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教育与本科课程评价方案的比较研究_高职高专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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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推动高职高专教育的健康发展,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教育部从2004年起对全国所有高职高专院校进行评估,5年内轮一次。

从评估实践中,本人感到有必要更深入地了解评估指标的实质和内涵,并对现行的指标体系作必要的修改。本文以《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的调整、征求意见稿(教高司函[2004]90号)(以下简称《本科方案》),《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方案(试行)》(教高厅[2004]16号)(以下简称《高职方案》)作为主要材料,结合评估实际,进行一些比较,为进一步完善高职评估方案,提高评估工作的质量和效益,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作些铺垫。

一、评估原则

《高职方案》和《本科方案》都以教育部的“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20字原则为指导制定评估指标体系,强调办学思想,体现教育创新,促进教学改革,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基础管理,从而达到提升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目的。实践证明,本科院校的评估和高职高专院校的评估,都较好地贯彻了教育部的评估原则,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二、评估结论

高职、本科评估的结论都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种。但因二级指标的项数不一样,故各等级标准也不一样(见表1)。

表1 等级标准比较

在《高职方案》和《本科方案》中,都对优秀标准提出了“有特色项目”的要求,两个方案对特色的定义和体现的层面界定也相同。差异在于《高职方案》可以用“创新项目”来替代“特色项目”,并对创新涵义作了必要的说明。笔者认为,设立创新项目较好适应了高职院校的实际状况,使评估指标更具现实性。我们知道,一些高职院校是中专升格的,举办高职教育的历史并不长,很难在短短的几年内形成高职的办学特色,但可以有创新。笔者认为,特色的要素有四条,即:历史积淀、本校特有、相对稳定、社会公认。因此,参评高职院校在确定特色或创新项目时应据实而定。

为了更好体现高职是“以就业为导向”的教育,修改后的《高职方案》(我们称为“04版”)比原《高职方案》(我们称为“03版”),增加了对就业率的要求,即两个否定性标准:一是“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排列前1/3不能评为优秀”。二是“近两年毕业生就业率达不到本省(自治区、直辖市)高职高专院校就业率平均水平者不能评为良好”。这将大大促进《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04]1号)文件的落实,也将促进高职教育的健康发展。

三、指标内涵

(一)一级指标。从数量上看,《高职方案》为7项(包括特色或创新项目),《本科方案》为8项(包括特色项目)。具体项目名称见表2。

表2 一级指标名称

从表2可以看出,《高职方案》和《本科方案》的一级指标有6项完全相同,第八项稍有不同,说明两个指标的主体构成是一致的,反映了高等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规律。按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布的《国际教育标准分类(1997年版)》(ISCED),我国目前的本科教育和高职高专均属于第5级,即第三级教育的第一阶段,因此,必有共性所在。然而,本科与高职高专毕竟不是一回事,不能等同起来,两者有差异。而第六项的差异,笔者认为正是本科教育与高职教育的差异所致。本科教育着眼于未来,强调人的自由发展,因此,学生状况就是一个重要的指标。高职教育看重当前,强调就业和职业岗位,因此不仅将就业率作为评优、良的一个必要条件,而且在“04版”作为重要指标列在“教学效果”一项中。在“03版”中,“教学效果”中的重要指标则是“知识能力素质”,由此可见对高职就业率的重视程度。

(二)二级指标。在数量上,《高职方案》有15项,《本科方案》有18项;其中重要指标项《高职方案》有8项,《本科方案》有11项(见表3),各占53.3%、61.1%。

表3 二级指标名称

从表3可以看出,《高职方案》和《本科方案》的二级指标有共性,仅名称相同的就有9项(按《高职方案》计),占60%;总体上反映了高等教育的共同规律和要求,很好体现了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所提出的“高等职业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精神。

二级指标在内涵上的差异有6项(按《高职方案》计),占40%,即产学研结合、质量与建设、实践教学条件、职业能力训练、素质教育和知识能力素质,其中重要指标占有3项,充分反映了高职教育的特征,体现了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中所提出的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基本特征。笔者认为,这种差异是本质性,体现出本专科教育各自的特点;通过评估的手段,可以促进他们办出各自的特色。

