发展的角度提出的,而没有正式提出解决农民土地问题的方案。在孙中山领导的革命势力同梁启超等人的论战中,同盟会的报刊曾提到:实行土地国有后,拥有简单手工农具的农民,都可从国家租种小块土地(51)。这可说是辛亥革命前孙中山等人对解决农民土地问题所提到的唯一具体措施。但是,由于当时孙中山主张的土地国有只是由国家保留照申报价收买土地的权利,而不是全面地把土地收归国家,国家能直接支配的土地有限,而且多是建设用地,不可能充分保证广大农民对耕地的需要,其解放农民的作用是微乎其微的。

孙中山的晚年,把“耕者有其田”正式列入平均地权的土地纲领中,并且论述耕者有其田对解放农民的作用说:“假若耕田所得的粮食,完全归到农民,农民是一定高兴去耕田的。大家都高兴去耕田,便可以多得生产。但是现在的多数生产,都是归于地主,农民不过得回四成,农民在一年之中,辛辛苦苦所收获的粮食,结果还是要多数归到地主,所以许多农民便不高兴去耕田,许多田地便荒芜不能生产了。”(52)

正是在这样的认识下,孙中山把农民解放和改进农业方法并列为中国农业发展的两个方面。

六、中国发展的社会历史前提问题

发展问题主要是经济问题,但又不完全是个经济问题:纵然能在经济方面找到可行的发展途径,没有相应的政治、文化方面的条件,经济的发展是难以成功的,甚至是无从着手的。这个问题对中国发展来说特别突出,特别艰巨。鸦片战争前,中国已在封建专制统治下经历了二、三千年,专制政治的社会基础——地主阶级以及维护专制统治的精神工具——所谓纲常名教,在中国社会中形成了盘根错节,牢固非常的势力。鸦片战争后,西方列强侵入中国,在中国划分势力范围,攫取了种种特权,控制了中国的经济命脉,建立起对中国的殖民统治,并且逐渐把中国的专制、腐败政权变成了对中国实行殖民统治的工具,中国名义上虽然保持独立,实际上却成了列强共同控制和掠夺的殖民地,用孙中山的话说,这是一个比一国单独控制的殖民地更为悲惨的“次殖民地”。辛亥革命后,列强在中国各自支持一定派系的军阀,无休无止地进行内战;或者在中国政府中扶植自己的代理人,以致在中国政府中形成了亲日派和亲英美派之争。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发展是谈不上的。

在孙中山以前,要求发展的人已经不同程度地注意到这个问题。他们的主张总趋向是:希望清政府进行内部改革,成为一个能保持独立自主并实行有利于经济发展政策的政府。十九世纪末康有为等人发动的变法维新运动,是这种思想行动的高潮。孙中山早年也曾倾向于这种自上而下的温和的改革方式。甲午战争前,他上书李鸿章,希望后者支持他实行改革计划就表明了这一点。

但是,孙中山很快就认识到:希望腐败的清朝廷改弦更张,实行自上而下的改革,象日本的明治维新那样是完全不可能的;要为中国的发展扫清障碍,创造必要的社会历史前提,就必须用自上而下的革命推翻清朝统治,建立一个能坚持独立自主和愿意执行发展经济、改善民生政策的新国家。因此,他在甲午战争后数月,就赴檀香山组织了中国近代第一个革命团体兴中会,开始了以武力推翻清朝的革命活动。

