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政府对苏联的新疆政策_新疆历史论文

北洋政府对苏联的新疆政策_新疆历史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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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7年俄国十月革命后布尔什维克党建立苏维埃社会主义国家,北洋政策囿于其阶级本性,对苏俄社会主义制度抱有敌意。但北洋政策顾及新疆与苏俄毗邻这一特殊的地缘政治环境,没有使新疆对苏政策与中央对苏政策完全吻合,而是允准乃至支持新疆根据自身情况采取与中央政府不尽相同的政策。有关这一问题尚无专门研究,笔者在充分借鉴吸收学术界相关研究的基础上,拟对这一问题进行初步探讨。

一、政策的内容

北洋政府的新疆对苏政策可从政治、军事、贸易三个方面加以阐述:

(一)在政治上:抵制社会主义学说向新疆传播、北洋政府十分害怕苏俄的社会主义政治学说传入中国动摇它的反对统治,对马列主义的防范可称不遗余力,尤其在新疆更是它重点设防的地区。

首先,严密封锁中俄边界以防止俄布尔什维克党人员和政治宣传品进入新疆是北洋政府防范社会主义学说传入新疆的一项重要办法。新疆省长兼督军杨增新屡奉北洋政府电令,在新疆采取一套防范办法:即在边境关卡“认真稽察”,稍属可疑人员即不许入境;在各地设立邮件检查员,发现有关政治宣传品即行扣留,但北洋政府仍不能高忱无忧,当获悉俄布尔什维克党派人进入新疆宣传并向各国人民发出推翻旧政权的宣言书,急令杨增新要所属官员,“严加防范”(注:《发新疆督军〈杨增新〉电(民国8年1月18日),(台湾)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编《中俄关系史料——新疆边防(民国6年至8年)》,1961年版,第 158页。下引凡未注明书名者,均出自该书。),绝不许这类人和宣言书进入新疆。新疆有不少英俄籍侨民,北洋政府照会英俄驻华公使转电驻新疆领事,“严加约束”侨民免受俄布尔什维克党的影响(注:《发英朱〈尔典〉使、俄库〈达摄福〉使节略》(民国8年2月5日),第 164 -165页。)。为加强在新疆防范的力度与密度, 北洋政府要杨增新令各地官员随时与英俄领事会商办理防范事宜(注:《发新疆省长〈杨增新〉电》(民国8年2月4日),第164页。)。甚至有次竟要杨增新令地方官员与英俄领事联合搜查由俄来华外人(注:《发新疆省长〈杨增新〉员》(民国8年2月24日),第173-174页。)。杨增新出于维护在新疆统治的需要,在防范马列主义传入新疆问题上竭心尽智,常抓不懈,北洋政府对他很是满意,称他“保障西陲办理周妥”(注:《收国务院交抄致杨增新电》(民国8年4月3日),第184页。)。

其次,禁止新疆人民信仰社会主义学说是北洋政府防范的另一重要措施。俄国有很多新疆等地去的劳工,部分人在境外信仰了马列主义,北洋政府感到这些人回国“是中国一大险事”(注:《收次长〈陈籙〉会晤英朱〈尔典〉使问答》(民国8年1月29日),第162页。 )。令杨增新“严防”华工受俄布尔什维克党运动“回华煽乱”(注:杨增新:《补过斋文牍》癸集八,第31页。)。对新疆境内倡言社会主义者,也要杨增新“严申禁令”,并向人民“明白释谕”,不能相信这种理论,“俾人民知所警惕,毋为所惑”(注:杨增新:《补过斋文牍三编》卷一,第13页。)。在这一问题上,杨增新自觉比北洋军阀高明,他致电北洋政府谓,防范的根本之法在于与民休养生息,让民安居乐业(注:杨增新:《补过斋文牍三编》卷一,第13页。)。这样民众虽遇“煽惑”才不致“盲从”。

