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中国早期地理概念的起源_文物论文

论中国早期地理概念的起源_文物论文

略论早期中国地理观念的起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起源论文,观念论文,中国地理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讨论古代中国的地理学知识和地理学思想,一般从《禹贡》和《山海经》开始(注:参看王庸《中国地理学史》,商务印书馆,1938年;王成组《中国地理学史》(上册),商务印书馆,1982年。刘盛佳《地理学思想史》,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0年;等等。),这两部著作的年代虽然多有争议,但其成书年代恐不能早于东周时代(注:参看鲁惟一主编《中国古代典籍导读》,辽宁教育出版社,1997年,381~384页,401~408页。)。在《禹贡》中,我们可以看到“九州”的自然地理区划和“畿服”的政治地理构想。在《山海经》中,亦可见以“中山经”为中心的“海内”和依次向外扩展的“海外”、“大荒”三个层次的地理世界,以及由南—西—北—东—中依次展开的方位观念。综合这两部书所反映的地理观念,大致可归纳为三个方面:(1)地理分区的思想;(2)等级差序结构;(3)方位观念。很明显,这些都是较成熟的地理思想。然则《禹贡》和《山海经》所代表的地理观念的渊源何在?这是本文试图探讨的问题。

《禹贡》“九州”把当时所认识的地理范围划分为九个不同的地理区域,这个划分虽然包含了“九”为数之大者、数中祥瑞的古老观念(注:周振鹤《体国经野之道》,中华书局(香港)有限公司,1990年,278页。),但“九州”的存在确实有着深刻的历史文化背景。大约在新石器时代晚期,我国境内的古文化已高度一致,尤其是黄河、长江的中下游地区。这种一致性可能是文化交流和环境适应的双重结果。与文化一致性相关联,各地区之间的差异性也相当明显。据苏秉琦先生的研究,全国范围内的考古学文化可以分为六大区系:(1)以燕山南北长城地带为中心的北方;(2)以山东为中心的东方;(3)以关中、晋南、豫西为中心的中原;(4)以环太湖为中心的东南部;(5)以环洞庭湖与四川盆地为中心的西南部;(6)以鄱阳湖——珠江三角洲为中轴的南方(注:苏秉琦《中国文明起源新探》,三联书店,1999年,35~99页。)。另一考古学家张光直先生,则将新石器时代文化的区域体系称之为“相互作用圈”,按照他的意见,公元前7000年至公元前5000年的新石器文化,大致分布在华夏大地上的七个区域内;最终发展为公元前4000年至3000年的黄河下游山东龙山文化、黄河中游龙山文化、黄河上游齐家文化、长江下游良渚文化和长江中游的青龙泉三期文化五大文化圈(注:张光直《中国相互作用圈与文明的形成》,张光直《中国考古学论文集》,三联书店,1999年,151~189页。又见Michael Loewe and Edward L.Shaughnessy ed.The Cambridge History of Ancient China-from the origins of civilizition to 221BC,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9,pp37~73。)。不可否认,上述文化区系的划分,都是从考古学文化本身所反映的文化因素和文化类型考虑的,其着眼点乃在于说明华夏文明起源的文化背景,古代中国文明是在一个大地理背景下,由不同区域的文化交互作用而最终形成的。

地理学者和历史地理学者也对史前文化进行分区,代表性的有周廷儒先生“十分”和侯甬坚先生的“九分”,前者所划分的十个区域是:华北、西北、华北沿海、东北、蒙新、华中、华南、东南沿海、西南、青藏(注:《中国自然地理·古地理》上册,科学出版社,1984年,216~221页。)。后者划分的九个区域是:黄河上、中、下游三区,长江中、下游二区,以及华南、西南、北方和新疆(注:侯甬坚《区域历史地理的空间发展过程》,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5年,33~36页。)。考古学者和地理学者共同研究的成果表明,古代中国文化的分布,在文化和地理方面确实存在某种对应的关系,这种内在的联系,为《禹贡》“九州”的划分提供了基础,这一点已由邵望平先生的出色研究所证实(注:邵望平《〈禹贡〉“九州”的考古学研究》,《考古学文化论集》(二),文物出版社,1989年。)。此后,有学者进一步指出,黄河流域上游的陕西龙山文化——齐家文化,约与《禹贡》“雍州”相当,黄河中游河南龙山文化在“豫州”范围内,晋南陶寺文化则与“冀州”对应,黄河下游山东龙山文化,与“青州”、“徐州”吻合,长江下游的良渚文化、中游的石家河文化和上游的“早期巴蜀文化”,则分别对应于“扬州”、“荆州”和“梁州”(注:朱玲玲《文物与地理》,东方出版社,2000年,46~56页。)。

