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中痕迹检验与微量物证理化分析的综合应用论文

交通事故中痕迹检验与微量物证理化分析的综合应用论文

交通事故中痕迹检验与微量物证理化分析的综合应用

缪 磊,金 琦,蒋 芸,杨 娅

(苏州大学司法鉴定中心,江苏 苏州 215000)

[摘要] 本文主要研究在交通事故案件调查中对现场涉案车辆进行痕迹检验和微量物证理化分析,从而确定涉案车辆是否发生碰撞,重建事故发生过程中车辆的碰撞形态和碰撞轨迹。通过学科交叉配合,为判定事故责任和侦破交通事故案件提供更有力的证据,也避免单一的主观或者客观判断对案件的结果产生影响。

[关键词] 交通事故;痕迹检验;微量物证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机动车辆的保有量迅速增加,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也逐渐呈现上升趋势,交通事故的案件不断呈现出复杂性和多样性等特征。交通事故痕迹检验是一项以科学为基础的活动,区别于传统手印、足迹、工具痕迹和枪弹痕迹检验的一类痕迹检验。交通事故痕迹检验不但要求检验人员有较强的痕迹检验功底,还需要具备相应的车辆基础知识。交通事故中的痕迹根据其外部结构形态分为:凹陷痕迹、塌陷或孔洞状立体痕迹、粉碎性痕迹、刮擦痕迹、整体分离痕迹和表面附着痕迹。[1]在检验过程中所用方法的科学性对判断事故过程中的情况有着关键的作用。微量物证理化分析主要是在现场勘验过程中,在可能产生接触的部位提取橡胶、塑料、油漆或纤维等物证,分析接触部位物质的成分,判断是否存在物质交换。在实际的工作中,往往微量物证涉及的检材因为量小体微、发现、采集难度大,包装、保存、送检要求高等情况,委托单位仅进行痕迹检验后即对交通事故过程中的情况作出判断。[2]

在交通事故的处理过程中,痕迹检验和微量物证分析的综合应用对重建交通事故过程有很大的意义。

大气污染是当前社会持续关注的热点问题,是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难点问题。使用清洁能源,营造美丽天空。积小善而成大德。防治大气污染、改善空气质量不仅仅是石油人的责任,而且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案例:2017年5月9日7时26分许,在某路口南侧路段处李某驾驶一辆电动车疑被何某驾驶的电动车碰撞后遭一辆重型半挂牵引车碾压。经过公安部门调查后,事故现场无目击证人,无监控视频资料。仅在距离事发地点约100米左右处有一监控,拍到事发前约1分钟时李某与何某分别驾驶电动车经过。在讯问过程中,何某否认是因她的碰撞,导致事故发生。委托方要求对何某的电动车、红色轿车是否与李某的电动车发生碰撞分别进行鉴定。

1 痕迹检验分析

李某驾驶的电动车左后上护板后部距地高58 cm~62.5 cm,距左后护板后边缘7 cm~19 cm范围可见横向碰撞刮擦痕迹,痕迹方向由后向前。后部标牌左侧距地高49 cm~51 cm范围标牌外侧可见由后向前碰撞刮擦痕迹,痕迹表面附着红色物质,标牌左侧固定螺丝部位碰撞断裂,标牌上翘。右前护板距地高29.5 cm~57 cm,距右前护板前边缘2.5 cm~29.5 cm范围可见横向刮擦痕迹,痕迹局部表面附着少量红色物质。

何某驾驶的电动车右前护板前部距地高56 cm~58.5 cm,距右前护板前边缘3.5 cm~12.8 cm范围可见由前向后碰撞刮擦痕迹,痕迹表面附着黑色物质。右前护板中部距地高42.5 cm~53 cm,距前边缘16 cm~21.5 cm范围可见由前向后横向刮擦痕迹,痕迹表面呈减层。左前护板距地高56 cm~61.5 cm,距左前护板前边缘1 cm~23 cm范围可见横向刮擦痕迹,痕迹表面附着少量黑色物质。

