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与美学的分界线--艺术从美学走向独立的过程考察_艺术论文

艺术与美学的分界线--艺术从美学走向独立的过程考察_艺术论文

艺术学与美学的学科分界——就艺术学从美学中分离走向独立的历程去考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艺术学论文,美学论文,分界论文,学科论文,历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3291(2001)04-0001-05

艺术学与美学的纠缠和相互指代,大都基于艺术与审美的联系,这种联系何时被提出和确定尚难做出确切考证。至少,在文艺复兴时期,人文主义美学把美复归为自然和人,强化了美与艺术的联系,如阿尔伯蒂特别强调艺术不要简单摹仿自然(美),同时要体现一种美的理想。迨至鲍姆嘉通创立美学就把美与诗融合起来,开始有了“美的艺术”、“自由的艺术”的概念,实际美学就是诗的哲学、感性学。这一传统到了康德美学和黑格尔美学就演变为经典。康德美学从感性学角度论证了审美判断力,“美的艺术”、“自由的艺术”创造能力。黑格尔美学从诗的哲学角度论证了艺术作为美的理想的逻辑表现和历史演变,构建了一种艺术哲学体系。这种传统影响到了19世纪下半叶,终于开始被打破,艺术学从美学中分离,走向独立,几经分合,到了20世纪末出现了以艺术学取代美学的思潮,美在艺术中开始失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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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西方,艺术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的历史,始于19世纪下半叶。约在1870年左右,随着黑格尔哲学走向解体,黑格尔美学以及黑格尔派美学受到严重的冲击和批判。实验美学的先驱者费希纳(G.T.Fechner,1801-1887),对黑格尔为代表的德国古典美学所采用的思辨方法建立起来的“自上而下”美学体系的可靠性提出了怀疑,积极主张采用科学实证方法建立“自下而上”美学体系;费希纳发表的演说《实验美学》(1871)和著作《美学导论》(1876)“标志着新的科学美学的开端”[1](P694)。在美学走向科学的趋势下,德国古典美学把一切艺术问题都归结为美学问题,艺术与美混然不分,艺术以实现美为目的,越来越引起学者的怀疑。学者们发现,以前在美学名义下进行的艺术研究,本有自己的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并不等同于美学对象和方法,理应重新提出艺术学学科独立问题。但是由于学者各自对美与艺术、美学与艺术学的关系所持的观点和根据不同,艺术学从美学中分离而走向独立,一开始就引起学者的不同理解和不同态度。

德国美术史家、艺术理论家康拉德.菲德勒(Konrad Fiedler,1841-1895)首先从理论上对美和艺术作划分,对美学和艺术学做了界定。他认为,美与愉悦的情感有关,艺术则是遵循普遍规律的真理的感性认识,其本质是形象的构成,“美学的根本问题是跟艺术哲学的根本问题截然有别的东西”[2](P68)。黑格尔认为美学就是艺术哲学,菲德勒却认为美学与艺术哲学在研究对象、范围以及所要解决的根本问题方面是截然不同的,美学所要研究解决的是与愉悦情感有关的美,艺术学所要研究解决的是与感性认识有关的“形象构成”。菲德勒着眼于艺术学(艺术哲学)与美学的区别,为艺术学从美学中分离而走向独立作出了贡献。尽管菲德勒还没有提出“艺术学”名称,后来却被学界称为“艺术学鼻祖”。