再次,北洋政府还用条约方式约束苏俄向新疆传播马列主义。布尔什维克党在进行俄国革命的同时,热情支持中国革命,他们择粗通文字的居俄华桥,送入社会主义传习所进行速成学习,毕业后派往中国从事革命运动(注:《新疆省督军杨增新关于严防俄国革命传入中国致外交部等电》(1920年10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外交”,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第725页。)。 俄塔什干的苏维埃政府支持华工组织中国社会主义制度(注:杨增新:《补过斋文牍续编》卷九下,第10页。)。这令北洋政府和杨增新在惊恐之余想以条约方式约束苏俄向新疆传播社会主义思想。1922年苏俄想进行扩大新苏贸易的谈判,杨增新在取得北洋政府的同意后,由迪化(今乌鲁木齐)道尹兼代中国驻新疆外交特派员樊耀南提出《新疆代表关于中俄通商应行磋商提前解决之问题》6条,其中第2条即为苏俄社会主义制度与中国政治相抵触,能否不使此种主义传播于中国并施行于苏俄华侨(注:1922年3月9日《新疆代表关于中俄通商应行磋商提前解决之问题》,转引自厉声《新疆对苏(俄)贸易史(1600—1990)》,新疆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273页。)。 其后樊耀南又提出报请北洋政府核准的《新疆与苏俄政府局部临时通商条件草案》14条,其中第3 条甲款为“俄国对于新疆人民及旅俄华民不得传播社会主义”(注:民国11年4月17日《新疆代表提出临时通商条件草案》, 转引自厉声前揭书,第276页。)。1923 年苏俄代表重开已经中断的新苏贸易谈判,新疆仍以上年所提之14条,并参照当时新疆沿边各处实际情况(注:杨增新:《补过斋文牍三编》卷五,第11页。),于1924年 4月拟订《新疆临时通商条件草案》,该草案第7 款也特别规定:缔约双方无论用何方法不得有任何政治上之“煽惑”行为,反对对方之现行政体(注:杨增新:《补过斋文牍三编》卷五,第16页。)。杨增新向北洋政府呈报新苏谈判情况时强调,他对“社会主义之防范”、“注意争持不懈”(注:杨增新:《补过斋文牍三编》卷五,第29页。),但因种种原因谈判未达成协议,可北洋政府失之东隅,收之桑榆,后来终于在1924年5 月中苏两国签定的《解决悬案大纲协定》中如愿以偿了(注:《解决悬案大纲协定》第6 款规定:两缔约国不准以暴力反对对方政府而成立各种机关、团体,不准进行反对对方国公共秩序、社会组织的宣传。参见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三册,三联书店1962年版,第424页。)。

(二)在军事上:支持新疆对俄国革命取不干涉政策

在1918年4月协约国武装干涉俄国革命之前, 北洋政府对俄内战持观望态度,它指示杨增新“俄新政府未经各国承认”,但俄新旧两方相争“胜负难料”,对俄新旧政权“仍须持平待遇”(注:《收国务院交抄致杨增新电》(民国7年3月25日),第18页。)。北洋政府还将这一“持平”政策十分具体化:

俄旧势力请求新疆出兵相助,许以“将来愿将中国从前所失土地悉数退还”,北洋政府不为所动,称不便应承“无责任之请求”,“致贻口实,牵引战祸”(注:《收国务院函》(民国7年5月29日),第48页。)。对逃入中国境内的俄败兵,无论它属俄何方势力,概勒令其解除武装(注:《发新疆省长〈杨增新〉电》(民国7年4月22日),第18页。)。俄驻华公使尚未撤走,新疆对俄驻新领事“自应照常待遇”(注:《发新疆省长〈杨增新〉电》(民国7年4月3日),第25页。), 对新疆境内的俄国官吏“仍予照约保护”(注:《发新疆省长〈杨增新〉电》(民国7年6月27日),第66页。)。为保护在俄华商生命财产安全,俄公使已无实权,交涉亦难收效,应由毗邻俄境的新疆各地方官吏与俄拥有实力的官员“作不正式交涉”。华商损失由彼负责赔偿(注:《发新疆省长〈杨增新〉电》(民国7年3月22日),第18页。),即对俄布尔什维克党“亦不妨以不正式与之接洽”,以达到保护华侨目的(注:《发新疆省长〈杨增新〉电》(民国7年4月3日),第25页。)。 俄布尔什给克党要求更换驻塔城领事,应在俄苏维埃政府未经中国政府承认前当然拒绝(注:《发新疆省长〈杨增新〉、伊犁镇守使〈杨飞霞〉电》(民国7年4月24日),第29页。)。

