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我国图书馆事业管理_图书馆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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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论述了我国图书馆事业管理的目标与内容、手段和方式,探讨了我国图书馆事业管理的发展趋势。

[关键词] 中国 图书馆 图书馆事业 管理

[分类号] G251

我国图书馆事业管理,就是依据国家的图书馆事业管理体制,运用科学的管理手段和方法,从宏观上对图书馆的动作方式施加影响,建立起一整套适用、有效的运行机制,促进图书馆事业健康发展。

1 我国图书馆事业管理的目标与内容

1.1 图书馆事业管理的目标

从宏观上看,我国图书馆事业管理的目标是:

(1)维护图书馆事业的公益性质。图书馆事业是一项以政府投入为主的公益事业,任何时候,图书馆都不能以创造利润为主要目的,而要始终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宗旨。

(2)普及图书馆服务网点。要根据实际需要,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大力发展小型、分散、数量众多的图书馆(室)。普及图书馆服务网点,让社会公民都能就近、方便地享受到图书馆的服务。

(3)提高图书馆的服务效益。图书馆应以社会效益为主,以用户为中心环节,开放办馆,主动服务,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尤其在文献信息资源开发和利用上,要充分运用最新的信息技术,建设图书馆现代化网络,努力实现文献资源的共建、共知、共享。

1.2 图书馆事业管理的内容

我国图书馆事业管理,要着眼于图书馆的生存和发展,努力建立起4种机制。

(1)保障机制。首先,应以国家投入为主,吸收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保证图书馆事业有稳定乃至逐步增长的资金来源,建立起图书馆事业的资源保障机制。其次,图书馆的各级行政主管部门应制定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及规划,发挥导向作用,建立起图书馆事业的政策保障机制。

(2)协调机制。图书馆的各级行政主管部门有责任协调好图书馆的内、外部关系,为图书馆事业发展提供良好的环境。其内容包括:协调好图书馆与政府的关系,争取各级政府及其职能工作部门对图书馆事业的重视和支持;协调好各系统图书馆之间的关系,形成一体化的图书馆服务网络;协调好图书馆与读者以及社会各界的关系,增强全社会的图书馆意识。

(3)规范机制。首先,图书馆行政主管部门应就图书馆的办馆条件(如藏书、人员、经费、建筑设备以及服务人口等项目)所应达到的低限作出明确规定。其次,各级主管部门应对图书馆的活动和效益情况发挥监督与控制作用。此外,还要制定完备的技术标准,并监督其实施与执行。

(4)激励机制。激励机制要解决一个问题,就是如何搞活图书馆。为此,必须理顺行政主管部门与图书馆之间的责任、利益关系,利用一切可能的手段和方式,调动广大馆长和图书馆员的工作积极性,努力提高图书馆的业务水平和服务效益。

2 我国图书馆事业管理的手段和方式

2.1 法律手段

运用法律手段对图书馆事业进行管理,就是要加强图书馆立法工作,依法办馆,以法治馆。

近年来,一些人呼吁加强图书馆立法,强调得比较多的是通过法来提高图书馆的地位,改善图书馆的办馆条件。其实,图书馆法还应包括对图书馆和读者的义务与权利的规定。换言之,通过法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应是图书馆与社会的关系。其内容包括:关于图书馆的性质、职能和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方针、目标的规定;关于图书馆事业的管理体制以及国家在发展图书馆事业中的职责、任务的规定;关于图书馆文献资源建设和书目工作的规定;关于图书馆与读者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规定;关于图书馆经费来源与经费核算等事项的规定;关于图书馆各类人员编制、素质以及人事管理工作的规定;关于馆舍建设、设备配制的规定;关于图书馆协作、协调、国际合作与现代化网络建设的规定,等等。

我国目前尚没有一部专门的图书馆法,但在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文件中,有关图书馆的条文或文件还是不少的。现将全国人大、国务院和中央有关部委颁布的、现仍在生效的有关法律条文和文件列举如下:

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982年)第22条规定:“国家发展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文学艺术事业、新闻广播电视事业、出版发行事业、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和其它文化事业,开展群众性的文化活动。”这是对图书馆事业性质的规定。

②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文化部和国家文物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国办发[1994]20号)规定:文化部图书馆司“综合管理全国图书馆事业,调查研究图书文献资源的建设、开发和利用,制订并监督执行图书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规,研究制订全国各类图书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图书馆之间的协作,推进图书馆事业网络化、标准化、现代化建设,负责图书文献古籍保护工作。”这是对图书馆事业管理体制的规定。

③文化部《关于征集图书杂志样本办法》(1995年)、原国家出版事业管理局(79)出版字第193号《关于修订征集图书、杂志、报纸样本办法的通知》和文化部《图书、期刊版权保护试行条例》(1984年)等,对呈缴本制度作了规定。

