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思路与突破_政治论文

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的思路与突破_政治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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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多年的政治体制改革,尽管我们取得了很大成就,但与国际国内政治生态环境变化提出的要求相比,还有很大差距。尤其是信息网络在全球的急剧扩展,出现了超越政治空间和地理空间的新的社会、政治及经济结构,国界的屏障作用在弱化。这种国际环境要求我国政治体制的应变力、驾驭力、凝聚力相应增强。国内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方式多样化的趋势不断加剧,社会资源的配置方式和经济运转方式市场化取向,等等,都呼唤着政治资源的分配方式、政治运作方式、功能指向等作适时调适。所以,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要有全球意识和世界眼光,积极回应WTO和国际国内环境变化的挑战,加快改革的步伐。缓慢和滞后只会累积矛盾,增加改革的风险。

那么,怎样加快政治体制改革?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路径和突破口在哪里?近期报刊杂志上的探讨又有新的进展。现整理如下,供参考。

一、制度设计必须从“坏人”的假定出发

俗话说,制度好,坏人变好人;制度不好,好人变坏人。那么,如何才能有一个好制度呢?奥地利经济学家哈耶克说,制度设计关键在于假定,从“好人”的假定出发,必定设计出坏制度,导出坏结果;从“坏人”的假定出发,则能设计出好制度,得到好结果。所以经济学里,必须把人假定为“经济人”,把人都看做是自私的。如若没有这样的假定,经济学就无从建立,经济政策也一无用处。在这方面,西方人倒是比较务实,他们认为,官员也是自私的,小到科员,大到部长,都想吃饱穿暖,都有七情六欲,都希望能在不损害别人的前提下,实现个人利益最大化。所以他们在设计激励机制时,会充分考虑物质利益的作用。可我们的体制,却假定官员们都是大公无私、毫不利己的公仆,都是不食人间烟火的圣人,所以长期以来,我们搞的就是低工资,大锅饭这一套。对干部的激励,也是重精神,轻物质。其实,一个人做不做官,自私的本性都变不了。即使当上了部长,仍然有口腹之欲,也会患得患失。如果他的合理需求满足不了,便极有可能以权谋私。

西方政治学里,还有一个很有名的假定:政治家无赖假定。即是说,官员若无监督,必定变成无赖。权力导致腐败,绝对的权力必然导致绝对的腐败。此话虽有偏颇,却也不无道理。所以西方国家,搞的是“三权分立”,哪怕是官至总统,也要接受监督。西方的“三权分立”我们无疑不能照搬,但对权力的制衡,却不能没有。因为无论外人国人,人都是自私的,这种自私的本性,反映到政治领域,便是“创租”,谋取不正当利益。所以有腐败分子剖白心迹说,“当官不发财,请我都不来”,我们对此种心态,不必大惊小怪。现在要紧的,是要找到看住官员的办法,建立起有效的监督机制,让这些人有贪心,没贪胆,想贪而寻不着机会。

这些年,我们对官员的监督,确实做了不少事,抓了不少人,也判了不少刑。但如果对现行的监督体制作一考察,就会发现它仍有两大硬伤:一是错位;一是缺位。由于我们把官员认定是好人,并把职务和觉悟划等号,以为职务越高越正确,所以我们的监督机制,是自上而下的,上级监督下级,干部监督群众。群众本来就没有什么权利,却大家都来监督;而那些权力大的,相反却少有监督,这就是监督的错位。再有,就是地方、部门的一把手,至今仍处在监督的真空和断层,公检法都在同级党委领导之下,如何监督得了一把手?所以对一把手,我们的监督是缺位的。

解决上述问题,我们首先必须改变对“官员无私”的假定,实行高激励、严约束。制度的设计,必须从“坏人”的假定出发。

二、破除等级特权,奠定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基础

世界各国在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时代,首先在意识形态上否定了封建的等级特权制度,并且都以不同的方式打破了这样的等级特权制度,建立了政治上平等的民主制度,从而奠定了现代政治文明的基础。应当说,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制度中,这样的封建等级特权制,作为一种根本制度,已经被铲除了;但是,由于我国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不彻底,封建专制主义影响仍然很深,正如邓小平所指出的:“旧中国留给我们的,封建专制传统比较多,民主法制传统很少。”他在这里所说的“封建专制传统”,就包括我们在前面所指出的等级特权现象。所以,就我国的实际情况看,我们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一个相当严重的任务,就是要在建设社会主义现代政治文明的过程中,逐渐克服封建性质的等级特权现象及其政治影响。

