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化改革搞活国有小型商业企业,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深化改革论文,商业论文,企业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国有商业小企业面临着种种困难,即使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小企业面临的困难也不小,效益下滑,形势严峻。出路何在?只有从实际出发,深化改革,使其重振改革开放初期的雄风。本文就此发表一些粗浅看法。
一、重新认识国有小企业的地位作用
在我区国有商业中,大型的为数不多,相当多的是中小型企业,尤其县一级几乎都是小型企业。这些小企业的购销额虽比不上大中型企业多,上交税利也比不上大中型企业多,但是集中起来,数额就大了。以1996年为例,小企业(包括中型企业,下同)的购销额和上交税利相当于全部国有商业的八成左右。而且这些小企业遍布城乡各地,供应的商品与广大群众息息相关,经过四十多年来的实践,这些企业和大中型企业一样,在人们心目中是可以信赖的。再从商业职工来看,全区国有商业(包括老集体)职工约24万人,小企业就占了三分之二以上,这对安排就业、保持社会稳定起到一定的作用。这些小企业长期以来,坚持公有制为主体的地位,担负着为人民生产、生活服务的重任,对发展经济、保障供给、平抑物价、活跃市场,与大中型企业一样,均起到主导的作用。它是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由此可见,国有小企业国家需要它,市场需要它,群众离不开它。问题是随着形势发展,多条流通渠道、多种经济成份、多种经营方式新格局的出现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以及同国际市场对接。因此,过去沿用计划经济的那套经营体制、经营方式、经营策略已经与形势不相适应,致使这些企业处于徘徊不前,效益低下的状态。这种状况必须加以改变。国有小企业一方面过去为国家作出了贡献,一方面又面临着不少困难。所以,只有通过深化改革,变被动为主动,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更好地为生产、为人民生活服务。
二、对“抓大放小”方针的理解
中央对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稳定十分重视和关注。为了搞好改革,加快进程,在战略部署上重点抓好国有大型企业,对众多的小企业采取“放”的策略。“抓大放小”的方针,是指大型企业由中央直接抓,中小企业由地方管,这是分工负责制的一种表现。“放”不等于放掉不管,更不是不要这些小企业了,而是为了搞活,使其更好地发展。现在,部分行政和企业的领导中,存在这样几个误区。
(1)“放”,干脆放了不管,任其自流,一盘散沙, 这显然不利于小企业的稳定和发展。要加强管理,比以前管得更好更有条理,使其适应变化了的市场新形势。
(2)“放”,简单的将店铺、柜台出租给私人去经营, 自己只当一个出租者,这实质上是一种简单从事的做法。应当根据群众购买力的状况和群众的消费心理、习惯,积极探索新的营销策略,千方百计调整内部柜台和商品结构,把生意做得更灵活。
(3)“放”,坐等新政策,要上级给新办法, 这实质上是一种不动脑子的保守思想。要随机应变,主动出击,国有小企业决不能退出国有和集体商业阵地,把好端端的黄金宝地丢掉,让几十年积蓄下来的国有资产白白流失;不能单纯发展私有经济,动摇公有制为主的主体地位。
因此,必须通过深化改革,改制或改组,强化管理,本着三个有利,不断壮大和发展国有和集体所有制商业,使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长久不衰,真正站在主导地位,起到主导作用。总之,国有小企业“放”不是放掉,更不是不管不要,而是要搞活,要稳定,要发展。
三、国有商业小企业的出路何在?
