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沙漠化及其防治_生态环境论文

中国沙漠化及其防治_生态环境论文

中国的荒漠化及其防治,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荒漠化系指包括气候变异和人类活动在内的种种因素造成的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地区的土地退化,其危害涉及全球约三分之一的陆地面积,其中,非洲约10亿公顷,亚洲约14亿公顷;全球陆地面积的1/4已不同程度地荒漠化,而且荒漠化每年仍以5~7万平方公里的速度在扩大,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每年约为423亿美元。

荒漠化防治以其对环境和人类社会实现可持续发展特有的贡献,愈来愈引起国际社会的共同关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21世纪议程》,把防治荒漠化列为国际社会优先采取行动的领域,体现了当今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新思想,反映了在环境与发展领域合作的全球共识和最高级别的政治承诺。1994年签署的《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以下简称《公约》),是环发大会后签署的第一个关于环境与发展的国际公约,也是国际社会履行《21世纪议程》的重要里程碑,标志着国际社会已充分认识到防治荒漠化和缓解干旱影响在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

我国是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的发展中国家,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面临着发展经济和保护环境的双重艰巨任务。做好防治荒漠化工作,对于实现环境、资源与社会、经济、人口的协调发展,改善城乡人民的生活和生存条件具有特别重大的意义。

一、我国的荒漠化现状

我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同时也是受荒漠化危害最严重的国家之一。荒漠化土地总面积为262.2万平方公里,主要分布在我国西北、华北和东北13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占干旱、半干旱和亚湿润干旱区总面积的几近80%,占国土陆地总面积的27.3%。其中风蚀荒漠化160万平方公里,水蚀荒漠化20.5万平方公里,冻融荒漠化36万平方公里,各类盐渍化土地23万平方公里。按气候区划分,荒漠化土地的分布格局为:干旱区114.78万平方公里,半干旱区91.9万平方公里,亚湿润干旱区55.6万平方公里。荒漠化给我国的工农业生产和人民生活带来了严重的影响。它造成了可利用土地面积减少、土地生产力下降;自然环境和农业生产条件恶化;旱、涝灾害加剧;粮食产量下降;农田、牧场、城镇、村庄、交通线路和水利设施等受到严重威胁。在我国北方的万里风沙线上,有1400多万公顷农田经常受到荒漠化的危害,其中有500万公顷农田受到水土流失的侵害,粮食产量低而不稳。约1.4亿公顷草场发生退化,占全国草地面积的35%以上。全国每年因荒漠化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达540多亿元,荒漠化成为长期以来制约干旱的中西部地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因素。目前,我国荒漠化总体形势是:个别地区已得到有效整治,区域有所控制,整体仍在扩展和恶化;荒漠化面积仍以每年2460平方公里的速度扩展。因此,我国防治荒漠化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任务仍非常艰巨。

二、防治荒漠化的成就和措施

我国政府一向重视荒漠化防治工作,将荒漠化防治工程纳入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并列入《中国21世纪议程》。这是以保护和恢复我国荒漠化地区自然生态环境为目标,抑制或消除荒漠化为目的的重大战略举措,同时作为“公约”的缔约国之一,为有效实施公约,履行国际义务,我国成立了由林业部、外交部等16个部委组成的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中国执委会,并于1996年8月在北京成功地主办了《亚非防治荒漠化论坛》,论坛通过的关于在北京建立“亚非防治荒漠化研究、发展与培训中心”的决议,再次佐证了我国在防治荒漠化领域的成功实践和辉煌业绩,同时借此锲机进一步加强我国荒漠化防治方面的基础研究能力,促进荒漠化监测中心和培训中心的发展,并从事有关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等方面重大课题的超前研究。

1.工作与成就

荒漠化防治是一项技术难度大、涉及学科多的全球性环境问题。自五十年代起,国家组织了多部门、多学科的沙漠综合考察,定位、半定位观测试验,初步摸清了我国沙漠、沙地的成因及分布等,开展了大规模的荒漠化防治工作,如大范围防护林体系建设,铁路—公路治沙、飞播造林、引水拉沙等与工程有关的科学研究,取得了近百项科研成果。进入九十年代,林业部组织实施完成了“全国沙漠、戈壁和沙化土地普查”,编制出中国乃至世界上第一幅符合《公约》要求的国家荒漠化土地分布图和6幅系列专业图件,编写出版了我国第一份“中国荒漠化报告”。通过上述工作基本摸清了我国荒漠化土地的基准数据,为国家防治荒漠化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同时也使我国荒漠化防治真正与国际标准接轨,为世界其它国家和地区进行同类工作提供资以参考的理论、技术和方法。