在现代社会中,平等,特别是政治平等,是政治民主化程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因而也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一个基本内容。我们这里所说的政治平等,就其本来意义而言,是封建专制主义的对立物,而封建专制主义的一个本质表现,就是等级特权制度以及相应的等级特权意识。这就是说,作为肯定性范畴的政治平等与等级特权制是针锋相对的。所以,等级特权制与现代政治文明始终处于尖锐的对立之中。

目前我国政治生活中的特权现象和特殊化现象,一个集中的表现是,“官本位”在体制中的影响仍然相当广泛。“官本位”是以“官”作为基本的价值尺度来衡量一个人的自身价值和社会地位。在社会价值取向多元化的今天,一些人对“官本位”情有独钟的原因主要有三个。其一是当官走红,“官位”升值。现实中存在着这样一个公式:当了官就有权,有了权就有钱。其二是以官划线,等级森严,视当官为凌驾于一切职业之上的最高职业,各行各业都按照官员的等级划线。如副部级大学,局级教授,处级方丈等等,好像社会上处处是官场。其三是借官级来换算和显示某种职务的含金量。由于住房、用车、医疗、通信等等都有一个享受什么待遇的问题,因此,本来与当官毫不相干的职业,却一定要按照官级进行“换算”。“换算”的结果就是遍地皆“官”。“官本位”不是现代的创造发明,中国自古以来就是一个“官本位”社会。“官本位”是封建社会职官制度和等级制度的产物。至今,“官本位”在人们思想的流毒仍然相当深。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大量事实说明,以“官本位”为表现形式的等级特权的恶劣作用,是阻碍社会政治文明进步,污染社会风气,消解人民群众积极性,破坏思想文化发展。总之,与党的宗旨是根本对立的。

这其中,影响比较突出的问题之一是,由于等级特权现象的蔓延,严重地破坏着现代民主政治体制,破坏着我国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的贯彻执行。目前,在一些领导机关的个别领导班子内,由于对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机制不健全,或者说对主要负责人缺乏有效的权力制约,就在现实的政治生活中形成了这样的政治特权局面:领导者个人的权力凌驾于组织的集体权力之上,个人可以决定重大问题。政治上的个人集权,必然强化本来已经存在的“官本位”意识;而“官本位”意识又成为巩固等级特权的一个思想基础。大量的事实已经证明,等级特权的滋生和蔓延,将会极大地阻碍现代政治文明发展的历史进程。

三、大力发展党内民主

发展党内民主的思路,主要有以下两类(它们之间不一定是相互排斥的,但各自侧重点不同,角度不一):

思路之一:完善民主选举特别是扩大差额选举制度

目前一般认为,民主理论有两大视角。一是规范的民主理论。认为民主就是“主权在民”,民主体现了人民的意志,主张人民自己决定自己的事情,所有的人具有同等的参与政治和决定政策的机会。二是经验的民主理论。认为所谓“人民的意志”、“主权在民”等,只是一种乌托邦的理想,在现实中无法操作,也无法验证,因为现实生活中最民主的政体,也很难说是实现了“人民主权”。因此,这种民主理论把民主社会的重心从民众转向了统治者,认为民主只是一种制度安排,通过这种制度安排,公民可以通过竞争来获取政治权力或公职,或者简单说,民主的实质就是选举。

由此,一些学者认为党内民主的关键是扩大差额选举。从制度层面看,民主的关键在于选举重要的公职人员,民主选举也是保持政治合法性的基本源泉。就此而论,我国现阶段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方向应当是扩大差额选举,使党政官员的选举更富有竞争力,也聚合更多的民意。

思路之二:党的代表大会常任制

有些学者认为,目前党内民主存在的主要问题是党的各级代表大会未能有效履行职责。根据《党章》规定,党的全国、地方、基层代表大会(或基层党员大会)是党的各级权力机构,虽然各级代表大会的地位、作用大小有差异,但它们都是党员行使党内民主权利的最重要场所和最基本载体,是保障党内民主发扬和集中实现的最根本的体制形式。然而,现行的党代会制度,全国、地方每5年召开一次,基层每2—3年召开一次,闭会之后的长时间内,党代会无法行使对由它选举出来的委员会和领导干部工作进行监督的权力。