国有小企业的改革,中央已采取一系列的方针政策。1993年,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指出:一般小型国有企业“有的可以改组为股份合作制”,“现有城镇集体企业,也要理顺产权关系,区别不同情况可改组为股份合作制企业或合伙企业”,“要完善承包经营责任制”。1996年3月, 全国人大八届四次会议通过的《纲要》要求:“区别不同情况,采取改组、联合、兼并、股份合作制、租赁、承包经营或出售等形式,加快国有小企业改革的步伐”。改革要坚定不移,不深化改革别无它路。如何深化,我认为应本着三个有利的原则,从各地各行业的实际出发去研究去探索。
首先,要转变观念。一是人的思想转变。长期以来,我们实行的是计划经济,经济增长方式是粗放型,虽有效益但不高,虽有速度但不够快,从传统的计划经济转变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粗放型经营转变为集约型经营,思想上跟不上形势。有些观念转得早、转得好,各项工作就主动;反之,工作被动,日益走下坡路。所以,观念的转变,包括各级领导和职工的观念转变至关重要。二是经营策略的转变。过去买卖只有国有商业一家,商品经常处于短缺供不应求状态,如今,经商渠道多了,随着工农业生产和科技事业的发展,商品越来越丰富,再不是供不应求,而是绝大部份商品供求基本平衡,某些副食品和日用工业品供过于求,商品的挑选性也强了,群众不愁买不到自己所需要的商品,卖方市场已转为买方市场。因此,企业要围着市场转,把握信息,参与市场。三是分配和用人问题上的观念转变,必须做到多劳多得,人尽其才。
第二,深化改革,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国际市场接轨,对于国有商业企业来说,必须下大力气进行改革。诚然,改革要因地制宜,从实际情况出发,本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的原则,有利于稳定,有利于发展,有利于管理的精神,适合那种形式就搞那种形式。
(1)改制。股份合作制是以合作制为基础,吸收股份制的优点, 实行劳动合作与资本合作相结合的企业财产组织形式,其显著特点是“劳者有其股”,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具有产权清晰,权责对称,职工受益和承担风险,直接、操作简便易行等优点。它是公有制经济的一种形式。只要有条件能搞股份合作制的,就搞股份合作制,让职工个人集资入股,以补充自有资金,增强企业发展后劲,参与企业利润分配,将这些小企业改成集体所有制性质。例如,合浦县百货公司中山路百货商店,门店不变,职工身份不变,个人集资入股,核定上交公司承包费用,这种搞活企业的做法值得借鉴。推行股份合作制,这是小企业改革的一种主要形式,但在具体操作上要逐步来,条件成熟一个搞一个,不要一刀切。
(2)联合。为了发挥整体优势,有些小企业可以搞联合。龙胜县 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经过几年的摸索,将分散的各专业公司重新改组,与商业局联合,成立具有一级法人地位的商业总公司,同时加强内部管理,连续5年有盈利,摸索出一条县级商业如何走出困境的路子。 他们的经验是值得推广的。
(3)连锁。有些小企业,经营内容和业务范围大体相似,可以实 行统一进货,连锁经营,并规范其行为准则,充分发挥群体优势,提高整体效益。
(4)承包。有些小企业,领导力量较强,职工素质较高,可以继 续采取集体、层层经营承包责任制。合浦县纺织公司,采取经理交3000元,副经济交1500元,部门经理交800~1500元,一般职工交300~500元风险承包抵押金,由于班子团结,调整结构,灵活经营,开拓进取,自1993年承包以来,在全国全区纺织行业普遍经营不景气的情况下,连续4年有盈利。博白县食品公司,坚持本业为主,多种经营,大养其猪 ,开发饲料,定点屠宰等经营活动。三管齐下,近两年来利润在一千万元以上。他们的做法值得提倡。
(5)对少数地处偏僻,边远山区资不抵债,经营无望的小企业, 则分别采取兼并,租赁或拍卖的办法。要做好过细的工作,使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更不能流失。在此前提下,只要是市场需要,就可以探索一些新的路子,开拓新的经营门路。种的、养的、加工的,国内、国外都可以搞。特别是要抓住香港回归的有利时机,积极主动的探索与国际接轨的新路子。
第三,重视人才。市场经济说到底,是人才竞争。一个企业搞得好与不好,关键在领导。因此,必须配好班子,选好第一把手。作为一个企业的领导者,一定要以身作则,艰苦奋斗,严格执行制度。要保护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加强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搞好业务知识培训,关心职工生活,提高其主人翁的思想。
四、几点建议
在国有小企业存在的种种困难中,有其主客观原因,不少同志一说起困难,就说是国有搞不过个体。为什么搞不过个体?我认为,最主要的还是观念没有转变,至少转变得不是那么快那么好,思想认识、工作方法停留在老一套。因此,首先要提高认识,解决好观念转变的问题。但有些客观原则,制约着小企业的生存和发展。一是税赋重。与个体竞争不平等,个体只纳定额税,不论其经营多少,核定纳100元的税,做 100元、1000元甚至一万几万元的生意,也是纳那么多的税, 而国有小企业就不同了,不论是否发生经营额,先交17%的增值税,多卖多纳,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经营的积极性。二是收费多。各地反映,名目繁多的收费的确过多,有的不尽合理,加重了企业负担。三是资金紧。企业要增加进货,扩大再生产,缺乏资金,而向银行贷款困难。以上3 个问题,是企业难以克服的。建议政府和有关部门给予支持,帮助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