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少年荣辱观教育应借鉴中华民族传统文化_儒家论文

青少年荣辱观教育应借鉴中华民族传统文化_儒家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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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G643.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8919(2006)05-0006-05

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正在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少年中深入开展。进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要体现时代性,增强针对性,同时还应注重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汲取营养,增强文化底蕴。这是因为:一方面,当代青少年对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知之甚少,亟待加强国学修养,增强文化内涵;另一方面,社会主义荣辱观深深地植根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沃土之中,树立正确的荣辱观,需要认真学习、了解、掌握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

一、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巨大力量

1.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具有巨大的凝聚力

自秦汉以来,中国就形成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尽管历史上也曾出现过暂时的分裂局面,但很快又获得了统一。这与中华民族传统文化是分不开的。例如:春秋战国,诸侯割据,战火四起,秦国先后灭了六国,建立了统一的封建王朝。汉初“文景之治”,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汉武帝为了巩固封建大一统,才“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把儒学奉为正统,定为一尊,从此,儒学成为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核心。再如:三国时期,群雄逐鹿,鼓角争鸣,而唐代“贞观之治”,经济发展,文化繁荣,唐太宗广招天下贤士,崇尚道德,推动了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的发展。

2.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具有伟大的包容性

一方面,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能融和外来宗教使之与本土文化并存不悖,例如,佛教文化是从印度传入的,宋明理学则兼收并蓄,儒道结合。另一方面,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也能把入主中原的少数民族同化,使各民族文化得到融合。例如,蒙古族和满族曾建立过全国性的统一政权,但这些游牧民族必须学习,接受中原文化,才能使其政权得到稳固。

3.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世界4大文明古国中的埃及,先后被波斯、罗马、阿拉伯帝国所征服,其文化也被阿拉伯文化所代替;古代印度,其民族历史的文字记载早已丧失殆尽;古巴比伦,作为一个国家的名称早已在历史上消失,其文化也被中断。人类文明的4大发源地,惟独中华民族的历史和文化的发展绵延不断,经久不衰,世代相袭,至今仍然屹立于世界的东方,始终保持着旺盛的生命力。

4.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具有伟大的创造力

19世纪中后期,不少有民族气节的思想家、教育家和政治家们力图设计中国的思想文化战略。例如:康有为的《孔子改制考》和《新学伪经考》先后于1887年和1891年问世,成为变法维新的理论参照。康有为在《大同书》中明确提出:“合经子之奥言,操儒佛之微旨,参中西之新理。”可见他意欲通达古今、兼纳中西、再造中国文化之良苦用心。1889年7月,梁启超按光绪旨意,参照日本和西方学制,起草了《京师大学堂章程》,规定其办学方针是:“中学为体,西学为用,中西并用,观其会通。”虽然这一思想文化战略在百日维新失败之后未能付诸实现,但是它毕竟引起了国人的思考,并引出了此后一系列有关中西文化比较的论战。

在中西文化比较论战中,有两种截然不同、根本对立的态度和主张:一种是主张尊孔读经、食古不化的国粹主义;另一种是主张全盘西化的历史虚无主义和民族虚无主义。以毛泽东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则主张对传统文化批判继承,去糟取精,古为今用,推陈出新。中国共产党成立以来,站在拯救民族危亡的前沿,领导中国人民浴血奋斗,取得了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伟大胜利。新中国成立后,战胜国际敌对势力的经济封锁和武装挑衅,自力更生,奋发图强,取得社会主义建设的伟大胜利。改革开放以来,在现代化建设,香港、澳门回归祖国,从容应对一系列关系我国主权和安全的突发事件中,在战胜政治、经济、文化和自然界出现的困难和风险的斗争中,在争办奥运、载人航天、发展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中,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团结统一、爱好和平、勤劳勇敢、自强不息的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得到空前弘扬与升华。

二、中华民族传统荣辱观的基本内容

中华民族的社会组织形态经历夏商周三代,特别到西周时期开始走向完备。随着社会的刑罚和礼仪制度对社会成员的规范作用不断强化,人的羞耻感作为控制和调整个人行为的情感意识,逐渐成为人们一种普遍的心灵体验。人的羞耻感的产生是社会文明趋向成熟的一种标志。经过先秦时期历代思想家、政治家的概括和总结,形成了中国传统文化中的荣辱观。