孙中山的投入革命活动,和他的许多同代的革命者不同,不止是激于对清政府的腐败和实行民族压迫政策的义愤,也不止是出于对西方民主政治的向往,而是有着为中国发展创造政治前提的明确动机。在辛亥革命后,他曾追述自己进行反清革命的动机说:“能开发其生产力则富,不能开发其生产力则贫,从前为清政府所制,欲开发而不能。”(53)当时,他误认辛亥革命推翻清朝为国民革命已经成功,中国的发展已具备了必要的社会历史前提,所以接着又说:“今日共和告成,措施自由,产业勃兴,盖可预卜。”但是,袁世凯的篡权复辟,各派军阀的割据混战很快使他认识到:虽然皇帝退位,“共和告成”,然而中国的政权仍是一个专制、卖国政权,“产业勃兴”仍然无望。于是,他又投入了反袁、反军阀的革命斗争,继续为创建中国发展的社会历史前提而努力。但是,孙中山也深知中国的腐败专制政权不过是列强对中国实行殖民统治的工具,而这种殖民统治正是中国发展的最大障碍。早在组织兴中会时,他就指出:“方今列强环伺,虎视鹰瞵,久垂涎于中华五金之富,物产之饶,蚕食鲸吞,已效尤于接踵,瓜分豆剖,实堪虑于目前。有心人不仅大声疾呼,亟拯斯民于水火,切扶大厦于将倾。”(54)这就是说,组织兴中会是为了在列强蚕食鲸吞、瓜会豆剖的威胁下拯救民族危亡,振兴中华。同时,兴中会又把斗争的锋芒直接指向清朝廷,指责清朝廷“庸奴误国,荼毒苍生”,压制、束缚了中国人民的力量,才使列强在中国的殖民统治得以横行无忌。二十世纪初的著名革命家陈天华,直称清朝廷为“洋人的朝廷”(55),把清朝腐败政权同列强殖民统治的关系揭露得更是淋漓尽致。

但是,在辛亥革命前,孙中山及其领导的革命力量没有提出废除列强同清朝订立的不平等条约的主张。他没这样做是出于策略方面的考略:希望借此减轻列强对中国革命的敌意,以便集中力量推翻清政府,然后再逐渐通过外交途径谈判修改不平等条约。到他的晚年,他对消除列强殖民统治的重要性的认识更加明确,态度也更加坚决。他强调中国民穷财乏的原因之一,是“受外国经济的压迫”(56)。他又把不平等条约比做“卖身契”,认为辛亥革命“推翻了满清,……但是,卖身契还没有收回,所以现在还要做各国的奴隶。”(57)因此,他提出了“废除不平等条约”(58)的口号,并且把“中国民族自求解放”(59)规定为实现民族主义的要求。这样,孙中山关于中国经济发展的社会历史前提的认识,就达到了比任何前人都更全面,更明确,也更加深刻得多的水平。

孙中山是个伟大的革命家。革命总是以推翻旧政权、建立新政权为任务的。但是,孙中山关心的不仅是取得政权,更关心取得政权后怎样利用新政权来进行建设、发展经济的问题。他认为欧美国家的革命都只是政治革命,而他所要进行的革命则不仅是政治革命,还同时是一个解决经济发展问题,以救贫防不均的社会革命。为了进行社会革命,他主张在新政权建立后,要以新政权为杠杆,自上而下地进行改革,以加速经济的发展。这种改革是自上而下依法进行的,所以朱执信称之为“至秩序至合理之方法”。(60)孙中山反复强调:革命之后必继续之以建设,否则革命自身及革命政权的建立就都失去了意义。他曾说:夫革命之有破坏,与革命之有建设,故相因而至,相辅而成者也。今于革命破坏之后,既无革命之建设,又安用革命之总统为?”(61)

在旧的政治社会制度阻碍生产力发展时,必须以革命来消除这种障碍,为发展创造必要的社会历史前提;一旦革命胜利,革命政权建立,就必须转向“革命的建设”,利用革命所创立的社会历史前提,致力于发展——这就是孙中山对于革命和建设、对于发展的前提和发展的途径的相互关系的认识。

