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若干问题探讨--对山西鼎乡县、临汾地区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的调查_农民论文

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若干问题探讨——对山西省定襄县、临汾地区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的调查,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定襄县论文,临汾论文,山西省论文,民间论文,农村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商品经济迅猛发展,在我国农村出现了各种各样的社会化服务组织,其中,民间合作服务组织特别引人注目。它的作用如何,它的产生和发展具有哪些规律性,国家对其发展应当采取何种政策等等,都是非常值得研究的课题。为此,我们对山西省定襄县和临汾地区的社会化服务情况作了一次调查研究。

定襄县是山西省社会科学院经济所的农村社会化服务试点单位。到目前为止已建立八个民间合作服务组织,有以县农科所为基础建立的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和绿色食品协会,以县种子公司为基础建立的种子协会和小宗杂粮协会,以村食品公司为基础建立的熟肉食品加工协会,由农民技术员牵头建成的高丰瓜菜种子研究所,以县水利局为基础成立的县水产协会,以锻造业生产者联合为基础建立的锻造工业协会和以15个各种农产品加工厂为基础联合成立的县农副产品加工业协会。

临汾地区是山西省农业区划委的社会化服务试验点。共有四个民间合作服务组织:洪堡村农民服务协会,下设蔬菜、养鸡、农机、果树、企业、科技六个专业协会;小榆乡农民企业服务协会,是以农民自发联合为基础建立的,下设冶铁、焦化、采掘建材、交通运输、商贸流通五个专业协会;李曹镇农民果菜生产服务协会和以乡汽车队为基础建立的屯里乡农民运输服务协会。

一、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的起因

(一)从生产者角度看,它是农村商品生产者进入新的生产领域,增强原有产品市场竞争能力的客观要求。

首先,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农村一些新的生产部门被陆续开发出来,这些生产部门商品率高、效益好,吸引着越来越多的农民,如养鱼、肉鸡、蛋鸡饲养、蔬菜生产、制种及生产绿色食品等等。在这些新领域从事生产和粮食等传统生产部门不同,要求农民必须掌握相应的新技术和市场销售信息。但是,一家一户的农民经济力量有限、信息闭塞,难以通过自己的力量去获得。因而,他们迫切需要有一种服务组织来满足他们进入新生产领域的信息、技术需求,各种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就是由此而生的。

其次,对于一些原有产品生产者而言,由于市场竞争日益激烈,迫切需要后续服务以增强其市场竞争能力,保护自身利益。以定襄县的锻造业为例,全县锻造企业分布在六个乡,很多企业只有一部锻造锤,生产规模很小。这些小型分散的企业力量较弱,难以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取胜,靠竞相压价占领一点市场的情况很多,使同行业者蒙受很大的经济损失,也更加剧了其在市场竞争中的劣势,因而迫切需要产品的销售服务以避免同行间不必要竞争造成的损失。另外,从李曹镇的情况看,发展苹果生产若没有苹果储藏服务,农户每公斤苹果少收入2元钱,全镇每年将有40万元左右的利益流出。因此果农需要水果储藏、加工、销售等服务以减少利益外流。这些原有农产品生产的进一步发展,要求必须有相应的后续服务,但一家一户的生产者却无力提供,因此农民必须组织起来搞合作服务。

最后,无论是在新生产领域还是在原有生产领域从事生产,欲扩大生产规模都必须有相应的社会化服务作后盾。否则,一家一户“小而全”的生产方式,扩大生产规模几乎是不可能的。

(二)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者的要求。

第一,原有计划经济条件下建立的许多服务机构,已经难以适应今天市场的环境条件。例如定襄县农村三级科技推广网的龙头——县农科所,过去是靠行政拨款维持的,吃的是大锅饭。现在被推入市场经济中,要靠自己从为农民提供服务中获得收入。服务工作做得好,收入多,否则难以为继。因此,许多原有的农村三级科技推广网出现网破、线断、人散的局面,50%的村级科技推广组织陷于瘫痪。面对这种状况,农科所除了进行自身的改革,别无选择。这正是县农业技术推广协会得以产生的动因。

