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文明的一般规律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_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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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东剧变后,“历史的终结论”者福山曾坦言,“对西方自由主义切实可行的制度性替代在总体上已经枯竭”;布热津斯基则断言,“到下个世纪,共产主义将不可逆转地在历史上衰亡,它的实践与信条不再与人类的状况有什么关系”。令他们遗憾的是,所有这一切迄今并未兑现。而在论及这一问题时,笔者不能不提到另一个场景:近一个世纪以前,当中国社会还处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统治之下、整个世界还笼罩着资本主义阴影的时候,中国马克思主义先驱李大钊曾充满信心、激情大胆地预言:“试看将来的环球,必是赤旗的世界!”东欧剧变、苏联解体后的今天,当世界社会主义发展前景倍遭质疑的时候,一位俄罗斯学者坚信:“隧道的尽头是社会主义的复兴”,社会主义的未来发展定会“让历史再度沸腾起来”。这恐怕不仅仅是各国社会主义者的良好意愿和热切期盼的问题,而是反映了世界历史发展的必然。因为从根本上讲,世界社会主义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之所以能够在苏东剧变后依然昂首挺进,是因为社会主义的发展并未背离人类文明的共同规律,摸索中前进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踏准了世界历史韵律的节拍。

一、生产力发展优势凸显

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矛盾运动,是人类有史以来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根本动力,人类社会的每一次发展和进步,无论封建制取代奴隶制、资本主义取代封建制,还是社会主义最终战胜资本主义,都是以对这一矛盾运动及其规律认识和把握能力的提高为前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历来注重强调生产力发展对整个人类文明进步的积极意义,从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到毛泽东、邓小平,无不视生产力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强大推动力,并以此作为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根本体现,强调“要建设对资本主义具有优越性的社会主义,首先必须摆脱贫穷”,“搞社会主义,一定要使生产力发达,贫穷不是社会主义”。[1] 以江泽民、胡锦涛为代表的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更是一贯坚持以发展经济作为执政党执政兴国、统领全局的“第一要务”,认为“生产力的发展是人类社

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只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才能为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2]

历史上,资本主义曾以其制度创新优势为世界展示了它在发展生产力方面的巨大能量,“在它的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时代创造的全部生产力还要多,还要大”。[3] 然而,资本主义在创造了一个又一个经济发展奇迹的同时,也为人类制造了难以数计的痛苦和灾难——频繁、持续的经济危机,不断拉大的贫富差距,危及全球的环境和生态破坏,劳动异化,技术异化,人的异化……所有这一切直接促成了社会主义运动的发生和社会主义对资本主义的制度替代。当然,作为新生事物的社会主义发展并非一帆风顺。

就中国社会主义发展历程而言,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里,我们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矛盾运动规律的把握上,曾经遭受这样那样一些挫折,特别是由于认识上的教条主义偏差,导致了所谓以“阶级斗争为纲”的严重失误,国家经济因此而蒙受巨大损失,人民生活水平长期得不到应有的提高。不仅经济建设的重要性长期被忽视,甚至“贫穷”也被树为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鼓吹所谓“宁要贫穷的社会主义”、“越穷越光荣”等,严重背离社会主义必须创造高于资本主义的社会生产力的本质要求。恰如邓小平后来一再批评指出的那样,社会主义建设搞了几十年,不知道什么是社会主义!

