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应采用“提供”的方法_审计方法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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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宜用“提供”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提供”法,即上门要求被审计者提供所需资料进行审计的方法,能防范审计风险。其理由有二:

一、从关系和方式上看,“送审”是把应审计的范围内容送达到指定地点进行的审计,是在“家”审计,被审计者处于被支配地位。这不利于审计时对被审计者的问询,相反有助于“懒审计”和“官老师审计”的滋生、蔓延。“提供”是审计者走出“家门”就地审计时让被审计者供给所需审计资料等而进行审计,这体现了审计者寓服务于审计监督之中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的转变,有利于审计工作正常,健康地运行。

二、从后果和影响上看,“送审”到“家中”的资料,虽符合过去惯有的“定期送达审计”,但因时间关系,一时难以审计结束,加上无更多的人(物)力管理,万一出现人为盗窃、毁坏等意外因素,则审计的责任即审计风险就大了。而就地审计“提供”资料,利用审计时查询、问询。既不耗费自己人(物)力、又利于被审计单位一面工作一面接受审计,还不怕人为(或意外)因素而出现责任(风险)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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