第二,随着市场经济不断发展,小农户与大市场的矛盾日益尖锐,使得农民急需借助各种中介组织提供的服务进入市场。适应这种需求,农民中的一些能人,主要是有知识、懂技术、信息较灵通的农民,便发挥个人特长牵头搞服务。如定襄县神山乡师家湾村农民技术员兰秀林创办的高丰瓜菜种子研究所,这个服务组织主要为农民承揽瓜菜制种业务,并提供相应的技术指导。它一头连着种子市场,一头牵着300多个制种农户,成为农户进入市场的有力中介。由于提供制种服务效益很好,兰秀林提供制种服务的积极性也非常高,参与这项服务的人员和被服务的农户数量都在不断增加。

第三,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市场农业的发展,要求政府改变过去那种开会发动、检查监督、行政命令的工作方法,而把工作重点放在为农业提供服务上来。定襄县水利局正是在这种形势下,积极扶持定襄县水产协会的建立和发展。由县水利局局长担任协会的理事长,水利局水产站站长担任协会的秘书长,从水利局分流出一部分人员从事饲料厂和水产商店的管理等工作,为水产品养殖户提供服务。

最后,地区、县政府的推动也是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产生的原因之一。定襄县作为山西省农村社会化服务的试点,县政府在省社科院的帮助下,借鉴日本农协经验,聘请专家作顾问,组建定襄县农业社会化服务联合协会,指导、推动各专业服务协会的建立。临汾地区农业区划委在农民服务协会试点工作中也起到了很大的推动作用,他们深入调查摸底,择定试点单位,制定试点方案,组建领导机构,抓宣传教育,引导农民入会。

(三)农民专业技术合作协会是在其他服务组织未涉及到的空白领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

当前,国营、集体和个人服务组织大都各有所重。农资供应服务主要由供销社、生产资料公司及县种子公司等提供;产中服务大都由乡政府的有关部门(如农机站、畜牧站、植保站、土肥站等)提供;销售领域的服务主要由供销社和国营商业及个体户提供;农村资金融通服务则主要由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垄断。目前,在农村市场经济中大量涌现的这些专业性强、商品率高的新产业,迫切需要产前、产中、前后服务,而大多数情况下恰好没有相应服务组织提供这种服务,处于空白状态。如养鱼,它需要有技术服务、饲料供应服务、资金服务、销售服务等等。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正好填补了这个空白。

二、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发展状况

按照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拥有资金、技术水平的不同,其发展状况有三种:

(一)生产技术水平高,产品商品率高,资金雄厚,基础好的服务组织,发展速度较快。如定襄县锻造工业协会,其会员单位的产品年产量达到13013吨以上,1994年产值为9216万元,占全县锻造业总产值的26.5%。产品出口日本、美国、加拿大及伊拉克等国家,其会员之一——神山乡卫村齿轮厂的产品在1994年乌兰巴托国际博览会上获金奖。这一协会从成立到现在发展速度很快。目前,除为会员拓宽销售渠道、进行技术培训外,其经济实体——锻造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的筹建工作已基本完成。今后可以接受政府委托,对锻造产品进行质量检测并发给合格证书。这一中心的建立将进一步增强协会的凝聚力和会员联合的紧密程度。此外,定襄县种子协会、定襄县农副产品加工协会、临汾市小榆乡农民企业服务协会、屯里乡农民运输服务协会等也属于这种情况。临汾市吴村镇洪堡村农民服务协会则是借助有较强经济实力的集体经济的力量发展起来的,其发展的基础比较好,发展后劲也很足。

对于这类服务组织,基本上不需要资金和技术上的扶持,只要不断地加以规范,就可以保证其健康发展。

(二)有技术优势,但缺乏资金的组织,发展有一定难度。定襄县绿色食品协会、西关村熟肉食品加工协会都属于这种情况。绿色食品协会拥有绿色食品生产技术,协会的组织者都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会员也都是村里有技术的人。协会计划建立绿色食品基地,发展绿色食品加工业,但因缺乏资金,第一步工作——申办绿色食品生产证书至今未完成。资金问题严重制约着协会发展的步伐。另外,定襄县西关村熟肉食品加工协会也是这种情况。西关的熟肉食品加工有着较长的历史,是一种传统加工技术。但加工肉制品的副产品——骨头,一直未被很好地利用。协会目前掌握生产骨粉和骨胶的技术,并通过集资的方式建起了滑粉厂的厂房,购置了设备,但由于没有流动资金,原计划于1994年10月份开工生产的骨粉厂,至今仍未能开工。

