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与中国经济改革研讨会综述_市场经济论文

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与中国经济改革研讨会综述_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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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德国路德维希·艾哈德基金会赞助,武汉大学经济学院、德国杜伊斯堡大学、慕尼黑德国经济研究所联合举办的“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与中国经济改革研讨会”于1997年10月9日至11日在武汉大学召开。 与会者除德方代表外,还有来自北京、上海、杭州、厦门、青岛、乌鲁木齐、香港等地的中方代表,共52人,提交论文38篇,研讨会就以下内容进行了热烈讨论。

一、德国社会市场经济与中国经济改革 这是与会者注意力最集中、争论也最激烈的领域。关于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起源和发展问题,武汉大学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研究中心主任丁安新教授探讨了艾哈德与社会市场经济的关系,勾勒出了艾哈德有关社会市场经济的构想形成的5 个阶段,并且指出其构想的三个要素为经济自由主义、自由与秩序的结合以及大众的福利;武汉大学高教所副所长邓和平则就艾哈德论述效率与公平相互关系时说的“蛋糕必须加大”这句名言阐述了自己的看法。有的代表从不同角度阐释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源头。武汉大学历史系副教授李工真不赞同人们习惯上仅仅只从新自由主义的角度追溯德国社会市场经济的理论来源,而忽视了社会民主主义和天主教主义在这一体制的基础理论形成时期所作的贡献。他认为,这三大主义争论的结果,是各自都对社会市场经济的四大构成要素(即行动自由、市场竞争、社会福利均衡、“强大的国家”)打上了烙印。上海外国语大学社科院孙秀民教授剖析了社会市场经济同新自由主义的区别。武汉大学经济学院颜鹏飞教授和武汉大学学报编辑部吴友法教授探讨了社会市场经济体制的演进过程。颜鹏飞教授指出,国内学术界流行着认为德国自战后直至统一一直实施着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说法。在他看来,1967年至1983年是实施德国式的凯恩斯主义经济政策的时期;而1983年至1991年则是经济自由主义复归的时期;但自1991年起标志着凯恩斯主义可能东山再起时期的到来。吴友法教授考察了二战后德国如何确立政治与经济相对同步性的过程以及这一过程何以对德国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产生了影响。他认为,实现这一过程的关键在于在吸收外来民主的基础上结合本民族特点,建立“秩序”和“稳定”,并且将国家权力和民主制度融洽地结合起来的独具特色的制度模式。孙鸿敞教授和汪小勤副教授对两德统一时的“货币联盟”、“经济联盟”以及“社会联盟”的基本内容进行了考察,认为统一后的德国既坚持了社会市场经济的基本原则,又作了相应调整和改变,使之得以完善。关于社会市场经济模式的构成要素及其对中国的借鉴意义问题,德国比较经济学会会长、杜伊斯堡大学教授迪特·卡塞尔把社会市场经济的构想概括为在国家保障竞争秩序的前提下建立一种社会福利秩序,包括秩序政策和一种特殊的结构,即社会福利保险和收入再分配措施,以便实现与市场一致性原则和社会福利秩序。在他看来,这个构想的核心在于竞争,而现在的德国补助性福利措施比重太大,与构想中的社会市场经济相去甚远。中国人民大学陈秀山教授将社会市场经济构成要素概括为市场竞争制度、强大主动的国家社会保障制度、共同参与制以及收入再分配和财产政策。他觉得我国可以从由国家来保证市场竞争规则,力求实现竞争效率和社会平衡、保持物价稳定以及共同参与制这些方面向德国借鉴。香港岭南学院社会科学院院长郭蓝耀教授和上海财经大学胡景北教授则认为,社会市场经济模式不适合于发展中国家。胡景北教授提出的理由是:这一模式存在前提是很高的生产力水平,而很多发展中国家,如中国很难达到。郭教授在指出社会市场经济模式不适合于中国的同时,还提到需要将社会市场经济同北欧福利国家区别开来,后者主要通过税收来平衡市场出现的问题,前者着重于创造竞争环境,以保证效率。慕尼黑德国经济研究所副研究员马库斯·陶伯博士认为,拿中国经济与社会市场经济比较,中国市场经济体制更像一个装修中的建筑框架,还需要进行全面的加工和完善,而社会市场经济作为一个样板,是能够适合中国经济体制“微调”的。

