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副书记曹庆泽今年全国反腐败形势及重点_反腐论文

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副书记曹庆泽今年全国反腐败形势及重点_反腐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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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五大明确要求:力争在五年内,使党政机关和干部队伍中腐败现象蔓延的势头得到遏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的明显成效,保证党的十五大确定的目标顺利实现。

如今,时间已过去了两年多,当前反腐败面临的形势如何?我们是否有信心、有决心、有对策、有措施、有力度,实现党的十五大确定的预期目标?今年以及今后如何加强廉政建设,全力推进反腐败斗争?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副书记曹庆泽同志。

反腐败取得哪些实际效果

问:近两年,中央纪委在坚持开展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大案要案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格局的基础上,加大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力度。当前反腐败的实际效果如何?

答:反对腐败是关系党和国家生死存亡的严重政治斗争,可以说,1999年按照党中央关于反腐败的一系列重大决策和部署,反腐败斗争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

——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普遍增强,专项治理工作成效明显。各地区、各部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配备通信工具等问题进行了专项清理, 较好地解决了这些方面奢侈浪费的问题; 党政机关到庐山等12个风景名胜区开会的风气基本刹住;少数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超标准住房、多处占有住房等问题,在一些地方和部门得到了较好的解决。特别是1999年全党开展的“三讲”教育活动,有力推动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一些多年来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也得到了不同程度的纠正和解决。

——查办大案要案的力度持续加大,严厉惩处了一批腐败分子。去年,各级执纪执法机关深入经济建设第一线,尤其是深入一些新的经济领域,揭露和查处了一批职级高、金额大、人数多、作案手段隐蔽、案情错综复杂、影响相当恶劣的重大案件。从我们统计的结果看,去年全国纪检监察机关已查结案件130414件,比上年同期增长8.2%; 受处分的县(处)级干部4092人,地(厅)级干部327人, 省(部)级干部17人。其中,典型的大案要案主要有:宁波市原市委书记许运鸿以权谋私案,江西省原副省长胡长清索贿、受贿案,中国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原副董事长金德琴利用职权侵吞巨额公款案,广东省湛江市特大走私、受贿案,大庆市大庆联谊石化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案等。严肃查处这些大案要案,充分显示了我们党惩治腐败的坚强决心,有力地打击了腐败分子的嚣张气焰,振奋了党心民心。

——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一定程度上得到纠正,行业风气逐步有所好转。目前,国道、省道“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的问题得到较好解决,农民合理负担的政策得到初步落实,对企业的一些不合理收费项目也被取消。纠正医药购销中不正之风的工作,初步取得成效。全国共取缔了110个非法药品集贸市场和7594 个无证照或证照不全的药品生产和批发企业,查处了8745起医药购销中的违纪违法案件。许多地方和部门还把纠正不正之风的工作同树立职业道德、加强精神文明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了行业风气逐步向好的方面发展。

——反腐败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方针进一步贯彻实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工作取得新的进展。军队、武警部队和各级政法机关已经与所办经营性企业彻底脱钩,中央党政机关与所办经济实体及直属企业脱钩工作基本完成,地方各级党政机关与所办经营性企业的脱钩工作也取得了进展。各级公安、检察、法院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实行了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罚款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收效明显。全国335 个地(州、盟)以上城市,除经批准不建的14个外,都已建立有形建筑市场,工程建筑领域中的消极腐败现象初步得到了遏制。会计委派制度、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以及村务公开、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等项制度也在逐步推行。这些治本措施的实施,拓宽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途径,有效地遏制了某些腐败现象滋长蔓延的势头。

——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正在落实。刚刚过去的1999年,大多数地区和部门都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为重要任务。统计表明,去年全国共有6300多名党政领导干部受到责任追究。这项工作的推行,使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责任意识有所增强,为形成全党动手、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整体推进反腐败斗争的局面,提供了制度的保证。

当前反腐败面临的形势

问:当前的反腐败面临的形势如何:中纪委对当前的腐败状况怎样评价?

答:这几年来,反腐败工作虽然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果,但离党中央的要求和广大干部群众的期望还存在较大的差距。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一些规定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少数党员干部顶风作案的现象不断发生,新的经济领域和司法、干部人事等工作中违纪违法的问题还比较严重。一些群众反应强烈的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还没有得到有效治理,有的还有反复。从当前的情况看,有些消极腐败现象滋生蔓延的势头还没有得到有效遏制,反腐败斗争的形势依然比较严峻。

问:在采访中,记者发现无论是普通干部群众,还是纪检监察干部,都深深的感到:反腐败的力度在逐年加大,但一些腐败现象发展蔓延的势头还没有遏制住,为什么会出现这种情况?

答:当前反腐败斗争之所以存在这些问题,既有客观的因素,也有主观的原因。由于封建主义思想残余、资本主义腐朽思想和生活方式的影响和侵蚀,一些党员干部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发生了扭曲,有的动摇甚至丧失了共产主义的理想和信念。

我国社会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体制、机制、法制和管理制度还需要一个过程,不可避免地会存在着一些空隙和漏洞,客观上给消极腐败现象的产生和蔓延以可乘之机。在我国现阶段所有制结构、分配制度和社会利益格局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滋生腐败现象的社会因素在一些方面增多。国内外敌对势力千方百计对我国进行西化、分化活动,企图打着反腐败的幌子搞乱我们的阵脚、颠覆我们的政权,客观上也增加了反腐败斗争的复杂性。

还应当看到,一些地方和单位的党组织贯彻“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不得力,治党治政不严,思想政治工作薄弱,对党员干部疏于教育管理和监督,对执纪方面存在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从我们自身工作来讲,我们制定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规范,有些要求过于原则;有些虽有规定,但缺乏考核、处理的具体办法;对一些违反规定的行为,也缺乏及时有效的检查、监督和查处,因此,一些行为规范未能得到很好落实。我们还缺少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开展反腐败斗争的经验和办法,对一些消极腐败现象往往比较多地采取遏制性的措施,未能更好地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我们对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程中反腐败斗争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缺乏深入的调查研究和理论思考,以改革创新精神及时地总结新鲜经验,提出更多的切实有效的治理对策还不够。

今年反腐败的重点

问:世纪之交的2000年,是“九五”计划和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二步战略目标的最后一年,也是实现十五大确定的反腐败工作目标的关键一年。今年中央对反腐败工作的要求是什么?