美学走向科学的过程,科学实证方法的提倡和运用,必然涉及许多相近学科的知识,像心理学、生理学、生物学、社会学、人种学等等,就从不同角度不同层面为美学研究提供了新材料。美学研究的领域在时间和空间上都扩展了,对艺术研究的兴趣也增强了,这就更加导致传统哲学美学的分裂,从而产生了许多科学美学,如心理学美学、人种学美学、社会学美学。德国艺术学家、社会学家格罗塞(E.Grosse,1862-1927)评论了各种哲学美学体系的垮台,并开始使用艺术学这个术语。在《艺术的起源》(1894)中,格罗塞指出艺术哲学向来差不多都是希图和某种思辨的哲学体系直接联结的。但是过了不久,就又和哲学一同没落了。广义的艺术哲学还包含艺术评论,其中那些意见和定理,都不是以什么客观的科学的研究和观察做基础,只是以飘忽无定的、主观的想象做基础的。他认为,艺术科学的问题,就是描述并解释艺术现象,可以采取心理学方法和社会学方法。不过格罗塞认为还是应采取社会学方法,用人种学、民族学、人类学观点去描述和解释艺术问题[3](P2-10),特别是原始艺术问题。格罗塞的艺术科学,即艺术社会学,确实强化了艺术研究的科学走向,但这种研究并没有把审美排除在艺术之外。后来在《艺术学研究》(1900)中,他就采用人类学、民族学方法进行艺术科学研究,从艺术事实的特殊性上升为普遍性,通过原始艺术的研究,确定一般艺术学的课题:艺术的本质、门类艺术的不同性质;艺术动机及艺术的文化制约性;艺术给个人或社会生活的效应[2](P69)。

在艺术学从美学中分离而走向独立过程中,除了菲德勒从研究对象之不同做了论证,格罗塞从研究方法之不同做了论证之外,施皮策(H.Spitzer)则从艺术的范围和美的范围之不一致论证艺术学独立的必要性。他认为,艺术创作不只是给人们以快感享受,还给人们以民族精神和道义的教谕,与审美的、宗教的、政治的动机联系在一起,艺术功能除审美之外还包含非审美功能。艺术范围与美的范围这种不一致,必然导致艺术学从美学中分离而走向独立。还有一批心理学家、进化论者也参与了美学研究,如移情说、游戏说,也加速了美学科学化的进程。当然在这一进程中,美学研究中的形而上学也并未绝迹。

美学研究处在急剧分裂分化之中,“在这时,许许多多日益增长的新发现和新趋势,被玛克斯.德苏瓦尔提出的那个有弹性、可以做为广泛解释的概念——‘美学和普通艺术学’,以新的方式聚集在一起了”[1](P693)。表面看来德国美学家德苏瓦尔(Max Dessoir,1867-1947)所著《美学与一般艺术学》(1906)好似在综合美学与艺术学,其实正是在划分美学与艺术学的学科界限。《美学与一般艺术学》是德苏瓦尔的代表作。本书分作两大部分:一部分是美学,一部分是一般艺术学,也可以说是艺术科学而不同于艺术哲学,汉译本译为“艺术理论”是不太合适的。这样的体系框架,首先就反映德苏瓦尔力图划清美学与艺术学的学科界限。他指出,美学研究的范围超越艺术学研究的范围,因为美学研究并不限于艺术美及其诱发的快乐,也包括自然美和生活美及其诱发的快乐;艺术学研究的范围也绝非美学研究所包容的,因为艺术不仅给予人们以审美愉快,而且还给予人们以认识、教育,艺术功能是多样的,绝非限于审美。其次又表明美学与艺术学的联系与合作,在观点和方法上二者有着密切联系。德苏瓦尔主张,必须通过越来越精细的划分,使美学与艺术学的差别鲜明起来,从而显出它们实际呈现的联系,进行联合行动,“只有划清了界限,合作才能从喧嚣的混乱中建立起来”[4](P2-3)。他把划清美学与艺术学的界限作为二者合作的前提,这是非常清醒的学科意识,迥然不同于模糊学科界限的那种混同,混同正是缺乏一种学科独立的自觉意识。德苏瓦尔《美学与一般艺术学》一书应当是艺术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确立的标志。

