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络企业与股权融资

中国网络企业与股权融资

李博[1]2001年在《中国网络企业与股权融资》文中研究表明互连网(INTERNET)作为二十一世纪的朝阳产业,在全球得到了迅速的发展。网络经济成为带动全球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其爆炸式的发展壮大让世界发生了改变。中国在这次历史性的革命中与世界经济的强国站在了同一个起点。中国网络企业在这次国际竞争中将扮演重要角色,网络行业也必将成为今后中国与世界同步发展的一个行业。网络企业的发展受资本市场的影响很大,1999年网络企业由于受到资本市场的追捧,出现了对网络企业的一轮投资热潮。中国网络企业也在这次国际资本流动中得到了发展和锻炼, 2000年底,伴随互连网公司泡沫在资本市场上的破灭,人们开始重新认识网络企业这个新生事物,网络企业在资本市场上受到了冷落。本文介绍了股权融资的定义、方式和其在融资方式中的地位和传统股权融资及其新发展。其中包括以ADR(American Depository Receipt)为代表的股票存托凭证,以NASDAQ(全美证券交易商协会自动报价系统)为代表的创业版(二板)市场和由风险投资(Venture Capital)组成的创业基金。`针对国内网络企业的现状,论述了中国网络企业的分类和特点以及对资本的需求和中国资本市场的现状分析,提出了股权融资是中国网络企业目前融资的可行的选择,并详细分析了股权融资在中国网络企业中的应用。文章从网络企业的角度,对于金融市场、融资方式、融资组合等进行了分析和论述,提出了一些自己的观点。对于大型网络企业和中小网络企业的股权融资方式进行了分类和总结,为中国网络企业的股权融资提出了系统的融资模式。指出了在目前网络企业的股权融资方式中存在私幕资本、风险投资、股票上市IPO、“衍生”风险投资四种可行的股权融资方式。这其中包括目前广泛在国内网络企业在融资当中已经运用的股权融资方式,也提出了如“衍生”风险投资这样比较特殊的方式,并将网络企业按照不同的分类进行了融资方式选择与条件的分析。详细介绍了私幕资本在中国的发展和对于中国网络公司在建立初期的巨大作用,认为它是网络公司建立初期的主要融资渠道;风险投资的发展历程和其对于网络经济的巨大推动作用,指出中国企业由于中国本土风险投资机制的不完善,所以<WP=6>中国的本土的风险投资十分缺乏,因此中国的网络企业的风险投资来源基本是国外的风险投资公司;股票上市方面,由于中国目前主板市场对于上市公司的要求相对于网络公司而言过高,而二板市场又没有建立,中国网络企业要通过上市进行融资只有通过境外创业板上市;“衍生”风险投资是将国内网络企业作为题材或资本退出的手段,这类风险投资多数在国外同行业投资了某家公司,准备上市。资金的运做人会根据国外企业上市所需要的条件进行选择,将中国的企业作为上市前的融资条件或上市后的资金的运作方向,并完成第二次融资。另外本文对于目前资本市场关于网络公司的“泡沫”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对于网络公司的价值评估和价值发现进行了论述,并探索了网络企业整体评估的新思路。在采用收益现值法对网络公司整体资产进行评估时,不是单纯采用收益法中的贴现现金流量法对网络公司所有的可能收益进行测算评估,而是把网络公司现有的业务和以后投资扩展的业务分别进行评估:用贴现现金流量法评估其现有业务的价值,而用期权定价法确定其投资扩展业务的价值,然后相加得出网络公司的整体价值。同时,本文对于网络企业在运用股权融资进行资本运作时的问题,进行了系统的分析,就中国网络企业在股权融资时的准备工作提出了有益的建议;对于资本的盈利和退出的问题,提出了尽快建立国内二板市场的建议。并通过对国内的着名网络企业搜狐公司的融资案例分析,以及国内小型网络企业21com公司融入“衍生”风险投资的案例介绍,为国内的网络企业今后的股权融资提供了有益的参考。

