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背景下的乡村治理-基于博弈论的奥尔森困境模型分析论文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背景下的乡村治理
——基于博弈论的奥尔森困境模型分析

陈 莉,黄晶晶

(安徽建筑大学 经济与管理学院,合肥 230601)

摘 要: 在国内外对乡村治理研究的基础上,分析了中央提出的“三权分置”改革对于乡村治理的影响,运用博弈论中“奥尔森困境”的模型,得出如下结论:“三权分置”改革促进了土地流转,提高了农民收入,农民参与乡村自治的政治热情高涨;同时原有村庄内的利益主体增加、利益格局发生改变,由此导致村内利益博弈的“奥尔森困境”。就此提出四条建议来找到村集体内的利益最大公约数,实现良好的乡村治理。

关键词: 三权分置;乡村治理;博弈;奥尔森困境

一、引言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报告,全国总人口的50.32%是农村居民,约为6.7亿人。三农问题始终是党和国家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我国对农业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废除了人民公社的大锅饭制度,开展家庭联产承包制度,调动农民的积极性,这实际上确定了“两权分离”:农村土地权利分为所有权和承包经营权,集体享有所有权,农户享有承包经营权,短时间推动农村以家庭为单位的农业经济飞速发展。但是这种制度设计只能解决当时的农业问题,随着我国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如火如荼地展开,户籍制度改革对人口流动放松管制,农村大量青壮农动力涌向城市,造成土地抛荒,同时联产承包分割零碎土地很难转为集约化、机械化的规模经营,无法抵挡国际市场的剧烈冲击。为了适应发展趋势,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提出“落实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这一制度变革在坚持基本土地制度不变的情况下,通过分离土地承包权和经营权,盘活土地资产利用,增加土地流转率。这一变革打破了户籍限制享有土地权益的传统,对乡村治理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乡村治理既有政府统治,国家的介入;也有村民自治,民间的参与。是对村镇布局、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生产,促进当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以及环境状况的改善。但由于长期分割的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特别是城乡二元公共服务制度,农村治理一直处于滞后状态。在国家实行农民减负免除农业税,以工补农等政策后,建设美好乡村还需要关注公共服务领域。本文主要从公共品提供的视角讨论乡村治理,例如道路、水利灌溉设施、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通过国家与社会、基层政权与农民的合作共治,最终实现乡村善治的目标。

国外不少专家学者对于乡村治理有过论述,在亲自调研后,美籍华裔学者黄宗智在撰写的《华北的小农经济与社会变迁》一书中针对20世纪30年代的中国华北农村,首次提出家庭式农场经济出现“内卷化”现象,用这个概念来摹写中国根深蒂固的小农经济。[1]著名乡村学者萧凤霞在中国华南地区实地考察之后认为:新中国成立之前,当地的乡绅士族是国家治理乡村社会的代表;而现在,国家的行政力量日渐渗透到农村,使农村社会成为国家治理机器不可缺少的一部分。美国学者欧博文概括出,对中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主要影响因素是:该村在上级管理机构的受重视排名度以及村民与村干部的利益博弈。爱德华·弗里曼、保尔·毕克伟、马克·赛尔登等三位美国学者得出结论,农民税负问题、农村市场问题是中国的乡村社会治理急需解决的问题。此外部分国外学者提出:在乡村的社会关系中宗族关系和血缘纽带特别重要。

评价机制是内部审计实施效率的保障,也是其公平性和客观性的依据。但由于我国商业银行的内部审计评估制度起步较晚,相关的机制标准还没有建立起来,没有确定的评价机制作为参照,各商业银行也只能自行摸索,因此在具体的评估流程和方法上难免有所疏漏。

