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节点关系的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研究_农产品论文

基于节点关系视角的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节点论文,供应链论文,视角论文,关系论文,我国农产品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DOI]10.15939/j.jujsse.2016.01.005

       一、引言

       基于节点关系视角的农产品供应链,体现的是一种垂直关系的企业间合作。产权独立的各节点企业从自身利益出发谋求加入供应链垂直关系网络,以共担风险、共享资源和利益为目标,基于相互间信任,通过特定资产专用性投资、知识互换和跨组织合作途径[1],从彼此间关系中实现帕累托改进所产生的超常报酬[2]。这种关系既包含了商品交换关系,又包含了与商品交换相融合的信息、知识、经验、情感和信任等无形资源的价值共享和交换关系。因此,供应链节点企业间的关系不仅建立在非人格化市场交易中,还建立在相互了解、信任、依赖、共享和合作创新基础上的人格化交易中,供应链超常收益的获取来源于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共同作用。

       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的研究是从1999年在农业产业化背景下开始的,主要为了解决“小农户”与“大市场”的衔接问题[3],研究主要集中在农产品供应链形成原因、内涵、分类、发展过程、构建体系、组织模式、信息系统设计、物流配送体系、合作机理模型、各环节上的利益分配机制以及成员关系等。近年来,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积极主动管理农产品供应链成员关系成为竞争优势的一个关键性来源。目前国内学者大多从经济关系角度,在交易成本经济学框架内开展研究,而基于社会关系角度的研究还有待于进一步深入。本文试图从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视角对我国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间合作关系进行梳理,在此基础上进行科学分类,明确不同类型的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选择匹配的合作关系形式及策略,这是解决目前我国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难以正常衔接,提高供应链节点企业间的合作绩效,实现资源最优配置的关键所在。

       二、农产品供应链特点

       农产品在其生产过程中特别依赖于自然力、自然环境和作物个体生命,农产品具有鲜活性,其生产具有区域性、季节性、分散性等特征。虽然农产品供应链至今还没有统一的定义,但综合国内外专家学者的相关描述,本文认为,农产品供应链是由农产品生产资料供应商、种养殖生产者、加工企业、经销商和消费者等环节组成的相互依赖、达成共识的垂直网络组织系统,它涵盖了交换过程中的所有关系,政府的主导在其中起着重要作用,具有国家安全特性[4],见图1。

      

       图1 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结构

       (一)关系极其复杂

       农产品生产既需要生产资料工业品投入来提高农产品生产效率,又需要工业加工生产环节来实现农产品增值,并最终通过流通环节来实现农产品价值。[5]因此,农产品供应链环节多、各环节参与者多、参与各方实力与地位极不对称,参与主体间的相互作用使得农产品供应链具有极其复杂的关系。

       (二)节点企业间关系松散与不稳定

       由于小生产与大市场的特点以及消费者极端分散,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间信息不对称,而且每个节点企业都很难全面掌握市场供求信息和产业信息,节点企业间合作关系松散,供应链连接有较大的随机性。另外,外界环境如消费者需求、政策、信息物流技术变化以及外部投资者的介入和自然灾害等因素往往导致供应链关系重组。

       (三)资产专用性较高

       农产品生产规模小、区域性强、消费需求多样、鲜活农产品易腐性等特点,使得农产品必须在不同区域间进行流通交易,需要冷链来保障质量和鲜度,对信息技术、物流仓储、运输、配送和物流信息管理的专业化要求较高;农产品受季节与气候等自然条件限制,生产周期相对较长,生产方面的投资回收期更长,企业进入和离开的阻力都比较大。

       三、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间关系剖析

       (一)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间的商品交换关系

       罗纳德·科斯发表的《企业的性质》论文中,认为市场和企业是可以相互替代资源配置方式的两种组织形式。[6]市场是通过价格机制自发调节资源配置,企业是通过等级制度调节资源配置,市场交易成本是指搜寻价格的有关成本,企业内部交易成本是指企业监管成本,选择不同的组织形式安排配置资源,是为了节约交易成本。