在荒漠化治理技术和实践方面,经过几代人的努力,创造了生物固定流沙、农田沙害防治、铁路固沙、引水拉沙造田、沙地飞播造林种草、沙地衬膜水稻、小流域综合治理、合理轮牧、以草定畜等许多实用技术和方法,积累了不少成功经验及开发治理模式,在干旱、半干旱区创建出片片绿洲。如今在一些沙漠边缘区域(如陕西榆林地区、内蒙古赤峰市)已经出现了人进沙退的可喜局面,许多地区的生态环境得到了明显改善,社会经济协调发展,群众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全国治沙工程”在抓好面上工作的同时,为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还在重点沙害地区建立了21个重点示范县和24个试验示范区。为在沙区建成完善的生态体系和健全的产业体系准备条件。仅“八五”期间林业部门完成荒漠化治理开发面积428.7万公顷,其中人工造林142万公顷,封沙育林育草121.6万公顷,飞播造林种草31.3万公顷,人工种草及改良草场52.3万公顷,治沙造田及改造低产田47.2万公顷,种植药材及其它经济作物23.9万公顷,其他开发面积10.4万公顷。此外,农业、水利等部门在草原建设、水土保持方面都取得了一定的进展。通过治沙种草、飞播、封育等措施,使一些地区初步形成了比较完善的生态体系,农牧业生产条件明显改善,粮食产量持续增产,荒漠化地区人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

2.对策和措施

(1)把保护环境确定为基本国策,实施经济、社会、资源和人口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将保护环境和防治荒漠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先后制定了《中国21世纪议程林业行动计划》、《全国生态建设规划》、《中国防治荒漠化国家行动方案》等重要文件,坚持经济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

(2)不断加强防治荒漠化的法制建设,完善防治荒漠化的法律保障体系。颁布实施了《森林法》、《草原法》、《水土保持法》、《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等一系列法律文件,并正在抓紧制定《荒漠化防治法》。同时,国家和地方各级政府还颁布了一大批配套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使防治荒漠化逐步走向法制化。

(3)建立各级政府防治荒漠化领导管理机构,强化防治荒漠化的组织保证。我国政府成立了由国务院16个部门组成的防治荒漠化协调小组和《公约》中国执行委员会,加强了防治荒漠化的组织、协调、管理和监督作用。部分省、区、市也成立了防治荒漠化协调小组或领导小组,全国上下形成了有机的管理系统,推进防治荒漠化工作有组织、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

(4)组织跨区域、跨流域的大规模生态建设工程,有效控制荒漠化的扩展。自1978年以来,陆续启动了以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防止土地荒漠化为主要目标的全国十大生态建设工程,如全国防沙治沙工程,“三北”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平原农田防护林体系建设工程,太行山绿化工程,黄河中游防护林体系工程等。同时,还加强了退化草原的恢复和改良,采取生物措施和工程措施相结合的办法治理水土流失。这些生态工程的建设,取得了明显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这些地区的荒漠化得到了有效控制。

(5)制定防治荒漠化的优惠政策,鼓励全社会广泛参与。一是利用多种传播媒介,大力开展公众意识教育,不断增强全社会防治荒漠化意识;二是实行优惠政策,政府对防治荒漠化工程发放贴息贷款,对治理开发荒山、荒沙的收益,在一定期限内减免税收。近几年来,又推行了拍卖“四荒”(荒山、荒沟、荒沙、荒地)政策,鼓励农民购买“四荒”使用权进行治理开发,调动广大群众防治荒漠化的积极性;三是广泛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每人每年义务植树3~5棵。使防治荒漠化真正成为全国人民的义务。