20世纪在 90 年代末,国内学界开始界定和使用乡村社会治理这个概念。首先,研究村庄社会治理的内涵。徐勇教授认为,农村社会治理是村庄的治理,并通过村庄的分配和运作,实现一定的目标、组织、管理和调节村民社会的政治活动。根据郭正林的说法,某种制度机制整合在农村的不同类型组织一起工作。贺雪峰认为,农村社会治理是管理村庄的方式,也是村庄自治的方式,从而保证了农村社会的有序发展。周云清和王培刚认为,动员政治支持,赢得村民的信任;提供满足村民需求的优质公共服务;村庄地区冲突协调和冲突管理的良好机制是三级内涵,对村庄社会治理至关重要。第二,研究村庄的社会治理主体问题。赵树凯认为,农村社会治理是一个相互依存的、多元化的主题。大多数学者认为,我国农村社会治理的参与者表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协调”以解决各种冲突。[2]张延爱认为,无论是否有制度,都可以分为两大类;如果考虑行为,则是关于村干部、农村精英和普通群众。第三,研究村庄的社会治理关系。郭正林认为,社区政府与社区委员会在村民自治问题上有定位关系;社区党政机关和社区组织在执行党和国家法律和政府政策的过程中有行政关系。杨嵘均认为,只有以非正式制度治理关系为前提,并且有效地嵌入正式制度治理关系的运行中,乡村社会治理才会真正地符合中国农村社会的国情。[3]王立生认为,在“压力制度”下,税制改革前的农村关系是赢利性经纪关系;由于税制改革,农村对城市的依赖程度急剧增加,城市对村庄的控制也大大减少。此外,一些学者根据城市政府与村委会之间的关系,两个农村委员会之间的关系,部落组织之间的关系以及国家权力来审视村庄的社会治理。第四,研究村庄社会治理存在的问题并且提出相应解决方法。谭德宇认为,要尊重农民意愿,村委会要培养村民自我组织意识和能力,继续深化农村改革,增强了农民当家作主的意识。陈柏峰、童磊明认为,形成良好的村治有必要建立合理法治治理机制,优化信息机制,强化应对突发风险机制,加强对乡村管理者的监督。

二、三权分置对农民的影响

三权分置稳定了土地承包关系并保持长久不变。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农地确权使得农户参与土地流转的可能性显著上升4.9%,平均土地流转量上升了0.3亩(将近一倍),土地租金率则大幅上升43.3%。因此,农地确权不仅降低了交易成本,促进了土地流转;同时也增强了农地的产权强度,从而提高了土地资源的内在价值。[4]三权分置促进了土地流转,直接提高了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在土地流转完成后,转入土地的农户家庭总劳动生产率水平将因农业生产效率水平的提升而提高;转出土地的农户家庭总劳动生产率水平将因非农劳动生产率水平的提升而提高。[5]生产率提高后同等工作时间生产经营收入也增加了,一定程度上填补了城乡收入差距。经济基础决定了上层建筑,“仓廪实而知礼节”,当解决了基本的温饱问题,农民才有精力参与政治生活,使用政治权利,并在信息化社会里通过接触大众传媒、网络等渠道了解三农政策更利于农民在乡村自治里做出决策。同时,提高农户对公共品参与水平有助于提升农户对乡村治理的满意度。[6]土地三权分置的大背景下,更多的农民在物质上得到满足后追求在乡村治理中扮演更重要的角色,这就给乡村治理决策过程带来更多的变数。下面基于博弈论观点分析在诸如“一事一议”的村民大会决策讨论时的各方博弈。

下图中三角形的三个角分别代表三个博弈参与方,每一方与其余两方反复博弈,设定参与方是有限理性的,在初次博弈时有合作和不合作两种选择,则共有23=8种情况。

村民自治制度是农民参与乡村治理的主要平台,基于协商对话达成共识,是农村多元利益主体实现维护自己合法利益的渠道。农村三权分置后利益主体日益多元,利益格局也日益复杂。当前农村博弈利益主体是乡镇政府、村两委、村党支部、精英村民和普通村民。每个利益主体都有多种社会角色,可选择不同的优先目标函数。乡镇政府一方面传达国家政策,拥有政治优势,可以干预各利益方,另一方面也有组织利益:乡镇财政“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会出现向下施压和敛财行为。村两委是村民直接选举选出来,被群众委托管理日常村级事务,乡镇政府授予村两委一定权责和义务,实行乡村自治。当村两委推举产生后便与村民存在利益的分歧和合作,村两委一方面代表了本村的公共利益,另一方面也有执行乡镇政府分派任务的身份。村党支部是党在农村的前线组织,指导主持大事,把控全局,并不是具体行政组织。精英村民通过发家致富拥有经济优势或是借助庞大宗族实力从普通村民中脱颖而出,与普通村民有一定利益共同点,作为村民的利益代理人,但毕竟他们已经从普通村民中分化出来,单独成为一个利益诉求方。普通村民基数众多,但受限于自身文化水平和封建思想,不善于发出自己的声音,处于博弈的弱势一方。[7]

赵三刚起来,意识有点不清,不晓得这是什么事情要发生。于是那个宪兵把手中的帽子用力抖了一下,不是柔和而不在意的态度了:“混蛋!你怎么不知道?等带去你就知道了!”