(三)既无资金、又无技术优势的组织,发展十分艰难。如定襄县水产协会,在养鱼技术上不如国营忻州地区鱼种厂。没有技术优势,也没有资金,目前开展活动的费用只能从县水利局开支。计划建鱼饲料厂、鱼用物资商店等的资金很难筹集,其发展举步维艰。个体服务组织——高丰瓜菜种子研究所也因少资金、无技术优势而发展缓慢。兰秀林计划搞种子包装和副产品加工(如生产西红柿酱、辣椒酱等),但因没有资金,至今尚无法上马。

三、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对农村经济及社会发展的作用

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是适应市场经济的需要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它的发展反过来又对农村经济增长及社会发展起到重大作用,集中表现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两个方面。

(一)提高了产量,增加了农民收入。

1.扩大了生产经营规模。定襄县锻造工业协会成立前,有1/3的锻造设备处于停产状态,1/3只能开工半年,只有1/3可以全年开工。协会成立后,加强与外界联系,拓展订货渠道,使2/5的锻造设备全年开工,有能力进行扩大再生产,2/5的设备维持开工,保持简单再生产,1/5的设备仍可半年开工。年产从原来的3~4万吨增加到7万吨,产量提高了一倍。定襄县制种生产规模也因种子协会的发展而扩大。在协会成立前的1992年,全县只有1400亩制种田,1993年种子协会成立的当年就发展到3880亩,1994年进一步扩大到1.3万亩,1995年预计全县制种田将达到4万亩。制种的亩收入比种植同类粮食多200元左右。农民的收入有了显著增加。

2.提高了产品的单产。在所调查的13个协会中,每个协会都提供技术培训,推广交流新技术、新经验,极大地提高了产品单产。定襄县水产协会培训推广驯化养鱼技术,更新原有鲤鱼品种,使成鱼单产由过去的400公斤/亩提高到900公斤/亩,提高了1.25倍。临汾市吴村镇洪堡村蔬菜协会对会员进行温室蔬菜栽培新技术的培训,使蔬菜单产平均增加70%,蔬菜品种大大增加,亩收入由原来的不足3000元提高到10000元左右。

3.促进了产品的深加工等,提高了产品的价值含量。临汾市小榆乡农民企业服务协会正在筹建的铸造厂,已与南京铸造厂和淮阴拖拉机厂达成意向性协议。该铸造厂的成立,把生铁加工成铸铁,每吨价值从1000元左右提高到2980元,出售每吨铸铁比生铁可增加纯收入400元左右。定襄县种子协会,把从农户收购来的种子进行加工,如种子包衣、分袋包装等,也增加了种子的价值含量。另外,李曹镇果菜协会集资建立的水果冷藏库,1993年储存苹果9万公斤,共增值近20万元。

4.使农业产前、产后的利润转移到生产者手中。所调查的各服务组织大都给本组织会员提供一定的优惠,其中最多的是提供农用物资时的价格优惠和销售农产品过程中的价格优惠。这些优惠使得农业产前、产后的利润部分地转移到生产者手中,增加了农民收入。定襄县种子协会在给会员农户提供制种用原种时价格为4.6元/公斤,仅此一项,1994年全县转移到生产者手中的利润就有40多万元。李曹镇果菜服务协会为会员提供的农药比市场价优惠3%。而在收购苹果时,会员农户在价格上又享受0.1元/公斤的优惠,仅这一项,从销售领域转移到会员农户的利润就有3万元,平均每个会员户可增加收入60元左右。此外,协会提供的销售服务也使产后利润转移到产中。洪堡村养鸡协会通过市场调查,扩大鸡蛋销售市场,每公斤鸡蛋使农民增收0.30~0.40元。该村的蔬菜协会,在1992年临汾地区芹菜供大于求,每公斤价格只有0.56元还很难卖出的情况下,派人到各地联系,最后帮助菜农以0.82元/公斤的价格将15万公斤芹菜销到运城。增加农民收入3.9万元,平均每个会员户的收入增加650元左右。