       奥利弗·威廉姆森把这一理论进一步丰富并增强其可操作性。他基于有限理性和机会主义倾向的两个行为假设,把交易分解为交易不确定性、资产专用性和交易频率三个维度,构建了纵向一体化理论框架。[7]威廉姆森指出当出现交易不确定性大、交易频率高和资产专用性高导致市场失灵现象时,选择通过产权把上下游节点企业融合为一个整体,把原来的市场交易转变为企业内部的资源配置过程,扩大了企业边界,使机会主义受到权威监督,达到了降低交易风险和费用的目的。威廉姆森指出除市场组织和企业组织外,中间性组织也是一种资源配置方式,认为中间性组织介于完全竞争的市场和一体化的企业之间。中间性组织与交易双方完全独立的市场组织形式相比,交易成本低,节约了寻找交易伙伴的信息成本、与交易伙伴讨价还价的谈判成本以及交易进行中的监督成本等;与交易双方完全不独立的企业组织内部交易相比,中间性组织内部交易的各方保持着相对的独立性,具有较低管理成本和较高激励程度的优势。他认为,当资产专用性程度、交易频率和交易不确定性这三个指标都比较低时,市场组织是资源配置效率最高的组织形式,市场交易是有效率的交易方式;当这三个指标都比较高时,由企业组织来进行资源配置最佳,纵向一体化的交易方式最有效率;当这三个指标介于两者之间时,中间性组织能实现最优资源配置,契约性交易方式最有效率。

       由上所述,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认为,商品可以通过市场组织形式、中间性组织形式和企业组织形式来进行交换。供应链是介于市场和企业之间的一种中间性质的组织形式,是由保持自身产权独立的节点企业间为了实现某种战略目标而达成的一种契约关系。农产品供应链的本质是各节点企业间通过契约建立起长期持续性商品交换关系。商品交换关系主要有市场交易关系、契约性交易关系和纵向一体化关系三种关系。

       1.市场交易关系

       市场交易关系是一种完全由市场主导、一次性的、独立灵活的交易关系,交易的双方仅限于成交价格的约定,是目前我国农产品交易最常用的交易形式,也是追求提高交易执行的简捷性为目标的农产品供应链最初阶段经常采用的交易形式。

       2.契约性交易关系

       契约性交易关系主要包括市场契约关系、生产契约关系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其关系多样化,可以用数轴来表示,从其最左端的市场交易到最右端的纵向一体化,交易的一方被交易的另一方控制程度逐渐增强,其控制权和承担的风险逐步减少[8],见图2。不同的契约性交易关系在控制强度和风险分担等方面有较大的差异。

      

       来源:根据文献[9~10]修改。

       图2 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间的商品交换和关系交换关系

       (1)市场契约,又称销售合同。签约人仅提供产品的销售市场,几乎不参与生产者的任何决策,达成协议的限定不是很严格,双方的交易关系不是太稳定,利益关系不是很紧密,农产品生产者将市场风险转移给签约人后只承担生产风险。

       (2)生产契约,又称生产合同,是生产者将生产过程和产品销售市场乃至主要生产资料投入的决策权、控制权和风险转移给签约人。交易双方存在着更多的交互关系,能保持长期稳定的交易关系,易形成利益共同体。

       (3)以契约为纽带的战略伙伴合作关系,又称横向一体化关系,是围绕着具有强大品牌实力的核心企业来构筑的。核心企业通过签订合同形式把从事农产品生产资料的供应、生产及加工运销等环节的诸多企业联系在一起。[11]把分散的组织化程度低的小农生产和大市场有机联系起来,实现整条供应链的一体化整合,建立长期合作关系。但相互之间没有投资行为,合作合同的约定完全由合作各方进行协商,信任在合作各方之间的关系维护中起重要作用。这种交易形式不仅能解决企业组织的激励不足和监管成本高的问题,还能降低市场交易的不确定性,减少机会主义行为。

