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职生成长需要合理惩戒的研究论文_徐海英

关于中职生成长需要合理惩戒的研究论文_徐海英

武汉技师学院 湖北 武汉 430051

摘 要:无规矩不成方圆。惩戒是教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经常使用的一种教育方法,是学校维持正常的校风校纪管理的重要保障。它与肯定、表扬、奖励一样,是正面教育学生所使用的一种不可或缺的教育补充手段。不过一个度的把握,让老师们产生左右为难,不用不行,用也不行的困惑。本文主要探讨教师在中职生的教育成长过程中如何进行的合理惩戒以及要注意的内容。

关键词:中职 合理惩戒

当前,许多中职生缺乏良好行为习惯,自我情绪、情感的控制力差、听不进他人规劝,好模仿、爱冲动,在家家长管不了,在校老师再不敢管,孩子就翻天了。而教师们大都谈“惩”色变,要么眼睛一闭不管不问,要么轻描淡写不痛不痒,致使学生的错误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和纠正,让人担忧。

从教育学上看,没有惩戒的教育不是完整的教育,针对中职生失范行为采取的否定性制裁,是一种合理的他律手段。从国外经验看,通过立法授予教师必要的惩戒权是国际通行做法。中国近现代的教育法规并未禁止过教师的“惩戒权”,禁止的只是“体罚和变相体罚”,教师在正面教育反复无果的情况下,必须采取合理惩戒,给学生应有的教育警示,让他们认识到做错事要负责任,使他们在感受对错与荣辱中明辨、悔改是非和错误;同时有助于学生形成坚强的性格,培养责任感。笔者以为,实施合理惩戒,需注意以下几点:

区别惩戒与体罚。肯定教师的惩戒权,前提是要厘清“惩戒”与“体罚”的界限,绝对摒弃体罚。《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中明确画出了教师的“师德红线”——禁止扇耳光、揪耳朵、抽手心、罚跪等恶性体罚事件,讽刺挖苦、侮辱、歧视等冷暴力属“变相体罚”,也在禁止之列。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

但是在校园实际生活情境中,很多教师难以把握一些惩处行为是否属于体罚和变相体罚,如课堂罚站、罚抄作业、罚扫地、罚留堂等。其实,这些做法介于惩戒与体罚的中间地带,能不用时就不用,不得已而为之时要格外慎重。而合理惩戒的常用方式有:诫勉谈话、暂时隔离、写思想认识或书面检查、参加公益服务和志愿劳动、给予并公开相应纪律处分、为班级办一期黑板报或带领学生学唱每月一歌,以及学生自主选择惩戒方式等。

明确目的和原则。合理惩戒是要帮助学生改正错误,是教师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穷尽正面教育无效后的补充选择。它重在教育,以育人为目的,尊重学生的人格尊严。惩戒的本质是一种耻感教育,会对中职生心理造成一定的影响,这就需要“将纪律和规矩摆在前面”,严格依照《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守则和日常行为规范》来要求学生,并制定清晰明确的惩戒适用边界与操作细则,采取适当措施,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合理惩戒需遵循以下原则:公平公正,一视同仁;公开透明,避免暗箱操作;具体明确,便于实际执行;无“规”则免,不惩戒无规则限定的行为;征求被惩学生意见,让其有心理准备。比如,班级制定全体同学签名愿意遵守的班规公约,使学生明确哪些行为是禁止和“影响教育教学秩序”的,哪些行为属“情节严重”的违反校纪校规的,明白做什么会受到惩处、应该受到怎样的惩处;惩戒标准不能少数人说了算,应有学生参与,征求学生意见,确保一定认同度。

把握尺度和方法。合理惩戒必须充分考虑中职生的身心发展水平,符合他们的心理接受能力,并依照错误行为,把握好尺度,努力做到严而有慈、严而恰当。比如,正面批评要防止过于草率、行为激进、无限上纲,面带微笑的及时批评指正,不搞秋后算账;不涉及学生隐私时,注重选择班干部作为第三方在场旁听,不要引起学生对立、反抗情绪和行为。

做好沟通和安抚。中职生大多自我意识较强,在意别人的评价,毛病不少又自卑敏感、心理脆弱、耐挫力差,学生被惩戒后,会背负心理负担,产生精神压力,这虽有助于学生检讨和反省,但若压力超过其承受力,则会出现心理问题甚至走极端。因此,教师要注意观察受惩学生的反应,适时进行心理疏导,舒缓学生心理压力,做好安抚,告诉学生知错就改就是好学生,同时加强与家长的沟通和联系,让家长理解教师的合理惩戒是为了学生更好地成长进步、适应社会,促使家长帮助孩子认识错误,以积极心态面对惩戒。当教师始终用一颗真挚的心去温暖、关爱和感染学生,偶尔的惩戒就容易被学生接受。

当一个人知道自己犯错的时候,内心都有一种要接受惩罚的准备,这是一种心理需求;为自己的错误承担责任,取得心理平衡。回想我们自己成长的过程,一定有一些惩罚是让我们终生难忘的。

人不可能不犯错误,学生犯错恰恰是教育的良机。人性本善,未成年的中职生亦是如此!犯错后学生心里的内疚和不安,需要老师正面教育和合理惩戒。如果说正面教育是目标领航,那么合理惩戒就是纠偏把舵,但愿我们的老师在教育过程中实施合理惩戒,确保学生在正确的人生航道上成长。

参考文献: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修订版),2015.

[2]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2012.

[3]陈立武.用合理惩戒为中职生成长把舵.中国教育报.2016(05)

论文作者:徐海英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7年11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8/1/5

标签:;  ;  ;  ;  ;  ;  ;  ;  

关于中职生成长需要合理惩戒的研究论文_徐海英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