《高职方案》中素质教育和知识能力素质这两项名称有相同之处,是其不足。虽然,“素质教育”强调的是构成高职教育的理论教学体系、实践教学体系和素质教育体系三大体系的完整性;而“知识能力素质”强调的是构成学生个人发展的全面性,两者有所不同。笔者建议,将“素质教育”改为“素质教育体系”。

(三)主要观测点。在数量上,《高职方案》有36项,《本科方案》有40项,相差不大。与二级指标数相比,《高职方案》增加21项,《本科方案》增加22项,增加量相差也不大。

分析之下,可以看出《高职方案》细化更强一些。从好的方面讲,《高职方案》操作性强,便于院校落实、便于专家检查。从不利的方面讲,《高职方案》不够简练,势必增加专家组的工作量。这在2003年的评估工作中有所反映,笔者也深有体会。依据评估理论中“不重叠”原则,建议对某些项目进行修改、调整,减少数量。如“3.2实践教学条件”中,取消“职业技能鉴定”,并入“4.3职业能力训练”中“职业能力考核”,这样,该条集中将校内外两方面的考证情况反映出来了,即校内有职业技能鉴定站考证,校外与社会职业资格考证接轨。而原有的“3.2实践教学条件”,则剩下“校内实训条件”、“校外实训基地”两条,也很清楚。

又如,将“5.2质量控制”中“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取消,与“教学质量监控与学生质量调查”合并成一项,因在“教学质量监控与学生质量调查”的“说明”中已明确: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包括“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的建立”。

再如,将“4.1专业”中“教学计划”并入“专业设置”,并设置权重系数。这样,专业设置突出了两点,一是对外,强调该专业的社会、行业背景;二是对内,强调该专业的培养目标、培养模式。比从教学计划的角度去强调要好得多。而已经运行中的教学计划自身的规范,可以纳入“5.2质量控制”的“各主要教学环节的质量标准”中,即“教学质量监控”中。

(四)等级标准。《高职方案》和《本科方案》都与“主要观测点”相对应,对A(优秀)、C(合格)等级标准进行了阐述。两个方案由于自身性质不同、指标不同,对标准内涵的要求和规定就有所不同,这是顺理成章的事。我们就不再分析了。其它不同之处主要体现在结构、表述方面,有以下几点:

1.顺序不同。《高职方案》C级在前,A级在后;《本科方案》则A级在前,C级在后。

2.表述不同。《高职方案》对等级标准表述较详细,语句较长,较严谨。《本科方案》则语句简练、易懂,一目了然。如“≥60%”,“达20%”、“水平高”、“质量好”、“合格”等,只有二三个字,这在《高职方案》里,通篇都找不到的。

3.层次不同。《高职方案》对等级标准说明,在36个“主要观测点”中有9个采用数字分层,最多为3层,用①、②、③标出;还有3个用分号进行分隔。说明在一个观测点中所含的内容较多。而《本科方案》由于语句简练,通篇不用数字分层,仅有5处用分号进行分隔。

(五)说明。

1.在注释数量上,《高职方案》15个二级指标中有7个共28处对指标或等级标准内容进行了必要的注释;《本科方案》18个二级指标中有12个共19处进行了注释。对特色项目,两个方案都作了较为详细的说明,而且所述内容基本相同。

2.在注释对象上,两个方案是相同的,都是对某些名词、定义的解释或限定,如兼职教师、教学仪器设备等。

3.在注释内容上,完全相同的有1条,即“教学质量保证与监控体系”;不完全相同的有2条(见表4);其余的各不相同,体现出各自的教育要求。

表4 内涵说明差异

内涵说明 高职高专

本科

青年教师

40周岁以下的教师 35周岁以下的教师

教学管理

包括校领导,教务处、学生处包括学校分管教学的校长,教务

队伍 、就业指导中心等管理人员,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系(院、

系(院、部)主任、教研室主部)分管教学的主任、教学秘书

任和专职学生工作人员等等教学管理人员

(注:黑体字表示不同之处)