目前土地出让制度的供给机制和农村社会治理关系密切,土地流转制度的不同供应机制,不仅会改变乡村社会产业布局,同时对乡村社会政治、社会治理生态有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既然是这样,农村土地的强制转让的系统很可能被触发,接着产生大量的群体性事件和恶意事件,在农村地区的局势冲突中出现法律的捍卫和维护稳定之间的左右为难,陷入农村社会治理的困境。考虑到地方政府自利性是当前农村土地流动的原动力,可能引发农民与政府之间的强烈冲突和对抗;此外,村集体与村民权利的关系尚不明确,存在着危害农民利益的风险。也就是说,忽略了农村社会治理的内在需要,或者从农村社会治理实践中脱离必然导致农村社会的破坏和失衡,不可避免地使土地出让制度陷入雷区。

信息型商务文本的翻译侧重于原文内容的忠实传递,但这也并不意味着译文的冗长啰嗦。为了忠实地传递原文的内容,有的时候要做加法,有的时候则要做减法,主要还是取决于译入语的表达习惯和原文的主要功能。

三、建立有限理性最优反应动态博弈模型

(一)博弈过程各个利益主体

改革开放以来,农村土地流转促成了农村社会阶层分化,或者说土地流转是农村社会阶层分化的原因,农村阶层分化是土地流转的必然结果,然而这种观点是相当片面的。实际情况是农村阶层分化与农村土地流转之间存在互为因果关系,正是由于二者的相互作用才对乡村社会治理产生了多方面、深层次的影响。

在乡村治理中的实际问题中主要是四大利益体:乡镇政府、村两委、精英村民和普通村民参与博弈。[8]本文基于理性经济人而非善意政治人的假设分析各博弈方,乡镇政府如果不贯彻执行中央政府的政策要求,则主政人员不会得到晋升甚至被罢免,乡镇政府代表了国家意志。村两委在行政体系提拔机制的制约较小,它的优先目标是本地利益。从目前的乡村实际来看,精英村民通过自己话语权影响村两委政策制定,普通村民因为民主意识不强,政治上不占上风,与精英村民逐渐分化,总体来说村民的目标函数是代表自身利益。国家三农政策在经济建设上着重考虑农村整体福利,与村两委的立场多有重合,而且乡镇政府不能直接干涉村民群众依法管理本村事务,博弈主要角力点在村两委和村民之间,以前乡村治理的主导权由村两委与村内精英村民把持,土地三权分置带来的收入增加使得一部分普通村民成长为新的精英村民,腰杆硬起来了就会勇于在村民议事会表达自己观点,争取自身利益,这就打破了原有精英村民和村两委的利益圈子。[9]

推进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国家标准化建设是金融惠民便民的重要举措,是人民银行分支机构树立“以人民中心”的思想,更好服务人民群众的直接行动体现。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党委高度重视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国家标准化建设,并将文山州列为先行先试唯一地区。在昆明中支的大力指导下,人行文山州中心支行团结辖内银行机构力量通力合作,攻坚克难,推动文山州成为我国西南首个银行业标准化贯标认证地区,为全省提供了文山经验。