5.通过实行保护价的办法,保证了农民收入的稳定增长。定襄县农技推广协会,1994年与农户签定的甜菜生产合同中规定的保护价是190元/吨,而实际收购时价格为240元/吨;与农户签定的红小豆生产合同中规定的保护价是3元/公斤,收购时市场价是2.4元/公斤,但协会仍按照保护价收购,使农民少损失4万元左右。分担了农民的市场风险,保护了农民的利益。

6.通过协会会员协调定价,避免了同行业者在市场上的竞相压价,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农民的收入。

(二)减少了开支,降低了成本。

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经济效益的另一方面表现为减少了有关开支,降低了农民的生产成本和销售成本。由于养鱼成本中60%的费用是饲料费,定襄县水产协会自办鱼饲料厂,自己生产中间产品,大大地降低了鱼的生产成本。定襄县锻造工业协会通过组织培训会员,使煤的消耗从无定额到有定额,并使会员生产法兰时,单位产品的钢材消耗量降低了10%。据估算,目前会员每吨同类产品生产成本比非会员低200元。此外,由于协会组织销售产品,实现了销售的规模效益,大幅度地降低了销售成本。这一点在定襄县锻造业协会中表现得很明显。

(三)就业机会增加,转移了部分农村剩余劳动力。

就业机会的增加来自两个方面:一方面由于协会的发展,原有生产部门的生产规模不断扩大,吸纳劳动力的数量随之增加;另一方面,服务组织的发展,开辟了广阔的新生产领域,为农民提供了越来越多的就业机会。如定襄县水产协会的鱼饲料加工厂,锻造业协会的产品质量检测中心等等,都将吸纳更多的农村劳动力。

(四)打破了服务领域的垄断,促进了竞争,使农民的权益受到尊重、地位得以提高。

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产生和发展之前,农村的服务领域分别被各种国营、集体或个人服务组织垄断。以种子生产为例,在协会成立前,是由县种子公司独家经营,种子的收购价格由种子公司独家确定,农民没有权力参与种子价格的制定,而且还不得不把种子卖给种子公司。农民服务组织成立以来,打破了原来的独家经营,促进了服务领域的竞争,使农民的利益受到尊重。仍以种子生产为例,1994年定襄县提供制种服务的单位有三家,外贸公司、县种子协会和县农技推广协会。春天与农民签定红小豆生产合同时,种子协会的保护价是2.6元/公斤,农技推广协会的保护价是3.0元/公斤,外贸公司是2.8元/公斤。到秋季收购时,红小豆的市价是2.4元/公斤。按合同规定,种子协会完全可以按2.6元/公斤的价格收购,但为了稳固与农户的联系,最后是以3.0元/公斤的价格收购的。再如霍州市苹果的收购价,由于协会等参与竞争,由开始的3.4元/公斤上涨到4.6元/公斤。

此外,目前各协会制定保护价时都有农民代表直接参与讨论和决策,以民主协商的方式定价,这使农民的地位由原来的只能服从决策,提高到平等地参与民主决策。

(五)农民的质量意识和民主意识增强,科技素质得到提高。

各协会都把对农民进行技术及其它方面的培训作为服务的一项重要内容。以定襄县为例,1994年全县各协会共举办各类培训310期,培训人数达2.7万人次。培训的结果,一方面农民的思想得到解放,质量意识、竞争意识、民主参与意识明显增强;另一方面技术水平明显提高,致富门路增多。

(六)促进了政府职能的转变。

政府职能转变应当把工作重点由参与微观经济活动转为进行宏观调控,由行政管理转变为经济管理,由直接领导转向间接领导。而协会所发挥的作用恰好促进了这一转变过程。以洪堡村蔬菜协会为例,为了增加淡季蔬菜供应量,发展日光温室,由协会投资1400~1500元/亩用于修筑温室的土墙,然后无偿承包给农户种菜。从而增加了蔬菜的供给量,起到了过去只靠政府投资发展蔬菜生产的作用。