正是基于对几十年来社会主义建设经验教训的深刻总结,1978年12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重新恢复和确立了党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做出了把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重要决策。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在领导社会主义改革和社会主义建设进程中,更逐渐确立起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从“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是党的指导思想和政治路线的拨乱反正,同时也是历史的重大转折,没有党的基本路线的确立,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显著改善,是不可想像的。改革开放的20多年里,我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辉煌成就。其中,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国家综合国力明显增强,尤其是“十五”期间,国内生产总值以平均每年8.7%的速度增长,即从2000年的89468亿元上升到2004年的136876亿元。2004 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已超过1万元,经济总量上升至第六位。[4] 农业领域,粮食生产出现重要转机;工业领域,生产效益明显提高;固定资产投资领域,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得到加强;对外贸易领域,国家对外开放水平不断提高,进出口贸易额飞速增长,国家外汇储备大幅增加。与此同时,随着各级政府对教育、卫生、科技、文化、体育等领域财政投入的不断加大,各项社会事业呈全面发展的良好态势。

对于中国这样一个有着13亿人口且底子薄弱、资源相对贫乏的发展中国家来讲,上述经济与社会发展成就的取得,无疑是历史的奇迹,它一方面充分体现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在发展生产力方面的巨大优越性,一方面也为党的基本路线的正确性和重要性作了最有力的实践验证。事实告诉人们,从长期“左”的错误和挫折中重新站起的中国共产党人,对人类社会发展规律的认识水平已经有了极大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解决中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问题的能力与自觉性极大加强。正是鉴于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的现实指导意义,多年来,邓小平、江泽民两代领导者以及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新领导集体,历来强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极端重要意义,要求“基本路线要管一百年”。因为“经济发展了,综合国力提高了,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改善了,国家更加强大了,社会主义制度的巨大优越性就会更加充分地显示出来”,所以,“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我们始终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5]

如果说过去一个时期里,由于“左”的错误影响、建设经验的欠缺和工作中的种种失误,我国的社会主义建设曾经走过一段弯路,社会主义优越性展现不尽如人意,改革开放后的今天,人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只要中国的发展始终与人类文明共同规律,只要我们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扭住中心不放”,中国经济与社会发展就会不断创造出新的奇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强大生命力就会有更好的展现和强固的物质支撑。

二、“以人为本”理念深入人心

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断加快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出的坚实一步。而生产力诸要素中,人是最积极、最活跃的要素,生产力的发展从根本上讲,是为了不断满足人类物质、文化等各方面需要。作为社会基本矛盾的主体性因素,人的自由全面发展既是社会历史活动的结果,也是衡量社会历史进步的重要尺度。排除“人类中心主义”的褊狭,到任何时候,人类社会的发展,首先需要考虑的自然是人的因素,必须“以人为本”。

回顾人类思想认识之发展,中国自古便有“以人为本”命题的提出。春秋时期管仲曾说:“夫霸王之所始也,以人为本。本理则国固,本乱则国危。”[6] 虽然这里所谓“以人为本”,主要体现的是一种民本主义的、即“以民为本”的思想,更多的是基于君民关系的思考,与今有很大的不同,但命题提出本身,无论在当时还是今日,都不失其积极意义,至少反映了古代中国对人的重视。

相对来讲,西方文化特别是近代以来的欧洲文明中,有着较为浓厚的人本主义传统。文艺复兴运动以来,无论人文主义、人道主义还是人本主义,无不强调“以人为本”的基本理念,肯定人性、人的价值及人类生命的尊严,具有强烈的反宗教神权压迫、解放人性色彩。但是,在资本主义利润最大化原则的驱使下,伴随着劳动异化、技术异化、人的异化现象而来的,是“以人为本”越来越表现为以富人或以财富为本,相反,人尤其是劳动者越来越沦为机器的奴隶、人格、人性以及人的完整性都受到不同程度的侵害,“以人为本”之功效在现实中大打折扣,因此不断遭到来自马克思主义、空想社会主义、民主社会主义、生态社会主义等各种社会主义思想流派的批判。

十六届三中全会以来,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党中央领导集体“以人为本”口号的提出,一方面是对古今中外人类思想文化遗产中的一切优秀成果的吸收和继承,另一方面则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的基础上,从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实际及时代特征出发,实现了对传统人本主义的超越,其中体现着中国共产党人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创造精神。