她病了好长一个时期。再见到她时,她的头发已经剪短,看上去象个姑娘,和教堂里彩色玻璃窗上的天使像不无相似之处—-有几分悲怆肃穆。

图1 三权分置改革促进形成新的利益均衡

(二)新一轮博弈过程

有限理性最优反应动态博弈模型:经济学有一个基本假设是参与博弈的经济人是追求个人利益最大化的完全理性,但在现实生活中没有谁是绝对的理性,环境的不确定和自身对外部环境计算能力局限的干扰,使人们只能做到有意识的理性而且这种理性是有限的。最优反应动态(Best-Response-Dynamics)机制是假设在小范围中的群体成员具有很强的学习能力,在反复多次博弈中进行策略调整,即使博弈方缺少足够的分析和预见能力,也能在每一次博弈中都能根据已经了解的情况选择最有利于自己的选择。博弈方会思考上一轮的博弈结果,并理性预判,最终找到本轮博弈最佳反应策略。但是具体就某一个博弈方而言,他的本轮选择是针对上一轮对手的选择做出相应的调整,因为对手的策略也在调整,所以他所做的选择在本次博弈中不一定是最好的。在这样的多次博弈后,所有博弈方的策略收敛,趋向于一个稳定的状态,即是进化稳定策略(Evolutionary Stable Strategy,ESS)。在最优反应动态机制下,这是群体间的策略稳定状态,系统达到的均衡成为进化稳定均衡。[10]然而,群体的最终稳定选择不一定是最优选择,在三权分置下的关于乡村治理在村民大会的博弈中这个模型能很好解释与分析村民们面临的困境。

从对安徽滁州市凤阳县小岗村、来安县、全椒县等地的实地调研,我们发现安徽各地政府在农村“三权分置”制度改革中根据不同地方的实际情况规划了适合本土发展需要的制度来规范农村土地流转行为,以优化土地资源的配置规格,减少农民土地的自发性或不规则性产生的行为问题或冲突,保持社会秩序,维护和谐的农村社会稳定。但是,实际情况是农村土地流转并没有能够按照既定的方向在运行,就是说实践状况与制度设想存在偏离。这在我们实地调查的许多地方都不同程度的展现。

解得(3)式:

蓝宝石玻璃表背,可见大夹板的环形日内瓦条纹与陀飞轮同心,如涟漪散开;夹板上的小窗分别显示小时、星期、月份及闰年,围着大夹板的日期转碟从机心两面都可见;这多项显示功能组成精密的万年历系统完全为Grand Récital腕表研制,精彩构思确保时间及天文功能显示精准无误。

该博弈存在两个纯策略纳什均衡(合作,合作)和(不合作,不合作),当然前一个才是这个博弈的帕累托最优,但是博弈双方互相怀疑对方采取“不合作”策略,加上对风险的敏感性因素,那么风险上策均衡:(不合作,不合作)可能是对此博弈结局更好的预测。将此问题总结为多重纳什均衡博弈。[11]

气焰赫赫的风云八虎,不到一年,三虎死于非命,均被烈焰焚烧而死,死状极惨。一般人提及此事,皆心有余悸;苟活于世的三虎,以及他们的后台德公公,此后寝无眠,食无味,惶惶不可终日。

我们抽取博弈的两方,假设两方对称,即对这项政策有相同的收益R,分摊相同成本C,有如下的得益矩阵。

图2 得益矩阵

假设在村民议事会中讨论乡村治理的某项政策是否实施的议题,参会人员抽象成三个利益主体:村两委、原精英村民、新加入的原普通村民,本文分别用下标a、b、c表示。每一方有“合作”和“不合作”两种策略选择。这项政策执行各方可获得的收益是Ri,同时需要承担成本Ci。如果有一方选择不合作,则该项政策不能得到有效的实施,此时选择“合作”策略的一方要支付Ci的损失。

土地流转不仅是一个农村利益的再分配过程,而且也是一个农村阶层不断重新整合与分化的过程;乡村社会治理过程中阶层结构的合理化、现代化直接关系到一个社会的稳定与和谐发展。

图3 博弈参与方博弈三角图

现在令Xi (t )为在t时期内相对于博弈方i而言其他两方中选择合作的数量,Xi (t )∈(0,1,2),相应的选择不合作的数量是2-Xi (t ),则在t时期内博弈方i的收益为:

博弈方i采用“不合作”策略的得益:

根据最优反应动态机制,当(1)式大于(2)式,博弈方i会在t+1期采取“合作”策略,有:

针对村民议事会中的真实博弈本文有如下假设并建立有限理性最优反应动态博弈模型进行分析:

从上述对比中可看出,“倍的认识”依然包括“倍的概念”“求一个数的几倍是多少”和“求一个数是另一个数的几倍”,在概念学习后进行解决问题的教学;倍概念教材都呈现三个量,一个量为“标准量”,其余两个量与“标准量”进行比较,从“几个多少”引出“多少的几倍”;在解决问题中教材都呈现示意图和线段图来帮助学生理解题意和探求方法的策略。