(6)重视防治荒漠化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推广工作,增加工程中的科技含量。国家将防治荒漠化列为重大科研课题,加强基础理论研究,组织科技攻关。组建了中国防治荒漠化研究与发展中心、培训中心和监测中心。大力推广防治荒漠化实用技术,鼓励科研单位和广大科技人员开展防治荒漠化技术服务、技术承包,努力增加防治荒漠化的科技含量。

三、防治荒漠化的世纪之策

沙区综合治理与开发,作为“九五”期间林业建设的重点之一,要继续坚持一手抓面上造林,综合治理,改善生态环境;一手抓防沙治沙工程——重点县和示范区开发,发展经济,促进群众脱贫致富,使治沙和振兴地方经济协调发展。一方面,防沙治沙作为生态环境建设的主体,要为维护生态平衡,保护物种资源,减轻风沙灾害,保障农牧业高产稳产和水利设施的效能发挥,为改善城乡人民生活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另一方面,治沙造林、开发沙区资源作为国民经济的基础产业,也要为优化沙区产业结构,促进沙区经济繁荣,实现农业和农村发展的各项目标和区域经济的协调发展,满足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对林业建设的物质需要作出贡献。

今后一定时期防治荒漠化的指导思想:

以北方风沙严重危害地区为重点,以改善生态环境、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重点工程建设为龙头,生态建设与资源开发相结合,高新技术与地方经验相结合,综合治理,合理开发,力争使防治荒漠化工程建设取得新的突破。

防治荒漠化的战略目标:

近期,要实现遏制荒漠化的发展,重点是使沙化土地扩展速率逐步减少,力争在10年之内达到无扩展;中期,到2020年实现新老绿洲生态环境的持续稳定,局部地区实现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初具规模;远期,即到2050年在荒漠化地区基本建成完善的生态体系和健全的产业体系,人民过上小康生活。

实现上述目标的战略保障:

1.继续搞好面上工程的同时,抓紧高水平的典型示范基地的建设。根据不同沙地类型及存在的技术难题,进行深层次的科学研究与应用技术的综合示范,以点代面解决技术问题,向周围辐射,提高工程质量。

2.荒漠化防治技术难度很大,为保证上述目标的实现,必须采用高新技术,提高荒漠化治理的技术含量。这些技术包括:(1)集水和节水技术;(2)生物技术、基因工程和细胞繁殖技术;(3)太阳能、风能的储存利用技术;(4)“3S”技术(遥感、地理信息系统、全球定位系统)在荒漠化监测中的应用等。

3.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治沙经费投入,是实现宏伟目标的重要保证。加强国际交流合作,争取国际组织援助,积极参加“公约”科技委员会的活动,参加特设小组,从各方面争取项目,以充实我国的行动计划,同时争取国家和地方的投资。

4.支持非政府组织的防治荒漠化的行动,调动地方妇女组织、民间团体的群众治沙积极性。

实现上述目标的具体步骤:

1.到2000年,我国将治理以风蚀为主的荒漠化土地317.7万公顷;治理黄土高原以水蚀为主的荒漠化土地面积350万公顷;治理退化草场1000万公顷;治理盐渍化草场200万公顷;人工造林种草685.5万公顷;建成各类自然保护区165个,总面积达到5950万公顷。基本缓和荒漠化持续扩张的趋势,区域性生态环境有一定改善,人民生活水平有明显提高。

2.到2010年,治理风蚀为主的荒漠化土地745万公顷;治理黄土高原以水蚀为主的荒漠化面积70万公顷;治理退化草场2200万公顷;人工造林种草616.5万公顷;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6868万公顷。荒漠化地区的区域性生态环境有较大改善,基本遏制风蚀荒漠化及荒漠化土地的扩展,人民生活质量有较大提高。

3.到2050年,力争使荒漠化土地得到基本治理,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9135万公顷,占荒漠化总面积的20%,使荒漠化地区生态环境与经济发展走上良性循环轨道。把速度和规模放在一个注重质量和效益的基石上去衡量,运用综合治理的观点保护和开发沙区资源,既不消极地管护、被动地保护;又要科学合理地利用,积极有效地保护,既考虑当前的经济利益,又不影响林业的长远发展,做到取之有度,用之有方,把一片片绿意浓烈的沙漠绿洲带进21世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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