(七)教育会员进行合法经营,对打击伪劣产品、维护市场正当竞争发挥了重大作用。

通过对会员的教育,消除了市场上欺行霸市的行为,如同行业者之间的纠纷。并通过协会对产品质量的检测和监督,有效地防止了不合格产品进入消费领域。

(八)减少了农民生产的盲目性,提高了其适应市场的能力。

市场经济在我国建立的时间尚短,农民按市场要求安排生产的能力还很差,生产仍具有很大的盲目性,往往是今年哪种农产品赚钱,明年便一窝蜂地拥向这种农产品的生产,结果是供过于求,价格下跌,大家都受损。

协会的成立,一方面为农民提供市场供求信息,使农民对产品的市场行情有比较清晰的认识,并根据市场供求情况指导自己的生产;另一方面,由协会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并结合农户实际为其制订种植计划。如定襄县农技推广协会就为本县高村制订种植计划,将村里的3000亩耕地规划为1000亩甜菜、1000亩玉米制种田和1000亩高产高效粮田,由村里将这一计划落实到农户。还有一种方式就是协会与农户签定生产合同,农户按合同进行生产。这些方式都在很大程度上保证了农民的生产项目及规模符合市场的需求,减少了生产的盲目性。

四、发展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的经验

(一)在当前的市场经济条件下,发展多种经济成份、多层次、多形式的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对农民是有利的。原因有二:(1)有利于在服务领域建立竞争机制,打破原来某一服务组织垄断的局面;有利于保护农民的利益,提高农民的社会地位。(2)不同形式的服务组织在不同领域的服务效果及服务成本都有差异。因此,多层次、多成份的农村服务组织并存,有利于发挥各自的特长,相互补充、取长补短,更有效地开展服务。

(二)发展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应从农民最迫切需要的、最容易提供的、风险小的服务项目入手。科技的迅猛发展和市场经济确立,分散经营、小规模生产的农户最需要新技术和市场供求信息,并且这些服务也是容易提供的。从调查的情况看,绝大多数协会在成立之初都是只为会员提供技术和信息服务。但如果仅仅停留于此,协会很难巩固和发展。因为技术的更新是有周期的,一项技术的应用也有一个相对稳定的时期,会员农户一旦掌握某项技术之后,在更新技术出台之前的一段时期里,协会就失去了对会员的吸引力而陷于瘫痪。当前约有三分之一的农村专业技术协会已不发挥作用就是这个原因。所以,协会的服务项目从技术、信息服务开始,还必须向加工、运输、供销、金融等服务环节扩展,否则难以巩固。

协会在刚起步时,经济实力较弱,最好选择风险小的经营项目,否则,很容易使协会背上包袱而半途夭折。李曹镇农民果菜服务协会集资建苹果冷藏库,秋季将苹果从农民手中收购来,储藏到库里,第二年出售。这种方式收益大、风险也大。1993年该协会因此一项获利20万元。1994年秋便大规模收购苹果,但到1995年的3月份还未找到销路。协会负责人心急如焚,万一过了4月份仍销不出去,协会的前景就堪虞。

总之,从调查的情况看,协会发展服务项目的经验是从最容易、农民最迫切需要、风险较小的服务项目入手,逐渐增加服务内容。其顺序一般为技术、信息服务→储藏、加工、销售服务→金融、保险服务,这实质上就是服务资源优化配置的轨迹。

(三)在各种形式的社会化服务组织中,发展难度最大的是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主要原因有三:(1)它是在供销社、国营商业部门以及各种形式的国家、集体、个人服务组织之间的夹缝中成长起来的,换句话说,当自己还很孱弱时就面对非常强大的竞争对手。(2)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既无技术优势,又缺乏资金,更增加了其发展难度。(3)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中,有经济实力、能力较强的农民往往会利用这一组织形式发展自己的经济实体,当其经济实力足以控制该组织时,就会把合作性质的服务组织变成个人的服务组织或私人企业。

尽管农民专业合作服务组织的发展步履艰难,但作为市场经济发展中出现的新事物,它适应生产专业化、商品化的要求,和农民利益息息相关,受到广大农民的关怀和支持,具有很强的生命力,很可能是今后农村社会化服务的一种最佳组织形式。