杨硕[2]2017年在《股权众筹法律问题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以美国《JOBS法案》和《众筹条例》的法律体系为参考对象,从公募和私募两条路径剖析股权众筹规则的结构和功能,通过综合运用比较和规范分析方法,探寻二者差异的本质根源,总结我国股权众筹研究及监管规则设计偏差,从市场现状和立法需求角度出发,提出从现有二分法到公募股权众筹、O2O(Online to Offline)型公募股权众筹以及私募股权众筹叁分法的改革方案和完善对策。本文除绪论和结论外,共分五章:第一章“股权众筹的基本原理”。本章首先对众筹的概念、分类及基本原理进行解读。股权众筹源自于众包和奖励型众筹,由于所筹内容为股权,故又具有证券发行的特殊属性。其次,分析“互联网+”时代股权众筹立法的基础及必要性。互联网技术发展已经对我国传统金融垄断形成挑战,小企业融资和中产阶级投资的双重需求催生了股权众筹这一新型融资模式,为应对中国式“野蛮生长”的互联网金融市场态势,监管政策明确将股权众筹作为新五板市场,以实现普惠金融发展目标。第二章“公募与私募股权众筹的二分法模式”。本章首先对《JOBS法案》中公募股权众筹(《JOBS法案》第叁章)和私募股权众筹(《JOBS法案》第二章)的二分法模式进行解读,此种分类方法是我国监管政策的官方态度,也是本文展开后续论证的逻辑起点。其次,两种模式在解决信息不对称和代理成本方面具有相同的内在逻辑,也因各自面临的核心困境不同,衍生出两套相似但有区别的规则体系。公募股权众筹的核心困境在于解决投资者非理性决策行为,由于该市场中投资者成熟度较低,导致传统信息披露制度无法发挥原本价值功能,故而在制度设计中加入群体智慧理论思维,通过多元化主体构成来平衡个体认知的局限性,形成对发行人较为客观、真实的评价结果,以此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私募股权众筹的本质是通过网络突破了传统天使/风险投资的地理限制因素,在降低运营成本的同时吸引更多投资者,因此私募股权众筹基本沿用传统私募发行规则体系,通过修正部分规则以适应互联网环境需求。本章试图表达这样一个观点:两类股权众筹各自的规则体系是内在逻辑需求的外化,具有专属性特点,不可将其作为股权众筹的通用制度笼统而论。第叁章“公募股权众筹规则的分析与功能解释”。公募股权众筹在国内尚处于理论探讨阶段尚无立法资料可供参考,故本章首先全面梳理了《jobs法案》第叁章以及《众筹条例》的豁免规则、发行规则、中介规则、集资门户额外规则以及其他规定五个方面的内容,并阐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对部分规则进行修正调整的理由。其次,进一步讨论学界目前争议较大的信息披露制度和群体智慧理论两个问题。在信息披露制度方面,囿于公募股权众筹市场的特殊性,导致信息披露制度陷入难以破解的逻辑悖论,这在徒增发行成本的同时也无法避免其变为柠檬市场,因此应合理控制信息披露成本,回归其反欺诈的价值功能,将群体智慧作为信息披露的配套制度,共同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但群体智慧可能走向其反面,即,羊群行为和信息瀑布,为确保群体智慧功能实现,立法增设交流渠道制度对交流信息进行统一监管,以控制发行过程中的恶意欺诈。第四章“私募股权众筹规则的分析与功能解释”。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旨在规范我国私募股权众筹发展,但无论是从逻辑体系亦或是具体规则方面都未能体现出美国《jobs法案》对美国私募发行制度调整的精髓。本章梳理了美国私募发行的制度及原理,在对比新旧规则差异的基础上,进一步解释此次公开宣传和合格投资者制度调整的功能作用。解除公开宣传限制实现了传统私募发行的互联网延伸,这也同时导致自然人合格投资者范围的变化,沿用现有资产标准认定合格投资者时,需要在资产证明、检验方法方面进行适当调整。同时这一变化更加突显出现行合格投资者的制度弊端,相比于修改合格投资者认定标准,利用大数据解决信用中介的信誉资本困局似乎是更为有效的应对措施。第五章“我国股权众筹立法框架与规则构建”。首先,本章基于前文的论述基础,提出适合我国的叁分法立法框架:公募股权众筹、o2o(onlinetooffline)型公募股权众筹以及私募股权众筹。其中,公募股权众筹和私募股权众筹可以依循《jobs法案》的逻辑进行规制,部分规则需要进行本土化修正。而o2o型公募股权众筹则是效仿英国aim经验,以回应我国线上线下融合创新发展政策的要求。其次,在肯定“飞度”诉“诺米多”案成功审判经验基础上,进一步分析《证券法》修改后可能出现的法律适用和裁判逻辑变化,以及缺少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的应对方法。最后,本章认为应修正证券举报人制度来回应互联网时代资本市场监管的特殊需求。