       3.纵向一体化关系

       纵向一体化关系是指核心企业与各节点企业通过股份合作制和股份制的形式,以产权为纽带,将核心企业与分散的农户紧密结合起来,把农产品供产销各个环节一体化为同一个产权组织。节点企业构成紧密利益关系,企业内部管理取代了市场行为,规避了供应链中间环节中的交易成本,但企业内部监管成本明显上升,是控制程度最高的一种形式,一般在供需风险最大时选择这种形式。如供应商供应的是紧缺资源,核心企业有必要将其完全并入自己的企业中。纵观众多跨国大公司,都控制着上下游重要的资源。

       (二)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间的关系交换关系

       基于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的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间的商品交换关系研究,只是从有限理性、机会主义行为假设和资产专用性、交易频率和交易不确定性三个交易维度出发,探讨如何选择最合适的组织形式和交易方式,以防止机会主义行为,降低交易成本,却不能解释供应链主体间的信息和情感交流、认同、信任、共享、依赖、合作创新等要素在供应链发展过程中的角色与作用。社会学家格兰诺维特在《经济行为和社会结构》一文中提出了“社会嵌入性”理论,认为经济学中的“经济人”是“低度社会化人”,经济行动主体都是“嵌入”在真实的和当下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网络当中,并根据自己的主观目的做出行为选择。[12]因此,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间不仅有经济交易关系,同时还包含社会交往关系,即通过特定的经济交易和关系各方专属资源的相互结合,获得单个经济主体独立运作所无法产生的关系租金①。

       营销学者在关系契约理论研究基础上,对企业间商品交换关系进行分类研究,建立了交易关系图谱,提出以个别交易和垂直整合为两端,关系交换位于两者之间,包含了重复交易、长期持续交易等连续分布的诸多交换关系类型[10],见图2。由此可知,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间的商品交换关系属于关系交换范畴,是参与各方在履行合同基础上进行重复持续的商品交换中,通过信息和知识的不断交流和传递进行了认识和再认识。这种信息和知识包含了交易主体之间所有过去交易的经历、经验、社会关系背景以及对未来交易的期望,而且每一次交易都要建立在各方对以往交易经历、经验以及未来交易的预期中来考虑。关系双方通过认识而产生情感,情感是以认识为中介的一种间接感受,认识主体只有通过对客观事物的认识过程,才能明确客观事物能否符合自己的需要。所以供应链主体之间通过不断扩展的信息和知识交流,认识不断深入,情感不断加深,并由此产生相应的态度体验,而好的态度是赢得信任的基础,这种信任将支配着供应链主体之间在更高层次上进行信息、知识和资源的共享以及合作创新带来的激励,进一步促进节点企业间商品交换关系的发展,见图2。

       信任可以理解为信任一方对被信任一方的能力、诚实以及善意的信心。信任是友好关系合作的基石,是合作的润滑剂,充分的信任可以提高节点企业的自我约束力,它赋予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间优势互补、风险共担、资源和利益共享的信心,能提升整个农产品供应链的敏捷性,从而产生协同效益。[13]

       在农产品供应链构建的初期,节点企业间交流少、不太了解,主要以经济关系中的契约作为保障。随着重复交易乃至长期持续交易,节点企业间通过不断的交流、情感、信任、共同行动、互惠、依赖,渐进形成了关系规范。关系规范是指节点企业关系中的适当行为的共同期望[10],其显著特征是共享的行为规范和价值观,它是一种可以提高农产品供应链交易绩效的内生机制。这种关系规范治理机制即使在没有契约或第三方介入的情况下也能顺利运行,其效果甚至超过正式的契约制度安排。因此,供应链节点企业间的关系交换不仅建立在以契约作为保障,还扩展到以无形的情感、承诺及信任为基础,更可追溯至先前交换各方的活动和未来交换的预期,反映的是一个持续的过程。经过长期的交往经验,信息、知识和情感的交流,人员的相互培训,不同企业文化的相互渗透,更好地理解彼此需要,并且这种理解让各方都能有效地为对方而行动,甚至达到任何一方都认为自己的行为方式和对方一致,并可据此推断对方的行为。[14]