一般艺术学作为艺术科学而确立之际,美学家乌提兹(E.Vtitz,1883-1956)在《一般艺术学基础论》(1914、1921)一书中重新强化了艺术学的哲学走向。他认为,艺术学涉及从艺术一般事实发生的问题的一切领域,需要美学及文化哲学、心理学、现象学、历史学、价值论等学科的协作,但必须以“艺术的本质研究”作为根本问题,这就需要以哲学为基础,采取统一研究的态度把所有作为艺术学的问题加以考察[2](P70)。很显然,一般艺术学又被认为是艺术哲学。如果把德苏瓦尔和乌提兹的意见综合起来,那么一般艺术学应具有哲学和科学双重性质,这是符合实际的,在理论和方法上,理应采取哲学和科学的理论和方法。

正值一般艺术学从美学中分离走向独立并已独立之际,另有一部分美学家又重新着眼于美与艺术的密切联系,从而论证艺术学与美学的不可分性和等同性。如朗格(K.Langer,1855-1921),用心理学方法研究“艺术的本质”,认为作为艺术创作及欣赏目的的审美快感,是存在于幻想中的东西,这自然就把审美归结为艺术(幻想),美学就等于艺术学了[2](P69)。

不难看出,当考察艺术学研究的历史时,始终存在美(审美)与艺术的关系问题,美学与艺术学的关系问题。有的强调艺术学从美学中分离出来,如菲德勒,依据的是艺术学与美学研究对象即艺术与美(审美)的区别;有的则强调艺术学与美学合起来,如朗格,依据的是艺术学与美学研究对象即艺术与美的密切联系;有的既看到艺术学与美学研究对象即艺术与美的区别,又看到艺术学与美学研究对象即艺术与美的联系,却依然强调艺术学从美学中分离而独立,如德苏瓦尔。当然德苏瓦尔主张艺术学独立,并非只是一种观点、意见,而是设计并论证了一个“一般艺术学”体系框架。

2

始创于19世纪下半叶的艺术学,或叫作艺术科学、一般艺术学,其走向科学的势头并没有减弱,尽管其中不时出现形而上学的介入,有时称之为艺术哲学,有时又称之为美学。对于艺术学从美学中分离而走向科学及其影响,美国美学家托马斯.门罗曾做过论述。门罗说,康拉德.菲德勒是用科学方法研究艺术的带头人,并引用艺术批评史家温图里的话为证:菲德勒“放弃对美的研究,以便能专注于对艺术的研究,从这个角度说,他创立了区别于美学的艺术科学”。而德苏瓦尔则创立一种可称为一般艺术科学的中间领域,“它仍然应该是科学的、客观的和描述性的”,他本人热衷于艺术家的创造心理和创作想象的心理学研究,这样,“一般艺术科学”就为艺术学的科学研究敞开了大门。德苏瓦尔是赞同美学与“一般艺术科学”为两个平行的学科的,但是又赞同两个学科的研究进行积极的合作。德苏瓦尔所著《美学与一般艺术科学》(汉译本为德索:《美学与艺术理论》)把两个学科名称并列,表明“似乎存在着一个包括这两种学科的新的广泛领域”,这一双重名称所标示的联合,不仅是概念上的结合,而且是促使“不同学术领域的学者们相互积极合作的一种结合”[5](P214-217)。

但是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西方美学界已不再把美学与艺术学分开而趋向合一。大都把艺术学包含在美学之内。例如在美国,很少有人愿意用“一般艺术科学”这个名称,对能否有一门艺术“科学”很怀疑,有些人倾向使用“艺术的哲学”,但这又违反人们希望艺术学研究艺术品欣赏这一愿望,所以就愿意用美学这一名称涵盖艺术科学和艺术哲学,就是说,美学在这里已失去传统的严格的含义,而是一种较新的和较广义的解释。把艺术科学、艺术哲学都包容在美学之中,只为称呼方便,寻找不到一个更好的名称,其实这正预示一种危险,美学之被艺术学取代。西方美学使艺术研究走向科学,实际就是使艺术走向生活,而把艺术研究放在中心,淡化美(审美)的研究,终于导致当代西方美学向艺术学(艺术哲学与艺术科学)靠拢而由走向科学的美学转为走向生活的美学,即走向过程的美学。