洪少华[3]2008年在《中国企业红筹上市境外重组模式研究》文中研究表明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发展催生了一大批优秀中国企业,这些企业有着非常优良的产品及非常广阔的市场前景,但却因为无法获得必要的资金而阻滞了其实现更大的发展,在国内信用体系和资本市场尚不足以支撑和满足这些企业的资金需求时,越来越多的中国企业把目光投向了国际资本市场。并取得了不小的成功,导致中国概念股在国际资本市场受到热烈欢迎。但是,由于特定的生存条件和法律环境,更多中国企业境外上市过程中也面临着一系列的实际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海外重组过程中。如果不能很好地解决这些问题,企业境外上市就会面临许多困难甚至失败。如何通过对已经成功在境外上市的中国企业及未能成功上市的企业海外重组模式进行深入实证分析,总结出一套科学、合理、合法的海外重组经典模式,为众多中国优秀中小企业走向国际资本市场提供有价值的借鉴意义,是本文的研究背景。本文作者在查阅大量的文献资料及历年关于红筹上市的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在赵健梅导师的倾心指导下,独立进行了中国企业红筹上市境外重组模式研究。作者从红筹上市的历史和现状入手,首先对红筹上市及境外重组的概念进行了界定;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了红筹上市境外重组的几种模式,并结合案例对红筹上市境外重组的要点和难点进行了分析;对历年国家对红筹上市的政策、监管法规进行了梳理,与新近出台的法规政策进行比较分析,进一步创新性提出了新规则下中国企业红筹上市境外重组模式的新思路。

苏德贵[4]2016年在《政府资助、现金持有与企业研发平滑》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世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不断发展,国际竞争愈演愈烈,研发创新作为增强国家竞争力和综合实力的重要途径备受各国政府、企业界以及学术界的密切关注。中国目前正处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以要素驱动为典型特征的传统发展模式业已难以为继,取而代之的将是创新驱动发展模式。研发(R&D)是技术创新的源泉,企业则是创新的主体,因此,确保企业这一创新主体持续、稳定和健康地开展研发创新活动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必然选择。然而,有别于一般的资本投资,研发投资不仅具有投入规模大、回报周期长、不确定性和风险高等显着特征,而且研发调整成本巨大。如何有效地保障企业研发投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避免高昂的研发调整成本是当前一个亟待研究解决的重要现实和理论问题。关于企业研发投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的问题,公司财务学界从“研发平滑”的视角展开了讨论和研究,但相关研究并未涉及政府资助这一重要因素或变量。在不完美的资本市场中,企业研发投资存在溢出效应及市场失灵现象,政府在企业研发创新过程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重要角色。另一方面,学术界关于政府资助与企业研发投资关系的探讨基本上遵循着“诱导效应——挤出效应”的研究框架,采用的分析方法主要是静态分析,未能就企业研发创新的可持续性和稳定发展问题进行深入分析。本研究从研发的固有特征入手,以企业技术创新理论、公共财政理论和融资理论为依据,力图突破“诱导效应——挤出效应”的分析框架,把政府资助作为一种重要的调节因素,纳入研发平滑机制及其效应的研究当中,并重点探讨以下两个问题:第一,在不同的融资约束环境中,现金持有作为一种潜在的研发平滑机制对企业研发投资是否存在平滑效应?如果存在,这种平滑效应对不同类型的研发投资(研发支出)以及在不同所有制的企业中又有何种差异?本文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对现金持有的研发平滑机理进行了理论分析,并以中国高新技术行业的A股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运用动态研发投资模型对现金持有的研发平滑效应进行了全样本和分组样本实证检验。第二,政府资助对企业现金持有的研发平滑效应具有何种作用?其作用机理如何?本文通过逻辑推理以及动态博弈分析,从理论上阐释了政府资助在企业研发平滑机制中的作用及其机理,同时,结合动态面板数据,运用广义矩估计(GMM)以及倾向得分匹配法(PSM)等计量方法,围绕政府资助对现金持有研发平滑效应的直接调节作用和间接调节作用这一核心问题进行了实证分析。本文的主要研究结论如下:第一,在信息对称情况下,由于企业与政府双方的信息是透明的,政府资助可以根据企业实际需求进行安排,政府资助水平的提高会促进企业改善研发平滑管理,提升企业长期绩效。在信息不对称情况下,政府可以通过扩大对不同类别企业的资助差别来提高甄别企业类型的可行性,降低“非研发平滑需求型”企业通过伪装而获取政府资助的可能性;当国有企业与政府的寻租行为引发的成本节约大于寻租行为导致的创新价值损失时,地方政府将有动机维持这种市场分割情况下的关系保护,反之,政府会逐渐改善和调整这种寻租关系,最终企业所有制将表现出创新竞争上的无差异化;进一步,面临强融资约束的企业能更有效地运用自有资源及政府资源进行研发平滑管理,社会效益也会相应得到提升。第二,企业现金持有对其研发投资具有平滑效应。鉴于研发活动具有调整成本高昂的特征,当传统的内、外源融资渠道难以为研发活动提供持续稳定的资金支持时,现金持有作为企业的“资金缓冲池”,能有效地保障长期的研发融资需求。本文的实证结果表明,现金持有与企业研发投资呈负向关系,即现金持有在研发资金充裕时可为将来的研发投资作资金储备,而在研发资金紧缺时可适时释放储备资金,平滑研发支出,同时这种平滑效应在强融资约束环境下更为明显。研究还发现:相对于费用化研发支出,企业现金持有对资本化研发支出的平滑效应更加明显;相对于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现金持有的研发平滑效应更加明显。第叁,在强融资约束环境下,政府资助对现金持有的研发平滑效应具有直接的负向调节作用,即政府资助水平越高,现金持有的研发平滑效应越不明显,政府资助有效缓解了现金持有的研发平滑压力;在弱融资约束环境下,政府资助对研发支出资本化企业以及民营企业现金持有的研发平滑效应具有直接的负向调节作用,对研发支出费用化企业以及国有企业现金持有的研发平滑效应具有直接的正向调节作用。第四,政府资助对企业现金持有的研发平滑效应具有间接的负向调节作用,即政府资助可以通过促进股权与债务融资以及改善企业经营现金流,进而负向调节现金持有的研发平滑效应;并且,相对于弱融资约束环境,在强融资约束环境下这种间接的负向调节作用更大。本文的创新之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本文从“研发平滑”的视角构建了一个关于政府资助、现金持有与企业研发投资关系的新的动态分析框架。以往学术界对政府资助与企业研发投资关系的研究,遵循的是“诱导效应——挤出效应”的研究框架,采用的主要是静态分析方法,本文在以往研究的基础上引入企业研发投资的稳定且持续增长问题即“研发平滑”问题,突破了该领域传统的研究框架和静态分析的局限;另一方面,近年来公司财务学界兴起的“研发平滑”的相关研究,重点在于探讨现金持有等企业研发平滑的机制及其效应,并未涉及政府资助这一影响企业研发投资的重要因素或变量,本文将政府资助引入企业研发平滑机制及其效应的研究之中,拓宽了“研发平滑”的研究视野和思路。其次,本文运用动态博弈模型分析了信息对称和信息不对称两种情况下政府实施研发资助以及企业进行研发平滑管理的动机,揭示了政府研发资助对企业研发平滑管理行为的影响机理,弥补了政府研发资助与企业研发平滑管理相互关系的理论研究空白。最后,本文通过理论分析和实证研究,确认了“研发平滑”视角下政府资助对企业研发投资的作用机制并非独立的平滑机制,而是一种基于其它平滑机制的调节机制;并以中国高新技术行业上市公司为研究样本,结合不同的融资约束环境,系统地考察和检验了政府资助对现金持有研发平滑效应的直接调节效应和间接调节效应,不仅丰富了现金持有与研发平滑研究领域的实证成果,而且深化了政府资助与企业研发投资关系的理论认识。