       关系交换理论认为,各种交换关系的识别取决于商品交易关系中关系要素含量的多少。从个别交易到垂直整合的过程中,越靠近个别交易的一端,交换关系越多地呈现出市场交易特征,关系要素较低的短期商品交换关系呈现出契约交易特征;而越靠近垂直整合的一端,越多地呈现出关系规范特征,社会互动逐渐增多,节点企业间的关系紧密度、稳定性以及协作水平逐渐加强,其交易成本越来越低、绩效水平越来越高[10],见图2。

       四、基于节点关系视角的农产品供应链分类

       Fisher从产品需求特点把产品划分为功能型和创新型两种。[15]功能型产品一般是满足基本的需求,需求比较稳定,容易预测,其生命周期较长和变化慢;创新型产品主要是满足创新性需求,需求不稳定,难以预测,其生命周期较短和变化快。他根据功能型和创新型两种产品的不同特点,提出相对应的效率型供应链和响应型供应链两种类型。Lee将需求和供应各分为稳定的和不稳定的两种。从需求来看,认为功能型产品的需求是稳定的,创新型产品的需求是不稳定的;从供应来看,一种是稳定的,一种是变化的。[16]由此划分出四种供应链类型:一是供应稳定的功能型产品相对应的高效型供应链;二是供应变化不定的功能型产品相对应的风险规避型供应链;三是供应稳定的创新型产品相对应的响应型供应链;四是供应变化不定的创新型产品相对应的敏捷型供应链。张向阳等依据农产品供需的不确定性把农产品供应链划分为供需稳定供应链、供应稳定需求不稳定供应链、供应不稳定需求稳定供应链和供需不稳定供应链四种类型。[17]

       本文为增强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的可操作性,根据目前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特点,在国内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基于产品需求特点、供应链节点企业间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将农产品供应链分为四种类型:即,供需稳定半紧密功能型农产品供应链、供应不稳定需求稳定较紧密功能型农产品供应链、供应稳定需求不稳定紧密创新型农产品供应链、供需不稳定紧密创新型农产品供应链,见表1。

      

       五、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合作关系形式及策略选择

       (一)供需稳定半紧密功能型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合作关系形式及策略选择

       供需稳定半紧密功能型农产品主要指粮油产品,是满足居民最基本生活的必需品,是不可替代的国家战略性物资。国家一般会建立战略储备库存以调节供需,供求基本平衡,具有不易腐烂、生命周期长、差异化小、替代品少、稳定性高、供应和需求规模大、交易频率低、上下游企业间转换成本较低的特点。由于消费者需求差异小,对加工企业设备和操作流程以及对农户的田地和生产过程没有特殊要求,农户投入种子等生产要素的资产专用性只限于一个生产周期,接着就可以转种其他作物,资产专用性较弱。所以,在目前我国“小生产”仍处于主导地位的条件下,市场交易关系仍然是供需稳定半紧密功能型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间比较合适的合作关系形式。商品的交易形式和流通环节的多少是由市场机制决定的,如果人为减少流通环节或刻意改变其交易形式可能会导致不能完成流通过程或徒增交易成本。另外,核心企业可以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与农户或专业大户或家庭农场联结成较紧密的市场契约关系,可以减少交易的耗损时间,提升成交效率,提高规模效益。

       长期以来,我国以分散的家庭生产方式为主,供应链环节多,农户很难获取准确的生产和市场信息,上游农户主要以现货市场交易为主,交易成本高,“牛鞭”效应最突出,因此,效率策略最为匹配。要实现效率策略,首先,供应链节点企业间必须保持有效、准确的信息沟通,要合作实施CPFR技术②,尽量降低库存成本,要运用VMI技术③降低供应链的总成本。[17]其次,通过土地科学合理地逐渐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的流转,提高农产品经营组织化程度,扩大生产规模,实现大生产与大流通对接,提升供应链节点间的紧密关系和运行效率。

       (二)供应不稳定需求稳定较紧密功能型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合作关系形式及策略选择