中国参加协约国一方对俄国革命进行武装干涉之初,北洋政府在新疆对俄新旧政权的中立政策发生短暂动摇(注:北洋政府的短暂动摇集中表现在两件事上:一件事是否允许一支200 多人的白俄哥萨克败兵在解械安置新疆后回俄再战,另一件事是否允许一支5000人的白俄军借道塔城去萨马尔与布尔什维克党军队作战。外交部认为中国属协约国成员,对俄旧政府遇事有协助任务,持赞同意见。但杨增新坚决反对,认为一旦得罪俄布尔什维克党,将会把俄内战战火引向新疆。北洋政府的参谋部、陆军部、督办参战处乃至国务院都被杨增新说服转而支持他,外交部只好收回成命,以后再未让新疆偏袒俄旧政府。参见《收参陆办公处交抄迪化杨督军〈增新〉电》(民国7年8月19日),《发新疆省长〈杨增新〉电》(民国7年11月20日)、《发国务院秘书厅函》(民国7年12月19日)、《收督办参战事务处函》(民国7年12月20日),第98 、134-135、147、148页。),但由于杨增新的反对而作罢。俄旧政府不死心,施展阴谋以挑起俄布尔什维克党对新疆的恶感,企图将新疆拖入俄国内战漩涡,北洋政府则始终在新疆奉行不偏袒政策以防落入俄旧势力的圈套。

第一,阻止鄂木斯克政府派兵驻扎伊犁俄领事馆。1919年5月, 俄驻伊犁领事吕巴借口防备土耳其斯坦苏维埃政府的进攻,向新疆要求由俄派兵驻扎俄领事馆。其真正用意在于屯兵伊犁构成对俄布尔什维克党的威胁,以招惹苏维埃政府军队攻击伊犁。北洋政府考虑俄兵来自鄂木斯克政府管辖地区,立即致电中国驻鄂木斯克总领事范具光,要他与鄂政府交涉撤回已启程的俄兵。但鄂政府初称毫不知情,继称去伊犁的仅是俄领事馆的25名卫队士兵,再称数百俄兵闯入中国境内并杀死两名中国兵丁恐系两国边界驻兵间的误会(注:《收驻兵范忌领事〈具光〉电》(民国8年6月23日),第226页。)。 北洋政府指示杨增新对强行下境俄兵进行拦截(注:《发新疆省长〈杨增新〉电》(民国8年6月9 日),第217页。),并警告鄂木斯克政府此值各国预备承认它之际, 中国政府尤不愿两国因细故致伤感情(注:《发驻鄂木斯克中国领事〈范具光〉电》(民国8年6月9日),第221页。)。最终迫使鄂政府从中国境内撤回这支军队(注:《发新疆省长〈杨增新〉电》(民国8年 8月1日),第245页。)。