早在一个半世纪前马克思、恩格斯发表《共产党宣言》时就曾谈到,在将来共产主义社会的“联合体”里,“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自由发展的条件”[7] 明确阐述了“以人为本”的观点。但那只是一般意义上的抽象概括和描述,毕竟共产主义社会还是遥远未来的理想蓝图。而改革开放的今日中国,党中央新领导集体提出“以人为本”科学命题,是与党对社会主义本质、目的及发展规律认识紧密联系在一起的。所谓“以人为本”之“人”,指的是中国最广大的人民群众;“以人为本”之“本”,则是以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本。正如胡锦涛总书记所阐述的那样:“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8] 温家宝总理也指出:“以人为本,就是要把人民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满足人们的多方面需求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具体地说,就是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和健康水平;就是要尊重和保障人权,包括公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利;就是要不断提高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就是要创造人们平等发展、充分发挥聪明才智的社会环境。”[9] 说到底,发展社会主义,必须一切为了人民,一切依靠人民,始终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以人民群众为本。

其实,对当代中国共产党人来说,确立“以人为本”指导思想并非偶然,而是有着坚实的理论基础。包括当年毛泽东关于党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思想宗旨的提出,邓小平关于必须以“人民拥护不拥护”、“人民赞成不赞成”、“人民高兴不高兴”、“人民答应不答应”作为判断党的工作是非得失标准观点的提出,江泽民关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提出,实际上已经内在地包含了“以人为本”的思想逻辑,为提出“以人为本”创造了必要的思想前提。据此,“以人为本”的正式提出,标志着以胡锦涛总书记为首的党的新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本质和发展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中国共产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宗旨的升华。就社会主义发展目标而言,从过去比较多地对物的目标关注,到今天突出强调对人的利益、人的价值的尊重,无疑是指导思想上质的飞跃。这种飞跃其意义在于真正调动了广大人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的主体意识和积极性,把马克思、恩格斯关于人的自由全面发展的思想落在了实处,使中国的发展紧扣时代脉搏,与人类文明共同规律,实属一辙。随着这一重要理念的逐渐深入人心,势必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不断注入强大的生命力和推动力。

三、科学发展观明确前进方向

发展是人类有史以来始终面对的永恒主题,发展又是当今世界各个国家备受困扰的全球性话题。从古石器时期、农业文明时期、工业文明时期到今天生命及信息技术等高科技飞速发展的经济全球化时代,发展这一历来给人类物质、文化生活改善以巨大推动的社会进步因素,却越来越使人类感受到生存与繁衍的沉重压力——尤其是“人类中心主义”的片面发展观所导致的资源日益匮乏、环境逐渐恶化、生态严重破坏,以及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人口膨胀、农村劳动力过剩、失业和一定程度的粮食短缺等问题,其后果之严重是我们人类始料未及的。

事实上,人类文明进程中,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地域、不同社会群体等,对于发展的本质、目的、内涵、要求、衡量发展程度的指标体系等一系列有关发展的总体看法和根本观点,人们的认识和见解历来存有歧义。有什么样的发展观,就有什么样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从而对发展的实践及其后果产生根本性和全局性的重大影响。总体而言,无论较早迈入近代化、现代化的西方工业发达国家,还是其他欠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在发展问题上认识与实践都曾长期存在误区,其最大的失误莫过于视“发展”为财富“增长”,片面追求GDP的高增长率,忽视或否认地球资源的不可替代性,以及由此必然导致的以牺牲环境和生态为代价追求经济发展的高增长。

基于资源、环境和生态危机认识而引起的国际社会对质量问题的关注,是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事情,其标志是1968年“罗马俱乐部”的成立,以及1972年该俱乐部《增长的极限》报告的提出。从那时开始,随着绿党运动的展开以及生态主义、生态马克思主义等意识形态的广泛宣传,“可持续发展”的理念逐渐为西方发达国家社会公众普遍接受,政府乃至负责任的企业不断加大在环境污染治理方面的财政和资金投入,强调资源合理、有节制的开发与永续性利用,过去那种将发展简单等同于增长的传统发展观因不合时宜而被抛弃,取得了不少值得我国借鉴的认识与经验。可以说,发展观的进步,是20世纪后半期人类文明发展取得的最重要的成果之一。