1.管子提出“礼义廉耻,国之四维”

春秋初期的政治家管仲首先提出“礼义廉耻,国之四维”,“四维不张,国乃灭亡”(《管子·牧民》)的观点。管子把知耻与明理、重义、尚廉并列为四个道德规范,并强调它们是国家发达、长治久安的四大纲纪。《左传》上说:“礼者,理也。”即礼是人与人交往时合乎道理的行为准则。社会要走向和谐,就要克服混乱无序的状态,人人懂得互相尊重、彼此谦让、以礼相待。《贾谊传》中说:“义者,宜也。”义,就是在待人处事中适宜、合宜、适合社会道德要求的行为方式,如现代生活中的见义勇为、见利思义、义卖、义演等。廉,就是廉洁。官员负有领导的责任,如果不能廉洁奉公而成为贪官污吏,就会成为社会的蛀虫。耻,就是知耻心,知道耻辱,做了坏事有羞耻感。管仲还提出了“仓廪实,则知礼节;衣食足,则知荣辱”(《管子·牧民》)的著名观点。这反映了管子在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相互关系上的朴素唯物主义思想。管子的这些思想对后人具有重要影响。

2.孔子提出“仁者爱人”、“行己有耻”

春秋末期,孔子是对做人的荣辱问题论述更全面而深刻的人。他的伦理思想的核心是“仁”。孔子对“仁”的解释有多种,但最本质的是“仁者爱人”。以“仁”为人生价值准则,对当时社会生活中的是非、善恶、美丑现象都表达了明确而深刻的观点。孔子提出,做人要“行己有耻”(《论语·子路》),即做人要对自己的行为保有羞耻之心。孔子论述了多种可耻的品行。包括:第一,言行不一为耻。如“古者言之不出,耻躬之不逮也。”(《论语·里仁》)即先人言语不轻易出口,是耻于自己的行动赶不上所说的话。“君子耻其言而过其行。”(《论语·宪问》)即君子以说得多做得少为耻。第二,表里不一为耻。如“巧言、令色、足恭,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匿怨而友其人,左丘明耻之,丘亦耻之。”(《论语·公冶长》)即花言巧语、容貌伪善、十足的恭顺是可耻的;内心藏着怨恨,表面却表示友善,是可耻的。第三,无理想追求是可耻的。如“士志于道,而耻于恶衣恶食者,未足与议也。”(《论语·里仁》)即读书人有志于追求真理,但又以自己吃粗粮穿破衣而羞耻,这种人是不值得同他讨论理想与追求的。第四,“邦有道,贫且贱焉,耻也;邦无道,富且贵焉,耻也。”(《论语·泰伯》)即国家政治清明,自己贫贱,是耻辱;国家政治黑暗,自己却富贵,也是耻辱。第五,诚信恭敬为荣,反之为耻。《论语·学而》说“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

此外,《论语》中多用“君子”和“小人”两个称谓对品格高尚和品质低劣两种人或两种品德进行褒扬和斥责,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孔子的荣辱观,如“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君子成人之美,不成人之恶。小人反是”,“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君子坦荡荡,小人长戚戚”等。受时代和阶级的局限,孔子所说的“小人”,有时也指普通平民,对此可给予辩证的鉴别。

3.孟子提出“仁则荣,不仁则辱”

战国时期的孟子继承并发展了孔子的思想。他在荣辱观上明确提出:“仁则荣,不仁则辱”(《孟子·公孙丑上》)的观点。孟子认为荣辱观与人性有着密切的关联。在人性论上,孟子提出“人性善说”,认为“人之所以异于禽兽”是因为人有仁、义、礼、智四个善端。他提出:“恻隐之心仁也,羞恶之心义也,辞让之心礼也,是非之心智也。”这里说的“羞恶之心”是“义”,“义”是人应该遵守的行为规范,对那些背离规范的行为保有羞耻憎恶便是“羞恶之心”,这样就会防止去做不道德的事。孟子还认为,“无羞恶之心,非人也”(《孟子·公孙丑上》),即知耻是人性的标志,如果失去此心,就如同禽兽一般。因而,孟子说“耻之于人大矣”(《孟子·尽心上》)。