第二,阻止鄂木斯克政府运械新疆以招募军队。1919年6月, 俄公使要求北洋政府支持其将逃往伊犁的俄国难民编为步兵旅团。7月, 俄驻迪化领事向新疆提出由俄领取快枪千枝及大宗子弹,取道新疆运至俄国之库里加特地方,整备军队以抵御塔什干的布尔什维克党军队进扰伊犁。库里加特实际位于中国境内,这样鄂木斯克政府在中国境内人械齐备,招练兵队,变伊犁为鄂政府抗衡土耳其斯坦苏维埃政府的大本营。北洋政府拒绝俄公使在伊犁招募军队的要求,并致电中国驻鄂木斯克总领事交涉禁止向新疆输送枪械(注:《发参陆办公处函》(民国8年7月23日),第242页。)。又令杨增新取强硬态度, 严禁鄂政府在伊犁征兵(注:《收国务院秘书厅函》(民国8年8月25日),《发新疆省长〈杨增新〉电》(民国8年8月23日),第257.256页。)。 鄂木斯克政府在俄布尔什维克党的打击下风雨飘摇,已不象过去那样刁蛮无理,推说原派往伊犁办理征兵事宜的加尔磋夫中将是去伊犁抚慰俄侨,劝有当兵资格的俄国难民回国(注:《发新疆省长〈杨增新〉电》(民国8年9月24日),第277页。)。 一向桀骜不驯的俄伊犁领事吕巴也被迫自允停止招兵(注:《收新疆省长兼督军公署咨》(民国8年10月25日), 第284页。)。

(三)在贸易上:允准新疆与苏俄通商

协约国对俄新生的苏维埃政权实行经济封锁政策,英国也要挟中国参加对苏俄的物资禁运(注:民国6年12月27 日《收英朱〈尔典〉使照会》,转引自厉声前揭书,第 245页。)。北洋政府屈于列强压力,于1918年上半年在东北地区实行区域性禁运,后因遭到国内商界和许多政府官员的反对而被迫停止(注:厉声前揭书《新疆对苏(俄)贸易史(1600—1990)》,第245-246页。)。

北洋政府对苏俄贸易禁令没有实行于新疆,但因新疆商人与苏俄间偶有交易屡屡受到俄公使的诘问,杨增新警告中国商民勿与土耳其斯坦苏维埃政府商人做生意并停发华商出国护照(注:《收新疆杨增新省长兼督办军电》(民国8年8月21日),第251页。), 新苏贸易实际处于停顿状态。苏俄在中亚地区的政权稳固后,面对战争与旱灾导致生活物资严重匮乏的困境,迫切希望与新疆进行通商贸易。

北洋政府在实现中苏关系正常化前,同意新疆与苏俄进行通商贸易谈判(注:杨增新:《补过斋文牍续编》卷十一,第20页。)。杨增新派伊犁道尹许国桢等人在霍尔果斯与苏俄代表举行会谈,经报呈北洋政府批准于1920年5 月新疆与苏俄缔结《伊宁会议定案》(又称《伊犁临时通商协定》)。该条约在废除俄商在新疆享有的领事裁判权和免税通商权的基础上,正式实现新苏间的通商。

随着新苏贸易的开展,扩大贸易实际成为双边的共同要求。1922年新苏扩大双边贸易的谈判破裂,杨增新呈请北洋政府在迪化自辟对各国贸易商阜以拓展对外贸易。1924年3月北洋政府同意开办。对从1922 年断断续续进行的新苏扩大贸易谈判北洋政府也持允可态度,对双方历经两年多商谈所拟定的《新苏临时通商条件》,亦由外交部提案经1924年6月28日国务会议通过,“电令新省准其签字”(注:1924年6月30日外交部致新疆省长杨增新电(北洋政府外交部档案),转引自李嘉谷《中苏关系(1917—1926)》,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1996年版,第170页。 )。该贸易实际上已逐渐有所扩大(注:厉声前揭书《新疆对苏(俄)贸易史(1600—1990)》,第306页。)。

二、该政策实施的原因与结果

(一)实施的原因

北洋政府与诸协约国一起参加对俄国革命的武装干涉,还曾一度在东北地区参与对苏俄的经济封锁。相形之下,北洋政府在新疆对苏政策相当“开明”,究其原因是:

1.出于对新疆实际情况的考虑

北洋政府敢于以东北为后方出兵海参崴攻击苏俄,因为东北一旦有事,“可联合东三省之兵以抗之,北五省之兵亦可由铁路以至东三省”(注:《收新疆省长〈杨增新〉电》(民国7年8月17日),第96页。)。而新疆则不同,僻居塞外,面积虽大,人口不满300万,且有10 多个少数民族组成,自身防务力量薄弱,各城镇间阻于大漠戈壁而不能呼应。中央政府又向来漠视西北边防,杨增新请求中央拨发武器的电报不下数十封,北京政府仅先后两次拨发快枪1500杆(注:《收新疆省长〈杨增新〉电》(民国8年9月6日)第264页。),其它军事援助更无从谈起。新疆一旦卷入俄国内战,后果将不堪设想。北洋政府虽敢于在新疆境内严格防范社会主义学说传入,但各种强制手段均施行于中国境内,并未激烈干预到苏俄内政。但若偏袒俄旧势力则不同,俄旧政府会变新疆为反苏俄基地,能战时攻入苏俄辖境,失利时退守新疆,中国在新疆违犯国际公法原则于先,俄布尔什维克党要保卫自己的政权势必攻入新疆,这将直接威胁到中国西北边境的安全。

至于允准新苏通商,这也与新疆的实际情况有关。新疆丰足的农牧产品没有销路,所需生活用品缺少来源,人为阻止新疆与苏俄通商无异于作茧自缚。法国已于1920年初决定与苏通商(注:杨增新:《补过斋文牍》癸集八,第42页。)。北洋政府考虑到新疆的实际情况与法通商先例,遂允准中国边境地区开展对苏贸易。

2.出于对杨增新态度的考虑

民国以来,各省军阀割据,中央权威衰微,杨增新也做起山高皇帝远的新疆王。在防范马列主义传入新疆问题上杨增新与中央步调和谐,但他判断俄布尔什维克党必胜(注:杨增新:《补过斋文牍》癸集七,第44页。)。他以不偏袒俄新旧政权的任何一方为原则,当北京政府的新疆对苏政策符合他这原则时,他执行;当北京政府的政策有悖于他这一原则时,他不是敷衍拖延,就是力陈利害,促使中央政府改变初衷。在多数时候,北京政府处理有关新疆对苏问题时会先征求杨增新的意见再定行止;杨增新在请示有关对苏问题时,担心北京政府的处置有悖于他的准则,也往往先定处理办法再请中央核准。当杨增新估计他的重大决策中央不便或不能批准时,他甚至会自行其是,如1921年9 月新疆与苏俄签定《关于俄罗斯苏维埃联邦社会主义共和国红军开入中华民国国境以剿灭阿尔泰区白匪部队之协议》(注:王铁崖编《中外旧约章汇编》第三册,第182-184页。),杨增新事前不请示,事后也不上报,中央对新疆控制力的弱化导致它对杨多姑息迁就,有分歧时一般不会固执己见扩大彼此间的裂痕,双方这一微妙的政治关系决定北京政府在制定新疆对苏政策时要考虑到杨增新的态度。

(二)实施的结果

北洋政府的新疆对苏政策实施结果,有其消极的一面,也有其积极的一面。

消极的一面是阻碍了马列主义向新疆的传播。新疆与俄属中亚地区有着密切的经济、文化交往,联系非常紧密;新疆去俄国佣工的人数达10多万,一些人信仰了社会主义学说;同时也有一些苏俄人在新疆从事商务和政务活动。这都为马列主义向新疆传播提供了得天独厚的条件,可事实上马列主义对当时的新疆几乎没有产生多大影响。这除新疆少数民族地区封建宗教势力特别大的原因外,与北洋政府在新疆周密防范马列主主传入有直接关系。

北洋政府推行的新疆对苏政策也有它积极的一面,即北京政府支持新疆不干涉俄国内战,允许新疆率先与苏俄通商并实现关系正常化,使新疆与俄新旧力量“均无恶感”(注:杨增新:《补过斋文版》癸集八,第41页。),这不仅避免新疆卷入俄国内战,保障了中国西北边疆的安全与人民生活的稳定,而且在客观上有利于俄布尔什维克在中亚取得政权并巩固政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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