       供应不稳定需求稳定较紧密功能型农产品主要指生鲜农产品,是满足居民基本生活的必需品,具有交易频繁、易变质、存储条件严格等特点。由于生鲜农产品容易腐烂、种养技术难度大以及需要长期资产的投资等,农户对该类产品的生产不感兴趣或不愿投入。核心企业要建立生鲜供应链必须构建信息化平台、专用低温仓库和运输设施,资产专用性非常鲜明;如果收益不稳定,运营风险极大,很容易因冷链设施的专用性而被深度“套牢”,还容易引发“敲竹杠”。高度不稳定供应的农产品最需要供应链上下游建立比较紧密的协作,核心企业愿意与农产品生产者签订长期的、详尽的合约,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具体化、明确化,尽量防止对方出现钻合同漏洞的机会主义行为,信任是稳定上游供应的关键因素。市场契约、横向一体化合作关系形式适合此类农产品供应链,具体选择哪种合作关系形式更合适,要依据节点企业间合作时间的长短、关系紧密度和信任程度的不同来决定。

       供应不稳定需求稳定较紧密功能型生鲜农产品,因为需求稳定,核心企业对建立和维持节点企业间的合作关系较为热衷,但是供应约束条件多,如地域性、季节性、易腐烂、种养殖技术要求、质量安全、疫情、不可控的自然灾害和人为的操控等因素都可能导致供应的不稳定或供应中断,因此,风险规避策略最为匹配。要实现风险规避策略,首先,对不易变质的农产品供应链建立联合库存管理,减少各节点企业由于各自独立库存而导致需求放大的现象;其次,对极易变质的农产品供应链可以采用提前锁定价格或采购额的订单合约,或者寻求扩展更多的生鲜农产品供应源,或者对冷链物流优化,延长保存时间,减少损耗,保证质量。

       (三)供应稳定需求不稳定紧密创新型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合作关系形式及策略选择

       供应稳定需求不稳定紧密创新型农产品主要包括粮油、果蔬、水产品、禽蛋和肉类等加工品产品。这类农产品市场竞争很激烈,消费者对产品有较高质量、个性和价值要求,对加工企业的设备、技术和操作规程,对信息技术和冷链物流,对农户的田地和田间操作流程都有相关的要求,资产的专用性很高。由于农户资产专用性远远小于核心企业,违约现象频繁出现,核心企业有强烈约束农户的意愿,愿意通过专业合作组织与分散的农户进行有效衔接[5],以契约和信任来稳定有安全质量保证的农产品供给。生产契约、横向一体化合作关系形式适合此类农产品供应链,具体选择取决于消费者对农产品安全质量特性的要求程度以及合作时间的长短、关系紧密度和信任程度的不同。

       供应稳定需求不稳定紧密创新型农产品具有品牌差异大、替代性强、销售期短、不确定因素多等特点。这类农产品需求波动大,可能会导致库存过量;需求的不确定性会使农产品市场分割,导致农产品价格剧烈波动,甚至可能出现整个供应链断裂的危险局面,因此,快速响应策略最为匹配。实现快速响应策略,要通过使用信息技术和冷链物流技术,采用延迟方法尽量将差异化的产品形成在接近消费者的时间和地点,将供应链中的农产品生产过程分为大规模通用化的半成品生产和顾客定制化产品生产两个阶段。把无差异的通用化生产过程做到最大化,实现规模经济,一旦接到顾客订单,能快速和高效完成差异化产品的生产以及交付过程,缩短产品的交货期,降低供应链运作的不确定性,节约成本,提升供应链的竞争优势。