乔军华[5]2015年在《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环境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活动的影响机制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研究了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环境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活动的影响机制。资本市场作为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重要环境因素,对研发活动是如何起作用的?当前中国的多层次资本市场环境下,这种影响机制的作用情况如何?本文通过理论推衍和实证分析对这两方面的内容进行了研究。本文先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演化发展情况、研发活动及其主要特征等进行考察,进而基于研发投入产出函数指出研发活动的两种投入要素——资金要素和人才要素;随后重点分析资本市场对研发活动的影响机制,建立理论分析模型“要素作用模型”及其引申模型。模型建立之后,本文设计了叁部分实证分析内容:特定行业的案例分析,基于上市公司数据的经验分析,以及国际情况对比研究。最后,本文对研究内容进行了总结并提出建议。论文的主要内容和结论包括:(1)基于研发投入产出函数理论和研发投入要素分析,提出了资本市场对企业研发活动的作用机制模型:“要素作用模型”。在模型中,本文详细探讨了资本市场通过融资促进和人才激励两种作用机制影响企业研发活动的情况,分别在资金约束和股权激励约束条件下分析了企业的最优研发决策问题。在理论分析基础之上,本文还采用实证研究对理论模型的结论进行了验证。本文基于中国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市公司的数据研究显示,企业的研发投资对融资渠道和现金流水平的依赖关系表明企业的研发投资的确具有融资约束现象,而中小板和创业板的设立对缓解企业融资约束状况有一定的积极作用;研发投资与股权激励的经验数据分析表明,有高管股权激励的企业的确有更高的研发投资,从而说明资本市场上的股权激励机制的确是有效的,对研发投资具有促进作用。(2)本文在研发投资决策模型的基础上对多研发主体的研发决策问题进行了引申,采用合作博弈分析方法,解释了研发网络的形成机制和利益分配问题,为企业研发网络理论提出了新的研究视角。在于研发网络的形成机制方面,本文构建了一个网络嵌入博弈模型来刻画新成员参与到原研发网络过程中的博弈关系,引入新成员的研发效率、信息不对称性、对新成员的事前信念叁个影响因素,通过博弈求解分析他们对网络嵌入程度、交易成本两方面特征的影响。结果表明,在研发网络的形成过程中,新成员的研发效率低下、信息不对称都将有损网络嵌入程度,并同时提高新研发网络的交易成本,而对新成员的事前信念则由于误信(misplaced-trust)的存在而对网络嵌入程度、交易成本有着不同的影响。在研发网络的利益分配机制方面,本文基于研发网络节点企业的相对研发效率,定义了研发效率系数,进而建立了一个利益分配的研发效率补偿模型,通过模型求解了该网络博弈的核配置要求条件,并基于博弈的平衡性理论讨论了效率补偿机制的存在性问题。(3)本文对国际上主要国家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情况、产业发展的金融环境特别是资本市场环境进行了比较研究,并基于中国资本市场的实证研究结论分析了中国当前资本市场的发展机会与不足,进而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发展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提出了政策建议。在产业发展方面,建议在政策制定中应充分重视企业的研发活动,重视企业研发网络的成长环境的构建。可以在政策制定中考虑鼓励和支持境外投资企业设立研发机构以带动国内的技术创新,支持建立完善的合作研发机制,鼓励中国企业与跨国公司开展研发合作,同时加快研发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在多层次资本市场环境建设方面,则应该加快构建和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环境,以适应不同层次企业的发展需要;注重发挥资本市场的融资功能和人才激励功能,创新各种金融工具、完善股权激励监管政策;同时,充分发挥市场的信息功能,提高资本市场的有效性,充分发挥其各项功能。

