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服饰文化_民族服饰论文

中国少数民族服饰文化_民族服饰论文

中国少数民族的服饰文化,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服饰文化论文,少数民族论文,中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C95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454X(2001)-0062-07

服饰是人类在生存和发展过程中的创造物,由于它所具有的明显的使用价值和独特的审美功用,使它成为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结晶,人类文明发展进步的重要参照物。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服饰是各少数民族在特定的地理环境中,基于对不同生产、生活方式的理解与适应,以及在对精神世界(真、善、美)的追求中逐步形成的。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服饰具有浓郁的地域特征、各异的文化心理品格、独特的审美情趣和迷人的宗教神话色彩,而且由于各少数民族在新中国成立时,尚处于不同的社会历史形态和相对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形态,因此其服饰的历时性和丰富性更为世界其他国家所罕见。为了让这一极其宝贵的文化财富在文化人类学和服饰心理社会学意义上为更多的人所认识,本文力图以辩证唯物主义,特别是马克思主义的逻辑与历史相统一的原则为指导,剖析解读我国少数民族服饰文化的丰富内涵。目的在于推进对中国少数民族服饰文化全方位、深层次的研究,从而为中国少数民族服饰文化的弘扬与发展尽一点自己的力量。

一、少数民族服饰与地理环境

文化形态是人类适应地理环境的结果。服饰作为文化形态的外在表现形式,其最基本的功能是实用。无论是在物质生活资料极为匮乏的古代,还是在物质财富日益丰富的现代,都概莫能外。每个民族出于自己所处的地域空间、气候条件、水文状况等地理环境不同,对服饰实用功能的选择和要求自然也就不同。因此,地理环境不仅决定着服饰的实用性,而且还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每个民族服饰特点的形成与发展。当然,地理环境对服饰实用性的决定作用会因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高低而有所不同。生产力水平越低,地理环境对服饰实用性的作用就会越大,反之就会被逐渐弱化。

首先,不同的地理环境和自然条件为不同的服饰类型的最初形成奠定了客观的物质基础。这一过程主要是通过不同地理环境内的经济文化类型来发生作用的。所谓经济文化类型是指居住在相似的生态环境下,并操持相同生活方式的各民族在历史上形成的具有共同经济和文化类型的综合体。属于鱼猎采集经济文化类型的鄂温克、鄂伦春和赫哲族,主要生活在人烟稀少、气候寒冷的大小兴安岭以及黑龙江、松花江、嫩江流域的茫茫林海和沿江两岸。解放前还保留着一定程度的原始公社制残余,过着具有浓厚原始色彩的捕鱼、狩猎、采集生活。鱼兽等动物的肉和皮毛是他们衣食的主要物质来源。他们的服饰多以野生的鱼皮和狍、鹿、犴等兽皮为原材料,经过简单的熟制,加工成保暖性强、防水隔潮的以袍式为主的服装、鞋、靴、帽及手套等。这类服装颜色多为本色,式样比较单调,其实用价值大大高于审美价值。

属于草原畜牧经济文化类型的蒙古、藏、哈萨克、裕固、柯尔克孜、达斡尔等民族,主要分布在内蒙古高原、准噶尔盆地和青藏高原一带。他们均以畜牧为生计,因此食肉、喝奶、穿皮毛制品便构成了他们鲜明的生活、文化特征。与渔猎民族相比,他们的生产力较高,能够利用人工放牧的牲畜比较稳定地满足自己在吃穿住行方面的基本需求,并在以物易物的交换中满足自己更高的生活需求。为适应四季分明、寒冷、干旱、风沙大等气候条件,其服饰的区域性特征为:冬装多以牲禽的皮毛或经过不同程度加工的毛织品为原料;夏装多以毛织品或棉织品为原料,手工制成宽松肥大、保暖实用的以袍式为主,靴鞋、袜、帽、头巾皆备的服装。服装的色彩较为多样,制作的工艺也较为精细,不仅注重服装的实用性,而且也较多地注意到了服饰的审美功能。