       (四)供需不稳定紧密创新型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合作关系形式及策略选择

       供需不稳定紧密创新型农产品主要包括特殊水产品、品牌鲜活产品和有机鲜活等生鲜产品。这类农产品竞争环境变化无常,消费者对此类产品的个性、安全和质量有很高的要求,购买地点选择超市、专卖店和进出口市场等;供应约束条件很多,该类农产品一般都要获取国家有关质量认证,对农户的田地和操作规程、企业的加工设备以及从生产到运输包装所有操作规程都有很高的要求。因此,资产专用性很高,纵向一体化合作关系形式最适合。通常资产专用性越高,市场交易的潜在风险越大,纵向一体化的意愿就越强烈。一般来说,当核心企业和农户资产专用性都很强且严格互补时,核心企业可以让农户入股,进行股份制合作,双方“一体化”进入一个组织。在此条件下,如果要采用横向一体化合作关系形式,由于人的有限理性与行为机会主义本性特点,会有违约的可能,而任何一方剥夺对方专用性资产准租金的机会主义行为,都会给对方带来巨大威胁和损失,甚至“置对方于死地”。当核心企业和农户资产专用性都很强且双方资产互为独立时,核心企业可以采用契约连接建立生产基地,租用农民土地,雇佣农民进行统一操作、统一管理。在此条件下,如果硬性采用纵向一体化,交易成本并不会降低,而且徒增监管成本。

       这类农产品由于供应约束条件很多,导致生产供应不稳定,顾客需求的高度差异和不断变化,供应链始终处于动态变化中,最需要供应链上下游的紧密协作,因此,风险规避与快速响应相结合的敏捷性策略最为匹配。要实现敏捷性策略,首先,要采用联合库存方式、订单合约、扩展更多供应源、冷链物流合理化等措施来规避上游农产品生产供应的不确定因素。其次,运用信息和冷链物流技术,采用延迟方法将产品差异的任务尽可能在时间上向后推迟,在地点上尽量接近消费者,使供应链柔性化,以快速反应应对不确定的下游顾客需求。

       六、结论

       供应链作为经济发展中颇具特色的经济组织形式,成为提升竞争力的新支点,我国农产品市场竞争已是供应链与供应链之间的竞争,这在我国理论界和企业界已形成共识。

       本文分析了我国农产品供应链节点企业之间实力地位相差很大,信息不对称,衔接的随机性较大,缺乏信任,合作关系松散,供应链稳定性差和难以有效控制、运作效率极低或断裂的问题,认为要有效衔接这样庞杂开放的农产品供应链,不仅要理清其流程,更需要理清其错综复杂的关系。交易成本经济学理论揭示了农产品供应链的本质是各节点企业间通过销售合同、生产合同或一体化战略伙伴关系等契约形式连接起来的比较稳定的商品交换关系;社会关系理论揭示了农产品供应链是“嵌入”在一定的社会结构和社会关系网络中,农产品供应链各节点企业间还包含着社会交往的关系交换关系,农产品供应链超额利益的获取是经济关系与社会关系共同作用的结果。

       本文认为农产品供应链绩效提高的关键是要对农产品供应链的复杂性的了解和对农产品供应链类型的划分,并应有针对性地选择合作关系形式和策略手段。在国内外学者研究的基础上,基于产品需求特点、供应链节点企业间的经济关系和社会关系的相关要素,将农产品供应链分为供需稳定半紧密功能型农产品供应链、供应不稳定需求稳定较紧密功能型农产品供应链、供应稳定需求不稳定紧密创新型农产品供应链和供需不稳定紧密创新型农产品供应链四种类型,并提出了相对应的四种不同的合作关系形式及应对策略。这种农产品供应链的分类方法和应对策略在一定程度上为目前我国农产品供应链的发展明确了方向。

       注释:

       ①关系租金是指必须通过合作各方的共同努力所创造的超过企业独立单干所得之和的超额利润,是通过具有专属性的关系投资产生的,以组织间价值创造的要素和机制为基础,是经济租金的一种类型。

       ②CPFR是“协同规划、预测与补货(Collaborative Planning,Forecasting and Replenishment)”的简称,强调供应商及零售商的协同合作流程及信息分享,并借由所共享的信息适当补货以减少库存、物流及运输成本,使供应链的流程更有效率,进而提升供应链价值。

       ③VMI是供应商管理库存(Vendor Managed Inventory)的简称,供应商等上游企业基于其下游客户的生产经营、库存信息,对下游客户的库存进行管理与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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