监控视频中的红色轿车车身前、后、左、右均未见新鲜碰撞刮擦痕迹。经对甲车左后上护板后部、后部标牌左侧碰撞刮擦痕迹与乙车前护板右侧碰撞刮擦痕迹比对检验发现,二者痕迹相互高度、方向、角度均对应相同,但痕迹形态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对甲车右前护板前部、下部碰撞刮擦痕迹与乙车左前护板上部碰撞刮擦痕迹比对检验发现,二者痕迹相互高度存在一定差异,不符合甲乙两车正常行驶状态下发生碰撞形成的痕迹特征,但痕迹形态及特征相类似。

2 微量物证理化分析

3)丽水白云山森林公园风速日变化,山顶风速最大(地势空旷),实验林场最小(树木茂密),风速随高度先减小后增大,高海拔地区夜间风速大于白天,低海拔地区白天风速大于夜间。风速年变化,高海拔地区3—8月风速相对较大,2月和9月较小,风速随海拔递增率较大;低海拔地区风速受下垫面影响波动变化为主,随海拔递减率较小。显著性检验结果表明,白云山森林公园的平均风速对气温和降水的影响均较大,尤其是降水。

根据体视显微镜观察:何某所驾电动车前部自身红色漆为完整车漆,共有三层。第一层为无色透明,第二层为红色,第三层为白色。车尾部标牌附着红色物质和右前部附着红色物质均疑为事故过程中的红色附着物。何某所驾电动车前部自身红色漆第二层与李某所驾电动车尾部标牌附着红色物质的颜色均为红色,但纹理和光泽存在一定程度的差异。何某所驾电动车前部自身红色漆第二层与李某所驾电动车右前部附着红色物质的颜色均为红色,纹理和光泽均分别类似。

根据红外光谱和扫描电镜/能谱仪分析,何某所驾电动车前部自身红色漆与李某所驾电动车尾部标牌附着红色物质不是同种物质,何某所驾电动车前部自身红色漆与李某所驾电动车右前部附着红色物质是同种类物质。

3 结语

通过对痕迹检验和微量物证理化分析具体方法步骤的探讨以及在实际案例中的应用,我们可以发现:首先,在交通事故中,痕迹检验属于主观判断,主要对承痕体和造痕体上痕迹的形态、特征和属性等比对后重建事故过程。但在事故车辆挪移过程中如果产生新的痕迹或者车辆停放时间过久都会对检验人员在检验过程中的判断产生影响;其次,微量物证理化检验属于客观的种属判断,通过仪器分析来确定检材的成分。但由于微量物证理化分析对物证发现和提取有很高的要求,所以确定大致的勘验范围,对微量物证的检验效率和准确度有很大的提升;再次,从实际的案例可以看出,痕迹检验与微量物证理化分析交叉配合,可以迅速排除不是本次事故形成的痕迹,高效、准确的重建事故发生的过程,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MVIM刻画了航空发动机装配过程中,任务、物料、工艺、质量视图节点及节点间的关系,本质上是一种静态模型。这里将多视图集成的装配数据视作一个数据对象,因为数据世系的实质就是描述数据对象产生并随时间推移的演变过程,所以可以借助数据世系来刻画航空发动机装配过程中数据的动态演变。由图2及MVIM的定义可知,在航空发动机的装配过程中,任务视图节点作为核心驱动着装配数据沿时间轴方向的演变,而任务视图节点又包括任务层和工序任务层两层。因此,对于航空发动机E,本章将其装配过程中的数据世系也分为两层:

【参考文献】

[1]白万鹏,纪建华.交通事故车辆碰撞痕迹的检验与分析[J].湖北警官学院学报,2011,123(6):89-91.

[2]蒋芸,达情,杨娅.SEM/EDS和显微红外在微量油漆物证比对中的应用[J].科技资讯,2013(03):247-248.

[中图分类号] U

[文献标识码] C

[文章编号] 2096-1995(2019)10-0087-01

作者简介: 缪磊(1991-),男,江苏省南通市人,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道路交通事故技术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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