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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建筑法》第四十五条 施工现场安全由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总承包单位依法将建设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分包合同中应当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义务。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由此看来,建设工程中总承包单位的安全责任是非常重大的,总承包安全管理尤为重要。
关键词:安全管理关系;管理现状;管理思路
1总分包安全管理关系及地位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明确规定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服从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分包单位不服从管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单位承担主要责任。换而言之,一旦发生安全事故,总包的责任是推脱不掉的,政府找总包、业主找总包、分包找总包、人员找总包、媒体找总包、企业找总包。总包单位处于弱势地位出现安全问题后,出钱、出力、企业遭殃、员工受罪。
2总包安全管理现状
总包单位自有分包一般都可以认真对待管理,但是对于一些甲指分包总包单位对待程度就大大降低,很多总包安全管理人员认为甲分包不是自己的分包,跟总包没关系,不想管或者是能管多少管多少,也有很多总包人员反映甲分包单位不好管、管不了、管不好。对于甲分包单位,他们认为只要跟业主关系好就不用搭理总包,或者遇事敷衍,有事让总包顶。
3总包安全管理思路
3.1依法管理。国家建筑相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所以分包安全必须管,要从思想上转变认识,无论自有分包或是甲指分包,只要在本现场施工的,总包单位就必须进行全面安全管理。
3.2、建立体系。工程项目施工,必须要有一个运作规范、职能健全的组织机构,才能对施工的全过程进行有效的管理、监督和控制。总承包必须根据规范要求、合同要求,做到机构设置合理、人员配套到位和管理制度健全三到位。这样整个项目形成完好的安全管理组织体系,实行分级管理、分级控制。同时在项目的实际管理中,各级领导必须赋予安全管理人员较高的管理权限,确保现场各项事情能做到“5个凡事”:即凡事有人负责、凡事有章可循、凡事有据可查、凡事有人监督、凡事有查必果。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总承包项目部全员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通过组织召开安全专题会议、监督班组职工开展安全知识学习等多种形式,监督承包单位对全体职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施工规范的教育,从而不断提高职工对安全文明施工重要意义的认识,我们必须以安全生产为前提,在施工中将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要求所有职工要统一思想,增强安全工作责任心,不能只重工期,也不能只求进度。
3.3、制定措施。为保证安全管理系统有效运行,确保工程安全施工,工程项目在开工之初,首先必须着手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制,并随着项目进程的不断变化和施工人员的不断调整进一步完善安全保证体系;其次针对项目施工特点,必须建立项目安全管理各项程序,同时随着工程的进展,事实针对工程特点对各项程序进行升版、颁布,逐渐提高项目安全管理水平。再次,要将分包安全管理人员纳入总承包安全管理范围中,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加强各级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心的意识培训,充分调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同时各承包单位也必须建立各自的安全管理体系,确保整个项目大体系有效运行。
3.4在具体实施中总包单位首先要制定《总承包管理制度》,分包单位进场前将该制度下发到各分包单位,要求分包单位按照《总承包管理制度》中的具体要求,上报相关材料,落实人员配备等。日常管理中注重书面资料的收集保存,注重施工部位的责任交接,分清各分包单位应承担的责任和范围。
4保证安全管理的物力人力的投入。
总承包单位在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时,统筹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的人力资源,以保证现场安全管理的人员队伍的建立,确保现场安全检查不留死角,做到对安全管理的源头和事前控制。在充分保证人员队伍的同时也要加强物质资金的投入,没有投入就无法谈安全管理,为防止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上资金投入的不足,应在工程总造价中提出一定比例的安全备用资金(区别于安全风险抵押金),一旦分包单位不能按要求履行安全责任时,总包单位可以直接动用这笔资金进行安全投入,保证安全生产,而不需要得到分包单位的同意,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情况将多余的备用金返还给分包单位;而对于重大危险源的保护设施设备应由总承包统一配备,如配电箱的使用,以防止分包私用劣质产品或者配备不到位而产生的安全隐患。
5提高分包队伍的安全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
作为工程总承包单位,对分包施工工程的安全承担连带责任,也就是说总包单位与分包施工单位是安全利益共同体,而在分包施工中,安全生产的真正主体是分包单位,要想真正控制和减少事故发生,必须从根本改善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规范分包单位安全生产行为,明确和落实分包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首先,应保证分包单位在按照各自单位安全管理制度规定执行同时保证对总承包单位安全制度执行,确实保证安全管理落实。其次组织分包单位的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政策法规、安全文化、安全技术、安全管理和安全技能等系统安全培训,增强全员的安全意识和素质,特别是要提高农工民的安全意识,把安全管理政策法规与安全行为准则化,为人们的自觉行为规范,从而降低事故发生率。
结束语:工程总承包安全生产管理发展方向是创建本质安全型企业,它是安全生产管理中以预防为主的根本体现,也是工程总承包企业今后努力的目标,因此应从战略的高度重视安全管理工作,在总承包项目的安全管理中,只有做到安全无小事、时时做安全和人人管安全,才能确保工程总承包的安全目标真正实现。
论文作者:奚洋,王宏绪,刘洋
论文发表刊物:《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3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5/14
标签:单位论文; 总承包论文; 安全管理论文; 安全生产论文; 工程论文; 安全生产管理论文; 项目论文; 《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35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