4.荀子提出“先义而后利者荣,先利而后义者辱”

在义利观上,先秦时期的思想家也给后代留下丰富的思想文化遗产,其中儒家的重义轻利思想内容十分丰富。如孔子说“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要“见利思义”、“见得思义”、“义以为上”、“勿见小利,见小利则大事不成”。孟子说:“鸡鸣而起,孜孜以为义者,舜之徒也;孜孜以为利者,跖之徒也。”“何必曰利,亦有仁义而已矣。”(《孟子·见梁惠王》)而荀子把义利观与荣辱观结合起来,提出“先义后利者荣,先利后义者辱”(《荀子·荣辱》)的观点。他并不完全贬斥利,只是把义与利谁先谁后作为判断荣辱的价值尺度。

先秦时期思想家关于荣与辱的深刻见解,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宋代思想家陆九渊指出:“人惟知所贵,然后知所耻。”“人不善之不可为,非有所甚难知也。”“而至于甘为不善而不改之者,是无耻也。”“人之患莫大乎无耻,人而无耻,果何以为人哉?”(《陆九渊集》卷三十二)顾炎武针对明中叶以后学者空谈心性而不计国计民生的空虚学风和许多士大夫不讲操守、投机钻营的行为,把孔子“博学于文”、“行己有耻”两个主张合并,号召人们务实治学,坚守气节。他结合社会实际论述人之所以不廉,以至于做出“悖理犯义”的事,都源自于不知耻,如果身居官职的人不知羞耻,就是“国耻”(《日知录·廉耻》),论理深刻而警喻。近代戊戌变法的倡导者康有为提出的“四耻”之说也富于启示性:“一耻无志”,做人只志于求富贵,而不致力于实行仁义,是可耻的;“二耻循俗”,做人因循守旧,跟着不良风气走,不能卓然独立,是可耻的;“三耻鄙吝”,即为人性格鄙吝刻薄,为富不仁,是可耻的;“四耻懦弱”,胆小怕事,见义不为,是可耻的。(《长兴学记·学记》)

三、中华民族传统荣辱观的修养方法

在中国传统道德思想中,“知耻”是“国之四维”中的“一维”,是作为道德修养的一个底线来认识的。因此,荣辱观教育应将其放到人的道德修养即“修身”的整体原则中把握。

1.“慎独”是传统修养方法的核心

“慎独”是我国古代哲人所倡导的一个十分突出的道德修养方法。《中庸》中说:“道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即做人的正道是不能片刻离开的,如果离开就不是正道了,所以,君子在他人看不见、听不到自己言行的环境中,要警戒谨慎,注意约束自己。越是隐秘细微的事情越容易被发现,因此,君子要特别谨慎自己独处的时候。慎独即道德自律,其核心是“自省”,即自我省察、自我约束、自我革新。“知耻”、“改过”、“自新”是自省的主体内容。

怎样才能使人知耻呢?孔子提出:“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论语·为政》)就是说用政令训导,用刑罚整治,百姓虽能避免犯罪但不知犯罪是羞耻;用道德进行引导,用礼义来规范,百姓就会有羞耻心并能自觉端正自己的言行。宋元之际,学者许衡认为:“教人,使人必先知有耻,无耻则无所不为。既知耻,又须养护知耻之心,督责之使有所畏,荣耀之使有所慕。”(《许文正公遗书》)即把知耻作为育人的先行内容,并时时督察责罚使他警戒畏惧,时时以荣耀的事例和榜样进行激励使他仰慕,以此养护其知耻之心。知耻是自省的一种心灵体验。在生活中,知耻与知过、改过常常是紧密联系的。儒家强调,人有过要“反求诸己”,从自己身上找原因,不要“文过饰非”,而要闻过则喜,改过迁善。“知耻近乎勇”(《中庸》),有过改之为勇、为荣;知过不改为过、为耻。平日要能做到“见贤思齐”、“见不贤而内自省”(《论语·里仁》)。儒家认为,自省改过是人不断进步而“日新”的过程。《大学》中说:“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作新民。”即假如今天把污垢洗净了,以后便要天天把污垢洗净,继续不断地洗除污垢,身心就日日清新。《大学》还引孔子语提出,要做诚实有德之人,就要博学、审问、慎思、明辨、笃行,“人一能之,己百之;人十能之,己千之。”这样就会“虽愚必明,虽柔必强。”这就是说,慎独、自省、改过并不全是着眼已经做过的事情,还要心向未来,人要随着时间的推移,通过慎独、自省、改过,时时更新,与时俱进,与世俱进,自强不息。慎独的主旨是充分发挥人的道德主体性。