七、从发展的角度重新研究孙中山

孙中山指出了中国发展的两个方面,但在他的生前,“革命尚未成功”,发展的宏图更只能是空中楼阁。

在孙中山以后,关心中国命运的人,一部分致力于中国发展途径的研究:对实业救国论的宣扬和实践、对中国工业化问题的探讨和争论、乡村建设的试验、合作运动的开展等等,这些研究和试验,在许多方面,把孙中山关于中国发展途径的思想向前推进了。另一部分则致力于解决中国发展的社会历史前提问题,前仆后继地进行着反帝国主义、反封建主义的革命斗争,中国革命在全国范围中日益汹涌澎湃地开展起来。

在当时中国的历史条件下,究竟应该首先解决发展途径问题呢?还是集中力量首先解决发展的社会历史前提问题?“在一个半殖民地的、半封建的、分裂的中国里,要想发展工业,建设国防,福利人民,求得国家的富和强,多少年来多少人做过这种梦,但是一概幻灭了。”“政治不改革,一切生产力都遭到破坏的命运”。(62)中国鸦片战争后109年的历史,充分证明了这一论断。

但是,在中国发展的障碍已基本扫清、中国发展的社会历史前提已基本具备的情况下,发展就成了全中国人民必须共同致力的主要任务,找到并实践适合于中国的发展途径就成了迫切的现实问题。对这一点的认识不够明确,转变未能及时,使中国人民在本世纪六、七十年代丢失了一次难得的发展机遇,付出了沉重的代价。历史的经验教训使人们终于真正认识到了发展问题对中国前途和命运的意义,一个中华民族致力发展、腾飞的伟大时代出现了。

孙中山的一生,是为中国革命献身的一生,也是为中国的发展而大声疾呼的一生。他的发展思想,在中国近代的经济发展思想遗产中占着特别重要的地位。在当前时机,重新研究孙中山的发展思想有十分重大的意义。中国当前的发展,在指导思想和制度模式方面,同孙中山当年的设想是不同的;但是,孙中山的发展思想在许多方面无疑都能提供宝贵的借鉴和教益。它的一些基本内容,如中国的发展问题包括发展的途径和发展的前提两个方面;中国的发展首先是“救贫”而“均”的问题只能在发展的基础上解决;要在对外开放的局面下发展自己,要在坚持主权的条件下尽量利用外国的资本、技术、人才和经验;中国的经济发展要以交通、原材料、港口和城市建设等为龙头,带动整个国民经济“万端齐发”;要把工业化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要把国家和个人两个方面的作用和积极性都充分调动起来,等等,在近十余年来的中国建设和发展中,其价值已经明白的显示出来。随着时间的推移,还会进一步为人们所认识。

孙中山重视土地问题。他不仅把土地问题同民主革命中的农民问题相联系,而更主要地是把它看作发展问题的一部分。他主张以土地国有来解决中国发展中的土地问题,而他的国有主张,主要着眼点不在于所有权的形式,而在于所有权的实现——以地价税和土地增值归公来实现土地国有。这些措施实行起来有什么问题,姑置勿论;但孙中山着重从所有权实现的角度考虑土地问题,这对经济发展的意义是绝对不容忽视的。现代中国早已实现了对城市、工矿、交通建设用地的国有,但长期以来,人们对土地国有权如何实现缺乏明确的理论认识(63),也没建立起有效的制度、措施保证。近几年单是各地开发区低价、超低价批售土地使用权,就使国家每年的资产损失达到100亿元以上,想一想孙中山关于少数人垄断土地对社会的危害的论述,能不令人怵目惊心么?

孙中山不是专门的经济学家,他的经济发展思想的产生距今已有百年历史。他的许多分析、论断,在方法上自然不可能是充分合乎科学的,其内容也难免有不完善以至矛盾、错误的地方。他主张大企业国有,但对国营企业如何经营,是直接由官府机构和官吏经营,还是在国有的基础上建设一种符合现代化生产力性质的企业制度?他却语焉不详。他多次谈到中国的人口问题,但基本上未把人口问题同经济发展问题联系起来。在中国这样一个人口居世界首位的国家,人口问题在发展中处于特别重要的地位,是研究发展问题所不容忽视的。