属于农耕经济文化类型的有西北地区的维吾尔、土、东乡、保安、撤拉等民族,东南地区的所有少数民族和东北地区的朝鲜族、满族等。这一类型区的各民族,大都通过对土地的耕作来获取更丰富的粮棉桑麻油等生活资料。为适应较为湿热的气候的需要,服装季节变化不大,其服饰的区域性特征是:原料不再局限于动物的皮毛,而更多采用了自织自染的棉麻土布为主要原料,并以单薄、短小、灵活的衣裙、衣裤为主,式样繁多,并绣有各种精美的纹样和图案。服装的色彩更加丰富,工艺性也更加突出。

其次,地理环境对服饰实用性的决定性作用还表现在,在特定地理环境基础上形成的特殊产业和生产方式对服装款式所产生的深刻影响。北方民族以畜牧业为主,宽松肥大的袍式服装适合其游牧生产生活的需要。传统的蒙古靴靴尖上翘、靴体肥大是为了在草地上行走减少阻力,和从马鞍上跌落时便于脚从靴中脱出。同是袍服,渔猎民族的袍服就与畜牧民族的袍服不同,为了狩猎者上下马或在林中奔跑追逐野兽的方便,鄂伦春、鄂温克族的猎人的袍服下摆要开四个衩,而蒙古族、藏族却不开衩。以稻作农耕为主的南方各民族,穿着短装型衣裙、衣裤显然比袍式服装更适宜水田劳作。

尽管在每个经济文化类型区域内生存着的不同族体,大多都以一种共同的方式从各自生息的土地上获取类似的生产和生活资料,形成了各个区域内诸民族的共同物质和文化特征,然而由于我国草原畜牧和农耕经济文化类型的区域分布特别广泛,同一类型区域内各地的地理环境、自然条件差异又很大,即便是同处一个经济文化类型也可从中划分出若干有着不同程度差异的小类型。与此相适应,每个类型中诸民族的服饰又会在其共同性上产生出某些差异性来。这无疑是地理环境决定服饰实用性的又一例证。

二、少数民族服饰与共同文化心理

服饰是人类文明的产物。民族服饰的形成伴随着一个民族文明的产生经历过漫长的历史过程。在人类的早期,处于氏族、部族发展阶段上的人们,由于生产力水平的低下和地理环境的限制,其极为简单的服饰类型更多地是由地理环境所决定的。在那时,服饰作为诸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结构一部分的外部表征,即服饰文化的个性特征,尚未完全形成。服饰所表现的更多的是地域间的差别和其实用价值取向,而非民族人文意义上的差别和其审美价值取向。随着生产技术的发展以及人类文明的进步,带有民族特征的服饰才逐渐在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经济生活以及表现于共同的民族文化特点上的共同心理素质形成的历史过程中逐渐定型。当这种表徵民族文化的个性服饰一旦定型,也就是说当服饰日益具有共同文化心理的象征意义时,它就会被这个群体所接受,并反过来成为强化这种共同文化心理的有效途径。

我国现已识别的55个少数民族大多数聚居在我国的西北、西南、东北以及青藏高原等生存条件较为恶劣的边疆地区。在新中国成立之前,那里的生产力水平普遍低下,大多处在自给自足的自然经济和半自然经济状态之中,缺少与外界的交流与沟通,很少受现代文明和外来文化的影响,处于一种远离经济、社会、文化主流的边缘化状态。特别是边陲和山区,由于地缘造成的自然封闭性显得尤为突出。在占国土64%、地大物博的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经济落后,人口稀少,居住方式大分散小聚居,活动范围相对狭小,各少数民族在相对隔绝的地域空间中,独立地生发、形成了具有本民族自己文化特点和艺术风格的服装、服饰来。这种民族服饰个性物征的形成,在其特定区域内的群体中,是随着最初服饰的个体表达而被不断推进的。当群体中某个个体或某些个体的服饰被周围的人接受,它就会被普遍穿着,进而作为一种共同文化心理的表现形式被认同,并得以积淀,而后在不断选择那种能够明确表示本民族文化个性的衣着过程中,使其成为一个民族特有的外部表徵与符号被长久地固定和保留下来。这些民族服装、服饰通常不仅反映出当地的自然生态环境特点,更映射出处于不同人文生态环境中各民族特有的精神风貌。