汪红丽[6]2003年在《中国企业债券融资与公司治理实证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为什么中国企业债券市场如此落后?一般认为,中国政府长期实行的管制政策导致了中国企业债券市场停滞不前。本文则从市场化原则出发,从公司治理的新颖视角,运用理论和实证相结合的方法,首次就中国企业债券融资作了系统性研究。 一、首先回顾了资本结构与公司治理关系的理论文献。主要回顾了四种代表性理论:代理成本理论、融资优序理论、控制理论和交易费用经济学理论。其中,代理成本理论从委托代理角度出发,探讨使代理成本最小的资本结构;融资优序理论探讨在投资者和经理存在信息不对称时企业融资方式的选择;控制理论则从企业控制权市场及其争夺入手,解释不同融资方式对企业控制权市场的影响、经理对负债融资方式的偏好以及负债融资的优势;交易费用经济学理论则认为资本结构本质上是可供选择的治理结构。 二、对国际上存在的公司治理与企业融资模式选择的5种匹配关系进行比较分析,包括:美英直接融资倾向与外部监控的匹配;日德间接融资主导型融资结构与内部监控的匹配;东亚家族企业与家族控制的匹配;转型国家国有企业所有者缺位与内部人控制的匹配以及中国企业股权融资偏好、银行信贷融资偏好与关键人控制的匹配。 叁、分析信息不对称条件下企业债券与银行贷款在公司治理机制上的差异。首先,银行体系更多的是通过与企业的“关系”获得内部信息来缓解信息不对称;企业债券市场更多的是通过企业自身主动的信息披露机制以及投资银行、评级机构等信息服务机构挖掘企业公开信息。其次,在银行体系下,银行贷款风险由主办银行控制和监督;企业债券市场的风险监督和控制主体则涉及多方面,首当其冲的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强制性信息披露机制;然后是中介信息服务机构对公开可获得信息的加工、处理;债券持有人可以通过交易、组合投资等手段转嫁和分散风险;此外,企业债券市场价格信息是实时、公开、可获得的信息,其中包含了对企业过去、现在风险和收益的判断,甚至还包括对企业未来收益和风险的美好憧憬或不良预期。最后,在银行体系下,企业与银行之间的契约是模糊的,银行贷款对企业是一种“软约束”;而企业债券契约条款相当明确,当企业违约时,企业会更快地进入清算程序,对企业形成硬约束。 四、分析了中国企业债券融资现状。全面介绍了建国以来中国企业融资制度的变迁,并重点关注改革以来中国企业债券融资的兴衰历程。中国企业债券市场的发展明显落后于其他金融市场以及宏观经济的发展,并且表现出严重的非企业化倾向。目前企业债券市场存在的问题相当多,包括股权融资偏好观念复口大学博_}:学位论文中文摘要对企业债券市场发展的不利影响、监管层对企业债券市场管制过于严厉、“成本劣势”、流动性差、评级滞后等。作者还对未来中国外币企业债券的前景作了预测。 五、从金融市场之间的联动关系,分析中国企业债券融资的宏观制约因素。基于Myers(1 999)的分析框架,作者建立了关于企业债券融资与总量的固定资本形成资金缺口的计量模型。发现国债显着地排挤了企业债;企业优先选择股票融资;银行贷款与企业债券融资是互补关系。 六、从公司治理的角度探索中国企业债券融资的制约因素。以股权集中度、财务杠杆、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来代表公司治理结构和公司治理绩效,并用他们来解释企业资产债券率的变化。我们用%年以来已经发行债券的101家企业作为样本,发现:(l)企业财务杠杆比例越高,资产债券率越低—“风险假说”:(2)企业股权集中度显着影响企业资产债券率,二者负相关—“控制权假说”。此外,对企业债券发行利率的回归检验中,发现企业财务杠杆并不对其产生显着影响,净资产收益率则与其呈显着地负相关关系。 七、对本文的分析作总结,并有针对性地提出发展企业债券的政策建议。作者建议,首先必须正确处理国债与企业债的关系;其次,完善公司治理是壮大中国企业债券市场的根本途径。