这里我们假设一种极端状况,令R-C=0,带入(4)式,有Xi (t )=2。

只有当其他两博弈方都选择合作,博弈方i才会在t +1时期选择合作,如果有一方在第t 期选择不合作,即便他在下个阶段合作,其他方出于怀疑也会改变原有合作的态度,那么博弈各方都采取“不合作”策略才能达到稳定的均衡状态。综上所述,当原有的普通村民加入村民议事会的博弈中,会造成集体决策陷入效率低下的困境,公共产品的提供最后难产,这也印证了奥尔森教授在《集体行动的逻辑》中所说的:一个具有共同利益的集体由于集团内广泛存在的“搭便车”现象就会必然貌合神离,正因为集团共同利益是一种公共物品,即使成员不付出成本也能坐享收益,因而理性的人是不会参与到集体行动中来的,这也被称为“奥尔森困境”。[12]

四、结论和建议

农村三权分置改革刺激土地流转率,稳定了农民承包土地的信心,不论转入还是转出土地的农民的收入都有不同程度的提高,腰包鼓起来的农民对本村的乡村治理有更大热情,打破了原有村内村两委和精英村民的利益平衡,这一方面促进了村内利益公平分配,让为数更多的普通村民维护自身权益,获利更多;另一方面博弈过程中参与个体增加,组织成本越高,每个个体享受的集体收益份额就越小,村民议事会形成共识可能性也就越小,拖累了有利于集体利益的决策议程。

这种在乡村治理中博弈的“奥尔森困境”实际上损害了村集体的利益,应该得到及时的避免和纠正。具体建议如下:

(1)从根本上改变乡村治理的观念,优化乡村治理机制。农村土地流转制度组成,首当其冲的是国家宏观层面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如《物权法》《农村土地承包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民法通则》等),其次是各地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出台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表面上看,各地农村土地流转行为都能在这些层级分明的制度中得到规范,并且可以在制度框架内良性运行。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各个利益主体在有限理性的情况下,不会做出对集体利益最优的事,对于制度执行主体的政府来说,这些看似面面俱到制度的有着结构性的缺位、错位,这就可能为权益寻租者提供“灰色通道”。因为即使是制度供给主体政府也是在受制于这个制度下的行动者,也有利己的想法,当制度本身也是制度需求主体,其权益需求与乡村社会主体的利益需求不一致,而且政府管理机构本身掌握的优势权力资源,势必与乡村社会主体的需求冲突,剥夺乡村社会主体的制度需求的资源,导致了国家与乡村土地制度结构的破裂和乡村社会治理的失序。因此,对现有的制度资源进行梳理,优化乡村治理制度结构,同时在观念上摒弃原有的保守和“以官为本”的治理理念,树立新型农村治理观念,这样来维护乡村土地流转制度供给,保障乡村社会治理需求均衡。

(2)合作博弈而非零和博弈,建构各利益主体共赢格局。首先农村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的最大化是农村治理的终极目标,但是,土地流转过程中我国很多地方政府还是运用老式思维追求土地流转的经济效益,轻视或忽视其社会效益。随着城镇化工业化的不断推进,一些地方搭农村土地流转的改革的“便车”,从农民手中强征土地等非市场化流转,或者通过撤村改居将农村集体所有由农民承包经营的土地强行变为国有土地等强制行为,从而搅乱了农村土地流转的制度供给秩序,降低了制度供给的社会效益。第二要加快重视农村主体多元化。快速的城镇化和工业化颠覆了传统乡村社会生存伦理,与此同时,土地流转加快以及流转形式的日益多样化,原有农村资源配置和利益分享格局被打破了。基于以上两点,我们要做到,国家土地流转的制度供给既要重视经济效益,更要充分考虑社会效益。在“三权分置”改革大背景下,合理理顺多元主体利益诉求,让农村社会各阶层广泛参与,从而打造合作共治的治理格局,不同的利益主体会乡村社会走向善治提供持续的动力。合理量化乡村社会多元主体的权力与责任的具体事项,才有可能实现合作和共治。

(3)加大村内议事透明度,破除“奥尔森困境”的桎梏。如果村两委事务不公开,人为增大了利益主体间信息不对称,村民就会不信任村干部产生抵触心理。村干部应该主动重视村民的利益诉求,切实保护每一位村民的合法权益,把政策用通俗的语言解释给村民听,使他们能够理解,消除民与官天生的距离感,建立利益协调机制,取得村民信任,争取最大共识。乡镇政府应大力构建农村的民主程序,培养农民的民主理念,每一项决议都在阳光下进行。当决策通过某一项事项,由村民推举出具体实施和监督的组织,确保专项资金专款专用,落实到位,及时在村事务公告栏里张榜公示政策实施进程,接受全体村民的监督审查,回答村民的质疑提问。

