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在两周内的力量_春秋战国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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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商周时期诸主要神灵的权能,有助于我们揭示当时人们的宗教观念,弄清神灵在当时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探讨当时人们所赋予神灵的道德等相关问题。鉴于目前对该专题进行深入研究的文章似并不多见,而在《卜辞中所见商代诸神的权能》[1]一文中,我们又曾分别探讨过卜辞时代王卜辞与非王卜辞中所见商人诸神的权能,因此,本文拟继之对两周时期诸主要神灵的权能作进一步论述,以期通过断代的分析勾勒出商周时期诸主要神灵权能的变迁大势。

一 西周、春秋时期诸神的权能

西周金文与文献中均有“上帝”,其施权能范围似与殷人不同。从《诗·大雅·生民》中咏姜嫄 “履帝武敏歆”感生后稷来看,帝简直就是周民族男性始祖的化身,被认作周民族生命之本源。在《尚书·康诰》与《君奭》里,可以看到周公对其弟康叔、对召公奭均在讲上帝,认为文王集大命承受殷国之命是因为上帝对文王德行很满意。周公之语中实已暗含着上帝在周人心目中能够主宰王朝的兴替。《逸周书·商誓》载有武王对商百姓所言之语:“肆上帝命我小国,曰革商国。”明言上帝能够主宰王朝兴亡。共王时器墙盘铭曰:“上帝可下乡夒(扰),匡保受天子维命,厚福,丰年,方蛮亡不见。”西周晚期的师询簋铭有“皇帝”(即上帝)“临保我厥周与四方,民无不康静。”是以上帝能保佑国泰民安。《周颂·臣工》有:“明昭上帝,迄用康年”,是又以上帝能主宰农业丰歉。厉王时器钟(宗周钟)铭有:“惟皇上帝、百神保余小子”,厉王分明将上帝看作自己的保护神。综观西周史史料,我们尚未发现上帝具有给周人恣意降灾的权能,似可将其称为周人的保护神。

西周时期天的权能部分与帝同,能主宰王朝兴亡,如大盂鼎铭曰:“丕显文王,受天有大命。在武王嗣文作邦,辟厥匿,匍有四方……故天翼临子,法保先王,□有四方。”《尚书·召诰》云:“天既遐终大邦殷之命。”天又能降佑于人世,《大雅·下武》:“昭兹来许,绳其祖武,于万斯年,受天之祜。”天也能生民,《大雅·烝民》云:“天生烝民。”此外,天的权能又部分与帝不同,能给周人降下各种灾害。《逸周书·祭公》:“天降疾病”,谓天降疾使祭公病重。《尚书·大诰》:“弗吊!天降割于我家,不少延。”谓天降重疾让武王病逝。

《大雅·云汉》:“天降丧乱,饥馑荐臻。”丧乱指旱灾,是谓天能降下自然灾害。《小雅·节南山》:“昊天不傭,降此鞠讻。昊天不惠,降此大戾。……不吊昊天。乱靡有定。式月斯生,俾民不宁。”鞠讻,意即最大的灾祸。戾,亦指灾难。是谓天给人世降下深重灾难。西周末年怨天诗的产生背景当于天灾与战乱的频繁有关。

西周时期祖先神的权能主要表现在能赐福给后代子孙。《礼记·祭统》云:“福者,备也。备者,百顺之名也。无所不顺者之谓备。”《尚书·洪范》认为人生五福即寿、富、康宁、攸好德和考终命。《周颂·丰年》曰:“为酒为醴,烝畀祖妣,以洽百礼,降福孔皆。”祈请祖先神赐福的嘏辞在西周金文中屡见,长安张家坡M163出土的井叔钟铭曰:“井叔采作朕文祖穆公大钟,用喜乐文神人,用祈福禄寿。”[2]岐山董家村裘卫铜器窖藏的此鼎铭曰:“用作朕皇考癸公尊鼎,用享孝于文申(神),用匄眉寿。”[3]传世杜伯簋铭曰:“杜伯作宝,其用享孝于皇申(神)祖考,于好倗友,用寿,匄永令(命)”(《三代》10.42)(注:本文所引用的金文书目《三代》、《大系》分别为罗振玉《三代吉金文存》(1937)、郭沫若《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1958)的简称。)。作册卣铭曰:“作册作父辛,厥名义曰,子孙宝不禄(刘雨先生认为,“曰”、“宝”两字位置错乱,当为作册作父辛宝厥名曰义,子孙不禄),[4]死亡,子弘有孙不敢鳏兄,铸彝,用作大禦于厥祖妣父母多神。毋念哉!尗勿鳏寡遗,石宗不刜。”(《三代》13.46.1)石宗当即宗祏,为宗庙中藏神主之石室。此铭大意是,由于作册子孙连遭短折不幸,故铸彝禦祭祖父母、父母之神灵以攘除灾难。要是祖先神灵再不拯救后代子孙,子孙一旦灭绝,其石宗也将被刜除。