走向过程的美学,是对后现代主义思潮和艺术的呼应,强调艺术行动化、生活化,倡导艺术的非艺术性质、非审美性质,而与生活融为一体。在最近几十年中,这种向“过程”本身演进的倾向已变得越来越明显,艺术的样式也越来越丰富[6][7],但总的倾向是审美作为一种价值越来越淡化,越来越从艺术中退出。审美愉快在于新奇,新奇来自创造,总是与“过程”相联系。创造是否一定意味着生产出一种新奇的东西?人有一种新的想法,新的观念,洞察或感受到一种新的体验是否是创造?一种活动,只要不是简单的接受(陈述、复述、摹仿),而是一种“自我超越”(超出自身以往的知识、经验、观念),那就是创造,创造而新奇,新奇不过是一种新的观看角度、态度,一种新的体验,实际就是审美态度。只要用一种审美态度去观看某种物体,不把它当作一种用来达到功利性目的的东西,只要在观看时冲破其功利性意义的障碍,从一个新奇的角度注意这些物体自身的形态,达到一种哲学的洞察和陈述,从而激起审美经验(不一定是美的经验,而多半是一种前所未有的、新奇的、给人以震动和激发的经验),这就是艺术,尽管这种经验仅仅与一种短暂的过程相伴[7](P196-199)。“审美”已经被“新奇”所取代,只要新奇,什么都可以引起新经验——审美经验。

走向过程的美学,重视参与(创造和观赏)的新奇态度与新奇经验,自然就导致接受美学的兴起。接受美学更突出了接受过程,突出了这一过程的新奇经验,从美学说,即审美经验。作为过程的审美经验,则并非一个“美”字所能把握和描述的,现代美学把美与丑均纳入审美范畴,由美到丑并非绝然对立两极,而是一个经验过程的两端,在这美丑中间存在美丑比重不同的渗透交融价值形态,构成难以穷尽和表达的审美价值经验形态。美学凭借理性还难以描述,走向过程的艺术却可能经验到。

当代西方走向过程的美学,逐渐蜕变为艺术科学,除了涉及审美态度、审美经验之外,美学问题已被消解,就是审美经验、审美态度除保留超越利害的性质和态度之外已被传统美学之外的概念所解释。走向过程的美学,实际是一种走向过程的艺术学。但从另一角度考察,即从当代西方美学与艺术哲学的关系角度考察,同样发现美学已蜕变为一种艺术哲学,有关美的哲学对美的本质的探讨,有相当多的美学著作已不再涉及这个古老的、争论不休的形而上学问题,而对审美经验的研究已成为美学研究的主要和中心问题,审美经验是“当代西方美学研究的主要对象,几乎没有一本系统的美学著作中不涉及审美经验的。美学研究对象的这一重大转变是当代西方美学最显著的特征之一”[8](P512)。美学走向艺术哲学是当代西方美学发展演变的一种趋势,“美学向艺术哲学的靠拢”,是美学和艺术哲学的“单向趋同”。“什么是艺术中的现代趣味?说穿了,那就是艺术不再是美的了”,美学趋向艺术哲学,抛开了自然美和美的本质的研究,抛开了美作为艺术的一元论的价值观念,从而割断了美与艺术的联系。美学“不向艺术哲学靠拢,它将无事可作”。在当代西方美学中,“美学和艺术哲学的区别仅仅是种术语学上的区别而已”。[9](P4-5)在当代西方美学或艺术哲学中,随着美的本质研究之被排除,美的价值概念也逐渐失落,它只是构成审美价值中的一小部分,因为审美价值形态除美之外无法计数,而审美价值又只是艺术价值中的一个部分或层面,从价值论角度说,艺术哲学可以包含美学,美学向艺术哲学趋同、靠拢,势所必然。但是,在美学走向艺术哲学过程中,美作为艺术的主要价值的观点,对美的本质的研究,仍然存在[9](P423-440)。美作为艺术作品的主要价值,其存在的客观性,不依鉴赏者存在与否而消失。