基于地理和文化因素综合作用结果的分区,在历史时期的商周王朝仍有强烈表现。李学勤先生根据青铜器的特征,将商周时代的古文明划分为七大文化圈:(1)中原,黄河中游及其附近;(2)西北;(3)北方;(4)东方,主要指山东地区;(5)东南;(6)南方,指长江中游及其以南;(7)西南(注:李学勤《走出疑古时代(修订本)》,辽宁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318~326页。)。自石器时代至东周,中国古文化的统一性和多样性区域特征几乎完全一致。不过,在文化地理分区与“九州”分区之间,二者仍有细小的差别,最明显的是山东地区,自然地理区域相对完整的山东半岛,几乎包括了《禹贡》“九州”的青、徐、兖三州之地。这一地方,古文化背景复杂,西周分封后,这里是齐、鲁两大国之地,延至东周时代,鲁南又有与淮夷相牵涉的“泗上十二诸侯”。所以,《禹贡》“九州”可能更多地考虑了文化复杂成份的因素。

《山海经》的地理分区与《禹贡》略有不同,在最具地理学色彩的《五藏山经》部分,将其划分为南、西、北、东、中五个部分。五区的划分,是基于中央再加上四方的构想。这是一种古老的以方位划分区域的观念(注:侯甬坚《区域历史地理的空间发展过程》,17页。)。古人将东、南、西、北四方称为“四正”,而将东南、西南、东北、西北称为“四隅”,五方加上“四隅”,适成九区。所以我们不妨将“九分”看作是“五分”进一步发展的结果。这一点,在新石器时代的“十字纹”、商代的“亚形”和战国秦汉时代的“九宫”图形中,都有充分的表现(注:艾兰《早期中国历史、思想和文化》,辽宁教育出版社,1999年,96~136页。冯时《中国天文考古学》,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1年,370~394页。)。

五区和九区的划分,可能还和古代天文学有关。《易·系辞下》云:“仰则观于天文,俯则察于地理”。《系辞上》:“在天成象,在地成形”。“天”“地”相对成文,这并不是偶然的。李零先生说:古人“是在‘天’的背景下讲‘地’,所以‘地’的总称是‘天下’”(注:李零《中国古代地理的大视野》,《九州》第1辑,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7年。)。这是很贴切的看法。古人观察天象,是将北斗所在的天极视为中央不动点,环绕天极按东南西北划为四区,是为“四象”或“四宫”。天上的中央极区与“四象”共有五区,《史记·天官书》就是按这种分区编写的。与天空星象分为五区相对应,地上人间亦被划为五区。同样地,地上的“九州”亦与天上的“九天”或“九野”相对应。《吕氏春秋·有始览》:“天有九野,地有九州。”《楚辞·天问》:“九天之际,安放安属?”《淮南子·原道训》:“上通九天,下贯九野。”天象划分为九区是古代非常流行的观念。

我们知道,古代天文学实起源于占星术,而无论“亚形”或“九宫”,都是古代巫史通天祭神的工具(注:李零《中国方术考(修订本)》,东方出版社,2000年,129~140页。)。《汉书·艺文志》将《山海经》列入数术略“形法类”,成为流存至今仅见的古代数术作品,正反映去古未远的两汉人士对《山海经》数术书性质的认识(注:今人亦有将《山海经》看作是古代“巫书”或“方士秘籍”的,参看鲁迅《中国小说史略》,北新书局,1925年,11页。袁行霈《〈山海经〉初探》,《中华文史论丛》1979年第3辑。)。即使是《禹贡》“九州”,在早期传说中,也脱离不了巫术的色彩。战国楚帛书《创世章》云:“法兆为禹为万,以司土壤,晷天步数,乃上下腾传。山陵不疏,乃命山川四海,□阳气阴气以为其疏,以涉山陵、凼漫。”这一段所讲正是禹分九州的传说,而所谓“晷天步数,乃上下腾传”者,亦为通天地的神巫形象(注:释文尽量用通行字,参看冯时《中国天文考古学》,19~22页。)。在出土的战国秦汉《日书》中,有不少关于禹的记载,如江陵九店楚简《日书》38、39号简下:“凡五卯,不可以作大事,帝以命益赉禹之火”(注: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九店楚简》,中华书局,2000年,50页。)。云梦睡虎地秦简《日书》甲种2号简背壹:“癸丑、戊午、己未,禹以取涂山之女日也,不弃,必以子死”(注:睡虎地秦墓竹简整理小组《睡虎地秦墓竹简》,文物出版社,1990年,208页。)。“禹步”更是广见于出土及传世的数术文献中。日本学者工藤元男在研究了《日书》和传世文献中禹的形象后,指出“在禹的身上寄托着浓厚的巫术性”(注:工藤元男《禹形象的改观和五祀》,《简帛研究译丛》第1辑,湖南出版社,1996年。)。