中国少数民族服饰所具有的鲜明个性特征和多姿多彩的艺术风格,在表现诸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的同时,已成为构成诸民族共同文化心理的重要因素。只要到过少数民族地区,或对少数民族服饰稍有了解的人,就不难对一些服饰在民族文化层面上作出区分。同样身着长袍,袒露右臂者一定是生活于青藏高原的藏族,而非生活于内蒙古草原的蒙古族;身着多节多褶多色长裙、头顶“头盖”者,必定是生活在四川凉山的彝族姑娘;上着短衣,下着长长筒裙的,一定是生活在云南西双版纳的傣族女子;虽说都是短衣长裙,但朝鲜族女子上衣上那美丽的飘带和袍状的长裙,绝难使你将二者混淆;而纳西族女子背上披着的“七星戴月”更是独具特点,令人过目不忘,联想起美丽的玉龙雪山和丽江古城。再以少数民族的头饰和帽子为例。只要是头戴牛角状银制头饰的,使可断定是贵州的苗族姑娘;头戴小花帽、梳着满头小辫儿的,一定是维吾尔族姑娘;而有着风花雪月寓意的姑娘头饰,立刻就会让人想起生活在云南苍山洱海边的大理白族姑娘;一见到男子头上的“天菩萨”、“英雄结”,便知是老彝胞;而盘凤凰头饰的一定是生活在福建、浙江一带的畲族妇女;在小花帽上装饰有一束美丽羽毛的是哈萨克族姑娘;柯尔克孜族男子喜戴翻着黑边的白顶呢帽;最为常见的还是回族男子戴的白布圆帽。

透过这些多姿多彩、个性鲜明的服装服饰,我们不仅可以对其所属民族做出大致判断,而且能够程度不同地感受到中国各少数民族不同的民族性格、文化品格,以及某种神秘奇特而又难于言表的东西。如内蒙古族的粗犷豪放;藏族的坚韧善良;哈萨克族的勇敢骠悍;鄂伦春、鄂温克、赫哲族人的纯朴敦厚;维吾尔族的热情奔放;以及朝鲜族姑娘的谦恭温顺和傣族姑娘清净淡雅等。总之,我们可以由此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那就是一个民族的服饰与一个民族的共同文化心理素质以及与此相一致的民族性格有着一一对应的内在联系。

三、少数民族服饰与审美情趣

审美价值是服饰追求的基本功能之一。从远古人类服饰的产生到现代服饰的发展变化,始终都离不开人类欣赏美、追求美、创造美的心理驱动。毫不例外,我国少数民族服饰的形成与发展同样也受到各民族审美意识与审美观念的深刻影响。如果说地理环境、生产方式是各民族服饰形成和发展的客观条件,那么审美心理则是一种必不可少的主观因素,是在客观必然和主观需要基础上的一种主观能动的反应与创造。我国少数民族服饰一向以其鲜明的色彩、精美的工艺、各异的样式和独特的风韵著称于世,其间所表现出的美是极其丰富和多样的。

不同的色彩偏好。由于各民族所处的地理环境、气候条件以及生产方式、风俗习惯、宗教礼仪的不同,反映在审美心理上便有了不同的审美意识和审美观念,产生了对颜色、色彩的不同偏好。蒙古族、藏族以牧业为主,崇尚与雍容华贵、富丽堂皇相适应的黄、紫、绿、兰、红、白等显示华贵的色彩。她们在服装的质地上喜欢选择贵重的衣料,并在衣领,衣襟等处着意进行装饰。首饰喜欢以贵重、色彩艳丽的材料为主,如红珊瑚、绿松石等,并讲究粗大壮硕、数量繁多以显示其富足。因为在他们看来富足便是美。朝鲜族则以白衣素服显示其端庄自然之美,她们的衣裙多为单一颜色,不喜镶花边、佩戴首饰。苗族自古“好五色衣裳”,十分重视衣服的色彩和装饰,喜欢在领、襟、环肩、袖口和裙子等处都绣满五颜六色的花纹图案,并在头、颈、胸前、手腕上戴满了各种各样的银饰,使其服饰在艳丽之中显出某种凝重。由于苗族的这一服饰传统,他们在服饰色彩的使用和搭配上达到很高的艺术境界。彝族则尚黑崇黄,以黑色为尊贵,以红色和黄色为喜庆和华美,因此,在其服饰中,黑色是最为常见的。即使是白底的百褶裙上,也必镶黑边为饰。黑彝则更喜以纯黑为服,不加装饰或稍加装饰以显示其地位的尊贵与威严。同时,黄色和红色的运用亦十分广泛,衣服上的纹饰、配件,甚至在他们常用的漆器中也主要是以黑色为底,用红色、黄色的花纹加以装饰。生活在云南大理的白族则以白色为美,他们的衣、裤、围裙、头饰等多用白色,并以其他颜色在各处做一些简单而恰倒好处的镶饰,从而使其服饰在清净淡雅之中显出一丝亮丽。与白族相反,布依族更喜爱青蓝色,特别是镇宁一带的布依族妇女尤甚。她们的大襟短衣、围裙、头顶的方巾及鞋子一律采用青蓝色布料,裙料多用白底蓝花的蜡染花布,并镶绣各式精美的彩色滚边,透出一种朴实清丽的审美情趣。