④中国科学院颁布的《中国科学院图书情报工作暂行条例》(1978年)、文化部颁布的《省(自治区、市)图书馆工作条例》(1982年)和国家教委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图书馆规程》(1987年),对图书馆的办馆条件和开展业务活动作了具体规定。

⑤国务院国发[1981]21号文件批转的文化部、国家档案局、国家人事局《图书、档案、资料专业干部业务职称暂行规定》,对图书馆业务人员职称评聘工作作了规定。

⑥国务院办公厅1981年转发的文化部、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关于全国少年儿童图书馆工作座谈会的情况报告》,提出了“在中等以上城市和大城市的区逐步建立专门的少年儿童图书馆”的目标。

⑦文化部、财政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1987年2月联合下发的《文化事业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性活动的暂行办法》,对图书馆等单位开展有偿服务和经营性活动作了规定。

⑧国务院国发[1991]31号文件批转的《关于文化事业若干经济政策意见的报告》、国发[1996]37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完善文化经济政策的若干规定》等,规定了购书经费要单列,对图书馆事业的投入要逐年增加,并鼓励对图书馆等公益事业的捐赠。

以上法律条文和文件在一定程度上为我国图书馆事业管理提供了规范性的依据,但它们还不成体系,且大多是部门规章,其效力也有限。因此,亟待制定我国专门的《图书馆法》,做到依法办馆,以法治馆,使图书馆事业建设由部门行为变为政府行为和社会行为。据悉,文化部正在组织起草行政法规《公共图书馆条例》,企盼已久的《图书馆法》目前已进入了前期调研阶段。

2.2 行政手段

利用行政手段对图书馆事业进行管理,是指图书馆行政主管部门运用它的决策、计划、组织、协调、控制等管理职能,采取特定的行政行为,引导和干预图书馆事业的建设与发展。一般来说,行政部门可采取的行政行为有以下几种。

2.2.1 制定图书馆事业发展政策

图书馆事业发展政策,是指图书馆行政主管部门为实现一定时期内图书馆事业的目标而制定的行为准则。它通常表现为3种形式:

①图书馆事业发展的五年计划和远景目标规划。各级政府在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时,应将图书馆事业建设纳入其中。图书馆行政主管部门也应据此制定图书馆事业的发展规划,包括对未来五年乃至更长一段时期内图书馆事业建设的总体目标,以及为实现这些目标所应采取的措施等。

②为实现图书馆事业重大建设项目(比如为实现全国图书馆计算机联网)而制定的专门性规划。这种规划除了应有具体的项目外,还应有完成此项目的具体方案,并确定有关部门和单位的责任。

③为解决当前重大政策问题而提出的原则性意见与要求。例如,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信息化社会的大环境中,图书馆事业发展面临着一些新问题。为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深化图书馆事业改革。因而,1987年8月,中宣部、文化部、国家教委、中国科学院联合下发了《关于改进和加强图书馆工作的报告》:1992年12月,文化部在柳州召开全国公共图书馆工作会议,印发了《关于图书馆工作深化改革的几点意见》(征求意见稿)。这些文件都具有很强的指导意义。

2.2.2 标准化工作

图书馆事业管理中的标准化工作,是指对图书馆业务工作的技术方法及设备等实行统一的规范,并保证这些规范能严格执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我国参加了国际标准化组织文献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ISO/TC46)的活动,并于1979年成立了全国文献工作标准化技术委员会。10多年来,该委员会共制定了40多项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大体可分为3类:

①关于各种术语、标号、代码、字符集和拼写方法的标准。

②关于信息描述及其格式的标准,如《文献汉语叙词表编制规则》(GB13190—91)、《文献主题标引规则》(GB3836—83)、《文献著录总则》(GB3792.1—83)及其6个分则、《文献目录信息交换用磁带格式》(GB2091—92)等。

③关于文献组织与交换的标准,如《文字条目通用排序规则》(GB/T13418—92)。

关于图书馆的技术标准,除上面列举的国家标准外,还有文化部发布的文化行业标准《中国机读目录格式》、《公共图书馆建筑防火安全技术标准》等。

光有了标准是不够的,还必须通过培训等方式推广应用这些标准,并保证各级图书馆能严格执行这些标准。例如,为了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使用有关图书馆自动化的国家标准和文化行业标准,1996年5月,文化部批准成立了图书馆自动化标准推广监督管理全国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条件成熟的时候都将相应建立类似的机构。根据文化部的有关规定,今后,我国图书馆界涉及标准应用的一些技术岗位将试行持证上岗制度。