二、中德两国宏观政策体制比较 华中理工大学经济学院讲师宋德勇以宏观调控体系、宏观调控目标、调控手段三方面对中德两国的客观政策体系作了比较。武汉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马颖分析了两德统一以来具有德国特色的财政平衡是如何作为地区政策工具加以使用的;他还在评价这一政策工具效应的基础上,就如何在操作层面上可供我国借鉴的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厦门大学经济学院的陈亚温教授和黄梅波讲师、武汉大学经济学院讲师杨培雷、严红波分别就中德两国货币政策的有关领域进行了比较研究。

正因为德国的社会保障制度取得很大成绩而为世人所瞩目,这次研讨会上有关德国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对中国借鉴问题的讨论也成为争论的热点。北京中国社会科学院经济研究所赵人伟教授、武汉大学经济学院世界经济系主任周茂荣教授、武汉大学经济学院人口所所长辜胜阻教授和保险系副教授李珍、武汉大学经济学院副院长邓大松教授、新疆广播电视大学讲师周洁贞分别提交论文或在研讨会上发言。赵人伟教授提出的问题是,目前社会保障体制的实施主要是在城市,我国是一个农民占绝大多数人口的国家,农村的社会保障制度如何实施仍是个问题。他还就此询问卡塞尔教授,德国是如何解决这个问题的,卡塞尔教授针对赵教授以及其他代表的提问作了解答。周茂荣教授在评述德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内容、特点、功能及存在问题的基础上,指出我国应在社会保障立法、加强国家的宏观指导、突出社会保险的功能以及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这些方面考虑向德国借鉴的问题。辜胜阻和李珍则在比较德美两国健康保障制度得失的基础上,探讨并提出了中国的健康保险应作为一种制度安排的意见,以及如何借鉴德国的经验。

三、中德产业政策、企业组织比较及中德经济合作问题 华中理工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张建华分析了德国产业组织政策的特色,并把这一政策的内容概括为组织行为政策和市场结构政策两个方面。他认为德国产业政策对中国的启示,在于正确地设定政府与企业的关系、加快产业政策的规范化和法制化进程以及划分促进正当竞争和限制不正当竞争的界限。武汉大学经济学院黄兆银副教授对德国中小企业进行了分析。

德国的企业组织也是与会代表颇为关注的问题。浙江大学对外经贸学院副教授倪云虎探讨了德国企业中共同决定制度的基本内涵,指出其广义上是指雇员代表参与监事会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狭义仅指雇员代表参与监事会的制度。他认为这一制度对中国是有借鉴意义的。海南中国改革与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夏讯鸽在所提交的论文中分析了德国东部的企业组织形式,进而指出,德国东部经济转轨过程中提供了有助于使转轨过程中企业转换的交易费下降、又能使生产效率提高的两点经验:一是注重企业组织的法律形式,二是重视合约。浙江大学对外经贸学院副教授陈凌则对两德统一过程中东部劳动力市场转轨和工资政策作了评述。他指出,统一后东部出现的较高失业率和高工资并存局面,其责任在于德国政府在就业政策和工资政策上的相互矛盾,这表明在体制转轨中德国政府实际上推行的是违背市场规律的政策,这一点对于所有的转型经济来说都是一个教训。

中南财政大学经济研究所夏兴国教授和蔡珍副教授在合写的论文中,在比较中德经济发展战略的基础上,论述了中德双方进一步开展经济合作的有关问题。湖北大学陈继勇教授和武汉大学管理学院刘跃斌副教授共同分析了德国对外投资发展概况以及对华直接投资的过程及特点,并就目前德国对华投资存在的问题及相应的对策与措施进行了分析。由于这两篇论文的4 位撰稿人均在发言中问到德方实业界是否有到中国中西部地区投资的意愿及可能性,由此使研讨会再次出现热点。卡塞尔教授和陶伯博士在阐释国际投资理论的基础上,分别从不同角度对德国企业界对华投资的有关问题作了解答。卡塞尔侧重于从区位理论上作出解答,认为中国沿海地区具有更多的吸引德资的优势;陶伯则指出,德国的大多数企业是中小企业,这一点决定了德国中小企业家的投资决策必然是谨慎的,并且多半追求的是近期投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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