答:今年中央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总体要求: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决贯彻党的十五大和十五届三中全会、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坚持从严治党的方针,继续按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三项工作格局,以改革创新的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着重在加强监督检查、狠抓任务落实、从源头预防和治理腐败上下功夫,取得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成效。

问: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是从严治党的一项关键性工作,这项工作已进行多年,今年如何进一步落实和深化?

答:进一步落实和深化领导干部廉洁自律重点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首先是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不准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的规定。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配偶、子女谋取非法利益,已经成为当前一些领导干部违纪违法的一个突出问题。在此,有必要重申和提出以下规定:(1)省(部)、 地(厅)级领导干部的配偶、子女,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业务范围内个人从事可能与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经商办企业活动;不准在该领导干部管辖的地区和业务范围内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企业担任由外方委派、聘任的高级职务。凡有不符合此项规定的领导干部,必须如实地向党组织报告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该领导干部应当辞去现任职务或者给予其组织处理。(2)不准领导干部的配偶、 子女利用领导干部的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收受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违反规定的,要追究领导干部本人的责任。

其次,是重点抓好不准领导干部用公款旅游和用公款配备个人住宅电脑的规定。

当前,一些领导干部接受公款安排的旅游活动和用公款配备住宅电脑的现象有发展之势。为此,我们特别规定:(1 )不准接受下属单位或地方、部门及企业事业单位用公款安排的私人旅游活动。违反规定的,要对领导干部本人和接待单位负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2)不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配备电脑, 已经配备的要坚决纠正。不准用公款为领导干部住宅电脑支付上网费用。

另外,各地区、各部门都要从各自实际情况出发,有针对性地提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的重点内容。

查办大案要案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

问:查办大案要案,是推进反腐败斗争的一个重要突破口。今年,纪检监察部门在查办大案要案方面有何新动作?

答:对于大案要案,要进一步加大查办案件工作的力度,严厉惩处腐败分子。今年将坚持重点查办党政领导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经济管理部门和县(处)级以上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加大对金融、证券、房地产、土地批租转租、物资采购等领导及司法、干部人事工作中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注意查办走私贩私、骗税骗汇的案件,查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纪违法、国有资产严重流失的案件,以及农村基层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切实加大查办违反政治纪律案件的力度,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处理“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有关规定,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严格依纪依法处理违纪违法案件,坚决纠正在惩处方面存在的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问题。

问: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在不少方面取得了突出成效,但是也有不少(如农民负担等)问题长期得不到很好地解决,群众反应强烈。中央纪委对此有何考虑?

答:中央三令五申要减轻农民负担,不少地方落实得较好。各地都要加大力量,坚决把农民负担减下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继续抓好减轻农民负担和企业负担工作,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和中小学校乱收费的成果,对于发现弄虚作假、欺上瞒下,拒不执行党中央方针政策的党政机关领导干部,要坚决予以查办。

今年,要重点抓好纠正医药购销中的不正之风的工作,围绕保证群众用药安全有效和把社会医药费用不合理负担减下来的目标,继续狠抓落实。此外,要抓好对国债专项资金和社会保障基金使用情况的执法监察,重点检查和揭露资金安排使用中的突出问题,对挤占、挪用、损失浪费等违纪违法行为严肃查处。

国有企业廉政建设的新举措

问:从查处的腐败案件看,国有企业的腐败现象比较严重。据了解,今年中央纪委首次将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纳入工作重点,在这方面将有哪些新举措?

答:认真贯彻十五届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将是纪检监察工作的一个重点。搞好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关键是国有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要带头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国企领导人作为代表国家对国有企业进行经营管理的国家工作人员,必须也应该认真执行《廉政准则》等有关规定。

第一,不准个人擅自决定企业的大额度资金运作、生产经营和企业改革的重大决策、重要的人事任免等事项。

第二,不准将国有资产转移到个人名下或其他企业谋取非法利益;未经投资者批准,不准以个人名义在国(境)外注册公司或投资参股。

第三,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其他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便利和优惠条件;不准配偶、子女个人从事可能侵害该企业利益的生产经营活动。

第四,不准弄虚作假,谎报成绩;不准授意、指使、强令财会人员做假帐或设立法定帐册以外的任何帐册。

第五,不准擅自兼任下属企业或其他企业的领导职务,经批准兼职的不得领取兼职工资或其他报酬。

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必须与企业经营管理紧密结合,把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贯穿于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规范之中。当前特别要强调: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失误追究制度;实行财务审批、物资公开竞价采购制度和工程项目招标投标制度;积极推进厂务公开制度,坚持企业职代会对企业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进行一次民主评议、民主测评的制度,严格执行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情况向职代会报告的制度。

同时,我们还要加强对企业效能监察。围绕企业经营管理存在的效益、效率、质量、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主动发现、揭露和处理挥霍浪费、营私舞弊、侵吞国有资产等行为,堵塞管理漏洞。而且要认真落实对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的规定,加强对企业经济活动的审计和监督,督促企业依法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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