《逸周书·克殷解》记载武王克商后,“入,即位于社,太卒之左,群臣毕从毛叔郑奉明水,卫叔傅礼,召公奭赞采,师尚父牵牲,尹逸曰:‘殷末孙受德迷先成汤之明,侮灭神祗不祀,昏暴商邑百姓,其章显闻于昊天上帝。’……武王再拜稽首乃出。”尹逸“曰”即“读书祝文以祭社”(《史记·周本纪》)。《史记·齐太公世家》:“十一月年正甲子……遂追斩纣,明日武王立于社,群公奉明水,……史佚策祝以告神讨纣之罪。”《史记·鲁周公世家》:“已杀纣,周公把太钺,召公把小钺,以夹武王,衅社,告纣之罪于天,及殷民。”可见,武王克商后确曾祭社,祭社之主要目的在于祈求社神保佑新诞生的周王朝。《大雅·云汉》旧说为宣王因旱灾求雨而作,诗中曰:“祈年孔夙,方社不莫,昊天上帝,则不我虞。”显然,西周晚期的社神仍能影响天象、年成。《墨子·明鬼下》云:“于古曰:‘吉日丁卯,用代祝社方,岁于社者考,以延年寿。’”西周时期的社神可能也像祖先神一样,能够影响人寿之长短。《小雅·甫田》曰:“以我齐明,与我牺羊,以社以方。”方祭与社祭并言,大概方神的权能和社神相近。在约属宣王时器的楚公逆编钟铭里,也有对“四方”神的祭祀。(注:卜辞中的方祭与社祭常同时举行,过去商承祚、于省吾先生均提过,参于省吾《甲骨文字释林》(中华书局1979年版)第184至188页。方、社同祭之代表卜辞有:

贞,燎土(社),方帝(禘?(《合集》14305,宾)

燎于土(社),方帝?(《合》211,《存》下245)

□午卜,方帝三豕有)犬,卯于土(社),雨。(《合集》12855,宾)

卜辞中的方祭有可能在社坛举行。即使不在,两者的祭祀地点也可能相近。在楚公逆编钟铭里,方祭与对楚先王、先世大臣的祭祀似同时进行,参见李学勤《试论楚公逆编钟》(《文物》1995年第2期第69-72页)。)

《逸周书·世俘》记有武王进行大规模祭祀的盛况:“用牛于天、于稷五百有四,用小牲羊、犬、豕于百神、水、土(社)二千七百有一。”稷既为谷神又为周人的祖先神,这里可能是指祖先神,郊祭后稷以配天。水神是泛指还是专指,尚不清楚,依文意,当为一大神。百神所指,应为天、后稷以及水、土(社)之外的自然神、祖先神,可能不包括上帝。因为上帝一般居在天上,天与上帝之权能有相通处,有时可以混称。百神的权能依钟铭推之,和上帝相近,自然其也是周人的保护神。

综上可知,西周时期诸主要神灵如天和帝均能主宰王朝兴亡(自然也就能选立君主),均能降佑人世(天还能降灾),祖先神能够给子孙后代降福,社等诸神亦能保佑周人。伴随着周王室的东迁,春秋时期,天和帝保佑周人的权能不可避免地受到冲击,其它诸神的权能是否也受到影响呢?