相同的对称法则。我国少数民族解放前生产力水平普遍低下,处在比较落后,甚至原始的社会形态和经济文化类型中,反映到服装、服饰的审美心理上,他们具有追求形式美、严格遵循对称法则的特征。这就使得他们的服装、服饰带有某种原始艺术的意味。少数民族服饰遵循形式美的对称法则表现在服装式样的对称,服饰上的镶嵌、绣制的纹样、图形的对称,以及饰物的对称等等诸多方面。如解放前处于原始社会后期,以渔猎为生的鄂温克、鄂伦春族姑娘喜欢穿着镶缀宽边的对襟长袍。不仅整个袍子是左右严格对称的,就连装饰在袖口、衣襟、腰身、袍边处的花边也是严格对称的。撒拉族妇女为儿童缝制的“白家衣”(用各色零碎布料拼缝而成),整件衣服色彩斑谰,但缝制者在拼接时仍特别注意到了图案、花色的严格对称。佤族男子古老的“金绣龙衣”,衣襟两侧和后背上绣的两条龙,也是左右严格对称的。阿昌族妇女在上衣前襟上所绣的花卉图案均为左右对称。盘瑶妇女的上衣前襟和围裙上所绣的图案和花边也是十分规则和左右对称的。南丹白裤瑶妇女上身穿着的补绣坎肩,对襟上衣抽口和围裙上绣的图案和花边都是左右对称或中心对称的。坎肩背部的图案其色彩和造型都十分美丽。其中腰部以上为左右对称,腰部以下为中心对称。说到头饰,可以说在造型上大多数都是左右对称的。如苗族姑娘的头饰“龙角”长达一两尺长的银角向左右分开,犹如弯曲向上翘起的牛角,呈左右对称状、甚是华丽壮观。瑶族妇女的头饰虽然多种多样,但大多仍遵循了对称这一形式美的古老法则。这一法则在我国相对封闭落后的少数民族地区可以说是随处可见,比比皆是。但从对称形态的安排来看,绝大多数是分布在垂直轴线的左右两侧,而很少分布在一条横线的上下两方。其原因可能有二:一是人体的生理结构决定了手臂的对称运动和节奏。二是处在封闭落后状态的少数民族,首先直观感受到了自然界动、植物生理结构中具有的对称这样一种规律性的东西,而又较少受到外界审美意识和观念影响的缘故。当然,一旦他们脱离了这种特定的地理、人文环境之后,其审美的意识便会在与其他民族的交往中迅速的得到丰富和提升。