综上所述,《禹贡》和《山海经》所反映的地理分区思想,实际上有三个源头:自然地理基础、历史文化背景和与古天文学密切相关的古代数术因素。

“畿服制”是我国古代重要的地理观念,按照《禹贡》的构想,“九州”之内,区分为五个不同政治区域,是为“五服”。“五服”以王畿为中心,以五百里为限,逐层外推,形成五个不同的等级层次。所谓服者,服王事也。“五服”依次为甸服(为王治田)、侯服(为王守卫)、绥服(文德教化之区)、要服(武力约束之地)、荒服(放任自流地带)。五服的形成乃是根据距离的远近,规范不同地区的政治团体所承担的义务和责任。五服以王畿为中心,离王近者权利大,地位高;离王远者,地位低,义务也轻。而较早出现的畿服说只有三服,称为“比服”、“要服”、“荒服”(注:见《逸周书·王会篇》。)。《禹贡》五服亦实为三级统治区:一为甸服,为王室贡赋区;二为侯、绥服,为王室守卫区;三为要、荒服,为武力征服和治外之区。这样,就形成了以王为中心,以要、荒为边缘的等级差序结构。

《山海经》的篇章结构以“山经”、“海经”和“大荒经”三部分组成,在“五藏山经”部分,先叙四方之山,后叙中央之山,可以看作是第一层次。在“海经”部分,先叙海外四经,后叙海内四经,是第二个层次。在“大荒经”部分,亦先叙大荒四经,后叙“海内经”,是第三个层次。其中以“五藏山经”最详实而较具理性,“海”、“荒”部分则多神话色彩。很明显,《山海经》所表现的空间观念与《禹贡》“五服”有相近的地方,都是将“天下”看作不同等级层次的差序结构,只不过《禹贡》是由内及外,《山海经》在总体上由内及外,而每一部分却是由外及内。

中国古代文明自诞生之日起,就具有大地域文明的特征(注:唐晓峰《中国古代文明是大地域文明》,《九州》第1辑,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7年。)。古史传说大禹治水,足迹遍及“天下”,从而有《禹贡》之作。过去“古史辨”学者疑古过勇,常将古史中地域缩小,将古书的时代拉后(注:顾颉刚《古史中地域的扩张》,《禹贡半月刊》第1卷第2期,1934年。)。但随着近年来考古事业的飞速发展,对于“古史辨”学者的“地域扩张”问题,确有重新检讨的必要(注:饶宗颐《古史重建与地域扩张问题》,《九州》第2辑,商务印书馆,1999年。)。从上文所述,可以证实《禹贡》九州的区划实与新石器时代晚期以来古文化分区基本一致,《禹贡》九州确有古老的渊源。职是之故,才有将华夏地域称为“禹域”和“禹迹”的说法,商人、周人乃至秦人只有在占有“禹域”的法统地域后,才得以被“天下”所承认(注:唐晓峰《中国早期国家地域的形成问题》,《九州》第2辑。)。另一方面,在新石器时代中后期,全国各地多有形态各异的“龙”的形象发现,从东北辽河流域的猪形玉龙,到东南太湖流域的虎纹玉龙;从河南濮阳西水坡的“蚌龙”,到山西陶寺遗址出土的“蟠龙纹”彩陶盘(注:刘志雄、杨静荣《龙与中国文化》,人民出版社,1992年,20~53页。),在早期中国文明诞生的前夜,共同的地域观念和心理信仰已具雏形。