总之,标准化工作是图书馆事业管理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图书馆行政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它,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

2.2.3 公共关系

图书馆是一种公益性、知识型的文化机构,有必要开展公共关系活动,采用必要的宣传手段,增强社会公众的图书馆意识。图书馆行政主管部门必须把图书馆事业看作一个整体,发动和组织图书馆的公共关系活动,使之形成声势,产生更大的社会效应。

从1989年起,每年5月的最后一周是我国图书馆界的图书馆服务宣传周。在这段时间里,各个图书馆要围绕特定的主题,结合自身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并动员各种新闻媒体参与宣传,以造成较大的声势和影响。几年来的实践证明,开展图书馆服务宣传周活动,是扩大图书馆的社会影响,促进图书馆事业发展的有力手段。图书馆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图书馆宣传活动的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及时总结经验,使宣传周活动常办常新。

广西壮族自治区从1994年起在全区范围内实施了以发展图书馆事业为手段,以倡导读书、传播知识、推动社会进步为目的的“知识工程”,产生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广西的经验表明,图书馆开展公共关系活动是大有可为的。

2.2.4 登记、认证制度

所谓图书馆登记制度,是指图书馆的建立、更名、合并、撤销等必须经政府部门同意并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制度。登记的内容应包括图书馆的馆舍、藏书、经费、人员、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基本情况。经过登记的图书馆应向主管部门定期报告工作。登记制度体现了图书馆向行政部门负责的关系,它能让图书馆主管部门掌握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加以解决。所以,为了加强我国的图书馆事业管理,有必要建立并逐步完善这一制度。

认证制度在图书馆事业管理中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业务工作领域。上文提到在图书馆标准化工作中,将试行持证上岗制度,这是一种类型。还有另外一种类型,如在图书馆现代化网络的建设过程中,为了适应开放系统互联(OSI)的发展趋势,有必要对图书馆的自动化产品(如软件产品、数据库)进行登记和入网资格认证。这样做既是为了保证质量,也是为了保证系统开发和数据库建设能分工协作,实现资源共建、共享。

2.2.5 评估、定级制度

近年来,评估作为一项制度已先后在我国高校、公共、科研系统图书馆全面实施。其作法是:事先给定出集多种测量指标于一体的体系框架,并以大小不同的权重分值表示出被测得的状态。因此,评估是一项专业性、实践性、导向性、政策性很强的工作。评估的意义在于:

①使图书馆行政主管部门全面、细致地了解图书馆事业的发展现状,为管理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②使各级党政领导更加重视图书馆的建设,加强对图书馆工作的领导和支持。

③使图书馆工作上档次有依据,奋斗有目标。

做好评估工作,必须制定科学的评估指标体系。指标体系应具有系统性、导向性、可比性,并符合量化原则和效益原则。1993~1994年,文化部组织了对县级以上公共图书馆的评估工作,并颁发了省级、地(市)级和县级图书馆的评估指标体系共3种,指标体系其内容包括办馆条件、基础业务建设、业务研究与辅导工作、管理工作、提高指标等5个部分。文化部从实际出发,在评估的基础上制定出适当的定级标准,并命名了一、二、三级图书馆,较好地体现出现阶段图书馆发展的层次性。今后,评估标准和方法将不断完善,定级指标也将不断提高,以此推动图书馆事业不断上档次、上等级。

2.2.6 考评聘任和目标管理责任制

图书馆专业技术人员的考评聘任制度包括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定和专业技术职务的聘任。图书馆员的职称是衡量其业务素质的标准,职称评定工作一般由图书馆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图书馆员的职称分为5个等级:研究馆员、副研究馆员、馆员、助理馆员、管理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的基本内容是:根据图书馆工作的实际需要设置专业技术工作岗位,规定明确的职责,确定各级技术职务的合理比例;具有相应职称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由馆长组织考核,聘任或任命;专业技术人员有一定的任期,任期内享受专业技术职务相应的待遇。实践证明,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有利于人才的使用与培养。

现在,许多图书馆实行了目标管理制度。目标管理是围绕目标确定、目前实施和目标考评而开展的一系列管理活动,其实质是图书馆行政主管部门在确定图书馆发展目标的前提下,与馆长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让馆长全权负责,放手工作。所以,图书馆目标管理与馆长负责制是一致的。在目标管理中,图书馆的目标应该是图书馆价值与效益的化身。

目标管理不仅适用于行政主管部门对图书馆的管理,也可以用于图书馆的内部管理。馆长将图书馆的目标分解成若干子目标,并与馆内各职能部门分别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从而实现对图书馆内部的目标管理。