多样的风格与韵味。假如把服饰作为一种艺术品,那么它有别于绘画、雕塑或其他造型艺术,是一活生生的以人为中心,人、物融合为一体的艺术创造。这种创造充满了少数民族的智慧和艺术的灵感。因此在审美价值上更给人一种不同风格与韵味的立体感和生动感。在前面我们虽然讨论了少数民族服饰在色彩与形式方面的审美特征,但这些并不能充分地说明某一民族服饰的整体风格与韵味。因为服饰作为一种表现艺术,其审美的价值更在于它的整体风格与特色。如果说我们在谈到色彩和形式美时,可以相对脱离服饰主体的话,那么在感受不同民族服饰的风格与韵味时,却不能忽略了不同服饰主体的存在,以及他们与本民族服饰密不可分的关系。假如一个个少数民族身着本民族的盛装从我们眼前走过时,我们可能不会分别专注于色彩和图形,而首先一定会为他们与服饰一起所共同表现出的古朴稚拙之美,端庄凝重之美,雍容华贵之美,质朴淡雅之美,高贵冷俊之美,柔和秀丽之美,神秘怪诞之美,朴实清丽之美所深深吸引。

大多数少数民族妇女都以丰满而又苗条的身材为美。而这种美在不同的民族中又是通过本民族的服饰来加以体现的。贵州织金县的白苗妇女将蜡染百褶花裙缠于胯部,而非腰间,行走时十几层厚的花裙随胯部的运动,有节奏地摇来摆去,很是美丽动人,给人以一种重叠、跳跃、变化之美的享受。满族人身着的旗袍,在服饰美与人体美的关系处理上达到了相当高的水准,以至后来被汉族所接受,进而成为今天中国妇女的国服。哈尼族叶车女子,头戴用白布缝制的尖顶软帽,边缘饰以彩线绣成的精美花纹,里面用一根线将帽子系在发辫上,使它在行走时迎风起舞,富于动感。上穿紧身短衣,左襟用线拴紧遮严左胸,右胸则使其呈半袒露状;下着紧绷臀部裸露大腿的超短裤,以表现其丰满的臀部和姣好的腿部。加上腰间紧束一条宽若手掌的彩带,其婀娜性感的体态美与飘逸洒脱的风韵一定会令当代的摩登女郎自叹不如。傣族妇女惯穿短衫,袖子细长,几乎紧箍双臂,衣身窄小只及腰部,紧身筒裙长达脚面,再加上浅色轻柔的衣料与无领自然流畅的款式设计,使其尽显傣族妇女纤细丰盈的身材,加之笃信小乘佛教,更使她们在整体气质上有一种纯净和谐之美。

少数民族男子同样追求英俊、潇洒、勇猛、坚强的阳刚之美,但由于穿着的民族服饰不同,南方与北方的少数民族男子所具有的阳刚之美在风格上就有明显区别。北方牧区、林区的少数民族男子身材高大魁武,常身着宽衣博带长袍,足蹬高筒皮靴,加上佩戴弓箭、枪支、民族刀,坐骑高头大马,显示出一股粗犷豪放之气,和一种潇洒健壮、充满活力之美。而南方热带山区的男子身材相对瘦小,加之服装轻薄短小,使他们看来似乎少了些豪放粗犷,多了几分睿智和机敏。怪不得他们常喜欢以猎获的兽皮、兽爪、兽齿、山禽的羽毛作为服饰的佩件,以显示自己作为男子汉运用聪明智慧征服自然的能力。

四、少数民族服饰与人文环境

少数民族服饰是少数民族文化的一种特殊载体。作为物质文化和精神文化的结晶,它的形成、变化和发展,特别是其区域性、民族性等特征的形成,既取决于地理环境、自然条件、生产方式、生产力等客观因素的制约和影响,更取决于诸如民族历史、文化传统、风俗礼仪、宗教信仰等人文环境因素的积淀与刻画。可以说,在每一个少数民族的服饰表象中,都蕴藏着深刻的文化内涵。只有了解了与其表象相关联的文化背景,我们才能够真正了解民族服饰,把握它生成发展的规律。由于篇幅所限,在这里我们仅就民族服饰与民族历史、民族服饰与宗教崇拜的关系做些探讨。