4.在表现手法上,《高职方案》在《评估指标等级标准及内涵》表中设置“说明”专栏;而《本科方案》则采用文内标注,仅列出注释顺序号,然后在文后归入《有关说明》中一并讲明。笔者认为,“注不随文”的好处是表格比较清晰,但对评估标准和内涵不够熟悉的人来说,查阅就不太方便。

四、几点建议

通过以上分析,结合参与评估实践的体会,笔者对《高职方案》提出几点建议。

1.社会评价。高职评估是一种总结性评估,具有外导性。目前,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主要以业内人士的评价为主,着重教育内部改革与建设状况。而高职教育的人才质量很重要的一点是满足社会的需要,满足用人单位的需要。因此,要加大社会评价的力度。

2.发展潜力。教育部要求一个学校要制定好三个规划:学校发展战略规划、学科建设和队伍建设规划、校园规划。目前,对高职高专院校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主要检验被评学院现状的达标情况。笔者认为,应加强对学校可持续发展潜力的考察,尤其是评为优秀的院校,更应如此。

3.课程建设。课程改革与建设是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与建设的重点。精品课程建设是“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教学改革工程”的重要内容之一。教育部计划用五年时间(2003~2007年)建设1500门国家级精品课程,提高高等学校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质量。2003年已评选出151门国家精品课程,全国高职高专共有19所院校24门课程入选。2004年国家级精品课程评审工作已启动,计划推荐908门,最终产生300门,比去年的510门计划、151门最终结果增加了一倍。

4.“双师”界定。

(1)扩大双师素质教师的规定范围。

(2)扩大双师素质内涵的规定范围。

(3)扩大双师素质教师的来源范围。

(4)建立双师素质教师等级制。

《教育部关于以就业为导向,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的若干意见》(教高[2004]1号)已经明确指出“在职称评定、教师聘任等方面单独制定适合‘双师型’教师发展的评聘制度”,我们希望其实施方案能早日问世,以推动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

5.实训基地。教育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交通部、卫生部等六部委联合启动“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技能型紧缺人才培养培训工程”,优先在数控技术应用、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汽车运用与维修、护理等四个专业领域实施“工程”。全国确定500多所职业院校作为培训基地,其中高职院校250多所。在2003~2007年,输送100万人。教育部、财政部在今年4月30日下发《关于推进职业教育若干工作的意见》(教财[2004]9号),中央财政将对数控技术、汽车维修技术、计算机应用与软件技术、电工电子技术、建筑技术等5个专业领域实训基地建设给予扶持。就此,笔者建议将实训基地列入“32实践教学条件”的“校内实训条件”中。

6.产学研结合。高等职业教育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之路,《高职方案》也将“产学研结合”作为重要指标。有的专家提出产学研结合体现在办学、育人、就业、教育等四个方面,笔者赞同这种观点,故建议将此引入指标中,丰富现有的等级标准内容,引导高职院校更加坚定地走产学研结合的发展道路。

7.高职称比。为促进高职院校的师资队伍建设,《高职方案》对专任教师结构的优秀标准提出了“高级职称(不含高级讲师)比例达30%以上”的要求,笔者认为是合理的。但考虑到有的省市仍对高级职称有限额规定,笔者建议请该省在制定本地区的评估实施方案时予以考虑。

8.主辅体系。“一主”是指现行的《高职方案》中指标体系,体现完整性。“多辅”是指多个辅助指标体系,目前正在进行的:一是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评估指标,其标准应高于《高职方案》的有关规定,体现先进性;二是本科院校办的高职学院。笔者建议,对二年制高职,也应有其自身的评估指标,其标准应具有短学制的特点,在一些项目要求上应与三年制的有所不同,体现特殊性。

9.在校生数。现行《高职方案》在“说明”中指出,“学生数按各类全日制学生的自然人数计算”。笔者认为,这有可能:一是忽略了的培训人数,不能很好体现高职院校的非学历教育功能;二是将五年制高职的大专部分学生计算在内,而五年制高职归教育部职成司管理,在处理时有一定的难度。

10.秘书队伍。专家组的秘书在评估过程中协助组长、配合专家进行工作,对整个评估工作起到重要的作用。这次评估方案中增加了秘书的签名,也就意味着秘书责任更大了。因此,建议加强秘书队伍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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