但是,在华夏文化进入国家文明阶段后,各地域文化的发展是有差异的。当中原地区传为“夏墟”的山西陶寺文化和河南偃师二里头文化先后进入国家文明阶段后,长江下游在良渚文化之后却出现了停滞,继之而起的马桥文化,无论是文化发达的程度,还是分布的地域范围,都不及良渚文化。在长江中游地区,石家河文化(青龙泉三期)之后亦出现文化断层。考古界一般将二里头文化和陶寺文化看作是夏文化的代表。夏朝国家文明的确立,从政治文化地理的角度看,实际上就是中原地区中心地位的确立,周边地区沦为边缘蛮荒的开始。《左传·宣公三年》:“昔夏之方有德也,远方图物,贡金九牧,铸鼎象物,百物为之备,使民知神奸。”杜预注:“使九州之牧贡金。”夏朝的贡赋制度,是对中央王畿地区征收实物贡税,王朝控制的地区则向夏王朝贡纳名贵特产,直接控制以外的“九夷八狄七戎六蛮”,则保持相当的独立性(注:李学勤主编《中国古代文明与国家形成研究》,云南人民出版社,1997年,370~372页。)。由于书缺有间,我们对于夏代国家的政治地理的具体细节尚不十分清楚,但由“中心——边缘”所组成的等级差序的政治地理结构应该是存在的。

商王朝的疆域有进一步的扩大。商代遗址和遗物的分布范围北至辽西,南达湘赣,西到泾渭,东及海滨(注:叶文宪《商代疆域新论》,《历史地理》第8辑,上海人民出版社,1990年。)。商文化影响所及,北至长城以外的蒙古、中亚及西伯利地区;南及南亚和东南亚地区(注:张光直《中国考古学论文集》,三联书店,1999年,423~424页。李学勤《比较考古学随笔》,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196~204页。)。尤其是近年来四川广汉三星堆、江西新干大洋洲的考古新发现以及香港、越南等地商代牙璋的出土,都极大地扩展了人们对古史地域问题的新认识(注:香港中文大学中国考古艺术中心编《南中国及邻近地区古文化研究》,香港中文大学出版社,1994。)。在如此广阔的地域范围内,商王朝是如何治理的?《尚书·酒诰》称:“自成汤咸至于帝乙,……越在外服,侯、甸、男、卫、邦伯;越在内服,百僚、庶尹、惟亚、惟服、宗工,越百姓、里居(君)。”内服、外服再加上治外之地,实际上仍是三个区域。陈梦家先生对殷墟卜辞的研究表明,商王朝的政治区域,亦可分为三大圈层结构,中心是称作“大邑商”、“天邑商”的王畿区,中层是“四土”和“四方”,外圈是“四戈”或“多方”(注: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科学出版社,1956年,325页。)。

周人来自西北,西周时期除西面扩展至陕甘一带外,其余三面基本维持不变。周灭商后,一方面封建诸侯武装殖民,另一方面对旧族迁就安抚,遂形成诸侯融合的新秩序,在此基础上凝聚强烈的“自群”意识,后世的华夏观念由此产生(注:许倬云《西周史》,三联书店,1994年,140页。)。西周王朝的政治疆域,成王、周公营建成周洛邑,号为“土中”,亦即天下之中。自此将宗周丰、镐与洛邑连成一片,为周王朝的“邦畿千里”之区。周王朝所分封众多诸侯,从四周拱卫王室,是文武教化之城,《左传·昭公九年》记詹桓伯曰:“我自夏以后稷,魏、骀、芮、岐、毕,吾西土也。及武王克商,蒲姑、商奄,吾东土也。巴、濮、楚、邓,吾南土也。肃慎、燕、亳,吾北土也。吾何迩封之有?文武成康之建母弟,以蕃屏周。”在此之外,则有所谓蛮夷,是为三级差序结构。自来研究《禹贡》“畿服”制度者,多以为出自战国时人的凭空虚构。事实上,以古代中国的疆域范围和地形轮廓,《禹贡》“五服”那样一种整齐划一的政治地理形态是不可能存在的。但在先秦文献和青铜器铭文中,有关“畿服”的诸称谓和“五服”、“九服”的说法是屡见不鲜的,它表明“畿服”思想乃是当时广泛存在的社会思潮,一定有其深远的历史背景。王树民先生在综合考察先秦故籍和青铜器铭文后,得出结论说:“畿服说虽无当于古代实际的地理区划,而其本身则为说明古代设想中的政治地理的绝好资料”(注:王树民《畿服说考略》,《文史》第44辑,中华书局,1998年。)。在我们看来,“畿服”制正是对夏朝国家文明以来政治地理差序等级结构的宏观概括,是建基于现实政治区域的一种理想化了的模式。

