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商业街消防安全疏散设计研究论文_刘静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北京市 100013

【摘 要】近年来,地下商业街消防安全疏散设计得到了业内的广泛关注,研究其相关课题有着重要意义。本文首先对相关内容做了概述,分析了《建规》和《人防》在地下商店安全疏散消防设计上的区别,并结合相关实践经验,通过实际工程实例,对地下商业街消防安全疏散设计展开了研究,望有助于相关工作的实践。

【关键词】地下商业街;消防;安全疏散;设计

1前言

作为一项实际要求较高的设计工作,地下商业街的消防安全疏散设计有着其自身的特殊性。该项课题的研究,将会更好地提升对消防安全疏散设计的分析与掌控力度,从而通过合理化的措施与途径,进一步优化该项工作的最终整体效果。

2概述

地下商业街是近些年经济高速发展,这是用地越来越紧张的情况下产生的,是城市经济快速发展与城市商业用地高度紧张的矛盾产物,更是城市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的重要形式之一。地下商业街发展于20世纪80年代,最初仅存在于全国一线城市、省会城市,并大多结合人防工程。当时国家各种规范对于地下商业街的防火要求不完善,几乎每一个大型地下商业街的消防设计都依赖于性能化设计和专家评审。经过十多年的发展,地下商业街已经遍及全国各地。《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以下简称《建规》)和《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098-2009(以下简称《人防》)对地下商场进行了防火设计要求,大量的二、三线城市也开始利用人防工程建设大小不一的商业街。与此同时,地下商业街在成为商业发展的新宠儿时,也不得不看到地下商业街的火灾危险性和灭火救援难度。

地下商业街由于其封闭性强,安全出口少,内部通道的人流密度大,一旦发生火灾将产生比地上建筑更为严重的后果,火灾时烟气危害将更为严峻,因此地下商业街的烟气控制和人员疏散研究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关注。尤其是在人员疏散方面,国家规范规定可以利用下沉式广场、防火隔间、避难走道、防烟楼梯间等几种形式进行防火分隔,保证人员能迅速的进入相对安全区域。本文结合工程实际,分别应用《建规》和《人防》对地下商场进行消防设计,从中比对不同规范对地下商业街消防设计方面规定的差异。

3《建规》和《人防》在地下商店安全疏散消防设计上的区别

3.1《建规》中对地下商店安全疏散的消防设计仅涉及第5.3.13条、第5.3.12条和第5.3.17条,涉及疏散的主要内容为:当地下商店总建筑面积大于20000m2时,应采用不开设门窗洞口的防火墙分隔。相邻区域确需局部连通时,应选择采取下列措施进行防火分隔:(1)下沉式广场等室外开敞空间。该室外开敞空间的设置应能防止相邻区域的火灾蔓延和便于安全疏散。(2)防火隔间。该防火隔间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在隔间的相邻区域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3)避难走道。该避难走道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人防》的有关规定外,其两侧的墙应为实体防火墙,且在局部连通处的墙上应分别设置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4)防烟楼梯间。该防烟楼梯间及前室的门应为火灾时能自行关闭的常开式甲级防火门。(5)地下商店和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室),当地下层数为3层及3层以上或地下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大于10m时,应设置防烟楼梯间;其他地下商店和设置歌舞娱乐放映游艺场所的地下建筑,应设置封闭楼梯间。(6)商店的疏散人数应按每层营业厅建筑面积乘以面积折算值和疏散人数换算系数计算。地下商店的面积折算值不应小于70%。疏散人数的换算系数地下一层为0.85人•m-2。疏散走道、安全出口、疏散楼梯和房间疏散门的每100人的净宽度: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不超过10m的地下建筑为0.75m;与地面出入口地面的高差超过10m的地下建筑为1.00m。