有鉴于此,一种观点认为,应当实行党代表常任制,各级党代会经常开会和工作,使党代会真正成为党的权力机构。

思路之三:两种思路的权衡

就上述党内民主化的两种思路来权衡,第一种思路可考虑,第二种思路可放弃。理由是:

在我国,党内民主化的制度基础,是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和党章的规定,正确处理党的代表大会与党的委员会的关系。然而,如何让党代会真正发挥作用?是不是让党代表经常工作、多开一些会就能解决问题呢?囿于决策人数越多效率越低这一普遍的政治逻辑,如果过于强调发挥党代会的日常决策功能,例如实行党代表常任制,各级党代会经常开会和工作,一方面可能降低我们的政治效率,削弱我们党集中统一的优势,另一方面必然加大会议成本和日常开支,甚至造成更加严重的文山会海和官僚主义。而且,多开一些党代会能不能解决实际问题也是一个问号。

有鉴于此,要有效地加强党代会的作用,基本的途径应该是设法完善其选举功能。目前世界上一些政党的代表大会的主要功能,也是选举党的领导人而不是进行日常决策。如前所述,现代政治学理论认为民主的关键是选举。有选举未必有民主,而无选举一定无民主。我们党目前的各级代表大会也有选举领导人的功能,但这一功能还有待完善,特别是要扩大差额选举,体现更多的民主。当前,改革的重点应当是完善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选举功能,以此作为我们党内民主的切入点。

关于党内民主,实际上并不是一个新的提法,我们党的领导人多次说过这个问题。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发展党内民主关键在于制度建设。我们以往偏重于把民主当作一种作风来看待,例如把民主看作是让大家讲话,或者是领导者的开明等。实际上,民主如果缺乏具体制度的安排,就难有保障。就此而论,民主选举正是一种有效的民主政治的制度安排。

四、政府改革应提速

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政府改革应提速,其中干部体制改革是突破口。毛泽东同志早年就说过:“政治路线确定之后,干部就是决定的因素。”老百姓有一句常挂在嘴边的顺口溜:“村看村,户看户,群众看的是干部”也朴素地反映了这个道理。

从现实情况来看,目前我们干部体制普遍存在的问题,比较突出的大致有两个。一是“一把手”缺乏监督。“一把手”的权力,通常不受制约,或者受制约的程度很小,从而使滥用职权的腐败行为时有发生。事实上,最近几年贪污受贿的大案要案,几乎也都是发生在“一把手”身上,如北京市前市委书记陈希同,沈阳市前市长慕绥新,以及最近中央刚做出处理的厦门前市委书记石兆彬等,基本都是如此。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一个单位的最高领导人,不能保持其自身的廉洁,那他也就很难约束下属的行为。可见,“一把手”缺乏监督,至少是当今腐败现象屡禁不止的原因之一。干部体制的另一个普遍问题是领导班子不团结。其实这几年,在干部体制改革方面,全国不少地方已经拿出了不少的举措。其中最引人瞩目的,应首推竞争上岗。但目前的竞争上岗,也有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目前的竞争上岗,基本只是限于政府各机关、各部门的副职岗位,像副厅、副处、副科等,正厅、正处包括正科,仍还是由上级组织部门选派。组织部门作为本单位干部监督考核的主持者,其自身的监督考核,是由上级主管部门来负责的,而上级主管部门,又不可能时时刻刻对其予以督查,所以,正职干部事实上是游离于竞争和监督之外的。这样,单位“一把手”身居要职,非但能上不能下,没有竞争压力,而且还缺乏有效的监督。由于权力失去制衡,于是滥用职权的事也就难以避免了。实行竞争上岗后,班子为什么还会不团结?根源也在于我国当前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存在着某些缺陷。比如现在的领导班子成员,基本上是由上级组织部门配备,尽管某些副职岗位推行了竞争上岗,但选拔权仍属于主管组织部门。可见,“一把手”缺乏监督和班子不团结,归根结底还在于干部体制改革不彻底。因此,要革除现行干部体制的弊端,必须对干部选任机制进行创新,其具体思路是:把对“一把手”进行选派、对副职实行竞争上岗的办法,改革为“一把手”竞争上岗、所有副职由正职进行聘任的机制。上级主管组织部门,只负责各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双推双考、竞争上岗工作,并规定出该岗位的任期;至于各单位副职的选拔和任用,则由在任期内的单位“一把手”根据需要进行聘任,上级组织部门只对其选聘工作的公正性,进行监督和审核。