(四)关于有偿服务问题。

民间服务组织无偿服务不应提倡。这不仅违反了市场经济的等价交换原则,而且也不利于改善经营管理和协会自身的巩固和扩大。当然,收费的标准要合理,与对非协会会员收费比较起来,应有优惠。而且实行把利润的一定比例在年终返还给农民的制度,在经济上体现合作经济的性质。

五、农村社会化服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目前,我国农村这类民间合作服务组织的名称繁多,有称为农民协会的,有称为专业化合作社的,也有称为专业协会的。

为了研究工作和实际工作的方便,应该在全国范围内正名并实行统一的称谓。我们认为应该确立以下两条界线:

第一条是民间合作服务组织与非民间服务组织的界线。作为民间合作服务组织的典型特征是:(1)财产归农民集体所有;(2)组织领导人由农民担任,且由农民民主选举产生;(3)农民入股或交会费;(4)重大事项由会员代表大会民主决策,日常工作交理事会执行;(5)监事会监督理事会的工作;(6)帐目公开;(7)一人一票;(8)利润返还给农户。基本上具备这些特征的民间合作服务组织称为原型民间合作服务组织,部分具备的称之为亚型民间服务组织,划分原型与亚型的必要性在于指出亚型的发展方向。完全不符合上述特征的,皆为非民间服务组织。

第二条是农民技术协会和农村民间专业性合作服务组织的界线。在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中,只从事技术及信息交流而没有经济实体的,谓之农民技术协会,这是民间服务组织发展的初级阶段;除从事技术、信息服务外,还进行产前、产中、产后全方位服务,并具有经济实体的,称之为专业性合作社,是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发展的高级阶段。

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是它们的总称。正名是为了廓清政府优惠政策的对象。

(二)农民利益外流问题。

从调查情况来看,这是一个非常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

1.资金外流。农户的存款多数通过银行融资到城市或非农产业。据调查,临汾市1994年底农民在各银行的存款余额为6亿元,而用于农业的投资只有1亿元左右。农业资金的“农转非”严重制约着农业经济的发展,使本来就资金不足的农业发展更缺乏发展基金。目前解决这一问题较好的办法,是由协会创办农业合作基金会,发挥协会的融资作用,以把农民的钱用于发展农业。此外,有经济实力的协会还可以考虑为会员贷款进行担保,这种办法也可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农用资金的数量。

2.销售领域的农民利益外流。目前,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在销售领域的力量还很薄弱,造成农民利益的外流。以瓜菜制种为例,国营或集体种子公司经销瓜菜种子的购销差价,最大达到228.5元/斤,最小的也有10元/斤(见表1)。其他农业生产的利益流失也很严重,养鱼的不如贩鱼的,加工肉的不如贩肉的等情况也是司空见惯。此外,农民企业创造的利润也大量流失,如小榆乡仅生铁生产一项,一年流入个体商贩手中的利益就达600万元。

表1国营种子公司瓜菜种子收购价与零售价比较(单位:元/500克)

注:根据高丰瓜菜种子研究所的资料整理

流入销售环节的利益中绝大部分应属于农民。因此,协会应进一步发展购销合作以保护农民在这一领域的利益。

(三)当前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的发展中存在的两种明显倾向。

一是政府办的和个体办的服务组织发展势头迅猛;二是民间合作服务组织步履维艰。很多农民出身的能人也不愿意与农民合作,而是热衷于发展自己的私人服务组织。原因除了上述的一缺资金、二缺技术、三缺能人牵头外,还在于合作组织的建立和发展都很不规范,没有成为“利益共沾,风险共担”的利益共同体。出了问题,没有解决问题的依据和有效方法,最终只能是散伙了事,正如临汾地区农民所谈的:“第一年合伙,第二年红火,第三年散伙。”这种不规范的合作组织得不到农民的认可和信任。所以,规范化的利益共同体应当是合作组织发展的方向。目前有一种说法,似乎在初创时期,合作组织规范与否并不重要,先建立、后规范。其实,正是是否规范直接决定了合作组织的前途和命运。