2.“诚”是“慎独”的根本

诚就是诚实,在《大学》提出的“诚意、正心、格物、致知、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道德修养八条目中,诚是列在首位并贯穿整个修身过程的根本要求。《大学》中说:“所谓诚其意者,毋自欺也。如恶恶臭,如好好色,此之谓自谦。故君子必慎其独也。小人闲居为不善,无所不至,见君子然后厌然,掩其不善而著其善,人之视己,如见其肺肝然,则何益矣?此谓诚于中,形于外,故君子必慎其独也。”是说,诚就是不欺骗自己,要像厌恶腐坏的气味和喜好美丽的颜色那样自然真切,这才叫适合自己的物用,小人平常独自呆着就会做不好的事,无所不至,看见君子便掩藏自己的坏处而显示他故意做的虚假的好事,却不知别人对他的行为就像看见自己的肺肝一样清清楚楚,这样做又有什么益处呢?这就是说,只有内心诚实,才能自然地表现在外面。所以,君子一定要谨防一人独处时候的品行。这说明“不诚则不独”(《荀子·不苟》),诚实是主导慎独的根本因素。慎独是由诚实支配的自觉的道德意识、道德情感和道德行为。北宋思想家周敦颐认为,诚是“五常之本”(《通书·诚下》),即诚是“仁、义、礼、智、信”的根基。“诚”在人的道德品质中的基础作用,是传统德育思想中的一个共识。诚实与慎独的这种必然联系反映出道德教育和道德修养的一些基本特征和规律。这一点,对研究荣辱观教育的原则是有借鉴价值的。诚实是“八荣八耻”中的一项内容,借鉴传统德育思想关于诚实与所有道德规范的内在联系的论述,应把诚实的品质教育贯穿于整个荣辱观教育之中。从人的羞耻感产生的心理过程看,所有羞耻感的产生大都以诚实为基础,可以说,无诚则无耻。

3.“中和”是“慎独”的最高境界

《中庸》在论述慎独时提出:“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即人的喜悦、愤怒、悲哀、快乐的情感,在没发出来的时候没有一点偏向,叫做中;发出来都合宜,便叫做和。中的性情,是天下人最主要的本性和能力,和的境界是天下一切事物最通达的法则。这段话包含的伦理是,喜悦(或喜爱)是人的自然情感,但喜悦出现偏向,如为了满足个人喜爱而不择手段去获取财物,这就背离了“中”;愤怒是人的正常情感,但该怒的不怒,如见义不为、见恶不恨,就是违“中”;同样,该同情的不同情,如不坚持正义、冷漠不助人;该快乐的不快乐,如嫉妒、闻过则怒,这都是背离了“中”,“未发”就是情感未出现这类偏向,而是保持道德的自然品性去做事。“发而皆中节,谓之和”就是如果喜、怒、哀、乐的情感发出来都合乎道义,就是和谐。这种和谐是个人的道德认识、道德情感、道德意志和道德行为的自然一致,是人的自然本性与社会本性的一体展现。个人道德知、情、意、行的和谐,是人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道德品性的真实展现,它不仅展现个人的品格特点,同时也展现其存在的社会意义。所以,这样真实的社会个体是达成人与人之间及人与家庭、人与集体乃至整个社会和谐的前提和基础。“致中和”集中了人应具备的道德自律能力,即慎独水平。这种能力体现于个体在现实的社会生活和道德情境中对是非、善恶、美丑现象的辨别和认识的能力,体现于对自己情感意志的调控能力,体现于个体知行统一及对自己道德行为的选择和付诸实践的能力。对个人来说,“致中和”可谓道德修养的最高境界。从德育角度看,“致中和”所体现的不仅是人的品质、能力和素质,还是道德教育的目标、原则和方法,也是道德教育的过程和结果。因此,“慎独”、“诚意”、“致中和”这些中华民族传统的修养方法,应当在今天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中得到继承和弘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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