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营企业的工资越来越难挣了,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私营企业论文,挣了论文,工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私企工资第一次远远低于国有和集体
根据国家工商局调查的数据,我国私企雇工2003年全年平均工资加奖金加部分企业给予的分红,总数是8033元。而同年全国国有国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是14577元,集体单位在岗职工为8678元。在以往调查中,私企雇工工资总是比国营企业低,但国营单位工资比私企不超过1.2倍,而现在却超过了1.8倍,而且第一次发现私企工资低于集体企业。
为了纵向比较,作者又查看了工商联调查数据,由于其中私营经济代表性人士较多,企业雇工平均工资较高,为9043元,但仍低于当年国营企业工作水平,也低于2002年第五次私营企业抽样调查的雇工平均工资10250元。
从表1看,雇工工资并不一定与企业资本规模成正比,也就是说私企越大并不一定给出的工资就越高,这一点突出表现在资本千万元级的私企雇工工资比小一些的私企工资反而更低。而亿元以上的企业由于从事高科技行业较多,工资较高。
表1 2004年雇工平均工资(元)
企业资本规模 全年工资、奖金、分红
100万以下8118
100万~1000万8105
1000万~1亿 6817
1亿以上 12752
合计 8033
在各种行业中,科研技术行业的工资最高。虽然在调查样本中有一家金融保险业企业,其雇工年工资为25000元,但因为仅此一家,样本单位数过少而未被列入表2中。制造业是私企最集中的行业,工资还算比较高,这可能与当前技工的普遍比较缺乏有关。在调查中发现,另两个私有企业比较集中的行业——商业餐饮业和建筑业,雇工的工资都很低,月工资一般在500元以下,出现这种情况与这些行业技术要求不高,以熟练工为主有关。
表2 各行业私营企业雇工年工资(元)
行业雇工年工资
农林牧渔8382
采掘业 7494
制造业 9442
电力煤气3879
建筑业 5571
交通运输7322
商业餐饮业 5661
房地产 6141
社会服务7650
卫生体育9438
教育文化9795
科研技术24030
其他8830
合计8033
企业参保率太低
按照国家统一规定,不论何种所有制企业,都要为职工缴纳三项社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私营企业也必须为雇工投保,但私企参加医疗保险的仅为被调查企业的33.4%,参加养老保险的仅为38.7%,参加失业保险的仅有16.6%,而且,这些企业并不是为长年雇佣的全部工人投保,而仅仅为很少量雇工(一般是企业想长期雇佣的技术工人,或者是企业主的近亲、亲戚等)投了保(见表4)。这样,即使是为职工投了社会保险的私有企业,其参加医疗保障的雇工仅占被调查企业全年雇佣工人总数的14.5%,参加养老保险的为22.7%,参加失业保险的为6.0%,比例相当低。这对于雇工来说是非常不利的,一旦有伤病,一旦被解雇,将得不到任何法定的社会支援,而在他们丧失劳动能力之后,又会成为家庭或社会的负担。
表3 2004年私营企业劳保费用(元)
企业资为每个雇工
本规模支付劳保费用
100万以下 448
100万~1000万 509
1000万~1亿
375
1亿以上
529
合计 439
参保率低有多方面原因,主要是社会保险制度有待完善,例如现在到东部打工的大量是中西部流出的劳动力,但个人账户无法在地区、省之间转移支付,这就影响了他们要求参保的积极性。另外,由于工人现在还年富力壮,疾病较少,离衰老还远,还考虑不到后顾之忧,而现在的工资又很低,因此更着重的是眼前的收入,对保险的关注程度还不够。雇工流动率很高,也影响企业主投保积极性。但勿庸置疑,企业主不愿意投保,主要还是从节约劳动力成本、追求利润的动机出发。以损害雇工利益而得一时之利,归根结底,将不利于调动工人劳动积极性,不利于稳定劳动力,从长远来说对企业是不利的。
私营企业中集体合同签约率仅为29.1%
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必须与雇佣的工人签订劳动合同,但在私企中签了合同的雇工仅为64%,这就使雇工的劳动权利得不到法律保障,一旦发生工伤事故或出现有关劳动报酬、劳动条件、劳动时间的争议,雇工将陷于极为不利的境地。目前相当普遍出现的现象是,雇工被欠发工资、雇工很难讨薪甚至想离开都离开不了(许多雇工在入厂时被要求交抵押金、甚至被收缴身份证),其中一个原因就是企业主不和雇工签订劳动合同,雇工在企业里得不到受《劳动法》保护的承诺。
按照《工会法》的规定,“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但目前在私营企业中集体合同签约率仅为29.1%,而且多数还是原国营企业改制而来的私营企业,延续了原来的工会设置和功能。
在私营企业建立工会,不但是《工会法》的要求,而且是做到“劳资两利”的必要途径;发展生产、壮大企业,不仅是企业主的目的,也是工人的希望所在。已经建立工会的企业,不但工人工资较高,企业的税后利润更高。企业经济效益好是多方面努力造成的,但是事实已经说明,工会的存在,确实是伴随着双赢结果的。
表4 2004年企业为雇工投保情况(元)
企业资本规模 医疗保险 养老保险 失业保险
为雇工投 为每个投 为雇工投 为每个投 为雇工投 为每个投
保占雇工 保雇工支 保占雇工 保雇工支 保占雇工 保雇工支
总数比例 付保险费 总数比例 付保险费 总数比例 付保险费
(%) (元)(%)
(元)(%)(元)
100万以下7
87820 1048 2
619
100万—1000万6
60718 1543 2
383
1000万—1亿 9
1467
12 1623 1
243
1亿以上 7
35537 1072 1
299
合 计
8
85818 1273 1
382
“以人为本”也是企业发展的基础
从2003年起,珠江三角洲、福建、浙江一些省市,出现了招工困难的怪现象,这在一个资本稀缺而劳动力充裕的国家里,是多年来从未遇见过的。这和工人工资偏低有很大的关系,虽然这种“民工荒”是在一个时段内,仅在一些地区出现的局部的暂时的现象。但它,至少应该敲起的警钟是:一个地区的经济繁荣如果长期以牺牲劳动为代价,不能使劳动和资本共享经济增长的成果,势必会造成新的社会问题,最终会影响经济的增长,更会影响这个地区的社会经济协调发展。当前在私营企业中,同样存在着长期工资水平停滞,甚至还有所下降的现象。此外,在许多私企中还有劳动时间过长、劳动条件恶劣的现象,而未按规定为职工参加社会保险则更是普遍存在的。今天的工人逐渐开始“用脚”来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或者频频跳槽,选择去那些工资、条件相对好一点的企业,或者不到某些地区打工,甚至从总量上减少外出打工。
表5 企业签订劳动合同雇工比例(%)
企业资本规模和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雇工占全体雇工比例(%)
100万以下59
100万-1000万 60
1000万—1亿 63
1亿以上 66
合计 64
工人、农民都是理性人,都会在比较利益中做出理性判断、理性选择。因此私营企业主也应该认识到适当改善雇工的劳动状况、增加雇工的经济利益是必须要做的,归根结底,对企业是有利的。“以人为本”并不仅仅是执政党科学发展观的基础、提高执政能力的根本方向,也是企业家发展企业的基础、提高管理能力的根本方向,在本企业内协调好劳资关系是今天私营企业主和社会其他阶层成员和睦相处的最重要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