如果让各单位的正职实行竞争上岗,那么“一把手”缺乏监督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并且任期的限制,更是加强了对各单位“一把手”的约束,从而使腐败的制度根源,可望得到消除。同时,由于副职是由正职选聘,不称职或工作不配合的副职,随时可能被解聘,这样,有助于班子团结协作,避免内耗。

另外,中国社会的政治发展,有赖于乡村选举这样的“基础设施建设”。乡村选举这种“草根民主”的发育成长,使我们看到了中国民主建设踏踏实实的脚步。我们现在要做的,就是这样的实实在在的事情。如果不为民主法治社会的建设做好基础的工作,其他方式的努力虽可能奏效一时,但不能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现在常说“选拔”干部而很难听到“选举”干部。拔,是从上往下拉,是自上而下,那不是民主;举,是从下往上推。一个真正由群众选举出来的干部,才有动力全心全意为群众办事,否则就可能因大家不投他的票而下台。这种机制真正实现了能上能下,才是最行之有效的约束。

五、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主要课题

加快政治体制改革的步伐应着重于以下主要课题的解决:

第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与完善。这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核心问题。目前,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作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还不够健全,在一些具体制度方面还存在缺陷。总体上讲,这一制度的理论构想与实际运作、宪法中的地位作用与现实中的实践范式,都有一定差距。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人民代表的产生方式到人大机关的工作方式,都存在民主基础不够的问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作为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对国家机关的产生、组成以及干部的选择等等方面作用虚化。政治民主的关键是人民是否有权选择政府,所以,人大制度改革的重点是要建立一整套人民授权委托与人民监控权力的程序、机制和制度,以真正确保人民能够控制国家管理阶层在行使国家权力过程中必须代表人民的利益,反映人民的愿望和意志。

第二,党和国家政权关系制度化建设。这是党的执政方式变革的要求,也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在传统政治体制中,以党代政,党的机关国家化,国家政权机关虚置化,人大成为“橡皮图章”。我们已经进行党政分开的改革,人大“橡皮图章”也在硬化,但和我们发展目标以及国内外形势要求还有差距。把执政党和国家政权关系制度化和法律化,就是要把执政党在人大制度中的地位及发挥作用的途径与方式、执政党在人大及其常委会会议中的提案问题、在人大履行重大事项决定权中的作用问题、以及地方人大常设机关的党内主要负责人在同级党委中的职务安排问题等等规范化制度化。这既有利于加强和改善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也有利于解决执政党权力的合法性基础。

第三,国家权力的科学配置与有效制约。这是解决传统政治体制权力过分集中的关键性问题,也是中国政治走向民主化法治化的关键性问题。权力先天具有腐蚀性、扩张性、侵略性的特点,无论以什么方式产生的权力掌握者,其掌握的权力如果不受到有效控制,都有可能被滥用,都有可能超越法律,侵害人民主权,而且离开权力的控制也不可能形成实效监督和有效遏制政治腐败。权力控制的关键是国家权力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制约。所以我们要从权力的科学配置和有效制约上,整合和创新我国权力结构体系和权力监督体系,这是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

第四,行政系统的集权化整合。这是强化中国政府权威、提高政府行政效能的前提,也是中国政治民主化的基础。现代政治运作的基本规则是“议未必决”,但“决必行”。“议未必决”,这是代议民主,即人民按照平等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管理国家事务,主要体现在对国家重大事务的决策上,一经依据平等原则和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的决策,也就是相应的代议机关作出的决策,法律授权的执行机关,即行政系统,必须集中执行。因而,民主政治的运行基础是以行政系统的集权为前提,即决策的民主化,执行的集中化,也可称“民主集中制”。同时,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统一法律、统一税收、统一市场竞争规则,以及激烈多变的国际竞争环境,都需求相应集权化的政府系统,以提高政府的宏观经济调控能力、社会综合治理能力和快速反应能力。我国目前的政治运作,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议能决”、“决未必行”的状况。因权力的过分集中,人治现象比较严重,长官意志决策,常常导致“议能决”中的决策缺乏民主;因政府系统机构重叠,各行其是,各自为政,政令不畅,导致“决未必行”,解决社会矛盾乏力,全国统一大市场难以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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