新中国成立后的一段时间里,由于“左”的错误干扰和发展观的偏差,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也曾走过弯路,人们在“向自然开战”、“人定胜天”口号鼓动下,长期陶醉于对大自然的所谓“征服”,经济增长方式呈现为“高投入、高消耗、高排放、不协调、难循环、低效率”的特征,发展缺乏可持续性,资源、环境、生态形势相当严峻。值得欣慰的是,2003年10月召开的中共十六届三中全会,将科学发展观正式提上议事日程。会议突出强调了数量与质量、速度与效益的辩证关系,明确提出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2004年3 月中央人口资源环境工作座谈会上,胡锦涛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就科学发展观的深刻内涵、基本要求、提出背景、贯彻落实等问题作了全面阐述,其中有关五个“统筹”、四个“必须”的论断,可谓高屋建瓴、立意高远,具有重要理论和现实指导意义[10] 2005年3月全国十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十一五规划纲要”,以及温家宝总理所作《政府工作报告》,对如何正确体现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作了具体部署、全面论述,其中有关“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命题的提出,令人耳目一新。

需要指出的是,尽管中国面临的发展问题同世界各国具有同一性,但相对于西方发达国家,科学发展观在我国的提出,具有特殊的背景和意义:其一,中国是世界发展中极具特色的重要组成部分,走的是具有自身特色的社会主义发展道路。作为不同于西方国家的独特的现代化发展模式,中国的发展问题解决得好,将是对世界发展和人类文明进步的积极贡献,对于广大发展中国家解决其发展问题,将提供有益的参照。其二,党中央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时机把握准确,对于21世纪前20年中国经济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对于中国顺利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尽早步入现代化发达国家行列的发展目标,具有战略指导意义。其三,正像温家宝总理指出的那样,科学发展观的提出,不仅是党的新领导集体“对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更是马克思主义思想发展史上的首创,“是与时俱进的马克思主义发展观”,[11] 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马克思主义和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发展的又一历史贡献。

总之,科学发展观的提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发展指导思想和执政理念的重大飞跃,完全符合人类文明发展共律,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思想保证。

四、“和谐社会”构想勾画美好蓝图

进入新世纪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最令世人注目的思想飞跃,莫过于中共十六大、特别是十六届四中全会有关“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战略目标的提出。“和谐社会”作为价值追求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通过党的代表大会正式提出,这在中国共产党历史上还是第一次,它集中反映了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人类文明发展和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的新认识,反映了党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执政能力的新提高,为今后中国经济与社会的健康、快速发展勾画了美好蓝图。这种认识深化和能力提高,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发展和整个世界社会主义运动意义重大。

众所周知,古往今来,无论中国还是世界其他国家,人类一直追求和向往社会的平等、安宁与和谐。从古希腊、罗马时期的毕达哥拉斯、赫拉克里特、柏拉图、亚里士多德,到中世纪的奥古斯丁、托马斯·阿奎那,从笛卡尔、莱布尼兹、黑格尔等思想大师,到莫尔、康帕内拉和圣西门、傅立叶、欧立等杰出空想社会主义思想家,都把社会和谐作为理想目标。同样,中国传统文化尤其是儒家和道家学说中,“和”历来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常常以“小康”、“大同”、“天人合一”、“和以处众”、“家和万事兴”之类的词语,来表达人们对和谐生活状态的理想追求。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更赋予“和谐社会”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基础。胡锦涛总书记为核心的党中央新领导集体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科学命题,无疑是对历史上中外思想家社会和谐观的正确继承。关于这一点,2005年2月,胡锦涛在中共中央党校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能力”专题研讨班上曾有明确论述,强调实现社会和谐,建设美好社会,始终是人类孜孜以求的一个社会理想,也是包括中国共产党在内的马克思主义政党不懈追求的一个社会理想。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当代中国共产党人对于和谐社会理想目标的追求,无论就内涵界定、特征概括还是实现方式探索来讲,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新境界,既符合人类文明共律,符合马克思主义,又具有鲜明的中国民族特色,继承中包含着扬弃与超越。