(四)目前建立的协会普遍没有自己的经济实体。协会要发展必须要有自己的经济实体。经济实体对协会的作用有二:一是增强协会的经济实力,是协会进一步走向巩固和发展的基础;二是拓宽协会对会员的服务领域,满足农民的迫切要求,保护农民的利益。协会可以围绕服务办实体,办好实体促服务。

(五)资金合作亟待发展。

在所调查的13个农村服务组织中,都没有资金服务项目。

资金合作对于服务组织的发展非常重要,因为不仅农民迫切需要发展生产的资金,服务组织本身也因缺资金而困难重重,难以发展。因此各服务组织应在政府允许的范围内积极组织资金合作,建立和发展农业合作基金会,以打破当前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发展的瓶颈制约。同时,资金合作的发展又是民间合作服务组织发展到更高阶段的产物和标志。

(六)在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过程中,没有抓住以粮食主产品为中心、一条龙的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结果是:以粮食作为主产品的定襄县只能出售原料而无法从粮食的加工增殖中大幅度增加收入;作为民间合作经济组织也难以在大宗农产品的多方面服务中迅速壮大自己。

(七)现在的服务领域仍存在垄断价格。如定襄县全价鱼饲料的供给价格就是由地区鱼种厂饲料厂垄断的。虽然民间合作服务组织的成立,在一定程度上能影响已形成的价格垄断,但终究势单力薄,还难以形成对垄断价格的冲击力量,并完全打破垄断。解决的办法仍在于不断发展并壮大民间合作经济组织。

(八)从全社会农村服务资源潜力来说,潜力尚未充分发挥。这表现在两个方面:第一,国营、政府、供销社及社区性服务组织中有相当一部分由于经济政策及体制转换,尚未适应市场机制,潜力得不到发挥。第二,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的人员及设备都还主要集中在技术及信息服务上,服务领域还很窄。总的说来,当前农村服务资源尚未实现最优化配置。

因此,今后农村服务资源配置的方向应该是: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应进一步通过资金合作,突破瓶颈制约,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拓宽服务领域。横向指的是建立更多专业性、商品性、批量生产产业的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纵向指的是在技术、信息服务的基础上向产前的生产资料供给及产后的加工、包装、运输、储藏及销售服务拓展,建立各种经济实体,开展全程服务。其他非民间服务性组织应吸取民间合作服务组织在经济上和农民利益与共、融为一体的长处,进行自身的改造。

六、需要进一步研究的问题

1.服务规模与商品化程度的关系问题。商品化程度越高对服务的需求就越迫切。那么,它们之间存在一种怎样的数量关系呢?我们应根据商品量增加程度来确定服务的最佳规模,指导服务资源的配置。

2.服务收费的合理界定问题。人们对农村社会化服务要坚持有偿服务,基本上已达成共识。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服务收费的合理数额怎样确定。也就是说,什么样的服务价格既不侵占农民和消费者利益,又能使服务机构有合理收益。

3.服务在经济增长中的贡献率问题。服务的贡献率一方面反映出服务水平的高低和农业生产专业化程度的大小;另一方面又反映出服务对经济增长作用的程度。服务贡献率的计算方法及指标的确定,在农村经济学中具有重要意义。

4.国营、私人、合作服务组织发展的前景如何?三种性质的服务组织的发展方向有无趋同趋势?如果有,将趋向于哪种形式?对这一问题的研究有助于找出最佳的服务组织形式,指导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的建设。

5.提高服务效率问题。如何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效率。这对服务组织的发展至关重要,是其生命力所在。

6.服务劳动的性质问题。服务劳动本身可以创造价值已无异议。但服务环节的利润是服务自身创造的价值,还是农民创造价值的再分配的研究,关系到在实践中“还利于民”问题的解决。如果是服务部门自身创造的价值,就不存在对农民返还利润的问题;如果是农民创造利润的再分配或其中包含农民创造的价值,就该还利于民。应返还多少是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7.服务资源的优化配置问题。服务人员、设备、资金等如何分配到不同的服务项目上,才能获得最大收益;同一种服务资源用于不同服务项目,哪一个效益更佳,进而确定各种服务资源的最佳投向及资源结构。

8.国家对支持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的政策研究,及政府如何利用农村民间合作服务组织发挥其宏观调控职能。国家与民间合作服务组织之间的关系将如何,应如何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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