为了解春秋时期诸神施加权能的基本范围,让我们能够对这一时期诸主要神灵的权能有个较为全面的初步的认识,兹将《左传》、《国语》、《诗经》(部分能够反映春秋神灵观念的篇章)等文献中所见的春秋诸神权能列成一表。

《左传》等文献中所见春秋诸神的权能

由该表及其所依据的文献材料,我们可以看出:

(一)春秋时期能够影响诸侯国兴衰的神灵虽有天(帝)、祖先神、山川以及日月星辰等,但结合文献本身来看,能够主宰诸侯国兴衰的只是天,如《左传》昭公十一年郑子产曰:“……天将弃蔡以壅楚,盈而罚之,蔡必亡矣。”春秋时期,帝的观念日趋淡薄,可能同西周以来,在周人的宗教观念中,天与帝因具同一性而常混称有关,且在混称过程中,渐形成以天代帝这一习称。如《尚书·召诰》:“(召公)曰:‘……呜呼!皇天上帝改厥元子兹大国殷之命’。”又言:“天既遐终大邦殷之命。”这里的“皇天上帝”与“天”就可以互代。

(二)大多数神灵都可以监盟。如《左传》襄公十一年郑晋会盟之载书曰:“凡我同盟,毋蕴年,……同好恶,奖王室。或间兹命,司慎、司盟,名山、名川,群神、群祀,先王、先公,七姓十二国之祖,明神殛之,俾失其民,队(坠)命亡氏,踣其国家。”司慎、司盟,《仪礼·觐礼》疏云:“二司,天神。司慎,察不敬者,司盟,察盟者。”[5](P989-990)

(三)祈祷战争胜利的主要对象是祖先神、社神和河神。

(四)祖先神灵仍为人们祈祷降福的主要对象。

(五)影响天象年成的主要是天(帝)、山川之神、社神、日月星辰之神,还有部分祖先神。

(六)人们可以通过了解天神、祖先神或山神(群望)的意志来立君。

(七)修建宫室要祭社神或社稷五祀即门、户、井、灶及中霤。

(八)部分厉鬼(有时要征得天帝的许可)可以复仇,人们可以根据社神的神意,利用某些动物的能够判断是非的能力来进行谈判。

(九)出行时要祭祀祖先神、路神或者社神、山川之神。入山林川泽要注意防御魑魅魍魉之类恶鬼的侵害。

(十)祖先神、山川之神、天(帝)、日月星辰之神以及厉鬼(主要指强死者鬼魂或无后人祭祀之孤魂野鬼)等能够影响人们的身体健康。在《墨子·明鬼》所记载的传说里,天(帝)掌管人寿通过句芒神来进行。

春秋时期祈祷天神和祖先神降福的材料在金文中也有所见,如曾伯铭曰:“以征以行,用盛稻梁,用孝用享于我皇祖文考。天晹(赐)之福,曾伯叚(遐丕)黄考万年,眉寿无疆,子子孙孙永宝用享。”(《三代》10.26)徐王义楚鍴铭曰:“用享孝于皇天及我文考,永保(予)身,子孙永宝。”(《三代》14.55)

金文中祈求长寿的对象除天和祖先神之外,年代约在春秋中晚期之间的洹子孟姜壶铭曰:“齐侯拜嘉命,于上天子用璧玉备一司,于大无(巫)司折(誓)于(与)大司命用璧、两壶、八鼎,于南宫子用璧二备、玉二司、鼓钟一肆。”(《大系》255)。从铭末曰:“洹子、孟姜用气(乞)嘉命,用旂眉寿,万年无疆御尔事”来看,上天子、大巫司誓、大司命以及南宫子应都能够影响人的嘉命、长寿,但四者之间的关系似难以据排列顺序及祭祀用品之差异来推断。《大系考释》认为上天子最尊,或以为是上帝之异称,杜正胜先生倾向于认为司命为天帝的臣正,“上帝与司命的关系和《周礼·春官·大宗伯》以禋祀昊天上帝,以实柴祀日月星辰,以槱燎祀司中、司命、风师、雨师,也有类似的对等性。这种关系在《楚辞·九歌》也看得出来。”[6]很可能上天子、大巫司誓、大司命以及南宫子均属齐人的神灵系统,均能掌管人间贫富寿夭,而《楚辞·九歌》中的大小司命属南方楚国的神灵系统,《周礼·春官·大宗伯》中的司命属周人的天神系统。《周礼》中的司命属天神系列可能同先王、贵族死后灵魂升天观念有关,司命之神自然成为天帝的臣属。然而周人也有死后魂魄滞地的思想,在其地下世界观中,不能没有掌管生死之神,于是在地祗系列中也出现一个司命,故《礼记·祭统》曰:“王为群姓立七祀,曰司命,曰中霤,曰国门,曰国行,曰泰厉,曰户,曰。王自为立七祀。诸侯为国立五祀,曰司命,曰中,曰国门,曰国行,曰公厉。”不管是天上的司命,还是地下的司命,其掌管生死的职能应是相同的,可能天上的司命主要是王室、诸侯国君及贵族的祈请长寿对象,地下的司命主要为贵族和平民百姓所祭祀。(注:春秋时期存在着许多司命之神,可能同人们认为许多神灵均能影响人的寿命有关。《左传》中,天(帝)、祖先神、河神、山神、日月星辰诸神等均能赐人以福寿,这就为司命之神可以存在于天上、地下或山林川泽提供了思想基础。鉴于众生必死之一事实,司命之神逐渐向职能神转化。)以洹子孟姜壶来看,司命之神似尚未成为专掌死生的职业神。