有人说,一个民族的服饰是折射这个民族历史的一面镜子,确实不假。许多民族服饰的结构样式、首饰佩件、装饰纹样都有其历史的渊源和特定的含义。它们以或形象、或意指的方式在服饰上记载、传递着本民族多桀的历史,以激励和鞭策本民族的成员。尽管藏族服饰的区域性差异很大,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那就是特别重视袍边的装饰,尽管装饰的材料有所不同。据说这种对袍边的装饰是由唐代授予藏族英雄的勋带演变而来的。当时这种勋带分别用水獭皮、虎皮和豹皮制成,授予不同等级的功臣,斜挎在左肩上。后来,随着岁月的流逝,这种勋带便被固定在袍子的衣襟和下摆上,成为藏族服饰的重要组成部分。至今我们在节日或盛大的集会上,仍能看到不少藏民穿着镶有各种贵重毛皮装饰的藏袍,显得格外美观气派。羌族无论男女老少,都喜欢包白头帕。据说在它背后有一个英雄的传奇故事。在清代的咸丰年间,黑虎寨一带的羌族时常遭受外来民族的侵略。此时一位人称黑虎将军的老人带领乡民抗敌,在一次抗击敌人四面夹击的战斗中,机智勇敢,不幸中毒箭身亡。此后羌民为了纪念这位民族英雄,无论男女老少便一律包起了白头帕,并相传至今。湖南和广西部分苗族的盛装图案中,常有被称为“骏马飞渡”和“江河波浪”这样两个图案。前者是由抽象化的马纹、水纹和山形纹组合而成;后者是由两条波浪形的白带和一个个不规则图形组成的似人乘船,又似花团、树木的造型构成。据民间人士讲,这象征着苗族先民曾骑马、乘船渡过长江、黄河,跨越崇山峻岭来到云贵高原的迁徒历史。呼伦贝尔盟的布利亚特蒙古族已婚妇女其袍子很有特点,在肘、肩、腰间部分有明显的分割工艺,并饰以库锦和绦子加以强调。据说这种特别的款式结构是为了纪念布利亚特蒙古族历史上的女英雄巴拉金皇后率众保卫领土,惨遭分肢酷刑,英勇就义而形成的。至今在布利亚特蒙古族妇女中这种分割裁制长袍的传统仍然保持着。

中国少数民族普遍信仰宗教。解放前,一些民族中的图腾崇拜也不鲜见。因此,在少数民族的历史和现实中,巫术礼仪、图腾崇拜和宗教信仰都对诸民族的文化、精神、乃至饮食、起居、穿衣等产生过重要的影响,支配着人们的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式。在普遍信仰藏传佛教的广大藏族农牧民中,无论男女老幼,大都身佩或为佛像、或为经文、或为“舍利灵丸”的“护身符”,并装入精致的佛盒或珍贵的呢革包中,佩于腰间,系于颈上,以求随时得到佛的护佑,避免灾祸。它同时也成为一种颇具藏族特色的装饰品。藏族服饰中的图案纹饰,很少有对现实的模仿或再现,多为抽象的几何图形或规则富于变化的线条。据说这表现了佛教“圆通”、“圆觉”的理性精神,使人能够感受到一种神秘的力量和美感。受伊斯兰教教义的影响,回族、东乡、保安、撒拉族的服饰较为质朴,服饰上不准有人像图案出现,这是因为伊斯兰教反对偶像崇拜的缘故。回族男子习惯戴白布或黑布做的圆帽,是因为《古兰经》规定,伊斯兰教在做礼拜叩头时额与鼻必须着地,而圆帽便于此道。据说穆罕默德喜穿白衣,并教诲信徒说,白衣最洁最美,所以回、东乡等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崇尚白色,素以白帽、白盖头、白衬衣等为美。甚至在人去世后,也要用白布缠裹后下葬。

彝族是一个图腾崇拜比较普遍的民族。他们认为自己的祖先起源于某种动物或植物。于是不同的支系便会有自己的图腾崇拜对象。据说虎是彝族氏族部落社会时期罗罗部落的图腾崇拜对象。于是,除了地名、人名与虎有关外,服饰中到处充满着虎的形象。如老人穿的虎头鞋,小孩戴的虎头帽,妇女围的虎头围裙,衣服上的虎皮纹饰等。这种图腾在服饰上出现,表现了在人类早期征服自然能力低下的情况下,企求图腾作为神灵来庇佑这个群体的心理。图腾崇拜在许多少数民族的服饰中都可以找到它的遗迹。如纳西族的羊皮七星披肩是青蛙图腾崇拜的象征;苗族服饰中出现频率最高的枫树和蝴蝶是苗族的图腾崇拜;布依族妇女头上包裹的形似两只水牛角的“牛角巾”是布依族人对牛崇拜的痕迹;畲族的“凤凰装”则典型地体现出对凤凰这种吉祥鸟的崇拜;哈萨克人视猫头鹰为图腾崇拜物,哈萨克姑娘常以在帽子佩戴其羽毛为自豪。