具体讲,我们所要构建的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即和谐实现的前提是社会主义,和谐的属性与特征必须体现我国制度的社会主义本质。这不是简单的定语前置和称谓问题,而是问题的根本和关键所在。

人类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不同社会形态以及不同社会制度条件下,“和谐”作为一种社会历史现象,有着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特定内容。拿奴隶社会、封建社会来说,人们对于社会和谐的追求,往往是与生产力水平的相对低下、经济的自给自足以及人对自然的“无为”、顺从即“天命不可违”相联系的,这在某种意义上属于静态和谐观。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虽然在发展社会生产力方面表现出较大的潜力和优越性,但在其固有基本矛盾和利润最大化原则的制约下,无论人与自然的关系,还是人与人的关系(尤其是公平与效率关系处理方面),都表现出极大的不和谐,尽管不断调整,却始终缺少通向社会和谐的有效通道。

而在中国,新中国经过50多年来的不懈努力,尽管由于传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社会转型,加之经济发展水平同发达国家还有一定差距,我国社会目前在城乡就业、社会保障、收入分配、教育、医疗、环保、社会治安等领域,还存在某些毋庸讳言的欠完善之处或曰不和谐因素,但问题已经找到,而且无论党和政府还是社会公众,对于国家今后发展目标与方向的认识,从没有像今天这样明确。何况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毕竟化三尺之冰非一日之暖。在这一过程中,最根本的一条,就是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前进方向,既不能走传统平均主义的老路,也决不能简单效仿资本主义。

十六大以来,党的会议文件、领导人的文章讲话,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问题作了多层次、多角度论述,其中尤以胡锦涛总书记十六届四中全会讲话和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分析最为全面、明确、深刻。讲话突出强调了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六大基本特征,即“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讲话还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应体现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12] 这六大基本特征的归纳概括告诉人们:

第一,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命题的提出,完全符合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关于社会主义的科学构想,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建设实际和发展规律,同时积极借鉴了世界各国现代化发展经验,是对人类文明共律认识的提升与深化。其最大特点是充分体现了经济与政治、文化与物质、传统与现代、民主与法治、公平与效率、活力与秩序、人类与自然等的内在统一与和谐,赋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强大、持久之发展动力。第二,中国共产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命题的提出,完全立足于当代中国社会现实与时代要求,符合目前我国社会阶级与阶层、人口与就业、社会组织与管理结构以及世界经济政治格局、资源和环境状况等多方面形势的调整和变化,具有鲜明的针对性和现实感,最大限度地满足和照顾了各方面的利益要求,展示了党和政府的高度社会责任感。总之,“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我们推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也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保障”。[13] “和谐”既是我国今后经济社会发展的努力方向,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题中应有之义。

从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到强调以人为本,一切以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转移,从制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扭转将发展等同于增长的片面认识,到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发展目标,追求人类社会的全面和谐进步及人与自然的长久和谐相处。所有这一切,使马克思主义历史与逻辑之统一原则和与时俱进的科学创新精神,在当代中国共产党人身上得到完美体现。

综上所述,作为“世界历史性”的存在,中国共产党是当今世界最大的共产党组织,中国是世界最大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当代世界社会主义运动的希望所在。中国的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的发展同样也离不开中国。而作为人类文明历史发展链条中的重要一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断汲取着人类文明共律的积极成果,同时必将以其强大生命力对世界发展和人类进步发生更大的影响,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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