至此,我们可将西周春秋时期诸主要神灵的权能小结如下:

1.天与帝逐渐混称,出现以天代帝的趋势,其权能日渐从主要主宰王朝的兴亡向主宰诸侯国的盛衰转变。

2.祖先神的权能一直以给子孙后代降福、保佑其身体安康为主。

3.社神、山川之神的权能除影响天象年成外,人事权能不断扩展,能够影响战争、会盟等重大事宜。

4.春秋中后期出现司命之神,掌管人间生死。由于神灵归宿的不同,司命之神有天上、地下之分。

二 战国时期诸神的权能

战国时期,中原地区的天神崇拜逐渐向五方帝演进,《周礼·春官·大宗伯》云:“兆五帝于四郊。”秦人的天帝崇拜自春秋到战国亦逐渐形成自己的特色,主要祭四帝。据《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秦襄公八年(公元前770年)作西畤祠白帝,秦文公十年(公元前756年)作鄜畤祠白帝,秦宣公四年(公元前672年)作密畤祭青帝。《史记·封禅书》载有秦灵公三年(公元前422年)作上畤祭黄帝,作下畤祭炎帝,秦献公十八年(公元前367年)又作畦畤祀白帝。(注:参《史记·秦本纪》。在《史记·十二诸侯年表》中,记畦畤作于秦献公十七年即前368年。)到《吕氏春秋·十二纪》,秦人最终和中原形成统一的五帝信仰,秦人祭色帝,可以认为其能佑助秦国扩张。

战国时期中原地区祖先神的权能当仍以降福子孙为主,人们一般不再向祖先神求寿,墓祭的兴盛似表明近祖的权能较之远祖为强。社神的权能从《礼记·月令》仲春之月“择元日,命民社”,季夏之月“以祠宗庙社稷之灵,以为民祈福”来看,主要是为民祈福。

《山海经》中所见的诸神,大多未见赋予其权能,能够反映神的权能只有下列几条材料:

(1)又西三百二十里,曰槐江之山。……有天神焉,……见则其邑其兵。(《西山经》)

(2)西南四百里,曰昆仑之丘,实惟帝之下都,神陆吾司之。……司天之九部及帝之囿时。(《西山经》)

(3)又西三百五十里,曰玉山,是西王母所居也。……是司天之厉及五残。(《西山经》)

(4)又西二百里,日长留之山,其神白帝少昊居之,……主司反景。(《西山经》)

(5)有神人二八,连臂,为帝司夜于此野。(《海外南经》)

(6)钟山之神,名曰烛阴,视为昼,暝为夜,吹为冬,呼为夏,不饮,不食,不息,息为风,身长千里。(《海外北经》)

(7)有神名曰因因乎——南方曰因乎,来风曰乎民,——处南极以出入风。(《大荒南经》)

(8)大荒之中,有山名曰日月山,天枢也。……吴姖天门,日月所入。有神,……名曰嘘。……下地是生噎,处于西极,以行日月星辰之行次。(《大荒西经》)