岳怡廷[7]2017年在《异质性企业创新投入资金来源差异及其变迁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为探究异质性企业创新投入主要资金渠道及其伴随经济环境波动而产生的变迁趋势,本文基于创新投入对资金来源的敏感度,使用2007年至2015年沪深两市企业数据,研究发现:(1)国有企业创新投入资金主要来源为政府补助,非国有企业则为内部融资;(2)高技术企业创新投入资金主要来源为政府补助,而非高技术企业则为内部融资;(3)随着经济环境波动,2007年至2015年间上市企业创新投入资金主要来源呈现出“政府补助→内部融资与股权融资→政府补助”的变迁趋势;(4)就国内上市企业整体而言,创新投入的主要资金渠道则为政府补助,并且当创新投入主要资金渠道波动时,企业主要依赖内部融资进行平滑,其次则依赖股权融资,而债务融资并不能产生平滑效果,此外,本文还发现,在融资约束程度较高的企业中,上述平滑效果更为明显。上述结论表明企业创新投入资金主要来源因企业性质不同而存在差异,并且当外部经济环境不佳时企业倾向于使用政府补助开展创新活动。同时也表明这表明政府补助在近年来国内企业的研发投入增长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并且企业可通过优化资金渠道次序而使创新投入更优。此外,本文结论亦是对融资优序理论的拓展与补充,表明该理论在异质性企业与差异化经济环境中适用性不同。

程霖, 周艳[8]2018年在《近代中国家族企业代际传承与“泛家族化”股权融资思想》文中认为"泛家族化"股权融资思想对于家族企业的代际传承有着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但现有研究关于股权融资在我国家族企业代际传承中的潜在作用尚未形成统一认识,更是甚少涉及理论和思想层面的分析。文章从经济思想史的角度,系统地考察了近代中国"泛家族化"股权融资思想的渊源、理论体系和制度设计,以及这一制度思想在家族企业代际传承中的作用机制与影响。研究发现:(1)近代中国的股权融资思想是在学习西方先进经验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但最终促使"泛家族化"股权融资思想的形成是中国传统文化在股权融资思想上的泛化。(2)中国情境下的家族企业代际传承面临着诸多障碍,而"泛家族化"股权融资思想能够为破解这些障碍提供思路。(3)近代中国"肉烂锅里"的股利分配制度、"差序格局"的股权结构制度和"亲缘网络"的股权治理制度,是在家族"一体化-差序化-网络化"的思想基础上建立的,能够有效降低传承过程中的各利益主体的代理风险。文章不仅为我们认识近代中国"泛家族化"股权融资思想提供了一幅较为完整的图景,而且也为当前的家族企业实现代际传承提供了历史借鉴。