五、少数民族服饰在非言语交往中的功用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符号现象无所不在,全部人类活动可以说都是由符号的使用或运用所构成的。少数民族服饰就是由种种符号组成的符号系统。它不同于文字符号在言语交流中起着主导作用,而是在非言语交往过程中传递着各种无需言传或不便启齿的信息。服饰作为一种无声的语言,实际上具有沟通信息、谐调人际关系的作用。

首先,就其整体而言,一套民族服饰是辨识一个民族的外在符号。一个民族之所以无需言语便可与另一个民族相区别,原因就在于他们各自享有不同的服饰符号。这种不同的服饰符号一旦为人们所了解,是可以在脱离其原有的地域环境的空间和时间中发生作用的。人们在人民大会堂看到那些身着盛装的少数民族代表,一般仅凭其穿着打扮着便可断定他(她)的民族成份。除此之外,服饰作为一种符号,在原有的地域环境中当地人还可凭借同一民族中服饰上的局部或部分差异,对同一民族的不同支系作出区分。以大西南的瑶族和苗族为例。瑶族中除过山瑶、排瑶、平地瑶等以居住地域特征或以聚落方式作为区别外,还有更多的支系,如红头瑶族、花头瑶、白领瑶、白裤瑶、青裤瑶、长衫瑶、蓝靛瑶、板瑶等,直接就是以服装或装饰物不同特征来命名和加以区别的。在历史上,人们通常用“椎髻斑衣”和“卉服鸟章”来概括苗族服饰的整体特征。但出于苗族服饰种类繁多,大约有一百多种类型,因而人们常以其服饰特征作为其宗支的族徵对其加以区分,并直接称呼为红苗、白苗、黑苗、大花苗、小花苗、紫姜苗、长裙苗、短裙苗、锅圈苗、木梳苗、鸦雀苗等。这种分类虽不够准确,但在苗民的生活中却有特殊意义。另外一些民族出于分布地域广,各地地理、经济条件和生活习惯不同及受到周围其他民族不同程度的影响,虽总体上属于同一个民族文化范畴,但在服饰方面仍会产生一定的差异性。如蒙古地区的蒙古族就其服饰特征(包括质地、款式、色彩、工艺等)即可划分为布利亚特、巴尔虎、科尔沁巴林、乌珠穆沁、阿巴嘎苏尼特、土默特、察哈尔杜尔伯特、达尔罕茂明安、乌拉特、鄂尔多斯、阿拉善土尔扈特等十几大类。而甘肃、青海、新疆、云南的蒙古族服饰与内蒙古地区的差异则更大。

其次,就一个民族而言,服饰作为符号来说,又是辨识个体性别、年龄、婚否、离异等的标志。在每一个民族中,服饰作为性别的符号,男装女装有显著的标识。如在历史上,虽然苗族的男子与女子都喜穿花衣且种类繁多,但下裳,裙与裤以及苗族女子纷繁精美的发型与头饰的区别仍然是显而易见的。再如傣族中男秃头,长衣长裙;女椎譬,短衣筒裙也是传统傣族男女的性别符号。股饰还有标识年龄的作用。处于不同年龄段,特别是成年人与未成年人,其服饰,尤其是女子服饰有明显的差别。如四川盐源和云南宁蒗的摩梭女子,在13岁月经初潮前穿着麻布长衫,满13岁时举行“穿裙子”礼。从此脱去长衫,换上短衣和束花色腰带的百褶长裙,以示该女子已经成年,可以谈情说爱。哈尼族的男子到15岁时,要摘掉代表少年时期佩戴的“吴厚”圆帽,改包称为“吴普”的包头布。包头布即成年男子的符号。白马藏族姑娘成年的标识,则是在腰间束一条宽边毛质的彩带,并在髋部缠数扎大铜钱串。在许多少数民族中婚否以服饰符号加以表示也是屡见不鲜的。如云南石林地区的撒尼女子婚否的符号就反映在头饰上。头饰上带有左右两个像蝴蝶翅膀尖角的便是末出阁的姑娘;尖角被摘掉的就意味着这个女子已经“花落有主”,结婚成家。凉山上的彝族女子未婚时戴五彩线编织而成的“头盖”,而一旦结婚嫁人,便换戴一种黑色的“荷叶帽”。云南勐海县的哈尼族成人男子未婚时包色泽鲜艳的红色头巾,结婚时即改为黑色包头巾。土族妇女婚否符号不在头上,而在裤子膝部套着的“贴弯”。未婚女子的“贴弯”其色彩是红色的,而已婚女子的却是黑色或蓝色的。可见色彩的改变可以赋予同样的符号以不同的含义。