3.2《人防》中对地下商店安全疏散的消防设计涉及第3.1.6条、第3.1.7条、第3.1.8条、第4.1.3条和第5章。《人防》对地下商店的安全疏散进行了严格的要求。与《建规》不同的地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下沉式广场、防火隔间、避难走道进行了《建规》中没有的详细规定。下沉式广场内疏散区域的净面积不应小于169m2、不同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式广场安全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13m。广场应设置不少于一个直通地坪的疏散楼梯,疏散楼梯的总宽度不应小于相邻最大防火分区通向下沉式广场计算疏散总宽度。(2)《建规》是针对某一层来计算疏散宽度,而《人防》就明确只针对每一个防火分区,可以利用通向另一个防火分区的疏散门作为第二安全出口。相对来讲,《人防》要求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要比《建规》少很多,疏散宽度小。(3)当防火分区面积按2000m2来划分时,《人防》要求内部装修材料全部应为A级,而《建规》只要求顶棚、墙面、地面为A级装修材料。(4)《人防》明确防火分区建筑面积大于1000m2的商业营业厅,设置通向室外、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间或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个数不得少于2个,且不应小于本防火分区需要的安全出口总宽度的70%,而《建规》中不管防火分区面积是否超过1000m2,都只需要至少有一个直通室外的安全出口,只要总宽度满足疏散要求即可。也就是说满足《建规》总体疏散宽度的情况下,存在有的防火分区疏散宽度不足的情况。(5)对于地下商店设置楼梯间的形式及商店的疏散人数、疏散宽度,《人防》和《建规》的计算方法和换算系数是一致的。(6)《人防》中规定疏散楼梯总宽度可包括疏散楼梯宽度和90%的自动扶梯宽度,而在《建规》中不计算自动扶梯的宽度。

4工程实例计算

4.1工程基本概况及参数

本工程为某地下商业街工程,总建筑面积为24071m2。工程分为南北两区,北区为地下一层,建筑使用功能为商业;南区为单建人防工程,地下两层,使用功能地下一层为商业,地下二层为小型汽车停车库,采用倒进顺出垂直停车方式,停车位247个。工程总占地面积15100m2、商业建筑面积14389m2(北区5580m2,南区8809m2),负二层建筑面积9179m2。北区建筑高度-6m,南区建筑高度-9.6m。防火分区及设置:本工程共设置14个防火分区,15个直通室外人员出入口及两个汽车出入口。其中北区设置4个防火分区,8个直通室外人员出入口;南区设置10个防火分区,7个直通室外人员出入口。

4.2基于《建规》的计算

以北区第1防火分区为例计算如下:北区为非人防区域,应依据《建规》进行消防设计。

北区是利用下沉式广场的室外开敞空间的措施进行防火分隔。下沉广场建筑面积约800m2,宽为9m,长约为90m。4个防火分区分别开向下沉广场两个安全出口,借用通向另一个防火分区的门做第二安全出口。北区第一防火分区建筑面积为1367m2,所需疏散宽度为1367×70%×0.75/100×0.85=6.1m。实际设计疏散宽度为3.6+3.6+1.5=8.7m。由于每个防火分区直通下沉广场的疏散宽度已经满足要求,所以北区整体负一层疏散宽度也是满足要求的。但是下沉广场通向地坪的宽度为12m(不计算扶梯宽度),不满足负一层整体疏散宽度24.4m的要求。若依据人防规范,每个防火分区的疏散宽度满足要求,下沉广场通向地坪的宽度为12+4×90%=15.6m(计算扶梯宽度),满足最大防火分区疏散宽度为6.1m的疏散要求。

4.3基于《人防》的计算

以南区第10防火分区为例计算如下:南区地下一层为人防区域,应依据《人防》进行设计。第5~11防火分区的安全出口开向避难走道。最大防火分区为第10防火分区,有两个直通避难走道的安全出口和一个直通室外的疏散楼梯,建筑面积1671m2,有效面积为1339m2,需要的疏散宽度为1339×70%×0.75/100×0.85=5.98m,实际设计疏散宽度为4.5+1.5=6.0m,满足疏散要求。避难走道的净宽为10m满足最大防火分区的疏散要求。

5结束语

综上所述,加强对地下商业街消防安全疏散设计的研究分析,对于其良好设计效果的取得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在今后的消防安全疏散设计过程中,应该加强对其关键要素的重视程度,并注重其具体设计实施方案的协调性。

参考文献:

[1]黄镇梁,陈远博.超大规模商业建筑防火设计的研究和实践[J].建筑学报.2015(10):60-62.

[2]黄德祥,阳世群.建筑防火性能化评估设计若干问题的分析[J].消防科学与技术.2015(02):115-116.

[3]欧阳浩,钟绍华.浅析大型超市和室内市场的防火设计[J].攀枝花学院学报.2014(09):88-89.

论文作者:刘静

论文发表刊物:《低碳地产》2016年6月第1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6/1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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