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批发企业实施新版GSP存在的问题与建议论文_吕超1,沈靖才2

吕超1 沈靖才2

(1湖北省公安县狮子囗镇卫生院 湖北公安 434300)

(2湖北省公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湖北公安 434300)

【摘要】本文报告综合整理湖北省45家药品批发企业新版GSP认证现场检查确认的缺陷共596项,其中主要缺陷19项,23项/次,一般缺陷105项,573项/次。产生缺陷主要原因①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对实施新版GSP认证重视不够,个别企业甚至存在侥幸蒙混过关。②没有真正理解新版GSP精髓。③人员培训考核流于形式。④记录不全无可追溯性。⑤内审和制度执行检查考核不到位等。建议①深刻理解药品GSP精髓。②高度重视系统性,真正落实人员岗位操作培训。⑶认真开展内审、严格进行质量制度检查考核,高度重视可追溯性。

【关键词】GSP;药品批发;问题;建议

【中图分类号】R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31(2015)09-0207-04

新版GSP于2013年6月施行,为了使药品经营企业更好的实施GSP,笔者将参与湖北省45家药品批发企业新版GSP认证准备和现场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综合归纳整理,分析了产生缺陷的原因,提出了改进建议,供药品经营企业实施GSP和监管部门制定措施参考。

1.现场检查确认企业缺陷情况

45家企业GSP现场检查确认缺陷总数596项,其中主要缺陷19项,23项/次,一般缺陷105项,573项/次(见表1),有3家企业现场检查没有通过。

表1 新版湖北省药品批发企业GSP认证现场检查标准(试行)及45家企业现场检查确认缺陷汇总表

*

注:**严重缺陷项数. *主要缺陷项数, 缺陷为一般缺陷项数

1.1 主要缺陷确认情况

45家企业现场检查中,有3家企业没有通过现场检查确认主要缺陷共19项,23项/次(见表2),最多12项,最少4项,*00901、*01302、*02501、*10501这4项均被认定2次。

表2 现场检查确认主要缺陷情况表

1.2 一般缺陷情况

45家企业现场检查确认一般缺陷105项,573项/次,最多24项,最少8项, 平均每家企业约为13项(12.73项)。其中确认一般缺陷项超过10次以上的有20项,最高达27次 (见表3), 确认一般缺陷项5次以上10次以下的有28项(见表4)。

表3 现场检查确认一般缺陷10次以上情况表

表4 部分现场检查确认一般缺陷5次以上10以下情况表

2.缺陷产生的主要原因

我们在检查中了解到,企业被确认缺陷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法人或负责人对实施新版GSP认证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个别企业甚至存在侥幸蒙混过关。例如照搬照抄其他企业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将无生物制品、中药饮片等经营范围也编制在本企业制度中,造成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与其经营范围不相适应;企业不愿投资设备设施,个别仓库未设置零货储存区及设备,无中药材、中药饮片养护场所和冷藏、干燥设施,仓库无通风换气设备等。二是没有真正理解新版GSP精髓,企业没有严格按照经营实际建立质量体系文件,编制的质量文件职责权限混乱,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不能指导验证控制;有些不能形成企业质量管理工作各环节的纽带证明。三是人员培训考核流于形式,如中药材、中药饮片验收养护,冷蔵冷冻设备验证及冷蔵冷冻药品验收、装箱和运输操作、各岗位计算机操作、温湿度控制系统操作、冷链运输等人员的操作不规范等等;四是记录不全,很多事情做了无可追溯的记录。五是对条款没有认真逐条核查,如无拼箱标志,直接接触药品人员体检项目无皮肤病检查,质管员、验收员无视力、色盲检查, 无体检年度计划及汇总表、个别未体检等等。六是制度执行检查考核不到位,有的企业关键要素(质量负责人、质管部门负责人调整变更等)发生变化未进行内审,内审、评审、制度考核检查发现缺陷无改进措施及跟踪整改落实记录等等。

3.建议

3.1 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药品GSP精髓

新版GSP认证检查注重企业诚实守信,注重企业实施GSP的实际效果。 因此,药品经营企必须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建立科学规范、切实可行的质量体系,高度重视制度和程序、职责、记录的可操作性和各环节关联衔接性。对书籍或其它企业的制度和程序等只能参考,不能生搬硬套,否则会出现与本企业的实际不符,更无法执行与考核,达不到GSP的要求。

3.2 高度重视系统性,真正落实人员岗位操作培训

GSP是对药品经营全过程的质量管理和控制。是一条质量管理链.它涉及到经营过程的每个环节,每一个人。如某环节,某个人的GSP意识淡漠,工作不到位,就会造成质量差错或质量事故,涉及到多个缺陷,质量体系被打破,GSP就无法实施了。因此企业必须对每个人进行全面GSP意识培训,切实加强岗位专业技术知识的实用性、针对性的培训,达到每个岗位人员职责明确,操作规范、准确,记录真实有效,把GSP的各项要求变成每个员工的自觉行为,确保各个环节形成一个主动的、规范性的、严格的质量控制系统。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实施了GSP,才能顺利通过GSP认证检查。

3.3 严格执行质量检查考核,高度重视可追溯性

企业应根据制度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考核,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并制定防范措施,同时要高度重视针对性和实效性以及追踪落实,必须做到自查自律的可追溯。以保障GSP这个质量体系不断完善,真正切实加强对经营全过程的质量控制。

【参考文献】

[1]湖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湖北省药品批发企业GSP现场检查评定标准.鄂食药监文〔2014〕26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卫生部令90号.

[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食药监药化监〔2014〕20号.

[4]沈靖才,沈雨清.药品零售企业实施GSP存在的问题与建议[J].中国食品药品监管2005.4:21.

[5]涂强,魏文鳌,沈靖才.GSP认证几个问题的探讨[J].中国当代医药2009(1)19:101-102.

[6]刘勇,沈靖才.廖君兰对药品零售企业存在几个问题的探讨[J].中国医药导报2010(7)12:177-179.

论文作者:吕超1,沈靖才2

论文发表刊物:《心理医生》2015年9期供稿

论文发表时间:2016/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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