柴玉珂[9]2016年在《基于财务契约理论的融资结构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已经取得的一系列成就令世人瞩目,而“互联网+”等新时期发展背景的呼唤,对企业产生了更为深远的影响,这种影响是全面、深刻的,并且在空间上由消费领域延伸至生产领域。目前,创新已成为新时期的主题,公司在区域性竞争中也开始积极思考和探究自身的增长路径,无疑,创新驱动行为成为公司加速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长期以来,从国家发展来看,国家更加重视公司创新活动,其中推动创新的关键之一就是研发投资。近年来,我国的研发投资规模和强度不断增加,同时带动了企业的研发投资,据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全年研发投资经费支出14220亿元,比上年增长9.2%。从活动主体看,企业R&D经费支出为10060.6亿元,比上年增长10.9%,在总额中占比达到77.3%,由此可见,企业是研发投资经费支出的主体。我国公司在促进核心竞争力的过程中,需要把自身的创新能力以及新产品和新技术的开发能力进一步挖掘,并且要建立相应的目标,促进公司生产运营效率和效果,在创造、布局和运用上积极强化,真正把其技术创新的优势竞争力转移为现实的核心生产力。在决定创新的众多因素中,融资结构是其中重要的因素,它是企业创新融资的结构来源、关系到创新投资决策、并对创新绩效发展产生影响。不同的融资结构在财务契约理论的基础上,缔约形成了相应的相关利益主体,例如股东和债权人、股东和经营者、控股股东和小股东等等。公司不同的融资来源,如债务融资和股权融资用于研发投资行为,在不同的相关利益主体之间,例如所有者和债权方,还有所有者和经理人员所追求的公司目标具有异质性,所有权集权也会导致委托代理矛盾,会阻碍企业创新活动;债务结构中契约形成的资本成本等也成为企业创新的障碍,上述提到的矛盾冲突进一步加剧了企业投资行为的非效率性。不同经济主体之间关系的扑朔迷离,使融资结构对创新活动及其绩效的影响变得更加复杂。为了更好地把公司创新活力激活,从根本上推动企业的创新行为,积极探究融资结构对公司研发投资活动和创新绩效的作用机理是非常重要的,从而更好地解决公司在创新活动中遇到的问题。已有的相关研究中,针对融资来源形成相应融资结构影响公司研发投资活动的探讨进行地如火如荼,但是在各种学术争鸣中,并没有形成统一的研究结果。因此,在我国新兴资本市场背景下,对融资结构影响企业创新活动,进而影响创新绩效的深入研究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概括起来,现有的研究较多地关注如下几方面的问题:融资结构如何影响公司财务绩效,在新形势的要求下,更多学者开始聚焦公司创新绩效;其热点为融资结构作用于研发投资活动的效应上;以及融资结构异质性作用于公司创新绩效的效应。在现有研究的基础上,本文挖掘出财务契约理论的基础涵义,把相对独立分散的论题有机融合,形成相互的联系。基于财务契约理论视角下融资结构与创新活动的关系,即在整体理论背景下,从融资源头出发,探索其资金的何去何从;在资金使用过程中,其研发投向成为了本文关注的方向,思考其如何受到筹资比例的影响;接着,探索资金的来源和创新用途的使用中,对公司创新绩效又会形成如何作用的机理等。在以上问题的反复思考和斟酌中,本文从以下叁个核心方面进行了研究:首先,探讨企业融资结构如何影响其创新绩效;接着,展开筹资比例对公司研发投资作用的分析;最后,基于前述探究,展开筹资比例与研发投资交互项影响公司创新绩效的研究。经过认真思考和反复斟酌,论文具体内容如下,在选题背景和意义、研究框架、研究方法界定后,基于理论基础展开了深入的分析,并以国内外文献综述作为研究的重要沉淀;围绕我国创业板上市公司融资结构进行近几年的数据描述统计;然后,以财务契约理论作为基础,展开了对融资结构影响公司创新绩效的作用机理分析;在经验分析研究设计中,以样本公司为例,在1177家创业板上市公司的经验检验中,应用概念框架推出假设,得到研究结论;最后从筹资比例优化视角下对提高公司创新绩效归纳出了相应的策略。根据这一思路,进行了论文的潜心研究,得出主要结论如下:第一,债务融资水平与企业创新绩效正相关,契约的硬约束提高了其监管机制,而且债务的税盾效应发挥了作用;股权集中度与企业创新绩效负相关;股权制衡度与企业创新绩效正相关。股权集中度越高,其剩余索取权也较高,获取私利会给公司带来损失,从而不利于企业取得创新绩效。股东制衡力越强,形成的对控股股东的制衡力越大,能够降低控股股东相关关联交易形成私利侵占行为,从而有利企业创新绩效。第二,负债筹资结构中资产负债率数值越高,研发投资强度越低。公司资产负债率越高,其资金使用代价也增加,而研发投资强度的不确定性影响公司研发行为,从而公司研发投资行为减少。股权集中度变量与研发投资强度变量的回归系数为-0.0001。股权制衡度变量与研发投资强度变量的回归系数为0.001,前者值越大,研发投资强度值也越大。第叁,研发投资对企业创新绩效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在模型中进一步使用负债水平和研发投资强度的交叉项,发现债务融资规模下投入研发强度越高,企业创新绩效越好,融资结构通过研发投资交互作用对创新绩效产生重要影响。本文的研究目标在于基于财务契约理论视角全面系统审视融资结构对企业研发投资以及创新绩效影响的作用机理,从融资、投资和企业绩效体系方面丰富和拓展了企业创新战略,为企业创新活动实践的融资结构选择和优化提出了建议,提升企业的创新水平。本文有以下几方面的创新之处:第一,从企业创新绩效的视角,结合财务契约理论,探讨了不同的融资结构比例通过研发投资的决策来影响创新价值。目前国内文献中的研究视角多为一个维度的单一影响环节,即研究融资结构对研发投资的影响,或者定位到融资结构对企业财务绩效的影响视角。本文基于研发投资的创新性投入与产出的关系,并从融资源头上展开了全新整体视角的探索。第二,构建“融资结构如何影响研发投资”、“研发投资如何影响创新绩效”和“融资结构通过研发投资作用于创新绩效”叁个紧密联系的问题的理论模型,内容上形成企业完整的财务活动间的逻辑关系。实证检验了融资结构对创新的影响,高度契合了“互联网+”背景下以创新驱动视角讨论中国企业内部治理结构的现实需求。第叁,应用财务契约论的观点来分析融资结构影响研发投资,应用微观经济学的博弈论方法进行进一步分析。根据这些理论,创新会受到外部融资的影响,不同的融资结构影响企业的研发创新策略,从而影响创新绩效。

