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企业会计信息的公益性与商品化_会计论文

论企业会计信息的公益性与商品化_会计论文

论公司会计信息的公益性和商品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公益性论文,会计信息论文,公司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信息在人类社会各项活动中,特别是在经济活动中所起的作用越来越大。因而信息商品化就成为社会经济发展的必然趋势。而现代通讯技术和电子计算机的广泛运用进一步扩大了信息商品化的深度和广度,完全确立了信息商品的地位,有线电视就是典型的例证。但是我们说信息是商品,并不是指所有的信息都是商品,也并不是指在特定环境下是商品的信息就一定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商品。事实上,许多信息不是商品。长期以来,会计信息一直被当作一种公益品。但是公益品的市场是有缺陷的,它会导致公益品的供给不足。那么会计信息是否应该商品化呢?即将各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在证券管理部门或交易场所存档,并对使用者收取索取信息的费用,运用价格机制,来实现会计信息的供求平衡,这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本文试图从会计信息的特征角度,来回答我们所应有的选择。

一、会计信息商品化的可能性

所谓“公益品”是指那种能够同时供许多人无偿享用的物品,并且供给它的成本与享用它的效果,并不随享用它的人数规模的变化而变化。它通常具有两个属性:第一,非排他性。非排他性是指任何人都可以无偿享用该种物品,或者说,不能阻止任何人享用这种物品。我们不能根据某人是否支付了费用来决定他的消费资格。这就意味着公益品的生产成本不能直接从消费者那里获得补偿。第二,非竞争性。这是指当使用这种物品的消费者人数增加时,不会影响原来的消费者对该物品的消费,也不必增加社会成本,亦即其新增消费者使用该物品的边际成本为零。就目前来看,会计信息同样具有上述两种属性。因为在资本市场上,会计信息几乎能够在公众之间免费传递,每一个用户都可以消费或获悉信息的内容而不会影响他人的消费。正是从这一意义上,会计信息已被不少学者认为是一种公益品。

那么,会计信息是否具有商品化的可能性呢?回答应该是肯定的。按照马克思主义观点,商品是用来交换,能满足人们一定需要的劳动产品。因此,一(类)事物是商品,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 )它(们)是劳动产品;(2)它(们)能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3)它(们)是用来交换的。会计信息是应该具有这三个条件的。首先,会计信息是劳动产品。会计信息是会计人员运用一定的计算与记录工具,将经济业务信息经过确认、计量、记录等一系列加工整理过程,最后按一定的形式输出决策有用的会计信息。所以会计信息的生产同样凝结着一般人类劳动,同样具有价值。其次,会计信息是有用的。实证研究表明,会计信息披露通过提高资本市场的有效性,能够导致资源在生产者之间的有效配置, 能够促成投资者拥有一个合理的证券投资组合。 正如AICPA1994发表的“Reporting of jerkins committee ”中所写的“本委员会肯定财务报表的重要性”、“没有证据表明,由于信息不相关或者其他原因,使用者放弃财务报表的分析。”这就是说,财务报表对于投资人的决策和维护资本市场的正常运转具有重要的相关性。也就是说会计信息具有使用价值。最后一点是会计信息是否用来与他人交换,不用于交换的仍然不能成为商品。众所周知,随着信息技术、通讯技术、计算机技术的飞速发展,会计信息交换是有其物质技术基础的,问题是我们是否将其落实在行动上。

综上所述,可见会计信息不是天生的公益品,恰恰相反,会计信息的商品化是有其客观条件的。

二、会计信息的特征与商品化必要性

从上面的论述可知会计信息是具有商品化的可能性的。但是否具有商品化动机(交换动机)和必要性呢?会计信息毕竟不同于一般商品,也有别于其他信息,它具有许多自身特点。

1.会计信息部分地有自愿提供的成份。公司并不是完全出于一种商业目的而披露会计信息的。历史地看,提供信息是会计赖以产生并得以发展的根本。即使是在十四、十五世纪经济生活中开始出现委托代理关系之后,到本世纪30年代开始对会计信息披露规范前,对外会计信息披露始终是财务会计最重要的功能。有研究表明,美国早在1934年《证券交易法》颁布之前,不少公司就已经自愿以年度报告的形式披露信息。进一步研究得出的结论是:证券交易委员会公布的有关会计信息披露规则是建立在自愿披露基础之上的。有两种理论支持了这一论点。一种是代理人理论。该理论认为公司的管理人员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必然会产生一种动机——保持代理关系中利益冲突的成本最低(代理监督成本最小化)。这就产生了一种管理人员向股东可靠地披露会计信息的激励机制。另一种理论是所谓的竞争性资本市场观点。该观点认为公司为了在具有风险的资本市场中通过成功的竞争而得以生存,竞争的每一方都会认为自愿披露信息是最起码的条件和必不可少的行为。这就好比销售商品附送产品说明书一样。出售说明书不是企业的直接动机,公司披露会计信息也同样是不以交换为其直接动机的。

2.会计信息披露成本不如人们想象的那么高。商品化的信息其生产成本往往很高,如电视节目。而会计信息却不大相同,因为公司会计信息系统的存在并不是全部以对外公开披露信息为其前提的。否则,那就等于说只有公开发行股票的公司必须建立会计信息系统,而众多国有独资企业就没有建立会计信息系统的必要了。公司出于加强内部生产经营管理、出于收益分配的考虑,亦或是出于处理代理关系考虑,会计信息系统仍会存在。另一方面,在现行财务制度下,会计信息披露成本是列入公司期间费用的,并因此而减少了公司的所得税费用。所以公司会计信息与其他信息相比其供给成本应该是较低的。在此前提下,公司将会计信息商品化、用于交换的内在动力不大。