“采葑采菲,无以下体”。研究历史,不能苛求于前人;对孙中山这样一个历史巨人,自然更不应苛求。

注释:

①《海国图志·筹海篇三》

②《上李鸿章书》。见《孙中山全集》(以下简称《全集》),中华书局版,第一卷,第15页。

③《在东京中国留学生欢迎大会的演说》,《全集》第二卷,第533页。

④《建国方略》。见《全集》第六卷,第227页。

⑤⑧(11)《在安徽都督府欢迎会的演说》。见《全集》第二卷,第533页。

⑥《檀香山兴中会章程》。见《全集》第一卷,第19页。

⑦《在东京中国留学生欢迎会的演说》。见《全集》第一卷,第283页。

⑨⑩《建国方略》。见《全集》第六卷,第226页。

(12)《〈民报〉发刊词》。见《全集》第一卷,第288页。

(13)(15)《在东京〈民报〉创刊周年庆祝大会的演说》。见《全集》第一卷,第327~328页。

(14)《在南京同盟会会员饯别会上的演说》。见《全集》第二卷,第319页。

(16)(17)《女子要明白三民主义》。见《孙中山选集》(以下简称《选集》),人民出版社1956年版,下卷,第558及556页。

(18)《在上海中国社会党的演说》。见《全集》第二卷,第521页。

(19)据参加过辛亥革命军事指挥的李六如回忆:他曾对一农民出身的革命军士兵反复宣传孙中山的平均地权及地价税、土地增值归公主张,总不能引起其兴趣;后改讲清政府进关后的民族压迫,才把该士兵激怒起来。

(20)《建国方略》。见《全集》第六卷,第227~228页。

(21)《全集》第六卷,第248页。

(22)(23)《中国问题的真解决》。见《全集》第一卷,第253~254页。

(24)(25)《建国方略》。见《全集》第六卷,第252页。

(26)《民生主义》。《选集》下卷,第765页。

(27)《选集》下卷,第822页。

(28)《选集》下卷,第802页。

(29)(30)《建国方略》。见《全集》第六卷,第377、378页。

(31)《全集》第一卷,第329页。

(32)《中国国民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宣言》。见《选集》下卷,第527页。

(33)(34)(36)《选集》下卷,第810页。

(35)《三民主义之具体办法》。见胡汉民编:《总理全集》(以下简称《胡编》),第二卷,第211页。

(37)《全集》第六卷,第253页。

(38)《全集》第二卷,第520页。

(39)《选集》下卷,第765页。

(40)《全集》第六卷,第398页。

(41)《再复李村农论借外资书》。见《胡编》第三集,第293页。

(42)《盛世危言·商务二》

(43)(45)《对于救国储金之感言》。见《张季子九录·政闻录》。

(44)《中国实业当如何发展?》见《胡编》第一集下,第1016~1017页。

(46)《校邠庐抗议·采西学议》

(47)《续富国策·讲求农学说》

(48)《说橙》。见《饮水室合集·文集》。

(49)《致郑藻如书》。见《全集》第一卷,第3页。

(50)《民生主义》第三讲。见《选集》下卷,第807页。

(51)《告非难民生主义者》。见《民报》第12号。

(52)《选集》下卷,第811页。

(53)《全集》第二卷,第322页。

(54)《全集》第一卷,第19页。

(55)《陈天华集·猛回头》

(56)《选集》下卷,第807页。

(57)《中国工人所受不平等条约之害》。见《选集》下卷,第840页。

(58)《遗嘱》。见《选集》下卷,第921页。

(59)《选集》下卷,第525页。

(60)《朱执信集·论社会革命当与政治革命并行》

(61)《全集》第六卷,第205~206页。

(62)《毛泽东选集》第二版,第三卷,第1080页。

(63)五、六十年代,有的报刊就宣扬过社会主义条件下不存在地租的论调。地租是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的实现,否定地租的存在,就从理论上否定了土地所有权在经济上实现自己的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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