刘坪[10]2014年在《不同类型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融资方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随着“走出去”战略的进一步实施,中国企业参与海外并购的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海外并购通常需要大规模的资金支持。海外并购的最终完成,很大程度上依赖于是否有通畅的融资渠道、可控的融资风险,以及优化的融资方式。能否用好融资工具,成为企业海外并购能否成功的重要因素之一本文通过分析国内外学者对于并购融资、海外并购融资以及不同类型企业融资方式的研究成果,发现国内对于海外并购融资方式的研究大多是零散、粗略、宏观的分析,微观方面的研究依然薄弱,对于企业并购融资活动缺乏现实的指导作用。本文以融资基础理论、内部资本市场理论、企业金融成长周期理论以及信贷配给理论为基础,以内源融资、债务融资、权益融资、混合融资等融资方式在海外并购融资中的运用现状为依据,重点从10家不同类型企业海外并购融资的案例出发,分析其具体的融资过程和融资工具的运作。从企业组织形式、性质、是否上市、企业规模等方面对相关案例企业进行对比分析和分类研究发现:大型上市企业集团可以利用内部资本市场,并且通过海外子公司搭建融资平台和集团内的上市企业获得更广泛的资金来源;国有企业在银行信贷上往往具有融资优势;而民营企业资金来源方面存在更多的限制,可以运用以项目换资本、引入私募基金等方式充分发挥融资的灵活性;不同规模和发展阶段的企业面临不同的融资约束,中小企业或未完成上市的企业集团,融资渠道往往较为狭窄,大部分依靠自有资金完成并购融资,限制了其海外并购规模的扩大。总体来说,不同类型的企业在海外并购的浪潮中,应结合自身条件和优势,积极拓宽融资渠道。本文希望通过理论和案例实践相结合的研究,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融资提供有益的理论和现实指导。

参考文献:

[1]. 中国网络企业与股权融资[D]. 李博.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1

[2]. 股权众筹法律问题研究[D]. 杨硕. 吉林大学. 2017

[3]. 中国企业红筹上市境外重组模式研究[D]. 洪少华. 北京交通大学. 2008

[4]. 政府资助、现金持有与企业研发平滑[D]. 苏德贵. 华南理工大学. 2016

[5]. 中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环境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研发活动的影响机制研究[D]. 乔军华. 上海交通大学. 2015

[6]. 中国企业债券融资与公司治理实证研究[D]. 汪红丽. 复旦大学. 2003

[7]. 异质性企业创新投入资金来源差异及其变迁研究[D]. 岳怡廷. 东华大学. 2017

[8]. 近代中国家族企业代际传承与“泛家族化”股权融资思想[J]. 程霖, 周艳. 财经研究. 2018

[9]. 基于财务契约理论的融资结构对企业创新绩效的影响研究[D]. 柴玉珂. 东华大学. 2016

[10]. 不同类型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融资方式研究[D]. 刘坪. 北京交通大学. 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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