《山海经》篇章结构表现为两种不同方位顺序,《五藏山经》和《海外》四经、《海内》四经都是以南、西、北、东为序。而《大荒经》则是以东、南、西、北为序。蒙文通先生较早注意到其差别的文化含义,他说:

我们在记叙四方方名的顺序上,也可看出《山海经》和中原传统的不同。先秦中原文献在四方方名同时并举时,其排列的顺序一般都是以东、南、西、北为序,(中略)这种排列顺序在甲骨文中也同样存在(今按:原注云,见胡厚宣《甲骨文四方风名考》所引)。可见这一排列顺序的渊源是很久远的。但是,《山海经》中的排列顺序则与此迥然不同。(中略)只《大荒经》部分稍异,它的排列顺序与《尚书》、《周礼》、《墨子》等书相同,是以东、南、西、北为序。据郭璞说,这五篇(原注:包括《海内经》一篇)本在献书时

所进十三篇之外,毕沅认为是刘秀(今按:即刘歆)时所附。我同意这个说法(注:蒙文通《略论〈山海经〉的写作时代及其产生地域》,《中华文史论丛》第1辑,中华书局,1962年8月。)。

李零先生在讨论楚帛书的摆放位置时,也谈到《山海经》的方位顺序,文曰:

《山海经》,《汉志》列在《数术略》“形法类”,属于古代“相地形”书,原来应配有表示方位层次的示意图。研究者一般认为,它的前十三篇是一个系统,后五篇是一个系统。可能是两种本子。前十三篇分《山经》和《海经》,《海经》又分《海外》《海内》。《山经》在内圈,分两层,外层按南、西、北、东排列,内层是《中山经》;《海经》在外圈,也分两层,外层按南、西、北、东排列,内层(也)是按南、西、北、东排列。其方位观念是南、西、北、东、中,属于“上南下北”类。其后五篇与前十三篇相仿,也分内外两圈,外圈是《大荒经》,相当《海外》,但方向相反,作“上北下南”;《海内》,相当于上述《海内》,不再细分。

李氏将古代方位归纳为“上北下南”和“上南下北”两类,前者“主要是天文、时令所用”,后者“主要是讲地形所用”(注:李零《〈长沙子弹库战国楚帛书研究〉补正》,《古文字研究》第20辑,中华书局,2000年。)。他为了说明古代两种方位顺序,将《山经》和《海经》画为“上南下北”,而将《大荒经》画为“上北下南”。这是不确切的。《山海经》的原“图”今已不存,但从经文所叙顺序看,如果十三篇是作“上南下北”的话,后五篇应作“上东下西”才对。

《山海经》中不同的方位观念是否意味着不同文化背景,从而导致不同的材料来源?在讨论这个问题之前,请先略叙方位观念的起源。

最早出现的方位观念可能是东、西二方,古人观察天象,太阳从东方升起,又从西方落下,因此有了东方和西方的概念。《诗·鄘风·定之方中》:“定之方中,作于楚宫。揆之以日,作于楚室。”毛《传》:“度日出日入,以知东西。”1987年6月,在河南濮阳西水坡发现属于仰韶文化的45号墓,在墓主人尸骨的东边摆放一具蚌龙,西边则是蚌虎图案(注:濮阳文物管理委员会等《河南濮阳西水坡遗址发掘简报》,《文物》1988年第3期。)。分别代表东方和西方。在河姆渡文化较早期的第4层和第3层,分别出土刻有日鸟图像的骨匕和象牙雕片,图像中央为圆形的太阳,太阳两侧刻二鸟相望。而在稍晚的第1文化层的陶豆盘内底,则刻四鸟环绕太阳的图像(注:浙江省文物管理委员会等《河姆渡遗址第一期发掘报告》,《考古学报》1978年第1期;河姆渡遗址考古队《浙江河姆渡遗址第二期发掘的主要收获》,《文物》1980年第5期。)。前者体现东、西二方的观念,后者则主四方。《易·系辞上》:“是故《易》有太极,是生两仪,两仪生四象,四象生八卦。”八卦可以指八个方位,四象亦可指四方,然则两仪亦可理解为东、西二方。在先秦古文献中,也常用东方概指南方,西方概指北方。这些都是我们推论东、西二方较早出现的证据。