3.会计信息是垄断提供的。支持将会计信息商品化的出发点,是试图通过建立一个自由竞争的信息市场,充分发挥自由订价机制的功能,利用市场这只无形之手,实现会计信息供需平衡,从而提高资本市场的有效性,优化资源配置的效率。这一出发点是好的,但实际情况却是另一回事。会计信息不同于一般商品、甚至其他信息之处在于会计信息是垄断提供的。不论信息使用者从何处获得、以什么方式获得会计信息,其原始供给只能是公司管理当局。按照经济学理论,垄断的商品市场同样是有缺陷的,不可能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社会福利最大化。就会计信息而言,公司自然地垄断会计信息供应,完全可以通过信息供应不足(信息披露的不充分),保持较高的垄断价格,获得高额的垄断利润。可见在垄断市场上,商品化是不能解决会计信息的供求不平衡问题。不仅如此,让所有投资者通过个别契约,并按垄断价格取得同样的信息,其本身就是社会资源的一种浪费。相对于支付垄断价格消费信息商品而言,会计信息公益品化对整个社会来说耗费要低得多。判定一种产权制度的优劣,从某种意义上要看该制度下交易成本的高低。正如国内一位青年学者所说的:“既然交易费用是社会资源和财富的损失,那么,不言而喻,对于一个给定的产出,组织交易的费用大小反映了交易效率。提高效率就要节约交易费用,而产权制度和产权结构的变化能够降低一个系统运行的交易费用,从而促进经济的增长与发展”。

可见,将公益性的会计信息商品化、强化其产权性,不利于节约交易费用,不具有优化资源配置的追加效率。换句话说,会计信息商品化是不必要的。

4.会计信息是资本市场有效性的前提。资本市场的有效性是建立在会计信息披露基础之上的。所谓有效市场是指根据一组信息,从事交易而无法赚取经济利润。资本市场有效性越强,就越能实现社会资源的最佳配置和社会福利的最大化。但有效市场必须在以下三个条件下才得以成立:(1)存在一个竞争性的证券市场;(2)全部有用的信息必须立即或极少延误地、不以任何偏见方式反映在证券价格上;(3 )所有对投资者有用信息对证券交易各方来说,都可以无代价地取得,即使发生了信息成本,因其微不足道而予忽略。可见会计信息披露的速度愈快,范围愈广,获取信息的成本愈低,证券市场的有效性就愈强。倘若将会计信息商品化,商品的使用是具有排他性的,即只有支付了费用才能消费,免费消费者将被排除在外。另一方面,如果会计信息须经购买才能取得,那么就会鼓励信息使用者不要将信息转移给无风险受益者。果真如此,会计信息传播的速度和范围必将大打折扣,资本市场的有效性也就无从谈起。所以从促进资本市场有效性来看,维持会计信息的公益性将优于商品化。

5.会计信息披露具有社会目标。会计信息消费不是纯粹的个人消费。从某种意义上说,会计信息披露还有市场本身所不能达到的社会目标,即维护资本市场的公正性和全体投资者利益。资本市场的公正性体现的是一种公众利益观点,也就是唯有所有的投资者和潜在的投资者都得到同样的信息,市场才能体现出公正性的一面,才能使市场的每一个参与者均等受益。要实现上述目标,会计信息的披露应面向证券市场所有参与者,而不是仅仅面向某些个人或集团。因此,只有坚持会计信息的公益品属性,方有助于上述会计信息披露社会目标的实现。

综上所述,公司会计信息商品化,不仅缺少内在动机,而且也不利于节约交易费用、提高资本市场的有效性,也无助于会计信息披露社会目标的实现,可以预见,只要资本市场还存在,公司会计信息公益性就应长期坚持。

三、公益品市场缺陷及解决方法

以上我们论证了会计信息公益品化是我们应有的现实选择。但是,将会计信息作为公益品也不是十全十美的。用经济学的理论来分析,公益品在自由竞争的市场中总是供应不足的,即市场短缺。就会计信息而言,一是供给形成之后,人们便无法阻止那些没有分担成本者的消费,这便出现了经济学上的“搭便车”行为。由于这种免费搭车者行为的存在,信息市场上会计信息的价值便难以实现,其结果是公益品供应者对于生产公益品的积极性就有限,也就会导致会计信息的供应不足。

解决公益品的会计信息市场缺陷的最佳方法是政府干预,即政府通过制定会计信息提供者披露信息的有关规则,强制性地要求公司披露符合一定质量要求、最低信息含量的会计信息,以满足信息市场需要。从目前世界各国的情况看,对资本市场会计信息披露加以必要管制已是一种通行做法。如果说存在什么差别的话,可能在管制的方式,或者说管制过程中借助的力量有所不同。例如在美国,除了《证券法》、《证券交易法》等对公开发行股票公司必须披露的会计信息作了原则性规定外,有关会计信息披露中的具体内容、格式等问题,均通过证券交易委员会颁布的专业性规范文件(如:S—X规则)加以管制。在我国除《公司法》、《证券法》外,从1997年1月开始, 中国证监会为加强对公开发行股票公司信息披露的管制已先后颁布了8 个《信息披露的内容与格式准则》。

只要坚持会计信息的公益性,政府对公司会计信息披露的管制就必将持续下去。

标签:;  ;  ;  ;  ;  ;  ;  

论企业会计信息的公益性与商品化_会计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