总之,考评聘任和目标管理责任制确定了图书馆以及图书馆员的目标、任务和效益、责任,是一种图书馆行政主管部门与图书馆馆长、馆长与图书馆员之间建立和实施职责关系的有效方法。它的建立有助于加强图书馆的人事和劳动管理,从而增强图书馆的活力。

2.2.7 奖惩制度

所谓奖惩制度,就是采取激励或抑制性措施来保证行政法规和指令的顺利施行。奖励是对图书馆和图书馆工作人员业绩的认可和记录,惩戒是对失职和错误行为的行政处罚。例如,为表彰在图书馆事业建设中作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文化部曾多次授予过“文明图书馆”、“图书馆工作先进集体”、“图书馆先进工作者”等称号。此外,为鼓励先进,可以对在图书馆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先进人物和事例加以宣传,树立为榜样。对有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要根据有关法规,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法律的,应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3 经济手段

利用经济手段对图书馆事业进行管理,主要是指运用财政、税收、工商行政管理政策等经济杠杆,调节有关经济利益关系,创造有利于图书馆建设和发展的环境。对图书馆行政主管部门来说,利用经济手段包括以下内容:

(1)用好用足国务院国发[1991]31号文件精神,力争各级财政对图书馆的全额拨款,争取图书馆的经费尤其是购书经费逐年有所增长,确保图书馆购书经费计划单列,专款专用。在此基础上,争取建立图书馆事业发展的专项基金。

(2)争取国家制定有关图书馆的优惠经济政策。例如,申请对捐助图书馆的单位或个人实行减免税收或税前列支,以鼓励社会赞助图书馆事业的积极性。又如,对于图书馆进口图书的增值税,可向有关部门申请免税,或税后返还。

(3)用好用足国家的有关文化经济政策,鼓励图书馆开展补文活动,尤其是开展以文献资源深层次开发和现代化技术应用为特征的信息服务活动。不能因图书馆有补文收入而抵减财政对图书馆的拨款,文化周转基金中应有一部分用于补助图书馆的补文活动。图书馆开展信息服务等补文活动应争取税收优惠,并逐渐完善图书馆补文收入的分配政策。总之,要以经济利益激励图书馆不断增强自身的活力和自我发展的能力。

3 我国图书馆事业管理的发展趋势

我国图书馆事业的发展既要适应社会信息化的大趋势,又要融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大环境。只有用现代化的信息技术武装图书馆,开展深层次的信息服务,服从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大局,图书馆事业才有出路。所以,图书馆事业必须向自动化、网络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即要建立全社会统一的、四通八达的、脉络贯通的知识与信息的共同体。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一方面,要加强国家对图书馆事业的统一规划和集中领导,这是很必要的;另一方面,要充分调动图书馆的积极性,把办馆条件和服务效益直接挂钩,让它们自觉去寻找提高服务质量、进行馆际协作和资源共享的有效途径,使它们成为网络互动的直接参与者。这种集中制和分散制相结合的管理体制,就是今后我国图书馆事业管理的发展方向。

所谓集中和分散相结合,就是各级各类图书馆原则上由各级政府或所属部门给予经费保障,国家对图书馆事业的集中管理主要体现在业务规范、行为约束、发展政策等方面。具体地说,就是:要建立并不断完善全国图书馆的登记、认证制度,要逐步实施对图书馆的评估、定级制度,并将定级结果与图书馆的人员、业务、公务费用的配制挂钩;要充分利用各种管理手段,促使图书馆以共同利益为基础,寻求有效的馆际协作的途径,以契约关系建立起比较明确、稳定的馆际联系;要充分发挥地方优势,使自下而上的馆际协作能逐渐汇合,形成布局合理的图书馆网络。

1993年,党的十四届二中全会提出政府机构改革的指导思想是:按照政事分开和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转变职能,理顺关系,精兵简政,提高效率。按照这个指导思想,图书馆行政主管部门的改革要有利于进一步增强图书馆的活力,有利于经济建设和图书馆事业的协调发展;改革的方向是实行政事分开,推进图书馆事业的社会化。改革的内容包括:一是要减少对图书馆的直接管理,做到宏观管住,微观放活;二是要打破部门所有制和条块分割的局面,拓宽图书馆的服务领域,使之成为面向全社会提供服务的独立法人;三是要促进图书馆与经济建设的结合;四是要鼓励集体、企业、个人和各种社会力量兴办图书馆。

为了深化改革,必须逐步实现并不断加强对图书馆事业的行业管理,加强图书馆主管部门的管理职能。行业管理必须赋予有关主管部门相应的权力和行政手段,主要是加强立法工作,建立和完善各种行政法规,使图书馆事业管理走向规范化、制度化。

(编者注:此文第一作者吴慰慈教授系北京大学信息管理系博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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