再次,服饰符号还有标识人的社会地位、阶级或阶层的功用。汉代的贾谊曾在《服疑》一文中有“是以天下见其服而知贵贱,望其章而知其势位”的精辟论述。意思是说只要观察其服饰便可知道一个人的贫富贵贱,只要看一下他服饰上的纹章图案便可了解到他的社会地位或官职几品。尤如现在我们可以透过服饰偏好,判断一个人的基本价值观一样,我们更容易通过传统少数民族服饰来确定穿着者的地位和阶级。因为随着人类进入阶级社会,政治就对服饰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从商周至清代,包括蒙古族建立的元朝和满族建立的清朝,一直盛行着严格的服饰等级制度,从服装到鞋帽,从式样、质料、纹章到颜色,从帝王后纪、达官显贵到黎民百姓,不同等级、不同地位都有严格的区别。这种区别被统治者作为礼仪制度的一部分以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服饰成为历代帝王区分官阶品级、地位高下的标志,自然也就成为其“严内外,辨亲疏”的工具。以清朝为例。自努尔哈赤带领满族进入辽沈地区后,伴随着政权的巩固,他开始厘定衣冠制。正是在那时,出现了朝服与便服之分。到乾隆帝止,以满族服饰为基础,已逐步形成了一套完整的服饰制度。其特点是不同的服饰、纹章与官位品级相互对应。官服中的蟒袍,三品以上绣9蟒4爪,四品以下绣8蟒,七品以下为5蟒,袍的下摆绣上云水图案,以天蓝为正色。皇族前后左右四开衩,其它左右两开衩。补服则以缝在褂上不同图案的补子为标记来区分品级的大小。如一品至九品官员皆用方形补子,文官武官所绣内容不同。前者为飞禽,后者为走兽。按照一品至九品文官补子上的飞禽的顺序依次是仙鹤、锦鸡、孔雀、云雁、白鹏、白鹇、鹭鸶、鸿、鹌鹑、练鸟。武官依次是麒麟、狮子、豹、虎、熊,六、七品同为彪,八品为犀牛,九品为海马。此外,帽子上也有标识品序的“顶戴”、“花翎”。

再以解放前凉山彝族服饰为例。凉山彝族奴隶制社会形态中一个突出的特点就是,阶级与血缘等级相一致。其社会成员被严格区分为“诺伙”、“曲诺”、“阿加”和“呷西”四个等级,四个等级间权力、地位和贫富差别极为悬殊。“诺伙”即黑彝,是贵族、统治者,地位最高。“曲诺”即白彝次之,“阿加”和“呷西”地位最低。这种阶级关系表现在服饰上,虽然整体服装样式风格差异不大,这反映出统一的民族性,但衣服的长短、色彩、质料、花纹,首饰等作为重要标识完全可以区分其阶级所属。尤其在黑彝、白彝之间差别泾渭分明,绝不允许混淆。黑彝妇女的衬衫长及膝部,白彝妇女则仅齐胯。越富者裙子越长、裙边越宽、皱褶越多,因此黑彝妇女裙长可没地,外不落趾,行动起来曳地扬尘;白彝妇女则裙不过膝,便于劳作。从颜色看,黑彝尚黑,以黑为尊严、尊贵,故多着黑色素衣,花纹较少;白彝的衣服则五颜六色,花俏艳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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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少数民族服饰文化_民族服饰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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