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检察院司考情况调查浅析——以T市H院为调查对象论文_陈蕊

基层检察院司考情况调查浅析——以T市H院为调查对象论文_陈蕊

天津市静海区人民检察院

摘要:司法考试以其涉及内容庞杂,考查方式灵活,考点设计巧妙等特点,被称为中国第一考,让不少法律人望而生畏,而政法干警通过司法考试是执掌法律之剑的前提,也是维护人民正义的基石。本文从基层检察院的司考情况入手,对以T市H检察院为调查对象的基层院司考现状、干警在司考中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分析,进而得出五项措施助司考的观点,以便提升基层院干警整体素质和水平,更好地诠释正义化身的内在涵义。

关键词:执法办案;年龄断档;司考通过率

检察干警的执法水平是公正文明执法的基础,只有检察干警熟知法律业务,熟练运用法律法规,才能用法律这柄利剑惩恶扬善,匡扶正义,而在我国,司法考试作为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也成为了政法干警取得执法办案资格的门槛和检验检察干警执法水平的标尺。而作为基层检察院,尤其是农村地区、偏远地区基层检察院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保有量不高,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并制约了基层检察院在执法办案中的效果,对此问题,笔者对T市H县基层人民检察院的司考情况进行了调查,并就调查结果做以下分析报告。

一、基层检察院司考现状

1、经济发展滞后,缺乏人才吸引力。H县作为T市的农业县之一,经济发展水平、人文环境、交通状况等情况不及该市其他区县,因此对于人才的吸引力不强,就该院的情况来说,对于公务员招考的条件设置较其他区县院偏低。例如该院为保证招考岗位招录到计划人数,并未严格限制报考人员取得司考证书和硕士研究生等条件,这些都直接影响该院干警的司考通过率。

2、干警综合素质偏低。该院干警现有103人,其中研究生学历7人,占6.80%,大学本科学历78人,占75.73%,大专学历18人,占17.48%。近五年共招录干警30人,其中招考时已通过司法考试的只有8人,有16人尚未通过司法考试,占53.33%,而这五年招录干警中有7人大学本科并非法律专业,通过司法考试的难度更大。

3、年龄断档情况严重,青黄不接。H院30岁以下干警33人,占全院总人数的32.04%,30岁至40岁共有7人,占比6.80%,40岁以上有63人,占比61.17%。不难看出,年龄断档的问题相当突出,严重影响该院执法能力的提升。而三十岁以下干警通过司考只有17人,占三十岁以下干警51.52%,而按照检察官法规定,没通过司法考试的干警没有执法办案的资格,这一规定增加了有办案资格的干警的工作量,也加剧了他们的工作压力,影响了执法办案效率,增加了因高强度工作所带来的执法公正隐患。因此,要求青年干警尽快通过司考变得尤为迫切。

二、 干警在司考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司考本身难度大。司法考试被称为“天下第一考”,原因有以下几点:一是考试涉及内容量大。司考涉及14大科目,每个科目下又包含成千上万条法条,需要记忆的内容可谓浩如烟海。二是较低的通过率。就拿2012年来说,国家司法考试的通过率仅为10%,这让不少法律人年复一年地为之奋斗。三是题量相当大。司考总共四卷,前三卷每卷100题,每题总共有四个小案例,平均108秒要分析4个小案例。这就不仅要求对法条牢固记忆,并且还应灵活运用和掌握,将严谨枯燥的法条结合案例进行分析,最终得出准确答案,其难度可想而知。

2、招录干警素质不高。基层院受到经济等条件的制约,在人员招录时不占优势,较难招录到985、211等名牌院校的毕业生。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所招录人员法学基础普遍不够扎实,通过司考的人员较少,且大学期间学习非法学专业的干警人数比例较大,形成了基层院青年干警法学素养整体偏低的现状,这也成为一个工作后干警的司考通过率不高的原因。2012年,H 院参加司考的干警共有13人,其中3人通过,通过率仅为23.08%。虽高于司考整体通过率,但作为从事政法工作的部门,其通过率确实不高,且这种通过速度远不能满足检察机关对专业人才的需要。

3、基层院工作压力大,复习时间少。根据H县编委的政策安排,H院实有编制125人,目前空编22人,空编率达17.60%,使干警均高负荷工作。该院公诉科有11名干警,其中具有办案资格的仅8人,且有一名干警休产假,正是在这种情况下,公诉部门上半年受理案件300件407人,审结209件262人,人均42.85件。干警们为保证按时结案,经常加班,且超负荷工作,根本无法保证有充足的复习时间,考试成绩必然受到影响。

4、思想上不重视。部分干警并没有正确认识司考的重要性,主要表现为:一是学习热情不高,学习劲头不足,备考中存在懒、散、拖的现象,没有明确的计划和安排,复习效果不好;二是不思进取,满足现状,认为有了工作,学习就不再重要,态度不端正;三是没有紧迫感,缺乏内在动力,自制力较差,学习不自觉主动;四是思想上将学习作为负担,情绪上抵触,没有正确处理好工作与学习的关系。

5、教育培训状况受到条件的制约。基层院受到基础设施、经费、所在地教育培训水平等情况限制,无法接受系统专业的培训。干警只能靠自学的形式复习,缺乏专业性、系统性、针对性,容易出现复习的内容过于庞杂,缺少侧重点,事倍功半的现象。尤其是对于非法学专业的干警来说,没有形成一个完整的法律体系、构架,不仅阻碍对法条的理解和掌握,还影响法律科目之间的衔接,增加了复习的难度,减缓复习的进度、降低了复习的效果。

三、解决现状的主要措施及途径

1、严把进口关,注重人才引进战略。基层院因为招录不到法学素养较高的人员,只能片面注重招录干警的数量,人数的增加是可以缓解基层院缺编的现状,但干警招录后没有办案资格,还需进一步参考,这无疑浪费了司法成本,在一定程度上是治标不治本。基层院应该改变缺人就招,招录后再组织干警考试的模式,适当降低人员招录数量,提高人员招录质量,争取所招录人员即具有执法资格,经过短时间历练便能掌握办案技能,更有利于缓解人才紧缺的局面。

2、时间上给予参考干警倾斜。单位尽可能在考前确保干警一定的复习时间,在工作安排上尽量照顾,将工作适当地转移给已通过司考的干警,营造全院干警相互理解、互相支持、全力配合司法考试的氛围。

3、拓宽渠道、营造浓郁的学习氛围。单位可以召开经验交流会,参考干警多向已通过干警取经,寻找最为适合的个人的复习方式;及时调整复习计划和安排,定期召开督促会,以誓师、承诺和个别谈心等方式强化干警思想认识;明确司法考试对于政法干警的重要性,端正干警备考态度,适时鼓劲减压,提供应试对策,使备战干警消除思想顾虑,提升了过关信心。

4、完善教育培训条件。基层院可将现有条件进行整合,尽可能地为干警提供便利,比如开放会议室,方便干警按时观看市院播放的培训视频,开辟司考培训点播专区,有助于干警随时巩固复习效果。支持干警参加市院组织的司考培训,全力以赴做好考前冲刺。技术部门可将更多的司考复习资料通过内网发布,实现司考资源共享,干警互惠互助。

5、政策激励,搭建平台。按照“检察官法”的规定,任命通过司考的干警为助理检察员,将其放在重点业务岗位上锻炼,注重干警的自身发展,给予干警展现才能的平台,争取早日成为基层检察机关的中坚力量,真正肩负起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重要使命。

论文作者:陈蕊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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