不过,说东、西二方先出,只是一种逻辑上推测。事实上,四方乃至八方的观念也相当古老。1987年,安徽含山凌家滩四号墓出土了一组玉龟玉版,上面刻有极富神秘意味的指向四方及八方的外圆内方的图案(注:陈久金、张敬国《含山出土玉片图形试考》,《文物》1989年4期。)。学者推测是一种表示方位与数理的实用工具(注:饶宗颐《未有文字之前表示方位与数理关系的玉版》,《文物研究》第6辑,1990年。),时代距今约4500年(注:俞伟超《含山凌家滩玉器和考古学中研究精神领域的问题》,《文物研究》第5辑,1989年。)。可见早在新石器时代,我国就有了四方和八方的空间观念。新石器时代为数众多的墓葬大多排列有序,亦反映了一定的空间观念。如“王家阴洼墓地明显分为两区,东区三十一座墓葬,头向一律北偏东,西区三十二座墓葬,却都是头向东南。”横阵墓地按年代顺序,“自北向南,从东到西排列”(注:苏秉琦主编《中国通史》第2卷《远古时代》,上海人民出版社,1994年,137~138页。)。古人相信“人死必首丘”,死后的墓地按一定的方位有规律性的排列,表明方位的观念已深入人心。

再看四方的排序。蒙、李二氏都说甲骨卜辞是以东、南、西、北为序。但也有例外,如:

南方,西方,北方,东方,商。(《小屯南地甲骨》1126)

作南、西、北、东、中排列,与《山海经》十三篇一致。《甲骨文合集》14294版刻辞记四方风名,顺序为东、南、西、北排列,而14295版刻辞却作北、南、东、西排列。四方风名亦见于《山海经·大荒经》,但北方风名却在《大荒东经》内,颇疑错简所致。上述卜辞皆见于同版刻辞,所叙方位顺序却各不相同,可见殷卜辞方位排列并无一定之规。铜器《卫鼎》铭文,作北、东、南、西排列。《左传·僖公四年》作东、西、南、北,《昭公九年》作西、东、南、北。《国语·齐语》作南、西、北、东。包山楚简153、154号作南、东、北、西(注:湖北省荆沙铁路考古队《包山楚简》,文物出版社,1991年,28页。)。这些材料既有中原的,也有南方楚人的,方位排列各不相同,用方位排序推断《山海经》的作者地域是不能成立的。

所谓“上北下南用于天文,上南下北用于地形”,亦不妥当。《灵枢经》所载“合八风虚实邪正图”中,中央为“招摇”。上为“离”表夏至,下为“坎”表冬至。在这幅用于天文的图中,却是上南下北。云梦秦简《日书》“视罗”图,内置十二月,讲天文,亦作上南下北。“置室门”图,是说地理之事,却作上北下南(注:参见《睡虎地秦墓竹简》,250页,198页。)。

《山海经》的方位观念究竟如何理解,最近出土的湖北沙市关沮秦墓《日书》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线索。在《日书》156~181号简上,绘有1幅线图(可称为“总图”),线图外廓呈圆形,分为内外两层,内圆是由“十”字和“L”形所组成的“勾绳图”,分别标示按顺时针方向排列的十干和十二支,戊己位于中央。外圆由28根斜线分为28栏,又分为三层,里层书写28时,按顺时针方向排列;中层书28星宿,逆时针排列;外层在四正方的位置,分别书写木、火、金、水。在大圆之外木字的上方书写一“东”字,下方是“西”,左为“南”,右为“北”。另有5幅分图,是对“总图”的分解,其中266~279号简所绘1幅“勾绳图”,在左方书写一“西”字(注:湖北省荆州市周梁玉桥遗址博物馆编《关沮秦汉墓简牍》,中华书局,2001年,107页、122~124页。)。据此可以推测,该图的上方为南,下方为北,右方为东。我们若将这几幅图的方位顺序从上方读起,或者将《山海经》所叙的第一个方位摆在上方,发现二者的结构非常相似。《日书》“总图”内圆的“勾绳图”作上南下北,与《山海经》的“五藏山经”和“海经”由南、西、北、东的排列一致。“总图”外圆作上东下西,与《山海经》“大荒经”东、南、西、北排列相同。“总图”天干“戊己”位于中央,若从甲乙起读,亦是由外及内。由此不妨推测,《山海经》原图的结构可能也是由1幅总图和若干幅分图组成,分图方位排列为南、西、北、东,总图外圈的方位是以东、南、西、北排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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