(9)西北海之外,赤水之北,有章尾山。有神,人面蛇身而赤,身长千里,直目正乘,其瞑乃晦,其视乃明,不食,不寝,不息,风雨是谒,是烛九阴,是谓烛龙。(《大荒北经》)

(10)有神焉,人首蛇身,长如辕,左右有首,衣紫衣,冠旃冠,名曰延维,人主得而享食之,伯天下。(《海内经》)

这十条材料中的神灵权能,只有(1)中的天神似主战争,(10)中的神主称霸,其余大多为自然权能,具有神话色彩,对人事没有什么大影响。权能较多地涉及人事的神灵是云梦秦简《日书》中所见的众多鬼神。

《日书》中所见的土神每月有二至三天忌日,这几天若动土就会冒犯土神,出现凶灾。简764反面:“正月亥、二月西、三月未、四月寅、五月子、六月戌、七月巳、八月卯、九月丑、十月申、十一月午、十二月辰是胃(谓)土神,毋起土攻,凶。”简758反面:“正月申、四月寅、六月巳、十月亥是胃(谓)地杓神,以毁宫,毋起土攻,凶。”是地杓神也有自己的忌日,亦能使宫殿倾塌。

《日书》中有许多良日,如“马良日”、“羊良日”、“牛良日”、“猪良日”、“犬良日”、“鸡良日”、“蚕良日”、“市良日”、“金钱良日”等。在这些良日里,要举行“祠”的活动,所“祠”之神,可能如学者所指出的那样,为相应的职能神。[7]

《日书》中绝大多数鬼神的权能在于作祟害人。如女鼠、丘鬼、会虫、幼、哀鬼、祠鬼、哀乳之鬼、遽鬼、夭鬼、不辜鬼、棘鬼、字鬼、宲人生为鬼、暴鬼、阳鬼、游鬼、粲迓之鬼、疠鬼、饿鬼、刺鬼、明鬼等,或攻击人,或夜敲人门,或使人做恶梦,或骚扰人之牲畜,或迷惑人,或威吓人,或入人宫室,调戏妇女,与人偷情等等,干的坏事有时甚至使人患病或死亡。如简857反面:“一室人皆夙筋,是会虫居其室西臂(壁)。”简846反面:“夏大暑,室毋故而寒,幼处之。”简851反面:“人过于丘虚,女鼠抱子逐人。”简871反面:“鬼恒召人曰:尔必以某月、日死。”简859反面~858反面:“一宅中毋故而室人皆疫,或死或病,是棘鬼在焉”,简856反面~855反面:“一宅之中毋故,室人皆疫,多梦,米(眯)死,是字鬼狸焉”。《日书》中的人鬼作祟大都与其生前的特征和遭遇有直接的联系,如饿鬼入人之室,大声呼曰:“气(饩)我食”,不辜鬼常常伤人以示报复。

在《日书》中还可以看到,秦人的祖先神也常作祟后代。如简797:“甲乙有疾,父母为祟。”简799:“丙丁有疾,王父为祟。”五父即祖父,此外,还有“王母”、“高王父”、“高王母”作祟的记录。祖先神的作祟方式以降疾为主。

需要指出的是,《日书》中的鬼神虽然能作祟于秦人,但毕竟其缺乏超人的力量与本领,不能掌握人间的命运,故其作祟常受到秦人有效的抵御与反击,如简853反面:“雷攻人,以木击之则已矣。”驱丘鬼之术,简866反面—865反面云:“(将)人犬置墙上,五步一人、一犬,环其宫,鬼来扬灰,击箕以噪之,则止。”由《日书》来看,鬼神在秦人心目中的地位并不是很高。

在秦人的宗教思想显出自身特色的同时,楚人不断接纳北方诸夏之神,使得楚国诸神权能越来越和中原诸国相近。在1978年荆门包山墓所出楚简中,我们可以看到墓主生前祈祷鬼神保佑、赐福的祷辞。包山楚简242简记载有左尹患心疾,不思饮食,祷于后土、司命诸神。包山2号墓西室出土的一件竹笥(M2:394)中,分别书有室、门、户、行、灶5字,所书之字应是墓主邵生前经常祭祀的五神。这五神很可能类似于中原地区的社稷五祀。至于天星观1号墓所出竹简上的司祸、地宇、东城夫人诸神,可能还是楚人固有的神灵,只是其权能难以知晓。