西方艺术学从19世纪下半叶开始,历经一个多世纪的发展演变,到二十世纪末,始终没有从美学中根本摆脱或脱离出来,尽管有的学者在论证艺术学从美学中分离走向独立,论证美学走向艺术科学,论证美学与艺术哲学趋同,而事实上,艺术学——艺术科学也好,艺术哲学也好,始终与美学纠缠在一起,“剪不断,理还乱”。不管叫什么名称,美学要谈艺术,艺术学要谈美(审美),这是一个事实,根本原因还在于艺术与审美有不解之缘。艺术不等于审美(美),但缺失审美的艺术就不是艺术。当代西方许多所谓“后现代艺术”到底是不是艺术?如果是艺术,关键不还是在审美观照吗?

3

19世纪末20世纪初,西方美学逐渐传入中国,最早接受西方美学影响的梁启超、王国维、蔡元培,主要接受的是近代德国美学,如康德、叔本华的美学,大都是哲学美学,而科学美学则较少。至于当时发生的艺术学独立运动,到了20世纪二三十年代才影响到中国学界,并对这一运动有所反映和回应。当时大多数美学或艺术学著作都谈美和艺术,二者并没有明显界限。美学著作如吕澂的《美学浅说》(1923)、《艺术概论》(1925),范寿康的《美学概论》(1927),陈望道的《美学概论》(1927),李安宅的《美学》(1934),以及艺术学著作如俞寄凡的《艺术概论》(1932)、张泽厚的《艺术学大纲》(1933)都兼谈美和艺术,除了比重有所不同之外,美和艺术、美学和艺术学并没有从理论上深入辨析,不过心理学美学却有所反映。据所见,蔡元培在《美学的进化》(1921)一文中除了用较大篇幅叙写了康德、黑格尔、叔本华等人的“哲学的美学”之外,也介绍了费希纳的《实验美学》,对“科学的美学”的未来走向也做出了预测。而吕澂在《晚近的美学学说和〈美学原理〉》(1925)一文中对美学学科性质的争论有所反映,有的主张美学是价值科学,有的主张美学是经验科学,认为这种论争就涉及了美学和艺术学关系的问题,但没表示意见,只是说同一种研究对象可以用哲学方法研究,也可以用科学方法研究,美学不能据此一定说是哲学或科学。后来吕澂在《现代美学思潮》(1931)一书中则比较详细地介绍了“科学的美学”,并认为“科学的美学”构成了晚近美学的主要趋势。对艺术学从美学中分离而独立真正赞成并做出回应的是宗白华。宗白华在《艺术学》(1926-1928)中就谈到艺术学的独立运动并论述了理论原因。他说:“艺术学本为美学之一,不过其方法和内容,美学有时不能代表之,故近年乃有艺术学独立之运动,代表之者为德之Max Dessoir,著有专书,名Aestheeik und allgemeine kunstin seenschaft,颇为著名。”[10](P511)后来,又在一次艺术学讲演中论述了艺术学与美学之区别,意在论述艺术学走向独立发展的必要性,以表达对艺术学走向独立学科发展趋势的支持。宗白华认为,“美学之范围,不足以包括一切艺术,故艺术学之名遂脱离美学而独立”;“艺术学也可谓是美学的一部分”,但艺术学内容“非仅限于美感”,“如一个艺术品所表现的文化,作家的个性,社会与时代的状况,宗教性,俱非美之所能概括也。故艺术学之研究对象不限于美感的价值,而尤注重一艺术品所包含、所表现之各种价值”[10](P557)。因这一时期,艺术学译著也相继问世,其中日本和前苏联学者的著作居多。日本学者黑田鹏信《艺术概论》(1928年汉译本)最后一章余论,就着重分析了美学与艺术学的关系,作者认为美学可分为二,即哲学美学与心理学美学;艺术学主要和心理学美学关系密切。此后,又有一批艺术学著作问世,如钱歌川《文艺概论》(1935)、朱光潜《文艺心理学》(1936)、林风眠《艺术丛论》(1936)、向培良《艺术通论》(1937)。进入20世纪40年代则有蔡仪《新艺术论》(1943)。20世纪40年代,艺术学发展比较缓慢。建国后由于种种原因,不久就发生美学论争,此后更加强调艺术的意识形态性,强调艺术是阶级斗争的工具,而对艺术本身的哲学和科学的思考极其不够,一般艺术学建设一直没有提到日程上来。从50年代到70年代末,所能见到的艺术学著作太少了,除了教学必需的文艺理论教材之外,就是有限的汉译著作,如列斐伏尔的《美学概论》(1957)、涅陀希文的《艺术概论》(1958)、丹纳的《艺术哲学》(1963)、帕克的《美学原理》(1965)以及康德《判断力批判》(上)(1964)、黑格尔《美学》第1、2卷(1979)。