(4)村党组织积极参与博弈过程,引导村民行使权力。党组织作为村民大会的利益博弈方,应发挥更积极作用,宣传加强集体意识,村党组织利益方的参与使得村民大会的博弈趋向于积极正面的稳定。“小农经济”环境下的农民注重个人私利,想免费“搭便车”,忽视了村庄集体利益,最后也伤害个人长期利益。村党委大力提倡奉献精神、集体意识,共产党员应身体力行,树立带头模范作用,支持乡村治理。这样农民对村集体有更高的身份认同,对家乡有更深的感情,当村民的精神收益大于个人物质利益,村民议事会中通过有利于村集体事项的阻力就会小很多。斯诺指出,当立法、协调和执行者面临众多选择时,意识形态便成为决定性因素。党要牢牢把握住思想阵线的高地,加强建设社会主义乡村文明规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毫无参政经验的原普通村民参与乡村治理中来,短时间内无法适应民主议程,乡镇政府应组织学习教育村民如何合理使用政治权利,树立大局意识。引导他们以村集体利益优先,平衡好私利和公利的关系。

参考文献:

[1]司武林.改革开放以来陕西农村现代化研究[D].西安:陕西师范大学,2012.

[2]蒋世民.农村治理现代化研究[D].上海:东华大学,2016.

[3]杨嵘均.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在乡村治理中的互动关系[J].江海学刊,2014:130-137.

[4]程令国,张晔,刘志彪.农地确权促进了中国农村土地的流转吗[J].管理世界,2016(1):2-11.

[5]冒佩华,徐骥,贺小丹,等.农地经营权流转与农民劳动生产率提高:理论与实证[J].经济研究,2015(11):3-15.

[6]李冰冰,王曙光.农村公共品供给、农户参与和乡村治理——基于12省1447农户的调查[J].经济科学,2014,20(10):116-128.

[7]贾海薇.县乡治理中的国家管理控制与乡村基层自治的互动——基于公共权利与私人权利博弈的分析[J].农业经济问题,2013(3):2-3.

[8]郭华夏.乡村治理中利益诉求主体博弈策略分析与对策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7.

[9]杨浪萍,汤俊.基于博弈分析的乡政府、村两委和村民各自角色的定位[J].农业经济与科技,2011,22(3):1-3.

[10]曾宪萍,宋佳.“奥尔森困境”与我国农村公路供给[J].当代经济管理,2011,33(12):44-47.

[11]王刚.公共物品供给的集体行动问题——兼论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J].重庆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3,19(4):1-6.

[12]郎艳怀.博弈论及其应用[M].上海:上海大学出版社,2015:112-126.

Rural Governance under the Background of Separation of Three Powers of Rural Land-olsen Dilemma Model Analysis Based on Game Theory

CHEN Li,HUANG Jing-jing

(School of Economics and Management,Anhui Jianzhu University,Hefei 230601,China)

Abstract: In this paper,on the basis of home and abroad research on rural governance,analyzes the reform of"separation of division" put forward by the central influence on rural governance,the use of the "Olson Dilemma" in game theory model,the following conclusion:"Separation Division Reform" to promote the land circulation,increases the farmers' income,farmers' political participation in rural autonomy of enthusiasm.At the same time,the interest subjects in the original village increased and the pattern of interest changed,which led to the "Olsen Dilemma" of interest game in the village.This paper puts forward four suggestions to find the maximum common divisor of interests within the village collective and achieve good rural governance.

Key words: separation of powers;rural governance;game;olsen dilemma

中图分类号: F301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6-642X(2019)04-0049-06

收稿日期: 2019-03-10

基金项目: 2018年度安徽省社会科学创新发展研究课题(2018CX018)。

作者简介: 陈 莉(1966-),女,安徽阜阳人,教授,博士,主要研究方向:技术经济评价。

责任编辑:陈 永

标签:;  ;  ;  ;  ;  

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背景下的乡村治理-基于博弈论的奥尔森困境模型分析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