和西周春秋时期相比,我们可以看到:

(1)战国时期天、社神、祖先神诸神灵施权能的范围较先前为小,(注:对春秋时期的神灵观念和祖先崇拜分别进行了初步整体考察的文章,可参见晁福林先生的《春秋时期的鬼神观念及其社会影响》(载《历史研究》1995年第5期,第20-35页)和《试论春秋时期的祖先崇拜》(载《陕西师范大学学报》1995年第2期,第88-95页)。关于宋太丘社的析论可参晁福林先生的《宋太丘社考》(载《学术月刊》1994年第6期),该文认为,战国时期宋太丘社亡反映了社祭礼仪的衰落。需要说明的是,从战国金文来看,很少见到向祖先神祈寿的嘏辞。文献记载中,很少见到郊天之祭。)西周、春秋的天帝崇拜日渐向五帝崇拜发展。

(2)云梦《日书》中诸神灵施神人权能范围以作祟为主,秦人诸帝的权能在于佑护秦国称霸。(注:秦人对天或上帝的崇拜,可参看田静、史党社《论秦人对天或上帝的崇拜》(载《中国史研究》1996年第3期,第134-143页)。)

(3)楚人所尊奉的神灵中不少能够影响人事,后土与司命等神似能掌管生死。

(4)山林川泽、日月星辰等神灵的权能以自然权能为主。据《史记·封禅书》记载,秦始皇统一六国后,令祠官常奉天地名山大川鬼神。所祭名山有:嵩山、恒山、泰山、会稽山、湘山、华山、薄山、岳山、岐山、吴岳、鸿冢、渎山。大川有:济水、淮水、河、沔、湫渊、江水、霸水、产水、长水、沣水、涝水、渭水、泾水、汧、洛水。此外,还祭祀日、月、参、辰、南北斗、荧惑、太白、岁星、镇星、辰星、二十八宿、风伯、雨师、四海、九臣、十四臣、诸布、诸逑以及其它各式各样自然神,如陈宝、伏祠、怒特祠等。《封禅书》中既曰常奉,似可据以推断战国时期天地山川鬼神亦得到祭祀,其权能依《礼记·祭法》“埋少牢于泰昭,祭时也。相近于坎坛,祭寒暑也。王官祭日,夜明祭月也。幽宗,祭星也。雩宗,祭水旱也。四坎坛,祭四方也。山林、川谷、丘陵能出云为风雨见怪物,皆曰神。有天下者,祭百神。”应以自然权能为主。

综观商周时期诸主要神灵的权能的变迁,我们可将这种变迁大势概括如下:

1商代的帝能够影响天象、年成、商王国及与敌方战事。西周春秋时期的帝与天虽为二神,因两者权能大都相同,逐渐混称,出现以天代帝的趋势,天(帝)的权能日渐从主宰王朝兴亡向主宰诸侯国盛衰转变。战国时期,天帝崇拜不断向五帝崇拜发展,五帝的权能主要在于保护战事,天神的权能以自然权能为主。

2商周时期祖先神的自然权能渐被淘汰,保佑子孙后代健康长寿的权能日益让位于司命之神,影响人事方面的权能主要在于给子孙后代降福。

3商代的社、山川之神、日月星辰诸神的权能可能以自然权能为主,(注:朱天顺先生在《中国古代宗教初探》一书中论述过商代日月星辰诸神的崇拜(上海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7至33页)。宋镇豪先生《甲骨文“出日”、“入日”考》一文认为,从卜辞中祭入日而兼及上甲看,似乎当时日神的地位并不太高,后世“尊始祖以配天神”之制似可追溯到殷代晚期(载《出土文献研究》,文物出版社1985年)。在《中国上古日神崇拜的祭礼》一文中,宋镇豪先生又将上古日神祭礼划分为两类,即日食祭礼与出日入日祭礼(载《西周史论文集》下,陕西人民教育出版社1993年版,第1008-1018页)。)西周春秋时期扩展到能够影响战争、可以监盟等重大事宜,战国时期又向以自然权能为主“回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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