进入80年代,艺术学建设逐渐引起重视,开始启动,已获得了某种进展,已有一批艺术学著作问世,如艺术心理学、艺术社会学、艺术文化学、艺术教育学,更有一般艺术学、艺术概论,而且观点、角度、方法都趋于多元化,更重视艺术学的哲学和科学的综合研究,从而推动了艺术学发展。

当代中国艺术学理论和学科建设,终究刚刚起步,还存在许多理论问题没有解决,又兼当代西方美学一股否定美学、取消美学思潮的渗入,旧问题没解决,又增加了新问题,确实增加了艺术学理论研究的难度。当前在一般艺术学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是,美学与艺术学的关系问题,实质涉及美与艺术(研究对象)、哲学与科学(研究方法)的关系问题。这几个问题如果能得到合理解决,一般艺术学建设一定会得到健康而迅速发展的。美(审美)与艺术二者不等,美(审美)不只涉及艺术,还涉及非艺术,如自然、社会现象,艺术不只涉及美(审美),还涉及非审美,如有关观念、情欲方面的功利因素;二者确实又有部分交叉重叠之处,美(审美)涉及情感而又涉及形式,艺术涉及形式也涉及情感。美(审美)与艺术二者不等之处,那些不关联之处,构成美学与艺术学相分离的根据,各自研究的对象;美(审美)与艺术二者交叉重叠之处,则构成美学与艺术学共同的研究对象,但应有侧重,美学重情,缘情及形;艺术学重形,由形及情。美(审美)的研究,有不同层面,可以进行哲学研究,不能把美学限于哲学研究。黑格尔美学的偏颇就在这里,当代西方美学把美学归结为艺术哲学,也是一大失误。艺术的研究,同样有不同层面,可以进行哲学研究,可以进行科学研究,不能把艺术学限于科学研究。把艺术学理解为艺术哲学固然不当,而把艺术学理解为艺术科学也失之偏颇。这样的理论问题,需要从思辨和实证等层面加以解决,假如取得进展,当代中国艺术学会更快发展。当然,不能等这类问题解决再去建设,莫如边建设边解决,不失为上策。

当然,从现代美学和现代艺术学的观点看,没有非审美的艺术,所以艺术现象必然与审美现象交织,这是自然的。但是艺术现象还与非审美现象交融,这同样是自然的。所以艺术学研究艺术现象只是表明不再把审美现象作为主要的或基本的方面,并不表明不再研究审美现象,确切地说,艺术学是把审美现象作为艺术现象一个必要的层面来研究;审美融合或附丽艺术,艺术不是把审美作为惟一的要素,除了审美,艺术还融合更基本的非审美层面或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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